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女朋友认识3个多月,是双方父母介绍的,没见过面。她在奥克兰,有PR,我于09年12月申请去奥克兰见面并订婚,当时是自己递交的一般探亲签证,因我们双方合影没有,故移民局觉得我们的关系不稳定,所以拒签了。现在我想问问,是办工作假期签好,还是等她回来,我们结婚,继续申请配偶探亲呢?问了很多中介,有的说办工签,有把握,不会被拒,有的说叫我女朋友回来跟我结婚,再申请配偶探亲,我不知道哪个好了。另听说即使在国内结婚,婚后也不好出去,因移民官不太相信,怕是商婚,移民官比较信在新西兰当地结婚,是吗?作者: Nokia 时间: 2010-1-10 20: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