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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天火大了 [打印本页]

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3 10:51:20     标题: 今天火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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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空的感觉    时间: 2009-7-23 11:00:27

sofa
作者: missmia    时间: 2009-7-23 11:04:44

原帖由 2001rao 于 2009-7-23 09:51 发表
我说,如果你不喜欢,你有权利选择电力公司,(


我自己觉得啦,做customer service,不管顾客态度有多差,说这样的话都是在挑起战争.没有必要跟他们一般见识嘛.

他的租客没有按照你们要求的填ref no.付款,就会有这样的风险.你强调一下让他们以后不要犯这个错误,也给自己省了很多麻烦.

这不算是件大事,为此影响到你自己的情绪也不值得.
作者: 荒岛余生    时间: 2009-7-23 11:14:56

看看人家这客服咋做的,要多自我批评,提高服务水平。。。

http://hi.baidu.com/%CC%D8%D6%D6 ... 5e6e4e21a4e918.html
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3 11: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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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ssmia    时间: 2009-7-23 11:27:14

原帖由 荒岛余生 于 2009-7-23 10:14 发表
看看人家这客服咋做的,要多自我批评,提高服务水平。。。

http://hi.baidu.com/%CC%D8%D6%D6%D7%F7%D5%BD%CB%BE%C1%EE%B2%BF/blog/item/32001d162e5e6e4e21a4e918.html


福州电信的客服领教过。很经典。每次挂过去都听的我一身鸡皮疙瘩
作者: sammy1112    时间: 2009-7-23 11:30:48

很同情楼主的遭遇
不管是客户没有输入REF还是银行没有输入REF
这都不是楼主和楼主公司的失责
况且事实弄清后楼主也道了歉
那么对方完全没有理由继续找茬

我的工作和楼主一样
也是负责发催款信和DEBT COLLECTION信
我们在信上写得很清楚
如果在收到次信的时候您已经付过款了
请务必再次联系我们公司,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错误

最后楼主消消气,周四了,明天一过就是周末!
不要和这种人生气!不值得!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09-7-23 11:31:32

碰到这种事情是火大的,楼主消消气吧。。。不过站在租客的角度,交了钱还要收到催讨信也很火大的。。那位律师可能是在租客的角度跟你沟通,并不是说中国人要欺负中国人。
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3 11: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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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苹果绿茶    时间: 2009-7-23 11:32:00

把他名字给出来,大家以后都不找他。我现在有事都是找洋人的,有一个洋人律师真的很好,我买房的时候还拦这我买,说那个房有问题,其实都是小问题啦,不过能看出他很负责。到后来连CONDITION都给我解释,很不错的洋人老头!
作者: missmia    时间: 2009-7-23 11:37:56

牵了一堆华人律师下水。。。。。。=_=
作者: 走两步    时间: 2009-7-23 11:50:26

原帖由 荒岛余生 于 2009-7-23 10:14 发表
看看人家这客服咋做的,要多自我批评,提高服务水平。。。

http://hi.baidu.com/%CC%D8%D6%D6%D7%F7%D5%BD%CB%BE%C1%EE%B2%BF/blog/item/32001d162e5e6e4e21a4e918.html



笑昏了,小姑娘脾气真好
作者: 无过    时间: 2009-7-23 11:51:48

人的立场不同~~~就算发了律师信也没用的~~
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3 12: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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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3 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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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ssmia    时间: 2009-7-23 12:10:10

原帖由 2001rao 于 2009-7-23 11:03 发表
谢谢关心。自己承认,不是好的cs料。客串一下就惹火了。

电力帐户一般都是租客自己开,
到了年底,只要有名字在电力帐单上,就可以分divident.。
(大家注意了,aect马上要选截至日子了)

那个账单是律师行的 ...


电力分红 你不说我都忘了

独吞太过分了,以前和别人合住的时候,我们都是平分的
曾经还遇到一个想独吞的,说什么支票有问题,后来被我们很强硬的讨回来的。

本来不想跟她计较的,但是遇到这样无耻的就是不能让她得逞。
作者: missmia    时间: 2009-7-23 12:11:57

原帖由 2001rao 于 2009-7-23 11:05 发表
再想
公布名字,是不是可以救一大批其他的中国律师?
不公布名字,是不是害了其他中国律师?


以纯粹八卦的角度,我支持你公布

可以走AXB路线

比如 刘X华

或者走X姓路线

比如Z姓女星

还可以走X姓+少数生平纪事路线

比如Z姓大胸部离异艳星

[ 本帖最后由 missmia 于 2009-7-23 14:04 编辑 ]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09-7-23 12:11:59

强烈BS一下独吞分红的行为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09-7-23 12:13:25

原帖由 missmia 于 2009-7-23 11:11 发表


以纯粹八卦的角落,我支持你公布

可以走AXB路线

比如 刘X华

或者走X姓路线

比如Z姓女星

还可以走X姓+少数生平纪事路线

比如Z姓大胸部离异艳星



强啊。。你不做娱记太浪费了
作者: 无过    时间: 2009-7-23 12:16:41

原帖由 missmia 于 2009-7-23 11:11 发表


以纯粹八卦的角落,我支持你公布

可以走AXB路线

比如 刘X华

或者走X姓路线

比如Z姓女星

还可以走X姓+少数生平纪事路线

比如Z姓大胸部离异艳星



你有去娱乐圈写小报的能力了
作者: johntea2008    时间: 2009-7-23 12:53:32

呵呵。个别人就这样PK。
一次,朋友介绍,找中区一个律师办点事。办完后,照例寄来发票,等我付款。发现发票抬头写错了,打电话去,想告诉他们,重新来个正确的发票,马上付款。
结果,电话打通,助手接听。SB助手不停讲,他们接听我的电话要收费,所以她不听我的解释。靠,告诉他改正错误并收款还这样。干脆再打一次,录了音。再不理他。最好才亲自打电话来。我告诉他,我也很忙,事情说一遍,再说我也要收费。
作者: 看到你就想笑    时间: 2009-7-23 13:02:42

原帖由 2001rao 于 2009-7-23 11:03 发表
谢谢关心。自己承认,不是好的cs料。客串一下就惹火了。

电力帐户一般都是租客自己开,
到了年底,只要有名字在电力帐单上,就可以分divident.。
(大家注意了,aect马上要选截至日子了)

那个账单是律师行的 ...


我想问问那个分红的事情,我们刚搬进来时,有电力公司来信说可以买SHARES?(好像是的)
以前不懂,没有买,给了别人买。现在可以讨回来的吗?
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3 13: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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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3 13: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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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RIZON    时间: 2009-7-23 14:11:16

蹲点  淋他油漆。。。。。。。。。
作者: 锤子+小刀    时间: 2009-7-23 14:13:37

那个分红能解释下吗?感兴趣
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3 14: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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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4sandy    时间: 2009-7-23 14:59:36

原帖由 missmia 于 2009-7-23 11:11 发表


以纯粹八卦的角落,我支持你公布

可以走AXB路线

比如 刘X华

或者走X姓路线

比如Z姓女星

还可以走X姓+少数生平纪事路线

比如Z姓大胸部离异艳星


強...原來你對這方面是有研究的
作者: missmia    时间: 2009-7-23 15:03:27

原帖由 s4sandy 于 2009-7-23 13:59 发表


強...原來你對這方面是有研究的


常跟公子混香港茶餐厅。。八卦杂志看多了
作者: 无过    时间: 2009-7-23 15:17:03

原帖由 missmia 于 2009-7-23 14:03 发表


常跟公子混香港茶餐厅。。八卦杂志看多了


你真的应该换个行业了
作者: 看到你就想笑    时间: 2009-7-23 15:17:51

原帖由 2001rao 于 2009-7-23 12:24 发表
Share是Vector的。
Divident是AECT的。


AECT是哪家公司啊???
不好意思,寡闻了我。
DIVIDEND是全部他的客户都有对吗??
我怎么没有收过呢??????????
作者: missmia    时间: 2009-7-23 15:21:02

原帖由 无过 于 2009-7-23 14:17 发表


你真的应该换个行业了


我呀,还是IT这个铁饭碗吧

赚了钱再花在自己的兴趣上~~
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3 15: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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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锤子+小刀    时间: 2009-7-23 16:04:04     标题: 回复 33# 2001rao 的帖子

是不是只要我有单独的电费户头,不管哪个电力公司都可以分红,是吧?
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3 16: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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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RIZON    时间: 2009-7-23 16:19:59

用电大户。。。。。。
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3 16: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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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苹果绿茶    时间: 2009-7-23 18:41:42

我原来住中区的时候有得到过,今年搬北岸了,还是那个公司的,但帐号变了,还会给吗?
作者: alanni    时间: 2009-7-23 18:48:18

今天王储很怒也很high啊
作者: 告别厄运    时间: 2009-7-23 19:00:59

请问楼主, "不识字,那是一个有2个鸟的律师行" 是什么意思啊?
作者: bibubibu    时间: 2009-7-23 21:50:10

[quote]原帖由 2001rao 于 2009-7-23 11:03 发表
谢谢关心。自己承认,不是好的cs料。一下就惹火了。

电力帐户一般都是租客自己开,
到了年底,只要有名字在电力帐单上,就可以分divident.。
(大家注意了,aect马上要选截至日子了)

那个账单是律师行的名字 ... [/quote
还可以这样吗?那如果租客欠了电费也是那个律师给了?
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4 09: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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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4 09: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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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4 09: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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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你是我的天使    时间: 2009-7-24 10:12:17

那为啥南岛/CHCH每年电费上没有你说的这样的分红呢?
作者: 美莎子    时间: 2009-7-24 11:32:14

原帖由 荒岛余生 于 2009-7-23 10:14 发表
看看人家这客服咋做的,要多自我批评,提高服务水平。。。

http://hi.baidu.com/%CC%D8%D6%D6%D7%F7%D5%BD%CB%BE%C1%EE%B2%BF/blog/item/32001d162e5e6e4e21a4e918.html


這個客服真的很強.....(不過在台灣的客服,不管男的女的都是這個樣子。聽得很習慣)
要是我就氣到離職了吧
作者: johnd33    时间: 2009-7-25 1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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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cky    时间: 2009-7-25 14:49:30

我一个朋友拿了300多块钱分红
她还觉得自己走什么运了,支票送到家
乐了她好几天
作者: 徹底無情    时间: 2009-7-25 17:48:00

還是搞不懂這電力分紅是怎麼分法,但我每年都收到電力credit給我好几百塊的電費。就是沒有拿過實至的支票之類的


作者: kikiAngela    时间: 2009-7-25 21:46:34

啊?这还可以告个人啊???那做客服的估计一半都上过庭啊
作者: 胡思≮乱想    时间: 2009-7-26 04:43:54

我肯定做不好///CSR
作者: KENZO--007    时间: 2009-7-26 12:40:07

这就叫一人升天,鸡犬不宁啊。

也叫做给他点甜头,他就顺着杆子往上爬。

看了LZ的贴发觉很多人都是这样。有些人有搭架子的本性。
作者: Vilo    时间: 2009-7-26 13:20:36

好多customer都这样.我之前也是遇上过这种不讲理的,明明都道歉了,我个人也道歉了,我公司也打去道歉了,第二天碰上我还追上来骂,把我气坏了
作者: rma328    时间: 2009-7-27 02: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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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大专业文书    时间: 2009-7-27 12:48:55

不知道今年什么时候要分,我礼拜6,不知道是否应该把account关掉。
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7 12: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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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01rao    时间: 2009-7-27 12: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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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co1202    时间: 2009-8-5 17:39:12

顶一下Char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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