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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讲个笑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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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生活指南
时间:
2009-1-29 23:55:57
标题:
讲个笑话吧!
记得我女友要跟我分手时,很突然!自己想尽办法要挽回啊!于是,就想上网找找法子,在雅虎上一本正经的输入"
怎样挽回女朋友的心",当时用的是拼音输入法,当打到"挽回"两字的时候,出现了自动提示"挽回经济损失!",汗!,
雷倒了!!
,连TM电脑也这么现实!钱真的比人心更重要吗?这SB电脑真的是"聪明"聪明",说白了,"挽回了女友的心"就="挽回了经济损失"
下面是网上个哥门的实话:挺实在!
女友要跟你分手就是说:
既然你已明白她的意思,都要分手了,還要知道什麼理由嗎?不愛了就是不愛了.
你想知道理由,讓她虛偽地告訴你:"你其實很好,只是我們不適合"?還要是要她傷你自尊,說:"我愛上了另一個男人,他比你好一百倍"?
兄弟,這又何必呢?既然她已做得這麼明顯,要和你分手,你就放手吧,也許她跟另外一個人更幸福,也許你也能找到你的幸福.現在你的心肯定會痛,但,時間會淡忘一切的.
至于她們兩個的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真正的朋友不會為了這樣一件事就反目成仇的,你放心啦,也不必內疚.
作者:
coolyo
时间:
2009-1-30 12:24:13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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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闲人莫入
时间:
2009-1-30 17:56:20
感情不能勉强。日子长着呢。
作者:
Nicolui
时间:
2009-1-30 18:27:34
啊?! 挽回啊?! 觉得那时的MC>MR了..还不如re-invest好了...
作者:
ABECD
时间:
2009-1-30 19:19:17
笑话要多讲点。
作者:
pirate0118
时间:
2009-2-9 01:45:30
换回她,损失更多!
作者:
suannahan
时间:
2009-2-9 01:56:06
作者:
生活指南
时间:
2009-2-9 22:48:17
原帖由
suannahan
于 2009-2-9 01:56 发表
其实每个人在不同的时期都有"
精神病
",不是吗?
作者:
〒_〒
时间:
2009-5-30 19:40:09
好好笑哦……
作者:
太阳星情
时间:
2009-5-30 20:00: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eibi
时间:
2009-6-1 00:07:41
挽回要分在有必要和没必要的时候,有必要的时候就尽量挽回,没必要的时候就好聚好散,也许现在的分开,正是你以后幸福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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