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8日 AIP
原帖由 PCFORCE 于 2009-7-15 23:45 发表
他人还不错,要求写解释信是例行公事而已,我和LP当年也被要求写过,照事实说,关键是让移民官相信你们的关系真实"genuine"稳定持久"STABLE",还有抓住这次机会再找找还有没证明你们关系的材料,我跟LP后来补交了了结婚喜酒 ...
原帖由 sammy1112 于 2009-7-16 10:27 发表
同情楼主的“遭遇”
但是如果你们真的没有可以隐瞒,好好的写解释信,绝对是没有问题的!
就像你说的,把一部分责任推到中介头上去,也是个可行的办法。
最麻烦的是同居日期是在你老公申请PR之前,所以移民局抓 ...
原帖由 ltm 于 2009-7-16 10:39 发表
我老公申请PR的时候我也是在国内,还没有来新西兰呢,只是说我老公每年回国3个月而已,就是每年在国内同居3个月,之前在国内办我的2年工签就已经是这么写的了,我是08年9月才第一次登陆新西兰.
原帖由 sammy1112 于 2009-7-16 11:55 发表
恩,其实要求写解释信是例行公事而已
但是,你要知道,语言是一门艺术
同样的话用不同的方式去说,去解释,得到的效果会不同
很多人就是因为解释信写的不“艺术”
写的不是移民局想听的“合理理由”
所以 ...
原帖由 PCFORCE 于 2009-7-18 20:53 发表
我那时解释说在中国文化里只有"结婚"和"不结婚",不像洋人还有PARTNER,DEFACTO,CIVIL UNION这么多种类,而且的确我也不知道那些词究竟具体是什么区别,所以婚姻状况就选了NEVER MARRIED.很自然的也就没有想到自己 ...
原帖由 sushuo 于 2009-7-20 16:31 发表
我老公当初办工签面试的时候有被问为什么我都答应他求婚了却没把他的名字写在pr申请表里,我老公说不知道
不过后来他办pr的时候没被问到。
新西兰官网上对partner的解释说要结婚或同居满12个月,这也就是 ...
原帖由 tensionJimmy 于 2009-7-21 14:42 发表
我就是他批的,等了10 个月,也是结婚移民,他人很好的,就要补了一次材料,就下AIP了。。所以MM不必太过担心。。。。静观其变吧。。。。。
原帖由 摩羯小猪猪 于 2009-8-11 20:12 发表
希望楼主一切顺利 我也正准备给我男朋友办旅游签过来
像我们在国内只是男女朋友 在我申请pr的时候我也选的never married,那以后给他申请pr 存在你说的这种问题吗------为什么在我申请pr时没有填写他的资料?
谢谢
原帖由 Fsy 于 2009-8-16 16:32 发表
LZ我跟你得情况一模一样啊, 我也使7月14号刚交的解释信,我的CO是HANA MOSE,,到现在没有音讯,给她发了2封EMAIL都没有回我,我现在很急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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