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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NZTA 要收購我家. 該怎麼處理 [打印本页]

作者: Kani    时间: 2009-8-11 14:26:43     标题: NZTA 要收購我家. 該怎麼處理

我家房子的範圍是在waterview公路改建之內~

所以nzta 要收購我家的房子. 而且是必須的~
我家是貸款貸的~他們會跟我們談價錢和補償的部份~

有沒有人有相關的經驗阿? 要怎麼跟他們談?

價錢怎麼談? 補償又是有哪些阿?

要注重哪些重點?

知道的可以短訊息我~ 我想請教一下~
作者: talkaboutvision    时间: 2009-8-11 14:47:08

哈,你有成为钉子户的潜质了

不知道这边拆迁办是不是也很牛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9-8-11 14:51:41

same as in China, you got no choice

i heard you can get some compensation similar or a bit higher than the market value

[ 本帖最后由 bigbear 于 2009-8-11 13:53 编辑 ]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09-8-11 14:58:18

尽量给出证据说明你要的赔偿合理。

比如要中止贷款所要损失的利息,重新买房子产生的费用,最近装修的费用 --- 这个水分可以很大。。。

跟政府打交道要冠冕堂皇一点。
作者: 陌生的香港人    时间: 2009-8-11 15:06:01

Land purchase for motorway purposes is undertaken under the Public Works Act 1981

The following link should provide you with some clear guidelines about the process and what you can do during the process....

http://www.linz.govt.nz/crown-pr ... uisition/index.aspx

Good luck....
作者: KKO    时间: 2009-8-11 15:08:26

NZTA represents New Zealand Trade & Enterprise?
作者: Kani    时间: 2009-8-11 15:12:36     标题: 回复 4# 米虫宝宝 的帖子

在信中~ nzta只說要收購~卻沒說收購之後要幹嘛?重建蓋新房還是打掉做公共空地

他們是只給市場價和一些補償之類的而已? 還是給的房價比市場高出一點?
作者: 陌生的香港人    时间: 2009-8-11 15:24:15

NZTA = New Zealand Transport Agency - it was formly Transit New Zealand which now combined with Land Transport New Zealand and became one department.

It looks after constructing and managing motorway across the country.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09-8-11 15:25:53

原帖由 Kani 于 2009-8-11 14:12 发表
在信中~ nzta只說要收購~卻沒說收購之後要幹嘛?重建蓋新房還是打掉做公共空地

他們是只給市場價和一些補償之類的而已? 還是給的房價比市場高出一點?


房子本身的价格是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了,他们会找独立的评估员帮你评估。我说的是补偿部分,你可以说你的房子最近才油漆过阿,,花了多少钱啊,,,之类的,建议你跟邻居们商量一下,找个有经验的律师咨询一下,咨询费如果合理政府也会补偿的。
作者: taomibaobao    时间: 2009-8-11 15:40:22

我在想。。。你就做钉子户他们也不能拿你怎么样。。

你说这房子你很喜欢打算在这种老的。。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09-8-11 15:42:13

原帖由 taomibaobao 于 2009-8-11 14:40 发表
我在想。。。你就做钉子户他们也不能拿你怎么样。。

你说这房子你很喜欢打算在这种老的。。



晕,你先看看“陌生的香港人”提供的信息吧,在这里做钉子户没意思的,最后还是会强制执行。
作者: taomibaobao    时间: 2009-8-11 15:44:33

原帖由 米虫宝宝 于 2009-8-11 14:42 发表



晕,你先看看“陌生的香港人”提供的信息吧,在这里做钉子户没意思的,最后还是会强制执行。


强制啊。。。



有没有 城 管 那么强制吧。。



城  管 这两个字也被屏蔽了。。

[ 本帖最后由 taomibaobao 于 2009-8-11 14:48 编辑 ]
作者: 锤子+小刀    时间: 2009-8-11 15:46:26

这里可是民主社会阿,怎么钉子户都不成了?!
作者: Kani    时间: 2009-8-11 16:03:12     标题: 回复 11# 米虫宝宝 的帖子

對阿~信件上也說了~ 最後的手段是強制收購
作者: fantastic8376    时间: 2009-8-11 22:49:23

如果要有满意的赔偿,最好把这件事情闹大他,找律师,JP,议员反正就是都要通知他们。
然后再坐下来和GOVT谈。

理论上拆迁的道理和法律都是一样,但是在这个社会你有权力去寻求他人的力量来保障你自己,而GOVT是很忌惮一些有名气的人。
作者: 小小猪的妈妈    时间: 2009-8-11 23:07:09

哈哈,看来你家就是我最近几个月在做的项目范围内啊,你家具体在哪里啊,嘻嘻
作者: 泥巴    时间: 2009-8-12 01:57:38

我在做waterview那边的空气监测。waterview conection project 完了后加上mt roskill/mt albert的公路和隧道连接,奥克兰以后也有一环路了。不过据说整个连接1号16号20号的环路15年后完工,还是预计的,实际多久还不知道。汗。。。民主社会的工程进度。。。

楼主加紧跟政府协商,为提高工程进度尽份力,完工后大家出行比如去机场什么的就方便了。

[ 本帖最后由 泥巴 于 2009-8-12 01:06 编辑 ]
作者: 无过    时间: 2009-8-12 10:10:42

其实虫子说得对,房子本身价钱没有太多的争论,主要是补偿方面要下点功夫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2009-8-12 10:45:07

close up一个/两个月前播放了个节目,是个80多岁的老太太,住在北岸retirement vallege的,北岸好像是要在那个地方建新的市政府中心,整个vallege的居民都得到补偿搬家了就是她没有搬,认为补偿不合理,而且想终老在那个房子里,所以‘钉’在那里了。好像现在还在和北岸市争论。不过她儿子一直在帮她。
我觉得楼主你应该联合附近需要搬迁的居民一起讨论来达到最理想的补偿。
作者: z-score    时间: 2009-8-12 10:46:48

原帖由 bigbear 于 2009-8-11 13:51 发表
same as in China, you got no choice

i heard you can get some compensation similar or a bit higher than the market value


Yeah, you will get a price higher than the market price.
作者: 小小猪的妈妈    时间: 2009-8-12 10:49:58

今天问了我们这个项目的头,他说这种项目,最后都是强制性的,不会让你赖着不走的。因为考虑到经济问题,已经拆的不多了啊,你家真巧啊,呵呵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09-8-12 11:27:06

一定要团结,不是有个组织叫 no tunnel,no SH20的么,是这个组织的都会在自家门口放一个sign,你去申请加入一下嘛。。。而且谈判的时候不要跟中国人谈,直接跟洋人谈,洋人的思维比较直接,之前自己做好功课,列出一个要求赔偿的清单,最好找律师帮你谈判。
作者: hitye    时间: 2009-8-12 11:30:02


作者: z-score    时间: 2009-8-12 11:30:28

我想知道lz是多时买的房子?这点对最后给你多少钱有关系。
作者: 无过    时间: 2009-8-12 11:31:11

原帖由 hitye 于 2009-8-12 10:30 发表


这是什么东西
作者: taomibaobao    时间: 2009-8-12 11:34:32

原帖由 无过 于 2009-8-12 10:31 发表


这是什么东西


传说中的最牛的钉子户。。

重庆???
自己搜索一下吧。。几年前的事情了

作者: hitye    时间: 2009-8-12 11:43:44

原帖由 taomibaobao 于 2009-8-12 10:34 发表


传说中的最牛的钉子户。。

重庆???
自己搜索一下吧。。几年前的事情了


再来个上海的。。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09-8-12 11:44:23

原帖由 z-score 于 2009-8-12 10:30 发表
我想知道lz是多时买的房子?这点对最后给你多少钱有关系。


房子的价值肯定是market value, 这个没有什么好argue的,最多你自己再找一个independent valuation agent 给你评估一下,一般人家不会为了你这么小的case 跟政府对着干的。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09-8-12 11:46:29

原帖由 hitye 于 2009-8-12 10:43 发表


再来个上海的。。


这个是在哪条街上阿。。。太影响市容了
作者: z-score    时间: 2009-8-12 12:10:56

原帖由 米虫宝宝 于 2009-8-12 10:44 发表


房子的价值肯定是market value, 这个没有什么好argue的,最多你自己再找一个independent valuation agent 给你评估一下,一般人家不会为了你这么小的case 跟政府对着干的。


我的意思是如果买了不久,这个房屋代理是有责任的,Waterview要拆迁和早就知道了。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09-8-12 12:33:26

原帖由 z-score 于 2009-8-12 11:10 发表


我的意思是如果买了不久,这个房屋代理是有责任的,Waterview要拆迁和早就知道了。



这么块肥肉,谁会把它卖掉啊。。。这不是把赔偿的机会白白送人了么
作者: z-score    时间: 2009-8-12 12:35:04

原帖由 米虫宝宝 于 2009-8-12 11:33 发表



这么块肥肉,谁会把它卖掉啊。。。这不是把赔偿的机会白白送人了么


不知道,看GT. North Road上Waterview那块刚还有房子建好。。。。。。。。。。。。。
作者: pAtrick    时间: 2009-8-12 12:37:07

原帖由 hitye 于 2009-8-12 10:43 发表


再来个上海的。。
http://diyfile.it168.com/attachment/arch/2007/d070309/yc+6o7ak19O7pw==_iiwqw5LJ69gf.jpg

这家据说到现在还在。而且后面的楼都已经造完了,开发商都已经不管他们了。

我听朋友说当时开发商和区政府给他们开2百万现金加上附近楼里的一套复式房子,他们嫌少。然后人家来强拆,屋主当天早上拿了桶汽油坐在家门口,拆迁的怕事情闹大就没敢动手。

后来他们发现这家人家在街角上,最多就是少了一小块绿化而已,所以就不管他们开始造了。这间房子现在断水断电什么都没有他们还是住在里面。够狠的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09-8-12 12:39:03

原帖由 z-score 于 2009-8-12 11:35 发表


不知道,看GT. North Road上Waterview那块刚还有房子建好。。。。。。。。。。。。。



那块不是在拆迁范围内吧,我也看到了,刚造好不久就又把水泥地刨开了,估计水管电线什么的没铺好,,那房子造起来真快呀,1个多月就搞定了,质量肯定不行。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09-8-12 12:40:07

原帖由 pAtrick 于 2009-8-12 11:37 发表

这家据说到现在还在。而且后面的楼都已经造完了,开发商都已经不管他们了。

我听朋友说当时开发商和区政府给他们开2百万现金加上附近楼里的一套复式房子,他们嫌少。然后人家来强拆,屋主当天早上拿了桶汽油坐在 ...


贪心阿。。哈哈
作者: z-score    时间: 2009-8-12 12:41:18

原帖由 pAtrick 于 2009-8-12 11:37 发表

这家据说到现在还在。而且后面的楼都已经造完了,开发商都已经不管他们了。

我听朋友说当时开发商和区政府给他们开2百万现金加上附近楼里的一套复式房子,他们嫌少。然后人家来强拆,屋主当天早上拿了桶汽油坐在 ...


我同事和我说这种事情可以雇打手来稿定。
作者: pAtrick    时间: 2009-8-12 12:42:40

原帖由 z-score 于 2009-8-12 11:41 发表


我同事和我说这种事情可以雇打手来稿定。

我们这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
作者: z-score    时间: 2009-8-12 12:42:53

原帖由 米虫宝宝 于 2009-8-12 11:39 发表



那块不是在拆迁范围内吧,我也看到了,刚造好不久就又把水泥地刨开了,估计水管电线什么的没铺好,,那房子造起来真快呀,1个多月就搞定了,质量肯定不行。


嗯,没错,质量肯定不行。哦,我知道你说的什么意思了,对,告诉走的范围好像是在第一个红灯dairy店那里开始是吧?

Waterview我在那里住过3年。
作者: z-score    时间: 2009-8-12 12:43:15

原帖由 pAtrick 于 2009-8-12 11:42 发表

我们这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


嗯,需要和谐。。。。。。。。。。。。。。
作者: 陌生的香港人    时间: 2009-8-12 12:54:42

原帖由 z-score 于 2009-8-12 11:10 发表


我的意思是如果买了不久,这个房屋代理是有责任的,Waterview要拆迁和早就知道了。


Not really and not necessarily - the problem is, even NZTA keeps changing plans and the alignment of this motorway. For example, under the previous Labour Govt, it was said to be the bore tunnels for the full section but now, the National Govt said they dont have enough $$ and they are redesigning again...

Also, to confirm the area of this work, the NZTA needs to "designate" the land under the Resource Management Act 1991 for motorway purpose first before they can undertake the complusory property acquistions under the Public Works Act 1981 and go ahead to build the thing but the Waterview Connection is still not "designated" yet (becos govts change plans all the times - and putting a designation on private land for public work purpose itself is long haul process which could end up in a decision made by the Environment Court ~) so no one is 100% sure where does it go exactly even now, leave alone the real estate agencies....(as many of them dont even check council's records when selling properties~ )

[ 本帖最后由 陌生的香港人 于 2009-8-12 12:15 编辑 ]
作者: z-score    时间: 2009-8-12 12:56:38     标题: 回复 40# 陌生的香港人 的帖子

cheers thanks bro.
作者: 走两步    时间: 2009-8-13 11:28:27

也就中国才有钉子户,这里,估计先被警察带走,然后政府再告你上法庭
作者: love_3_month    时间: 2009-9-11 21:13:10

我也一直很好奇这种项目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估计就是市场价了,可能会加点。

全奥克兰都等了这么多年,法律程序都走完了,做钉子户觉得前途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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