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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孩子签证时间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amsophie    时间: 2009-10-20 00:00:37     标题: 孩子签证时间问题

父母是pr孩子是这里的护照,回国后孩子在国内最长多久,听说最长两年,每两年要回来办一次签证,是真的么,在国内 新西兰大使馆可以办理么?
作者: 蓝天之下    时间: 2009-10-20 00:12:36

可以在国内办,在公安局,不在新西兰大使馆。 在国内可以办寄养,好像有效期是5年,5年后可以在续签。就是相当于中国的 PR, 但是也有移民监要坐。每年要住够天数的,没有永久的,5年一个周期。或者就只能办探亲了。探亲好像可以一年,但是半年必须 离境一次,去香港逛一天回去也算。
作者: linfeng    时间: 2009-10-20 00:27:36

这个问题有具体政策条款可以看到么?因为不晓得第二个宝宝是在这边生还是回国生。就是拿那边国籍的问题。如果回国各个东西不是很折腾的话,这边生了也不需要坐移民监。
作者: 蓝天之下    时间: 2009-10-20 00:57:19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二十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确因实际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国累计居留满三个月的,需经长期居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但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一年。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或者十年。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五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外国人, 发给有效期为十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作者: 蓝天之下    时间: 2009-10-20 00:58:28

http://news.sina.com.cn/c/2004-08-20/10304086859.shtml

http://www.gzcrj.com/a/pages/show.aspx?i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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