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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贴]诡案组--公安厅绝密灵异案件大曝光 [打印本页]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8:51:10     标题: [转贴]诡案组--公安厅绝密灵异案件大曝光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10 22:06 编辑

《诡案组》是写手求无欲以真实的灵异事件为基础而创作的推理小说,其简介如下:
  荒诞不经的传闻背后,也许是更匪夷所思的真相!
  本作集灵异、惊悚、推理于一身,讲述省公安厅秘密成立的调查小组“诡案组”如何剥茧抽丝地调查一宗宗诡秘的灵异事件。
  骇人听闻的灵异事件背后,往隐藏着人性最丑陋的一面。为追求真相,主角不惜屡次以身犯险,解开一个又一个疑团,以还原事实的真相。然而,真相也许比表象更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恐怖源于真实!
  本作虽为杜撰,但文中情节皆有真实原形,是真实发生过的灵异事件,因此请别把本作与一般YY作品划上等号。
  个别事件或许就发生在您身边,您害怕吗?

故事很长,因为这里是已经出版的三本书的内容,个人认为很好看,希望大家有耐心把它看完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8:51:41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13 15:33 编辑

姓名:慕申羽

    职位:探员

    性别:男

    年龄:28岁

    身高:178CM

    体重:61G

    特长:搭讪、过目不忘

    爱好:魔术、收集辟邪饰物

    缺点:好色、终日嬉皮笑脸、体能逊色

    简介:初入刑侦局即屡破奇案,曾与小相同被誉为最有前途的新人王。两年前因调查古剑连环杀一案致使右腿受伤,愈后留下心理阴影,总是在危急关头复发。因坚持继续调查古剑案,而被调至反扒队。

    姓名:李蓁蓁

    职位:探员

    性别:女

    年龄:24岁

    身高:175CM

    体重:保密(健美型)

    特长:近身搏击

    爱好:格斗游戏、烹饪

    缺点:脾气火爆、冲动、滥用暴力、做事不经大脑

    简介:武警出身,曾勇夺散打冠军,能以一人之力击倒三名男性教官。

    姓名:韦伯仑(伟哥)

    职位:档案管理员(编外临工)

    性别:男

    年龄:29岁

    身高:5CM

    体重:53G

    特长:电脑、网络

    爱好:窥探他人私隐

    缺点:宅男、邋遢、自大、贪生怕死

    简介:曾经是令公安厅最头痛的黑客之一,多次入侵zf各部门的电脑系统,因其技术高超极少留下罪证,公安厅对他束手无策。在入侵香港警方的电脑系统时不慎失手,被公安厅以间谍罪拘捕,强行招安。

    姓名:原雪晴

    职位:探员

    性别:女

    年龄:27岁

    身高:170CM

    体重:保密(苗条型、目测胸围为C+)

    特长:监视、跟踪、射击

    爱好:隐藏于暗处、茉莉花

    缺点:待人冷漠(面冷心热)

    简介:出身特种部队,一切背景资料均为保密。待人冷漠,绝对服从上级命令。枪械知识丰富,枪法如神,曾受严格武术训练。

    姓名:乐小苗(喵喵)

    职位:探员

    性别:女

    年龄:22岁

    身高:158CM

    体重:保密(娇小型)

    特长:?

    爱好:聊天、吃零食、网上灌水、发手机短信

    缺点:涉世未深、天真单纯,简单来说就是比较笨

    简介:应届大学毕业生,但智商、身形及相貌均与中学生无异。参加公务员考试落第,但因天生拥有特殊能力而被破格录取。

    姓名:梁政

    职位:组长

    性别:男

    年龄:42岁

    身高:8CM

    体重:70G+

    特长:沉着冷静、运筹帷幄

    爱好:书法、炒股、打麻将

    缺点:只说话不做事、坚持原则,绝不妥协

    简介:深藏不露的老狐狸,曾任刑侦局二把手,屡破奇案。两年前为切查一宗诡异的古剑连环杀人案而与当时的厅长闹翻,后被调至扫黄队。其兄为现任厅长。

    姓名:相溪望(小相)

    职位:原刑侦局探员

    性别:男

    年龄:27岁

    身高:180CM

    体重:65G

    特长:心思细密、机智过人

    爱好:钓鱼

    缺点:非常疼爱妹妹相见华,为了她能不惜一切

    简介:阿慕原来的拍档,两年追查古剑连环杀人案时离奇失踪,至今音信全无。

    姓名:桂悦桐

    职位:技术队小队长

    性别:女

    年龄:26岁

    身高:5CM

    体重:保密(苗条型)

    特长:观察力强,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爱好:看书、听音乐

    缺点:偶尔发小姐脾气

    简介:小相的女朋友。自小相失踪至今虽然追求者众,但依然单身。

    姓名:叶流年

    职位:法医

    性别:男

    年龄:32岁

    身高:176CM

    体重:60G

    特长:不畏尸臭,能对着尸体吃饭

    爱好:收集手术刀

    缺点:不修边幅、稍微变态

    简介:身上长年带有尸体的臭味,自己却浑然不觉,尸检后经常不洗手就主动跟别人握手

    姓名:潘多拉-菲利普

    职位:国际刑警

    性别:女

    年龄:29岁

    身高:176CM

    体重:保密(丰满型,F罩杯)

    特长:语言

    爱好:绘画、中国传统文化

    缺点:有些微洁癖

    简介:美籍法裔大美人,能流利说出中、法、英、俄、日五国语言,曾多次与阿慕及小相合作,既有美貌又有智慧。

    姓名:游惠娜

    职位:心理治疗师

    性别:女

    年龄:26岁

    身高:158CM

    体重:保密(娇小型)

    特长:催眠术

    爱好:瑜伽

    缺点:贪慕虚荣

    简介:阿慕的前女友,与阿慕交往了3年10个月,两年前因父母反对而与阿慕分手。现为注册心理治疗师,擅长催眠术,较为贪慕虚荣。

    姓名:叶荣

    职位:刑侦小队长

    性别:男

    年龄:38岁

    身高:172CM

    体重:68G

    特长:拍马屁、争功夺权

    爱好:嫖、赌、饮、荡、吹

    缺点:非常惹人讨厌

    简介:组长梁政的死对头、现任刑侦局局长刘成安的亲信。刑侦局中最著名的马屁精,见高拜、见低踩,专抢别人功劳。上司眼中的识时务者,同僚眼中大贱精。

    姓名:杨帆

    职位:刑侦小队长

    性别:男

    年龄:32岁

    身高:175CM

    体重:64G

    特长:办事一丝不苟

    爱好:看电影

    缺点:墨守成规

    简介:阿慕旧同事,现在也经常合作。是个已婚的正直刑警,办事很让人放心,不过有时候也挺古板的。

    姓名:傅斌

    职位:武警小队长

    性别:男

    年龄:28岁

    身高:186CM

    体重:76G

    特长:搏击

    爱好:健身

    缺点:过于自大

    简介:蓁蓁的师兄,之前曾经与阿慕合作过。力量型的大块头,手臂几乎比阿慕的大腿粗。与蓁蓁的感情很好。

    “定魂铁”虽名为铁但实为木,说简单点就是大海上的沉木,是渔民在捕鱼区打捞上来的。然而,以肉眼观测又不太像木,其性质应该是介乎于木与炭之间,初次佩戴黯然无光,但带上一段时日便会有一种玉石般的光泽,祖传的定魂铁饰物能媲美优质玉器。

    茫茫大海不长草木,又何来沉木呢?那当然是出自沉没的船只残骸。船只于海上遇难沉没后,部分木质残骸浸泡于海水之中,长期受到海水侵蚀,日子长了就会变成定魂铁。至于要经历多久才能由木变“铁”,听说至少要数百年之久。然而也不是所有沉船上的木头都形成定魂铁,似乎是某种木材或在某种条件下才会形成,因此更显珍贵。

    定魂铁要说罕有并不见得,因为不少渔家人家里都有一大块,但非渔家人恐怕从没见过,市面上也未见有人出售(见过有人卖假的,感觉像是用塑料做成)。而且随着航海技术进步,船只遇难的机率减少,打捞到定魂铁的机会也相应减少。

    渔家人认为定魂铁有辟邪、安神、定魂之效,对三岁以下的婴幼儿效果尤其明显,我所见过的渔家小孩,几乎每人都佩戴一件或数件定魂铁饰物。

    定魂铁一如其名,最主要作用是定魂。三岁以下的婴幼儿因魂魄倘未安稳,受到一点惊吓就会“吓掉魂”,轻则长哭不止,重则高烧不退,为人父母者必对此必定深有体会。让婴幼儿佩戴定魂铁饰物即可安神定魂,并免受小鬼小怪滋扰,降成长。

    三岁之后,因魂魄日渐安稳,定魂铁的效果就不明显了,但亦并非一无是处。成年人也会因看见恐怖的事物,如车祸及凶案现场等,而被吓掉魂,轻则终日心绪不宁,重则直接给吓傻了。而佩戴定魂铁便可免此烦忧。

    定魂铁还有辟邪之效,使佩戴者免受寻常鬼怪滋扰,效果优胜于开光玉器。若身戴定魂铁仍为鬼怪所害,那么此鬼怪绝非寻常妖孽,例如芙蓉姐姐等极品妖怪,定魂铁则无能为力。

    听长期佩戴定魂铁饰物的老人说,它还有降血的功效哦!

前言   
中国大陆某省位于沿海地区,是最早实行开放政策的省份之一。因为区域经济差异,吸引了大量外省务工人员涌入,致使人口急速膨胀,时至今日全省常住人口已近亿万。  人多了,自然就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一些超自然事件。我国自建国以来就以破除封建迷信为基本国策,但在面对一些现今科技难以解释的不可思议事件时,却难免会感到尴尬。为此省公安厅秘密成立了“诡异案件处理小组”(简称“诡案组”),专门处理全省各地发生的超自然案件。  因为诡案组的存在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所以省公安厅对外从未公开承认小组的存在,别说寻常老百姓,就连大部分在职的公安干警也鲜有听闻。而诡案组所处理的案件尽是些荒诞离奇之事,一旦公之于众势必引起社会恐慌。  因此,由诡案组所处理的一切案件记录均为公安厅内部机密档案,只有小组成员及极少数高官有权翻阅。但是世事无绝对,凡事皆有例外,若把这些诡异案件视为小说看待,公之于众又有何不可?但求读者莫太认真,只当作茶余饭后的消遣,切忌刨根问底,否则本文将难以为继。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8:53:43     标题: 卷一 白蛇妖仙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13 15:37 编辑

诡案组 卷一 白蛇妖仙 引子
    “安哥,怎么办?应该是个古墓,要不要跟工头说?”

    日渐西斜,残阳如血。正在赶工挖掘地基的工地上,一群民工围着一个漆黑的洞议论纷纷,大家都在等待他们的头儿——一个叫“安哥”的壮硕汉子发话。

    安哥看着洞沉默片刻,目光从众人忐忑的脸庞上掠过,沉声道:“工头已经回家,只要大家以后不乱说话,洞里面有些什么就只有我们才知道。不想挨穷又不怕死的就跟我一起下去看看,要是能捞到值钱的东西就大家一起分掉。要是有谁不想下去,我也不会强人所难……”

    “我去!”“我也去!”“也算我一份……”大家都很兴奋,仿佛已经看到洞里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

    “好!我们兄弟八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谁要是心存歹意就不得好死!”安哥脸上露出既兴奋又略带不安的神色,带头钻进犹如噬人巨兽之口的洞……

    十个月后。

    “平安,你别走,别丢下我和还没出生孩子!呜……”医院病房里,一名怀孕九月有余的孕妇在丈夫床前哭得呼天抢地。

    躺在病床上的安哥奄奄一息、气若游丝,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我们不该打扰她休息,她一定很生气,要向我们报复。大家都死了,我也活不成了……咳,咳,咳……”他猛烈地咳嗽,良久才再挤出一句话:“好好照顾我们的孩子,我干了一辈建筑,孩子出生后,不管是男是女也叫作‘小楼’吧……”

    安哥停止了呼吸,他的妻子跪在床前放声痛哭,哭声中隐约夹杂着细微的“咝咝”怪声……

    二

    月满高悬,皎洁的月光为宁静的医大校园铺上一层忧郁的银薄。校园外,三名浑身酒气的夜归学子正准备翻越围墙回宿舍就寐。其中一人看着天上的明月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哆嗦了一下:“今晚是阴历十五吗?”

    “好像是吧,月亮这么圆。怎么了,小于,诗兴大发想淫一手好湿是吧,要不要跟四眼比一比谁更能淫?”正在翻墙的胖子回头开玩笑说。

    四眼扶了扶眼镜,抬头看天,似乎真的有吟诗之意。小于推了他一把:“去你的,我是突然想起那个抱婴女鬼的传说。”

    四眼打了个寒噤:“白天不说人,晚上别说鬼……”

    “有老子罩你们,怕个鸟l上来。”胖子已翻到围墙之上,伸手下来拉他们。

    午夜的校园宁静而诡秘,纵使三人同行,但是仍然让人心感阴风阵阵。“咝咝咝,白蛇仙;活千岁,法无边;飕飕飕,北风吹,饱肚皮,心味鲜……”当走进宿舍区后面的樟树林时,似有若无的童谣突如其来地回荡于阴森的树影之中。

    四眼首先停下脚步,脸色苍白如纸:“你们……听见吗?”

    小于双手交臂,颤抖着点头:“听前辈说,每当在月圆之夜,树林里就会有一只抱着婴儿的女鬼出现,一遍又一遍地唱着童谣。如果碰上她,就会被她挖掉心脏……”

    “别自己吓自己,那只是高年级的学长用来吓唬新生的鬼话。跑快几步,马上就能到宿舍了。”胖子不停地往四周张望,并没发现传说中的女鬼。

    “走!”胖子带头往前走,但没走多久,三人突然一同停下来了。他们看见一个女人倚在树旁,轻抚怀中的婴儿,双唇微微张合,吟唱着忧伤的童谣。她发长及背,胡乱披散,除了露出半张嘴巴之外,几乎把整张脸掩盖住。

    女人的头部缓缓转动,面向因恐惧而不能弹动的三人,披散的头发之下,仿佛是一双散发着嗜血光芒的眼睛。

    “啊……”凄厉的惨叫打破了校园的安宁。

    三

    省公安厅,厅长办公室。

    梁厅长正在翻阅一份由刑侦局送来的档案,越看眉头就皱得越紧。“咚咚咚”门外响起敲门的声音。

    “进来。”

    “厅长,找我有什么事吗?”进来的是一个身材臃肿的中年男人,贱肉横生的脸上有一双深邃的眼睛。

    “阿政,只有我们俩的时候直接叫名字就行了。”厅长语气非常亲切,并没有摆出上司的威严。然而,对方却以冷漠的态度回应:“厅长,办公时间你还是叫我梁政吧。”

    “你还怪我当年把你调离刑侦局,其实我当时也是迫不得己。”厅长神情略显无奈。

    “没事,我现在在扫黄队过得挺好的,每天不是吃饭喝酒,就是搓麻将炒股票,根本不用动脑子,乐得清闲。”梁政微微笑着,笑得很难看,让人想起“皮笑肉不笑”这句老话。

    “还说没事,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两年前你追查的那宗案子,我也是迫于上任厅长和省zf的压力才要求草草了事。但是你却坚持要追查到底,要不然我也不会把你调到扫黄队。”厅长微闭双目,似乎在回忆一段并不愉快的往事。

    “都已经过去了,不提也罢。”嘴巴说得轻松,但他的双眼却闪现一丝微仅可察的恨意。

    “之前的事是过去了,但是并不代表之后不会再发生。”厅长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把手中的档案夹抛到梁政面前。

    梁政随意翻阅了一下档案的内容便放下:“医大女鬼袭击学生致两死一伤,这可不归扫黄队管。”

    厅长露出狡黠的笑容:“是啊,这案子是不归扫黄队管,严格来说也不在任何一个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我已经跟汪书记打过招呼,准备成立一个‘诡异案件处理小组’,专门处理这类涉及超自然事物的案件。你有没有兴趣换个工作环境?”

    梁政双眼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但是一瞬间便回复平静:“zf绝对不会允许有这样的小组存在。”

    “没错,的确是不允许,所以zf对外绝对不会承认有这个小组。名义上小组是刑侦局名下的普通调查小组,但是其所调查的案件只需对我负责,审讯及裁决等法律程序全部以内部聆讯方式进行,无须直接向市民及媒体交代。”

    梁政没有说话,但嘴角微微上翘,他的笑意不在于脸上,而是藏于心底。厅长继续说:“你可以在全省公安系统内挑选五人做你的下属,招务编外人员也可以,但必须在半个月内侦破这宗案子。”

    “如果你能给我一个人,一个星期就能侦破此案。”梁政语气坚定地说。

    “谁?”

    “反扒队的慕申羽。”

    厅长思索片刻:“噢,就是那个以前在刑侦局跟你的小慕吧?”

    “正是。”

    “没问题,反正让他这样的人才待在反扒队也太浪费了。”

    “其他人选,我看过人事档案后再告诉你。”

    “嗯。”

    “没别的事情我先走了。”梁政走到门前突然回头:“谢谢你……哥哥。

第一章 医大女鬼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这两句话出自《道德经》,虽寥寥数字,但却道出世间万物的真理。要正确且完整地解释这两句话,恐怕花上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做到,但要简单阐述其含意,也许能可理解为:能说的道理,绝非真理。有名的事物,绝非永恒。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奇闻异事每天都在发生,并辗转流传于坊间成为普罗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自己的见解,面对道听途说的传闻,当然会加上自己的主观意念,当他再把传闻告诉别人的时候已经是另一个版本了。

    几乎所有传闻都因为以讹传讹而变得面目全非,甚至与事实背道而驰,更有可能沦为长辈吓嘘小孩的鬼怪传说。但是有谁曾想过,事实的真相往往会比人们口述相传的传说更加事火咒龙荒诞不经。

    鄙人姓慕名申羽,年幼时体弱多病,母亲怕我养不大,就把我送给别人养。虽说是送给别人,但实际上只不过是给我找个谊婆。母亲娘家有奇怪的风俗,就是给多病的幼童找个神婆当谊婆,认为这样能使幼童降成长。

    我的谊婆人称鬼婆翎,是老家最有名的神婆,每年找她上契的幼童不下百人。然而,谊婆可不是随便当的,她每年只会给九个幼童上契,听说是怕谊子太多而力有不及。

    我降生于鬼月,而且出生时并不足月,生来就特别多病。母亲说我十八个月大的时候连续发了三天高烧,最高时更达四十度。住院两天依然药石罔效,群医无策。眼看快要不行了,幸好姑婆及时赶到,让母亲抱着我去找鬼婆翎帮忙。

    姑婆是渔家人,在海上漂泊的时间比在岸上多,那时时近年关,她一上岸就得知我已病危了,渔获也没来及处理就赶到医院带母亲和我去找鬼婆翎。

    鬼婆翎是姑婆的远亲,住在一艘破旧的石船上。所谓的石船,简单来说就是一座建在岸边的船状房子,以砖石、木板、铁皮等材料砌成,虽然远看与渔船无异,但却是固定的,不能移动。

    那天是除夕的前一天,赶到鬼婆翎那儿时已经天黑了。因为时近年关,她经已收坛,不愿为我作法驱邪,在姑婆一再哀求下才勉强答应。

    据母亲说,我刚进石船时还昏昏欲睡,但是经过鬼婆翎作法,并喝下她在“婆姐”像前求得的神茶后,马上就精神了,离开石船时更是生龙活虎。回家煎服她给的草药后,烧也就退了。

    过年后,母亲求鬼婆翎契我为谊子,她开始时怎样也不肯答应,最后还是姑婆出面又再苦苦哀求,她才点头。听说那一年,她就只契了我这个谊子。

    上契那天,谊婆送了我一串用“定魂铁”做成的黑色小珠链,她说我很容易被吓掉魂,所以一辈子都得戴着定魂铁做饰物,以使魂魄安稳。

    其实母亲娘家每个小孩都戴有定魂铁做的手链或吊坠,母亲也曾经想为我找一串,可这东西虽不见得珍贵,但要找也不容易。所以我直到现在仍戴着谊婆送的小珠链,只是因为年龄增加,手腕渐粗,而不断增加小珠的数目。至于这些新增的小珠,是姑婆向另一位远亲讨来的。

    每逢过年过节,我都会去拜访谊婆,她住的石船从外面看没什么特别,但是里面却像间小型寺庙,檀香绕缭,佛声回荡。正厅的两侧挂了很多锦旗,都是受助善信送来的,我每次去都会发现比之前多,近几年更是多得没地方挂了。这大概与社会风气有关,因为我还小的时候,谊婆可是被视之为“牛鬼蛇神”。

    正厅后面有个小仓库,里面放满各种各样奇怪的草药。之所以说奇怪,不是因为这些草药罕有,相反以前在路边就能采摘到这些草药,它们的奇怪之处在于,翻遍整本《本草纲目》也找不到有关它们的记载。但是,我小时候有什么小病小痛都是靠它们来治好的。说来也奇怪,母亲说我自上契之后就很少生病,偶尔感冒流鼻涕之类的,问谊婆要点草药烧水喝马上就能痊愈了。而在此之前,我呆在医院的时间不见得比呆在家里少。

    大概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过年前去探望谊婆,她看着我沉默了很久,然后长叹一口气,语重心沉地对我说:“花仔啊,谊婆没有大本事,恐怕最多只能保你到成年,你长大后一定去当警察……”

    谊婆说我生于鬼月,是天生的鬼仔命,阴气特别旺盛,容易招惹妖精,我刚出生时就是因为在医院里惹回一只狐仙,所以才会经常生病。至于医院里为什么会有狐仙,她也说不清楚。

    谊婆信奉的“婆姐”是个专门保佑花仔花女(即童男童女)的神灵,行过“成人礼”之后,“婆姐”就不管了。而定魂铁虽然有辟邪之效,但那只是对寻常精怪管用,对一些能力较强的妖孽效果甚微。

    我一直都弄不清“婆姐”是那一路神仙,谊婆也没给我说清楚。在我的知识范畴之内,与“婆姐”比较吻合的神灵就只有“枕头婆婆”,也就是传说中哪吒的母亲殷氏。

    谊婆说我长大后必须依靠皇气逼退妖精,使它们没那么容易整我。虽然当时我没明白她说的“长大”其实是指经历男女之事,但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立志做一个除暴安良的好警察。她还说就算有皇气护身,我也得万事小心,因为我的命中注定要与它们打交道,一生大风大浪是肯定的,稍有不慎很可能会掉命。

    时间飞逝,转眼间我已经年近三十,加入警队有好几个年头了,风浪也见过不少,可是仍然是个无名小卒。虽然我现在时运不济,但是以前也有过风光的日子……唉,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事情不说也罢了,还是面对现实吧!

    “给我站住!”近两年来,这句话我几乎每天都会说上十遍八遍,因为我是一个警察,一个专门抓扒手的倒霉警察。

    今天被我撞破的是个新面孔,不过以他不亚于马拉松选手的脚下功夫看来,绝对不是个菜鸟,应该是从其它社区过来的。扒手算是一种流动性比较强的职业,他们通常不会长时间停留在某个地方工作……正确来说是作案,毕竟吃的是偏门饭,在一个地方呆久,血光之灾自然会找上门来。

    繁华的街道上有数不清的行人正冷眼看待我与扒手之间的追逐,如果他们当中有那么一个能够挺身而出,我就不用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很遗憾,在我待在反扒队的两年间还没遇见过这种良好市民。

    刚才我和扒手相距还不足十米,如果我能再跑一点就能把他抓住了,可是我那条该死的右腿又不合时宜地抽起筋来,只能一拐一拐地追着,距离瞬间就拉开了。他回头瞄了我一眼,从偷来的钱包中取出一沓百元钞票,随即把钱包丢在地上,并准备蹿入一条暗巷。说时迟,那时快,一只白皙的手臂揪着他的后领,把他整个人提起来。

    我跑到扒手身前不住地喘气,好不容易才恢复过来,这时候才发现,揪着他的原来是一名高挑的女生。这名女生长得挺秀气的,柳眉杏目,长发飘逸,双腿修长,手臂也不见得粗壮,若不是亲眼所眼,打死我也不会相信她单手就能把一个成年人提起来。虽然扒手的个子略为矮小,但是总有五十公斤吧,换成我就绝对做不到了。

    “他偷你钱包吗?”女生的语气很有威严,有种绿汉好汉的味道。

    这时候,一名从后赶来的年轻人拾起地上的钱包,跑到我们身前抢着说:“他偷了我的钱包。”他是失主。

    我掏出警员证向女生展示,她看了一眼,很不屑地对我说:“原来你叫慕申羽……破子也能当警察,怪不得现在的治安这么差。”

    我佯作咳嗽掩饰尴尬:“咳,咳……谢谢您的热心帮忙,现在交给我处理可以了。”

    女生也掏出一张警员证,从证件上得知她的名字叫李蓁蓁:“我怕你待会又抽筋让他跑了,还是我帮你抓住他比较好。师兄!”

    “师兄”二字从她口中说出,听起来特别刺耳,分明是存心挖苦我。唉,真想找个垃圾桶钻进去,该死的抽筋腿!

    “你们小俩口要耍花枪就回家里耍吧,别浪费老子的时间好不好!”扒手显然不喜欢老是被人提着,而且还是被个女生提着,看见他样子比我更囧,心里马上就平衡了。

    蓁蓁把他放下,但是依然揪着他的后领,还冷不防地往他腰眼狠狠地送了一拳,痛得他眼泪也快流出来了,大叫警察打人,马上就引来一大瓢好事的群众围观。

    “你们以为自己是条子就很了不起啊!我又没偷没抢,你们别想屈打成招!”看来,他是要耍赖了,演戏不单只是演员的谋生技能,同样是扒手的必修科目。

    我从他的口袋中掏出一沓钞票,全是一百元大概有十来张。我拿着钞票在他面前晃了两下:“这不就是你偷的吗?”

    “偷什么偷啊!钱在我口袋里,当然是我的,大家来评评理啊!”这小子不去拍电影真是娱乐界的损失,随着他不断叫嚷,围观的群众就更多了。唉,我刚才追他的时候怎么不见大家这么热情。

    “你再说一次!”我举起拳头准备砸在他那张猥琐的臭脸上,他当然不会笨到任由我挨他,马上下意识地双手护头。围观的群众见此便议论纷纷,大多都认为我有滥用暴力之嫌。

    我收起拳头,把钞票递到他前面:“我再问你一次,你确定这些钱是你的?”

    “当然!”他的回答挺理直气壮的,好像真的是他的一样。

    “那我要拘捕,因为你持有大量。”我笑着向围观者展示手中钞票。

    “什么?”他睁大双眼看着我手中的钞票,这的确是一沓,而且假得很明显,围观的群众也看出来了。

    “这钱不是我,是他的。”他慌忙指着失主,“是他的,是他的。”

    失主连忙摆手摇头:“这钱不是我的,不是我的,我没有假钱。”

    我没理会像个傻瓜一样的失主,严肃地对扒手说:“哪你是承认偷了他的钱包了?”

    “这……”他无奈地点头。

    我又再举起拳头,他连忙双手护头惊叫道:“我认了还要打?”

    “谁说我要打你啊!你再看看这些钱……”我再次向众人展示手中钞票。

    “是真的?怎么回事了?”他大感莫名其妙。刚才一直把我当成小丑看待的蓁蓁也投来疑惑的眼神。

    正当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突然有个小女孩兴奋地叫起来:“警察叔叔原来是个魔术师耶!”

    我得意地笑着,走到小女孩身前蹲下轻轻抚摸她的头发,从中摸出一枚糖果:“你猜对了,奖你糖果。”

    一个小时后,我坐在办公室里揉着右腿无奈地抽烟。扒手是抓到了,但失主却“失踪”了,这种情况每天都在发生,结果当然是扒手拍拍屁股走人。这也许是治安难以改善的主要原因之一。

    “怎么了,又旧患复发了?”同僚朱勇走过来慰问我。虽然他的关怀并不能减轻我肉体上的痛苦,但是心里却感到一份安慰。我抛了根烟给他,努力撑出一副较为自然的笑脸:“没事,休息一会就好。”

    他坐我旁边点上烟,发牢骚道:“上头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你以前在科侦局破了那么多大案,竟然把你调来这里抓小偷,虎落平阳啊!”

    “唉……”我叹了口气。给他这一说,我不禁有点感怀身世。两年前我还在刑侦局里跟小相同被誉为新人王,要不是为了追查那宗古剑连环杀人的诡异案子,也不会落得如下场,不但差点就保不住右腿,还连累老大被调到扫黄队,小相这老拍档至今还下落不明。不过,话虽然如此,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坚持追查下去,不弄个水落石出绝不罢休。这是我做人的原则。

    跟朱勇聊了一会闲话,队长王宾就拿着一张通知单走过来:“阿慕,你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以后升官了,可别忘记我们这帮兄弟哦!”

    “我还活着,升什么棺啊!”我把通知抢过来,看过后就觉得糊涂了。这是一张调职通知,通知我即时到“诡案组”报到,可是我从警多年却从没听说过这个部门,于是就问他们听过没有。

    “管他什么部门呢,反正去那个部门都比在这里抓小偷强。”朱勇拍了拍我肩膀以示鼓励。

    他说得没错,在警队里大概没有比反扒队更让我感到郁闷的部门。虽然心里觉得很疑惑,但是我还是准备去报到。当然,王宾可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我,这顿调职饭是跑不了的。

    通知上说诡案组的办公室就在公安厅之内,不过我在这里上跳下蹿了四五年,那有什么诡案组啊,应该是新成立的吧。问了不少师兄师姐,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跑遍整个大楼才在三楼厕所旁边一道不显眼的门旁找到一块印着“诡异案件处理小组”的小牌子。

    推门入里发现里面并不是想像中那么寒酸,地方挺大的,光线也很充足,五张办公桌及一个很大档案柜整齐地排在两侧,最里面还有一间组长办公室。里面有一男三女,其中一高一矮的两个女生正背向门口聊天,另一女生呆站在一个光线照不到的阴暗角落。唯一的那个男生坐在电脑前面不停地敲着键盘,他个子不高,体形很瘦,瘦得像头猴子,而且还是头很久没洗澡的猴子。我突然觉得他有点眼熟,好像是以前曾经抓捕过的某个疑犯。

    “韦伯仑?你怎么会在这里?”想了一会,终于记起这头猴子曾经因为入侵zf电脑系统而被抓回来问话,可惜当时证据不根,没有立案起诉他。

    他抬起头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很无奈:“我被招安了。”

    “你们认识吗?”刚才背向门口聊天的两个女生走进来,其中一个原来是不久前帮我抓扒手的蓁蓁。

    待呆站墙角的女生也走来过后,我们就各自作了自我介绍,最先开腔的是我:“小生姓慕名申羽,加入警队六年有余,之前在反扒队干体力活。大家叫我阿慕好了。”

    “我叫李蓁蓁,武警学校毕业,之前在武警队工作了两年。”蓁蓁有意无意地瞥了我一眼,似乎是向我示威。老实说,我并不觉得武警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群只会动拳头不会动脑筋的苦力嘛!

    “我真名叫韦伯仑,网友都叫伟哥,如果大家不介意的话就叫我伟哥好了,反正我的年纪比你们大一点点。我本来是一名伟大的黑客,之前做过不少大事,你们警察从来也奈何不了我。可是,今天早上几个警察无缘无故把我家踹了,挟了我回来,说什么招安,还说如果我不肯就先关上三五年再说。什么世道啊,唉……”伟哥说着摇头叹息,好像受了莫大委屈似的。

    “我叫乐小苗,朋友喜欢都叫我喵喵。刚刚加入警队,什么也不会,请大家多多关照。”说话的是刚才跟蓁蓁聊天的矮个子女生,身高大概只有156CM,发长及肩,眼睛又大又亮,还长着一张娃娃脸。我真怀疑她是不是把这里当成学校,走错门了,怎么看也是个学生嘛!而且还是个高中生。以她的身高,除非有一定的人事关系,否则是不可能进入警队工作的。

    剩下的是一名身材苗条的成熟美女。在我眼中,她的成熟主要表现在胸部,凭着多年的办案的经验,我能肯定她至少有C罩杯,D罩杯的可能性也不少。当我从她的侧面鉴赏她的身材,并揣测她到底是那号罩杯的同时,发现她的纤腰右侧后方似乎藏有东西,不过她用外套掩饰得很好,并不容易被人发现。她的表情很冷漠,一开口更像下雪一样冷:“我叫原雪晴,从枪械鉴证组调来的……”

    雪晴刚开口,就有人推门进来了,来人是一名肥胖的中年男人,他拿着一个档案夹向我们走来:“人都到齐了,我叫梁政,从现在起就是你们组长。”

    梁政,一个久违的名字,我早就想到是他把我调来的:“老大,你不是在扫黄队过得挺滋润的吗,这个诡案组到底是什么回事啊?”

    “诡案组是厅长下令成立的,专门处理全省范围内所有超自然事件。”梁政把档案夹交给我,又说:“医科大学出了乱子,两死一伤。厅长说了,一个星期内不能破案,诡案组就得解散,你们全部都要下岗。”

    伟哥弱弱地举起手:“我可不是你们的人啊!”

    老大脸上松弛肌肉突然绷紧,像只发怒的老虎狗似的瞪着他放声大吼:“你再废话,我就以间谍罪立刻将你枪毙9然敢入侵香港警局的电脑系统,还留下木马程序。”

    “我只是想多看几张希哥拍的人体艺术照而已……”伟哥讪讪笑道。但老大可是来狠的,指着他大吼:“雪晴,我命令你立刻枪决这头色狼!”

    “是,长官!”雪晴敏捷地从外套里拔出一把54式手枪瞄准伟哥的眉心。

    伟哥立刻举起右手,竖起三只手指:“我以黑客之名起誓,从今以后必定歇尽所能协助各位查案,如有虚言,全身长满小鸡鸡!”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但他已经满脸都是汗水。

    “长官,确定射杀疑犯吗?”雪晴双眼紧盯着伟哥,毫不犹豫地把子弹上膛,语气冷漠得毫无感情可言,仿佛在她眼前的只是一个用于练习枪法的标把。

    “先让他多活几天,要是他敢搞小动作,你就让他当太监。”老大狠狠地瞪了伟哥一眼,使他不由哆嗦了几下。

    “是,长官!”雪晴往伟哥下体瞄了一眼,随即以娴熟的手法把子弹退膛,并把手枪收回外套之内,然后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面上表情依旧冷漠。伟哥双手护阴两腿紧夹,生怕对方冷不防往他胯下开枪。

    “你对这案子有什么看法?”老大修理完伟哥,平和地对我说。

    档案的内容我粗略地看了一遍,是一宗牵涉到鬼魅传说的凶案,但是从表面证据看来应该不是鬼魅所为:“我想应该不是真的闹鬼吧!一般来说,疑被鬼魅所害的人都是死于心肌梗塞,也就是被吓死的,但是报告上说死者身上有明显的伤痕。”

    “嗯,你的分析也有道理,我不管凶手是人是鬼,反正一个星期内就得破案。你先和蓁蓁到医院跟伤者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有发现就向我报告。”老大说完就走进自己的办公室。

    蓁蓁以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我,我无奈地耸耸肩:“走吧,要看帅哥以后有的是时间。”

    蓁蓁白了我一眼:“切,你也算帅哥,也不拉泡尿照照看。”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8:56:27     标题: 卷一 白蛇妖仙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8 19:07 编辑

第二章 - 一零六室

弥漫着消毒药水气味的病房里躺着一个整只手臂被绷带包裹着的病人,他叫于振,医大二年级学生,本次医大女鬼事件中唯一的生还者。他向我和蓁蓁讲述自己的可怕经历,说到某些部分的时候,他的身体便不停地颤抖,也许这是他一生中最可怕的经历——

那天家里寄钱过来了,我就请胖子和四眼去学校外面的蝙蝠吧喝酒。我们在酒吧里碰上两个长得不错的太妹,我们本来想把她们灌醉,没想到她们还挺能喝的。后来,不但没把她们灌醉,反而耽误了回学校的时候。

门卫室那个欧吉桑六叔挺卑鄙的,如果让他给我们开门,当时他不会多说什么,但第二天就会向班主任告状。大一的时候我们已经吃过好几次这样的亏了,所以这次我们决定在学校后面翻墙进去。

从学校后面回去要经过一片樟树林才能到达宿舍区,那里阴森森的,听说还经常会有只女鬼在那儿出没,但那只不过是传说,我们也没太在意。没想到,那晚真的让我们碰上。

走进树林后,我就觉得不对劲,好像比平时要冷得多。我当时想,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关系吧,所以也没多想什么,只想快点回宿舍睡觉。可是走进树林没多久,就隐隐约约的听见有个女人在唱歌,唱的应该是首童谣,我当时被吓得头皮发麻。要是只有我一个人,肯定会拔脚就跑。那首童谣虽然我只是第一次听,但是却记得很清楚。

……

咝咝咝,白蛇仙

活千岁,法无边

飕飕飕,北风吹

饱肚皮,心味鲜

呼噜噜,不问天

仙居中,睡百年

轰隆隆,客自来

不带礼,把主煎

……

谣声时近时远,很飘渺,很诡秘,听不出是从那个方向传过来的,越听越心惊胆战。胖子胆子大,人又长得结实,有他挡在前面,我和四眼稍微安心一点,于是便跟他一起往宿舍跑。可是,没跑多久,我们就看见那只女鬼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以为有人挂了件白色的衣服在树上吓唬别人,因为树林里的樟树长得很茂盛,大部月光都被遮挡了,视野不太好,我们只是看见前面有一个很显眼的白色影子。正当我们看清楚那个白影原来是一只抱着婴儿的白衣女鬼时,她已经向我们冲过来。我们被吓得叫起来,拨腿就往回跑。

胖子长得胖,跑得最慢,首先被女鬼抓到。我听见他的惨叫,听见他大叫救命,我甚至能想像到他被女鬼按在地上撕咬开,挖出心脏的情景,但我心里实在很害怕,连头也不敢回,只知道拼命地往树林外跑。

四眼本来跑在我前面,也许他的眼睛不太好,绊倒了。如果我当时拉能他一把,或许他就不会死……

(说到此处,于振突然不再颤抖,眼泪却如洪水般涌出。也许对至友见死不救的懦弱行为使他深感愧疚,而这种愧疚或许会折磨他一辈子。)

快冲出树林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一声让毛骨悚然的尖叫,接着我手臂就被一只沾满鲜血的鬼爪抓住了。女鬼的手指虽然很修长,但却像钳子一样死死地抓住我的手臂,锋利得像刀片的指甲深深地陷入皮肉之中,不断涌出的鲜血染红了衣袖。我几乎被吓得晕倒了,与一只女鬼近距离接触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虽然只是看了一眼,但到现在我还是清楚记得当时那幅可怕的画面——零乱的头发遮掩了她大半张脸,像血一样鲜红的左眼若隐若现,一则嘴角翘得很高,露出一个极其诡秘的笑容。洁白的衣服上沾有一滩鲜艳的血迹,犹如雪地中绽放的玫瑰,散发出让人窒息的妖艳。

我不知道那来的勇气,猛然踹了她一脚,可是踹的位置不对,没踹中她,反而把她怀中的婴儿踹飞了。那个婴儿大概只有三个月大,什么衣服也没穿,皮肤白得像雪一样,被踹飞了也不哭,应该是个死婴吧。她似乎很紧张他,尖叫着向他扑过去。我以为她会放手,就拼命往树林外跑,跑出树林仍继续跑,直至翻到学校外面才停下来。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衣袖被撕破了,整只手臂都是血。我还以为只是被女鬼的指甲划破了一点皮肤,但仔细一看,原来手臂上的皮肤已经全被撕掉了……

听于振的叙述后,我在脑海稍微整理了一下其中的要点:

首先,女鬼能把他整条手臂的皮肤剥落,除了证明她腕力惊人之外,也验证了我之前的猜测——她是拥有实体的,非虚无飘渺的鬼魅。也就是说,她很可能是个活人,就算不是,至少也是丧尸一类。

其次,被于振踹飞的那个“死婴”很可以是本案的关键。假设所谓的女鬼是活人,那她要么患有严重的精神病,要么就是被死婴的灵魂附体。我比较倾向前者,毕竟鬼魅之说不再尽信。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女鬼吟唱的童谣,谣词很怪异,一时间难以弄明白其真正意思。也许这首童谣并没有特殊意义,但是我直觉觉得与本案有着某些关联。

和蓁蓁离开病房后,我们去找于振的主治医生了解他的病情。他的主治医生是该院的副院长,看来医院对他的情况相当重视。副院长翻开病历簿,看了一会说:“他目前的情况尚算稳定,暂时没出现中毒的迹象……”

“中毒?为什么会中毒呢?”蓁蓁不解问道。

“嗯……”副院长欲言又止,“或许你们应该到法医科走一趟……”

公共安全专家厅法医科,一个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踏足过的地方,而在两年前,我却是这里的常客。在走廊上跟几个老朋友打过招呼后,我就带着蓁蓁直接走进办公室。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猥琐男正坐在电脑前整理资料,他看见我立刻就放下手头上的工作,张双臂向我走过来,想给我一个热情的拥抱:“嗨,慕老弟!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调回刑侦局了吧?是不是该庆祝一下,请老哥喝上两杯啊!”

我立刻往后跳开:“叶老哥,你可要时刻紧记自己从事的是厌恶性行业啊,别把我弄得跟你一样浑身死尸的味道。”

他没理会我嘲讽,目光落在我身旁的蓁蓁身上,伸出双手想跟她握手:“我是法医叶流年,你是阿慕的拍档吧!”

蓁蓁也不算笨,赶紧把双手藏在身后,身子微微前倾点头:“叶医生好!我叫李蓁蓁,请多多关照。”

流年露出无奈的笑容,没好气地对我说:“来找我干嘛?”

我捏着鼻子说:“废话,找你除了看死尸,还能干嘛!动作快了,我可受不了你的尸臭味。”

“靠,臭慕你这王八蛋,一见面就咒我死,看我不整你丫……”流年这厮虽然有点儿变态,但智商并不低,马上就意识到我说他是死尸,猛然扑过把我搂住,还嘟起嘴作状要吻我。长生天啊,看来今晚得用洗米水来洗澡,不然身上的尸臭是除不了的。

蓁蓁以厌恶的眼神看着我们,搞不好还以为我们是断背。

打闹过后,流年带我们来到弥漫着福尔马林气味的解剖室,随即推出两具用白布盖住的尸体,献殷勤似的对蓁蓁说:“你是第一次来吧,要做好心理准备哦!”说罢掀开盖住其中一具尸体的白布。

白布之下是一具消瘦的尸体,应该就是于振口中的“四眼”。尸体双拳紧握,右臂上有几道伤口细长,有少量黑色的血液渗出,没有看见明显的尸斑。脸面肌肉严重扭曲,脸色黯黑,嘴唇的颜色更黑得犹如墨砚,双目微凸,一副死不冥目的模样,很吓人。要是半夜里看见这具尸体,没准会被吓死。

蓁蓁看了两眼就皱起眉头,流年拿着报告,表情严肃地念道:“死者罗伟光,二十岁,右臂上有四道抓迹,颈部右侧有被咬的痕迹,除此之外并无明显外伤,初步怀疑死亡原因是中毒。”

“知道是什么毒吗?”

流年搔了搔脑袋:“化验过了,是一种未知的生物碱,毒性猛烈得难以想象,比箭毒蛙还要厉害好几倍。”

据我所知,箭毒蛙的毒性非常猛烈,现今生物界公认其为最毒生物物种,一只身长不足五厘米的箭毒蛙所含的毒液足够毒死两万只老鼠,几乎是沾之即死。如果说,有比箭毒蛙更厉害的毒素,也许只有一个可能:“该不会是蛊毒吧!”

“这个我回答不了你,报告也不能这样写。我能告诉你的是,毒液是从死者颈部的伤口进入静脉,保守估计在一分钟内毒发身亡,但实际上整个过程也许发生在几秒之间,而大脑很可能在被咬那一刻就已经死亡了。”阅尸无数的流年,说着也不禁打起寒噤。

流年的解说让我觉得蛊毒的可能性更大。虽然我觉得凶手是鬼魅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她的牙齿或唾液中含有毒性如此猛烈的毒液,那么她还能算是人吗?或许我该假设凶手是一只尸变的丧尸。

“你看看死者的手臂。”流年指着死者手臂上的抓痕。抓痕很奇怪,只有四道,第二和第三道间的间隙明显较大,“另一名死者身上的抓痕也是这样,凶手的右手似乎没有中指,所以才会造成这样的抓痕。”

“这个也是中毒的吗?”我指着那具仍被白布盖着的尸体问。

“不是,但是死状更KB……”流年为四眼的尸体盖上白布后,掀开另一具尸体身上的白布。这是胖子的尸体,尸身的颜色正常,以胸腹等多处尸斑看来,死亡时应该是保持俯卧姿态。嘴唇的颜色苍白,双目闭合,手臂、肩膀及颈部均有多处抓痕,没看见有被咬的痕迹,单看表面并没发现致命伤口,不知道流年所说的“更KB”是指那一方面。

“不像中毒,也没有明显的致命伤口,死因是什么?”

“你看了背面就知道了,来帮一下忙,我一个人翻不动。”流年示意我带上手套。虽然很不愿意,但我还是配合他去翻死尸。这胖子还真不是盖的,起码有八十公斤以上,两人合力也费了不少劲。

快把尸体翻过来的时候,流年特意对蓁蓁说:“美女,要有心理准备哦!”

“哦。”蓁蓁随意地应了一声,并没太在意流年的提醒。然而当尸体翻过来后,她仅仅瞄了一眼,就抱住一旁的垃圾桶狂呕。

尸体肥厚的背部有个手掌大小的窟窿,窟窿之内空无一物,犹如一个无底深渊,让人有种深不见底的莫名恐惧。

“心脏不见了?”我不禁皱眉。

流年拿起另一份报告念道:“死者刘大海,身上共有三十六道抓痕,致命伤是心脏被掏出。背部的伤口较为平整,虽然匪夷所思,但是基本上能肯定是被凶手徙手活生生地挖出来的,不过……凶案现场并没发现他的心脏组织。”

“该不会被吃掉吧!”我这句话让蓁蓁吐得更厉害。

跟流年道别后,我就打趣地问蓁蓁:“肚子里的东西都吐干净了吧,要不要先找点吃的,附近有家餐馆的麻辣鸭心挺有名的。”

蓁蓁一脸恶心欲吐的表情,狠狠地往我屁股踢了一脚:“你敢再说,我就让你见识一下散打冠军的风采。”

我拍去屁股上的鞋印,耸耸肩:“那走吧,去医大调查一下……”

老大跟医大的陆校长有点交情,所以我们来到医大,首先到他办公室拜山头。可是却碰巧他外出了,也许正为抱婴女鬼的事情而烦恼吧!找不到头儿,只好到凶案现场遛逗了。

凶案现场是一个非常阴森的樟树林,刑侦局的同僚已经理处过了,能带走的证物都被技术队带走了,不能带走的也有记录。我们转了几圈,除了樟树长得十分茂盛,枝叶稠密以致大白天也没多少阳光能照进来之外,并没有什么新发现,于是便想到宿舍区找人问话。

樟树林位于女生宿舍后面,与男生宿舍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所以我走出树林就随便逮住一个路过的女学生搭讪:“美女,能聊两句吗?哎呀……”

蓁蓁从后给我一脚,把我踹到一边去,上前粗鲁地抓住女学生的肩膀,亮出证件:“pol.ice!你叫什么名字?”

女学生一面惊惶:“我,我叫雅娴……赵雅娴。我又没犯事,干嘛要抓我?”

“有没有犯事轮不到你说!我来问你,前几天发生的那宗凶案,你知道些什么,全说出来!”蓁蓁的态度拽得可以,大概是当武警的后遗症吧,毕竟武警平日要对付的都不是些善男信女。

“我什么也不知道啊!”雅娴急得快要哭出来了。

“看你把人家小妹妹给吓坏了,还是让我来吧!”我看不过蓁蓁的办事手法,把她的手从雅娴身上推开。当然,我推得很“温柔”,因为我不想再挨上一脚。

对待悍匪得比他更彪悍,但是对待平民百姓则要礼貌客气,对待温柔可爱的女生更是要怜香惜玉:“小妹妹别怕,pol.ice哥哥不是来抓你,只是想泡你而已……咦,你头上长朱古力了……”说着从她的头上摸出一块朱古力放到她手里。当然我还没忘记揩一下油,她的手挺嫩滑的。

“原来你会变魔术啊,嘻嘻!”雅娴的心情很快就平静下来,我给她讲了几笑话,逗得她哈哈大笑。蓁蓁冷哼一声,没兴趣地溜到一旁喃喃自语,她以为我没听见,我的耳朵长着呢,听到她在说:“切,就会骗小女生。”

聊了一会,我开始转入正题:“雅娴,能告诉哥哥凶案当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吗?”

“这不知道算不算呃!”雅娴犹豫了片刻,道出一件发生在女生宿舍里的怪事——

女生宿舍一楼的106室长期空置,据说那里很久之前死了个女生,之后就经常闹鬼,所以一直都没人敢住。

我刚来学校的时候就听学姐说过这件事,但是因为没有亲眼看见,所以一直都是半信半疑。后来我住进106室对面的105室后,就经常在半夜两三点的时候听见走廊里有脚步声。

开始时,我还以为是有人上厕所,但是听多了,我就觉得不对劲。因为厕所在走廊尽头,但是脚步声每次都是从大门口开始,到106室门前就消失了。之后,又从106室移动至大门口。

我跟学姐聊天时,说起这件事,她告诉我之前有个住在108室的女生半夜想上厕所,一开门就听见外面有脚步声,于是把头探出门外瞄了一眼,谁知道竟然看见一只身穿白衣,披头散发的女鬼提着一袋东西从大门口走过来。她被吓得几乎要尿裤子了,立刻关上门钻进被窝里,第二天就搬到学校外面住了。

“凶案当晚也听见吗?”听完雅娴的叙述后,我便问道。

雅娴认真地点头:“嗯,几乎每晚都能听见,我就睡在靠门的位置,能听得很清楚,就是没胆量开门看而已。其实宿舍里的人都知道,我们住在一楼的半夜都不敢上厕所。”

“能带我见你们的舍监吗?”

“带你去没问题,可是舍监比较凶,你要小心点哦!”雅娴亲热地挽着我手臂往女生宿舍走,并告诉舍监姓余,还有平时怎样整她们这些女生。蓁蓁没好气地跟在我们后面。

雅娴不敢去招惹余舍监,把我们带到门房门口就溜了。门房里有一个五十来岁的欧巴桑正坐着打瞌睡,我把她叫醒后道明来意,要求到106室调查。

“那里只是个杂物房,长期都锁着,根本就没有人出入,那有什么好调查的,你们要进去就跟我来吧。”余舍监显然不满清梦受扰,一脸怒容地拿着钥匙带路。

虽然余舍监说106室长期上锁,但是她开门时并没有费上多少劲,一下子就把门锁打开了。房内正如她所言,只是个杂物房,除了放满一箱箱杂物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也许最特别的就是地板虽然有点脏,但是并没有多少灰尘,而那些杂物上却有一层明显的灰尘。

蓁蓁翻开了几个箱子,发现里面装着的都是些残旧的体育用品,便问:“这些东西怎么不放在体育馆里?”

“体育馆没地方放就放在这里了,反正这里又没人敢住。”也许是对学生凶惯了,余舍监也没给蓁蓁好脸色看。

“为什么?”蓁蓁的态度也挺恶劣的。

“为什么?死了人呗!”余舍监阴阳怪气地回答:“这里十年前死了个女生,之后就有人说这里闹鬼,没有人敢住,那就只好用来放杂物。”

蓁蓁微微抖了一下,往四处张望:“真的闹鬼了吗?”

“这世上那有鬼啊,胆小鬼就多的是。我在这里当了十多年舍监,连鬼影也没看见过。”余舍监有意讥讽,蓁蓁不由面露窘色。

“有学生说半夜听见这里有奇怪的声音传出,有这回事吗?”我插上一句。

“别相信她们的鬼话,我每晚关灯后都要巡视好几遍才去休息,从来没听过什么古怪的声音。”余舍监的语气坚定,我想她应该是个无神论者。

房内没什么特别的东西,但是窗户却引起我的注意,便走到窗前想打开它,可是花了很大劲也打不开。这窗户似乎曾经被人很暴力地弄坏了,但是女人有这么大力气吗?

余舍监往我这边瞥一眼:“窗门早就坏了,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打开过。”

这是一个推拉式的铝合金窗,透过因沾满灰尘而变得模糊的茶色玻璃,勉强能看见窗外就是发生凶案的树林。窗户正对着树林虽然不能证明些什么,但是若然窗户能开启的话,那么这个房间就多少有点可疑。

我在窗前呆了一会儿,点了根烟,但没抽几口,余舍监就不高兴了:“pol.ice先生,请不要在这里抽烟,怎么说这里也是仓库,要是起火了,谁来负责啊!”

我耸耸肩跟蓁蓁打个招呼:“我到外面抽。”

刚走到走廊,我就看到雅娴站在对面的105室门后向我招手,走进去就被她和室友围住了。其实我也蛮受欢迎的嘛!

和雅娴她们聊了一会,一时兴起便打牌来,当然期中也顺便向她们打听一下消息。期中一名女生说医大里发生的事情,要数门卫六叔知道得最清楚,建议我不妨去找他聊聊。

“你竟然在偷懒,去死吧你!”正玩得高兴时,蓁蓁冷不防地从门外冲进来一脚把我踹翻,吓得几名女生躲到一旁。

“谁偷懒了,我可在工作啊!”我爬起来拍打身上的灰尘。

“打牌也能叫工作?”蓁蓁杏眼怒睁,死死地瞪着我,好像我杀了她全家似的。

“你没打牌,那你找到线索没有?没有就闪到一边去,别打扰我的工作。去去去……”为保证我的人身安全,赶紧把蓁蓁赶出门外,然后继续打牌。她这人拳头是好使,但是嘴皮功夫嘛,跟我差远了。

打了大概一小时牌后,雅娴她们要去上课了,我依依不舍地跟她们道别。刚走出宿舍,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的蓁蓁就揪住我的衣领,阴阳怪气地问:“打了半天牌,找到线索了吗?没有的话,我可不客气哦!”

我把她的手轻轻推开:“知道什么叫欲速则不达吗?要线索就跟我来吧!”

“我看你在玩什么把戏。”她气鼓鼓地跟在我屁股后面。

我带着蓁蓁来到学校门口的门卫室,里面有个老头子正独自下着象棋,他就是六叔。看明白他的棋局后,我就说:“炮二平六。”

六叔抬头看我一眼,便按照我意思移动棋子,然后沉思片刻:“车一进三。”

“马六进八。”我干脆坐在他对面的空凳子上跟他下棋。

“帅四平五。”

“马八退七。”

“炮二退一。”

……

你来我往对弈了个把小时后,最终以和局结束。我笑道:“六叔,你真厉害,好久没遇上像你这样的高手了。”

六叔显然意犹未尽:“小伙子,你也不错啊,再来一局怎样?”

我看了看手表,又看看一旁早已等得不耐烦的蓁蓁,无奈地耸耸肩:“我是很想再下一局,但是我还有事要办……”我向他表明身份,坦言正在调查女鬼杀人一事,并且尚无头绪。

“与其到外面乱跑,还不如问我好了,我在这里当了三十多年门卫,没什么事情不知道的。来来来,再下一局,那女鬼的事情我慢慢告诉你。”六叔似乎怕我不答应,迅速摆好棋子,边与我下棋边讲述有关女鬼的事情……

这事得从十年前说起,当时住在女生宿舍106室的一个女娃,在毕业前一晚突然疯掉了,把同室的另一个女娃杀了,还把人家的心脏挖出来吃掉。

我第二天去那房间看过,满地都是血迹,快把地板都染红了,KB得要命。不过,说起来也蛮奇怪的,那女娃死得这么惨,按理说应该叫得比杀猪还大声吧,但那天晚上住在隔壁的女娃都没听见有人叫救命什么的,连打架吵闹的声音也没听见。当时同室的还有另外两个女娃,她们都说早早就睡了,什么也不知道,好像死掉的那个女娃是自愿被杀死似的。

领导为了保住学校的声誉,把这事情压下来了,听说给死掉的女娃父母赔了不少钱。而那个疯掉的女娃,好像被送到精神病院去了。自此以后,106室就没有人敢住了。

大概过了两三个月吧,我记得是新学期开学不久的时候,有一对情侣半夜偷偷地摸到宿舍后面的樟树林里鬼混,之后就没有人再看见他们了。开始时,大家还笑话他们私奔什么的,直至几天后女生宿舍里的女娃闻到臭味才发现他们俩的尸体。他们死得可KB了,男娃的脸是黑色的,女娃更惨,心脏给挖掉了。

当时此事闹得人心惶惶,因为一直都找不到凶手,而且女娃跟之前106室死掉那个女娃一样,都是心脏被挖掉了,所以就有人说是那个女娃阴魂不散,出来作祟害人。

之后,樟树林里还死了几个人,死法都是差不多。如果只有一个人就被挖掉心脏,不只一个人的话,其余的都是整张脸黑黑的。好像有两个还是三个逃出来的,他们都说凶手是一只抱着婴儿的女鬼。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什么,每次出事都是在月圆的时候,加上一些人添盐加醋,传言就越传越凶了。后来,学校没办法就定了一条校规,不准学生晚上去宿舍后面的樟树林。上一次出事到现在应该有五、六年了,新来的学生大多都不知道这些事,以为那只是些唬人的传说,没想到又出事了……

两个多小时的对弈最终还是以和局结束。

“你知道106室那几个女生的名字吗?”我给六叔发了根烟,并为他点上。

“学校里学生少说也有一万几千人,那能记得了,而且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嗯……”六叔吐了口烟,“你到图书馆走一趟说不定会有发现,档案室应该有保存学生的资料,不过找起来可能会麻烦点。”

“那我先到图书馆看看,有空再找你下棋。”我向他道别,示意在一旁等得快要长出青苔的蓁蓁一同离开。

六叔站在门口依依不舍地挥手:“有空记得来找我啊,我天天都在这里。”

太阳公公已经快要下班了,但我们可不能准时下班,为了能在限期之内破案,我们不敢耽误片刻,立刻赶赴图书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00:33     标题: 卷一 白蛇妖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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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又闻失心

以现在收集到的情报看来,医大女鬼一案极可能与十年前106室的凶案有关,于是我们便打算到图书馆查找案中女生的资料,以便继续调查。

大多数学府都有图书馆,然而几乎每一间图书馆都或多或少地隐藏着某些鲜为人知的秘密。当然要发挖这些秘密并不是容易的事情,要不然就不能称之为“秘密”。

来到图书馆的时候,里面的没有几个人,偌大的空间里只有小猫三四只,与其说清静还不如说冷清,似乎现在的大学生都不太愿意把时间花在学习上。管理员不知道那里去了,询问那几个正在看书的学生得知,大概是吃饭去了。

学生的资料应该锁在档案室里面,管理员不在,待在这里也是浪费时间,总不能像蓁蓁所说的那样,“把门给砸了”吧!

因为急于找出凶手,我们连午饭也没来得及吃,现在已经饥肠辘辘,与其在这儿浪费时间,还不如先饱餐一顿,于是我便提议:“我们不如先去吃饭吧!”

一说起吃,蓁蓁似乎又想起解剖室那两具恶心的尸体,提不起半点食欲:“你去吧,给我带些馒头回来就行了。”

“只吃馒头怎么行啊!”我突然想到一个好去处,“听雅娴说,学校门口那间餐馆的东西味道挺不错的,尤其是那里的猪心汤,吃过一次就会上瘾,你要不要尝尝……”

“去死吧你!”蓁蓁一脚把我踹飞。

来到雅娴所说餐馆,里面人山人海,清一色都是学生,有男有女,三五成群地扎堆在一起。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位置坐下,点了两道小菜和猪心汤后,就静心聆听周围的学生侃大山。学生们聊的无非是游戏、黄段子及老师们的“恶行”,当然男欢女爱是他们聊得最多的,部分高年级的则会聊些求职面试及实习之类的话题。虽然大多都是些毫无价值的信息,但是偶尔也能听到些或许能用得上的情报……

“小马,你说萧教授是不是把尸体的心脏都拿去卖了?解剖室里什么标本都有,唯独就没有心脏的标本。”说话的是邻桌一个眼镜男。

小马一脸不屑:“靠,你现在才知道。听学长说,有人亲眼看见他上完解剖课后偷偷把心脏带走呢!”

一个头发稍长的学生问:“不会吧,你听谁说的?他把心脏带走有什么用,尸体都是在冷库放了好些日子的,又不能用于移植,谁会买啊!”

眼镜男打趣道:“我那知道,说不定是卖给那些变态收藏家呢!”

小马开玩笑说:“我倒觉得他是拿回家熬汤去了,哈哈!”

另一桌的女生突然插嘴:“你们别这么恶心好不好,我们还要吃饭耶!”

……

我边喝着猪心汤,边想着同学们的对话,他们所说的萧教授为什么要把尸体的心脏带走呢?按理说,用于解剖课的尸体,应该保存得不怎么样,用作非法器官交易肯定是不可能的。如果是造成标本卖给人体收藏家的话,眼球的销路不是更好吗?为何偏偏要选择心脏呢?也许,该调查一下这个萧教授,抱婴女鬼每次杀人都会挖掉其中一名死者的心脏,两者之间说不定有着某些关联。

正当我想跟那个叫小马的学生聊上两句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急促的叫声:“图书馆起火了!”

蓁蓁还在图书馆里,得赶紧去看看她给烧焦了没有。大叫一声结账,把钱丢在桌面,就立刻往外跑去。当我跑到门口的时候,好像听见里面有个女生叫道:“舍监,结账……”

图书馆的火势非常猛烈,我赶到的时候,火光已经映红了半边天,好不容易才在慌乱的人群中找到有不少头发已经被烧焦的蓁蓁,便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刚才你走了没多久……”蓁蓁心有余悸地讲述我离开之后所发生的事情——

你走了没多久,那个叫潘秋霞的管理员就回来了,我说要找十年前住在女生宿舍那几个女生的资料,她说所有资料都在档案室,但是我只知道那几个女生的届别,而不知道她们的名字,找恐怕要花不少时间。接着她就带我到档案室,还帮忙一起找。

档案室里面的资料可不是一般的多啊,百多平方的房里一共有二十个架子,每个架子又有三层,我看着就感到头晕了。幸亏有管理员帮忙,要不然我也不知道该那里找起。她说不知道名字,直接翻学生档案不好找,(奇*书*网^.^整*理*提*供)提议先找宿舍的入住记录,因为106室自出事后就没有人入住,所以只要找到最后的入住名单就好办了。

宿舍的相关记录都放在最后面那个架子上,我们找了一会儿就找十年的入住记录。可是,当我翻阅记录本的时间,它居然莫名其妙地着火了。我们本来想把火弄熄,但不知道怎么搞的,最后竟然弄得整个档案室都烧起来……

“唉……”我叹了口气,“笨人见多了,像你这么笨还真是少见啊!”

“这也不能全怪我啊,谁知道那记录本会无缘无故地着火呢,而且还冒出那么多白烟,害得我眼睛也几乎睁不开了,不然也不会弄成现在这样子。”蓁蓁说着哆嗦一下,神经亏亏地问:“你说会不会是那只抱婴女鬼在作祟,阻止我们调查下去呢?”

从蓁蓁的话里,我发现了一个问题:“你确定当时记录本冒出很多白烟吗?”

“嗯,”她连连点头:“多得让我的眼睛也快睁不开了。”

“记录本是怎样起火的,再说详细一点。”

“我当时只是在翻记录本,翻到记载了106室入住记录那一页时,突然觉得手指有点烫,好像还看见有点光,接着就有很多白烟冒出来,吓了我一大跳,就把记录本丢到地上。谁知道记录本就这样烧起来,还把附近的东西也点燃了。因为地上有很多杂物,所以烧起来就一发不可收拾,我用脚踩不熄就和管理员去拿灭火器,但那些灭火器竟然全都是坏的,一个也用不了。”蓁蓁说着伸出被烧伤的手指。

“嗯,那肯定不是女鬼在作祟……”也许在这宗案子里隐藏着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翌日早上,我一走进诡案组的办公室就看见换了一头清爽的短发的蓁蓁正在跟喵喵聊天。

“干嘛把头发剪短了,失恋吗?”喵喵好奇地围蓁蓁走了两圈。

正在高速敲打键盘的伟哥突然停下双手的动作,伸长脖子偷听。

“又没有人追我,那来失恋呢!”蓁蓁道出图书馆失火一事,剪发实属无奈。接着两人继续聊着些无关痛痒闲话,伟哥则打着哈欠再次敲打键盘。

“大家早!”我先向大家打招呼,然后故作惊奇地对蓁蓁说:“哇,你的新发型还蛮不错的嘛!”

“现在还说早呢,也不看看现在什么时候了。”她白了我一眼。

我看看手表:“才迟了二十分钟嘛,还算早了,起码比雪晴要早……”

“你在叫我吗?”雪晴像鬼魅一样出现在我身后,差点没把我吓死。

“她一大早就来,比我们都要早。”伟哥说着又打了个哈欠。

“**们,辛苦了!”我向大家行了个军礼,并赶紧转移话题,对喵喵说:“找到十年前那宗案子的记录没有?”

喵喵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么多档案,我一个人怎么看得了,而且又那么无聊,我翻了一小半就犯困了。幸好,有雪晴姐帮我……”

“哇,原来雪晴姐姐是个面冷心热的活雷锋,鼓掌致敬!”我嬉皮笑脸地轻轻鼓掌。

雪晴平静地看着我,双眼淡如止水仿佛没有任何感情,冷漠地说:“没有该案的记录,应该没有正式立案。”顿顿又补充一句:“我比你小一岁,直接叫我名字就行了,用不着加上姐姐两个字。”

不管是二十出头的年轻美女,还头发花白的欧巴桑,年龄都是一个重要的数学。说小了,无伤大雅,说大了,搞不好会招来横祸。雪晴这样的冰山美人也不例外,以后在她面前说话还是谨慎一点为妙,要不一言不合把我毙了可比窦娥还冤。

“不会吧!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出了人命竟然也不立案?”蓁蓁惊讶道。

蓁蓁没在刑侦局工作过,不了解这些情况也是人之常情,我该给她补上一课了:“少做少错,不做不错是不少人的座右铭,这样的案子如果死者家属要求私了,不立案也不稀奇。毕竟凶手若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法官通常会酌情处理,量刑起点不会太高。”接着又对伟哥说:“你不会也是一无所获吧?”

“再给我十五分钟吧。”伟哥打了个哈欠又说:“干这种体力活,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真无聊。”

“那我先向老大汇报一下,回头再找你。”说罢我便与蓁蓁一同走进组长办公室。

在组长办公室里,老大正目不转睛地盯电脑的荧光屏,我们进来了他也没抬一下头。我随意地坐下来点上一根烟,但随即就被蓁蓁掐熄了。真怀念以往跟小相拍档的日子,起码他不会把我烟掐熄,身上没烟时还能管他要。不知道他现在的情况怎么,也许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希望他还活着吧,已经两年没有他的消息了。

怀念完旧拍档,是时候做正事了,向老大简述昨天的调查情况后,我就开始发表自己的意见:“这宗案子比想像中要复杂得多,现在几乎能肯定所谓的抱婴女鬼只是个幌子。也许,有人想利用十年前的凶案来掩饰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何以见得。”老大的目光仍然没有离开荧光屏,而且眼神很平静,仿佛并没在意我说话的内容。

我轻轻托起蓁蓁被烧伤指头,解释道:“记录本之所以会着火,并非鬼魅作祟,而是被人为地涂上了白磷。正常情况下记录本并无异样,但当被翻到涂有白磷的那一页时,人的体温及翻阅时因磨擦而产生的热量足以把白磷点燃。”

蓁蓁看着自己的手指,恍然大悟道:“你的意思是,有人假扮女鬼杀人,还在记录本上做了手脚?但是,她有什么目的呢?”

我摊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这可不好说。如果只是为了不让学生闯入樟树林,就没有杀人的必要,因为出了人命就会引起警方注意,而且我们在树林里也没什么发现。”

老大盯着荧光屏,没有说的意思,反而蓁蓁急着发问:“那现在该如何着手调查呢?”

这个问题很简单嘛:“对方既然要销毁106室的入住记录,那么从106室的四个女生身上肯定能找到线索。”

她似乎觉得自己闯了祸,皱着眉头说:“整个档案室都烧光了,还怎么找那四个女生啊!”

“这就得看伟哥的本领了。”我再次点烟,这次没有被她掐熄。

“嗯,你们继续朝这个方向调查,那个萧教授就让雪晴和小苗去调查吧,有新发现再向我报告。”老大的语气大概让蓁蓁觉得他有点心不在焉。离开的时候,她特意往荧光屏瞥了一眼。

“组长怎么一大早就在办公室里炒股啊!”刚走出组长办公室,她便问。

“炒股是老大的强项,有闲钱不妨跟他玩玩。”我打趣道。

她一脸不屑地说:“我才不才炒股票呢,跟赌博没两样。”

“当然不一样,赌博是违法的,但是炒股是合法的,还要交税呢!”我跟她开了个玩笑后,就走到伟哥身前说:“那四个女生的资料找到没有?”

“只提供届别就想直接找到人,你也太看得起我了。”伟哥那张臭脸让我想一个比较不雅的形容词——装逼。

“那你查到此什么了?……本世纪最伟大的黑客。”我给他抛了根烟。

“好说,好说,给……”伟哥递给我两张A4纸,纸上打印的分别是一张毕业照和一份名单,“我翻遍了所有普通网民能上的校内网和同学录,其中一个同学录的创建者提及毕业前发生了一宗凶案,他所描述的情况与106室的凶案大致相同,你要找的人应该就是这个班里的学生。毕业照和同学名单都是直接从同学录上COPY下来的,那里人气小得可怜,自创建以来就只有一个IP留言,而且已经很久没有更新了。”

毕业照虽然已经经过放大,但是原图的像素不高,画面并不清晰,只能看见一共有三十一名学生,勉强能分辨出性别,但是要凭它来找人根本不可能。名单上就只有三十三个名字,没有联系方式,甚至连性别也没有注明,不见得会比前者更有实际价值。因为单名的人数多毕业照多出两人,以此推断,少了的应该106室凶案中的凶手及死者,也就是说这张毕业照更没意义了。

我搔着头问:“还有别的吗?”

“普通人就只能给你提供这些资料了,但是老子可是个黑客,当然不会这么丢人。”伟哥摊在椅子上狠狠抽了一口烟,得意洋洋地说:“我已经锁定了同学录创建者和留言游客的IP地址,创建者的IP是来自国外的,暂时不能确定具体位置,但是我已经给她发了邮件,至于什么时候会有回复,又或者会不会回复,我可不知道。另一个IP来自省人民医院,我入侵了医院的电脑系统,查到IP所在的位置是七楼的某个房间,你去跑一趟多少会有点收获。”

“那先谢了!”向伟哥道谢后,我就准备和蓁蓁外出调查,但是他却把我叫住了:“先别急着走,我再告诉你一件有趣的事,也许会跟这宗案子有关。”

我停下脚步,认真聆听。

“在入侵医院的电脑系统时,我发现了一些加密的内部档案,内容大多是医务人员犯错失职之类的事情,例如用错药治死人等敏感话题。当中还提及近几年停放在太平间的尸体经常被盗走心脏,至今被盗的心脏不下三四十个,几乎每隔一两个月就被盗走一个。”

心!

失心!

又闻失心!

省人民医院是否也与抱婴女鬼有着某些不为人知的关联呢?千头万绪不知从何想起,这宗案子越来越有意思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08:52

第四章 此人已死

    省人民医院建于解放初期,近年发展迅速,现为三级甲等医院,建筑面积超过二十万平方,设备及资源均是省内最高水平。而且有不少著名的专家教授坐诊,因此每天前来求诊的患者骆驿不绝,当中大多来自全省各地,但也有不少是慕名而来的外省患者。虽然表面上看似风光无限,但是内里其实暗藏着不少问题,特别是管理方面的问题尤其突出。

    我在查阅与省人民医院有关的民事纠纷时,发现至今最少有三宗丢失死者心脏的案件记录。因为院方最终都能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警方并未正式介入,所以对事情的经过并无详细记录。

    来到省人民医院七楼,我终于体会到政府实行计划生育的苦心——数之不尽的患者挤满了候诊大厅,使这近三百平方的空间也显示拥挤。因为椅子的数量有限,不少患者干脆站在诊室门外,但也有几间诊室门可罗雀。

    在几间无人问津的诊室之间走了一圈,我便停在其中一间门前对蓁蓁说:“我们要找的人就在这里。”

    “为什么?七楼有这么多房间,你凭什么肯定是这一间?”蓁蓁的眼神充满怀疑。

    我解释道:“如果你是医生,门外的患者排着长龙,你还好意思偷懒上网看同学录吗?”

    “这个算你说得对,但是无人求诊的诊室也不只这一间啊!”她的问题还真多。

    “拿伟哥给的那份名单看看吧!”我懒得多说。

    蓁蓁傻乎乎地拿出名单,对照门旁的医生简介卡,喃喃自语:“萧逸轩……名单上真的有这个名字耶……咦,这份名你好像只看了一遍呃……”

    我指着脑袋笑了笑:“名单上的名字都在这里。”说罢便敲门入内。

    诊室里有一位年约三十的俊朗帅哥正无聊地玩着电脑,看见我们进来马上露出友善的笑容,站起来礼貌地说:“请坐,有那里觉得不舒服吗?”

    “萧医生,你好!我姓慕,是刑侦局的探员……”我坐下便表明来意,“据我所知,你是医大毕业的,十年前医大女生宿舍106室的凶案,你应该有点印象吧。能把你所知道的告诉我们吗?”

    “那是一段能让人经常做噩梦的可怕记忆,虽然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但是回想起来仍觉得毛骨悚然。说实话,到现在我还不敢相信像小楼那么文静的女生,竟然会用如此残忍的方法把同学杀死。”萧逸轩脸露寒色,身体不自觉地哆嗦起来,慢慢诉说这段尘封十年的可怕记忆,也许因为心有余悸,他的叙述略显零乱——

    发生凶案的106室里住的四名女生分别是:夜小楼、夏雨岚、月影清和秦琼枝。她们都是我那一届的,小楼和琼枝更和我同班。她们的感情很好,起码在出事前一直都很好。

    小楼是校花,四个女生当中她长得最漂亮,而且脾气又好,所以有很多人追求她,可是却从未听说过有谁把她追到手。她喜欢呆在图书馆里看书,对于追求者的邀请,总是婉言拒绝。

    她跟琼枝的关系很要好,其实她们四个女生之间的关系都很好,只是她们俩同班,所以经常出双入对。因为一直都没听说她们有男朋友,男生们经常私下议论她们是否在搞同性恋。

    因为小楼长得很漂亮,所以她的一举一动都十分引人注意。大概是毕业前一年吧,她突然开始长胖,有人跟她开玩笑,问她是不是怀孕了。她当时的回答很奇怪:“我快要当玛利亚了,你该替我高兴啊!”

    那年春节假期,小楼她们几个都没有回家过节。新学期开学时,她明显比之前瘦了,而且脸色也不太好,有点苍白。大伙都怀疑她是不是把孩子打掉了。可是,她一直都没有男朋友,这让人很费解,联想她之所说的话,该不会是像圣母玛利亚那样处女怀孕吧!

    更奇怪的是,在接下来的一个学期里,她们寝室的四个女生的脸色都越来越苍白,好像得了贫血症一样,惟独影清的情况稍微好一点。但是除此之外,她们又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直至出事之前也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也没听说小楼和琼枝闹过别扭,她们还是天天呆在一起,形影不离。

    毕业前的那个晚上,我和寝室里的哥们扛了两箱啤酒到男生宿舍天台,那一晚的月亮很圆,樽前月下不醉无归,大家都喝得很尽兴,除了离别在即的不舍之外,并没有感到异常之处。谁也没想到,那时候对面的女生宿舍竟然发生了如此恐怖的事情。

    那一晚,女生宿舍里没有人听见打斗或者争吵的声音,甚至没有人察觉出任何异常的地方。一切都与往常一样,唯一不同的也许只有毕业生们心中的复杂情感。

    第二天早上,女生宿舍那边炸开了锅,学校的领导都来了,有很多老师守在大门口不让学生进入,后来问及同学才知道原来发生了凶案。听说那天早上,106室很晚也还没有动静,有个女生就想进去看看她们是不是还没起床,但是一开门就吓呆了,过了很久才叫出来。几乎所有看过现场情况的女生都被吓得尖叫,甚至还有些被吓得晕倒。

    根据第一个进去的女生描述,当时的106室的情景大概是这样——门开,满眼尽是妖艳的红,鲜血犹如泛滥的洪水淹没了一切。浑身占满鲜血的小楼跪坐在寝室中央,零乱的长发之下是一张带着呆滞笑容的诡异脸庞,默默地凝视着身前那具冰冷的尸体……

    萧逸轩说完后身体还微微颤抖,良久才能平静下来。

    “夜小楼后来怎样,你知道吗?”我问。以已知情报推测,她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抱婴女鬼。

    他用力地在脸上抹了一把,使自己精神一点,然后才说:“听说她被送到市郊的精神病疗养院,但是现在是不是还在那里就不清楚了。”

    “有另外两个女生的地址或者电话吗?”

    “我和她们不同班,也不太熟络,毕业后就再没有联络了。”

    “这样子可不好办了!”蓁蓁皱起眉头插话。

    “听说你们医院经常丢失死者的心脏,有这回事吗?”我紧盯着他眼睛,他不自觉地回避我的目光:“听说过,但是不太清楚。你也知道这种事很影响医院的声誉,领导要求低调处理,尽可能封锁消息,所以我知道的并不多。”

    “哦,那打扰了!”我跟他道别后和蓁蓁离开诊室。

    “这个姓萧似乎知道些什么。”刚步出诊室蓁蓁便说。

    “他又不是疑犯,我们不能迫他说些不想说的事情啊。”我无奈地摊开双手。

    “那丢失心脏的事情该怎么调查呢?”

    “暂且搁下吧,这关系到医院的声誉,院方不见得会有多合作。而且,如果院方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也不会丢失那么多心脏。”我取出香烟叼在嘴上,但没有点燃,又说:“这事得让老大去打通关系才能深入调查,我们还是先到市郊散散步吧……”

    我们驾车来到位于市郊的精神病疗养院,这里仿佛是一座白色监狱,每一道门都是由坚固的不锈钢造成,只是白衣天使取代了狱警的工作,看守着身穿病号服的囚犯。来这儿探病就像探监一样,也许最大的分别是探病者必须为被囚禁在这里亲友支付“疗养费”。

    我在服务台询问有关夜小楼的资料,护士查询电脑后却给予一个让我惊讶了半天的回答:“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什么时候死的?”我很怀疑疯掉的小楼就是抱婴女鬼,如果她是已经出院或失踪什么的还好说,但是已经去世的话,那么又是谁在继续杀人呢?难道真的是鬼魅作祟吗?

    “已经死了八、九年了,是自杀死的。”护士冷漠地回答,仿佛死去的只是一只流浪猫。

    “你确定她真的死了。”我仍不死心,再次确认。

    “死了就死了,要怎样确定啊!”护士显然不耐烦了,声调不自觉地提高,引起周围的人注意。

    “她的主治医生还在这里工作吗?我想向他了解夜小楼生前的情况。”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果线索就此中断,要在余下的几天里查出谁是真凶比登天更难。

    “都十年八年前的事情了,很多医生都调到别的医院去了,我到那里给你找啊!”护士说完就去忙别的事情,不想再理会我。

    我稍微泄气了一会儿,幸亏我心里素质好,脸皮也比别人厚,马上就打起精神来,缠着护士索要夜小楼的资料,护士很不耐烦地给我打印了一份。资料上有一张大头照,照片上可人儿虽然目光呆滞,但却楚楚动人惹人怜悯,正如萧逸轩所说,她真的长得很漂亮。

    当我查看资料的内容,想从中找出有用信息的时候,突然发现身旁有个脑袋探过来——是个五十来岁的清洁大婶。见她盯着资料上的大头照,我就觉得老天爷总算待我不薄,立刻问她:“你认识她吗?”

    大婶点点头:“她以前在这里呆过,有点印象。”接着便慢慢讲述夜小楼住院期间的点点滴滴——

    她在院里算是比较安静的一个,平时都不怎么说话,老是躲在墙角看书。对我们来说,这种病人最好不过了,基本上不用为他们操心,除了给他们喂饭擦身了之外,就不用再管他们了。不像那些经常闹事的病人,要用布带绑在床上。

    本来像她这样的病人,一般都不会给人留下很深印象,毕竟这里的病人太多了。我之所以过了这么久也能记得她,除了因为她长得很漂亮之外,最主要是因为她后来惹出了大乱子。

    她的主治医生是个姓欧的小伙子,那时刚来过来的,还没结婚,听说也没有女朋友。也许,她真的长得太美了,美得给自己惹出祸来。小欧与她朝夕相处,久而久之便心生爱意……或者应该说是心生歹意吧,他竟然强奸了自己的病人。

    她虽然脑袋有点问题,但是面对小欧的施暴依然懂得反抗,把他抓咬得浑身伤痕。事后她便卷缩在墙角不停抽泣。说实话,那时候的她和普通的女孩没两样,让人看着就觉得心酸。

    院长对这件事很紧张,毕竟弄出这样的乱子,要是传出去了疗养院肯定会完蛋。就在院长一个头三个大的时候,她就自杀了,是给自己打空针自杀的。她趁护士不注意的时候偷走了一支针管,然后把自己反锁在卫生间。护士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她偷走的是一支五毫升的针管,听护士说用这支针管打空针,起码要打二十针才会死人,而且还要打到血管里。护士还说,这样子自杀,死之前会很痛苦。

    她死了之后,小欧就出事了,他被咬伤的地方都发黑了,而且还发高烧,一直都退不下来,第二天就死了。死之前还不停地叫着“她要找我报仇,她要杀我”之类的话……

    听完大婶的叙述,我马上就问我最关心的问题:“她死后尸体怎样处理啊?”我还是怀疑小楼就是抱婴女鬼,她死后可能发生了尸变之类的事情,之后返回医大杀人。

    “当然是火化掉喽!院长怕夜长梦多,未经家属同意就把尸体火化了。而且小欧无缘无故地死掉,谁不害怕呢,所以就赶紧把他们俩的尸体都火化了。”大婶的回答推翻了我的猜测。

    “她被强奸时有落红吗?”问这是个问题虽然很尴尬,但必须问,因为这关系于小楼是曾经怀孕。

    大婶思索片刻,肯定地说:“没有。”

    “你确定?”

    “肯定没有,那天是我收拾房间的,她的裤子里没有血迹,床单和地上也没有,就是上衣有一点点,不过那只是从小欧的伤口上占到的,落红的血绝对不是这样。”以大婶的年纪来看来,绝不会是未经人事的待闺秀女,所以她的判断应该不会有错。

    谢过大婶准备离开的时候,她突然叫住我们:“喂喂喂,再告诉你一件事,不知道对你有没有用。她刚来的时候,我帮她擦身子时发现她那双奶子上有很多伤口,就像被吸血鬼咬过似的,不过伤口都比较小,说不定是被蝙蝠咬的……”

    在离开疗养院的路上,我稍微整理了一下今天收集到的情报。逸轩说过,106室的四个女生在最后一个学期都莫名其妙地变得脸色苍白,而大婶又说小楼的乳房有被咬的伤痕,以此推断,另外三人的胸脯很可能也有相同的伤痕,但是这些伤痕是怎样造成的呢?难道106室里有吸血蝙蝠或者……吸血鬼?

    另外,小楼被强暴后并没有落红,除了几乎能肯定她不是处女之外,还证明了她可能有生育或堕胎的经历,因为在强暴的过程中,阴道分泌物不足,粗暴的活塞运动极有可能造成阴道出血,但生育过的妇女因为阴道较为松弛,出血的机会相对较小。假设她曾经孕育,那经手人会是谁呢?萧逸轩说她没有男朋友,是实际上是有,但他不知道,还是他撒谎呢?该不会当真是处女怀孕吧!

    还有小楼的自杀方式也颇让人费解。以她所处的环境来说,用注射空气这种方式来自杀无疑是成功率最高的自杀方式之一,这不像上吊那样容易被人发现,也不像割脉那样因需时太长而易于被抢救。但是对于一个精神病患病来说,能冷静地运用自己以前所学的知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她并非只是胡乱地给自己扎一针,而是找准血管连续打二十针以上。这不禁让人怀疑她到底是真的疯了,还是为了脱罪而装疯。

    不管她是真疯还是假疯,反正人都已经死了,她是抱婴女鬼的可能性便大大减少。虽然我还是怀疑抱婴女鬼是活人或者丧尸之类的实体,但是事实又让我不得不往虚无飘渺的鬼魅方面去想。

    “我们现在去那啊?”蓁蓁打断了我的思路。

    “去旧城区找一个人。”我随意回应。

    “找谁啊?”

    “梅巧英。”

    “她是什么人?”

    “我不知道。”我拿起小楼的资料交给蓁蓁,在家属一栏上写有梅巧英这个名字和地址。

    每一座繁华的城市都有一些破旧的角落,而住在这些角落里的人,往往是对这座城市贡献最大的一部分。

    来到旧城区的时候已经是入夜时分,按照资料上的地址,我们来到一间破旧的房子门前,窗户有光线透出来,房内应该有人。敲了一会儿门后,锈迹斑斑的铁门打开了一道小缝,门缝后是一个脸容憔悴的欧巴桑,她甚为警惕地问:“什么事?”

    我出示证件并道明来意,她才没那么紧张,请我们进屋。

    “不好意思,这里治安不好,入夜后得多留个心眼,请不要见怪。”梅巧英捧来两杯开水。

    我稍微留意了一下屋内的情况,这房子很小,而且相当陈旧,楼龄应该超过三十年,随便一件家私的“年龄”也不见得比我小,就连身前这两只杯子也是有好几个缺口的。由此可见,房子主人的环境比较窘迫。

    “梅阿姨,能告诉我们关于小楼的事情吗?”说了些客套话后,我就开门见山地问。

    “唉……不知道该说我命苦还是小楼命苦,她一出生就没有老爸,还这么年轻就……”梅阿姨一边叹息一边讲述女儿生前的往事——

    小楼的老爸死得早,我一个人辛辛苦苦地把她养大。她从小就很懂事,很乖巧,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她,而且她读书又很认真,从来也不用我为她操心。可是,自从她上了医大之后,我就觉得她变了,但是是那方面变了,我又说不上,反正我们母女相处了这么多年,女儿有什么变化,当妈的怎么会没察觉呢。开始时,我以为她交了男朋友,所以没太在意,但是随后就越来越觉得不对劲,总觉得她出了点问题。

    家里地方小,我们一直都是睡同一张床,她上医大后,就在宿舍里住,放长假的时候才会回来。她在家里住的时候,我有好几次半夜醒来,发现她不在床上睡觉,而是站在窗前呆呆地看着天上的月亮,我叫她也没反应。第二天跟她说起的时候,她又一点印象也没有。

    后来,她就很少回家了,但是每个星期都有打电话回来。我当时也没有多想,毕竟家里的环境不好,她不想回来我也不怪她,只要她日子过得开心就好了。甚至她没回家过春节,我也没多说什么,以为她只是想跟男朋友过而已!

    发生凶案的前一天,她打电话给我,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问我想不想住大屋,想不想有花不完的钱,想不想长生不老。我说想,当然想,但是妈有你在身就够了,别的都不在乎。她沉默了很久才对我说:“妈,我以后一定会让你过上最好的生活!”想不到,第二天她就出事了。

    出事之后,学校出面把事情压下来,她虽然不用坐牢,但是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在那些日子里,我几乎流干了眼泪,可是这并不是最坏的结局。她在精神病院大概住了一年多吧,竟然无缘无故地自杀了……

    说到此处,梅阿姨不禁流下眼泪。疗养院显然隐瞒了小楼被强奸一事,但见她此刻如此伤心,我们当然不愿再往伤口撒盐告诉她实情,毕竟两名当事人都已经离世数载,现在追究责任也没有多少意义。

    “你见过小楼的男朋友吗?”虽然对方神色黯然,但这个问题,我还是必须问的。

    “没有,其实我也不确定她有没有交过男朋友,每次问起她,她都说没有,但是我总觉得她当时有跟男孩子拍拖。”知女莫若母,虽然她不能确定,但是母亲的感觉还是比较可信的,夜小楼在医大就读期间应该有男朋友。如果事实果真如此,那么就能肯定她曾经怀孕,也能解释女鬼行凶时为何会抱着一个死婴。当然,这种推测是建立在凶手为鬼魅这个前提上,虽然我对此还有保留。

    “小楼的爸爸是个怎样的人啊?”蓁蓁似乎想安慰巧英,但一时间想不到合适的话语,没头没脑地问起她的亡夫。

    “我家男人叫夜平安,他没什么本事,生前是干建筑的。说起来也真巧,小楼上医大时住的那栋宿舍就是他那个工程队建的。不过,宿舍建好没多久,他就走了,连见小楼一面的机会也没有……”巧英的泪水又再落下。

    亲父建造宿舍后死亡,女儿在入住宿舍期间发疯杀人,这似乎过于巧合了吧!我也顾不上体谅她的感受,马上问道:“能告诉我们,你先生是怎么死的吗?”

    “听医生说,他得了胃癌。平时都好好的,那天突然说肚子痛,去医院检查一下,医生就说已经太晚了,治不了了。没过几天就走了,那时候小楼也差不多要出生了,要是他能多撑几天就能亲手抱一抱自己的女儿了……”她沉默片刻,抹了把眼泪又说:“他有好几个工友也是得胃癌死的,我想可能是因为工地的伙食太差了吧。他生前经常都抱怨工地的伙食是猪食。”

    蓁蓁又用她笨拙的话语安慰了梅阿姨一会,正准备离开的时候,梅阿姨似乎想起了某些事情,便对我们说:“我记得他在医大建宿舍那阵子,好像说过挖地基的时候挖出一条大白蛇,当时大家都很嘴馋,马上就煮熟吃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事得罪了那些东西,才招来横祸……”

    离开梅阿姨家后,我就一直想着同一个问题——父亲建造宿舍后离奇去世,女儿入住宿后渐渐出现变化,最终还发疯杀人……问题会不会就出在宿舍,或者说是出在106室呢?

    也许,六叔能提供一些这方面的信息。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09:45

第五章 白蛇异冢

    “喵喵,你们那儿有发现吗?”在前往医大的路上,我拨通了喵喵的手机,并启动了扬声器,好让蓁蓁也能听见谈话内容。

    “呵啊……”慵懒惬意的哈欠声从手机的扬声器中传出,“呀!天都黑了,现在什么时候了?肚子很饿耶!”

    “你……不会是刚睡醒吧?你不是和雪晴去监视萧教授吗?”长生天啊!这个小屁妮到底是去工作还是去郊游呀?

    “呵……”喵喵又打了个哈欠,“嗯,这衣服不是雪晴姐的吗?人呢……”

    “我在这儿。”雪晴的声音从扬声器中传出,她似乎就在喵喵身旁,接过电话对我们说:“是阿慕吧,我们这儿有些发现,你们在那?”

    “我们正前往医大,十分钟左右到。”幸好雪晴不是去郊游的,怪不得老大会让她们俩一起行动。要是让我和喵喵拍档的话,说不定会被她气死,让蓁蓁跟她拍档就更可怕,搞不好会出人命。不过,话说回来,老大为什么会让喵喵加入诡案组呢?他这头老狐狸向来都是凤凰无宝不落,绝对不会招个拖油瓶到自己麾下,除非喵喵有某些过人之处,但是她怎么看也是个笨得可以的脑残系中学生,虽然她已经大学混毕业了。

    老大葫芦里卖的是毒鼠强还是壮腰丸,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

    “萧教授已经回宿舍了,应该不会外出,暂时没有监视的必要,我们十分钟后在校门口碰面!”雪晴像是向我下达命令似,说完就挂线,也不管我是否同意。虽然我知道她并无他意,但是这样态度实在让人难以消受。

    把车子开到医大校门外,她们已经站在路旁等候,喵喵背着一个粉蓝色印有吉蒂猫图案的可爱背囊,一上车就从中掏出零食分派,橙汁紫菜百力滋什么都有,这让我进一步确定她今天的目的是郊游而不是工作。老大要不是老猫烧须就是脑子进水了,要不然绝对不会选择她作下属,那怕她是省长的亲女儿。

    “今天的监视并没有实质的收获,但是却有意外发现……”雪晴宛拒喵喵递过来的德芙朱古力,向我们讲述她收集到的信息——

    萧教授全名萧国强,男性,62岁。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专家津贴……现任医大医学院院长、医大心脏病学系主任、省人民医院心研所所长……曾担任《中华医药导刊》主编,《中国心律失常学》、《中华介入杂志》副主编、编委,并著有《实用心脏学》、《萧国强心脏手术病例》……

    早上的监视无特别发现,萧教授除了给学生讲课之处,就埋头于自己的专属研究室中翻阅资料,午饭也是在研究室里吃。本以为今天将会无功而返,但午后时却出现了不寻常的一幕。

    虽然监视点与萧教授所处研究室直线距离超过两百米,但通过高清晰的军事望远镜仍然能清楚看见他头上每一根头发。他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年轻,虽然头发已经花白,但气色红润,皱纹也不多,感觉上就只有五十来岁。如果把头发染黑,谁也不会相信他已经年过花甲。

    给学生讲课之后,他就一直在研究室里翻阅资料和写论文,并没有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十五时十七分,一个三十岁左右,发长及背,相貌姣好的女人抱着一叠资料走进了研究室。她以浑圆丰满的翘臀把门关上后,然后把资料放在办公桌上。以其年纪判断,她应该是萧教授的助手曾倩仪。

    她刚走进研究室,萧教授就匆匆拉上窗帘,不过窗帘没有完全掩挡住窗户,透过一道两指宽的缝隙,还是勉强能看见办公桌附近的情况。

    拉上窗帘之后,萧教授就从后搂住曾倩仪,左手伸进她的衣襟,右手探入裙下。她白皙的脸庞顿即泛起淡淡的红晕,然而陶醉的表情中,却暗藏着微仅可察的无奈。上下“摸索”片刻之后,萧教授便将她推倒在办公桌上,心急火燎地将裙子撩起,退下内裤……

    “唉……”听完雪晴的叙述后,我不禁摇头叹息。

    “怎么了,有问题吗?”蓁蓁不解问道。她的脸色有点红润,应该是对雪晴的“黄段子”起反应了。

    “要是当时我在场就好了,唉……”我又叹一口气。

    “我处理得不恰当吗?”雪晴冰冷的声音从后座传来,从后观镜中能看见她的眉头略皱了一下子。

    “你的处理没有不恰当的地方,我只是觉得这么刺激真人表演,没能亲眼看见真是可惜啊!哎哟……”我说着右脸挨了一拳,同时脑后勺也被敲了个爆粟。

    蓁蓁挨完我本想跟雪晴击掌,但对方却像没看见她伸出的白嫩手掌似的,继续讲述今天收集到的情报,她只好尴尬地跟傻乎乎把手伸出的喵喵击掌。

    除了意外发现萧教授与助手曾倩仪有一手之外,雪晴还查出他早年丧偶后至今仍未续弦,有一个儿子名叫……

    “什么?萧逸轩是他的儿子?”萧教授与萧逸轩竟然是父子关系,这又给案情抹上一阵迷雾。

    萧教授虽然年过花甲,但是以他的在医学界的地位,愿意委身于他的年轻美女也大有人在,之前不就有个翁姓的年轻女硕士下嫁给一个八十有几的海归物理学家吗?

    倘若萧教授有意再娶,应该不愁没有狂蜂浪蝶,那他为何没有续弦,反而要偷偷摸摸地跟助手鬼混呢?要知道这种伤风败德的事情若被媒体戳破,他必定会落得一个身败名裂的落魄晚年。

    而萧教授与萧逸轩的父子关系是否与省人民医院的失心案件有关呢?如果是,那他要这么多心脏干嘛?假设他是用于研究,大可以大方地向各大医院申请,用得着偷吗?

    问题越来越多,一时间难以理出头绪,既然如此干脆暂且搁下好了。还是先去找六叔谈谈,车到出前必有路嘛。

    喵喵独自乘出租车离开,虽然她也算是个警察,不过我们还是挺不放心的,无奈我们还有工作要做,不能送她回家。她走后,雪晴就继续去监视萧教授,而我和蓁蓁则到门卫室找六叔。

    门卫室里的灯光略为昏暗,桌子上的收音机正播放着邓丽君的《小城故事》,六叔坐在椅子上双目微闭,右手随着旋律轻轻拍打椅子的扶手,双唇微微张合低声吟唱着让人回味的经典名曲。

    这一幕不禁让人感到心酸,大多数孤寡老人也像他这样,终日与电视机或收音机为伴,他们都曾经为社会奉献出青春,但最终却被社会遗弃。

    “六叔,我来找你下棋了。”我和蓁蓁走进门卫室,并把刚才从喵喵的背囊中搜刮出来的大堆零食放在桌子上。

    “来坐坐就好了,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来啊!”看见桌子上的零食,六叔显得受宠若惊。

    “没关系啦,都是别人给我的,我只是借花敬佛罢了。来,我们下棋。”我毫不见外地坐下来。

    “好,你有时间的话,下个通宵也行。”六叔连忙摆好棋盘跟我对弈。

    蓁蓁没耐性看我们下棋,过了一会就是跟我说到外面走走,不等我回答就溜了。

    对弈片刻,我便问起当年兴建女生宿舍时是否发生特别的事情,六叔思索了一会,徐徐道出他所知道的一些片段:“大概三十年前吧,学校开始扩大招生,学生多了,原来的宿舍自然就住不下了,所以就打算建新宿舍。当时学校附近的地方还没发展起来,学生也不算很多,我这个看门的也挺清闲的,平时没啥事干就往工地里遛达,一来二往就跟工地里的工人混熟了。我还记得他们的头儿好像叫……好像叫安哥……”

    “他叫夜平安吗?”我问。

    “对,对,对,就是叫夜平安,他的姓很少见,跟名字合起来又蛮有意思的,所以我到现还记得。安哥这人挺好的,不管对他的兄弟还是我这个外人,所以我空闲也会帮他们干点轻松的活儿。”六叔回忆起年青时的往事,脸上不由露出笑意,但这份笑意很快就变成淡淡的伤感,又道:“好人不长命啊!不知道这栋宿舍是风水不好,还是有精怪作祟,安哥这帮哥们在建宿舍时相继出事了……

    “首先出事的小张。那日他和安哥他们在竹排上弄宿舍四楼的外墙,本来还有说有笑的,他突然说肚子疼,接着就掉下来了。等安哥他们爬下来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呼吸,死翘了。

    “之后,安哥的兄弟就一个接一个地死掉,听说都是得了胃癌之类的消化道疾病,直至宿舍建好的时候,就只剩下安哥了。可是他也没熬了多久,宿舍建好后没几天他也走了,唉……”六叔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回想起这些往事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梅阿姨说丈夫曾提及工地的伙食很差,因此我问六叔是否有这回事,安哥等人的死会否与之有关。

    “差是差了点,但又不至于会吃死人吧!”听了我的假设后,六叔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那年头物质还是比较短缺,能吃饱肚子就已经不错了。当时安哥他们的伙食是学校的食堂负责的,差是挺差的,跟猪吃没两样,但是我和所有学生都是吃这个,我们当中也没谁出事啊!”

    “听说安哥他们挖地基时挖了条蛇出来,有这回事吗?”这句话我只是随意问及,没想到竟然问出一段匪夷所思的往事。

    “这个……”六叔思索片刻,“我记起了,是有这回事,当时安哥他们把蛇煮了吃,还问我要不要吃呢。”

    “你也吃了?”

    六叔似乎想些可怕的事情,干瘪的身体哆嗦了一下:“那可没有,我本来就不敢吃这些飞禽走兽,更何况那条蛇还是从棺材里拖出来的,我可没这个胆量。”

    “从棺材里拖出来?能说详细一点吗?”六叔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事儿我也听说安哥说的,当时的情况大概是这样吧……”六叔道出安哥当年告诉他的情况,我将他话稍作整理,三十年前的景象渐渐于脑海中形成——

    日渐西斜,残阳如血。

    安哥等八人围坐在工地上吃着如猪吃般的晚饭。学校食堂的伙食不但难吃,而且对他们这种干重活的汉子来说,份量实在少得可怜,勉强只能吃个半饱。

    本来他们也能像工头及其他刚刚离开的工人那样回家享受妻子亲手为自己烹调,虽然谈不上美味,但至少能吃饱的饭菜。可是为了多赚几个钱养家糊口,他们只好留下继续挥洒身上的汗水。

    饭后稍微休息片刻,大家再次挥舞着铲子挖掘地基。“喂,大家快过来!”小张急促的呼叫引起大家的注意,一同走向他所在的位置。

    “安哥,怎么办?应该是个古墓,要不要跟工头说?”小张指着身前一个漆黑的洞穴,声音略带颤抖,既兴奋又紧张。

    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干工地活的汉子就算没亲身挖出古墓也对此略有听闻,这并非十分罕见的事情。一个完整的古墓,不论其规模大小、年代远近,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值钱的东西,金银玉器也不鲜见。而对于这群靠劳力糊口的汉子来说,一枚小小的金戒指已是他们好几个月的薪金。

    安哥看着洞穴沉默片刻,目光从众人忐忑的脸庞上掠过,沉声道:“工头已经回家,只要大家以后不乱说话,洞里面有些什么就只有我们才知道。不想挨穷又不怕死的就跟我一起下去看看,要是能捞到值钱的东西就大家一起分掉。要是有谁不想下去,我也不会强人所难……”

    “我去!”“我也去!”“也算我一份……”大家都很兴奋,仿佛已经看到洞穴里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

    “好!我们兄弟八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谁要是心存歹念就不得好死!”安哥脸上露出既兴奋又略带不安的神色,带头钻进犹如噬人巨兽之口的洞穴。小张提着油灯紧随其后,其他人也急不及待地往洞穴里钻。

    洞穴之内是一个比想象中狭小得多的石室,只有四十平方左右,挤下八名汉子已显得拥挤。空气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混浊,想必刚才被挖出缺口时已有大量新鲜空气涌入。小张把油灯高举过头,照亮了整个石室,众人往四周张望,期望能发现闪闪金光,然而他们得到的却只有失望。这个狭小的石室也许不能称之为古墓,极其量只能称之为墓穴,想象中的陪葬品一件也没看见,只有四面简朴厚实的墙壁和放在正中央的一副石棺。

    失望之余,众人的目光落在石棺之上。石棺与石室的墙壁一样朴实无华,甚至连花纹也没有,墓主大概并非大富大贵之人,不过既然能兴建墓穴,绝不会连一两件金银饰物也没有吧!

    贪婪给予八名汉子勇气和力量,他们合力把沉重的棺盖搬弄到一旁,希望能在墓主身上搜索到任何值钱的东西。然而,当小张把油灯悬在石棺上方时,大家都惊呆了。

    石棺里没有任何金银玉器,甚至连一件衣服也没有,因为里面并非躺着一具人类的尸体,而是一条小脚粗的大白蛇纹丝不动地卷缩在里面。

    “靠!竟然是条蛇!”不知道是谁先骂出来,打破了死寂的沉默,接着大家也各骂出脏话。突然,小张惊叫一声,指着蛇头,张开口但却说不出话。众人往蛇头处望去,发现它眼睛圆睁,蛇口微张,还缓缓吐出信子。

    众人不自觉地后退,但观察片刻便发现白蛇虽然活着,但似乎不能活动。“既然没有值钱的东西,干脆就把这条大蛇吃了!”安哥本来只是说句气话,没想到马上就得到大家的赞同。

    因为没有烹调工具,安哥就去找门卫小六——也就是六叔帮忙,到食堂取来刀具炊器,当然也把事情的始末如实告知,还邀请他一同品尝。

    拿刀具炊器没所谓,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吃蛇嘛,六叔可不敢吃,而且还是从棺材里拖出来的怪蛇。

    白蛇自拖出洞穴之后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只是一直都没有动过,就连被破腹取胆、剥皮拆肉也没有挣扎。纵使如此,要屠宰烹调如此巨蛇也非易事。

    安哥亲自操刀宰蛇,虽然是第一次,但是竟然能把完好的蛇胆挖出来。可是当他问谁要生吃蛇胆时,大家却互相推让起来,最后这颗蛇胆还是由他自己处理,嘴巴一张直入腹中。

    把蛇宰好之后,大伙用木板树枝来生火,煮了一大锅蛇汤,安哥说很好吃,其他人也说这是他们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故意这么说,想让六叔也一起吃,但是他们的确吃得津津有味,一滴汤也没有剩下,连骨头都是啃成碴才吐出来……

    听完六叔的回忆后,我边与他下棋边想一个问题——石棺里为何会有白蛇,或者说白蛇为何会在石棺里?

    假设白蛇是自己钻进石棺的,那么只有两个可能,第一个可能是,白蛇在体形较小的时候从石棺的缝隙中钻进去,吃下墓主的尸体后在棺里长大。可是蛇类的进食方式是吞食,能从缝隙钻进石棺的小蛇有可能吞下人类的尸体吗?就算能吞下,单吃掉一具尸体也不可能长成小脚粗幼。另一个可能是,白蛇本来就这么大,并且力大无穷,它把棺盖弄开吃掉墓主的尸体,然后鹊巢鸠占。然而,白蛇能把棺盖弄开尚有可能,但能把棺盖合上却太匪夷所思了吧!

    既然白蛇不可能自己钻进石棺,那么就是被人为地塞进去。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墓穴很可能是风水阵法之类。

    想了好一会儿也不得要领,反而把棋输掉了。谢过六叔后,我打算和蓁蓁到雪晴那边走一趟,若没什么发现,今天就能收队了。可是,我拨打蓁蓁手机却无人接听,打了好几次也一样。我突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六叔似乎也察觉到不对劲,拿起手电筒就和我一起去找她。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10:37

第六章 双鬼夜袭

    皎月高悬,繁星闪烁,宁静的校园内处处散发着诡异的气息。

    我和六叔寻遍校园内的主要区域,均未见蓁蓁的踪影,拨打她的手机依旧无人接听。拨给雪晴得知,蓁蓁没找过她,而且萧教授经已就寝,于是她便过来和我们会合,一同寻找蓁蓁。

    蓁蓁虽然是女流之辈,但好歹也是个散打冠军,寻常的小混混绝对不能动她分毫,然而这却是我所担忧的,她可能遇上了不寻常的事物——抱婴女鬼。

    虽然今晚并非月圆之夜,但从表面迹象推断,蓁蓁极有可能是独自跑到女生宿舍后面的樟树林里调查,而且很有可能已经遭遇不测。雪晴虽然没有认同我的猜测,但也没有反对,算是默认了。

    我决定到树林寻找蓁蓁,雪晴没有片刻犹豫立即跟随,但六叔却不敢在此时到樟树林里乱逛,一再告诫我们现在进入树林可能遇到危险。他说得没错,但我们可不能不管蓁蓁的死活啊,虽然她经把我当沙包使,但我们始终也是拍档。

    我让六叔返回门卫室等待,若蓁蓁来找我就马上拨打我的手机,然后就准备和雪晴到樟树林搜索蓁蓁的踪影。六叔把手电筒交给我,一再叮嘱进入树林后要万事小心,如果看见白色的东西,就必须立刻离开。我谢过他的好意,便与雪晴直奔女生宿舍后面的神秘地带。

    踏入樟树林后,我就感到一阵寒意,虽然之前来过,但是当时是白天,夜里的樟树林有一份难以言喻的诡异气息。一棵棵高大茂盛的樟树挡住了大部分光源,纵使月色明亮,但在树林里依然难觅五指,只是偶尔能看见一两道穿过树叶月光,犹如月亮女神射下的光箭,斜斜地插在地上。

    高大的樟树在黑夜中犹如张牙舞爪的怪物,让人心生畏惧,而更让人心悸的是,身穿白衣、怀抱死婴、披头散发、目露凶光的神秘女鬼也许就躲藏在某一棵樟树后面的阴暗处,随时也会扑出来袭击我们。

    进入树林后,雪晴就走到我前面,而在之前她一直都是跟在我后面的。她似乎是想保护我。虽然要让女生保护让我觉得很丢脸,但也没办法,如果抱婴女鬼突然出现,我不一定能逃得了。上一次体能测验,我也只是仅仅混过去而已,而且我的右腿又老是在危急关头抽筋。

    手电筒发出的光线很光猛,但是在漆黑的树林里却显得非常渺小,只能照亮丽小撮地方。正因为手电筒的照明范围不大,所以更让人感到心惊。

    就在我的神经犹如拉紧的弓弦之时,走在我前面的雪晴突然停下来,而我正在往四处张望并没有注意到,不由撞到她的背上。柔软的女性娇躯,虽然隔着衣服,但依然能感受到她的肌肤如婴儿般幼嫩。当然这只是我的感觉,但她身上那股淡淡的茉莉花幽香却是真实存在的,这不禁让我脑海中浮现出身陷温柔乡的遐想。

    然而,现在并不是该遐想的时候,因为我们所处的地方危机四伏。雪晴站在我身前一言不发,并往四周张望。我悄悄地熄灭手电筒,免得让人发现我们。闭目聆听,竟听到一把女性声音在低声吟唱:“……咝咝咝,白蛇仙;活千岁,法无边;飕飕飕,北风吹;饱肚皮,心味鲜;呼噜噜,不问天;仙居中,睡百年;轰隆隆,客自来;不带礼,把主煎……”

    睁开眼睛时,发雪晴紧紧盯着十点的方向,顺着她的视线,我看见树林深处有一件白色的物体,仿佛是一件挂在树枝上的白色衣服。我想,我们找到了要找的……鬼。

    雪晴依然没发出任何声音,甚至没有回头,双眼紧盯前方,缓缓伸出食指往前方轻摆,示意往白色物体靠近。与之前一样,她没有给我反对或同意的机会。我蹑手蹑脚地跟在她身后,她仿佛走得很轻松,跟平时走路没两样,步速并没有故意减慢,但却一点声音也没有。

    当与白色物体的距离大概只有三十米的时候,借助穿过树叶的月光,我勉强能看见一个身穿洁白病号服的女人倚着樟树呆立,她的披散的头发几乎把整张脸遮盖,只是在发间中露出闪烁着如猛兽般红光的左眼,以及微微上翘的嘴角。她的头发虽然散乱,但并不像久未梳洗,在月色之下能看见其反射出的妖艳光泽。她怀中抱着一个约三个月大,全身裸露,肤色白得诡异的婴儿。婴儿的肤色很白,而且没有光泽,似乎早已被风干了,但身体却较为饱满,与一般婴儿无异。毫无疑问,这个抱着婴儿的女人就是传说中的抱婴女鬼。

    我们的靠近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停止了吟唱,头部缓缓转动,面向我们,嘴角不断上翘,露出一个诡异至极的笑容。

    我心里一慌,正考虑是否该逃跑,但雪晴却立刻做好攻击准备——她的身体猛然往右倾侧,右手探入腰后,外套随即扬起,同时拔出手枪指向女鬼,左手随即托住右手手腕进行瞄准,整个过程在一瞬间完成,若要以一个字形容,那绝对是“帅”。我想,如果她现在就开枪,女鬼肯定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击中了。可是,子弹对女鬼有效吗?

    果然,女鬼并没有表现出惊慌,她的嘴角还是高高翘起,于发间忽隐忽现的左眼依旧闪烁着嗜血般的凶光。她温柔地抚摸怀中死婴,中指只有半截的右手在小脑袋上轻轻划过,如刀片般的指甲并没造成任何伤痕,淡淡地说:“想救你们的拍挡,就必须立刻停止调查,不然你们全部都要死!”她在说“死”字时加重了语气,我的心脏不自觉地猛烈跳动,仿佛她的鬼爪已伸到我背后马上就要把我的心脏掏出。

    虽然恐怖笼罩心头,但是总不能临阵退缩,深呼吸一口后,我便上前一步出示警员证,虽然在这黑暗的环境下,警员证与一般的卡片无异。然后,便以镇静的语气打官腔:“别动,我们是警察!我们怀疑你与多宗凶杀案有关,请跟我们回警局接受调查。”

    “嘻嘻嘻……”女鬼诡异的笑声于黑暗中回荡,片刻之后才道:“请我接受调查?嘻嘻嘻……你认为你们有本事让一只鬼接受调查吗?嘻嘻嘻……”她的笑声让人毛骨悚然,笑着笑着突然扑向雪晴。

    女鬼的动作非常敏捷,快得根本不像是跑,而是双脚离地像炮弹般向雪晴飞扑,约三十米的距离,刹那间便拉近至不足一米。面对如此突如其来的袭击,一般人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但雪晴并非一般人。

    “砰”清脆的枪声回荡于黑暗的树林之中,半刻前向雪晴飞扑的女鬼,半刻后倒飞倒地。她的右肩中枪了,鲜血染红了洁白的上衣。54手枪在近距离射击的威力非常大,虽然只是击中肩膀,但已足够使常人失去反抗能力。然而,此刻倒地的女鬼又岂非常人呢,所以雪晴没有半点松懈,枪口依然对准她。

    女鬼虽然已挨了一枪,但她并没有表现出痛苦,嘴角依旧挂着诡异的笑容:“你们杀不了我,因为我是鬼,一只杀人鬼……”她说着闪身扑向右侧,雪晴意识到她想逃跑,立刻开枪射击。

    因为女鬼的动作太快了,所以这一枪打偏了,仅仅从她的左手手臂上擦过,但子弹的冲击力把使她失去了平衡,翻倒在地,怀中紧抱的死婴也飞脱至五步之外。她似乎很紧张这个死婴,立刻爬起来想把死婴抱回。但雪晴并没有给她任何机会,再次开枪,然而因为光线昏暗,两者亦已拉开了一段距离,所以这一枪没有命中。

    女鬼似乎意识到此刻夺回死婴并非易事,闪到一旁的樟树后面,以樟树阻挡雪晴的狙击,急速逃跑。

    雪晴瞥了我一眼,又瞥了眼地上的死婴,一言不发便往女鬼逃跑的方向追上去。她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我并不笨,当然知道她的意思,脱下外套便快步上前蹲下把死婴包裹。

    死婴刚才一直被女鬼抱着,所以我并没有看清楚它的双脚,此刻看清楚了,心中不禁一慌——死婴的双脚竟然连在一起,犹如一条小美人鱼!

    雪晴已经走远了,此地凶险不宜久留,所以我也不作多想,用外套包裹好死婴就准备往雪晴的方向追上去。可是,当我站起来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身后好像有东西向我扑过来。

    我猛然转身,打开手电筒照向后方,一只白衣女鬼赫然出现在我面前。她的眼睛似乎暂时没能适应手电筒的强光,用手挡住眼睛,我利用这个空档狠狠地往她的腹部踹了一脚,把她踢倒,然后就使尽吃奶的力气逃跑。我头也不回地拼命往前跑,从身后传来的声音让我知道,她正在追我,但她的速度似乎并不快,没能追上我。

    快要跑断气的时候,我的右腿又抽筋了,幸好已经逃出了树林的范围,往回一看,并没有看见女鬼的踪影,她似乎在我快要跑出树林的时候就放弃了。沐浴于皎洁的月色下,我顿时有种死里逃生的感觉,原来我也挺怕死的。以往和小相拍档时,很少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他在身边,我总觉得很安全。

    “阿慕。”突如其来的冰冷女声吓了我一大跳,往声音的方向望去,心里稍微安稳一些,因为说话的人是雪晴。她见我不停地喘气,就问:“你怎么了?”

    “呼,我是被女鬼追出来的。”我喘着气回答。

    雪晴冷俊的脸庞略现疑惑之色:“女鬼?我刚刚追到这里才不见她的踪影,怎么会跑到你身后了。”

    我把气喘顺了才回答:“是另一只女鬼,虽然她们的装扮很相似,都是身穿白衣、长发遮脸,但追我的女鬼头发要短一些,身材也稍微娇小一点。而且她的衣服上没有血迹,应该也没有受到枪伤。更重要的是,她的动作比之前那只女鬼要慢得多,不然你得替我收尸了。”

    “我会在报告上承认没有顾及你的安全。”雪晴的语气虽然冰冷,不过她应该算是跟我道歉吧,我想。

    “我现在又没受伤,报告的事情就先别管了,你追的女鬼是在那里追丢的?”

    “一跑出树林就不见她的踪影了,大概是在这个位置突然消失的,我到附近查看过,没有特别的发现。”雪晴的语气虽然依旧冰冷,但我却觉得比刚才要暖和一些。

    这时我才认真观察周围的环境,没有樟树的遮挡,月光为周围的事物铺上一层忧郁的银薄,视野尚算清晰,所以马上知道我们正身处女生宿舍后面,106室的窗户就在我们前方。

    女生宿舍与树林之间是一遍空地,没有能藏身地方,难道女鬼从窗户钻进了106室?我走近窗户想把它打开,但是花了很大劲也打不开。正思索着的时候,手机突然响起,来电显示是门卫室的号码。

    “你跑那里去了?”手机里传来蓁蓁的声音。

    “这话该我问你吧!打你手机又不接,害得我和雪晴找了你老半天。”

    “我的手机好像放在车上……”

    “给你打败了,快过来女生宿舍,这里有发现。”

    我和雪晴一起绕到女生宿舍门口,期间我把包裹着死婴的外套打开,仔细观察这个双脚连在一起的怪胎。刚才因为光线不足而没看清楚,所以一直都以为是一具婴尸,现在认真看了一下,竟然发现原来是个玩具娃娃,如靠枕般松软的身体证明了这一点。因为不知道其身上会不会沾有毒液之类的有害物质,所以我没有直接用手触摸它,但单靠肉眼观测,它的皮肤似乎是用人皮制造,而且是用整张六个大的婴儿皮肤制造,因为我只在其背部发现一条长长的缝口,其它地方则没有发现。不过这张人皮的颜色非常雪白,别说黄种人,就算是白种人也不可能这么白,不排除经过漂白处理。下身没能看见明显的生殖器官,能排除是男性的可能,但是毕竟是个双脚粘在一块的畸形儿,女性还是中性也不好判断。仔细观察其头部及脖子感觉相当怪异,脖子较一般婴儿长一点,嘴部还微微突出。

    因为条件所限,要从这个恐怖的人皮娃娃得到线索并不容易,所以我只好再次用外套把它包裹好,等明天让技术队的同僚慢慢折腾。

    我们在女生宿舍门前等候了片刻,就看见蓁蓁风风火火地跑过来。我问她刚跑去那了,她竟然说刚才余舍监请她吃饭——

    刚才我看你六叔下棋觉得很无聊,又不知道你们要下到什么时候,就出来四处走走,看能不能找到线索,没想到竟然碰见了余舍监。之前见她老是板着脸的,但这回不知道是抽了那条筋,竟然老远就跟我打招呼,还很热情地跟我聊天。

    聊了一会,她问我吃过晚饭没有。我们今天忙了一整天,就是中午时吃了几个包子,给她这一问,肚子就打起鼓来了。她说学校门口的餐馆是她男人开的,硬是说要请我吃顿饭。我本来不好意思去,但她说能告诉我一些女生宿舍的事情,我就跟她一起去了。

    到了饭店后,她把我带到包廂,让她老公亲自下厨给我弄来不少好菜,然后和我边吃边聊。可是,她跟我说的都是些与案情无关的生活琐事,不过她老公烧的菜,味道真的特别,等我吃饱了才发现已经很晚了。到门卫室找你时才知道你们正在找我……

    余舍监为何突然对蓁蓁这么热情呢?难道她与那两只女鬼有关?先出现的女鬼言语间透露她知道我们正在寻找蓁蓁,而这事的人除了六叔之外,就只有把蓁蓁诱骗到校外的余舍监有可能知道。

    在我们进入树林之前,六叔曾一再劝阻,他与女鬼是一伙的可能性不大。反观余舍监,她一反常态的热情不禁令人怀疑,也许该先认真地调查一下她的背景。

    不管余舍监是否与女鬼有关,现在首先要做的是到106室调查,确认女鬼是否钻了进去。我问蓁蓁余舍监是否还在饭店,她说余舍监是和她一起离开的,说是要回女生宿舍锁门,应该是在我们绕到宿舍门口之前不久进去了。

    案情越来越扑朔迷离,牵涉的人物也越来越多,但我相信真相只有一个,也许就隐藏在106室之内。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11:28

第七章 樟树秘道

    女鬼有二,余舍监一反常态,双脚连在一起的人皮娃娃……新增的线索让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但我相信真相只有一个,也许就在106室之内。

    我们来到女生宿舍的门房前,恰好碰上余舍监拿着一大串钥匙走出来,我向她道明来意,要求再次到106室调查。

    “昨天才看过,还有什么好看的……”余舍监的态度跟之前一样恶劣,但说了半句马上就换成一张笑脸:“好了,好了,反正我也要巡房,跟我来吧!”

    都说女人善变,翻脸比翻书还快,但余舍监的举动难免会让人觉得事有蹊跷。虽然觉得她很不对劲,但总不能因此而把她抓回去大刑侍候,更何况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106室的门锁跟昨天一样,很容易就能打开,里面比较昏暗,但借助透过窗户照入的月光,还是勉强能看清楚里面的情况,至少能看见里面没有我们要找的女鬼。余舍监把门打开后就让我们进去调查,并没有开灯的意思。

    蓁蓁首先走进去,在门边摸索电灯的开关,但余舍监却说:“不用找了,电灯已经坏了。”

    “什么时候坏的?”我问。

    “大概是上星期吧!”余舍监随意的回答让自己露出马脚,昨天她才说这房间很久也没有人进入,她又怎么可能知道电灯在上星期坏了?然而,她显然没发现自己说漏了嘴,当然我也没有当场揭穿的打算,明枪易挡暗箭难防的道理我明白,让暗箭变成明枪对我们更有利。当然,前提是暗箭还不知道自己已暴露在阳光之下。

    房间并不大,而且堆放了大量杂物,如果要躲藏就只能藏在杂物箱里。但从女鬼消失至今,至少有十五分钟,倘若她真的钻了进来,十五分钟足够逃到宿舍的任何一个角落,甚至逃离宿舍。所以,我并没有像蓁蓁那像翻箱倒柜,也没有像雪晴那样守住门口,而是立刻走到窗前检查窗台。

    昨天,我在窗前抽烟时,故意把烟灰弹到窗台上,倘若窗户在这段时间曾经被打开,烟灰必须会在窗户打开时,因为空气对流而被吹走。可是,当我把手电筒照向窗台时,却发现烟灰还在,而且跟我昨天离开时并没有多少变化。也就是说,窗户没有打开过,至少从我昨天离开至今没有被打开过。

    窗户没有被打开,除非女鬼能穿墙过壁,否则不可能钻进这房间。倘若她能穿墙过壁,也不见得会待在这里等我们来抓她,继续待在这里也不会有什么发现,还不如早点收队,明天再和技术队的同僚到樟树林里搜集女鬼留下的蛛丝马迹。

    一觉醒来,距离老大定下破案限期只剩下五天,为免加入下岗大军,我准时来诡案组办公室,和蓁蓁、雪晴及喵喵一同向正在看报纸股评的老大汇报调查进展。汇报完后,老大便问我有何想法,我把所得情报逐一分析——

    其一、夜小楼早已死亡,其为凶手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鬼魅作祟的可能性也能视之为零,因为所谓的女鬼在中枪后仓促逃走,子弹能伤鬼魅的事情即使在鬼怪传说中也闻所未闻。

    其二、女鬼绝非一人,肯定是两人以上的团伙。其中一人能力非常强大,但身上负有枪伤,要把她揪出来并不难。而且她在樟树林流出大量血液,收集到她的血液能更有效地确定她的真正身份。

    其三、余舍监很可能与此案有关,不排除其为主谋的可能性,必须重点调查。

    其四、萧教授与萧逸轩为父子关系,并且行为异常,不排除与省人民医院失心一事有所关联。

    其五、女鬼遗留的人皮娃娃也许能提供一些线索,现已交给技术队分析化验。

    听完我的分析后,老大的目光仍未离开手中的报纸,以漠不关心的语气说:“我跟省人民医院的领导打过招呼,失心的事情他们心中有数,几乎能肯定是萧逸轩干的。不过,碍于他父亲萧国强的关系,他们对此事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希望警方能低调处理此事,在十足证据之前,也别动萧逸轩一根汗毛,不然跟萧国强的关系闹僵了,他们可吃不消兜着走。”

    “萧教授能有多大能耐啊,医院的领导居然对他如此忌惮?直接把他们两父子都抓起来不就搞定了!”蓁蓁不屑地说。

    “你问得好,让阿慕给你解释吧!”老大把问题抛给我,继续看报纸。我无奈苦笑:“萧教授在医学界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我们要么把他连根拔起,不然就不能轻举妄动。别的不说,单是他桃李满天下就是个难题,如果他狡称受到迫害,煽动他的学生出逃,那可麻烦大了。要知道他的学生都是心脑血管方面的精英,尤其是省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科的医生有近三成是他的门徒,其余七成或多或少也与他有一定交情,要是全跑了怎么办?把医院的心脑血管科抽空了,医院的领导还能有好果子吃吗?要是他把心一横,向媒体大吐苦水,一旦市民关注此事,就算省政府下令封锁消息,网络上讨论也压不住。到时候,我们的行动将会大大受阻。”

    “难道放任不管吗?”蓁蓁气鼓鼓的样子很有疾恶如仇的味道。

    “打蛇要打七寸,而不是打草,快去找打蛇棍子吧!”老大看着报纸,头也不抬地说。

    “什么打蛇打草啊,跟案子有什么关系?”蓁蓁这句话让我很怀疑她的智商不超过九十,对她说:“老大要我们先别打草惊蛇,要对付萧教授得等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一棍子把他打死。”

    “我只是一时没听清楚,用得着你多嘴。”蓁蓁不服气地想挽回一点面子。

    “好了,别再耍嘴皮,快干活去。”老大扬手示意我们离开。

    “先别急着把我们当驴子使,我还有事要你帮忙呢!”我对老大说。

    老大瞥了我一眼:“借钱免问!”

    我笑了笑:“我没钱花会问嫂子借,用不着劳烦老大你,我想要的是‘八大件’。”

    老大又瞥了我一眼:“你不是不喜欢用枪吗?以前给你也不要,现在怎么来求我了。”

    “以前有小相罩住,现在情况不一样嘛,你可要为我的人身安全着想啊!不过呢,我这次也没想要枪,给我弄支防暴喷雾就行了。”

    “不是要枪就好办,给你写张条子直接去拿就是了。”老大放下报纸给我开证明。

    所谓的“八大件”,其实是民警上街巡逻的基础装备,分别是:手枪、弹夹、手铐、伸缩警棍、防暴喷雾器、手电筒、对讲机和记事本。手枪我是用不着的,以我的射击水平,标配的五发子弹能打中疑犯的脚后跟,就算我学习“三个代表”态度认真。而手铐我们本来就有,警棍之类对我的用处也不大,所以我只要防暴喷雾。

    既然开证明了,也不妨给其他人也弄点装备,雪晴本来就配备了手枪,所以她没有要求新增装备。蓁蓁要了根伸缩警棍,喵喵和我一样只要了支防暴喷雾。伟哥因为是个“临时工”,而且思想品德不过关,所以什么也没有。

    拿到老大开的证明后,我没有急着去领取装备,而是让伟哥帮忙在网上搜索有关“美人鱼综合症”的信息。

    “这种病很罕见,发生概率只有七万分之一,自建国以来全国也就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宗病例,全球范围内也不多见。”伟哥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给予我答案。

    “遗传是这种病的成因吗?”我给伟哥抛了根烟。

    “是,但只是其中一个可能,医学界对这种病的了解很少,只知道患者大多在出生后短时间内夭折,只有一个国外的患者能活到十六岁。”伟哥吐了个烟圈又说:“你不可能靠这个找出夜小楼的姘夫,因为省内至今也没有这种病例的记录。”

    一如伟哥所言,我的确是想凭借“美人鱼综合症”找出夜小楼腹中肉的经手人,因为我怀疑人皮娃娃是用她孩子的皮肤制成的,可惜我的愿望落空了。

    领取装备后,我们再次前往医大,雪晴与喵喵继续监视萧教授,而我和蓁蓁则到樟树林协助技术队的同僚取证,并尽量腾出时间调查余舍监。

    到达樟树林时,技术队的同僚已经在忙了,他们的小队长是个秀外慧中的大美人,名叫桂悦桐,跟我算是老熟人了,只不过……

    “哇,阿慕,见到你真好,我还以为你早就被小偷宰了。”悦桐对我的问候还真让人汗颜。

    “托桂美人的福,我还像小强那样顽强地活着。”像只哈巴狗似的向她点头哈腰后,我便介绍身旁的蓁蓁:“这位是我的拍档,她叫……”

    我的话还没说完,悦桐就拉着蓁蓁的手,亲昵地说:“你跟阿慕拍档可要小心耶,他这人挺靠不住的,我男朋友就是被他弄丢的,都两年了,到现在还是音信全无……”

    悦桐的男朋友就是我的老拍档小相,两年前他离奇失踪,至今依然杳无音信。作为他的拍档,我说不出对此全无责任这种话,所以在悦桐面前,我总是抬不起头。

    虽然每次见面,悦桐都不会给我好脸色看,但绝对不会因此而耽误工作,不然她也不可能以二十六岁的芳龄爬上技术队小队长的位置。在我们到达之前,她和下属已经在枪击女鬼的现场取证,我向她讲述昨晚与女鬼相遇的经过以及女鬼逃走的路线后,她便带领下属在女鬼的逃走路线上搜集蛛丝马迹。

    我们顺着女鬼逃走的方向往树林边缘走,一路上均能发现女鬼留下的血迹,但越靠近树林边缘,路上的血迹就越少,走到一棵高大的白樟树前,地上就再没有发现血迹。悦桐示意下属往白樟树取证后,便和蓁蓁说话,但她的话显然是说给我听的:“以犯人在枪击现场的失血量推断,她逃出树林之前就会因失血过多而昏迷甚至休克。可是,在她的逃走路线上发现的血迹却越来越少,这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事情,除非她在中枪后立刻包扎伤口,或者拥有匪夷所思的自愈能力。”

    “她中枪后就立刻逃走,根本没有时间处理伤口。”我说。

    “如果她真的拥有如此惊人的自愈能力,那么她的伤口很可能已经愈合了,要凭枪伤把她找出来,恐怕很渺茫。”悦桐还是对着蓁蓁说话。

    “队长!”悦桐的下属郎平用夹子从白樟树上夹下一片沾有小量血迹的布碎,报告说:“这块布碎应该是犯人逃走时被树枝勾下来的,你看……”他指着取下布碎的树枝,“勾下布碎的树枝,高度大概有两米,而且树身上还沾有小量血迹。”

    “带回去化验,也许能提供线索。”悦桐说罢与郎平等人一共围着白樟树继续取证。

    这棵白樟树位于树林边缘,树叶已经掉光了,似乎已经死了。从布碎所挂的位置,及树身上的血迹看来,女鬼昨夜肯定是爬到树上逃脱雪晴追捕。

    悦桐等人做完取证工作后,我尝试爬上树上,但要爬上去可不容易,爬了一会也没爬上。蓁蓁见我爬不上去就把我拉下来,像只猴子似的往树上爬。不过,没一会儿她就惊叫一声掉下来了,而且是连带整棵樟树掉下来——樟树竟然是中空的!树顶有个仅能让成年钻入的树洞直通根部。

    郎平等人把压住蓁蓁的樟树搬开,悦桐则把她拉起来。她掉下来时爬得并不高,而且中空的樟树也不见得能压死她,所以我没有管她,只是蹲下凝视着樟树倒下后出现的漆黑洞穴。

    这洞穴并不大,仅仅能让一个成年人钻进去,而且呈三十度角往女生宿的方向倾斜,因为阳光没能照入洞内,所以看不清楚有多深。

    蓁蓁爬起来后,就走过来想踹我一脚,责怪我不理她死活,但当她看见地上的洞穴后,刚刚提起的修长美腿又缓缓放下。

    我向郎平要了支袖珍手电简,准备钻进洞穴里查看,但悦桐却把我拉住:“你不想活了,你丫没帮我找回溪望,可别死这么早。”

    我轻轻推开她的手,微笑道:“把小相完完整整地还给你之前,我是绝对不会死的。”接着又对蓁蓁说:“马上请求消防队支援,我先下去看看,十五分钟内没发现就出来。”然后便钻进漆黑的洞穴里。

    钻进洞穴后,我马上从口袋中掏出防风打火机并打着,虽然有手电筒照明,但打火机的火焰能让我知道洞穴内的氧气含量,一旦火焰熄灭,我便得立刻离开。

    洞穴没有想象中那么深,下潜了大概四米左右便不再往下倾斜,而是一条相对平衡的通道。继续往前爬了约十余米,我便爬进了一个较为宽敞的空间。袖珍手电筒有限的光线让我勉能看清楚这是一个约四十平方的石室,一副没有棺盖的石棺赫然放置在石室中央。我想我找到了六叔所说的墓穴。

    正如六叔所说,这个墓穴很简朴,没有任何华丽的装饰,只有简单的四面石壁,和一副十分简陋的石棺,而棺盖就放在石棺旁边。也许是兴建宿舍的原因,石室内有好几处塌方,地上有不少沙石。我用手电筒往石棺内一照,内里空无一物。在墓穴搜索片刻,除了发了石棺右侧的墙上有另一个洞口之外,再无特别之处。这个洞口与比进来的洞口略小一点点,但还能让我爬进去,只是靠近洞口就能闻一阵恶臭。

    用手电筒照往洞内,能看见深处有反光,里面应该有水。捏着鼻子爬进去,尽头竟然是一条能让人弯腰站立的下水道。正想往前方搜索时,打火机的火焰突然熄灭,脚下污水秽物散发的恶臭亦让我感到头晕脑胀。很显然,这里的空气质量很差,呆久了可能会要了我的命,还是让全副装备的消防大哥来搜索吧!

    当我从下水道爬回墓穴时,不禁感到头皮发麻——有人站在石棺旁边。因为光线不足,我没看清楚对方的相貌,但以身形判断应该是名女性。难道是抱婴女鬼?长生天啊,我可不想这么短命,在这种地方与她狭路相逢,而且她还堵住了出口,这该怎么办才好啊!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12:21

第八章 谁是女鬼

    从污秽的下水道爬回诡秘的墓穴时,竟然看到一个女性身影站在石棺旁边,难道是抱婴女鬼?

    就在我思量着是否该退回下水道继续忍受那使人眩昏的恶臭时,对方似乎发现了我,向着我提起右手,手中发出一道强光,照在我的脸上,使我睁不开眼睛。

    “阿慕你干嘛了?怎么弄得像只沟渠老鼠似的。”

    靠!把我吓个半死的原来是蓁蓁。要不是怕被她打死,真想冲前给她一个热情的拥抱,让她和我一样脏。

    我问她爬进来干嘛,她说在上面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我出来,就爬进来看我死了没有。我没好气地说:“我本来是好好的,给你溜进吓一跳,就差没给吓死。”

    因为怕悦桐担心我们,又跟着爬进来,而且墓穴内也没有特别的发现,下水道亦因空气质量太差不能搜索,所以我们便打算离开,等消防队的伙计来搜索。

    蓁蓁也许是害羞吧,爬离墓穴时坚持要我先钻进洞口。虽然她的脾气比较火爆,但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抬起屁股在洞穴里爬行时,后面跟着个大男人可不是什么好事。所以我也没多说什么,先爬进出口。

    钻进去没爬几下,蓁蓁的声音就从身后传来:“阿慕,你听见没有?”

    “听见什么?”对于她的问题,我感到莫名其妙。

    “我好像听见一些咝咝声。”

    “我什么也没听见。”

    “那可能是我听错了……”她顿顿又说:“你很臭啊,快爬快点。”

    “我可没迫你爬我后面。”

    再次沐浴于阳光之下,感觉让人精神百倍,不过蓁蓁可不是这么想,一爬出来就把我踹得老远,悦桐则捏着鼻子和我保持距离。

    “我真的那么臭吗?”看着一身污秽的衣物,我觉得很无奈。

    “臭死了,快找个地方洗一下。”蓁蓁又踹了我一脚。

    此时消防队的伙计已经到达,我跟他们捏着鼻子的队长说明情况,让他们到与墓穴相连的下水道搜索。然后,就把这里的事情交给悦桐处理,和蓁蓁去找六叔。

    我们来到门卫室发现六叔不在,正想离开时却看见他从体育馆的方向走过来。

    “小慕你怎么弄成这样了?”还好,六叔没有捏着鼻子跟我说话。

    “说来话长了,你还是先找个地方让我洗澡吧!”我无奈苦笑。

    六叔把我们带到门卫室后面的洗手间,里面有梳洗的用品,他还拿了一套自己的衣服给我更换。他的衣服穿在我身上虽然很不合身,但总比光屁股好,只能将就一下了。蓁蓁虽然也因爬入墓穴而把衣服弄脏,但不至于像我那样散发恶臭,所她只是在我洗澡之后进洗手间洗了把脸。

    我们梳洗过后,六叔就问我们怎么会弄成这样子?虽然作为医大的门卫,我们在树林里发现秘道的事情,他早晚都会知道,但是与案情有关的事情,我可不能随便向外人透露。所以,我就开玩笑地说:“我们去抓老鼠啊!”

    六叔似乎明白我不方便直言,笑道:“当警察还真不容易啊,不但要抓坏人,还得抓老鼠,哈哈哈……”

    “六叔你刚去那里了。”我随口问道。

    “我刚去体育馆体检了,今早校里突然播出要体验的广播,全校师生甚至我这个门卫也得参加。我还以为闹传染病了,谁知道到了体育馆只是脱衣服检查一下上身就完了。不过,不知道为啥,来了不少你们的伙计。”

    “这个嘛,我也不太清楚,现在过去看看好了。”说罢便与六叔道别,然后和蓁蓁一同前往体育馆。其实,我对此并非毫无知情,反而知道得很清楚,因为这次所谓的体检是老大安排的,目的是为了揪出受了枪伤的女鬼。当然,我并非全心向六叔隐瞒,而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很多事情我甚至连双亲也不能告知。

    来到体育馆时,体检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我向负责此事的民警了解情况,得知并无任何发现,甚至没有在受检者身上发现因中枪而留下的疤痕。我和蓁蓁认真翻阅受检者的名单,余舍监、萧教授及其助手甚至雅娴、六叔等人均已接受了检查,并无异常发现。不过,尚不能以此判断女鬼并非藏身于校内,正如悦桐所言,女鬼可能拥有匪夷所思的自愈能力。

    正在思量着该如何才能把女鬼揪出来时,手机突然响起,是悦桐的来电:“桂美人,有小人能效劳的吗?”

    “别废话,立刻来树林,这里出事了!”悦桐的语气非常严肃,似乎出了大乱子。我们不敢怠慢,立刻奔向樟树林。

    樟树林外停了四辆消防车,而之前只停了一辆。我们越过消防车跑到发现洞穴的报方,看见三具消防员的尸体安静地躺在地上,约十名消防员在周围或唉声叹气、或浑身颤抖。刚才捏着鼻跟我说话的消防队长眼光呆滞地坐在一棵樟树下,喃喃自语:“死了,死了,都死了……”

    悦桐正在打电话请求法医到现场支援,她的身旁只有郎平一人,其他下属似乎是在我离开后不久,便带着现场取得的证物回去化验。而郎平此时正蹲下用夹子将一张沾满污泥,不知道是衣服还是其它东西的物体铺开。

    “发现什么事了?”悦桐挂掉电话,我便立刻问道。

    “这三名消防员进入下水道受到未知生物袭击……”悦桐详细地告诉我们当时的情况——

    你们离开后,消防队长就让三名穿着防护衣物并背上氧气瓶的队员钻进洞穴。进入洞穴后,队长一直以对讲机了解队员的情况,但在进入下水道之前都没有特别的发现。

    进入下水道后,队员报告下水道内的氧气含量很低,而且越深入沼气的含量就越高。人类在没有供氧设备的情况下,不可能在这里生存超过五分钟,大部分动物也不可能在这种环境下生存。

    虽然下水道的环境非常恶劣,犯人利用它来逃走的可能性极低,但鉴于犯人可能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所以我要求继续搜索,没想到没过多久就出事了。

    队员继续搜索了一会,竟然发现了一张完整的、疑似蛇皮的东西,虽然现场的环境极其恶劣,但这张蛇皮竟然没有明显的腐烂迹象。而更惊人的是,这张蛇皮的上身竟然有像人类一样的手臂。

    队员刚报告完,对讲机就传出他们惊恐的尖叫,其中一名队员大叫有妖怪,接着便是混乱的碰撞声,之后便是让人心寒的死寂。但是,若仔细聆听,还是能听见微仅可察的咝咝声,以及吞嚥食物的声音。再之后,也许是对讲机被污水泡坏了,一阵电流杂音之后再也没有声音了。

    增援的消防员赶到后,只在水道里找到三具尸体和一张诡异的“蛇”皮……

    郎平已经把所谓的蛇皮完全铺开,正如悦桐所言,这是一张诡的蛇皮。整张蛇皮长约两米,虽然被下水道的污水泡得发黑,但却出奇地完整,除了背部有一条长长的裂缝外,其它部分均无明显的破损,更没有腐烂的迹象。蛇皮的下半身是一条粗壮的长尾巴,上半身有如八九岁儿童的身形,但手臂略长,颈部更长约四十厘米,头部则有点人模蛇样。

    我突然想起昨晚女鬼遗留的人皮娃娃,人皮娃娃的嘴巴轻微突出,双脚连在一起,难道……

    “你送来化验的人皮娃娃的真正主人似乎已经长大了。”悦桐道出我心中所想。

    事情发展至此,虽然让我觉得匪夷所思,但眼前的事实不禁让我作出如此推测:夜小楼在医大就读期间与非人类发生关系,并诞下怪胎,而此怪胎是一半人半蛇的怪物,并且会像蛇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退皮一次。其中一次,也许是第一次退下来的皮肤被人制成了人皮娃娃,也就是女鬼遗留的那一个。以其年龄判断,现在眼前这一张“蛇妖”皮应该是最近一次退皮的产物。那么说,在下水道杀害三名消防员的,很可能就是这只蛇妖!

    “现在怎么办?要不要把洞口堵住,不然让那只怪物跑出来可麻烦大了。”蓁蓁问。

    “它要是想跑出来,我们也没办法啊!下水道四通八达,每一个井盖都是出口,总不能全都堵上吧!而且下水道与墓穴连接的通道以及进入墓穴的通道,说不定都是它挖的。”说罢我便打电话向老大汇报此事,请求他的指示。

    老大了解情况后,沉默片刻道:“在下水道里进行大规模的搜捕的行动是不可能的,我得请示厅长才能作决定。我会立刻通知武警封锁现场,暂时必须封锁消息,要是引起市民恐慌,乐子可大了。”

    与老大通话后,我立刻致电伟哥,要他三十分钟内把医大附近的下水道平面图拿过给我,不管用什么方法。

    “要弄到平面图不难,五分钟足够有余,问题是我不会开车,二十五分钟怎能去到你那儿呢?医大可在郊区啊!”手机除了传出伟哥的声音,还有紧凑的敲打键盘声音。

    “我管你是坐飞机还是坐火箭,三十分钟内没看见平面图,我就让雪晴把你弄成太监。”我对着手机大吼后便准备挂线。

    “你让当我太监之前,先让我告诉你些事情吧!”伟哥的语气略带自鸣得意的轻佻。

    “别卖关子了,有话快说。”我现在没心情和他说废话。又死人了,而且一次死三个,心情能好吗?

    伟哥显然从我的语气中得知我的心情不太好,也就不再绕圈子,直接说重点:“同学录的创建者刚刚回复我了,她说她不但认识106室那四个女生,而且就住在她们隔壁,对她们的事情比较了解。在最后那个学期里,那四个女生都变得很奇怪,整天把门锁上,很少和大家一起聊天打牌。但更奇怪的是,向来神憎鬼厌的舍监突然性情大变,竟然天天给她们送吃的用的,而且还告诫大家,有事没事都别去骚扰她们。因此几乎整个学期,106室都是关着门的,而之前大家都是随便进去串门。当大家开玩笑地问她们是不是认了舍监做谊娘时,她们却总是支支吾吾避而不答。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学期末,直到凶案发生。

    “至于有关夜小楼是否有男朋友的事情,她说虽然没听说过小楼有跟谁拍拖,但她曾经见小楼晚上走到宿舍后面的樟树林跟一个四五十岁的欧吉桑见面,而且两人的举止还很亲密。可是因为是晚上,树林比较昏暗,她并没有看清楚欧吉桑的相貌。而跟小楼聊起此事时,对方又避而不答。”

    以夜小楼的条件,一个已经四五十岁却又能吸引她的欧吉桑,想必是腰缠万贯或名成利就的成功人士,而萧教授的年龄及背景都符合这些条件,难道他就是夜小楼的男朋友?

    “她还告诉我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伟哥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106室的其中两名女生夏雨岚和月影清毕业后曾留校工作,但因为已多年没有联络,所以不知道她们是否还待在学校里。我已经查过医大包括清洁工在内的所有人员名单,并没有发现她们两人的名字,不过不排除她们已经改名换姓。”

    挂掉电话后,我再次陷入沉思。萧教授是否曾与夜小楼发生关系,并导致她怀孕呢?106室存活下来的二名女生是否还待在学校里?如果是,那么她们是否就是我和雪晴在树林里遇到的女鬼?

    “阿慕,想什么想得这么入神了?”流年和助手钟刚向我们走过来。

    “能把你叫来的,除了死人还能有什么好事。”我让流年立刻检查三名消防员的尸体。

    三名消防员身上沾满污泥,散发出让恶心欲吐的气味,钟刚靠近尸体就不自觉地捏着鼻子,随即戴上口罩。但流年却像闻不到似的,套上橡胶手套就准备检查尸体。这也许是因为他尸体见多了,对这种程度的臭味早已见怪不怪。

    三具尸体都是脸面朝上地躺在地上,并没发现明显的外伤。流年和钟刚在拍照之后,合力把其中一具尸体翻过来,马上就发现其背部有个窟窿,把另外两具体翻过来,情况也一样。检查了一会后,流年便对我说:“三名死者都是心脏被掏出致死,但与之前那名学生有点不一样。那名学生是被右手没有中指的成年人掏出心脏,而他们的心脏应该是被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徒手挖掉的。”

    消防员的死因和我想象的一样,但从流年的判断中,我得出一个结论——袭击三名学生的凶手并非杀害消防员的蛇妖。

    流年在医护人员及其他消防员的帮助下把三具尸体运走时,真枪实弹的武警队已经赶到,并封锁现场。悦桐与郎平要把蛇妖皮带回去化验,我和蓁蓁此时已没有留下的必要,便走出树林,打算去调查一下余舍监。

    树林外有不少看热闹的学生,雅娴和她的室友亦在其中。她看们见我就向挥手,等我走到她们身前,她们便七嘴八舌地问我发生什么了?是不又有学生被女鬼害死等等。

    我故作严肃道:“告诉你们没关系,不过知道得越多就越危险,要是你们被女鬼盯上,可别怪我!”

    几个小女生被我吓得浑身哆嗦,齐声说什么也不想知道。正当我们要离开时,雅娴突然把我拉到一旁,小声说:“我怀疑余舍监就是凶手耶。”

    “何以见得?”我问。

    “我昨晚半夜又听见走廊有声音,就壮着胆子把门打开一道小缝往门外看,竟然看见余舍监正在打开106室的门。”

    “她是舍监,晚上巡房也不出奇。”

    “可是当时已经快凌晨三点了,要巡房也不会这么晚啊!而且她当时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还弄得披头散发的,要不是我认得她手上戴着的玉镯,也不知道是她。”雅娴认真地说。

    昨天在树林遇到女鬼时,余舍监正和蓁蓁在餐馆里吃饭,不可能分身到树林,但她为何要假扮女鬼呢?也许106室里有她不可告人的秘密,所以她才装神弄鬼吓唬学生。

    与雅娴等人告别后,就看见雪晴和喵喵向我们走来。

    “阿慕哥,你怎么穿得像个老头了似的?”喵喵围着走了一圈,像看猴子似的看我。

    “一言难尽啊!”我无奈苦笑,接着对雪晴说:“萧教授那边有动静吗?”

    雪晴冷漠而严肃地回答:“萧教授没有异常举动,不过我发现他的助手曾倩仪缺了根手指……”

    “什么?能说详细一点吗?”

    “之前我就觉得她很奇怪,因为她总是戴着手套,于是就特别留意她。刚才她在洗手间门外的洗手盘里洗手,一脱掉手套就有东西掉出来,仔细观察就发现是一根假手指,再看她的手,发现她的右手的中指只有半截。昨晚中枪的女鬼右手中指也只有半截,而且根据之前那两名学生的尸检报告推断,杀死他们的凶手的右手极有可能是没有中指的。”

    “那么现在几乎能肯定她就是其中一只女鬼了,我们立刻去逮捕她。”蓁蓁兴奋地说。

    “单凭这一点不能证明她就是女鬼,而且她有萧教授撑腰,所以不能轻举妄动。不然打草惊蛇了,以后的调查会很困难。”我思索片刻又道:“雪晴,你有没有办法弄到她的唾液或者毛发?”

    “你想比对她的DNA?”

    “嗯,枪击现场有女鬼的血液,只要能弄到她的唾液或者毛发就能证明她是不是女鬼!”

    雪晴微微点头:“好,要取她的头发并不难,但是她的头发比较长,要取带毛囊的头发恐怕比较困难。不过给我点时间,应该没问题,我现在就去。”

    “要不要我和你一起去?”蓁蓁问。

    “人多反而累事。”雪晴说罢便转身快步离开。她走远后,蓁蓁便不满地咕囔:“雪晴也真是的,好像我只会帮倒忙似的。”

    “雪晴姐虽然有点奇怪,但她对我挺好的。”喵喵望着雪晴渐远的身影,突然轻拉我的衣角:“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没好气地说:“你就跟着我们吧,不然迷路了可麻烦了。”

    “你们不理我,我还真的会迷路耶!”喵喵的话几乎让我们晕倒。

    曾倩仪方面有雪晴处理,伟哥又尚未到达,所以我决再到106室调查,希望能找出余舍监那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13:07

第九章 幕后黑手

    我们来到女生宿舍的门房,余舍监又坐在里面打瞌睡。她被我叫醒后,得知我们又再要到106室调查便不满地咕噜了几句,但终究还是带我们去查看。

    因为现在是上课时间,大部分学生都在教学楼,像雅娴等没去上课的学生亦跑到树林外看热闹,所以宿舍里很安静。106室跟之前一样,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我知道此地肯定有不妥之处,只是我们没有发现罢了。

    进入106室后,原本一直都蹦蹦跳跳的喵喵突然变得沉默,没过多久竟然晕倒了,幸好蓁蓁就在她身旁,及时扶住她。我连忙掐她的人中,把她掐醒,并问她怎么了,那里不舒服?她的回答几乎让我们晕倒:“这里有很多猪耶!”

    “很多猪?你没事吧,是不是发烧了?”蓁蓁摸着喵喵的前额,又说:“没有发烧呀,怎么会说胡话呢?”

    “这里真的有很多猪耶……有很多很多……多得数不清了……还有很多人……有几十个那么多……”喵喵的神智似乎不太清醒,目光略带呆滞,说话也很含糊,但勉强能听清楚。

    “他们好像想跟我说话……”虽然喵喵似乎是在胡言乱语,但直觉让我觉得也许能从她的口中得到线索,便问:“他们跟你说什么?”

    “他们的声音好少哦……他们都围在那里转圈……”喵喵仿佛非常疲倦,像花了很大力气才把手抬起,指向墙角。

    墙角放有一个较大的箱子,里面都是损坏的羽毛球拍,并无异常之处。我翻弄了一会,便回头困惑地看着喵喵,开始怀疑她是不是真的只是胡言乱语。她的手缓缓下落,指着箱子底部有气无力地说:“下面……”

    我把箱子移开,除了发现地板比较干净,没有灰尘之外并无不妥,而这也只是箱子长期压在上面的缘故而已。但是喵喵的手还是指着地板,不停地喃喃念道:“下面……下面……”

    我轻敲地板,发现其中一块地板的声音特别清脆,便想把这地撬起来。本以为得费点劲,没想到只是把钥匙插入缝隙里轻轻一撬,就把这块地板撬起来了。

    地板撬起后,出现了一个直径三十余厘米的洞口,深不见底。从树林发现的洞穴与墓穴之间的距离推断,墓穴就在这房间的下方约三四米的位置,难道这个洞口与下面的墓穴相连?

    我望着余舍监,她不自觉地回避我的目光,支支吾吾地说:“看着我干嘛,我又不知道这里为啥会有个洞。”

    余舍监显然是心虚,但在宿舍里发现一个地洞,并不能证明些什么。幸好,喵喵又“胡言乱语”地指示我到另一个箱子寻找证据,她指着一个很不起眼的箱子说:“篮球……他们都围着那个篮球……”

    喵喵所指的箱子,蓁蓁之前就翻弄过,里面有十来个破旧的篮球。我把里面的篮球逐一取出,期间瞥了余舍监一眼,她的脸色很难看,大滴大滴的汗水在额头冒出。放在上面的篮球均无异样,只是比较破旧及出现漏气的情况,但当我从箱底捞出一个有明显裂缝的篮球时,立刻就感觉到异样——这个破篮球比其它的要重得多。

    这个破篮球里面显然装有东西,我把手从裂缝中伸入,里面似乎有个塑料袋装着些果壳之类的东西。我把整个塑料袋拉出来,还没看清楚是什么,余舍监就紧张地叫道:“不是我的,不是我塞进去的。”

    她之所以这么紧张,是因为我破篮球里拉出来的是一袋罂粟壳,约有五百克重。我开始明白她那家饭店的菜为何味道会如此特别,能让人吃上瘾,原因就是添加了能让人上瘾的罂粟壳粉末。

    “欲盖弥彰,除了你还有谁会有这房间的钥匙?”我提着装有罂粟壳的塑料袋,一步步向余舍监迫近,严肃地说:“藏毒可不是小罪,这袋罂粟壳足够你在监狱里过下半辈子。”

    其实,非法运输、贩卖、储存及使用少量罂粟壳并不算刑事罪行,除非数量达二百千克以上。而以我手中这袋大概半公斤的罂粟壳,极其量只能拘留她半个月,并罚款几千元罢了。但是,她显然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了解,要不然也会装神弄鬼吓唬学生,所以我可以利用这点,夸大她的罪名,迫使她坦言所知的一切。

    从余舍监如白纸般的脸色可以看出,我的计谋成功了,于是便开始逼供:“你最好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或许我能当作什么也没看见,要不然……”我扬了扬手中的袋了,加重了语气:“要不然你就等着蹲牢房!快说,这间寝室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你和抱婴女鬼是什么关?昨晚为什么故意把蓁蓁骗到你的饭店,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这、这、这得从十年前说起……”余舍监被我吓得几乎要老泪横飞,以颤抖的声音讲述此事的来龙去脉——

    十年前,106室里住着一个叫夜小楼的丫头,她长得很漂亮,有很多人追求她,经常有男生夜里跑到宿舍后面弹吉他,隔着窗户对她大唱情歌。然而,她却对众多追求者不为所动,每天都很认真地学习。

    后来,她的肚子渐渐隆起,一看就知道她怀孕了。其实,学生怀孕的事情并不鲜见,只是谁也没看见她有跟谁谈过恋爱,所以大家都觉得很奇怪。不过,再怎么奇怪也轮不到我这个舍监去管,所以我并没有理会她的事情。

    那年春节放假的时候,宿舍里的学生都回家了,惟独106室的四个丫头没走。学生假期留校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我并没有在意,只是吩咐她们注意安全,别给我添麻烦就是了。可是,就在假期的第一天,萧教授竟然亲自来找我。之前我们只不过是同在学校里工作,偶尔碰面会点点头而已,根本谈不上认识,所以我当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他一到来就开门见山地跟我说:“住106室的夜小楼是我的学生,她……怀孕了,而且马上就要生产,希望你能帮忙照顾一下……”

    我知道小楼跟他的儿子同班,之前也见过他儿子有追求小楼,现在他这么说,傻子也知道那丫头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的孙子。既然是他亲自上门来找我,我可不好拒绝,要知道以他在学校里的地位,只要他跟校长说一声,我这份舍监的工作肯定就没了。

    小楼生产那天,他也有过来帮忙,但是他的儿子却没来。这可让我怀疑这丫头肚子里的到底是他的孙子还是他的孩子。

    他虽然不是妇产科的医生,但对方面还是有些认识,而且我也是生过孩子的人,同室的三名丫头也一起帮忙,所以生产过程很顺利。可是……可是,生出来的竟然是个畸形的怪胎!

    这是我见过最恐怖的一个婴儿,他的双脚竟然粘在一起,嘴巴比一般的婴儿大,还微微突出,而且一生出来就长有四颗锋利的虎牙。更可怕的是,他一生下来,眼睛都还没睁开就已经会爬,带着浑身血污爬到的母亲身上。我当时被吓得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呆呆看着,其他人包括萧教授也一样。

    怪胎虽然双脚连在一起,但爬得一点也不慢,动作还挺灵活的,一下子就爬到小楼胸前,又抓又咬,硬是把衣服弄破使乳房露出来,然后张口就咬。我本以为他是想吃奶,但当我听见小楼的惨叫,和看见她乳房上流出的鲜血,才知道他在咬母亲的乳房,吸食母亲的鲜血,实在太可怕了!

    事后萧教授给了我一些钱,让我给小楼煮些补身的东西,而且还要我保守秘密,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她生了个怪胎。当时我男人的餐馆生意不太好,正打算不干了,所以我就想让他帮忙,替我男人在学校的食堂里谋份差事,毕竟是他先有求于我,我想他不会拒绝。

    他想了一会就跟我说:“帮你先生安排工作不难,但工资可能不太理想。不如这样吧,我有不少做中药批发的朋友,也许能帮你弄到一些罂粟壳……”之后,他每隔一两个月就给我弄来一些罂粟壳,我男人把这些罂粟壳磨成粉末加入调味料里,饭店的生意就一天比一天好了。

    因为饭店的生意全靠萧教授的罂粟壳才能起死回生,所以我对他吩咐的事情不敢怠慢,不但每天给小楼送饭菜汤水,开学后更不准其他丫头随便进入她的寝室,以防别人发现她生下来的怪胎。

    那怪胎也很奇怪,从来都不哭不闹,除了咬母亲的乳房吸血之外,其余时间都是窝成一团睡觉,所以一直都没有被其他丫头发现。

    可是,后来怪胎的食量就越来越大,而且他只会在乳房上吸食鲜血,别的东西碰也不碰。单靠小楼喂养他显得得十分吃力,不管我给她送来多少补品,她的脸色还是一天比一天苍白。后来其他三个丫头也给怪胎喂血,情况才得到改善。那时萧教授每个月都会给我一笔钱,让我给她们做些补品,因为有不少赚头,我也乐于这么做。没想到后来竟然发生这样事情……

    小楼把琼枝杀死之后,怪胎就不知所终了,开始时我还以为是萧教授把他带走了。但是出事后的第二天,萧教授就跟我说106室里有个地洞,叫我每晚半夜丢一颗猪心进去,而且每个月阴历十五那天,他还会弄来一颗人心让我丢进去。我想他大概是把怪胎藏到地洞里面去了,因为只有那怪胎才会吃这么恶心的东西。

    每晚半夜提着一颗猪心到一间曾经发生凶案寝室,可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而且有时候还得提上一颗人心。我很担心会让宿舍里的丫头发现,恰好当时传出樟树林里有女鬼出没的传闻,于是我每晚拿猪心来的时候就换上一套白色衣服,还弄得披头散发的,把这些丫头吓唬一下,使她们不敢出来……

    听完余舍监的叙述后,我便说:“大家都以为这里有鬼,你把罂粟壳藏在这里就不会被人发现了。”

    “这个……这些东西都是萧教授给我的,我什么也不知道。”余舍监避重就轻地回答。

    “真的什么也不知道?”我以严肃的语气说:“要是你不知道罂粟壳是违法东西,你用得着藏得如此隐蔽吗?”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余舍监终于哭出来了。

    蓁蓁瞪了我一眼,似乎是责怪我用如此龌龊的手段欺负余舍监这个欧巴桑,我耸耸肩对她回以无奈的微笑,转头又继续恐吓余舍监:“昨晚的事情你总知道吧,你到底为何要把蓁蓁骗出校外,你和女鬼是不是一伙的!你可知道杀人是要枪毙的!”

    “不关我事,不关我事,我跟那女鬼一点关系也没有,我没有杀人。”余舍监急得连忙摆手摇头。

    “那你为什么要把蓁蓁骗到餐馆去?”我厉声道。

    余舍监被吓得浑身颤抖,略微结巴地回答:“是、是萧教授叫我这么做的。昨晚他打电话给我,叫我去找调查女鬼案的女警,找到后就把她带到餐馆去,十一点之前也别让她走。他还特意吩咐我要把她带到包廂里去。”

    “为何一定要带到包廂?”我喝道。

    “可能是因为包廂做了隔音吧,手机带进去一般都没有信号。”

    原来如此,那么就算蓁蓁昨晚身上带有手机,我也不见得能找到她。看来这萧教授还不是那么容易对付,他很可能发现了雪晴在监视他,便以电话遥控余舍监引开蓁蓁,把我和雪晴引入树林,再招来女鬼加害我们。

    事已至此,幕后黑手唤之欲出,但我还得再问余舍监一个问题:“106室没出意外的那二个女生夏雨岚和月影清是否仍在医大里工作?”

    “是,不过她们都改了名字。图书馆的管理员潘秋霞就是夏雨岚,萧教授的助手曾倩仪就是月影清……”余舍监已把我想知道的全盘托出,于是我便让封锁树林的武警帮忙,先把她押送到警局做一份详细的笔录。

    她几乎为我解开了所有疑问,现在案情已经很明朗了。十年前,萧教授和他的学生夜小楼发生了关系,致使夜小楼诞下怪胎。夜小楼也许因此而患上产后抑郁症,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杀死室友秦琼枝。萧教授为免丑事被揭发,把怪胎藏于106室下的墓穴中,并让余舍监为其提供食物。然而,怪胎每月必须进食人类心脏,所以他就利用职权之便盗取解剖后的尸体心脏。但解剖用的尸源不足,他只好让儿子萧逸轩犯险,于省人民医院的太平间盗取尸体心脏。更让夏雨岚及月影清假扮女鬼于樟树林中杀人,取得心脏以供怪胎——也就是杀害三名消防员的蛇妖食用。

    图书馆失火一事显然是夏雨岚所为,她在宿舍入住记录本上,记载了她们四人入住资料的那一页涂上白磷,并在灭火器上做了手脚。如此只要有人查阅她们的资料便会引发火灾,把所有资料烧毁。

    当然,这只不过是我的猜测,事实是否如此,只要把萧教授抓起来盘问一番便可知道。而现在的问题是,萧教授身旁的月影清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要抓他们可不容易,而且老奸巨猾的萧教授也不见得会坦白交代自己所犯的罪行。

    让武警帮忙押送余舍监时,我本想让喵喵也一同离开,但刚才还气若游丝半生不死的她,走出106室的房门之后,便渐渐恢复过来,随后更吱吱喳喳地跟蓁蓁聊个没完没了,让她先行回家休息,她还不愿意。

    我突然想,这次能从余舍监口中套取口供,喵喵可说功不可没,虽然她只是含糊地胡言乱语一番,但却让我们发现了一直都没注意到的细节。难道老大之所招务她入诡案组,是因为她拥有某些常人不具备的能力。

    刚送走余舍监,伟哥就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上前抬脚想给“伟弟”打个招呼,却被他躲开了。

    “靠,你丫还敢躲呢!叫你三十分钟内来到,你丫竟然磨磨蹭蹭了一个多小时。”正所谓初归媳妇、落地孩儿,伟哥这种人不偶尔给他点颜色看看,他就不会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慕老弟你可知道现在是午饭时间啊,路上的汽车塞得就差没叠起来。”伟哥的语气显得很委屈。我也不好意思再整他,反正他早来半个小时也不见得对我们有多大帮助。因为现在首先要处理的不是下水道的蛇妖,而是幕后黑手萧教授。

    伟哥把下水道的平面图交给我后,我就让他和喵喵自己找地方遛达,反正现在也没有用得着他们的地方,注意保持联络就是了。然后,就跟蓁蓁准备去“请”萧教授等人回警局接受调查。

    然而,就在这时候,一声清脆枪声响遍校园,我立刻意识到又出事了。果然,雪晴随即来电告诉我一个让我愣住了好一会儿的消息:“萧教授死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13:53

第十章 弃卒保帅

    正想去把幕后黑手揪出来的时候,惊闻枪响,雪晴随即来电告知萧教授死信。我愣住了好一会儿,直至被蓁蓁踹了一脚才回过神来。

    “发生什么事了?”蓁蓁问。

    “萧教授死了!”

    “什么?难道他畏罪自杀!”

    “他要是自杀,雪晴还用得着开枪送他上路吗?我们还是先与雪晴会合再说吧!”说罢便与蓁蓁火速赶到教学楼。

    萧教授毙命于自己的研究室,我们赶到时,只有雪晴及几名教职员在场,室外则有大群围观的学生,我们好不容易才挤进去。我把从余舍监口中得到的信息告知雪晴,她亦向我们叙述她所知道的情况——

    与你们分别后,我便来这里找曾倩仪,也就是月影清,待机窃取她的头发。来到研究室门外发现门窗紧闭,并听到细微的女性呻吟声音,想必是萧教授又与助手在做苟且的勾当。

    我藏身于窗户旁边,虽然门窗皆关得严实,但我受过严格的听觉训练,所以能听清楚研究室内的一切动静。刚开始时,我只听见喘气、呻吟及抽插等淫秽声音,过了一会儿,便是衣物磨擦的声音,他们似乎已经完事并整理衣服。

    “这是最后一次了。”室内传出一把女性声音,应该是月影清。

    “呵呵,今天只是一时不小心,泄得早了点你就不高兴了。等主人的蛇仙儿子长大了,赐我一滴仙血,我还不天天把你弄得欲仙欲死!”如此下流的言语,很难想象是出自著名教授之口,但此刻除萧教授外,研究室内不会再有其他男性。

    接着是一些细微异响,似乎是萧教授把月影清搂入怀中,但却被对方挣脱,他以不悦的语气说:“怎么了?嫌我老了!你可别忘记自己是什么状况,除了我,谁和你干这档事都只有死路一条,你这个‘毒姬’!”

    “我是毒姬,那你又算什么?古话说得好,‘无毒不丈夫’,你不但心肠狠毒,而且全身都是毒,除了我和秋霞,你也不是碰谁谁死!”月影清突然恶言相向。

    “你、你想造反了,信不信我让主人不给你仙血,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萧教授怒声道。

    “只怕你没这个机会……”室内又传出异响,二人似乎一方后退,另一方步步进迫,期间还不时碰倒一些文件杂物。萧教授以略为颤抖的声音说:“你想做什么?你敢动我,不怕主人收拾你吗?”

    “嘻嘻嘻……”月影清发出阴险的笑声,冷声道:“主人要收拾的人不是我,而是你!”

    “什么?不可能的,你骗我!这十年来,要不是我为主人的蛇仙儿子张罗食品,它能活到现在吗?而且我一直都对主人言听计从,从没逆过他的意思,也没做错任何事,他为什么要杀我?”从声音判断,萧教授已经退到墙角。

    “是吗?你没做错事吗?嘻嘻嘻……”月影清的笑声渐显挣狞,“你利用罂粟壳控制余舍监的确是个好主意,不过你有没有想过,你能用罂粟壳控制她,警方也能借此对她逼供,她把你供出来是早晚的事情。为了主人的仙途,也为了大家能够长生不老,就只能牺牲你了。你也不想你的宝贝儿子、我的好同学锒铛入狱前途尽毁吧……”

    “啊……”研究室内传出萧教授的惨叫,我立刻拔出配枪把门踢开。冲入研究室后,我看见月影清正舔着手中的鲜血,她没有戴手套,能清楚看见她的沾满鲜血的右手只是半截中指。萧教授倒在血泊之中,从他胸前的伤口推测,他是心脏被刺破而死。一名心脏病学的权威教授竟然被助手以这种方式结束生命,也许是一种讽刺。

    我把枪口对准月影清,警告她立刻举手投降,否则便开枪射击。她面向我露出诡秘的微笑,缓缓举起双手,突然纵身一跳,跳出窗户逃走。我立刻冲窗前,她已经着地,在教学楼旁边的绿化带滚动一圈减缓了冲力便爬起来逃跑。我对她开了一枪,但没有击中,然而就算击中也不见得有多大效果,所以我就放弃了狙击……

    听完雪晴的叙述,蓁蓁便问:“你有拿到月影清的头发吗?”

    虽然已能肯定月影清就是昨夜中枪的女鬼,但办案得拿证据,没有十足的证据是很容易让犯人钻空子的。然而,雪晴这次却让蓁蓁失望了,因为她根本没机会取得月影清的头发。

    “有没有头发也没关系,有这个就行了。”我蹲在垃圾桶前面,指着桶内一团沾有精液的纸巾。纸巾上既然有液精,那么肯定也会沾有阴道分泌物,只要把这团纸巾交给悦桐就能比对月影清和女鬼的DNA,以确定她就是其中一只女鬼。

    假设月影清就是其中一只女鬼,那另一只女鬼是图书馆管理员夏雨岚的可能性就极高。然而,虽然已经知道女鬼的身份,但月影清与萧教授的对话中所提及的“主人”到底是谁呢?萧教授既然已成弃卒,那他当然不是幕后黑手。他曾提及“主人的蛇仙儿子”,那么十年前与夜小楼发生关系的必然也不是他,而是他所说的主人。看来,这个所谓的“主人”才是本案的关键,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雪晴致电给我后,马上就通知武警队封锁校园的所有出入口,并要求对全校进行搜查。但我们都知道,这样并不能把月影清揪出来,她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而且这儿是她的地盘,她熟悉任何一处旮旯,单是下水道这一块,我们就不能彻底搜查。

    要揪出月影清并不容易,但要揪出夏雨岚,问题应该不大,所以武警队的同僚赶到研究室,我们便火速赶往图书馆,希望能把夏雨岚逮捕。然而,当我们来到图书馆门前,却发现已经来迟一步。

    图书馆门外有不少脸露惊徨之色的学生,我随手抓住一个男学生问他发生什么事,他颤抖地说:“杀人了,杀人了……”

    “谁杀人?谁被杀?”我以最简洁的言辞问道。

    “管理员死了……是个女人杀死的……”男生虽然有点口齿不清,但我勉强还能听懂他的意思。

    “是萧教授的助手杀的!”不知道是谁叫道,不过我早已猜到了,又是一子弃卒。

    我们没再管门外的学生,冲进图书馆,里面空荡冷清,与门外截然不同。我们在一处墙角发现了夏雨岚,也就是之前曾帮蓁蓁翻查档案的管理员潘秋霞,她倒卧在血泊之中,身体微微抽搐,大大地呼气。

    蓁蓁走在最前面,想把她扶起,但她却气若游丝地说:“别,我的血……有毒……”

    我先让雪晴叫救护车,然后对夏雨岚说:“你和月影清不是伙伴吗?她为什么要杀你?”

    “什么长生不老……什么仙福永享……谎言,全是谎言……我们都是棋子,小楼是,琼枝是,所有人都是……为保将帅,随时都能抛弃的棋子……”夏雨岚呼气多吸气少,好不容易才道出真相——

    十年前,小楼与主人发生了关系,并且怀上仙胎。主人怕我们把这件宣扬出去,就让小楼把他的血滴在开水瓶里,使我们中毒。他的血就像海洛因一样,一旦服下每个月都会毒发一次,毒发时那种痛楚难以言喻,简直就是生死两难。然而,只要再服下一滴他的血,不但痛楚会立刻消失,更会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但是,再次毒发时,如果没有他的血则依旧痛若无比。他就是利用这一点要胁了我们十年之久,如果敢不听从他的意思,他就不给我们血,让我们受到毒发的折磨。

    自中毒之后,我们除了每月会毒发一次之外,身体亦带有毒性,我的初恋情人就是在我的初夜离开了这个世界。因此,我们只能尽量避免与其他人有亲密的接触。这十年来,除了我的初恋情人,就只是萧教授碰过我的身体。

    萧教授本来与此事无关,但因为他无意中发现了小楼与主人的关系,便被主人以同样的方式要挟。其实,也说不上要挟,因为他服下主人的血后,身体明显比之前好多了,相貌也变得比之前年轻,所以他一直都对主人忠心耿耿。

    小楼生下蛇仙之后,主人就跟我们说:“只要等蛇仙成年之后,给你们每人一滴仙血,你们便能长生不老、法力无边,便能随心所欲、呼风唤雨。”开始时,我对他的话只是半信半疑,但后来我就完全相信了,因为影清真的得到蛇仙赐予的力量。

    在蛇仙三个月大的时候,主人要我们其中一人奉献一只手指给它,谁愿意把手指献出,就能得到它所赐予的力量。当时大家都很犹豫,不想献出手指,只有小楼愿意,但她当时身体很虚弱,所以最后还是由影清献出。

    蛇仙吃下影清的半截中指后,就开始退皮了,先是背后裂开一道长长的裂缝,然后就从裂缝中钻出来。主人把它退下来的皮肤给了影清,说是她与蛇仙定下契约的证明,还让她服下一滴蛇仙的仙血。她后来把皮肤做成洋娃娃,就是昨晚丢在樟树林的那个。

    自从与蛇仙定下契约之后,影清的身体就出现了变化,给蛇仙喂血时留下的伤口,没多久就能愈合,而且不留一点疤痕。她的力气也变得越来越大,寝室就窗户就是她弄坏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那些男生偷偷打开窗户,发现蛇仙的存在。

    蛇仙六个月大时,也就是毕业前那一天。主人让我们其中一个为蛇仙奉献出心脏,他说谁为蛇仙献出心脏,其灵魂就能与蛇仙融合,能得到永恒的生命,无穷无尽的力量。

    在目睹影清的情况后,我们都信以为真,争相把生命奉献,后来还得抽签决定。抽签的结果你们已经知道了,就是琼枝中签,不过你们不知道的是,负责把琼枝心脏掏出的不是小楼,而是影清。

    主人为我们计划好脱罪的方法,就是装疯卖傻。影清当时就已经有很大的力量,要把琼枝的心脏挖出来根本不用花多大力气,而且当时琼枝服下了主人的鲜血,心脏被挖出也没有感到毫丝痛楚,所以也没有大呼小叫。

    因为我和影清都要长期服食主人的鲜血以防毒发,所以装疯卖傻的任务就只能交给小楼。她本来打算装两年疯子,等这件事渐渐被人遗忘之后,便可重过新生活,没想到最后竟然落得如此下场。

    蛇仙在吃掉琼枝的心脏后,就从影清之前偷偷挖好的地洞钻进寝室下方的墓穴,余舍监每天半夜都会往地洞丢一颗猪心供其食用。主人说蛇仙每到月圆之夜就得吃一颗人类的心脏,而且最好是活人的心脏。于是我和影清就在萧教授的安排下在学校里工作,每月阴历十五就在樟树林中待机等候猎物,以便第一时间为蛇仙送上新鲜的人心,树林与墓穴之间地道就是为此而挖的。如果我们没能找新鲜的人心,萧教授就会把从解剖室或医院偷来的尸体心脏交由余舍监送给蛇仙,十年来一直如此……

    听完夏雨岚的叙述,我明白萧教授为何戏称月影清为“毒姬”。“毒姬”一词出自日本战国时代,传说当时著名忍者派别甲贺流曾训练出三名诡秘的女忍者,容貌皆倾国倾城,但血液、唾液甚至汗水等一切体液均含有剧毒,常人沾之即死,因此取名为“毒姬”。毒姬虽然身带剧毒,但却能像正常人一般存活,可是一般人与之交合,甚至与她们共用酒杯亦会中毒身亡。据野史记录,毒姬只要跳一支舞,其汗水挥发后便能毒杀周围的观众。

    月影清的情况跟毒姬很相似,萧教授以此称呼亦无不可。然而,有关毒姬的传说鲜为人知,我也是之前为了查案而阅览大量与忍术有关的资料才略有所闻。而萧教授能随口说出,只能说明他学识渊博了,可是人都死了,这个也不重要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揪出幕后黑手。

    “你与月影清昨晚袭击我们也是你们主人的意思?”我问。

    夏雨岚吃力地点一头:“你们……知道得……太多了……”她似乎已因失血过多,马上就要休克,双眼一旦闭上,恐怕再也不会睁开,于是我赶紧追问:“你们的主人是谁?快告诉我!”

    “陆、陆……”她的声音渐少,双目缓缓闭合——她死了!

    长生天啊!都说了老半天,就不能多撑一秒钟把话说完吗?我还以为这种事只会出现在武侠小说里。然而抱怨是徒劳的,于是便问蓁蓁与雪晴是否听见她说陆什么?可是两人皆无奈摇头。我闭目思索,回忆任何与本案有关的人物,希望能找出有谁是姓陆的……

    “难道是陆校长?”我拍腿叫道。与本案有直接关联而又姓陆的只有一个,就是陆校长。

    我们顾不上等同僚来接手,立刻向校长办公室狂奔,然而当蓁蓁把办公室的门踹开时,却意外地发现老大竟然也在里面。

    “干嘛连门也不敲就踹门了,门又没上锁。”老大翻着报纸轻描淡写地说。陆校长就坐在他对面,正焦头烂额地手机坐机接个不停,我们闯进也没空理会。

    好不容易才等到陆校长把电话挂掉,我便亮出证件:“陆校长,我怀疑你与多宗凶案有关,并指使他人袭警,希望你能跟我们回警局接受调查!”

    陆校长无奈苦笑,看着老大。老大仍在看报纸,头也不抬地说:“阿慕,这次你可猜错了。老陆和两位副校长昨晚跟我打了一整夜麻将,手机全关掉,厕所一起上,你认为他有机会找人把你干掉吗?”

    我收起证件,无奈地耸耸肩:“怪不得早上的体验那么顺利,原来昨晚就已经打通关系。”

    “唉……”陆校长叹息一声,苦笑道:“我大概是犯太岁了,昨晚输钱不说,今天还出了这么大的乱子,现在就算再多背几个罪名也没关系了。看来这个校长是当不下去了,老梁看看有什么好差事给我安排一下吧!”

    老大轻笑一声:“你这老油条就早点退休吧,这些年捞到的油水还不够你过下半辈子。”

    陆校长苦笑无言。

    就在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手机突然响起,是伟哥的来电,但接通后只听见他像个傻瓜似的不停地哈哈大笑。

    “有话快说,我们可忙着呢!”如果伟哥就在我们面前,我一定会踹他一脚,不过我想蓁蓁应该会快我一步。

    “我立大功了!”

    “是吗?再见!”他不把事情弄砸已经很不错,要是说他能立功,极其量也就是在网络上窃取某些机密资料,所以我对他不抱太多幻想,说罢便准备挂线。

    “先别挂掉,我真的立功了,我把萧教授的助手抓住了!”

    “什么!你把月影清抓住了?”我放声大吼,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14:37

十一章 夜探水道

    得知陆校长不可能是幕后黑手之后,我正苦无头绪,伟哥突然来电说他把月影清抓住了。说实话,他这头病猴子要是能抓住一只乱蹿的老鼠已经是足以上报纸的怪事,所以他说自己把传说中杀人如麻的抱婴女鬼抓住,我可是打死也不相信。要知道,对方曾两次在雪晴的枪口下逃脱。

    “你不是和喵喵一起吗?怎么跑去抓鬼了!”我怀疑他是不是脑袋进水了,所以想先确定他是否跟喵喵在一起。

    “就是喵喵带我来把她抓住的啊!你们快过来,我们就在下水道的排水口附近,你看看平面图就能找到我们。”

    伟哥能把月影清抓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肯定知道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可是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就算雪晴不让他当太监,蓁蓁的拳头也够他受的。难道又是一个陷阱?难道不是伟哥把月影清抓住,而是他和喵喵被月影清抓住了?

    翻开下水道的平面图,得知排水口的位置就在校园最东面,与女生宿舍的距离并不远,这让我更加怀疑这是个圈套。但不管到底是谁把谁抓住,我们也得走一躺,要是伟哥把月影清抓住就最好不过,就算反过来,我们也不能不管他和喵喵的死活。

    向老大说明情况后,他说现在医大范围内的警力由他全权指挥,会尽量配合我们的行动。但我叫他找十来八个武警来保护我们,他却说:“警察职责就是保护市民,你怎么反过来要别人保护了,别再罗嗦快去干活!”

    躲在下水道里的蛇妖随时都有可能遛出来伤害手无寸铁的学子,要分出警力的确比较困难,这也不能怪老大无情,他也有自己的难处。没办法了,只能硬着头皮拼了,希望伟哥真的把月影清抓住,要不然蓁蓁和雪晴还好,我的小命可悬了。

    日落西山,天色渐暗,我们匆忙地赶到校园东面。这里虽然与宿舍区距离不远,但却异常僻静,渺无人迹。在排水口旁边的空地,我们找到伟哥等人,这厮还真的把月影清抓住了。只见她无力地侧卧在地上,脸露痛苦之色,身上沾满黄色的粉末,靠近就能闻到一股略为刺鼻的气味。伟哥穿着拖鞋的大丫脚踩在她身上,还向我们摆出V字手势,像是要拍照留念似的。从他胸前破碎的衣服看来,他们两人的确有过一番争斗,虽然结果很不可思议。喵喵坐在不远处的地上,像是刚刚干过苦力活,一脸很累的样子。

    蓁蓁取出警棍,轻轻挥动使其伸长,边面向月影清作出戒备姿态,边移动到喵喵身旁将其扶起。雪晴则拔出配枪瞄准这只传说中的女鬼,以防她突然袭击我们。我们都如临大敌,但伟哥却得意洋洋地说:“用不着这么紧张,她根本动不了。”

    我看着她身上的黄色粉末,皱眉道:“她身上的不会是硫磺吧?”

    “没错,就是硫磺……”伟哥邀功似的向我们大喷口沫星子:“跟你们分手后,我们就在学校里乱逛,走到教学楼附近时,喵喵突然说头晕,接着又说看到萧教授,之后就不停地胡言乱语,还硬要我扶着她往这儿走。我没她办法只好照办,幸好她的身体不太重,要是换成蓁蓁,我可扶不了。”

    蓁蓁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我很胖吗?”他讪讪笑着:“不胖不胖。”

    几乎所有女人都很介意别人说自己胖,蓁蓁也不例外。她的身材虽然很健美,怎么也说不上胖,但是她个子高,体重当然要比娇小的喵喵重得多,所以伟哥说的也是实话。

    在蓁蓁凶狠的目光下,伟哥咽了口口水继续说:“我扶着喵喵来到排水口这里,竟然发现月影清准备走进排水口里面,当然她也发现了我们。她一看见我们就张牙舞爪地冲过来,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打我是打不过她的,但逃跑还是有机会的,于是我就使出吃奶的力气往回跑。”

    “你是抛下喵喵,独自逃走吧!”我用怀疑的目光盯着他,他却厚颜无耻地说:“这当然不是逃走了,是策略性撤退,牺牲部分人总比全军覆没要好。待会带上一百几十号人来把她毙了,替喵喵报仇不是更好吗?”

    “嗯,以后有机会,我也会替你报仇的。”我讥讽道。

    伟哥自知理亏,也不再作狡辩,继续讲述当时的情况:“可能我长得太帅了吧,她没有理会跌坐在地的喵喵,而是向我扑过来,把我扑倒在地上,五指作爪……”他瞄了瞄月影清只有四只半手指的右手,又说:“咳,咳,应该是四指作爪,欲取我心脏。说时迟,那时快,我立即运起内功,以真气护体。我不怕跟你们说啊,其实我练过《九阴真经》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这厮越说就越扯,我懒得听他废话,见月影清一直都没动过,就走到他身前拨弄他胸的衣服:“她把你的衣服抓破,发现你放在衣袋里的硫磺了吧!你跟我吹牛可以,但雪晴和蓁蓁恐怕没这个耐性。”

    雪晴很配合地把枪口上移,对准伟哥裤裆,蓁蓁也一脸凶神恶煞地瞪着他。他哆嗦了一下,赔笑道:“开个玩笑而已,别太认真。”

    “说实话,立刻!”雪晴以冰冷的语气如下达命令般说。

    在雪晴的枪口威吓下,伟哥不敢再信口雌黄,如实说道:“她的手沾上了硫磺后,好像很惊慌,连爬带滚地往后退,还把手不断往地上抹,想抹掉手上的硫磺。我想硫磺应该能对付她,就把整包硫磺往她身上撒。开始时,她还抓狂似的在地上滚来滚去,但过了一会儿,就像现在这样一动不动,似乎一点力气也没有。”

    “你没事干嘛带一包硫磺在身上?”蓁蓁问。

    “阿慕说下水道有蛇妖嘛,当然得带点硫磺在身上,不然给蛇妖吃了咋办!”伟哥得意地说。

    “你之所以磨磨蹭蹭了这么久才过来,就是为了去买硫磺吧!你这个胆小鬼!”我没好气地说。

    “这不是胆小不胆小的问题,我们身为警察要以保护市民的性命财产为已任,但在保护别人之前得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啊!要不是我有先见之明,我和喵喵已经挂掉了,以后也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死在她手上呢!”伟哥大言不惭地说着,并在裤袋里掏出四包以塑料袋密封的硫磺和一张发票,又说:“我买这东西可是为了工作哦,应该可以报销吧?”

    “你只不过是个被招安的临时工,还敢说自己是警察。”我把他手上的硫磺全部抢过来,“不过,要能把蛇妖揪出来,别说报销,让老大自己掏腰包给你奖金也没问题。”

    我在月影清身前蹲下,想向她套取口供,但她却有气无力地说:“我有权保持缄默!”虽然她现在像死蛇烂鳝似的连弹动一下的力气也没有,但嘴巴还挺倔强的。

    “你没有保持缄默的权利!”雪晴冷冰冰地说。

    “港台的警匪片看多了吧,中国的法律没有赋予公民沉默权,只有‘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有义务回答警方的一切问题。”我笑盈盈地说着,话锋一转便以严肃的语气说:“你的主人是谁?不坦白交代,你将会背上所有罪名!”

    面对我的严词追问,她干脆闭上眼睛装睡,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气得一旁的蓁蓁想用警棍撬开她的嘴巴。看来再问下去也不会有结果,于是便取出手铐把她双手反拷在背后,与蓁蓁一左一右地架起她离开。

    说来也奇怪,刚才喵喵还像累得弹动不了,但当我把月影清铐起来后,她就开始精神起来了。问她刚才是怎么回事,她却说刚才好像做了场梦,但是梦见些什么又记不起来。

    我们把月影清交由武警送返警局,并致电老大汇报情况。老大在电话中说:“看来得花点功夫才能把她的嘴巴撬开。”

    我笑说:“她开不开口已经不重要了,让悦桐比对一下昨晚枪击现场采集的血液便能证明她就是女鬼,尸检也能证明凶手少了半截中指,要定她的罪并不难。至于她的主人,我想应该还在学校里面,只要用硫磺给所有人再做一次体检……”

    “哈哈!月影清既然害怕硫磺,她的主人应该也好不到那里。这么损的招数也能想出来,真不愧为当年刑侦局的新人王。”老大轻松的语调突然变得严肃:“揪出首脑这事并不急于一时,现在最重要的是处理躲在下水道里的怪物。”

    我想了想:“这也不难,那蛇妖应该同样害怕硫磺,而且根据平面图上所标示,下水道排水口那一段比较宽阔,让武警穿上防护衣再涂上硫磺进去抓蛇就行了。”

    “这个嘛,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很难抽出警力支援你们呃!”老大语气婉转地说。

    “你不会是想让我们钻进下水道里抓妖怪吧!”

    “嗯,既然你明白就好了,防护衣尽管跟消防队要,人手方面就由你来安排,不过最好别带上阿韦和小苗,他们俩帮不上忙。”

    “这也叫由我安排吗?”我绝望地哀嚎。

    “就这样决定了,进入下水道后一切由你全权指挥。等这案子搞定了,我请大家到盘龙居吃全蛇宴。”老大说罢便挂线。

    “阿慕哥你没事吧,怎么冒那么多汗。”喵喵关切地问。

    “没事,只是觉得有点热而已。”都大难临头了,能不冒汗吗?

    我向大家说明老大的指示后,便跟仍驻守在樟树林外的消防队借来三套防护衣物,以及氧气瓶、对讲机等工具,蓁蓁还借了把消防斧。把这些装备带到下水道的排水口外,我和蓁蓁及雪晴便穿上防守衣,每人撒了包硫磺在身上,我把剩下那包放进工具包以备不时之需,然后就从排水口进入下水道。伟哥和喵喵留在外面用对讲机与我们保持联系,权当后勤照应。

    排水口建在一条河水黯黑的小河旁,高度不足两米,走进去虽然碰不到头,但却老是让人觉得很容易就会碰到,我和蓁蓁都不自觉地低下头来,只有雪晴对此似乎没受到影响。

    因为在下水道里随时也有可能受到蛇妖的袭击,所以我可不敢打头阵,当然也没有当断后的角色,只是很窝囊地待在中间,受两位美女的保护。

    蓁蓁打开消防头盔上的照明灯,拿着消防斧一马当先,我蹑手蹑脚地跟着她。雪晴手持配枪断后,头顶的照明灯不断往四周照射,显然是在搜索目标。

    刚进入下水道不久,空气探测器就显示氧气含量不高,而沼气含量却在较高的水平,越深入情况就越严重,我们不得不以氧气瓶供氧。背上的氧气瓶挺重的,背了一会儿就累得我腰酸背痛,但是如果现在把它甩掉,就算我跑得比刘翔还快也会在跑到排水口之前晕倒。

    下水道的地形很复杂,纵横交错,就像一个大迷宫。幸好,这里与城区距离较远,因此没有与城区的下水道连接,不然单靠我们三个,要找到那只该死的蛇妖,恐怖要找到猴年马月。

    我凭对平面图的记忆,指导大家钻进一条仅容一人通过,并且只能弯腰抬臀才进入的狭窄管道,往宿舍区前进。因为要弯腰前行,蓁蓁就别扭起来了,不愿意让我跟她屁股后面,我只好让她和雪晴换个位置,总不能让我当带头兵吧,那等于叫我去送死。

    雪晴没像蓁蓁那样扭扭捏捏,翘臀一抬便钻进了管通。我跟在她后面不禁有些遐想,毕竟眼前便是成熟美女的丰满翘殿,我想只要性取向正常的男性,脑海里都难免会出一些现龌龊的念头。我仿佛能闻至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戴上了氧气罩,而且在这里能闻到的也只是让人恶心欲吐的臭味而已。

    前行了一小段,地上的污水已淹没膝盖,有不少塑料袋等杂物在污水上飘浮着,偶尔还能发现用过的避孕套。管壁上沾了一层黑色淤泥,要是用来做面膜,不知道有没有美白的效果。不过,我想应该没有人敢试。

    管壁是黑色的,脚下的污水是黑色的,身上的防守衣也是黑色了,除了头顶的头盔,目所能及的都是黑色。我突然觉得处身于黑洞之中,仿佛无法返回阳光明媚的大地上,让暖和的柔风轻抚脸庞。越靠近宿舍区,这种感觉就越强烈,我甚至开始觉得这污秽的下水道,或许就是我的葬身之所。

    正胡思乱想之际,竟然一头撞在雪晴的翘臀上,虽然感觉很不错,但为免落得一个变态色魔的称号,我赶紧后退,没想到这反而让蓁蓁撞上我的屁股。我想要不是身处狭窄的管道之中,她一定会踹我一脚。

    雪晴向我们打手势,示意我们别作声,静心聆听。我闭起双眼,留心任何细微的声音。“咝咝咝……”若有若无的异响于狭窄的管道中诡秘地回荡着,要面对的终究都要面对,生死对决马上就要展开……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15:27

十二章 首脑落网

    对习惯于生活在明亮宽阔环境下的人类来说,黑暗而狭窄的下水道充满无数未知的危机,而且我们将面对的不是老鼠蟑螂等小动物,而是瞬间便能杀死三名消防员可怕的怪物。

    细微的咝咝声让我们知道,蛇妖就在附近。蛇类虽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鼻子,但通过灵敏的蛇舌及助嗅器官,依然能拥有媲美犬类的嗅觉。我想,蛇妖应该也是一样。咝咝声渐变清晰,显然我们身上的硫磺气味已引起它的注意,而且它没有因此畏惧这种气味而逃跑,反而逐味而来。也许,它被这种刺激的气味惹怒了。这回乐子可不小啊!

    雪晴把枪口对准前方,准备随时发动攻击。我的脑海中突然闪现一个念头——沼气!立刻查看空气探测器,正如我所想,这里的沼气含量极高,只要有一点火星都会引起爆炸!

    “别开枪,会引爆沼气的!”我隔着氧气罩冲雪晴大叫。

    雪晴稍微愣了一下,显然她刚才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咝咝声已经很明显了,蛇妖很可能在下一秒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但是在不能开枪的情况下,我们要如何对付它呢?

    “让我来!”蓁蓁想推开我走上前,但在狭窄的管道里这是不可能的。

    “撤退!先退到宽阔的地再说。”现在这情况,就算蓁蓁能用手中的消防斧把蛇妖砍死,我和雪晴的小命也很难保住,无计可施之下只好先行逃走保命。

    幸好管道虽然狭窄,但是还能让我把身体转过来。然而,就在我准备转身的时候,管道的末端出现了一只白色的生物!它,浑身上下皆如雪般白皙,但双眼却散发出妖艳的红光,于黑暗中犹如两颗淌血的红宝石。下身是一条沾满污泥的粗壮蛇尾,上身却如长着一颗蛇头的人类,脖子很长,鲜血的舌蛇连连吐信。它就是杀害三名消防员的凶手,引发一连串事件的关键——蛇妖!

    “别走直路,拐弯走!”我推着蓁蓁的屁股往前走,要是平时她不把我杀了才怪。蛇类直线移动的速度非常快,我们现在这种弯腰抬臀的移动方式肯定比不上它,所以只能以不断拐弯的方式来拉开距离。幸好,下水道里的管道四通八达,每隔不远距离就可以找到能拐入的管道。可是如此慌不择路地逃走,是很容易会迷路的。

    果然,逃了一会儿后,虽然我们没让蛇妖追上,但在像只无头苍蝇般的蓁蓁带领下,我们始终都没找到比较宽阔的地方来与蛇妖一决生死。而就在这时候,我那该死的右腿又不恰时宜地抽起筋来,一下重心不稳就倒下来了,身体几乎全泡在污水里。

    当蓁蓁把我拉起来的时候,蛇妖与我们之间的距离已拉近到不足十米,正与举枪瞄准的雪晴对峙着。只要它此刻扑过来,不管雪晴开枪与否,我们都是死路一条,不同的是开枪的话会有它陪葬,不开枪的话它就要开餐了。

    惊惶之际,我突然发现了一点异样,蛇妖好像紧紧盯住雪晴的手枪,双眼散发出来的不是野兽般凶光,而是小孩般的好奇眼光。按理说,蛇类的视力极差,能见度只有一米左右,而它与我们的距离约八九米,应该看不见我们,只是凭我们身上的热量及气味来判断我们的位置。

    蛇妖的视力没有完全退化,很可能是因为它拥有部分人类的基因,至少它的基因有一半是来自夜小楼的。既然拥有人类的基因,当然也会拥有人类的部分特性,也就是说,它也会像个十岁的小孩那样,对枪械充满好奇。

    心念至此,脑海冒出一个非常冒险但又惟一可行的办法,立即对雪晴说:“把枪抛给它!”

    雪晴愣了愣,但什么也没问便按照我的意思把手枪抛出。正如我所料,蛇妖对手枪很好奇,立即把手枪接住,不停地把玩,甚至把枪口对着自己的眼睛。

    “它怎么了?”蓁蓁不解道。

    “管它呢,还不快跑!”我凭着对平面图的记忆,指引蓁蓁往排水口的方向逃走。也许因为中午吃了三名消防员的心脏,蛇妖对我们这些“食物”不太感兴趣,专心地玩弄着可能是它至今惟一的一件玩具——54式手枪。

    逃到排水口区域,地形较为宽阔,也能伸直腰站立,让人心理觉得安全一点。而且,蛇仙似乎也没有追来。

    “我们不管那只蛇妖吗?”蓁蓁问。

    “离开这里再说。”我边回头看着我们刚刚爬出来的管道,边伸手去推蓁蓁,想催促她离开,可是手却按在松软的地方。虽然隔着防护衣,但还能感觉到——我的手按在她的胸脯上了!

    纵使有手套、防护衣、胸围等多层阻隔,但我还是凭着手掌的触感得出一个结论——C罩杯!虽然大小略比雪晴逊色,但也小不到那里,所以我能肯定是C罩杯,而且十分坚挻。

    然而,得出结论是要付出代价的。蓁蓁先是一声惊叫,接着便怒气冲冲地吼道:“找死啊!敢吃我豆腐!”然后便是一巴掌掴过来,幸好是打在头盔上,不过也把我打得整个人趴下。眼前金星乱转,地面仿佛也在震动,但一声惊雷般的巨响让我知道,地面的确是在震动,而且非常强烈。

    雪晴首先察觉有异,扑倒蓁蓁一同趴在地上。几乎同一时间,所有管道一同喷出大量污泥脏水,并夹杂着炙热高温。我们被埋在污泥之中,好不容易才爬起来,这儿似乎随时都会倒塌,不宜久留,于是便立刻离开。

    走出排水口时已明月高挂,虽然月亮不是很圆,但我却觉得今晚的月色特别美。就连一向不太招人喜欢的伟哥,在皎洁的月色之下也仿佛顺眼多了,让我忍不住想给他一个热情的拥抱。但是,这厮竟然不领我的好意,捏着鼻子逃得老远的。

    “阿慕哥,你先把防护衣脱掉吧!”喵喵给我递上纸巾,我这才记起身上沾满了散发恶臭的污泥。

    一同把防护衣脱掉,再用纸巾抹掉脸上的污泥后,蓁蓁便问我刚才是怎么回事了?

    我笑说:“蛇妖把下水道给炸了。它把玩手枪早晚会扣下板机,一旦扣下板机就会出现火星引爆沼气。管它是什么蛇妖蛇仙,这么强烈的爆炸,不把它弄成炸蛇段才怪。”

    “什么!蛇仙死了?”六叔突然从我身旁的樟树后面冒出来。

    “六叔,你怎么巡夜巡到这里来了?”蓁蓁傻乎乎地问。傻子也能想到,六叔突然在这里出现绝不是巡夜那么简单。

    果然,六叔突然向我扑过,抱住我,张口想咬我脖子。因事出突然,我根本没有闪避的机会,为免被他咬到脖子,本能地抬起左手格挡,幸好外套的质料比较坚韧,没被他一口咬穿,但从手臂传来痛楚判断,被咬穿只是几秒钟后的事情。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纵使力大如蓁蓁者也来不及把他拉开,雪晴身上又没枪,喵喵和伟哥就更帮不上忙。此刻要活命就只能靠自己,要知道当他的牙齿刺破我的皮肤,也许就是我魂归天国之时,因为他很可能就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我下意识地把右手伸到腰间,想拿出剩下的那包硫磺,可是硫磺放在工具包内,而工具包正放在沾满污泥的防护衣上面。生死悬于一线,那有让我去翻工具包的空闲,幸好天不亡我,裤袋里还有保命的东西——防暴喷雾。

    我把防暴喷雾掏出,往六叔脸上乱喷。他立刻惨叫一声,用手捂住双眼往后退,蓁蓁和雪晴立刻冲过把他按倒在地,并拷上手铐。

    “你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夏雨岚临终前要说的不是陆校长,而是你——六叔!”虽然我对自己的推测也感到意外,但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六叔还有什么理由会袭击我——他要为自己的孩子报仇。

    六叔因为双眼受到防暴喷雾的刺激,仍在痛苦地呻吟,并没有回复我的问题。我向喵喵要了瓶无色的饮料,帮他洗掉脸上的防暴喷雾,然后让坐在地上回答我的问题。

    “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仙儿死了,一切都完了……”六叔的泪水划过沧桑的脸庞,刹那间,他的样子仿佛苍老了很多。他如梦呓般向我讲述整事的前因后果,说到某些部分时,或露出如痴如醉的笑容,或泪如雨下失声痛哭——

    三十年前,这一切一切都是因为三十年前,安哥他们发现了白蛇仙冢……

    其实,当年安哥屠宰白蛇时,我也有一起吃,而且他从大蛇身上掏出来的蛇胆也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一大一小。他和他的兄弟把我当做客人,把那颗大的蛇胆让给我吃,盛情难却之下,我便吃了。要是当时我没吃下这颗“蛇胆”,那么也不会发生之后的事情,因为那并不是蛇胆,而是白蛇仙的“内丹”。

    安哥他们发现的,其实并非人类的墓穴,而是白蛇仙静修的仙居。它已经修炼了上千年,如果不是被他们发现了,得道成仙也是迟早的事情。可惜它最终也难逃命中的劫数。

    我在吃下白蛇仙的部分肉身后,本应像安哥他们那样,受奇毒所害,最终死于类似胃癌的消化道奇疾。但幸运的是,我吃下了白蛇仙的内丹,内丹能解百毒,使我能活到现在。

    在安哥等人相继离世之后,我就经常梦见被我们吃掉的白蛇仙,它在梦中告诉我一切,说安哥他们的死是咎由自取,还说如果我不听从它的吩咐,使它以另一种形态复活,它就不会放过我。它要我做的事很简单,就是继续待在医大,直至一个叫夜小楼的女孩出现。

    就这样,我继续在医大待了近二十年,终于等到小楼出现。当我第一眼看见她时,就心里就有种小鹿乱撞的感觉,而在吃下内丹的二十年中,我对任何女性也不感兴趣。我知道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

    遇见小楼后,白蛇仙再次在梦中出现,它要我跟小楼发生关系,让小楼为它孕育法身。但是这可难为我了,当时的小楼却正值妙龄,而且相貌出众,追求者多不声数。而我却只是个快五十岁的欧吉桑,要权无权,要财没财,怎么可能得到她的青睐呢?

    可是,白蛇仙却对我说:“她的父亲吃了我的仙胆,在身内含我的灵气的情况下与她母亲行房才孕育了她,所以她身上也有我的灵气,你对她一见钟情就是因为你们体内的灵气互相吸引。而她的情况和你也一样,第一眼看见你就已经爱上了你。”

    事实正如白蛇仙所言,小楼果然也对我一见钟情,虽然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美丽的女大学生竟然爱上丑陋的欧吉桑门守,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为免她被人嘲笑,所以我让她隐瞒我们的关系。可是,最终她还是忍不住告诉了她的室友,而白蛇仙也在梦中告诉我,日后有用得着这三个女娃的地方,所以我让她把我的血偷偷滴在开水瓶里。

    白蛇仙的内丹使我的血变得很神奇,虽然能增强人的体质,但也会像毒品那样能使人上瘾。我就是利用这一点,一直控制她们。后来,萧教师无意中发现了我们的关系,我就将错就错,同样用我的血控制他。当时我也没想到,在以后的日子里他还帮上了不少忙。

    十月怀胎,白蛇仙终于如愿重得法身,但是一切的悲剧也就从此刻开始……

    白蛇仙为了能迅速恢复法力,先是吸食小楼和其他三个女娃的鲜血,三个月后更要求吃人类的手指以帮忙它脱皮,六个月后甚至要吃新鲜的人类心脏!

    为了满足它的欲望,我一次又一次地欺骗小楼的室友,甚至欺骗小楼,告诉她们等白蛇仙长大了能给她们种种好处,能使她们长生不老,能让她们享尽荣华富贵。她们对此深信不疑,不但愿意为此而杀人,甚至甘愿付出性命。

    其他人的生死,我并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有小楼。所以我故意安排她离医大这片是非之地,没想到这反而害了她……

    小楼死后,白蛇仙就是我生命中的全部,毕竟它名义上是我和小楼的孩子。为了它,我继续留在医大当门守,又度过了近十年的寂寞光阴。直至你的出现,我才有那么一点乐趣。

    我很感谢你愿意陪我这个糟老头下棋,虽然你这么做只是为了工作,但我还得感谢你!可是,随着你的调查越来越深入,已经开始对仙儿构成威胁,所以昨晚我们下棋时,你的拍档刚走开,我就借上厕所的空档,打电话给萧教授,吩咐他安排余舍监引开你的拍档,安排影清雨岚在樟树林中伏击。因为我知道,当你联系不上拍档,就一定会到树林里找她。可惜我没想到你还有别的拍档,而且还有手枪带在身上。

    在樟树林里没把你们干掉,余舍监肯定会成为怀疑目标,以她那贪生怕死的性格供出萧教授是早晚的事情,所以我让影清杀了他。我不但要杀死萧教授,我还打算杀死所有知情者,但是他们全部死光了,我便成了无兵司令。所以我决定留下影清,让她先躲进下道,没想到竟然也被你们抓获了……

    六叔的剖白为我解除了一切疑问,本案乃因三十年前,夜平安等人闯入白蛇妖仙静修的墓穴而起,继而已引发其遗女夜小楼与六叔的畸恋,并诞下连串凶案的罪魁祸首。

    六叔虽然是本案的幕后黑手,但从某个角度看来,他何尝又不是其中一名受害者呢?而本案中最可怜的莫过于夜小楼,她本是一名天真烂漫的少女,却因受到白蛇妖仙的影响而深深地爱上了毫无吸引力的六叔。在六叔美丽的谎言欺骗下,以为自己能如圣母般诞下圣子,并在受到主治医生小欧的沾污后以死明节。她在本案中是最无辜的一个,也是受的伤害最深的一个。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16:25

尾声

    省公安厅,厅长办公室。

    门外响起敲门,梁政推门内进,把医大女鬼案的档案夹放在厅长面前,贱肉横生的脸上是神气的笑容,坐下来便开始报告:“主犯刘六根,人称六叔,已承认教唆杀人等多项控罪;从犯月影清,又名曾倩仪,亦对杀人及袭警等事实供认不讳;从犯萧逸轩虽然没有直至参与杀人,但因多次盗窃尸体心脏已构成犯罪,现已被省人民医院开除,不过医院的领导不想家丑外传,所以不作追究,但是他以后恐怕也不可能再在医药界混下去;女生宿舍舍监余转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本案,但情节并不严重,而且认罪态度良好,对调查工作十分配合,只作教育处理。”

    “嗯,处理得不错!”厅长拿起档案夹翻阅片刻便合上,笑道:“半个月的限期只用了三天就能破案,书记一定会很满意。”

    “我给下属定的破案限期只有一个星期。”梁政言语间充满自信。

    “对下属要求严格是好,不过也不能逼得大紧。这次还好,为免蛇妖蹿出来伤害学生,武警队禁止学生靠近所有井盖,要不然沼气爆炸不知道会令多少人伤亡。而且,这次爆炸使医大不少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这笔维修费可吓人了。”

    “那是书记和教育局的事情,我们可管不了,而且有些人还巴不得学校天天倒天天建呢!”

    “说得也是,这些事情就让别人去处理好了。我们还是做好自己的份内事吧!”厅长把一个档案夹抛给梁政。

    梁政便翻阅片刻便说:“死者乃心机梗塞致死,脸部表情严重扭曲,身上无任何明显伤痕……现场七名目击者皆声称,死者为一女鬼所杀……这宗案子很有意思。”说着双眼闪现一丝好胜的光芒。

    [卷一完]

    卷二蛇指影魔预告

    诡秘的影子连环杀人,受害者或因惊吓过度致心肌梗塞而死,或在影子的迷惑下自宫,最终失血过多而亡……

    阿慕等人调查后发现,影子疑与十三年前一宗惨案有关,凶手的真正身份极有可能是早已自杀身亡的花季少女……

    难道是厉鬼索命!在影子的死亡威胁下,阿慕等人是否能活着查出真相?一切答案尽在《蛇指影魔》之中……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17:05

灵异档案 白蛇异冢真实原形

    卷一“白蛇妖仙”是以上世纪90年初,于广东珠海发现的白蛇异冢为原形。某求在此特别鸣谢提供相关资料的“淼缘喵喵”,并希望各位读者能帮忙提供真实的灵异事件,以供创作之用。

    凡经取用的灵异事件,某求将会尽量为提供者于故事中安排角色(例如喵喵)或于出书后赠送签名书一本,以作酬谢。但不要指望能安排到天下无敌的角色,因为某求塑造的角色全都是有缺点的,那怕是主角慕申羽,也不过是蓁蓁口中的“破子”。

    关于白蛇异冢,喵喵所提供的资料与故事中的描述大致相同,不同的的现实中在异冢上建的不是学生宿舍,是一栋八层高的住宅楼,当然位置也不是在学校之内。

    现实中挖出异冢的民工的确是把白蛇吃了,老实说,我可不敢吃,但对于干苦力活的民工来说,一顿美味的蛇宴的确是很诱人。

    有份吃蛇的民工在十年之内相继死于消化道疾病(小说中改为十个月内),虽然不排除白蛇体含有不知名病毒,但是重点不在于此,毕竟在密封的墓穴中,石棺之内,有一条不知活了多少年但又不会动的大白蛇,这本身就已经十分匪夷所思了(老实说,我虽然是写鬼话的,但不见得能凭空想象出这种诡异情节)。

    喵喵说自第一个民工出事后,每年都会有人在异冢的原址焚烧香烛冥镪,她也是因此才从长辈口中得知此事。但是当最后一个民工也离世后,就再没有人来此拜祭了,此事也渐渐沦为坊间的灵异传说。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18:34

卷二 蛇指影魔 引子

    一

    盛夏之夜,轻快的钢琴声在小提琴及长笛陪衬下,演奏出欢快雀跃的彼得洛希卡3乐章。排舞室沉重的大门背后,仿佛是另一个世界,一个正在庆祝狂欢节的玩具王国——

    热闹的市集上尽是快乐的玩具王国民众,芭比娃娃们围在一起跳舞,熊宝宝站在大圆球以憨拙的姿态引爆笑声,滑稽的小丑们把欢乐传播到每个角落。突然,一辆挂有皇室标志的魔法马车从天而降,一群玩具士兵随即出现把马车包围。

    身穿华丽服饰的玩具王国公主缓缓走下车辆,她的举止无比优雅,犹如天使一般,神圣不可侵犯……

    “咳!”老师带有责备之意的咳嗽,使双手于钢琴琴键上飞舞的俊朗少年从幻想中带回现实,但是没过多久,他又再陷入无限的遐想之中。七名花季少女于排舞室中央翩翩起舞,但在他眼中只有她——拥有一头秀丽长发的美丽女生,其他人在他眼中,只不过是陪衬玫瑰的绿叶。虽然绿叶也很美,但与玫瑰相比则黯然失色。

    欢快的乐章引导众少女迈出华丽的舞步,然而此刻老师却悄然离开,排舞室之内只有三名演奏的少年权当观众。俊朗少年依旧为心中的她而陶醉,整个世界仿佛就只有他们两人和身前的钢琴。他完全没有察觉到危险正在迫近。

    “砰”琴键上的盖子突然合上,十指传来到的钻心巨痛使俊朗少年说不出话,然而噩梦并未因而结束,真正的地狱随即降临……

    二

    十三年后,盛夏之夜,排舞室。

    七名花季少女在舞蹈老师指导下翩翩起舞,回荡于空气中的依旧是欢快雀跃的旋律,但从扬声器中传出的音符终究缺少了一份感情。

    窗外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诡秘的影子。影子的形态不停地变化,时而形如猫犬,时而状如牛马,时而身如无常鬼魅……终于,影子的形态固定下来了,是个长发的女生,从身高判断,其年龄大概十五、六岁。

    她,一个诡秘的影子,悄悄地停留在窗外,直至扬声器不再发出任何声音……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19:14

卷二 蛇指影魔 第一章 夺命鬼影(上)

    芸芸众生难貌相,海水滔滔难斗量。

    平凡不是平凡客,世情百态掌握中。

    这首诗出自《霹雳奇侠传》,吟诗人是其貌不扬的秦假仙。我很喜欢这首诗,我是谁?我是慕申羽,一个臭警察,任职于专门处理超自然事件的“诡案组”。

    我们当警察的,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他们当中大部分都是安分守己的老百姓,但是外表平凡的市民不一定就是“平凡客”,也可能是暗中掌握一切的奸狡之徒。

    盛夏之初,众学子得从繁重的学业前线中退下来,暂且得到喘息的机会。不过,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眼中,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片刻的休息也可能使子女落后于他人,于是暑假还没开始,他们就已经为子女准备好“丰富多彩”的假期节目。

    本案就是从“丰富多彩”的市少年官开始……

    老大从厅长办公室带来了一个档案夹,看来又要干活了。他把档案夹抛给我,对大家说:“市少年宫昨晚闹鬼了,舞蹈老师梁诗韵离奇猝死,有七名学生目睹当时的情况,她们声称死者是被一只长发女鬼用头发缠死的。”

    伟哥打了寒噤:“怎么大白天就说鬼话了,空调是不是开大了,好像很冷呃,我去弄小一点好了。”他没走几步就打了个喷嚏。

    “阿慕,你有什么看法?”老大问。

    我搔着脑后勺,有点茫然:“嗯,这可不好说呢,写这报告的伙计太主观了,光看报告就只能说是闹鬼喽。”

    老大瞪我了一眼:“光看报告就能解决问题,那要你们干嘛,还不快去干活!一个星期不能破案,看我怎么整你们。”说罢,他便拿起一份报纸返回自己的办公室。

    “组长怎么每次都是光说不练的,只会指使我们干活,自己却躲到办公室里凉快去。”蓁蓁不满地嘀咕着。

    “等你坐上组长的位置,你也可以这样啊!不过,在此之前你还是认命吧!”我嘻皮笑脸地给大家分配工作:“伟哥在网络上搜索所有与市少年宫有关的资料,雪晴和喵喵翻阅一下档案,看看市少年宫之前有没有出过什么状况。蓁蓁就跟我去走一趟吧……”

    市少年宫建于六十年代,九十年代初于原址重建,每逢寒暑假期,这里可热闹了。

    我们到达的时候,看见不少家长正排着长龙准备为子女报名参加各种各样的兴趣班,但同行的少男少女却鲜见欢颜。回想自己的年少时代,对所谓的兴趣班根本谈不上兴趣,假期最愉快的生活莫过于睡到日上三竿,爬起床便满世界乱跑。

    少年宫的负责人名叫温秀苹,是名四十有几、风韵犹存的成熟妇人,据资料显示她于六年前任职于此。而她之所以能在这儿工作,应该与她那位任教育局副局长的丈夫脱不了关系。

    温主任把我们带到发生命案的排舞室门外,走廊上有七名忐忑不安的花季少女,她们便是命案的目击者。常言道:“骨头挑硬的啃,柿子拣软的捏”。我则习惯“女生选靓的问”。我之所以有种习惯,除了因为我比较好色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漂亮的女生通常都比较自信,不会因为害羞而扭扭捏捏。

    于女性而言,十五、六岁是梦幻般的年华,眼前的七名女生皆娇俏可人,让人大感花多眼乱。最后,我决定让一位名叫吴倚琪的女生给我们讲述事发的经过,因为她不但长得漂亮,而且给人外向多言的感觉。虽然如此,但对一个目睹命案的少女而言,要她叙述这段梦魇般的经历,还是比较困难,所以她的叙述有不少遗漏之处。幸好,话盒子一开,其余六名少女也不再寡言,你一言我一语地让我们了解昨夜的详细情况。可是,她们的叙述过于主观,一再强调凶手是只女鬼,为了能客观判断案情,我对她们的口供稍作修改,择录如下——

    我们并不是来参加暑期兴趣班的,而是来自艺飞舞蹈学校的学生,是少年宫的梁老师亲自来学校挑选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参加下月举办的市运动会开幕表演。

    因为老师白天要教兴趣班,所以我们只能在晚上过来练习,练习老师为我们编排的舞蹈。之前已经练习了一个多星期,昨晚本来也跟往常一样,可是后来却……

    本来一切都跟往常一样,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我们在老师的指导下跳着还不算太熟悉的舞步——老师亲自编排的舞蹈。大概是跳到一半的时候,我透过镜子发现背后的窗户上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影子,之所以说奇怪,是因为那影子的形态不停地变化,开始时像只小猫,渐渐就变得大一点,有点像小狗,之后变成更大,像只水牛似的。

    因为觉得很好奇,所以我不禁分神多看了几眼,但马上就受到老师的责备,只好专心跳舞。然而,好奇心让我忍不住再透过镜子往窗户瞥了一眼,这次我看见的是一个长发女生的影子,她好像飘浮在窗外窥视着我们,把我吓了一大跳,当然也招来了老师的责备。

    被老师骂了两次之后,我就不敢再乱瞧乱看了,专心地跳舞,直至音乐结束……

    音乐刚停下来,马上就响起了诡秘的掌声。之所以说诡秘,是因为排舞室里包括老师在内的八个人当中,谁也没有鼓掌,而掌声也不可能是从外面传来的,因为排舞室使用了隔音材料,就算门外有人鼓掌,我们也听不见。而且掌声虽然并不算响亮,但却像是很多人一起鼓掌,从四面八方一起冲我们鼓掌。

    我们都害怕得抱成一团,然而就在这时候,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诗韵,你还好吗?没想到你还记得我编排的舞蹈。”掌声突然消失,但随即响起一把虚无缥缈的少女声音。

    刚才老师还能强作镇定,叫我们不要惊慌,但当这把缥缈的女声响起,她就吓得跌坐在地,惊恐地叫道:“是谁?别装神弄鬼,快出来!”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19:48

卷二 蛇指影魔 第一章 夺命鬼影(下)

    刚才老师还能强作镇定,叫我们不要惊慌,但当这把缥缈的女声响起,她就吓得跌坐在地,惊恐地叫道:“是谁?别装神弄鬼,快出来!”

    “嘻嘻嘻……”缥缈的女声阴冷地笑着,笑得快要让老师崩溃的时候才说:“诗韵,怎么把我给忘了,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起码在那晚之前,我一直都觉得你和敏宜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是谁?你到底是谁?”老师歇斯底里地叫着,并不停往四周张望。

    “我在这儿,在窗外……”女声把老师目光引到窗户上。当老师看见窗户上的女生影子,马上就愣住了。影子突然换了侧身的姿态,嘴巴微微张合,缥缈的女声又再响起:“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吧,诗韵!我是你最好的朋友……曾经最好的朋友……”

    排舞室的灯光突然熄灭,黑暗迅速把大家包围,老师像发疯似的尖叫,边往门口跑边叫着:“不关我事,我当时也不想的。但是如果我不欺负你,大家就会欺负我。”

    黑暗中,我听到老师摔倒的声音,当眼睛开始适应黑暗时,我发现老师想把门打开,但门似乎被人在外面闩上了,怎样也打不开。老师急得用脚踢门,还哭着叫救命。平日举止优雅的老师,此刻跟疯婆子没两样。

    眼睛完全适应后,发现排舞室其实并不暗,在窗外的灯光映照下,我甚至能看到老师的眼泪如暴雨般落下。同时,我还看见窗外那个可怕的影子已经走进来了。

    说影子走进,其实是说她映在排舞室的墙上。她有一头很长的头发,身上的穿着的似乎和我们一样,都是排舞的着装。她的脚没有沾地,而是在墙壁上飘浮着,并缓缓地往老师的方向飘着。她飘得很慢,并且不停地笑着,笑得很阴森,很恐怖。

    当影子飘到老师身前,老师便发出惊恐的尖叫,用力地踢了几下门后,然后就四处乱蹿。可是,不管她逃到那里,影子只要晃动一下,就会出现在她身前。最后她放弃了逃走,卷缩在墙角喃喃自语:“放过我,放过我,纤凌求求你,放过我……”

    “嘻嘻嘻……”影子阴冷的笑声让人浑身颤抖,气温仿佛也在刹那间下降至零度以下,“那晚,我也曾经求你们放过我啊!你记得当时是怎样对我的吗?”

    “纤凌,我求你了,放过我吧……”老师竟然跪下来向着影子磕头,每一下磕得响亮,没磕几下额头就已经流出鲜血,但她依然继续磕着。

    “你觉得我头发好看吗?”影子的话让老师停下磕头的动作,呆呆看着她。

    突然,影子的头发瞬间伸长,把老师包裹着,老师也像被绳子捆绑起似的,全身缩成一团。影子阴冷笑道:“嘻嘻嘻,这种感觉好受吗?不过,比起那晚我受到的折磨,这还不算什么,我不会像你们那么残忍,我会让你死得痛快一点!”

    “放过我……”老师似乎因为受到挤压,而说话变得困难,“求求你……放过我……我不想死……”

    “如果那晚被折磨的是你,那么你一定会和我一样,想立即死掉……”影子渐渐变成一双巨大的手掌,把老师紧紧地握着,直到她双眼翻白,口吐白沫……

    也难怪刑侦局的同僚会把报告写得跟鬼故事似的,这根本就是个鬼故事嘛!不过,要是我这样跟老大说,他不把我掐死才怪。所以当小姑娘们讲述完事发经过后,我和蓁蓁便跟她们及温主任一起进排舞室看看是否能发现线索。

    排舞室门上的金属门把有明显的刮痕,据报告称,事发时门把被一根铁水管闩上,刮痕应该是姚老师踢门时造成的。不过,技术队在铁水管表面没有发现指纹。

    排舞室内,左面的墙壁装镶了镜子,形成一面镜墙,右面是一排窗户。窗户用的是无色玻璃,能清楚看见外面是一条繁华的街道。地上铺有漆木地板,似乎经常打蜡,显得很光亮,不过在墙角有三块比拳头略小的地方颜色稍微有点差别,似乎曾经放置过重物。

    我问温主任,这个位置之前是否放过些什么?她开始时说没有,但想了一会就说:“我想起了,我接任的时候,这里的确放了一座钢琴,不过后来搬到音乐室去了。”

    “钢琴为什么会放到这里来?”我问。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是上任负责人的意思。”

    “上任负责人是谁?”

    “如果你只想弄清楚钢琴为什么放在里,就用不着找她那么麻烦了,或许还有人能告诉你。”

    “是谁呢?”

    “是姚老师,她在我接任前就在这里工作了,整个少年宫要数她的工龄最长。不过,她正在上课,要过一会才方便接受问话。”

    “没所谓,也不急于一时。”我耸耸肩继续寻找蛛丝马迹,可是找了老半天还是一无所获,排舞室的内的物品并不多,最显眼的就只有一套音响,并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因为倚琪说影子最早出现在窗户,所以我仔细观察了一番,同样没得到任何线索。窗户是常见的推拉式铝合金窗,装镶了无色玻璃,也许因为经常清洁,所以显得很洁净,透光度很高。因为开空调的关系,所有窗户都是关上的,但是对于“影子”而言,是否关上似乎没有什么影响。

    我留意到窗户上有窗帘的挂槽,但却没看见窗帘,在光猛的太阳照射下,纵使开了空调还是会让人觉得很热。而且光线太强,眼睛也不好使。于是便问温主任,这里怎么没有窗帘?

    “昨天拆下来送去洗衣店清洗了,待会应该就会送过来。”温主任的回答没任何问题,但我总觉得有不对劲的地方。如果昨天没有把窗帘拆下来,那么昨晚的命案很可能就不会发生,难道只是巧合?

    排舞室没发现线索,只好换个调查方向,倚琪等人说昨晚曾经停电,也许能从这方面找出端倪。

    离开排舞室时,我趁温主任没注意,问倚琪窗帘的问题,得到的答案是:“这里的窗帘好像经常会拿去洗,我们来了一个多星期就洗了两次,应该是一个星期洗一次吧!”

    窗帘经常清洗的原因有很多,较为让人信服的,恐怕的是温主任借此收取洗衣店的回扣。不过,我想应该不会这么简单,不说别的,单从温主任过于平静的表现就让人觉得蹊跷。毕竟自己的下属莫名其妙地离世,怎么还能这么平静呢?

    报告上说,少年宫昨夜停电是因为总电源开关跳闸了,原因可能是漏电引起,不过也不排除是人为的。我粗略地检查了一遍总开关,并没发现问题,只好作罢。

    此时姚老师已经上完课了,于是我便向她询问有关钢琴的事情。她全名叫姚海燕,约四十岁,在少年宫任职舞蹈教师超过十五年。她想了很久才记起这件咸丰年那么久的事:“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虽然有CD机,但是一些比较冷门的曲目却很难找到,所以经常要学音乐的同学过来帮忙,后来就干脆把钢琴也搬过来了。这几年网络开始普及,多冷门的曲目也能在网上找到,所以就把钢琴搬回音乐室了。”

    忙了老半天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发现,心想这次要无功而返了,准备离开的时候老大竟然打来电话:“我要跟你说两件事,有好有坏,要先听那个?”

    “我也要跟你说件事,我和蓁蓁忙了半天,一点收获也没有。”我没好气地说。

    “那就先跟你说件好消息,算是给你打打气。这是我刚才在饭局上打听来的,七分真三分假吧!温主任的丈夫是教育局的陆副局,这个你应该知道的,听说他跟死者的关系很暧昧。”

    给老大这么一说,我的确精神起来了:“那么温主任就有杀动机了?”

    “嗯,听说自从梁诗韵到少年宫工作后,陆副局就经常接太太下班,并借此与梁接触。这次市运动会的表演机会,就是他为梁争取来的。虽然不能确定他们有奸情,不过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而且,他太太跟梁的关系恶劣,是公开的秘密。”

    蓁蓁经常说老大光知道炒股,从不干正事,其实老大暗中给予了我们很多帮助,只是我们没发现而已。譬如现在,如果不是老大在饭局上收集到小道消息,我们还不知道要走多少冤枉路。

    可是,老大第一个消息为我们明确了目标,第二个消息却给案情抹上一层迷雾:“刑侦局刚刚通知我,又死人了,情况跟昨晚的死者很相似,目击者声称死者为鬼影所杀,但这次的死者跟陆副局夫妇没半点关系。”

    歹势!还以为只是宗简单的正室二奶情杀案,没想到这么快又有人挂掉了。不过情况也不算太坏,或许两名者之间会有某些关联,而能否破案关键就在于两者之间那一丝关联。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0:15

卷二 蛇指影魔 第二章 死亡威胁(上)

    与老大通话后,我和蓁蓁来到丰泰花园。这是一个高级住宅小区,集别墅、公寓、庭园、绿化、餐饮、会所、游泳池等为一体,是个不错的地方。不过,这里的保安工作可不怎么样,也许因为小区有餐厅、酒吧等对外开放的场所吧,基本上所有人都能自出自入。我们驾车进入小区时,惟一要做的手续,只是从保安手中接过一张车辆出入卡。

    说实话,这儿的环境的确不错,有条件的话,我也想在这里买间房子。不过,我们这次来可不是为了买房子,而是为了工作。老大收到刑侦局传来的信息,这里昨晚深夜发生了命案,因为案情与少年宫的命案相似所以交由我们调查。

    命案发生在一座别墅里,别墅主人名叫陈俊杰,是一名三十多岁的生意人。死者是他的女朋友,名叫罗香碧,职业是模特。

    我们进别墅时,陈老板正一根接一根不停地抽烟,他的样子显得很憔悴,昨晚大概一夜未眠。刑侦局的伙计已经完成了取证工作,死者的遗亦已经运走,跟他们打过招呼后,我便要求陈老板讲述事发的经过。他的手抖得很厉害,好几次差点连手上的香烟也夹不住,但思维尚算清晰,能完整地向我们讲述昨夜的情况——

    我是做服装生意的,因此经常会与一些模特接触。做模特这一行的女人,吃的是青春饭,大多都比较势利现实,也比较喜欢与有钱人交往,之前跟我交往过的模特也有好几个。

    香碧是我最近才认识的,她长得非常艳丽,尤其是她的脖子,优雅得就像天鹅的脖子一样。我很喜欢这类型的女人,因此我便追求她,半个月前我们就已经发生过关系。昨晚,我谈成一宗大生意,心情特别好,就请下属到小区里的酒吧消遣,当然也没落下香碧。

    大概凌晨一点钟左右,下属都相继离开了,我也带着香碧回家。虽然喝了点酒,但我们都是经常举杯畅饮的人,还不至于会醉倒,反而因为酒精的影响,挑起了性欲。

    一进家门,我们就急不及待地搂住对方,激烈地拥吻,吻得对方都几乎透不过气,并且边吻边脱掉对方的衣服。她的脖子很美也很敏感,因此我特别喜欢吻她的脖子,越吻她就越兴奋。她也不是欢场上的新手,技巧很娴熟,很懂得如何挑逗我。我们本来还想到二楼的卧室里做,但在互相的挑逗下,实在不能再忍耐片刻,灯也来不及开,把大门关上就在客厅里做起来。

    虽然没有开灯,但路灯透过窗户照进来,使客厅不算太暗,我甚至能清楚看到香碧脸上略带淫荡的表情,这使我更加兴奋,干得更卖力。也许因为酒精的关系,我这次特别持久,沙发、地毯甚至茶几,几乎客厅的每一个角落都沾有我们的汗水和……体液。

    “香碧,你还是那么淫荡!”我们都沉醉于性爱的快感之中,一把突如其来的缥缈少女声音却把我们吓得魂不附体。要知道在这夜阑人静,而且还是做着如此私人的事情的时候,突然出现一把诡秘的声音,是多么的惊吓的事情。我被吓得马上就软下来了,而香碧则更夸张,她尖叫着躲到沙发后面。

    我往四周张望,搜索说话的人。人没看见,但却发现墙壁上竟然有个女孩的影子。影子约一米六高,头发很长,脚不沾地地映在墙壁上,仿佛是飘浮在半空。我往窗外看,却没发现影子的主人。

    也许因为没发现动静,香碧从沙发后面探出头来,我示意她看墙上的影子,她一看就愣住了。就在这时候,诡秘而阴冷的笑声回荡于客厅之中,影子竟然能开口说话,它是真的开口了。映在墙上的影子是正面的少女形态,它的嘴巴的位置突然出现了一点光亮,但随即就消失,接着又出现,感觉就像在开口说话。说话的声音跟刚才一样,都是那么虚无缥缈:“怎么停下来了,香碧,我还在欣赏你们的精彩表演呢!你不是说过,在众目睽睽下做爱,是件让人很兴奋的事件吗?”

    “你,你是人是鬼啊!”香碧裸露的躯体不断颤抖,说话也有点结巴。

    “你说呢,那晚你们不是亲目看见我从七楼跳下来吗?”

    香碧突然发出惊恐的尖叫,想往大门跑,但马上就意识到自己正赤身露体,赶紧回头在地上胡乱地抓起两件衣服。当她再次想往大门跑的时间,影子已经挡住了她的去路。

    她一回头便发现影子就在身前的地面上,吓得放声尖叫,跌坐在地,衣服也没心思去理会,手脚并用地往后退。而影子则步步进迫,直至她背贴墙壁,退无可退。

    “你、你、你想怎样!”香碧一脸惊恐,好不容易才从喉咙中挤出一句话。

    “你的脖子很美,又白又嫩,应该让不少男人亲过吧!要掐断它还真可惜……”影子说着就伸出右手掐香碧的脖子……准确来说,是影子的右手映在香碧的脖子上,看上去就像在掐她的脖子,而她也的确像是被掐着脖子那样,表情很痛苦,似乎想说话但又说不出,双手在脖子上乱抓,想把那个虚无的手影抓走……

    我粗略地了解了一下陈老板的背景资料,他是个正当的生意人,主要做服装出口贸易生意。像他这种人也许会干些偷税漏税的勾当,杀人这种事大多只会买凶,毕竟兜内有点钱,用不着亲手杀人,而且还是在自己家里。虽然他是凶手的机会不大,但毕竟出了命案,所以刑侦局的同僚把他带回去暂时拘留。

    在凶案现场并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且喵喵来电说刑侦局的同僚已经把两名死者的家属带来了,于是我们驾车离开丰泰花园。在回去之前,我们先到法医科向流年了解死者的情况。

    “都是被吓死的!”流年刚从解剖室走出来,正把手套摘下。

    “就这么简单?”蓁蓁问。

    我给流年抛了根烟,挖苦道:“你不如干脆说她们都死了。”

    流年瘫坐在自己的椅子上,抽了口烟,吐着烟圈说:“两名死者都是死于心肌梗塞,造成心肌梗塞的常见原因是心脏疾病。不过,这类心脏疾病通常只会出现在四十年以上的人身上,且男性居多。二十来岁的美媚,除非是先天性的心脏缺陷,不然出现心肌梗塞的机会非常低,加上两名死者的脸部表情严重扭曲,所以我可以肯定她们是因为受到过度惊吓而导致心肌梗塞致死。”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0:44

卷二 蛇指影魔 第二章 死亡威胁(下)

    “根据目击者的口供,梁诗韵是被影子的头发缠身致死,罗香碧则是被影子掐死的,你在她们身有特别的发现吗?” 我问。

    “死者身上没有被束缚或被掐脖子的痕迹,不过,罗香碧的阴道扩张,并且残留大量分泌物,死前应该正在进行性行为。而且……”流年忽然露出神秘的笑容。

    “而且什么?快说。”蓁蓁追问。

    “她应该高潮了好几次,哎呀……”流年被蓁蓁一脚从椅上踹下来。

    返回诡案组办公室,死者的家属已经等候多时,来者共有三人,分别是梁诗韵的父母及罗香碧的母亲。两名经历丧女之痛的母亲泣不成声,梁父亦一脸愁容,纵使如此,我还是必须要进行询问的工作。

    首先,我向他们了解死者是否有心脏方面的疾病,得到否定的答案。其次,再问他们两名死者是否认识,得到的答案是不确定。但是,两名死者从小学到大学都分别就读于不同的院校,双方父母也从未听闻女儿提及过对方,由此推断两者认识的机会并不高。

    总结从死者家属口中得到的信息,两名死者除了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年龄相仿之外,并无明显的共通点。难道是无差别连环凶杀案?这也不可能,因为根据目击者的口供,凶手与死者应该是认识的……我突然想起倚琪在口供中提及,梁诗韵称呼凶手为纤凌,于是便问他们对这个名字是否有印象。

    罗母说没印象,梁母想了一会也说没听说过,但在梁父的提醒下,她便想起来了:“诗韵好像有个中学同学是叫纤凌的,她还来过我们家玩,但是后来就没听过女儿提起她了。”从梁母口中得知,其女儿就读的中学是市十三中,于是我和蓁蓁便立刻前往调查。

    现在这个年代,什么都电脑化了,要查找资料,点点鼠标、敲敲键盘就能搞定,无奈我们要找的是十多年前的资料,这可得用双手去翻。市十三中的档案室就在办公楼的一楼,跟管事的打过招呼后,我就扎进档案堆里不停地翻。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翻?有了之前的经历,我还敢让蓁蓁捣蛋吗?弄不好又把人家的档案室给烧了。她这人拳头是好使,但脑筋却不敢恭维了,所以我让她在旁待着,独自去翻阅档案。

    档案室大概有八十平方,放满了架子,每个架子也有三层,上面放了多少个档案夹还真是数不过来。幸好是按届别摆放,要不然也知道该从那里找起。

    也许因为平时没多少人进出,所以一走进来就觉得很憋闷,于是我便拉开窗帘把窗户打开。炎夏午后的阳光异常猛烈,透过窗户照入,室内的气温仿佛一下子就升高了好几度。这可苦了我,翻了几个档案就已经全身湿透了。

    蓁蓁并不是有耐性的人,待在一旁没多久就已经不耐烦了:“找到没有,慢手慢脚的跟个小姑娘似的。”

    “好了,大姑娘,已经找到了!”我向她扬了扬手中的档案夹,刚翻了几页,怪事却发生了……

    “你看你后面。”蓁蓁突然指着我身后惊叫。

    我回头一看,发现身后竟然有一个长发少女的影子。影子是通过窗外的阳光投射到墙壁上,那么影子的主人肯定就在窗外,可是窗外的阳光十分耀眼,使我一时间看不清楚窗外是否有人。蓁蓁也意识的影子的真身窗外,飞身上前想从窗户扑出去。然而就在这时候,缥缈的少女声音从窗外传来:“别动,你们一动,我就立刻离开。你们这辈子也不可能找到我。”

    我拉住了蓁蓁,示意她静观其变,毕竟是大白天,对方就算是鬼魅也不见得能伤人。我想跟来者对话,但又有点儿困惑——究竟该对着影子说,还是对着窗外说呢?

    因为窗外的光线太强,使我眼睛也睁不开,所以我选择对影子说:“梁诗韵和罗香碧是你杀的?”

    “没错,她们两个都是我杀的。”影子嘴巴的位置出现光点,就像陈老板所说那样,看上去就像是在说话。然而,我所听见的声音却来自窗外。

    “你为什么要杀死她们?你到底是人还是鬼?”蓁蓁语带怒意责问。我想大白天应该没有多少人会害怕鬼魅,她也一样。

    “她们都该死!”缥缈的女声饱含恨意。

    “你是余纤凌?”这个名字是我从梁诗韵那一班的花名册上看到的。

    影子沉默片刻,又再“开口”:“是,我就是余纤凌,从地狱回来的复仇使者!”

    “她们到底对你做过什么?你为什么要杀死她们?”如果能从凶手口中得到线索,那怕只是一个杀人的原因,也比我们跑断脚要强。

    可惜,影子比我想象中要狡猾得多,她似乎洞悉了我的意图,忽然阴冷地笑起来:“嘻嘻嘻……警察先生,查案对来你说只不过是工作而已,用不着太认真,要不然是很容易使自己掉命的。”

    “你这算是恐吓我吗?恐吓警务人员是不轻的罪名哦!”虽然我语调轻佻,但只是硬着头皮装出来的。她的话语仿佛带有魔力,使我心底里冒出一股莫名的恐惧。刹那间,闷热的档案室犹如冰窖般寒冷,身上的汗水更如霜雪般划过肌肤。

    若单凭目击者的口供,我还会认为所谓的鬼影只是凶手装神弄鬼之作,但此时亲身面对这个诡秘的影子,我却不由往怪力乱神的方向想。她也许是传说中鬼魅,就算不是也绝非常人。毕竟,她一句简单的威胁,就已能使我遍体生寒。

    “嘻嘻嘻……人间的罪名对从地狱中来的厉鬼有用吗?我已经杀了三个杂碎,也不在意再多添些罪名。如果你们还想长命百岁,最好立刻停止调查。要不然,嘻嘻嘻……”诡秘的笑声于档案室中回荡。

    “三个?除了梁诗韵和罗香碧,你还杀了谁?”

    “好自为之吧!嘻嘻嘻……”笑声渐远,影子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蓁蓁一个箭步冲向窗户,用力一蹬便踏着窗台跳出去,但没过多久就又从窗户翻进来。看她垂头丧气的样子,不用多说,肯定是没发现。

    此时老大来电告知又有一名市民遇害,但与之前两名死者不同,这次的死者是男性,而且他的死因不是心肌梗塞,而竟然是生殖器被割,失血过多致死……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1:26

卷二 蛇指影魔 第三章 影楼老板(上)

    “死者范子谦,28岁,独居,无固定工作,初步判断其死因为生殖器被丝状物割离,以致失血过多致死,死亡时间为凌晨四点钟左右……”在命案现场,流年向我讲述死者的相关资料。

    “死者是被阉割导致失血过多而死,跟之前的两宗命案有什么关联?”我边问边往四周查看。这里是一间位于一楼出租房,约二、三十平方,很零乱,地面上尽是烟头和垃圾。狭小的房间里的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件东西,分别是睡床、简易衣柜、简易电脑桌、仍然开启的电脑及小风扇,墙角还有一把小提琴。除了这些之外,就只有一些随处乱放的衣服及垃圾,连张凳子也没有,使用电脑时得坐在床上。

    窗前没有安装窗帘,只是用报纸报把窗上的玻璃糊上,但因为糊得很马虎,窗外的阳光还是能照进来,落在电脑后的墙上。

    死者全身赤裸地躺在床上,脸部表情平和,死前应该没有受到惊吓。双手手掌被一根似乎是鱼线的幼丝紧紧地缠绕着,与皮肤接触的地方出现深痕,感觉像是马上就要把表皮割破。然而,双手之间有较宽的距离,并不像是用于捆绑双手。胯下流出的鲜血染红了整张床单,而他的“宝贝”孤独地待在床尾,遥望着主人冰冷的身躯。

    流年正在死者身上取证,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用夹子挟住死者两手之间的幼丝,想把它挟起,没想这条幼丝不但十分柔韧,而且还紧紧缠绕着死者的双手,一时没挟紧就掉下去了。他只好用戴上手套的右手拉把这条幼丝拉起,与此同时,死者的双手也被拉起了少许,因为尸体已经僵硬,为免损害尸身,所以他没有继续拉。

    “是鱼线吗?”我指着死者手中的幼丝问。

    流年瞥了眼墙角的小提琴:“是小提琴的琴弦,从伤口的切割面判断,应该是死者自己用琴弦把生殖器割下来。”

    “有这个可能吗?”我心感疑惑。

    “小提琴的琴弦柔韧且富有弹性,只要用力拉紧,就能成为一把锋利的剃刀。别说把小弟弟割下来,国外曾经有两名少年,骑着自行车一人拉着琴弦的一端,在行人道上遛了一圈就割下了好几颗头颅。”流年向我抛书包。

    其实,我并没有怀疑琴弦是否能割下生殖器,耸耸肩往死者的裆部瞥了眼:“我的思想是,死者有可能亲手割下自己的生殖器吗?”我想现在这个年头,应该没有那个男人会有勇气把自己的小弟弟割下吧!毕竟,古时的太监也只是为了生活而自宫,现代人没必要这么做。

    “你回去老窝就能知道了,死者遇害时正跟网友,是他的网友报警的,案发过程的视频应该已经传回去了。”流年说罢继续在尸体身上取证。

    和蓁蓁返回诡案组办公室,刑侦局已经送来范子谦父母的口供。从笔录中得知,范是音乐系毕业的,自毕业后就没有固定工作,靠在一些西餐厅、酒吧之类的场所表演小提琴为生,与父母的关系不太好,因此搬到外面独自居住。

    从笔录中没发现线索,只好把目标转移的记录了案发经过的视频。正想让伟哥把视频调出时,发现他已经在看了,便问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前半段挺无聊的,就是那小子在抓自己的小鸡鸡,你还是直接看后半段好了。”伟哥把视频的进度调至中段,口嘴里嘀咕着:“要是能看到女生的视频就爽歪了,唉,没劲!”

    提供视频的女网友身处千里之外,而且主动报警,她的嫌疑几乎为零,因此我就没在她身上多费心思,而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视频上。视频中某些部分声音较小,这应该是因为音源较远的关系,但这难不倒伟哥,他给我看的版本已经处理过,除非声音之外,画面的光暗也经过调整。

    透过略暗的画面,能知道当时房间里并没有开灯,但街灯透过敞开的窗户照入,加上显示器发出的光线,仍能清楚看见范子谦正全身赤裸,并做着不雅的动作,通过扬声器还能听见他所说淫秽话语。

    “这种丑女人你也看得上眼!你不觉得这对我来说,是种侮辱吗?”缥缈的少女声音突然出现,使画面中的男主角跳起来。他连忙回头往窗外看,但是似乎没发现什么,便回过头来。然而,马上就吓得跳起来。

    他似乎在电脑后面的墙壁上看见些可怕的东西,手脚并用地在床上往后退,直至贴近身后的窗户才声音颤抖地说:“你是什么东西啊!”

    “你忘记我了?男人都是负心汉,把人家的初夜夺去就把人家给忘了。还记得那个晚上吗?十三年前的夏天……”

    范子谦的身体不停颤抖,说话也结巴起来:“你、你、你是纤凌?你不是已经……已经死了吗?”

    “是啊!我已经死了,我从七楼跳下来的时候,你不也在场吗?”

    “你是鬼?”虽然光线昏暗,但还能看见画面中范子谦脸如纸色。

    “嘻嘻嘻……你猜对了!十三年前,你夺走我的贞操,现在我想向你要点东西也不过分吧!嘻嘻嘻……”缥缈的笑声诡秘莫名,纵然是从扬声器依然能让人不寒而栗。伟哥哆嗦了几下,连打了几个喷嚏,马上就走到喵喵的桌子上找纸巾。

    我虽然也觉得有点冷,但还是继续观看视频。画面中的范子谦出现了些许变化,他的脸上的恐惧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迷茫的表情,说话也稍微含糊: “不过分,你要什么我也给你。”

    “我要你进入我身体的东西。”女声依旧缥缈,但却不像之前那么阴冷,反而让人觉得很温柔。

    此时出现了另一把女性声音,应该是那位女网友,她不断问范子谦发生了什么事,但范却像完全没听见她所说的话,呆滞的目的,让人觉得他正受到某种力量的控制,含糊地说:“好,你要我就给你。”说着双手握住子孙根,使劲往上拉,似乎是想把命根子拔出来。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2:00

卷二 蛇指影魔 第三章 影楼老板(下)

    “就这样给我吗?怎么不在上面绑条丝带呢!你看,桌面上不就有丝带吗?”缥缈的声音犹如情人般温柔。

    范子谦呆呆地爬到镜头前,在电脑桌上拿了些东西,然后爬到原来的位置,手中拿着一根琴弦。温柔的声音又再响起:“这条丝带很漂亮耶,我很喜欢,可是有点滑哦,你要把它缠在手上才能把送我的东西绑好……”范子谦按照对方的指示用琴弦缠住双手,但中留出较长的一段。女声又说:“好了,现在可以绑上丝带了……”

    范子谦用琴弦套住自己的生殖器,似乎想打个蝴蝶结。温柔的声音又再发出指令:“你绑得太松了,要绑紧一点才行耶……”他双手用力拉紧,“再绑紧一点……”他使出更大力气,琴弦已经陷入皮肉,“再用力点……”血光四溅,女网友的尖叫声响起,但自宫者却依旧目光呆滞,脸上毫无痛苦之色。

    “你再抱我一次好吗?我很想你……”诡秘的声音由温柔变成娇媚,让观看视频的我也起了男性反应,虽然眼前是一幕既血腥又恶心的画面。

    刚走回来的伟哥也同样起了反应,隆起的裤裆便是最好的证明。他似是喃喃自语地对我说:“他肯定是被鬼迷了!我们光听声音也会硬起来,你说他会怎样?”

    我没回答这个龌龊的问题,继续观看视频。长发少女的影子终于出现在画面之中,她缓缓移动到床上,看上去像是在脱衣服,而范子谦的神情呆滞中略带兴奋,胯下不断涌出鲜血……

    从视频的内容看来,这个自称余纤凌的影子,先迷惑死者自宫,然后再挑起他的性欲,致使他下体大量出血,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正如伟哥所说,死者的情况很像俗称的“被鬼迷”,即被鬼魅迷惑,失去自我控制的能力,一切皆听从对方的吩咐。

    从已知的情报判断,凶手就是余纤凌的机会很大。但她到底是个大活人,还是虚无缥缈的鬼魅则不好说。不管她是人是鬼,也有必要对她作一番调查,于是我和蓁蓁根据从市十三中得来的资料,去找她的父亲余兆光。

    余兆光是一间小影楼的老板兼摄影师,我们到达影楼时,他正在为客人拍婚纱照。这间影楼虽然小,但是生意却不差,时近黄昏,仍然有不少客人来前来询问。

    在等候的过程中,我跟一名客人聊了一会,当然这名客人是个美媚:“你打算在里拍照吗?”

    “是啊!趁着年轻多照些相照,以后可以留念。你们是打算来拍婚纱照吧!”美媚看着蓁蓁娇笑道。

    “才不是呢!我们是来……”蓁蓁立刻澄清,但我拉了拉她的衣角,示意她先别说话。然后又跟美媚说:“我们还没打算结婚,只是想先拍些照留念。听说这影楼拍的效果不错,是真的吗?”要我花几千上万块来换几本相册,我才不愿意呢,那怕相册中的我比希哥更帅。

    “这里的老板很厉害的,我是朋友介绍来的,我有好几个朋友在里拍过照,都对老板的技术赞不绝口。你要是看过他拍出来的照片就知道,他很懂得运用光影效果,照片中只能看见被拍者最美好的地方,不好的地方全凭光影效果遮盖。而且他还是用传统的胶卷相机,拍出来的照片根本不用修改……”美媚滔滔不绝地称赞余老板,仿佛对方能为她拍出天仙般的照片。

    我对美媚之后说的话不感兴趣,她的一大堆废话在我脑海里只浓缩成一句话——余兆光善长运用光影效果。

    余兆光为客人拍摄完婚纱照后,便接受我们的询问,他对突然有警察上门显示很愕然,但从他的神态又察觉不出罪犯应有的心虚。这块老骨头肯定不好啃。

    “余先生,我们在调查三宗命案时,发现案中死者都曾经认识你的女儿余纤凌,请问你的女儿现在……”当我说出“余纤凌”这个名字时,余兆光的身体忽然颤抖了一下,双眼随即涌现泪光,长长叹了口气:“纤凌早就不在了。”

    余纤凌已死是意料中的答案,但她怎么死,死后尸体处理等问题则是我需要知道的。所以,纵然对方神色黯然,我还是要求他讲述有的女儿的事情。

    余兆光显然不愿意揭开心底的伤疤,但他最终还是向我们诉说了这段封尘了十三年的回忆,然而他的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在交谈的过程老是咳嗽,但这不影响我们对事情的了解——

    纤凌是我和妻子唯一的女儿,她自小就很聪明,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而且人又长得漂亮,所以很讨人喜欢。我们那些生了儿子的朋友,见过她之后都有再生个女儿的冲动。

    我妻子是个舞蹈员,女儿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跟母亲学跳舞,而且跳得很出色,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已经能独自编排舞蹈。她编排的第一支舞蹈叫《玩具王国的狂欢节》,舞姿欢快雀跃,且新奇有趣,妻子看过后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然而,这支舞不但是她的第一支舞,也是最后一支舞。

    女儿编排的舞蹈需七名少女同时表演,而且她选用的配乐很冷门,我们手上有的只不过是乐谱。为了完成女儿的心愿,我们两夫妻没少奔走,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市少年宫的姚老师,在她的帮忙下,女儿终于如愿以偿。可是,可是,谁也没想到,最终结果竟然是这样……

    十三年前的夏天,女儿跟其他六名女生在姚老师的指导排练她所编排的舞蹈。开始时一切都很顺利,但是有一天晚上,姚老师突然打电话过来,说女儿跳楼了。我们赶到少年宫时,女儿已经断气了。

    女儿离开的时候衣衫不整,而且下体有血迹,我们怀疑她被人强奸了,毕竟在此之前她每天都过得很开心,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地自杀。可是,当时警方的调查似乎受到阻挠,没经我们同意就把尸体火化了,而且至今也没能把事情弄清楚。

    女儿的死给妻子很大的打击,而且女儿还死得不明不白,她因此而变得郁郁寡欢,一年后也离我而去……

    讲述完这段悲伤的往事后,余兆光的感情得以释放,泪珠一滴接一滴地划过沧桑的脸庞。此刻的他,只是一个疼爱女儿的父亲。

    离开影楼后,我们回到诡案办公室,喵喵和雪晴已经翻出过去二十年内与市少年宫有关的案件记录,其中有我最为关注的余纤凌自杀一案。

    这宗案件的记录很简单,案情就是余纤凌因一时情绪不稳跳楼自杀。但是死者为何会情绪不稳,证人的口供没给出答案,所有口供都很含糊,模棱两可。但这并不代表这份记录毫无价值,因为十名证人有三名就是之前被杀的死者。证人中除了已经遇害的三人外分别是:舞蹈老师姚海燕,舞蹈学生何影雪、苏梦茹、苏梦菁、郑敏宜以及音乐班学生李亮喻、杜礼贤。

    难道凶手就是余兆光?为女儿报仇是杀人动机,善长运用光影效果也能用于解释凶手诡秘的杀人方式,也许该重点调查他。但在此之前,必须先调查一下姚海燕,因为梁诗韵遇害时,她也在少年宫里,而且当时她并没有课要上,也就是说她有可能是凶手或帮凶。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2:24

卷二 蛇指影魔 第四章 十三年前(上)

    一大早回到诡案组办公室向老大汇报调查情况,根据昨日收集到的情报,我把所有有嫌疑的人一一列出:

    首先是余纤凌,虽然她在十三年前就已经跳楼自杀身亡,但凶手一再自称余纤凌,而且从凶手与死者的对话中可以得知,凶手知道很多应该只有余纤凌与死者才知道的事情。因此,虽然十分荒谬,但也不能排除厉鬼索命的可能。

    其次是余兆光,女儿死得不明不白,为报仇而杀死涉嫌与女儿跳楼有关的人也在情理之中。而且,他还善于运用光影效果,与凶手诡异的杀人方式不谋而合。

    其三是温秀苹,她有杀害第一名死者梁诗韵的动机,不排除杀害其余两名死者是为了搅乱警方的调查方向。而且梁诗韵遇害时,她虽然身处少年宫,但并没有与其他人同行。也就是说,她有作案的时间。

    其四是姚海燕,虽然她没有杀人动机,但她与十三年前的惨案有关,而且与温秀苹一样有作案时间,不排除是帮凶的可能。

    “你认为谁最有可能是凶手?”老大紧盯着电脑显示器上的股市走势,从我进来至今目光也没有落到别处。

    “余纤凌。”

    “你去地府抓她啊!”

    “我又是不大齐爷,那有下地府的本事。”我讪笑道。

    “那还不去调查她老爸。”

    “我想先调查一下姚海燕,十三年前的事情,她应该知道不少,而且我很怀疑把排舞室大门闩上的就是她……”我正说着的时候,桌面上的电话响起了。

    老大接听电话,“嗯”了几下就挂掉,跟我说:“姓姚的先放下,你和蓁蓁先到人民路走一趟,余兆光方面就让雪晴和小苗去监视。”

    “人民路发生什么事了?”我问道。

    “又死人了!”老大说出我意料中的答案。

    命案发生在一间位于人民路的小医院,时间是凌晨四点钟左右,死者是一名护士,名叫何影雪。算上她,十三年前那宗案子的十名相关人员已经有四人被杀害,其余六人也很可能会成为袭击目标,这对我们来说有好有坏,好处是调查范围收窄了,坏处是我们必须尽快找出凶手,否则还会有六名受害者。

    命案现场是医院一楼的注射室,当时何影雪正与一位叫王丽云的同事值班。我们在还没从噩梦中恢复过来的王护士口中了解到当时的情况——

    夏天很多人都喜欢开空调,但大多都把温度调得很低,大人还好,小朋友就很容易因为着凉而发烧。每天晚上都有很多家长带着小朋友来看急诊,打针是免不了的,所以我们上半夜都是忙过不停。好不容易才熬到下半夜,打点滴的人基本上都打完离开了,这时候来求诊的人也不多,我们就闲下来了。

    要是在冬天,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去休息了,但夏天可不行,我们必须待在工作岗位,因为随时都可能有患者前来。为了不打瞌睡,我和影雪就一直在聊天,聊到凌晨四点多时,可怕的事情就发生了……

    当时影雪正跟我聊着她的婚事,她下个月就要结婚了,要准备的事情一大堆,虽然有不少烦心的事情要办,但她那份从心底里涌出来的喜悦是怎样也掩盖不住的。当她正说得眉飞色舞时,我突然发现她背后的墙壁上出现了一个长发少女的影子。我本能地往四周张望,整个注射室除了我们,就只两名正在打点滴的小孩和他们的家属,但不管是谁,头发也没有那么长的头发。

    影雪见我往四周张望就问我怎么了?我指着她身后那个如鬼魅般的影子,她回头看了一眼就吓得跳起来。一把虚无缥缈的少女声音突然响起:“影雪,你要结婚了?恭喜你哦!有没有打算请我喝喜酒呢?”

    “你是谁啊?”影雪边说边往后退。

    “怎么了,忘记我了?我是纤凌,余纤凌,你不是说过很我的头发很漂亮,你很喜欢吗?噢,不好意思,我记错了,应该说你很喜欢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地上摔,对吗?”

    “你、你、你……鬼啊!救命啊……”影雪突然尖叫着跑向门口,在如此安静的环境下,她的尖叫犹如惊雷,把两名小朋友都吓得哭起来。

    鬼影一闪掠过墙壁,在门口前拦住了影雪,她不停地尖叫,并四处乱跑,差点就把其一个小朋友的吊瓶碰倒了。那些家属看见她被个鬼影追赶,全都吓坏了,其中一个小朋友的父亲一手举着吊瓶,一手抱起孩子就跑到外面,另外一个小朋友的家属见状也一起把他抱出去了。我当时很害怕,就跟着他们往外跑,可是身前突然出现了另外一个鬼影挡住我的去路,吓得我抱着头闭上眼睛蹲下来,不敢再动一下。

    影雪的尖叫不停地回荡于耳际,虽然很害怕,但我还是忍不住睁开眼睛瞥了一眼。我一睁眼就发现鬼影仍在我身旁,但是很快我就发现她似乎没有伤害我的意思,只是静静地监视着我。

    而影雪此刻已经被另一个鬼影逼到墙角,无处可逃,正缩成一团不停地叫着“别过来”。鬼影突然发出阴冷的笑声:“嘻嘻嘻……那晚我不也一样叫你别过来吗?但是你当时是怎么做的?忘记了吧,让我告诉你吧,你当时说我的头发很漂亮,很温柔地抚摸我的头发,就像现在这样……”鬼影把手伸到她头上,轻轻地摸着,突然厉声道:“然后就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拉起来……”鬼影猛然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拉起来,然后狠狠地摔到让患者打点滴的椅子上。

    影雪把椅子撞倒,自己也倒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呻吟。鬼影没有就此放过她,飘到她身前,用柔和的语气说:“怎么了,很痛吗?我是不是太用力了?嘻嘻嘻……那晚你也是那么用力,不过我当时比你好一点,起码排舞室没有这里那么多杂物,而且你也没打算把我摔死……”鬼影说着又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摔向别一张椅子。

    “纤凌,放过我,我知道错了,放过我……”影雪躺在地上苦苦哀求。

    “那晚,我求了你们多少遍了?你一定不会记得,但我却记得很清楚,一共是六十三遍……”鬼影又揪着影雪的头发往椅子上摔。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2:54

卷二 蛇指影魔 第四章 十三年前(下)

    影雪把椅子撞倒,自己也倒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呻吟。鬼影没有就此放过她,飘到她身前,用柔和的语气说:“怎么了,很痛吗?我是不是太用力了?嘻嘻嘻……那晚你也是那么用力,不过我当时比你好一点,起码排舞室没有这里那么多杂物,而且你也没打算把我摔死……”鬼影说着又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摔向别一张椅子。

    “纤凌,放过我,我知道错了,放过我……”影雪躺在地上苦苦哀求。

    “那晚,我求了你们多少遍了?你一定不会记得,但我却记得很清楚,一共是六十三遍……”鬼影又揪着影雪的头发往椅子上摔。

    鬼影不停地揪着影雪的头发往周围的椅子上摔,摔了十来二十次后,她已经被摔得遍体鳞伤,脸上尽是鲜血。鬼影又再阴冷地笑着:“嘻嘻嘻……你看你现在成了什么样子,要是让你的未婚夫看见,他说不定会退婚呢!嘻嘻嘻……”

    “杀了我吧……杀了我……”影雪此刻已奄奄一息,说话也显得很吃力,双眼涌出的泪水与鲜血混杂在一起……我想要是换成我,我也会哀求鬼影把我杀了,因为这样实在是生不如死。

    “嘻嘻嘻……那晚,我也想立刻死掉,但你们没有杀我的胆量,害我从七楼跳下来,比你摔到椅子痛多了。”鬼影阴冷的声音让影雪快要疯掉了,她捂住双耳,边摇头边说:“杀了我,杀了我……”

    “好,我成全你!我死的时候鼻子也给摔歪了,你也不能死得太漂亮,就让我把你掐死吧!就像香碧那样,眼睛舌头都伸出来……”鬼影说着伸手去掐影雪的脖子。

    “不……”影雪气若游丝地说出最后一句话……

    虽然王护士一再强调何影雪是先被鬼影揪着头发乱摔,然后再被掐死,但流年在命案现场对尸体进行初步检验后,发现了不少可疑的地方:“头皮没有充血,更没有肿胀,死前不可能是被人揪着头发往四处乱摔。而且,虽然她的眼睛凸出,舌头外伸,但她的脖子上一点被掐的痕迹也没有,亦没发现其它致命伤,真正的死因要待解剖后才知道,不过心肌梗塞的可能性很大。”

    “又是被吓死的?”我不禁皱眉。

    “还没解剖,不能百分百肯定,不过是否被吓死,你应该能判断,解剖也就确认一下罢了。”流年说罢与助手钟刚准备把尸体运走。

    流年把尸体运走后,我才认真观察了一下注射室的环境。整个注射室约一百平方,包括注射间和病人休息室两个部分,休息室原本应该放了四排椅子,但现在椅子都是东歪西倒,注射间后墙有一排窗户,因为没有安装空调,所以全部打开。窗外是一条马路,虽然太阳早已升起,但路灯竟然还没熄灭。

    在我观察周围环境的同时,蓁蓁已经去质问王护士了。她一上前就用力地按住对方的肩膀,凶狠狠地说:“你为什么撒谎,死者的头发根本没有被揪过,你与凶手是不是一伙的!”

    王护士本来就还没从恐惧中恢复过来,给蓁蓁一吓,“哇”一声就哭出来了,害我要耍点小魔术才把她哄回来。于泡妞而言,魔术这玩意的确挺管用的,怪不得现在的港台男星没几个不会此道。在我的诱导下,她渐渐回想起当时的情况:“鬼影把手伸到影雪的头上,看上去就想在抓她的头发,可是……可是她的头发好像没有被抓起,不过鬼影把手一挥,她就被摔到椅子上了。”

    至于掐脖子的问题,她的回答跟陈老板相似,都是影子的手映在死者的脖子上,死者立刻像被掐住脖子一样,直至死亡。

    王护士其实并没有撒谎,只是主观的判断影响了客观的事实。她的口供使这宗案子变得更加扑朔迷离,首先从四命案中能得出个结论——凶手与死者没有任何实体接受,但却能令死者做出某些无法解释的反应;其次,凶手竟然还懂得“分身法”,能化成两个影子,难道凶手不只一个?其三,也就是最难让人理的,凶手为何不让王护士逃走?

    于凶手而言,作案过程被目睹绝对不是好事,但本案的凶手似乎总是有意无意地让人目睹她的杀人过程。如果说前三次是无意的,那么这次刻意阻止王护士逃走又怎么解释呢?她到底有什么目的?

    手头上的情报有限,现在想这个问题也只是浪费时间,不如多收集些情报。四名死者都与十三年前余纤凌自杀一案有关,那么从这案子入手或多或少也会有点收获。

    来到少年宫时,姚老师刚上完课,蓁蓁不管她愿意不愿意,硬把她拉过来盘问:“十三年前余纤凌在这里跳楼自杀,你是她的老师,应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吧!”

    姚老师不自觉地回避蓁蓁的目光,敷衍道:“都十多年前的事情了,现在记得不是很清楚……”

    我笑道:“也许我有办法让你想起来。罗香碧死了,范子谦死了,何影雪也死了,还有在排舞室被杀的梁诗韵,与余纤凌自杀一案有关的十个人中已经死了四个,而且都是被一个诡秘的影子杀害……”

    我越说,姚老师的脸色就越难看,单凭她的反应判断,她是帮凶的可能性不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她沉默良久,似乎在犹豫着该不该说真话。看来得再恐吓一下她,貌似恐吓欧巴桑也是我的强项。

    我先向蓁蓁打个眼色,然后对姚老师说:“你不想说,我们也不勉强了,反正都已经死了四个人,也不在乎多死一两个。”老实说,我的确不在乎凶手再多杀一两个人,因为她杀人越多,留下的线索就越多,我们破案的机会就越大。当然这并不代表我心黑,因为就目前的状况看来,我们能否在凶手把这十人杀光之前破案也是个未知之数,更何况她的猎杀名单还包括我和蓁蓁,甚至诡案组的所有成员。

    我把话说完就作势转身离开,蓁蓁也配合我,转身就走。姚老师显然被我说中了心中最恐惧的事情,连忙把我拉着,往四周张望,确定附近就只有我们三人之后才小声说:“我可以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但你要保证我的安全,而且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是我说的。”

    “你说了,我不一定能保证你的安全,但你不说,我就能保证你绝对不会安全。至于保密的事情,你大可放心,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除了我们就只有梁厅长等几个高官才能知道。”我现在才不着急呢,因为对方比我着急多了,我越怠慢越打官腔,就越能从她口中得到有价值的线索。

    姚老师似乎有一番思想斗争,沉默良久才开口道出尘封了十三年的惨剧——

    这是最让我感到愧疚的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十三年,但是我仍然经常会梦见当时的情况,并因此而惊醒……

    十三前的夏天,经朋友介绍下,我认识了余兆光夫妇。他们想请我帮忙,为女儿余纤凌达成心愿,当然他们为此也没少给我好处。他们想我安排六名女生跟纤凌一起排练这小女孩所编排的舞蹈,开始时我只把这件事当成笑话看待,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能编排出像样的舞步吗?可是,毕竟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收了人家的好处,总不能什么也不干吧!于是,我就让纤凌先独自跳一遍给我看。

    当纤凌在我面前迈出华丽的舞步时,我愣住了好一阵子。虽然她只是一个人独舞,而且是在没有配乐的情况下,但我仍能感受到她要带出的信息——热闹的玩具王国、狂欢的玩具、充满激情的木偶……实在太完美了,不但舞蹈编排得完美,她的表演亦毫无瑕疪,不管是身体的柔软度还是节奏感的掌握,根本不是她这个年纪能做到的。在她面前,我实在不敢说自己是老师,因为她比我更优秀。

    看过纤凌的表演后,我对她编排的舞蹈充满信心,积极地为她安排排练,并争取到一个公开表演的机会。不过,很快我就遇到第一个难题,因为她所选的配乐非常冷门,是我从未听闻的彼得洛希卡3乐章,她手头上有的也只是乐谱,并没有CD或磁带,市面也没找到有那里能买到。后来,我跟当时少年宫的负责人卢主任商量了一下,向音乐班借来了三个学生,还把钢琴也搬来排舞室,排练才能顺利开始。

    然而,在排练开始后,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从音乐班借的三名学生中,其中一个负责长笛的是卢主任的儿子,名叫李亮喻,他要求我安排一个叫苏梦茹的女生当这支舞的主角。

    梦茹的舞艺很一般,根本不是当主角的料,让她参加排练也是亮喻要求的,毕竟他是卢主任的儿子,而梦茹当时是他的女朋友。梦茹的妹妹梦菁也是因为同样原因才能参加排练。

    让梦茹姐妹参加排练还勉强能接受,但是让她当主角,就算我答应,纤凌也不会同意,她可是舞蹈的创作者,有谁会愿意自己心血只为他人作嫁衣裳呢?她们为了这件事把关系闹僵了,而我为了明哲保身,只能让她们自己解决。

    纤凌的态度很强硬,扬言若要让出主角的位置就立即退出。这支舞没了谁都可以,但少了她就等于失去了灵魂,根本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她是创作者,她要是退出,也就没有继续排练的必要,所以梦茹最终还是被迫妥协了。可是没想到,这竟然成为惨剧的导火线。

    大概排练了大半个月,虽然梦茹姐妹的表现仍差强人意,但其他人的表现都很出色,就算是公开表演也没问题。然而,惨剧就发生在这个时候……

    那晚排练前,亮喻突然把我拉到一旁,小声跟我说:“待会排练的时候,你出去遛达一会。”我问他为什么?他却威胁我:“我妈说打算要辞退一些不认真工作的人,希望被轰走的不是你。”

    虽然我知道他让我离开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事,但他的确可以让卢主任把我辞退,所以我只好按照他的意思,在排练期间悄然离开。我离开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在外面闭逛了一圈,回来的时候就发现出事了。

    我回到排舞室时,发现纤凌不见了,地板上有少量血迹。负责弹钢琴的杜礼贤倒在地上呻吟,他的十根手指都变了形,衣服上也有不少鞋印。还有一名舞蹈学生敏宜卷缩在墙角不停地抽泣。我拦住正准备离开的亮喻,问他究竟发生什么事了?他一手把我推开,不耐烦地说:“不就玩了个妞儿,关你屁事!老子操的又不是你,就算老子要操了你,你丫也不敢吱一声!”说罢便带着其他人离开。

    我先看了看敏宜,她似乎没什么问,但就是不停地哭,所以我没有管她,连忙扶起倒在地上的礼贤,问他怎么回事了?他的脸色白得像雪一样,并不住地冒汗,想说话但又似乎因为剧痛而说不出口。他的手指似乎被什么东西夹过,全都变形了,看样子是废了。

    我怕他会出事,连忙扶他离开,打算带他到医院。可是刚走到一楼门口,就看到亮喻他们在外面吵闹,纤凌随即就掉下来了,原来她跑上了顶楼,跳了下来……

    姚老师虽然没有亲眼目睹事发的经过,但过通她所知道的片段,已能推断出当时的大概情况——余纤凌与苏梦茹因主角一事闹矛盾,苏为此而打算报复余,让男朋友李亮喻把姚老师支走。姚老师离开后,余也许被李等人强暴,并受到苏等人虐待,随后愤然自杀。事后,某人通过人事关系阻挠调查,所以才会出现一份含糊不清的案件记录,此事也不了了之。

    如此看来,余兆光的为女儿报仇而杀人的机会就更大了,但是他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才杀人,而不是在十三年前就动手呢?

    此事还有不少疑点,譬如杜礼贤的双手为何会受伤,也许他当时想保护余纤凌,因此而受到其他人攻击。如果真的是这样,或许能从他身上得到一点线索。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3:19

卷二 蛇指影魔 第五章 忠犬弑主(上)

    在姚老师的帮忙下,我们找到了与十三年前那宗案子有关,且还未遇害那五人的资料,但这些资料与案件记录上的一样,电话喵喵早就打过遍,全都换了号码。看来只能碰碰运气,直接到他们留下的地址找人了。不过这些资料也不是完全没有在,因为我在李亮喻的资料中发现,他的父亲是市政府高官、人大代表李志德,这是案件记录上没有提及的。十三年前,也许就是他在阻挠调查。

    我们首先要找的是杜礼贤,然而我们找到的却只是一栋似乎空置了很多年的豪宅。门铃几乎被蓁蓁砸碎了,但大门却依旧紧闭。无奈之下,只好到隔壁询问。

    “你们要找姓杜先生一家?”我们按响隔壁的门铃,给我们开门的是一位五十多岁的欧巴桑,从衣着判断应该是个佣人,她让我们称呼她为刘姐。

    “是啊,我们正在调查一宗旧案子,希望能向杜礼贤先生询问些事情。”我以礼貌语气说。

    “唉,贤仔他也怪可怜的。”刘姐摇头叹息。

    “为何这么说呢?”

    “贤仔小时候很乖巧,很会讨人欢心……”不知道是否心有感触,刘姐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们正站在门口,滔滔不绝地向我们讲述杜礼贤小时候的点点滴滴 ——

    我跟老爷打工快三十年了,跟杜先生夫妇也做了十多年邻居,他们两夫妇对我都很好,一点有钱人的架子也没有,完全没有把我当成下人看待。贤仔出生时,我还特意向老爷请假去他们家帮忙。老爷和他们的关系也很不错,我过去帮忙了个把月,老爷还是照常发工资给我,害得他们很不好意思。

    贤仔几乎是在我眼皮下长大的,因为杜先生夫妇做的是大生意,每天都很忙,而贤仔又很喜欢跟我玩,所以经常会过来找我。老爷的儿孙都没跟他一起住,所以也很欢迎贤仔来玩。

    贤仔从小就学钢琴,老爷还特意买了座钢琴回来,就为了让贤仔来玩时弹给他听。这样的日子一直到贤仔十五岁那年就结束了。

    那年夏天,贤仔到市少年宫练习钢琴,听他说还会参加表演,老爷知道后好几晚也没睡好,说一定要去看。可是,突然有一晚,贤仔进医院了,说是双手给钢琴的盖子夹到,手指骨全碎了,还一直发高烧,治了一个多星期才把烧退下来。可是,他的双手就这样废了,别说弹钢琴,连一张纸也拿不起。

    为了治贤仔的双手,杜先生夫妇不惜放下所有生意,全家移民到美国,希望那里的医生能把他的双手治好。他们一家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十多年了,不知道贤仔现在长成什么样,他的手好了没有……

    跟刘姐在门口聊个近一个小时,所得到的情报就只有杜礼贤已于十三年前移民国外,至今也没有回来过。也就是说,基本上可以把他排除于本案之外。不过我还是讨了张他的相片,相片中的他虽然只有十四、五岁,但长得也挺俊朗的,要不是双手受创,现在肯定很受女孩子欢迎。

    从杜礼贤方面没能得到线索,只好把目标转移到另外四人身上,现在惟一能找到的恐怖只有李亮喻。他父亲是政府高官,我给老大打了个电话,老大没花多少时间就打听到他目前的住址了。

    与刘姐道别时,已经是下午五时许,为了节省时间,我决定与蓁蓁分头行动,虽然这样不符合规定,但也是无奈之举。我让她去找可能早已搬走的苏氏姐妹,而我则按照老大给的地址去找李亮喻。

    李家的别墅位于旺中带静的别墅区,挺有气派的,不见得比杜家豪宅逊色,看来这些年来他父亲捞了不少油水。我到达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但天色还没黑下来。按下门铃,马上就听见有犬吠声,而且不只一条,应该有四、五条那么多,吠声也很洪亮,应该是名种犬。

    门铃是那种带对讲功能的高档货,按响后没多久就有人声传出,是一把很没礼貌的男性声音:“喂,是谁?”

    “我叫慕申羽,是刑侦局的探员。请问李亮喻先生在家吗?我想询问他一些事情。”对方不礼貌,我只能安慰自己,是他没家教,但我可不能对他恶言相向,除非他有把柄让我握着。

    “靠,老子这几天又没有杀人放火,找我问个鸟啊!”幸好没和蓁蓁一起来,不然她一定会把钢门给踹了,冲进去把这个鸟人海扁一顿。

    “我想问的,是十三年前余纤凌自杀的事情,与该案有关的十个人当中已经有四人被杀害……”不直接刺中对方要害,我恐怕连门口也进不了。

    对方沉默了很久,我还以为自己失算了,然而他的声音突然又再传出:“进来吧!”电动钢门自动打开,围墙上八颗大灯亦随即亮起,照亮了宽敞的庭园。庭园内树木花草假山水池一应俱全,还是真不是一般的豪华,这姓李的也太张扬了。

    刚走进庭园,我就遇到麻烦了,五条体型较大的看门犬一看见我就立即冲过来把我包围,吠个不停,而且准备好随时向我扑过来。要是对付普通的看门犬,只要表现出一点攻击性,譬如拾块板砖砸过去之类的,通常能把它们吓跑。可是,现在把我包围的可不是这样的小喽罗,而是五条剽悍的纯种德国牧羊犬。

    正当我闭上眼睛,脑海里想着老大会不会帮忙给我弄个烈士称号时,一声怒喝传入耳际。睁开眼睛时,牧羊犬们已经摇着尾声散开。五层高的别墅楼门前站着一个贱肉丛生的年轻人,他个头不高,大概就一米六多一点,体重嘛,保守估计在九十公斤以上。虽然他除了自己之外,全身都是名牌,但他这样的身形实在是穿什么也不好看。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话“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还站着干嘛,老子可忙着!”年轻人的声音与门铃中传出的一样,他应该就是我要找的人。他说完就转身走进别墅,每走一步,身上的肥肉都会抖动一下,感觉就像头人熊似的。

    走进别墅大厅时,李亮喻正翘着二郎脚“陷”在沙发里,是真正的陷进去,要是天天让他这样坐着,这张名贵的真皮沙发也许熬不了几个月就会一命呜呼。他叼着根雪茄,往对面的沙发指了指,示意我坐下。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3:44

卷二 蛇指影魔 第五章 忠犬弑主(下)

    刚坐下来就有一名佣人为我奉上茶水。李亮喻挥手示意佣人回避,然后很不耐烦地对我说:“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老子可忙着!”

    然而,此刻我却一点也不急。进来之前,我还以为别墅里就只有他一人,因为就算我按门铃时,他刚好在门铃旁边所以才顺便给我回话,以他这种官家大少的性格也绝对不会亲自到门外迎接我。因此,我知道他心里其实很紧张,虽然表现得对我很不耐烦,但只不过是为了掩饰心中的不安。

    “既然李先生有要事在身,我就不便打扰了。”说罢便起身准备离开。

    “靠,你丫耍我啊!老子的地方是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吗?给老子坐下!”长满肥肉的脸上竟然也能显现出青筋,真怕他会爆血管。

    我耸耸肩,坐下来像他那样翘着二郎脚,身前的水晶茶几上放着一盒古巴雪茄,我毫不客气地拿了一根点上,惬意地吞云吐雾,就当是在自己家里一样。

    他显然被我的举止惹怒了,重重地拍打沙发,恶狠狠地吼道:“你丫是来抽雪茄的吗?”

    “李先生,注意你的语气,现在不见得是我求你。”我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又说:“我虽然是负责这宗案子,但并不代表我一定要破案。这年头不了了之的案子可多着,多一两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十三年前那宗案子不也是到现在还没个交代吗?也许,我该过几天才来拜访你,不过到时候不知道你是否还能吼得这么有气势!”

    像他这种不可一世的纨绔子弟,要他合作必须先挫其锐气,我以死亡威慑,显然收到良好的效果,他的气焰渐渐熄灭,如丧家之犬般说道:“你想知道什么?”

    “十三年前,你强奸了余纤凌!”我一开口就直刺他的要害。

    他脸上的肥肉抽搐了一下:“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你大可放心,警方并没打算追究这件事,就算要追踪,你父亲也有办法把你保住,不然你也不可能逍遥到现在。”虽然我嘴里是这说,但却暗里开启了口袋里的录音笔,能不把他踹过监狱不是我能决定的,我的职责只是收集证据。

    “是,我的确是强奸了她,那晚……”他说着突然停下来,脸上惊恐的表情让我知道他看见了可怕的东西。

    我马上回头,发现身后不远处的一根柱子上有个长发少女的影子,跟昨天在市十三中看见的一样,声音也同样是那么缥缈、那么阴冷:“亮喻,十三年没见了,没想到你比以前更胖,像头猪似的。”

    要是平时,如果有人敢说李亮喻像头猪,他肯定会给对方好看的,但此刻他却纹丝不动,只是呆呆地看着柱子上的影子。我想,他是给吓呆了。

    “你想干嘛?”我对着影子喝道。

    “警察先生,我来能干嘛呢?当然是和老朋友叙旧了,你看亮喻多高兴啊,一看见我就高兴得说不出话来了。嘻嘻嘻……”阴冷笑声于宽阔的大厅中回荡,一时间听不出声源出自何处。

    “真的就是叙旧那么简单吗?怎么不按门铃就直接进来了,这样恐怕太失礼了吧!”我边胡扯些废话,边分析影子的真身在那里。影子出现在柱子上,从角度判断,应该是通过庭园的大灯从窗外投射进来的。那么说,真身肯定在庭园里,可是门外有五条德国牧羊犬,要是有陌生人进入庭园,它们怎么就不吭一声?

    “地狱的礼节跟人间不一样,我又不是人,我是鬼,是地狱来的厉鬼,按照地狱的礼节,我该请亮喻到地狱畅游!”影子的声音突然变得尖锐刺耳,听得我耳朵嗡嗡响。身后传来李亮喻的惊恐的叫声,回头发现他已经跳起来往门外跑。

    “嘻嘻嘻……我的小情郎,怎么看见我连招呼也不打就跑了,你以为能跑得出我的掌心吗?”影子说着闪动了一下就消失了。

    此时,李亮喻已经跑到庭园去了,我当然也不能待在大厅里发呆,立刻追出去。我走到门口就看见他在车库门前被他的牧羊犬截住了,他对这五条畜生破口大骂,喝令它们滚开。可是,对方却没有让路的意思,反而作出攻击姿态,似乎在等待某人发号司令。

    “亮喻,你急着去那啊!你看你的小狗多可爱啊,怎么不和它们玩一会呢?”阴冷的女声回荡于四周,听不出是从那传来的。

    也许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不安,李亮喻见牧羊犬不听自己的命令,就对它们拳打脚踢。牧羊犬任由主人痛打,但就是不肯让路,不管主人走到那,它们都会扑过去阻挡他的去路。

    女声又再响起:“亮喻,你的脾气怎么还是这么坏,动辄就大打出手,那晚你也是这样对我……”

    “你丫给我闭嘴!老子有菩萨护身,管你丫是厉鬼穷鬼饿死鬼,老子也不怕!有种给老子滚出来,老子不把你丫操得呱呱叫,老子以后就改名叫王八!”李亮喻恶狠狠地仰天吼叫,一手把身上的名牌衬衫撕破,露出挂在胸前的那个挂在筷子粗金链上的白玉菩萨吊坠。

    “嘻嘻嘻……你心里其实很害怕,装腔作势或许能骗到警察先生,但是却骗不了我,因为我不是人,我是鬼,地狱来的厉鬼!嘻嘻嘻……”阴冷笑声回荡于暮色之中,纵使时值炎夏并处身于灯火通明的庭园之中,但我却有犹如堕入幽冥鬼域的感觉。

    李亮喻于笑声中崩溃,颓然坐在地上沉默不语。良久,笑声嘎然而止:“小狗都饿了,是时候吃饭喽……”五条牧羊犬突然一同扑向主人,眼前鲜血四溅,耳际尽是撕心裂肺的惨叫,此刻庭园之内犹如人间炼狱……

    李亮喻死了,死于自家看门犬锋利的獠牙之下,死于以忠诚而闻名的德国牧羊犬口中,也死于我的眼前。虽然他就在我眼前受袭,但我却爱莫能助,一条牧羊犬就能送我上路了,更何况是五条。

    牧羊犬在主人残缺不全的尸体前一字排开跟我对峙,看着从它们嘴边滴落的鲜血,我想自己也很快会得到与它们主人同等的待遇。缥缈女声于弥漫着血腥味的空气中荡漾:“警察先生,这是我第二次警告你了,如果你还是坚持继续调查,那么下次见面的时候,可别怪我哦!嘻嘻嘻……”笑声渐远,但牧羊犬依旧守在我身前,仿佛在没得到新的命令之前,它们只是五尊雕像,但谁知道当我往后退一步时,它们会不会立刻扑过来,用它们锋利的牙齿把我撕成碎片呢?

    就在我为如何脱身而绞尽脑汁的时候,救星来了——外面传来熟悉的警笛声,应该是屋内佣人报警了。

    我和同僚们把庭园内内外外翻遍,就差没把草皮铲起,可是却没有发现任何凶手留下的痕迹。而那五条德国牧羊犬,直至消防队的伙计到来把它们抓走也没有动过,仿佛真的变成了雕像。

    处理好命案现场后,我不禁陷入沉思,凶手实在有太多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德国牧羊犬以勇敢、忠诚而闻名,那怕受到主人的打骂,也绝对不会攻击主人。而且李宅连张茶几也是七、八万的高档货,看门犬当然也是受过严格训练那种,群起弑主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也许,该调查一下这五条畜生的来源。

    很多时候,千头万绪不知从何想起,但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却能解开心中所有疑惑——蓁蓁来电告知,苏梦茹一家从事牧羊犬的训练及买卖……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4:12

卷二 蛇指影魔 第六章 死亡舞室(上)

    处理问完李宅的命案现场后,我立刻赶往位处城郊的哮天犬舍与蓁蓁会合,并在路上致电雪晴:“余兆光那边有动静吗?”

    “他从早上十时开始,直到现在都在影楼为客人拍摄照片,没有踏出影楼半步。”雪晴回答有种机械化的感觉,让人觉得正在跟机器对话。

    “凶手又再作案了,时间大概是十八时至十九时,地点在城郊。”

    “他这个时候正为一名二十三岁左右的女子拍照,没有离开我的视线范围。”

    “那就能排除他是凶手的可能性,没有继续监视的必要。或许你们应该监视一下姚老师,说不定她就是凶手的下一个目标。”除了移民国外的杜礼贤外,与余纤凌自杀有关的十个人中,现在就只剩下四个,她们随时都有可能受到凶手袭击。

    “有事件我必须告诉你,他似乎患了重病,因为我看见他吐血了。”

    “只要他不是凶手,他是否患病也不重要,你们先去监视姚老师吧!”昨天跟余兆光见面时,已发现他经常咳嗽,今天雪晴又发现他吐血,也许他真的得了重病,但这跟情案似乎没多大关联。

    “保持联络。”雪晴简单地说了句就掉线了。她这个人啊,相貌身材都能称得上是一流,内心也很善良,惟一的缺点就是对待别人的态度老是冷冰冰的,要不然我可要犯戒吃窝边草了。因为,经过我多日来的观察,已经能肯定她是D罩杯的,这可不是一个正常男人能抵挡的诱惑。

    哮天犬舍位于城郊,规模挺大的,舍内有上百条名种犬,其中主要是德国牧羊犬。与蓁蓁会合后得知,她并没有找到苏氏姐妹,只找到她们的父亲,也就是犬舍的负责人明叔苏敬明。

    蓁蓁只懂得用拳头,不懂嘴皮功夫,所以她只从明叔口得知,苏氏姐妹曾先后与李亮喻谈过恋爱,但最终都不欢而散;两人于前日一同到外地旅游,要明天才回来。

    也许因为终日与犬只为伍的关系,明叔给人的感觉是那种粗扩的中年汉子,健谈多话,所以我没花多少时候就从他口中套得一些较有价值的信息——

    我从小很喜欢狗,特别是些体形较大的狼狗(牧羊犬的俗称),感觉有它们在身边很有安全感。长大后干脆就做了狼狗的训练员,后来还有了自己的犬舍。刚开始时,犬舍只有几条狼狗,经过十多年的苦心经营才有现在的规模……

    谈起犬舍就不得不提那个姓李的小子,虽然这小子真xxx不是人,但要不是有他帮忙,犬舍也不会有今天。第一次见那小子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还没经营犬舍,他正跟我的大女儿梦茹拍拖。其实,我很反对他们在一起,一来因为梦茹当时还小,才十五岁;二来那个子也太目中无人了,拽得不得了,见到我连招呼也不打一个。可是,梦茹就是喜欢跟他在一起,我跟老婆也没她办法。

    后来,我向亲戚借钱开了这间犬舍,可是办牌照时遇到点麻烦,跑了多少个部门也记不清了,反正牌照就是没发下来。工商局的人来了好几趟,差点就要把犬舍封了。

    听说那小子的老爸是当官的,我当时没办法,只好让大梦茹跟他谈一下,看他能不能帮上忙。没想到说了才几天,牌照的事情就解决,要知道我为了这事可瞎搞了两个多月。听梦茹说,那小子的老爸是什么人大代表,在本地没有谁敢不给他老爸面子。之后,他还给我介绍了不少生意,有他父母的朋友,又有他自己的朋友,反正来的都是些阔绰的豪客,他们来到犬舍,通常都是直接说要最好的狼狗,几乎都不问价钱……

    (在与明叔的交谈中,他所说的几乎都是些跟牧羊犬或犬舍有关的事情,我可没兴趣知道他的发迹史。于是,便引导他说些我想知道的事情,譬如他两个女儿与李亮喻之间的感情瓜葛,但他还是经常把话题扯到牧羊犬上,我只记录下较有价值的部分,那些无关重要的内容则略去。)

    这姓李的真xxx不是人,先是玩了梦茹,后来又玩了梦菁……

    那小子跟梦茹一起的时候,就经常拈花惹草,还闹出不少乱子,不过他倚仗有个当官的老爸,天大的事情也不怕。梦茹也知道他是个什么人,但是就喜欢跟他一起,把我和老婆都气死了。

    他们在一起大约三、四年吧,那小子大概是玩腻了,就把梦茹甩了,这傻丫头还哭了好几天。之后那六、七年,我也没见过那小子了。可是两年前,梦菁这丫头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跟那小子好上了,梦茹知道后还和她吵了一场。

    后来发生的事情,更加把我和老婆气死,梦茹竟然又跟那小子好上。那小子家里盖了新房子,她还特意带他来犬舍,帮他挑了五条最好的狼狗去看门。之后两姐妹就经常在家里为了那小子而吵架,有时候更打起来……

    现在可好了,那小子把她们姐妹俩都玩腻了,上个星期她们回到家就抱在一起哭了一场,姐妹俩又重归于好了。她们这次去旅行也是为了散散心……

    聊完苏氏姐妹与李亮喻的感情瓜葛后,我便向明叔讨教有关牧羊犬的事情:“受过训练的德国狼狗会袭击主人吗?”

    “当然不会了,纯种的德国狼狗是很忠诚的,绝对服从主人的命令,那怕主人让它们攻击体形巨大的黑熊,它们也会立刻扑过去,怎么可能会反过来袭击主人呢?除非患上了狂犬病,才会发狂胡乱咬人。”明叔的语气十分肯定,但狂犬病的说法显然不适用于李宅的牧羊犬身上,它们并没有胡乱咬人,至少没有咬我。而事后,它们的检查报告亦证明它们的身体非常健康。

    “据我所知,的确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几条狼狗把主人咬死了,但却没有袭击在场的其他人。你认为有什么原因会让狼狗袭击主人呢?”我并没有告诉他李亮喻的死信。

    “竟然有这种事……”明叔思索片刻,又道:“如果没有患上狂犬病,除非是狼狗的训练员下的命令,否则狼狗绝对不会袭击主人。”他还告诉我,两个女儿都在犬舍帮忙,而咬死李喻的五条牧羊犬就是她们从小养大的。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4:39

卷二 蛇指影魔 第六章 死亡舞室(下)

    本案的第一名死者梁诗韵,死于前晚二十时左右,而苏氏姐妹则于前天到外地旅游,难道只是巧合吗?也许出游只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据,她们可能根本没有离开本地。若暂且撇下之前的四宗命案,单以李亮喻一案为论,杀人机动、行凶条件,她们都具备了。杀人动机很明显,姐妹俩同时被甩,因爱成恨继而杀人泄愤,是个合理的解释。她们两人均曾与李亮喻交往,熟悉李宅的环境,甚至可能拥有李宅的钥匙,要无声无息地出入李宅并非难事。更重要的是,只有她们才可以让李宅的五条德国牧羊犬弑杀主人。

    再结合其余四宗命案,她们的嫌疑就更大了。首先,除了余纤凌外,还有谁最清楚十三年前那个晚上所发生的事?是当时在场的三男六女,而这九人中已有五人死于非命,除她们姐妹俩外,剩下的就只有已移民国外的杜礼贤,及尚未联系上的郑敏宜。

    其次,凶手在杀害何影雪时,曾使出“分身法”化成两个影子,因此不能排除凶手不只一人的可能性。

    虽然苏氏姐妹的嫌疑较大,但她们为何要杀害李亮喻以外的四人呢?是为余纤凌报仇?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十三年前的惨剧,正是因为苏梦茹与余纤凌争夺主角而引起的,对她们姐妹来说,余纤凌绝对是敌非友。

    那她们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呢?难道只是为了混淆警方的视线?没有证据支持的胡乱猜测没有任何意义,要证实她们是否凶手,最直接的方法是把她们带回去盘问。这世上没有完美的谎言,只要她们有撒谎就一定会有漏洞。可是,当她们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恐怕至少会多添两条人命。

    为了尽快找到她们,我向明叔要了她们的手机号码,但明叔说她们的手机只能在本市使用,现在恐怕打不通。我拨打后的确没能接通,两个号码均处于关机状态。

    调查一下子陷入僵局,只要能找到苏氏姐妹,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根本找不到她们。虽然她们明天就会回来,但此刻却不能耽误片刻,因为至少还有两人在凶手的猎杀名单之中,也许今晚她们就会遇害。

    正苦无良策之时,雪晴来电:“少年宫又发生命案,姚海燕遇害了……”又死一个。

    与梁诗韵相同,姚海燕同样于排舞室中遇害,同样是突然停电,同样是门被闩上。雪晴和喵喵赶到,并把门打开时,排舞室内只有一具尸体,和七名惊恐的少女。倚琪等人在排舞室内向我们讲述了当时的情况——

    虽然梁老师刚走了,但是市运动会的表演不会因此而取消,所以我们必须继续排练。我们要表演的舞蹈是梁老师编排的,除她就只有姚老师才会,所以我们的排练就由姚老师负责,没想到又出事了。

    其实,我们都不愿意继续参加排练,毕竟这里前晚才死过人,而且死的还是我们的老师,并且就死在我们眼前。可是,学校的领导向我们暗示,要是这次不能在市运动会中表演,就不让我们毕业,所以我们只好硬着头皮过来。

    听说这支舞是梁老师自己编排的,但姚老师似乎也很熟悉,很认真地教导我们每一个动作,每一下舞步……也许是心里害怕吧,音乐刚停下来,我就不自觉地往窗户看。昨天早上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洗衣店就已经把窗帘送过来并装上去了。但是不知道为何,今晚却又不见了。没有窗帘的遮挡,我能直接看见窗户,看见窗户上有个可怕的鬼影……

    “嘻嘻嘻……”缥缈而阴冷的笑声突然回荡于排舞室之中。姚老师的身体如遭电击般猛然抖了一下,不住地往四周张望,当她发现窗户上的鬼影时,脸上露出惊恐万分的表情,立刻往门口跑,可是和前晚一样,门被闩上了,怎么也打不开。

    灯光突然熄灭,鬼影随即“飘”进来。我们几个害怕得抱成一团,卷缩在墙角,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因为我们不知道鬼影这次要害死的是谁?

    姚老师背贴门,面向在墙壁上“飘浮”的鬼影,颤抖地说:“你是纤凌?”

    “嘻嘻,姚老师你还记得我啊!我还以为你跟其他人一样,早就把我忘了。”鬼影的语调略为淘气,要是平时还会觉得跟我们的同龄人没多大分别,但是此刻却让人觉得无比诡异。

    “我没有想过要害你,你为什么要找上我?”姚老师的语气仿佛很镇定,但声音却稍微颤抖。

    “你真的没有想过要害我吗?那么你当时为什么会忽然离开排舞室呢?”鬼影的语气很认真,似乎是想知道原因,但又似乎是在挖苦老师。

    “我当时也是没办法,亮喻用他母亲来压我,要是我不听从他的意思,没有在排练中途离开,我的工作就保不住了。”

    “嘻嘻嘻……是啊,我只不过是你其中一个学生,我的死活当然不及你的工作重要。嘻嘻嘻……”鬼影的笑声非常恐怖,让人害怕得不住颤抖。

    “不是,我当时不是这么想,我当时也没想到他对这样你。”姚老师的焦急地为自己辩解。

    “那你认为他会怎样对我?”鬼影的反问让姚老师无言作答,她又笑道:“嘻嘻嘻……你只不过是个自私鬼,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十三年前是这样,十三年后也是这样,你明知道《玩具王国的狂欢节》是我的心血,但是诗韵得势,她要把我的心血据为己有,你也不敢吭一声。现在好了,她死了,你就干脆把我的心血据为己有。我说的对吗?”

    “我知道错了,我不应该这么做,我会在表演的节目单上注明你才是这支舞的原作者……”姚老师急忙辩解,但是马上就被对方打断:“我是原作者,你是改编者,这样的安排多完美啊!就像我的作品那样,完美得根本不用做任何修改,不是吗?”

    “不是,不是,我没这样想!”透过窗外照进来的光线,能清楚地看见姚老师脸上惊惶的表情,她已急得流下眼泪。

    “你认为你心里想什么,我会不知道吗?告诉你,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我全知道!因为我是鬼,从地狱来的厉鬼!嘻嘻嘻……”让人心惊胆战的笑声回荡于排舞室之中,恐惧的气氛弥漫于每一个角落。笑声过后便是命运的裁决:“作为你曾经的学生,我很荣幸能亲自把你送到地狱。在地狱里,你绝对不会感到寂寞,因为诗韵、亮喻他们已经在地狱里等你了……”

    “不要,放过我,放过我……”姚老师绝望的哀求,换来的只有鬼影无情的嘲笑:“嘻嘻嘻……放过你?那你又怎么不放过我呢?那天晚上,你明明就在门外,但你听见我的呼叫时,不但没有冲进来救我,反而把门闩上不让我逃出去。你说我该不该杀你?”

    姚老师再次无言作答,鬼影又说:“你看我的头发漂亮吗?诗韵觉得很好看,你认为呢?”说着,她头发渐渐伸长,向缠姚老师去,把老师包裹,直至老师口吐白沫。

    鬼影离开前还对我们说了句话:“小姑娘,你们可要记住哦!《玩具王国的狂欢节》是我的心血,谁要是想据为己有,就会像你们的姚老师和梁老师那样……”

    听完倚琪等人的叙述后,我发现了不少疑点。首先,姚老师之前向我们撒谎,她说十三年前那天晚上离开了排舞室一阵时间,但从她与凶手之间的对话可以得知,她当时就在门外,并且把门闩上。其次,窗帘前天刚洗过,怎么又被拆下来?其三,在至今的六宗命中,有四宗分别发生在不同的地点,惟独在这个排舞室里发生了两宗命案,难道这里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自己负责的单位出乱子了,但是温主任却在我们了解完事发经过后才姗姗来迟,而且并没有表现出震惊,反而冷静得让人怀疑。于是,我便询问她事发时身在何处。

    “我刚才在跟朋友吃饭。”她刻意回避我的目光。

    “跟谁吃饭,在那里吃饭?”我注视着她脸上每个表情变化。

    “怎么了?怀疑我杀人了吗?跟我吃饭的都是些有头有面的大人物,随便一个说句话就能让你滚出公安厅!”她突然发怒了,显然是恼羞成怒的表现。

    我点了根烟,毫不在乎地说:“只有梁厅长才能让我滚蛋,而且还是在我不能破案的前提下。刚才跟你吃饭的所谓大人物朋友,根本不可能动我。”

    她杏目圆睁地瞪着我,高声叫骂:“什么叫所谓大人物啊!你敢侮辱我的朋友,我会让你有好看的。”说罢便掏出手机,不知道打算跟谁告状。

    “省省吧,温主任,案发时你的车子就停在隔壁街上,门卫看见你进来了。”

    她闻言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反驳道:“不可能,我从后门进来,他怎么会看来我……”她意识到自己失言了。

    我笑道:“哦,原来你是从后门进来的,怪不得刚才门卫说你没来过。”

    正当我准备好好审问温主任一番时,一直盯着天花板的雪晴突然说:“阿慕,天花板有点问题,这几天应该被动过。”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5:05

卷二 蛇指影魔 第七章 最后一个(上)

    温主任被我惹恼后,不慎失言,道出自己从后门进入少年宫的事实,身为少年宫的负责人为何要走后门,当然是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方便做些不光彩的事情。正当我准备好好审问她一番时,雪晴却说天花板有问题。

    而当我们的注意力都集在天花板上的时候,温主任便蹑手蹑脚地想离开排舞室,蓁蓁粗暴地揪她的后领,把她整个人提起来,警告说:“如果你现在溜走的话,小心马上就会被全国通缉!”

    蓁蓁把温主任揪到墙角,我让喵喵当看门犬把她看好,然后就继续研究天花板的秘密。排舞室的天花板是木制的,靠近窗户的一侧有两块活动板能拆下来,位置在两头靠近墙壁的地方,应该是用来做除鼠防白蚁之类的工作。其中一块活动板上有微仅可察的污迹,若不是雪晴提醒,我还真没发觉。污迹位于活动板的边缘,形状像是半个手指头,大概是有人把活动板拆下时,手指在背面沾了灰尘,再安装上就留下污迹了。从污迹的状况看来,拆御是近几天的事情。

    我问温主任是怎么回事?她的回答很简单:“我怎么知道!”

    她不肯说,我只好用更简单,但挺费劲的方法寻找答案,不怀好意地对蓁蓁说:“你会爬树吗?”

    “你不是见过我爬树吗?我掉下来,你还不理我呢!”蓁蓁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她还蛮记仇的。

    “爬树你会,但爬墙不知道怎么样?武警学校应该有教这个吧!”

    “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你爬上去,看天花板里有什么。”

    “这还不简单嘛,不过要你配合一下。”蓁蓁说着露出坏坏的笑容,我突然觉得自己有危险,不安问道:“要怎么配合呢?”

    “来来来,你就这样站好,不要动哦……”蓁蓁溜到我身后,双手按住我的肩膀,让我面向窗户。突然,屁股被踹了一脚,整个人往前扑,撞到窗户上。因为这暴力狂踹得也忒狠了点,我几乎是趴在窗户上,正想回头骂她一顿,一阵劲风掠过脸颊,她已经冲到我身边了。只见她往前一跃,脚踏窗台借力,瞬间便踩到我肩膀上去,双手往天花板一撑,身体便稳定下来。

    我把头抬起,无限感慨地说:“蓁蓁……”

    “干嘛,不满意吗?”她得意地探下头与我对视。

    “不满意是有一点,要是你今天穿的是裙子,那就完美了。”

    “去死!”她狠狠地往我右肩跺了一脚,痛得我差点就倒下来,好不容易才撑住,她又骂道:“给我老实站好,再敢想歪,小心我修理你。”

    要老实站好也不容易,不想歪就更难了。蓁蓁虽然不胖,但她个子高,体重可不轻。可怜我这孱弱书生的身形,让她踩肩膀上可不是轻松的活。说起来,与她共事也有一段时日,但却从没见过她穿裙子,不管是上班还是休息,她都是穿裤子,而且通常是长裤,真是浪费了一双修长的美脚。倘若她现在穿着的是清凉的超短裙,那么我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让人喷血的画面。

    想着让人向往的画面,我不自觉地抬头往上看,看见蓁蓁正准备把活动板托起。活动板是方形的,只要把它竖起就能拆下来,但蓁蓁没有把它拆下来,而是直接往上一推,然后移到一旁,接着便把手伸进天花里摸索。

    “吱”一声突如其来的尖锐叫声响起,随即便是蓁蓁的惊叫,她似乎摸到什么恐怖的东西,身体不断晃动,我一时没站稳就跌倒了。我刚倒在地上,电光石火的瞬间看见上面有三样东西掉下来,其中体积最大的是蓁蓁,她那丰满而富有弹性的臀部砸在我肚子上,差点没让我“肝肠寸断”。另外两样体积相对较小,其中一样还会动,它的叫声让我知道它是只老鼠。蓁蓁坐我肚子上,老鼠则落在她头上。人鼠恶战三十个回合,终由抓狂中的蓁蓁获胜,可怜的老鼠被掷到惊恐的少女群中,又引起一轮骚动。最后一样掉下来的东西是什么,我没看清楚,但我能肯定它很重,也很硬,因为它砸得我的额头很痛,说不定是块板砖。

    我被那不知名的东西砸得头晕目眩,眼前金星乱窜,耳际尽是女生们惊恐的尖叫,其中叫得最响亮的是喵喵:“救命啊!雪晴姐快救我!”

    当我眼前的金星消失时,女生们的尖叫也停止了,看看周围的情况,发现大家都缩到墙角,惟独雪晴站在排舞室中央,她脚下踩着一只拳头大的老鼠。老鼠没有挣扎,也没有乱叫,显然已经被她超度了。用脚把拳头大的老鼠踩死得要多大力气呢?我想用同样的力气踩在我头上,应该要住院吧!

    蓁蓁坐在我肚子上看着雪晴脚下的老鼠,似乎还没知道它死了没有,并没有起来的意思。我伸手在她屁股上轻轻地摸了一把,弹力十分足,手感也不错。她叫了一声跳起来了,回头骂道:“你找死啊!敢吃我豆腐,看我怎样修理你!”说着便抬脚想对我施暴。

    我急忙道:“女侠且慢,你刚才可是坐在我身上啊,是我被你吃了豆腐才对啊!”贼喊捉贼是安身保命的妙计。

    “切,谁吃你豆腐啊,滚一边去!”被我反将一军,蓁蓁便恼羞成怒地踹了我一脚,但并没有用上多大力气。

    我爬起来时,雪晴已经揪着鼠尾,把这可怜的小动物丢进垃圾桶了,女生们也不再那么惊慌,我这才认真打量那件砸中我额头,疑似是板砖的东西。这是一部对讲机,款式很新,起码我从没见过这种型号,而且有明显的改装痕迹。我从喵喵的背囊里找来一个装零食的塑料袋,把手裹着才拿起来对讲机,发现电源还没耗尽,便按下通话键“喂”了几下。

    “喂、喂、喂……”我的声音从天花板的另一端传出,很清晰,一点儿杂音也没有,而且不比我原来的声音小。很明显,那里还有一部相同的对讲机。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5:27

卷二 蛇指影魔 第七章 最后一个(下)

    回想至今所发生的六宗命案,除了两宗发生在排舞室之外,其余四宗分别发生在:别墅一楼客厅、位于一楼的出租屋、医院一楼注射室、李宅一楼大厅及庭园。除此之外,凶手还在市十三中的档案室里恐吓我们。综合凶手先后七次出现的地方,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除了排舞室外,凶手每次都是出现在一楼或户外。

    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就是除排舞室外,凶手所出现的地方都没有关上门或窗户。对影子来说,透明的玻璃窗关闭与否也不会对“进出”构成影响,但声音就不一样,若窗户紧闭,外面的声音就不容易传入,而高质量的对讲机则能解决这个问题。

    我拿着对讲机对温主任说:“如果对讲机上有你的指纹,你至少要背上两条杀人罪。”

    温主任脸色立刻就白得毫无血色,颤抖地说:“不关我事,我没杀人,我没杀人……”

    蓁蓁凶巴巴地说:“你说没杀就没杀啊!杀人可不是小罪,你还是看你那些大人物朋友有谁能保住你吧!不过,依我看嘛,他们敢不敢出面帮你也不好说。”

    我也添油加醋:“一条杀人罪就能判死刑了,两条就更不用说了,更何况现在一共死了六个人,要是全都赖到你头上,得打靶六次呢!”

    恐吓欧巴桑果然是我的强项,温主任被我吓得六神无主,立刻把所知道的一切全数供出——

    我早就知道诗韵那贱人勾引我老公,可是我又奈何不了她,把她辞退吧,弄不好还会让老公把她包养起来,所以我只好忍了。我本以为把她留在身边,她起码不会太放肆,没想到她越来越不把我放在眼里,平时处处跟我作对也算了,还当着我面跟我老公勾搭,简单是公然向我挑战。

    我实在忍不下去了,就想找人教训她一顿,就在这时候,有个神秘的女生打电话给我,说能帮我给这贱人一点教训,不过有一个条件。她提出的条件很奇怪,不要钱也不要别的,就要求我更改市运动会中的表演项目,绝对不能表演《玩具王国的狂欢节》,而且以后也不能再排练这支舞。虽然觉得很奇怪,但这对我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于是我便答应了。

    随后,她用快递给我送来两部对讲机,要我藏在排舞室的天花里,还要我把窗帘拆下来。我按照她的意思,让洗衣店的工人拆窗帘时,顺便把对讲机藏好。

    前晚,那贱人正在教学生排舞的时候,她又打电话给我,要我把排舞室的门闩上,并且关闭总电源开关……我能发誓,当时我只是想给那贱人一点教训,从没想过要整死她,是真的,真的!

    那贱人死后,市运动会的表演仍得进行,我本来想改成别的舞蹈,但是学生们本来就会的太平凡了,要改练其它的舞蹈又没有足够的时间,所以只好继续排练原来的舞蹈。

    今天那个神秘的女生又给我打电话,她说我不守信用,我说我也是形势所迫,实在没有办法。她说还有一个办法,只要我能配合就行了。她又要我像前晚那样把窗帘拆下来、把门闩上、把电源关闭,我知道她又要杀人,怎么也不肯答应,但她却说如果我不答应,就把所有事都戳出来,让警察把我抓了。我害怕坐牢,就答应她了……

    做警察最头痛的事情是套取口供,因为不管是犯人、证人还是受害者,所给向口供也不一定就是事实的真相及全部。因为他们可能会把某些很重要的细节遗忘,或者因为受主观意念影响,对某些事情作出不客观的判断,并添加上自己的猜测,譬如本案中的凶手就一再被证人称之为“鬼影”。而某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会编制事实或在某些重要的细节上撒谎,譬如温主任,她显然撒谎了。

    我以严厉的眼神盯住温主任的双眼,她不自觉地回避我的目光,这是心虚的表现。我严肃道:“如果你不知道凶手要杀死梁诗韵,那你昨天为何会表现得那么平静?如果你没有想过要姚海燕的命,那你刚才怎么就那么轻松?”

    她被我刺中要害,结巴地“我我我”个不停,就是说不出原因辩驳。我又说:“梁诗韵跟你丈夫关系暧昧,你早就有加害之意,所以当凶手跟你联系,你们就一拍即合。姚海燕曾经是梁的老师,有了梁这个靠山,就算没有明里跟你作对,暗中肯定也做了不少小动作,所以你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不是,不是,我没想过要她们死。真的,相信我,相信我……”每个疑犯都会说这样的话,要是警方全部都相信,那狱警们全都要下岗了。

    温主任有没有起杀人之心并不重要,她极其量只是个帮凶,而我们要揪出的真凶。再把这个欧巴桑恐吓一番后,我取得她的手机,翻阅通话记录赫然发生苏梦茹的手机号码,她最后一次打入是在约两小时之前,即姚老师遇害之前。

    现在案情已经很明朗了,因为我不但知道凶手是谁,还知道杀人动机是什么。这宗案子的起因是十三前年余纤凌所编排的舞蹈《玩具王国的狂欢节》,苏氏姐妹一起被李亮喻甩了之后,就想杀人泄愤,与此同时她们还盯上余所创的梦幻舞蹈,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把所有会这支舞的人都杀了,她们就能据为己有,而且还能混淆警方的视线。

    幸好倚琪等人只知道这支舞的部分内容,所以才只遭到警告,要不然她们可能一个不漏地被杀掉。

    现在苏氏姐妹的猎杀名单中只剩下两人,远在千里之外的杜礼贤,她们恐怕杀不了,就算能杀也是山姆大叔的事情,当务之急是赶在她们之前找到另一名幸存者郑敏宜。

    伟哥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来电:“喂,我找郑敏宜的地址了。真NND累死我了,你知道单是本市有多少个叫郑敏宜的吗?我要逐个查阅她们的资料,才知道谁是我们要找的人,你说累不累?”

    “我不知道本市有多少个郑敏宜,我只知道你再废话,很快就会少一个。快把地址告诉我,不然又得出人命。”每次让这厮干活都免不了邀功一番,我早就麻木了。

    得知郑敏宜的地址后,我把排舞室的事情交由雪晴善后,便与蓁蓁立刻出发,希望能赶在苏氏姐妹之前找到她,不然我们找到的可能只是一具脸容扭曲的尸体。

    途中我不断拨打苏梦茹的手机,但始终也没能接通,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5:53

卷二 蛇指影魔 第八章 午夜凶铃(上)

    郑敏宜,女,26岁,己婚,职业为白领,住址是一栋商住大厦十六楼的一个单元。还好,我们找到她的时候,她还活着。为了确保她的安全,我们立刻把她带回诡案组办公室,然后才开始问话。

    “十三年了,这十三年来,我没有一晚能睡得安稳,老是做着相同的噩梦,梦见满身鲜血的纤凌向我求救……”第一眼看见郑敏宜时,感觉她是个生活过得称心如意的幸福小女人,但当她诉说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时,幸福的光环刹那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有无尽的悔疚——

    纤凌是我在少年宫认识的朋友,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半个月,但却成为了知心好友。那时候,我经常和她还有诗韵一起去玩……

    我小时候性格比较内向、自卑,所以没什么朋友,纤凌是第一个真正把我当成朋友的人,而且她又是那么漂亮、优秀。说实话,我当时对她的感觉很奇怪,就好像喜欢上她,如果不是发生了那件事,也许今天的我会是同性恋。

    她连女生也能吸引,男生就更不用说了,当时来帮忙演奏配乐的三名男生都喜欢上她,尤其是亮喻,更是摆明车马地追求她。

    亮喻其实并不是音乐班的学生,他只不过学过吹长笛,吹得也不是很好,但他有个当主任的妈妈。他是来找他妈妈的时候看见了纤凌,而当时又需要人帮忙演奏配乐,所以他就毛遂自荐。虽然他的长笛并不太适合演奏纤凌所选的配乐,但是因为能公开表演,所以他妈妈也很支持他。纤凌曾经反对他的加入,但最终还是斗不过他妈妈,只好妥协了。

    亮喻加入排练之后,又让他的女朋友梦茹,还有梦茹的妹妹梦菁参加排练。他们三个都是拖油瓶,本来底子就不行,来了也不认真排练,只知道玩。每次排练后,亮喻都会请客,请大家去KTV唱歌或者到迪斯科蹦迪,但是我和纤凌还有礼贤从来也没有去过。

    亮喻追求纤凌的态度一天比一天明显,但同时纤凌亦一天比一天讨厌她。说来也奇怪,梦茹似乎并不在意自己的男朋友追求别的女生,亮喻经常跟其他女生打情骂俏,我甚至亲眼看见他跟梦茹的妹妹亲嘴。但梦茹对此却总是视而不见。不过,亮喻对她也很不错,她经常向我们炫耀亮喻买给她的新潮玩意。

    后来,纤凌和梦茹为了主角的事情而闹翻,之后就发生了那件可怕的事情。虽然已经十三年了,但是那晚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就像刚刚才发生一样……

    那晚,我们如常地排练,排练纤凌编排的华丽舞蹈。姚老师不知为何中途离开,当她把门关上的时候,礼贤的惨叫便响起了,钢琴琴键上的盖子被亮喻用力地合上,把礼贤双手夹住,当他把手拉出来的时候,双手的手指都已经被夹得变形了。

    纤凌冲上前扶着礼贤,并问亮喻是不是疯了,但她的话刚出口,梦茹就已经一巴掌打在她脸上,影雪更上前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摔到地上。因为用力很猛,把头发也扯断了一小撮,影雪把手伸到嘴边轻轻一吹,随即笑道:“你看你的头发多漂亮啊,不多扯一点还真对不起自己……”说着又揪着纤凌的头发,把她拉起来。

    礼贤虽然因双手的巨痛而直冒冷汗,但仍挣扎着想去保护纤凌,可是却遭遇亮喻及子谦的毒打,最终无力地躺在地上,双眼不住地流下泪水。我知道他不是因为自己身上受到的伤痛而哭,而是因为不能保护纤凌而哭,因为纤凌此刻正受到梦茹她们更无情的欺凌。

    我和诗韵本来想帮纤凌,但我们一上前,梦菁和香碧就一人打了我们一巴掌。她们人多,而且又凶,我很害怕,想帮纤凌但又不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被欺负。

    她们把纤凌虐待了一轮后,梦茹就对我和诗韵说:“你们也过来一起玩吧,光看有什么意思啊!”

    我们都不愿意上前,但影雪和香碧把我们拉过去,我想反抗,但被掴了几巴掌后,就不敢反抗了。这时候纤凌已经被折磨得很惨,身上的衣服都被她们脱光了,长长的秀发零乱不堪,美丽的大眼睛此刻也变得呆滞。

    影雪揪着纤凌的头发,把她拉起来,要我们打她的脸,我们不从就打我们。诗韵被打怕了,就全听她们的,跟她们一起欺负纤凌,而我却始终也下不了手,卷缩在地上不停地哭,任由她们用脚踢我。

    “好了,该上主菜了!”亮喻脸带淫笑地走到纤凌身边,子谦像只哈巴狗似的跟在他身后。

    “你这色鬼,这次算便宜你了。”梦茹说着便和其他女生把纤凌按在地上,纤凌知道他们要做什么,就不住地挣扎。香碧狠狠地打了她几巴掌,嘲笑道: “在众目睽睽之下做爱可真是件让人兴奋的事情耶,你们看,这骚包已经等不及了!哈哈哈……”其他人也笑起来。

    亮喻把心急火燎的子谦往前推,大方地说:“看你平时那么听话,老子就让你先上,给这骚货开苞!”

    “真的吗?大哥!”子谦一脸受宠若惊的表情,得到对方点头认可后,便立刻解下裤子。

    此时礼贤又挣扎着爬过来,想救纤凌,但却又招来亮喻的一顿拳脚。我也很想去帮她,但我却连动一下也不敢,我害怕会像她那样被按在地上……

    亮喻强奸完纤凌后,就说请大家到KTV玩,还问纤凌要不要去。纤凌没有说话,默默地流泪,默默地穿上衣服。他没有继续戏弄纤凌,扬手带着大家一起走,走到门口使劲踢门,门就打开了,是姚老师开门的,原来她一直都在门外。

    门一打开,纤凌就立刻往外跑,还在门前把梦茹推倒。梦茹本来想追上再教训她一顿,但亮喻却把她拉住:“都玩累了,下次再玩吧!”

    “你们刚才搞什么鬼了?别给我搞出个大乱子来!”姚老师皱眉说。

    “不就玩了个妞儿,用得着你瞎操心,你还是快去看看那个弹钢琴的吧,别让他死在这里让我挨骂。”亮喻不耐烦地把姚老师推开,带着大家离开。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6:20

卷二 蛇指影魔 第八章 午夜凶铃(下)

    “不就玩了个妞儿,用得着你瞎操心,你还是快去看看那个弹钢琴的吧,别让他死在这里让我挨骂。”亮喻不耐烦地把姚老师推开,带着大家离开。

    姚老师走进先看见我,问我有没有事,我当时已经被吓得说不出话,只懂得摇了摇头,她就没管我,去扶起礼贤。礼贤似乎伤得很重,额头不住地冒汗,身体也抖个不停。姚老师扶着他离开,应该是带他到医院。

    所有人都走后,我还是卷缩在一旁颤抖,直到听见外面传来的惊叫……

    从郑敏宜的口供中,可以得知姚老师刻意隐瞒了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事实,不过现在知道也没有用,人都已经死了。

    做完笔录工作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为了敏宜的安全,我们没有让她回家,也没有安排她入住宾馆,毕竟现在那里也没有公安厅安全,所以只能让她将就一下,在诡案组办公室待一晚。只要等明天把苏氏姐妹抓捕后,一切问题也就解决了。

    敏宜给丈夫打了个电话,我耳尖听见他们大概的谈话内容,她丈夫除了询问现时的情况外,还一再要求她今晚千万别关机,要是有什么事就第一时间给他打电话。

    凶手每次行凶都是以影子的形态出现,所以有睡前我把所有门窗都关好,窗帘也全拉上,能开的灯亦全都开了。然后,就让蓁蓁和敏宜到老大的办公室里睡,我则背靠着门席地而坐,就在门口当守卫。

    漫漫长夜,难免寂寞难耐,要是有美女相伴多好啊!然而,美女是有,门后便有两名美女,可惜我只能孤零零地待在门外。正感慨万千之时,雪晴竟然出现在我眼前,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揉了揉双眼再看,的确是雪晴来了。

    “你怎么这个时候还过来啊?”我问。

    “蓁蓁给我打电话,说只有你一个在外面,要是凶手夜袭,你肯定会完蛋,所以就叫我过来。”雪晴若无其事地说。

    原来蓁蓁也会关心我的死活,还懂得叫雪晴来,而不是伟哥那猥琐男,平日多挨几脚也值了。

    雪晴见我坐在门口,她就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淡淡的茉莉花香随即飘进鼻孔,脑海不禁浮现出无限遐想。然而,遐想归遐想,现实归现实,虽然有美女相伴,但她坐下来就没有再说话,老是这样坐着也挺无聊的,而且这两天为了查案而奔波劳累,此刻难免会犯困。加上身旁有个可靠的伙伴,警惕性大减,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半梦半醒间感觉有人睡在我身旁,鼻腔中尽是让人全身酥软的女性气息,不禁让我想起女友小娜。已婚或有同居经验的男人,大多都会有个习惯,就是睡觉时会搂住身旁的伴侣,而且手会很自然地落在对方的胸部上。我也有这种习惯,但当我的手按在丰满的乳房上时,却感到一点异样——小娜的胸部什么时候长这么大了?随即记起我跟小娜已分手多时,一个激灵就全醒了,睁眼一看,发现躺在我身旁的竟然是雪晴!

    虽然雪晴的脸颊有一点微仅可察的红润,但是双眼闲合,呼吸均匀,应该没有被我的“胸袭”惊醒,这可让我捏了把汗,还好她没有醒过来,要不然非礼女同事的罪名是跑不了的。静心回想,刚才我睡着后,应该是她把我放在地上,让我睡得舒服点。而她自己亦觉疲倦,但又怕自己睡得太远,我有危险时来不及救我,所以就干脆挨着我睡。

    一个既细心又会顾及他人安危,且相貌姣好,身材更堪称一绝的成熟美女,绝对是讨老婆的最佳选择。可惜雪晴总是面冷心热,夫妇相对无言,时间长了也算是种折磨。如果她能像蓁蓁那样口快心直,又或者蓁蓁能像她那样细心体贴,那我可绝对要破戒大吃窝边草。

    正胡思乱想之际,忽然发现身旁的门不知何时已悄然无声地打来了,敏宜静静地站在门后。她的脸上毫无表情,双目流露出迷茫的眼神,仿被某种未知的力量所操纵。一个念头如惊雷般在我脑海闪现——“被鬼迷”!

    我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她就猛然扑向我,整个人压在我身上,按住我靠近雪晴那边的手,下身四脚交缠,还用她柔软的嘴唇封住我的嘴。当我以为自己要被强奸的时候(这里得说明一下,我国没有女性强奸男性的法律条文,也就是女性强奸男性是合法的),一只如铁钳般的纤手掐着我的脖子。我自然反应地用还能自由活动的手抓住她的手,想呼叫又叫不出,想推醒雪晴但又手脚被缠,随即更因大脑缺氧而变得全身无力。都怪我平时少锻炼,要是反应能快一点,那怕是快十分之一秒钟,我也能向雪晴求救,而现在我只能向阎罗王喊冤了。

    就在我意识开始模糊的时候,脖子上的束缚突然消失,压在身上的柔软躯体也随即翻离。大脑因再次得到鲜血的滋润而恢复清醒,睁眼之时,雪晴已经把敏宜制服了。而被搏斗声惊醒的蓁蓁现在才从组长办公室冲出来。

    “咳、咳,你怎么睡得像猪一样啊!连证人跑出来了也不知道,要不是雪晴及时醒过来,你明天得到流年那儿找我!”我边咳嗽边责骂蓁蓁,还想继续训她的时候,雪晴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让我愣住了半天的话:“我刚才没睡。”

    是啊,以雪晴谨慎的性格,明知今晚受到袭击的可能性极高,她绝对不会安然入睡。她之所以躺在我身旁,也许只是诱敌策略,其实她时刻都在留意周围的动静,要不然也不能及时出手救我。

    可是,如果她一直都没睡,那为什么被我“胸袭”时却没有任何反抗,甚至连把我手推开的动作也没有,而是继续装睡任由我猥亵她的身体呢?虽然当时我正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但印象中,我好像在她胸前“按摩”了一段不短的时间。这真是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问题。

    雪晴对“胸袭”事件若无其事,我当然不会自讨苦吃,也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反正这事就只有我们才知道。

    雪晴用手铐把敏宜拷在椅子上,我往她脸上泼了好几杯冷水才把她弄清醒,但她似乎对刚才的事情一点印象也没有。我让她仔细回想刚才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过,她思索片刻后说:“我老公叫我不要关机,所以刚才我是开着手机睡的,但我又怕老公半夜打电话来把你们吵醒,就设置成振动。半夜里,我好像做了个梦,梦见纤凌给我打电话,她叫我帮她做件事,但做什么事我就记不起来了……”

    敏宜说着把手机从裤袋中掏出,我接过翻查通话记录,发现不久前有一个已接来电,而来电号码竟然是苏梦茹的手机!我立刻回拨,但拨了几次都无法接通,我想也许是信号不好,就改用座机拨打,很快就接通了。

    电话是通了,但过了很久也无人接听,正当我准备挂线时,一把似曾相识的男性声音从话筒中传出,他似乎不是对着手机说话,而是对身边的人说,声音略小但还能听清楚:“是诡案组的号码。”话筒随即又传出对方神气的洪亮声线:“谁啊!”

    因为不清楚对方是什么人,所以我只好打官腔:“我是刑侦局的探员慕申羽,请问这个电话的主人苏梦茹在吗?”

    “哦,原来是小慕啊,这么晚还在工作也太辛苦你了。你就好好休息一下吧,这宗案子你就别管了,现在已经由我们的小队接手,苏梦茹姐妹也已经被我们抓回来了。”我知道对方是谁了,他是刑侦局其中一名小队长叶荣,也是老大的死对头,现任刑侦局局长刘成安的亲信。

    既然是局里的人,而且又不是什么好鸟,我也懒得浪费我的礼貌,不太友善地说:“这宗案子一直由诡案组负责,什么时候交给你们调查了?”

    “这是也是刚刚才决定的事情,正式通知明天会送到你们办公室。你也知道了,其中一名死者的父亲李志德是市政府的高官,他给局长施压,要求马上缉拿凶手,你们组里只有那么几丁人,做起事来很不方便,所以就交由我们来处理了。呵呵,抢了你们的功劳真不好意思,等这案子完了,我请你们吃饭。就这样了,我还得审问犯人呢!”他说罢便掉线,显然不想给我说话的机会。

    “这可麻烦了……”我无力地瘫坐在椅上,向蓁蓁及雪晴说述通话的内容。

    “他们怎么能这样做啊,这不是摆明把我们的功劳抢走吗?”蓁蓁气得脸也红了。

    雪晴沉思片刻后说:“慕,你说的麻烦不是指功劳被抢吧?”

    我点头道:“嗯,功劳我倒不太在意,问题是苏氏姐妹已经被抓了,那刚才给敏宜打电话的是谁?”

    蓁蓁恍然大悟,惊道:“凶手另有其人?”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6:47

卷二 蛇指影魔 第九章 劫数难逃(上)

    午夜的神秘电话否定了我们之前的调查方向,苏氏姐妹不可能是凶手,那谁才是凶手呢?

    现在的情况非常坏,苏氏姐妹已经被叶荣抓捕,他是个急功近利的人,就算明知她们不是凶手,为了邀功也会将她们屈打成招。虽然这两姐妹也不见得是好人,但是身为警察,我绝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含冤受屈。

    要为她们洗脱嫌疑最好的方法就是揪出真正的凶手,而且必须以最快的时间,因为以叶荣的“工作效率”,我们的时间并不多。凶手非常清楚十三前余纤受虐的每一个细节,所以必定是当时在场的十人中其中一员。而现在这十人已有六人毙命,剩下的除了苏氏姐妹及敏宜外,就只有杜礼贤,难道他才是真正的凶手?

    因为杜礼贤早已移居国外,所以我们一直都忽略了他,现在综合已知情报,他的确有可能是凶手,最起码他有杀人动机。从敏宜的口供中得知,他非常喜欢余纤凌,为她不惜忍受皮肉之苦,那么现在为她杀人报仇也合情合理。但是他为何能用影子杀人?为何能以余纤凌的声音说话?为何能用苏梦茹的手机打电话?这些才是问题的关键。

    不管怎样,现在必须立刻调查杜礼贤,否则苏氏姐妹将会成为替罪羔羊。然而,要知道他是否凶手,首先必须确定他是否在国内,这得到海关查阅入境记录,所以我让雪晴立刻前往海关分署。虽然现在是深夜,去了也没有人办公,但我们必须抓紧时间,一刻也不能耽误。

    接着我便致电伟哥,这厮竟然还没睡,说起话来比白天更有精神:“这么晚找我干嘛,组团去叫鸡吗?听说团购能打节是吧!”

    “你觉得我是这种人吗?”我没好气地说。

    “人不可貌相,有句俗语说得好,‘白白净净,周身性病’,嘿嘿,我看你就是这种人。”伟哥淫秽的笑声让人想海扁他一顿。

    老实说,我长这么大的确没试过嫖娼,不是说我是正人君子,而是面对陌生的女性,我的确提不起那方面的欲望。我认为“性”必须建立在“爱”的前提上,没有“爱”的“性”只不过是一种兽欲的发泄,所以我对嫖娼及一夜情从来都不感兴趣。

    跟伟哥扯谈能扯到天亮,但我并没有时间和心情跟他扯下去,认真地说:“别废话了,有正事要你办。”

    “下班后只谈风月。”这厮还挻拽的。

    “那好,我现在让蓁蓁去你老窝跟你谈风月,看你能不能熬上一分钟。”对付这个猥琐男,恐吓几乎是无可避免。

    “别、别、别,李MM的铁拳我可受不了。你要我干啥,尽管吩咐好了。”不把蓁蓁或雪晴搬出来,就别指望这厮会干活。

    “我怀疑凶手是杜礼贤,你查一下他到美国之后的情况。”

    话筒中传来伟哥一声惨叫,他随即又说:“你认为我是中情局出来的吗?他去美国十多年了,是死是活也不知道,怎么查啊!”

    “那不用查了,还是让蓁蓁跟你谈风月吧!”

    “不用了,我查就是了……”

    打发完伟哥后,我向敏宜询问杜礼贤的事情,她知道的并不多,因为他们是因为排练而认识,相处的时间也就半个月左右,而且也没说过几句话。不过,她却告诉了我一些事情:“礼贤的长相很俊朗,人品也很好,很有风度,很有礼貌,有一种贵族般的气质。也许是星星相识吧,他与纤凌都是有才华的人,虽然只是认识了半个月,但两人几乎无话不谈。其实我有时候蛮妒忌他的,但他们的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杜礼贤与余纤凌仅认识了半个月?我一再向敏宜确认这个问题,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他们在排练之前并不认识。一个男人会为了一个仅认识了半个月的女生,事隔十三年后仍不惜返回千里之外的故乡为她报仇,这有点让人难以理解,我原以为他们认识了很久。

    我突然有个想法,假设杜礼贤不是凶手,那么凶手只可能是敏宜。她刚才所谓的被鬼迷,也许只是装疯卖傻,如果她真的把我掐死了,又或者叶荣晚一点才把苏氏姐妹抓捕,那么她就能把罪名成功地嫁祸给别人。

    论杀人机动,她与杜礼贤也在伯仲之间,后者为情杀人,而她也曾透露对余纤凌有倾慕之意。而杜礼贤或许正身处于千里之外,但她却长居本市。他们两人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凶手,也许只能等雪晴查阅海关的入境记录后才能知晓,而在此之前,有必要对她多加提防。

    我在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下,好不容易才熬到天亮。虽然凶手曾经在中午时出现威胁我们,但她并没有在白天杀过人,而且敏宜也一再要求回家,我们也没有再让她留下的理由。所以,我打算先送她回家,等雪晴那边传来消息,再决定是否要拘留她。

    和蓁蓁一起把敏宜送到家门口,我的手机便响起了,竟然是谊婆打来的电话。谊婆平时几乎不会主动打电话给我,但每次打来都不会是好事,她上次给我打电话是两年前,那次我差点就没命了。

    “花仔,你现在马上到谊婆这里来。”手机中传出谊婆不安的声音。

    “谊婆,发生什么事了?”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你过来再说,要快。”

    谊婆要我立刻到她那儿,肯定是关系到我性命安危的事情,于是我便立刻驾车前往。蓁蓁见我神情慌张,便疑惑地问道:“我们要去那了?”

    “带你见我家长。”我的苦中作乐换来的是蓁蓁的一记轻拳,她脸色稍红,嗔怒道:“谁要见你家长啊,我们还得办事呢!”

    “有什么比婚姻大事更重要的吗?”话一出口,我又挨了一拳,便不敢再玩笑,如实说:“这事可关系到我的生死,你也不想我英年早逝吧!”

    “什么?你……你不会有暗病吧?”我被她打败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7:10

卷二 蛇指影魔 第九章 劫数难逃(下)

    来到谊婆的石船上,她已经在烧香烛冥镪,似乎准备好做法事,我简单地介绍她跟蓁蓁认识,然后便问她为什么找我找得这么急。她叹了口气才说:“我昨晚整夜都没睡好,心里总觉得你会出意外,所以天一亮就在婆姐像前为你掷圣杯问平安,一连三次都是不详之兆,所以才这么急把你叫来。你先把手链解下来吧!”

    我把左手手腕上的定魂铁珠链解下,交给谊婆,她把链子放过婆姐像前的茶杯里,盖上盖子就跪下为我祈福。她祈福时用的是渔家话,虽然我母亲也是渔家人,但我却不太会说渔家话,只能勉强听懂她祈福的大概内容是祈求婆姐帮我度过难关。

    祈福后,谊婆把手链从茶杯中取出,让我戴上,心有不安地说:“你已经是成人了,婆姐会不会帮你就得看你的造化,你要记住手链绝对不能离身。”经过神茶浸泡的手链,从手腕上传来一阵沁人心脾的冰凉,感觉很舒服。

    准备离开时,我本想塞点钱给谊婆,因为她是没收入的,日常开支主要是靠谊儿谊女的孝敬。可是,她却不肯要,说等我过了这一关请她喝早茶就行了。平时我给她钱,不管多少她都会收下,只有在我真的有事时,她才会不要我的钱。这让我心里更没底了。

    和蓁蓁刚步出石船,谊婆突然把我叫住,我让蓁蓁在外面等我一会儿,走到谊婆身边问她什么事。她在我耳边小声说:“你喜欢这个花女吗?”说着瞄了蓁蓁一眼。

    我笑着小声回答:“谊婆,她只是我同事,不是我女朋友。”

    “你是什么人,谊婆还不知道,你是鬼仔命,别的你也许不行,但哄花女自有一套。这花女是罗汉转世,你要是跟她好上,对你有大好处,起码不会那么容易掉命。”

    谊婆所说的“花仔”、“花女”,有两个意思,一为男孩女孩,二为处男处女。之前她跟我说过,我的阴气比别人重,除了容易招惹妖精鬼怪外,也会让女性对我产生好感,而且对未经人事的女孩就特别有效。因此,谊婆现在这么一说,我不禁疑惑问道:“她不会还是个‘花女’吧?”

    谊婆点了点头,我又说:“不可能吧,她今年已经二十四岁,好命的话能当人母亲了。”

    谊婆在我头上拍了一下:“这种事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不是花仔的时候,我还是看一眼就知道。”的确在我“成人”后第一次探望谊婆时,她一看到我就开始取笑我。

    接着,谊婆又神神秘秘地对我说:“你要是喜欢她,就追她吧,但要是不喜欢就千万别碰她,她是罗汉转世,要是你有负于她,她说不定会把你打死。”这个我绝对相信,蓁蓁疯起来肯定会把我打死。

    在离开的路上,蓁蓁突然问我:“刚才你们说什么,你谊婆好像经常偷偷看我。”

    “哦,没什么,谊婆说你是处女,我不太相信,哎呀……”蓁蓁一拳打在我脸上。从她脸上的红晕看来,谊婆说的应该是真的,她的确是个处女,要不然也不会反应这么大。不过,要我和她过一辈子,我可不愿意,天天被当沙包使可不好受,而且要是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还会被她打死,这种生活谁受得了啊!

    被蓁蓁修理一顿后,手机响起,是雪晴打来的电话:“慕,我在海关分署并没有查到杜礼贤的入境记录。”

    “这样子……”我思索片刻又道:“你现在回诡案组向老大汇报现时的情况,我和蓁蓁先去把郑敏宜拘留。”

    海关没有杜礼贤的入境记录,虽然不能证明他一定就没有入境,但至少说明他在境内的可能性较低。如此,郑敏宜的嫌疑就更大了,不管她是否凶手,先把她拘留肯定没错。然而,当我们来到她家门时,却按了很久门铃也没有人开门。于是,我便拨打她的手机,很快就有人接听了,从对方的声音,我能确定她是敏宜,但她的语气明显跟昨晚不同。她的的语调很阴冷,不禁让我想起两次与凶手对话的情景:“警察先生,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你是……郑敏宜?”

    “如果我说我是余纤凌,你会相信吗?嘻嘻嘻……”她的声音的确是郑敏宜的声音,但她的语气和笑声却跟余纤凌一模一样。

    “人都是你杀的?”

    “现在才知道已经太迟了,你永远也不会找到我,嘻嘻嘻……昨晚没能送你上路真是遗憾啊!不过你可以放心了,我不会再找你麻烦,后会无期了,可爱的警察先生!”她说罢便挂线,我再次拨打,她已关机了。

    现在可真是麻烦大了,凶手虽然已经确定了,但要到那里才能找到她呢?她肯定已经远走高飞,就算全国通缉她,以她的能耐,恐怕也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抓到她。而叶荣绝对不会给我们更多时间,只怕抓到她的时候,苏氏姐妹早就去了阎王殿报到了。

    我打电话向老大汇报最新情况,他的回复却显得很无奈:“我刚才跟厅长通过电话,李志德给公安厅很大压力,要求明天一定要交人,所以我们只有一天时间,要是今天不能抓到真凶,苏氏姐妹就会成为替罪羔羊。”

    老大是厅长的弟弟,表面上似乎很有势力,但在某些情况下,他亦显得很无奈。虽然明知凶手另有其人,但碍于上级的压力,最终只能随便找个替死鬼草草了事。两年前是这样,两年后我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再次发生,所以我一定要在今天之内把真凶揪出来。

    “现在该怎么办?”蓁蓁问。

    “借你的发夹用一下。”蓁蓁虽然剪了个短发,但还至于像男生那么短,现在天气那么热,她平时都会用发夹把耳朵附近的头发夹好。

    我已经有很久没用发夹开门了,这手艺是小相教我的,当时我还说:“你会就行了,我学不学也一样。”但他却坚持要我学:“我也不可能一辈子和你当拍档啊,多学点东西总有好处。”没想到,现在他教的东西现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以前看小相用发夹开门开锁,快则一两分钟,慢则五六分钟,但单是我为了弄开敏宜家的防盗门就花了一个多小时,期间还有引来了不少隔壁的住户,他们以为我们要入屋盗窃了,害得蓁蓁要一再出示警员证,向他们说明我们是警察,我们在工作。

    当我准备向防盗门后木门挑战时,早就不耐烦的蓁蓁扯着我的后领把我摔一旁,修长的美脚一伸,木门就给踢开了。我突然觉得,我们的确很像入屋抢劫的强盗。

    进入门后,客厅并无异样,跟我们昨晚来的时候差不多,并没有因慌忙收拾行李逃走而造成的零乱景象,当然也没有人在里面。在客厅搜查片刻,没任何发现,我便到卧室搜查。

    打开卧室的门,内里也不见零乱,或许敏宜和丈夫早就做好潜逃的准备。然而,当刚我踏进卧室,房门随即自行关上,我还没来得及回头,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就从后锁着我的脖子。我大叫蓁蓁的名字,但叫了一声就因喉咙被卡住而叫不出来。为了自救,我不停地用手肘撞击对方的肚子,但他似乎毫无痛感,任我怎么用力,他的手臂也没有放松,反而越来越用力。我已感到呼吸困难,意识也开始模糊。

    难道,明年今天就是我的死忌?我连送我上路的人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7:41

卷二 蛇指影魔 第十章 美色陷阱(上)

    郑敏宜承认自己就是凶手,但她已经不知逃到那里去,若今天之内不能把她抓捕,苏氏姐妹将会成为替罪羔羊。因此,我和蓁蓁只好强行闯入她家里,希望能找到那怕一丝一毫的线索。

    然而,在客厅搜索片刻并无任何发现,我只好走进了卧室,希望能找到线索。但是刚踏入卧室,房门便随即关上,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从后锁住我的脖子。为了自救,我本能地用手肘撞击对方的肚子,可是撞了好几下,对方仍没有放开我的意思,反而更加用力。

    就在我快要不行的时候,身后传来“砰”一声巨响,房门似乎被人踹开了,并且撞到袭击我的人背上,使他和我一同趴在睡床上。幸好身处卧室,要是在大街上,那就“仆街”了。

    有人闯入卧室,袭击者便放弃了对我的攻击,转而与来者搏斗。等我把气喘顺,翻过身来的时候,两人打得不可开交了。搏斗的一方当然是与我同来的蓁蓁,而另一方竟然是敏宜的丈夫张自良。他虽然身材高瘦,但是与有散打冠军头衔的蓁蓁打起来,不至于不堪一击,然而蓁蓁也不是吃素的,最终一脚踢在他脑袋上,把他踢得晕倒。

    用手铐把他拷起来后,蓁蓁甩了他几巴掌把他弄醒,他竟然用十分迷茫的眼神看着我们:“发生什么事了?”

    发生什么事了?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敏宜承认杀人并潜逃,但却把丈夫留下,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张自良对此全不知情?管他是否知情,先审问一翻再说。

    我没有道出敏宜的情况,要求张自良先坦白交代他所知的一切。他表现得很惊慌,与刚才的凶猛判若两人:“昨晚,你们刚把敏宜带走不久,就有人按门铃,我开门后发现门外没有人。正想关门的时候,却听见敏宜和一个女人的声音,之后的事情我就记得不太清楚了。敏宜好像带了个朋友回来,还让我帮她朋友做点事。我记得她朋友好像叫……纤凌。”

    昨晚,把敏宜带回诡案组后,至今天天亮前,她也没有离开过,怎么可能又回家一趟呢?我一再向张自良确定他妻子的回家时间,他先是说昨晚我们离开后不久,随后又说可能是今天早上,最后干脆说记不清楚。而对刚才袭击我一事,他竟然说一点印象也没有。至于妻子的下落,他也没能提供任何信息。

    他的情况跟敏宜昨晚袭击我时很相似,似乎是受到某种力量控制,但也有可能只是装疯卖傻。不管怎样,把他拘留是必要的。

    回到诡案组后,我就现在所得的情报向老大作出一个大胆的假设:“郑敏宜可能被余纤凌的鬼魂上身了。”

    “你认为我这样跟厅长说,他会不会说我才被鬼上身呢?”老大瞪了我一眼。

    “那你可以说,她十三前目睹余纤凌受虐的过程,因而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最终导致人格分裂,产生了一个不存在的余纤凌。”其实,大部分疑似闹鬼的案子,报告都是这么写。

    “这样还说得过去,不过你真的认为她是被鬼上身了吗?”老大认真地看着我。

    “除了这个解释,我还真想不到别的。”我无奈地摊开双手。

    “理据。”老大的问题简单直接。

    我解释道:“首先,刚才我与郑敏宜通话时,她的语气和笑声跟我之前两次遇到的‘余纤凌’完全一样;其次,如果她不是被鬼上身了,怎么逃走也不带上丈夫,而且还让丈夫留下伏击我们?其三,她和她丈夫在袭击我的时候,都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力量……”

    “阿慕,你注意到没有?”老大突然打断我的话:“她怎么不用影子来杀你?”

    老大这个问题可难倒我了,我之前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是啊!她为什么不用影子来杀我,而要与丈夫先后亲自动手杀我呢?既然她之前已经用影子杀了六个人,要多杀我一个应该也不难,为何要冒着暴露身份的危险亲自动手来杀我呢?

    跟老大讨论了一会也不得要领,只好作罢。“雪晴去那里了?”雪晴应该在我之前就回来了,但我回来后没有看见她,所以一走出老大的办公室便问喵喵。

    “你刚才不是叫她去监视那个影楼老板吗?”喵喵不解问道。

    “我什么时候叫她去监视余兆光了?”我还未到记忆力开始退化的年龄,因此能清楚记得之前跟雪晴通电话时,只叫她回来跟老大汇报情况,并没有叫她去监视谁。

    “有啊,你回来之前给她打电话叫她去的。”喵喵的态度很认真,害我以为自己是因为太累而记错了。但是我仔细回想,的确没有叫雪晴去监视余兆光啊!

    正想给雪晴打电话时,恰巧她先打过来了:“申羽,你马上来杜礼贤的旧宅一趟。”

    “你不是去了监视余兆光吗?怎么跑到杜宅去了,是不是有什么发现?”我问。

    “你过来再说。”

    “好,我立刻和蓁蓁过来。”

    “别……”雪晴的语气忽然变得暧昧:“你一个人来,我想跟你谈些私事,有其他人在场不太方便。你快来吧,我等你。”

    私事?雪晴会有什么私事要跟我谈呢?难道要向我表白!自从昨晚我对她“胸袭”之后,她对我的态度的确有了点细微的变化,之前她跟伟哥、蓁蓁他们那样叫我“阿慕”,但“胸袭”之后,她就开始叫我“慕”,此刻的通话更直接叫我的名字,而且语气也不像之前那么冰冷,反而带有点暧昧的味道。

    “飞来艳福”四个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徘徊,以至于使我忘记现在当务之急是缉拿凶手。空无一人的杜家旧宅、美艳如花的雪晴、淡淡的茉莉花香、成熟的美女胴体、D罩杯的丰满乳房……

    虽然雪晴平时待人冷漠,但冰山也有融化之日,她略带暧昧的语气便是最好的证明。为了即将到来的艳福,我随便找个借口甩掉蓁蓁:“雪晴需要我帮忙,我先过去一趟。”说着便准备溜走。

    “我和你一起去。”蓁蓁跟了上来。

    “不用了,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你先在这里待着,一会再电话联系。”我怎能让她跟着屁股后面坏我好事。

    “真的不用我去吗?”蓁蓁的眼神很奇怪,不禁让我感到心虚。

    “我去就行了,事不宜迟,我现在就走……”为免被蓁蓁发现我不是去工作,而是跟雪晴幽会,所以我鞋底抹油似的跑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8:23

卷二 蛇指影魔 第十章 美色陷阱(下)

    “我去就行了,事不宜迟,我现在就走……”为免被蓁蓁发现我不是去工作,而是跟雪晴幽会,所以我鞋底抹油似的跑了。

    在前往杜家旧宅的路上,我的脑海中始终在想一个问题——如果雪晴要强奸我,我该不该反抗呢?她就算把我强奸了,也是合法的。

    来到杜家旧宅门前,发现之前锁住大门的铁锁不见了,大门正虚掩着。推门入内,发现宽阔的庭园内尽是枯叶纸碎,杂草丛生,中央的喷水池内一滴水也没有,池中的小天使雕像因风吹雨打而黯然失色,看来这十多年来也没有人打扫过。

    穿过庭园,推开因关节生锈而吱吱作响的木门,我进入了漆黑的大厅。虽然现在是正午,但因为窗户大多被封住了,所以大厅内十分昏暗,除了一道阳光透过厨房门照入外,并没有其它光源。

    我在大厅里没看见雪晴,就叫她的名字,很快就听见她的声音了,她的语气丝毫没有冰冷的气息,反而十分温柔,又让人感到很温暖,就像个羞涩的少女: “是申羽吗?我在这里。”

    声音从厨房中传出,雪晴前突后翘的婀娜倩影随即于照射在地上的阳光之中出现。我想走进厨房找她,但刚迈出脚步,她便说:“别过来。”

    我不解问道:“为什么?”

    “我怕跟你面对面会觉得尴尬。”羞涩的少女语调出自成熟的美女口中,别有一番风情。

    “你有什么要跟我说吗?”此刻的我正心痒难耐。

    “你喜欢我吗?”这是一个让所有男人抓破头皮的问题,不是因为这个问题难以回答,而是回答后所需面对的后果。说喜欢吧,可是要负责任的,说不喜欢,那就没戏了。几乎所有男人的想法都是既能有戏,但最好又不用负责任,所以正确的回答是:“你还不明白我的心意吗?我以为你应该知道。”

    “那你愿意跟我一起吗?”又是一个让人难以回答的问题。

    “只要你愿意,我会永远在你身边守护你。”老实说,以她的能力,我只有让她守护的份儿。

    “你过来吧!”我听从她的呼唤,缓步走向厨房。“停!”当我走到阳光能照射到的地方时,她的调气突然变得异常阴冷。

    我停下脚步,心中大感莫名其妙,然而诡异的事情就在此刻发生。雪晴的影子突然抬起手臂抓住我的脚踝,正确来说,是影子的手与我的脚踝重叠,但我却觉得脚踝被人用手握住,不能移动分毫。阴冷的笑声随即回荡于空旷的大厅之中,声音虽然仍是雪晴的声音,但这笑声分明就是余纤凌的笑声。

    我突然想起一个刚才没注意到的细节,就是雪晴身上的茉莉花香,此刻我只闻到灰尘的气味,而没有闻到雪晴独有的那种夹杂成熟女性体香的茉莉花香味。雪晴根本不在这里,此刻与我对话的是被余纤凌附体的郑敏宜。

    然而现在才知道已经太迟了,回荡于四周的笑声渐渐产生变化,由原本雪晴的声音变成了余纤凌的:“嘻嘻嘻……警察先生,我早就说过,我们再次见面时,我便不会再手下留情。既然你执意要追查这宗案子,我就让你到地狱去查好了,也许你跟诗韵她们被同样的方式杀死,就会下到同一层地狱去。你看我的头发漂亮吗?她们马上就会把你送到地狱去……”眼前的影子瞬间由成熟美女变成长发少女,而且她的头发还不断伸出,像有生命似的缠绕到我身上,我感身体受一股强大的力量挤压,不能弹动半分,就像有一只无形的巨手把我紧紧地握住,使我喘不过气。

    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现在总算明白这个道理了,不过也太迟了。正万念俱灰之际,左手手腕忽然传来一阵沁人心脾的冰凉,心中的恐惧随即一扫而空,心境从未有过此刻那么平静,挤压身体的力量也随之消失。

    身体不再受到束缚,我便跌坐在地,手腕的冰凉感渐渐消失,冷汗便不住地冒出来,使我全身的衣物湿透。

    “用这种方法对付没做亏心事的人还是不行。”这次从厨房传出的,竟然是把男性的声音。一个身形高大而飘逸的男人从厨房缓缓步出,他相貌俊朗,身上自然流露出一股贵族般的气质。然而在这炎炎夏日,他竟然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甚至连衬衫鞋袜都是黑色的。更让人感到怪异的是,他还戴上了一双厚厚的黑色手套,手套被撑得像快要绽开,里面仿佛是一双巨大的熊掌。他全身上下,除了露出头部外,其余部位均被黑色衣物所包裹,配上一头乌黑的头发,让人觉得是一张俊脸出现在影子上。

    “你是杜礼贤?”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对方的脸形轮廓与刘姐给我看的相片很相似,所以我能肯定他就是杜礼贤。

    “警察先生,你太多事了,这么多案子你不查,为何非要咬住我不放。我已经警告过你两次了,你可别怪我……”杜礼贤说着向我缓步走近,边走边脱下双手的手套。

    手套掉落地上,使灰尘微微扬起的那一刻,我惊呆了!眼前是一双无比诡异的手,双手十指均比常人长达两倍,而且像没有骨头似的,能各自不规则地蠕动,犹如十条长在手上的毒蛇。

    他走到我身前,向我露出优雅的笑容,语调温和但并不友善地说:“警察先生,或许你应该感到荣幸,因为除了我父母及师傅之外,你是至今惟一一个能看见我这双圣手的人……”说着,他突然用那诡异的手掐着我的脖子。他的手指虽然细长,但非常灵敏且有力,单手就能完全握着我的脖子,我觉得像是被五个绳圈套住脖子一样,立刻就感到眩晕。

    我为啥总会这么苦命啊,从昨晚至现在,已经是第三次让人掐着或锁住脖子了,但这一次能否像之前两次那么幸运,能有惊无险呢?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8:52

卷二 蛇指影魔 十一章 天衣无缝(上)

    这两天不知道为啥这么倒霉,先后三次遭受袭击,前两次还有雪晴和蓁蓁救我,这次谁来救我啊!

    当我被杜礼贤那只像长着五条毒蛇似的怪手掐得头晕目眩,快要不行的时候,一把似曾相识的女性声音从背后响起:“立刻放开他,否则我会开枪!”这把声音很奇怪,虽然她所说的每一个字,发声也很标准,但腔调却怪怪的,应该是出自一个外国人之口。但我因为脖子被掐着,大脑处于缺氧状态,一时间想不起声音的主人是谁。

    脖子上束缚忽然消失,一再死里逃生的感觉可不会让人感到欣慰。杜礼贤把他那双怪手插进裤袋,不无可惜地说:“警察先生,你的运气还真不错。”

    身后又传来那把女性声音:“把双手举起,放在头上,别做无谓的小动作。”

    杜礼贤往地上的手套瞄了眼:“我要求戴上手套。”

    “可以,但是如果你做出任何异常举动,我会立刻开枪!”身后再三传奇怪的女性声音,使我把气喘顺便忍不住回头看看声音的主人是谁。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来者竟然是潘多拉菲利普!

    潘多拉是美籍法裔的国际刑警,长驻本地专门负责一些涉外的刑事案件。她拥有金发碧眼艳丽脸容,身材更为惊人,不但美脚修长纤腰幼细,胸围更是让人喷血的F罩杯。真不知道她在国外是吃什么长大的,不但身材一流,而且智慧过人,还会说中、英、俄、法、日五国语言。之前我们曾经有过几次合作,但也是在小相还没失踪之前,自被调到反扒队后,到现在算起来已经有两年没跟她见过面了,没想到再次见面的时间,我是如此窝囊的囧境(报纸上说,“囧”能当“窘” 用)。

    潘多拉等社礼贤戴上手套后,就谨慎地持枪上前用手铐把他双手反拷,并念警戒词:“你有权保护缄默,但你所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法院上用作针对你的证据。”

    然而,杜礼贤虽然被拘捕,但却表现得毫不在意,很轻松地说:“我要见我的律师。”

    “到了警局,你可以给你的律师打电话。”潘多拉处理好杜礼贤后才有空跟我打招呼,伸手她柔软的纤手把我拉起来,并友善笑道:“我们又见面了,慕先生。”

    我站起来拍去屁股上的灰尘,无奈笑道:“让你见笑了,菲利普小姐。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呢?”

    “说起来也奇怪,我收到上级的通知,说这里将会发生一宗涉外的凶案,于是便立刻赶来了。没想到竟然会遇到你……”她微笑着没有说下去。

    我无奈叹息:“你是想说,没想到受害者竟然是我吧!”她笑而不语。

    准备离开的时候,杜礼贤忽然自言自语地说:“这房子里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呢?”果然,我在厨房里发现昏迷不醒的郑敏宜,她似乎并没有受伤,只是睡得很沉,怎么也弄不醒,只好先把她送到医院。

    把杜礼贤带回诡案组后,他除了给身在美国的律师打电话外,就没说过一句话。

    伟哥这厮在这时候才现身,他已查到杜礼贤在美国时部分资料——哈佛大学心理学系硕士毕业生。

    “你昨晚到现在就只查到这么一点资料?”我真想揍他一顿。

    “慕老弟啊,网络不是万能的,能查到这点资料已经不错了。你不是跟刚才那个洋妞关系挺不错的嘛,你让她帮你查好了,还能顺便发展下一步关系。嘿嘿,洋妞的思想挺开放的,哎哟……”不用我出手,蓁蓁已经把这个猥琐男揍了。

    杜礼贤是心理学硕士,并不能解释凶手诸多不可思议的行为,譬如他是如何用苏梦茹的手机打电话,就让我怎样也想不通了。于是,便问伟哥有没有盗用他人手机的方法。然而,他却用看待怪物的眼神看着我:“你火星来的吧!地球有样东西叫网络电话,能任意设定拨出号码,除了110、10086那些特殊号码外,几乎想设定成什么号码也可以。不过,网络电话有个特点,就是只能打出不能打入,要判断是否网络电话,只要在挂断后立刻用接听的电话回拨,要是无法接通那应该就是了。”昨晚我用敏宜的手机回拨,的确是无法接通,但改用座机马上就打通了。

    因为杜礼贤是美籍华人,这宗案子涉及到外交部,所以诡案组的内部聆讯特权就用不上了,这宗案子必须公开审理。潘多拉已经透过国际刑警与美国警方联系,索取杜礼贤的所有资料,而杜礼贤在律师到来之前又不肯说话,所以现在这案子算了僵住了。不过,还好,苏氏姐妹洗脱了杀人嫌疑,叶荣也只好放人了。

    虽然已知道杜礼贤就是凶手,但我还有几个问题没弄清楚,譬如他是怎样弄出诡异的影子,又怎么可以用别人的声音说话,还有如何使忠诚的牧羊犬弑主。不过我最想知道的,还是他为何会拥有一双蛇指怪手。我让其他人先回避,跟他于诡案组办公室里对坐:“能聊几句吗?杜先生。”

    他的双手虽然被反拷在椅背,但态度仍彬彬有礼,只是语气不算友善:“警察先生,要是你想问我口供,那请等我的律师到步后再说吧!要是你只是想跟我闲聊,那么请先把你的录音机关掉。”

    他挺精明的,这点小把戏瞒不过他,我把录音笔从裤袋取出拆下电池,并把所有口袋翻过遍,能掏出来的东西,全部都放在桌子上。他露出优雅的微笑,缓缓道:“其实,我也想找个人谈谈心事,有些事情藏在心里会造成负面的心理影响……”接着,他便告诉我一个关于“小男孩”的故事。他显然是为了保护自己, “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都以字母为名,为了方便阅读,我把这些ABCDEFG改回他们原来的名字,当然也把所谓的“小男孩”改为“我”——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29:30

卷二 蛇指影魔 十一章 天衣无缝(下)

    他挺精明的,这点小把戏瞒不过他,我把录音笔从裤袋取出拆下电池,并把所有口袋翻过遍,能掏出来的东西,全部都放在桌子上。他露出优雅的微笑,缓缓道:“其实,我也想找个人谈谈心事,有些事情藏在心里会造成负面的心理影响……”接着,他便告诉我一个关于“小男孩”的故事。他显然是为了保护自己,“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都以字母为名,为了方便阅读,我把这些ABCDEFG改回他们原来的名字,当然也把所谓的“小男孩”改为“我”——

    十三年前,我认识了纤凌,虽然我们只相处了短短的半个月,但我已经决定要这一生也要时刻守护着她。然而,当她遭遇危难的时候,我却不能给予她任何帮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受尽欺凌。

    纤凌的死对我打击很大,我一直都觉得是因为我没能保护她,才使她羞愤自杀,所以在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毫无求生的欲望,几度与死神擦肩而过。我之所以能活过来,是因为父亲憔悴的脸容和母亲的眼泪,作为他们的儿子,我不能让他们为我而难过。

    移民美国后,我的父母终日奔波于各大医院之间,希望能治好我的双手。可是,每个医生在看过X光片后,都无奈摇头,因为我的指关节严重碎粉,就算能治好,双手也会不灵活,再弹钢琴是没可能的,那怕是最基本的就餐用善也难以独自完成。

    大医院不行,父母就为我遍访坊间的赤脚医生,希望能找到可以医治我双手的民间偏方。也许皇天不负有心人吧,父母最终找了一个绰号“云中圣手影胜公”的奇人,也就是我后来的师傅。师傅给我一种很奇怪的药水,让我浸泡双手。每次浸泡药水时,我的双手都像被无数虫蚁叮咬,奇痒难忍,但师傅却硬是把我的手按在药水里浸泡。浸泡药水后,我的手指变得越来越灵敏,但也在不知不觉间渐渐变长。

    当我的手指长得比原来长近两倍时,师傅就没有再让我浸泡药水了,而此时我的双手已比出事之前灵活百倍,就算戴上厚厚的手套竟然也能轻松地弹奏之前怎么努力也弹不出的高阶曲目。

    师傅知道我双手受伤的原因,也知道我一直为纤凌的事而耿耿于怀,他说可以教我手影及口技两项绝学,我可以用这两项绝学为纤凌报仇。但他一再告诫我,我从他身上学到的到一切,只能用在心中有鬼的心虚之人身上。

    因为我的双手已经变形,而且非常灵活,所以跟师傅学手影并不困难。而师傅还熬了些中药给我喝,喝了之后,在口技方面的掌握也变得越来越容易。其后,为了能更有把握地为纤凌报仇,我选择了进修心理学,并不断练习手影和口技。

    一个月前,我到了香港,然后用假身份进入大陆。在摸清各人现时的情况后,便开始为纤凌报仇……

    “你利用温主任对梁诗韵的憎恨,借苏梦茹的名义让她帮你在排舞室放置对讲机、拆窗帘、闩门和关闭电源?”之后的事情,我大概都知道了。

    “警察先生,你误会了,不是我,是‘小男孩’。”虽然他向我坦言一切,但他并没有承认自己是凶手。

    “嗯,是小男孩。”为了能从他口中得知真相,我只好承认这个所谓的“小男孩”才是凶手,“他利用手影和口技把梁诗韵、罗香碧、姚海燕活活吓死,但他如何让范子谦自宫,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如何用影子揪着何影雪的头发,把她摔到生死两难;如何使忠诚的牧羊犬弑杀主人;又如何使郑敏宜夫妇做出怪异的行为呢?”

    面对我的连串问题,他淡然一笑,仿佛真的在讲述别人的事情:“小男孩不但会手影和口技,而且还是个精通催眠术的心理学硕士。他把子谦催眠了,使以为自己只是在包礼物,随后跟纤凌亲热;影雪的情况是因为她被催眠了,其实影子不可能揪到她的头发,因为她心中有鬼,以为自己的头发被揪着,不停地往椅子撞去;至于牧羊犬,大部分人都以为它们只服从主人,但在主人与真正的强者之间,它们会选择服从强者,只要小男孩让它们觉得他是无比强大,它们便会胆怯,并且服从他的一切命令;而敏宜夫妇的事情,也许你有更多不知道的地方。”

    “按照你刚才那么说,他们应该也是被小男孩催眠了吧,那你说我不知道的地方是指什么呢?”

    他微微一笑,问了一个让我颇为尴尬的问题:“你知道自己为何能活到现在,又为何能把我抓住吗?”

    老实说,我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几乎是全靠运气,在三次遇袭的过程中,要不是及时有美女相救,我早就完蛋了。而能把他抓住也是靠运气而已,要不是他主要把我引到杜家旧宅,我根本就不知道他躲在那里,而且当时我仍在怀疑敏宜才是凶手。若不是潘多拉及时出现,现在我也不能在办公室里吹空调,所以我只能回答:“运气。”

    “这世上没有太多的幸运,所谓的巧合或许是刻意的安排。”他微笑着逐一解释我所谓的运气,当然这次他所说的仍是“小男孩”和ABCD的事情,为方便阅读,我把称呼改过来了——

    在你们抵达敏宜家之前,我就已经在守候了,我有足够的时候杀死敏宜,但我没有下手,因为她是纤凌的朋友,十三年前只有她没有伤害纤凌,所以她不该死。但是,我需她为我收集情报,所以等你们走后,我就按响门铃,把她丈夫催眠。昨夜与她通电话的不是她丈夫,而是我。

    半夜里我利用网络电话,以梦茹的号码打给敏宜,把她催眠让她袭击你,但我下达指令只是吓唬一下你,并没有让她杀死你。如果不是梦茹姐妹比我预算中早一步被捕,那我的计划就完成了,也不会现身让你抓住。

    敏宜回家后,我把她催眠,从她口中得知,你怀疑凶手另有其人。于是,我进行下一步计划,在电话中以敏宜的名义向你承认自己是凶手。而让她丈夫伏击你,只不过是想给你点压力而已。

    因为我从敏宜口中得知,你与你的伙伴雪晴昨晚的情况,从中分析到你对她有点意思,她对你也不反感,于是便以你的名义把她引开,再以她的名义把你引来……

    “如果不是潘多拉及时赶到,小男孩就能成功杀掉我,这样没有人继续追查这宗案子,苏氏姐妹也如他所愿含冤而终。”我自以为已经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小男孩没想过杀你,他要是想杀你,你昨天就死在牧羊犬的獠牙之下。”他的话让我不由哆嗦了几下,事实的确如此,如果说三次受袭是因有美女相助而获救的话,那昨天在李宅与牧羊犬对峙时,他只要下达一个命令,我就会变成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谁也来不及救我。

    他似乎在欣赏我脸上惊愕的表情,片刻后才说:“你认为是谁给国际刑警报案?”又是一个我没有注意到的问题,而答案更是我意想不到的:“是小男孩!”

    他实在给我大多“惊喜”了,使我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良久才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杀我,还要自投罗网?其实你只要把敏宜藏起来,就能让苏氏姐妹当替死鬼,为什么你还要多此一举呢?”

    “小男孩没杀你是因他答应过师傅只杀心中有鬼的人,而我之所以让你抓回来,是因为一名父亲的请求。”

    “一名父亲?是谁?”

    “你很快就会知道的,谢谢你陪我聊了这么久,有些事情不说出来,藏在心里会成为心结。我看得出你有心结,但你现在还不愿意说出来。”他说罢伸出戴着厚手套的手想和我握手。

    跟他握手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他的双手不是被拷在椅背吗?他看出我的惊讶,笑道:“让手铐拷着不舒服,放心吧,我要是想走没人能阻我。”

    电话突然响起,接听后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苏氏姐妹在公安厅门前被人泼硫酸,姐妹两人均脸面严重灼伤,而泼硫酸的人竟然是余纤凌的父亲余兆光……

    我无力地把话筒放下,杜礼贤露出满意的笑容,对我说:“光叔叔这十三年来一直为纤凌的死而自责,希望通过不停地工作来麻醉自己,可惜始终无法从中得到解脱,并因积劳成疾患上了肺癌,已经时日无多。今天,他突然打电话给小男孩,希望小男孩能帮他完成最后的心愿,让他亲自为女儿报仇。”

    “原来一切都在你计划之内,我只不过是你其中一只棋子。”我无力地瘫在椅子上。

    一切都在杜礼贤的掌握之中,他的计划天衣无缝,现在虽然被捕,但肯定已经想好脱罪的方法。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知道了真相,而且他其实也是受害者之一。他能为了只相处了半个月的女孩,十三年后不惜千里回来为她报仇,为了她父亲的一个请求,而不惜自投罗网,如此大情大性之人,世间上还剩几人呢?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0:01

卷二 蛇指影魔 尾声

    一

    市运动会终于开幕了,我抽空去看了开幕表演,倚琪等人在敏宜的指导下迈出华丽的舞步,表演了让全场观众大声喝彩的《玩具王国的狂欢节》。这支舞蹈就像其名字一样,犹如一场玩具王国的狂欢,把全场观众的情绪也带动起来,拉开了市运动会的序幕。

    然而,狂欢过后,却让人有种美中不足的感觉,也许正如姚老师所言,这支舞若失出了创作者余纤凌就像失去了灵魂。不知道由余纤凌亲自表演会是何等盛况,可惜她早已香消玉殒,只留下一支没有灵魂的华丽舞蹈,和一个甘愿为她的赴汤蹈火的男人。

    二

    梁政走进厅长办公室,向厅长汇报鬼影杀人的案件:“温秀苹承认了帮助凶手杀死梁诗韵及姚海燕,已被落案起诉;张自良及郑敏宜袭警是在被催眠的情况下进行,所以不作追究;苏氏姐妹遭余兆光泼硫酸,姐姐苏梦茹脸部受损面积达百分之九十,妹妹苏梦菁脸部受损面积也达百分之六十,他已经承认了严重伤人。我们还调查到,苏氏姐妹是使用他以影楼名义送出的奖券去旅行的。但他患有末期肺癌,现已保外就医,恐怕等不到判刑那天了。最让人头痛的是杜礼贤,以我们现在手头上的证据只能控告他袭警及杀人未遂,六宗命案均无有力证据证明他是凶手。而他的律师已代他否认了控罪,并以手患奇疾为由为他申请保外就医。”

    “这个杜礼贤很狡猾,表面上他是自投罗网,但实际上我们却奈何不了他。他拥有美国国籍,就算袭警及杀人未遂的官司打输了,也能寻求美国大使馆帮助,最终可能拍拍屁股就能溜回美国。”厅长也显得很无奈。

    两人均沉默不语。

    良久,厅长又再发话:“这事已不到我们管了,最近发生了一宗很诡异的案子,交给你们组调查吧!”说着把一个档案夹交到对方手上。

    梁政翻阅档案的内容后说:“少年奇离失踪,遗体于九天后被发现,身上衣物完整,但全身皮肤、肌肉、官器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具骨架及头发……”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0:43

卷二 蛇指影魔 灵异档案 云中圣手影胜公

    据说,在广州西关地区曾出现一手影奇人,此人来自京城,绰名“云中圣手”,西关人称其“影胜公”,而真实姓名则无人知晓。他除了手影技术了得之外,口技亦是一绝,独自一人便能表演《大闹天宫》。左手孙悟空、右手二郎神,七十二变斗七十三变,如幻如真。更妙的是,猴子猴孙、天兵天将齐声呐喊使人有如亲临其境。

    坊间传闻说,影胜公表面上是以表演手影戏为生,但实际上是个杀手,专以手影及口技蛊惑人心,使目标以为自己被鬼魅缠身,最终被活活吓死。不过,他并不是来者不拒,而是只接穷人的生意,专杀做了亏心事的贪官恶徒。

    据闻,没有人见过影胜公的双手,因为他不论寒暑都会戴着一双厚厚的手套,而表演手影戏时又躲在后台,所有大家都没机会一睹这双神奇的手掌。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1:10

卷二 蛇指影魔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一)

    一梦幻舞会

    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宁静的校园内,使整个校园像铺上了一层忧郁的银薄。欢快雀跃的旋律,似有若无地回荡于夜空,仿佛在呼唤沉睡的少女,呼唤她起来梳洗妆扮,准备参加盛大的宴会。

    纤凌醒了,寝室里的八名女生当中,只有她被这似有若无的钢琴声呼醒,也许整个宿舍,甚至整个校园也只有她被呼醒。静心聍听这优美的乐章,不禁让人联想起狂欢节——玩具王国的狂欢节……

    热闹的市集上尽是快乐的玩具王国民众,芭比娃娃们围在一起跳舞,熊宝宝站在大圆球以憨拙的姿态引爆笑声,滑稽的小丑们把快乐传播到每到个角落。突然,一辆魔法马车从天而降,一群玩具士兵随即出现把马车包围。马车上有王室的标志,坐在里面的显然是风度翩翩的玩具国王子,民众为一睹王子的风采,都争相往前靠。纤凌在拥挤的人群当中,好不容易才挤到较前的位置,但手持玩具剑矛的士兵挡在马车前面,阻止大家靠近王子,使她难以看见王子的身影。

    突然,带着面具的王子从马车中走出来,走到纤凌面前,优雅地伸出带着华丽手套的右手,邀请她参加王宫舞会。他们一起坐着神奇的魔法马车飞上天空,片刻即抵达宏伟的玩具城堡。

    走下马车的时候,纤凌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换上一套华丽的服饰,犹如童话中的公主一般。王子把她带到王宫的舞池,在众人的掌声之中,与她翩翩起舞。

    当纤凌沉醉于王子怀抱中的时候,突然觉得有点冷,她觉得王子的身体非常冰冷,仿佛完全没有体温一样。她感到害怕,抬头看着王子的脸,但看见的只是一副毫无感情的面具。

    王子突然开口:“你知道我的名字吗?”纤凌轻轻摇头,他又说:“我叫彼得洛希卡。”说着,便把面具摘下,然而他的脸同样没有任何表情,因为那是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脸。

    纤凌终于明白王子为何没有体温,因为他是一个木偶,没有感情的木偶。木偶突然发出“咯咯咯”的诡异笑声,但他的脸依旧没有任何感情:“你也想变成木偶吗?”

    纤凌心中一愣,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可是她的背后却是万丈深渊。她感到自己的身体猛然下坠,跌落漆黑的深渊之中……

    “哎呀!”纤凌掉到床底了,刚才的一切原来只是一场梦。可是,那琴声却又如此真实,到底梦是从何时开始的呢?

    二独特的旋律

    中午时,纤凌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呆,同桌诗韵突然哼起一段似曾相识的轻快旋转,她好奇地问:“这是什么歌啊?很特别哦。”

    “是彼得洛希卡,好听吧!你不是说想编支舞吗,用这首曲子当配乐怎样?”诗韵得意地说。

    “什么什么卡啊,听也没听过,是谁唱的。”

    “是彼得洛希卡啦,这不是流行曲,是一首钢琴曲子,我在表姐那里听来的。”

    “钢琴曲子?的确是不错呃,用来当配乐正好,不过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品味了……”正想损对方几句的时候,纤凌突然想起昨晚所做的梦,梦中的木偶王子不是说他的名字叫“彼得洛希卡”吗?她让对方把曲子再哼几遍,越听就越像昨晚听见的琴声。

    到底怎么了?从未听过的曲子竟然在梦中出现,难道昨晚的琴声是真实存在,真的有人在半夜弹奏钢琴?就算是,那梦中的木偶王子又是怎么回事?“彼得洛希卡”这个有点拗口的名字,以前可从未听过,怎么会在梦中出现呢?

    一连串疑问让纤凌越想糊涂,于是她便问:“这曲子你是那里听来的?”

    “刚才不是说了吗,是从我表姐那里听来的。”

    “你表姐又是在那里听来的呢?”纤凌继续追问。

    “她那所大学里来了会弹钢琴的留学生,名字就叫彼得洛希卡,长得挺帅气的。听说他准备用这首名字和他相同的曲子参加钢琴比赛,所经常练习这首曲子。表姐觉得很好听,就哼给我听了。”

    “你表姐上的大学不是就在我们学校附近吗?”

    “是啊,你想去看那个留学生吗?听表姐说,他真的很帅哦,头发就像金子一样闪亮闪亮的。”诗韵说着露出一副春心荡漾的样子。

    然而,纤凌却对这个异国帅哥并没什么兴趣,她心里还想着昨晚的梦境。难道昨晚是这个留学生在弹钢琴?应该不可能吧,他所在的大学和这所中学的距离虽然不是很远,但绝对不是琴声能传播的距离……她整个下午都在想着这些疑问,至于老师在讲台上说些什么,她一点也没听进脑袋。

    三寝室夜谈

    宿舍关灯的时间到了,“卧谈会”正式开始。

    “你们昨晚半夜有没有听见钢琴声啊?”纤凌躺在床上发问。

    “没有啊,这里怎么会有钢琴呢?”回话的是睡纤凌上铺的海莉。

    “应该没有吧。”“我昨晚一觉睡到天亮,不太清楚。”大家都表示没听见。

    “嘻嘻,你是不做梦梦见钢琴王子了?”海莉笑道。

    “王子是王子,但不是钢琴王子,而是木偶王子。”纤凌无奈地说。

    “说起木偶,我想起一个挺可怕的传闻。”说话的是碧莲,一个挺会讲鬼故事的短发女生。

    “是什么传闻,快说啊!”大家都知道今晚的故事要开始了,她们已经习惯了听过碧莲讲的鬼故事后才睡觉。

    碧莲清清喉咙:“据说,在台湾嘉义有个老农民收藏了一个神奇的木偶。这个木偶好像是来自日本的,身高大概三十厘米,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做工很精致,很漂亮。”

    碧莲顿了顿,问道:“你们知道这个木偶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你不说,我们怎么知道。”不知是谁在回答。

    碧莲发出神秘的笑声,笑了一会才继续讲故事:“据说,这个木偶的头发是用死人的头发做的,而且还会生长哦。虽然长得很慢,但的确一年比一年长,而乌黑亮丽,就像纤凌的头发那样……”

    纤凌打了个寒颤,骂道:“你想死啊,干嘛拿我的头发做比较。”在寝室的八人当中,她的头发是最乌黑亮丽的。

    碧莲怪怪的笑着:“嘻嘻嘻,更恐怖的是,在有月亮的深夜,存放木偶的房间会传出咯咯咯的诡异笑声,如果这时候走进那房间,就会看见……”

    碧莲说到一半就停下来了,大家都想知道会看见什么,但谁也没开口发问,因为她们都绻缩在被窝里发抖。碧莲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走进房间的人,会看见月亮照在木偶身上,把木偶的头发照得闪亮。而木偶会用手掩着嘴巴,对着走进来的人咯咯大笑……”

    碧莲又再停下了,这一次她很久也没有出声,仿佛睡着了。她不但没有说话,甚至连呼吸声也没发出,不禁让人怀疑她是否突然死了。

    静,午夜墓地般的寂静,使整个寝室笼罩在让人不安的诡异气氛之中。良久,终于有人忍受不住这份死寂,开口发问:“之后呢?”

    “这种事你也相信吗?嘻嘻嘻……”碧莲顽皮的笑声,使诡异的气氛消散于无形,“后来,有电视台去采访这个老农民,在他家里守候了几个晚上,始终也没听见木偶会发出笑声,更没看见木偶会用手掩住嘴巴。可是木偶的头发会生长,却得到了证实。”

    “你意思是那个老农民撒谎?”纤凌问。

    碧莲说:“也不能这么说,也许他所说的,对他来说是实话。”

    “这不是自相矛盾嘛!”海莉不满地说。

    “先别急,慢慢听我解释。”碧莲又再清清喉咙,“佛祖说,万物皆有灵。这可不是忽悠人的话,也不是纯粹的哲学思想,用现代科学来理解这句话,意思应该是世间万物都拥有磁场,而且能互相影响。”

    “你什么时候当尼姑了,怎么跟我们说起佛偈来。”海莉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她到底想说什么。

    碧莲稍微不悦:“你才是尼姑,我是想说,木偶虽然是死物,但也有磁场,而老农民跟木偶朝夕相对,相互之间就会产生影响,两者的磁场渐渐变得接近。因此,在某些情况下,老农民就会受到木偶影响,产生幻觉,听见木偶的笑声,甚至看见木偶会动。”

    “那就是说,一切都只是老农民的幻觉咯。”纤凌说。

    “没错,的确是幻觉,其实所谓的见鬼就是幻觉。可是……”碧莲语气突然又变得神秘起来,“可是,你能分辨出什么是幻觉,什么是真实吗?如果你被幻觉杀死,那么真实的你也一样会死掉。很多到鬼屋探险的人,会莫名其妙地猝死,其实就是因为受到磁场的影响而产生幻觉,被幻觉杀死,或者说是被幻觉吓死。”

    碧莲说完后,大家都没出声,毛骨悚然的感觉让她们说不出话。良久,纤凌终于打破沉默,说:“碧莲,你说这世是不是真的有鬼啊?”

    “信则有,不信则无。”

    “别故弄玄虚了,说清楚点嘛。”纤凌又问。

    “所谓的鬼魂只不过是一种磁场,它们不像人们想像中那么强大,飞天遁地穿墙过壁无所不能,它们其实非常弱小。它们就像电波信号一样,相信有,就会比较容易接收到,受它们影响而产生幻觉,不相信就会等于抗拒接收,当然不会看见奇怪的东西了。所以说,信则有,不信则无。”

    “那木偶的头发又是怎么回事呢?”海莉问。

    “这个问题得让科学家多作研究后才能解释了。再给你们说件事吧。”碧莲说着顿了顿,聆听众人的反应,大家都没有出声,她们在等待另一个故事。

    碧莲说:“以前还没有强制火葬的时候,大多数人死后都是土葬的。一般来说,先人入土后三年是要‘起骨’的,就是把先人的骸骨从棺材中取出来,安放在宝塔里供奉。听我爷爷说,我太奶奶起骨的时候,遗体竟然还保持完好,一点也没有腐烂,要知道那时候太奶奶已经下葬三年了。更恐怖的是,当时太奶奶的头发明显比下葬的时候长了。人都死了三年,头发竟然还在生长,多可怕的事情啊!”

    碧莲又再故意不说下去,直至海莉问她之后怎样,她才继续:“当时所有人都吓得半死,那些起骨的忤作说太奶奶葬在养尸地,再过多少年尸体也不会腐化,弄不好还会尸变,跳出来害人,所以必须马上把尸体火化。以前的人都很迷信,相信尸体不化就会变成僵尸害人,我爷爷当然也不例外,当场就让人把太奶奶的尸体烧掉了。”

    碧莲突然又故作神秘地说:“尸体没有腐化也许不太出奇,报纸上也偶尔会有什么千年不化尸的报道。但人死后,头发还会继续生长就鲜有听闻了,到底为什么会这样,谁也说不清楚。”

    死寂再一次降临,碧莲所说的故事让寝室里的女生于颤抖中入睡。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1:35

卷二 蛇指影魔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二)

    四若梦若真

    黑夜,代表宁静,代表黑暗,代表恐惧,也代表安详。

    所有人都睡着了,睡得很安稳。在这夜阑人静之际,欢快雀跃的琴声再次响起,再次把沉睡中的少女唤醒。

    纤凌醒了,再次听见轻快旋律的她,心情与昨夜大相径庭,莫名的恐惧笼罩着她弱小的心灵。到底是谁在弹钢琴呢?现在是在做梦吗?

    奇怪的琴声把纤凌的思绪引领到一间黑暗而空旷的房间里,房间中央有一座钢琴,钢琴前有一个模糊的人影正用双手在琴键上飞舞,弹奏出快乐的乐章。

    纤凌往前靠了靠,勉强能看见“他”是一个身穿礼服的儒雅少年。“他”拥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就像金子一样在黑暗中散发光芒。然而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他”的脸始终隐没于黑暗之中,怎样也看不清楚。

    纤凌又往前靠,可是不管她怎样往前靠,也看不清楚对方的脸。于是,她便怯怯问道:“你是谁?”

    “他”停下飞舞的双手,但琴声依旧回荡于黑暗之中。“他”抬起头,脸向纤凌,但纤凌还是看不清楚“他”的脸。“他”站起来,很绅士地向纤凌行礼,然后温文尔雅地说:“您好,我是彼得洛希卡。”

    纤凌突然能看清楚对方的脸,那是一张毫无感情的脸,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的脸。“他”是个木偶。

    木偶缓缓地走到纤凌身前,伸出用木头做的手,很有风度地说:“能请您跳支舞吗?”

    无人弹奏的钢琴依旧演奏出欢快的乐章,纤凌不由自主地接受了木偶的邀请,与对方于黑暗中翩翩起舞。突然,她觉得有东西缠着自己的身体,低头一看,发现木偶那金丝般的头发竟然像有生命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紧紧缠住。她很害怕,她想逃,可她刚迈出步子,立刻就掉进万丈深渊。

    “哎呀!”纤凌又掉到床底了,与昨晚不同的是,她被被子缠得紧紧的。她一边抱怨着自己怎样老是掉下床底,一边抱着被子爬回床上。

    回想起刚才的梦境,她又有点犯糊涂了——琴声是何时开始出现的呢?是在做梦之前,还是在梦中出现?

    五音乐教师

    “王老师,请等一下!”纤凌好不容易才把音乐教师逮住。每个星期只有周五的下午才有一节音乐课,而且还经常会被其他老师占用,所以要和王老师聊上两句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找我有事吗?纤凌同学。”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啊!”两人见面的次数并不多,但相貌俊朗举止儒雅的王老师竟然能记得自己的名字,使纤凌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当然了,你的听觉那么灵敏,在学校里也没几个了,所以我不会忘记的。而且你跳舞又那么出色,在这一区也算是个名人。”王老师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找我有事吗?”

    “也没什么,只是想问一下,学校里有钢琴吗?”受到老师的称赞,纤凌的脸色稍微红润起来。

    “有是有,在功能教学楼的音乐室里就有一座,但平时很少人用,不知道有没有坏掉。怎么了,你想弹吗?”

    说起音乐室,纤凌的印象挺模糊的,在学校待了快一年,也就去过一两次,对方不提及,她还想不起那里有座钢琴。

    “不是,我不会弹……”纤凌欲言又止。

    “是想学吗?”

    “也不是……”纤凌吸了口气,终于下定决心把事情说出来:“我这几晚半夜都似乎听见有人弹钢琴呃。”

    “半夜?你肯定吗?”王老师露出疑惑的表情。

    “也不能肯定,宿舍里的人都说没听见,所以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了。”纤凌说着低下头来。

    “你的听觉比较灵敏,能听见别人听不到细微声音也不出奇。可是放学后,功能教学楼就会锁门,就算不锁应该也不会有人半夜溜进去吧。”

    “这也是……对了,老师你有听过这首曲子吗?”纤凌随即哼出从诗韵口中听来曲子。

    王老师听过后思索了片刻,感性地说:“彼得洛希卡3乐章,这可是一首可悲的曲子哦。”

    “可悲?”纤凌一脸不解,“这首曲子的旋律那么轻快,怎么会可悲呢?”

    “旋律的确是欢快雀跃,甚至能让人联想到狂欢节,但是这首曲子背后却是一个可悲的故事哦。”

    “是怎么样故事啊,告诉我好吗?”纤凌大胆地挽着王老师的手臂,刚刚发育的胸部肆无忌惮地贴上去,仿佛害怕对方会突然跑掉似的。

    王老师看了看手表,马上就要上下一节课了,所以他只好长话短说——

    这由曲子改编自同名的芭蕾舞剧,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名叫彼得洛希卡的木偶。它的主人是一个邪恶的魔法师,他赋予它生命,使它像人类一样拥有感情。

    除了彼得洛希卡之外,魔法师还有另外两个木偶:芭蕾舞女演员和阿拉伯人。他用魔法控制它们,让它们给观众表演谋利。后来,彼得洛希卡爱上了芭蕾舞女演员,但对方所爱的却是阿拉伯人,于是它便与情敌打起来。

    魔法师知道此事后很生气,他把彼所洛希卡关进箱子里,但他并没有解除它身上的魔法,它依然拥有生命,无尽的生命。但无尽的生命却使它在黑暗而狭窄的箱子受到永恒的寂寞所煎熬……

    说完故事的大概内容后,王老师又看了看手表:“3乐章是故事开始时狂欢节那一段,狂欢节之后,主角的悲惨命运就要开始了……哎呀,不说了,我要去上课了。再见!”说着,他就小跑离开,留下纤凌一个人在原地发呆。

    六周末的寝室

    周末的晚上,大多数人都回家了,寝室里只剩下纤凌和碧莲两人。她们家都离学校比较远,所以通常隔一个星期才回家一趟。

    关灯后,碧莲又开始讲鬼故事了,这次讲的是一个关于人皮娃娃的故事——

    解放前,有一对五岁大的双胞胎因为家境贫困,父母忍痛把他们卖给地主,当其儿子的书童。然而地主把他们买回来的目的,并不是让他们当书童,而是把他们的肤皮活活地剥下来,做成人皮娃娃,当陪葬品葬在其父亲的墓穴中。

    当时适逢战乱,地主父亲的墓穴很快就被盗墓者挖开了,这对人皮娃娃因此落到古玩商人的手中,几经易手之后,被一个有收藏僻好的独居女人带了回家。女人把人皮娃娃带回家后,家里就怪事不断,先是在半夜里听见小孩子玩闹的声音,继而发现家里的东西常常会“失踪”两三天,之后又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显眼的地方。

    有一晚半夜里,女人听见房门外有小孩子说话的声音,仔细聆听竟然听见对方在讨论如何把她的阳气吸光。更可怕的是,当她壮着胆子把房门打开时,那对人皮娃娃就躺在房门前。

    “后来呢?”纤凌哆嗦着问道。碧莲讲故事总是讲到一半就停下来,非得要别人追问才会讲下去,她说:“之后还能怎样,当然是找法师把那对人皮娃娃处理掉了。”

    “那对双胞胎真可怜啊,活着时没什么好日子过,死后还被人做成人皮娃娃……”纤凌说着打了个寒颤,“听完这个故事,我以后大概也不敢搂住布娃娃睡觉了,我家里的布娃娃可多着呢!”

    碧莲又故作神秘地笑起来:“嘻嘻嘻,我再给你说个故事,保证能让你以后也不敢一个人洗头发。”

    恐怖的故事就像辣椒一样,非常刺激,让人又爱又恨。虽然纤凌心里觉得很害怕,但却又欲罢不能。

    碧莲清清喉咙,开说今晚的第二个故事:“有个女孩拥有一头让人羡慕的秀丽长发,但美丽的长发却给她带来一个烦恼,就是每次洗头发时,她总觉得头发会莫名其妙地变多变长了。这个现象让她百思不解,后来她把这事告诉一个见过世面的长辈,长辈叫她对着镜子洗头发,当发现头发有变化时,就透过镜子看自己的头顶……”

    碧莲说着,突然神秘地问:“女孩按照长辈所说那样做,你猜她看见头顶上有什么吗?”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纤凌故作镇定地回答,但身体却微微颤抖。

    碧莲发出诡异的笑声:“嘻嘻嘻,她从镜子中看见一只脸色白得像雪,但眼睛却红得像血的女鬼倒吊在自己头顶上,把头发垂下来,和她的头发重叠,让她帮忙洗头发。”

    纤凌被吓得差点叫出来,碧莲又说:“人都爱美,鬼魂也一样,可是它们不能自己洗头发,所以就只好趁人洗头发的时候,倒吊在她们头顶,让她们帮忙洗。”

    “你别吓唬我,我以后不敢洗头发怎么办?”纤凌怯怯地骂道。

    “谁叫你的头发那么漂亮,就像刚才所说的那个女孩一样。嘻嘻,我看你还是像我这样剪成短发好了,免得让那些头发长长的女鬼占你便宜。”

    “你好毒喔,妒忌人家的头发就编鬼故事吓唬人家。”纤凌佯作生气地说。

    “你认为这个故事是我胡扯出来的吗?”

    “不是吗?”纤凌故作肯定地说。

    “我们从小学到现在,都认识了六、七年了,你有见过我长头发的样子吗?”

    “嗯,你的头发好像一直都是这么短呃……”纤凌说着,有种心里没底的感觉。

    “你说这个故事是真是假,嘻嘻……”碧莲以胜利者的语气说。

    “这个……”纤凌彻底被打败了,心里犹豫着是否该把令人羡慕的飘逸长发剪短。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2:00

卷二 蛇指影魔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三)

    七深夜,别回头

    深夜,纤凌做了个很可怕的噩梦,梦见一只脸色白得像雪一样,但双眼却闪烁着血一般红光的女鬼倒吊在自己头顶。女鬼的头发与自己头发交织在一起,编织成无数辫子,把她紧紧地捆绑起来,吊在半空。

    就在纤凌受尽恐惧与绝望煎熬的时候,欢快的乐章响起,一名散发金光的天使从天而降。是他,是木偶王子彼得洛希卡,虽然他的脸很模糊,但纤凌知道一定就是他。

    王子挥舞嵌满宝石的长剑,斩断女鬼的头发,但却没伤及纤凌一根发丝。从女鬼的束缚中得到解救,纤凌徐徐从半空中落下,她往下张望,王子正张开双臂迎接她。当她落入王子的怀中时,对方的脸庞突然变得清晰,那是一张帅气的脸,湛蓝色的双眸犹如清澈见底的湖泊,仿佛能洗涤她心中的恐惧与不安。

    纤凌紧紧依偎在王子的怀中,希望能得到寻找一份温暖,然而对方的胸膛却是如此的冰冷,使她再次感到害怕。她以颤抖的纤手轻抚对方脸庞,希望能在那里感受到一丝体温,可是当她的手刚刚触及那张俊朗的脸庞时,对方的脸竟然掉下来了。

    那不是真正的脸,而是人皮面具,面具背后还是那张用木头雕刻而成脸,没有任何感情。纤凌惊恐地挣扎,想逃离王子的怀抱,可是王子的金色发丝突然伸长,紧紧地把她缠住……

    “哎呀!”已经连接三晚了,纤凌再三从床上掉下来。但是今晚似乎有点不一样,是什么不一样呢?一时间,她又想不起来。

    纤凌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聆听欢快的乐章……是钢琴声!!!她猛然跳起来,冲到窗前。没错,的确是钢琴声,她狠狠地捏了自己一把,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琴声很轻,很缥缈,仿佛来自另一个空间,但纤凌却能肯定它真实存在。她觉得传出琴声的地方应该就在校园之内,极可能是功能教学楼的音乐室。她想到那里弄清楚是谁在弹钢琴,是人,是鬼,还是木偶?但她又很害怕,怕走进音乐室,看见的是一座钢琴,和一副木偶——一副拥有生命,但毫无感情的木偶。

    纤凌走到碧莲床前,想推醒她,让她陪自己去音乐室看看到底是谁在弹钢琴。可是,推了好几下对方也没醒过来,而且还不耐烦似的翻过身来,卷缩在墙边。

    好奇心是人类进步的动力,但也是危险的根源。纤凌的好奇心最终还是战胜了恐惧,她决定独自行动。主意已决,她便迅速换好衣服,蹑手蹑脚地走出寝室。其实,她没必要蹑手蹑脚,但在寂静的深夜里,她又很自然地放轻手脚。然而,不管她的动作如何轻巧,关门时还是发出很响的“吱呀”声。寝室的门早已锈迹斑斑了,白天时并不觉得,但在此时,这声音却异常尖锐,仿佛是怨灵痛苦的呻吟,让人浑身冒出鸡皮疙瘩。

    宿舍的大门并没有上锁,虽然舍监一再强调要锁好门窗,慎防盗窃,但她总是讲一套做一套,每逢节假日她都不会过来锁门,仿佛小偷也和她一样拥有假期。

    银色的圆月高高地悬挂在星空之中,冷漠地观赏苍生的疾苦。深夜的校园像墓地般死寂,欢乐的乐章在此刻也变得诡异,犹如魔鬼狞笑。斑驳的树影之中,隐藏着无数未知的危险,让人难以心安。

    宿舍与功能教学楼之间的路程不算很远,大概走十来分钟就能到达,但在这夜阑人静之时,十来分钟的路程,仿佛走一个世纪也走不完。纤凌一步一惊心地向目的地前进,走着走着,突然听见背后有脚步声响起。

    “有人跟踪我。”一阵恶寒从脊梁骨升起,瞬间扩散致全身,纤凌甚至感觉得自己全身每一根毛发都竖起来了。她猛然回头,背后虽然没有半个人影,但她相信自己的耳朵,正如王老师所言,她的听力比一般人好,她深信自己没有听错。

    纤凌突然想起碧莲曾经说过:“在夜里,如果觉得有人在背后跟着你,或者叫你的名字,甚至拍你肩膊,你也千万别回头,一回头就……”

    “啊……”纤凌已不敢再想下去了,尖叫着往前跑。

    八漆黑的梯道

    纤凌一路狂奔,跑到功能教学楼前,才发现鞋子掉了一只。此时此刻,她当然不敢往回走,去找那只也许已经落入鬼怪手中的鞋子,甚至连回头的胆量也没有。

    该怎么办?

    不敢回去,就只能“勇往直前”了。前面就是功能教学楼,里面的三楼有间音乐室,音乐室里面有座钢琴,钢琴前有困扰纤凌数日的疑团。

    “豁出去了。”纤凌在心里大叫道。反正现在回宿舍不被鬼怪吃掉,也会被吓死,不如干脆拼了,到音乐室里看看到底是谁在弹钢琴,是人是鬼是木偶也要得个明白,未知比什么都要可怕。

    坚定了意志,勇气随即涌现,纤凌大步流星地走向功能教学楼的梯道。梯道前有一道闸门,正常情况下放学后就会锁上,可是现在却开着。

    “难道是王老师?怪不得他对这首曲子背后的故事知道得那么清楚,之前他所说的话都是忽悠我的,他一定有什么秘密。”看见闸门开着,纤凌立刻就想起王老师,因为除了他,她实在想不到这所学校里还有谁会弹钢琴。虽然他从没在学生面前弹过钢琴,也从没说过自己会弹钢琴,但他好歹也是个音乐教师,会弹钢琴也不出奇。

    其实,这只是纤凌自我安慰的想法,如果王老师要弹钢琴,任何时候都可以到音乐室里弹,没人会阻止他,他没必要为此而撒谎。但不管怎样,闸门打开了,就说明有人进去了,也就是说弹琴的应该是人,应该是吧!

    欢乐的乐章回荡于漆黑的梯道之中,格外诡异。纤凌一再对自己说,弹琴的人是王老师,就算不是他,也一定是个大活人,绝对不会是什么妖魔鬼怪。

    一个正常人会三更半夜跑到这里弹钢吗?也许,弹琴的人是个疯子,或者是个处于梦游状态的人,他随时也可能从黑暗中扑出来,用他那瘦弱但有力的双手,死死地掐着纤凌的脖子,直至她双眼反白,舌头外伸……

    纤凌越想越害怕,但越害怕,她就越要把事情弄清楚,不然以后也别想安心睡觉了。

    梯道里很安静,除了欢快的旋律外,就只有纤凌一高一底的脚步声。可是,就在她稍微感到安全的时候,背后突然又出现脚步声了,这次距离更近,加上声音在梯道里回荡,让她听得更清楚。

    这次纤凌没敢叫出来,她怕还没叫出来,就有一只苍白的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捂住她的嘴巴,把她拉进黑暗之中。她贴着墙壁,加快了脚步,她期望正在音乐室里演奏的是王老师,只要能走进音乐室就能得到他的保护。

    纤凌在尽量不弄出响声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摸黑走到音乐室门前。欢乐的乐章依然回荡于耳际,音乐室之内仿佛正在举行着盛大的舞会,毫无感情的木偶在魔法的驱动下翩翩起舞。

    答案就在眼前,只要把门打开,就能知道是谁在演奏这欢乐的乐章。但是,此刻纤凌却有点犹豫,她害怕坐在钢琴前的不是风度翩翩的王老师,而是一具毫无感情的木偶。

    脚步声越来越接近,纤凌决定孤注一掷,开门入内,并迅即把门关上。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2:25

卷二 蛇指影魔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四)

    九演奏者

    纤凌背靠着门,心跳得像汽车引擎一样。琴声就在她进门的一刻结束,脚步声也在同一时间消失,门内门外仿佛是两个世界。

    音乐室里没有开灯,窗外的月光洒落在一排排椅桌上,也洒落在墙角的钢琴上。

    钢琴前有一个高大的人影,他正默默地注视着纤凌,但他背向窗户,所以纤凌看不见他的脸,但她能肯定对方不是王老师,因为对方拥有一头金色的发丝。

    纤凌以蚊子般的声音,怯怯地问:“你是谁?”

    对方似乎有点不安,说话的声音怪怪的,但纤凌还是听清楚他说的是“彼得洛希卡”。

    对方的话就像惊雷般在纤凌的脑海中炸开,她随即感到天旋地转,接着便失去了知觉。

    “你是谁?”

    “彼得洛希卡。”

    纤凌感到很冷,模糊中似乎有一双强而有力臂弯把她抱起,她看见一张模糊的脸,她很想看清楚这张脸,但又害怕看见的是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毫无感情的脸庞。她依偎在冰冷的臂弯中睡着了,虽然这双臂弯也许会把她带到另一世界,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并不感到害怕,只觉得很累,很想睡觉。

    “一切都结束了。”纤凌心想。

    十原来如此

    一觉醒来,纤凌觉得从未试过睡得如此舒畅,心情甚好。可是,当她伸完懒腰,睁开眼睛时,却被吓了一大跳,因为一双幽怨的眼睛就在她眼前。

    “你干嘛一大早就来吓我啊!”纤凌骂道。在她眼前的是眼圈又深又黑的碧莲。

    “你还敢说我吓你,我昨晚才被你吓个半死呢!”

    “我那有吓唬你啊!”纤凌坐在床上双手撑腰,理直气壮地说。

    “我看你是睡晕头了,你昨晚半夜爬起来,跑到那里去了?”碧莲用手指戳纤凌的脑袋。

    “昨晚半夜……”纤凌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喃喃道:“难道又做梦了?”

    “我看你是还没睡醒,快去洗脸,我带你去见一个人。”碧莲说罢,就自顾自地拿起毛巾牙刷等物准备梳洗。

    “大清早去见谁啊?”纤凌不知道对方的葫芦里卖的是白凤丸还是是毒鼠强。

    “彼得洛希卡。”碧莲掉下这个让纤凌魂牵梦萦了好几天的名字后,就独自走出了寝室,让对方张开嘴巴愣了半晌也说不出话来。

    在人头涌涌的麦当劳里,纤凌终于见到了梦中的木偶王子,他很高大,身高至少有一米九,她和碧莲站在他身前就像两个小朋友一样。他长得很帅气,金发蓝眼,肤色白净。他就是纤凌梦中的王子,来自美国的留学生。

    纤凌的英语水平在同级中算比较好,所以她想用英语与梦中的王子交谈。可是,一向让她感到自豪的英语,在真正的老外面前却是如此的蹩脚,一句话得说上三四遍,对方才勉强弄明白她的意思,加上她本就非常紧张,致使对方好几次忍不住笑出来。

    “你们说国语,我会听。”对方所说的国语虽然不太流利,但他好歹也在中国生活了一段日子,总比纤凌的英语要好。

    于是,三人便以国语交谈。

    “昨晚在音乐室弹琴的,是你吗?”纤凌急不及待问这个困扰她多日的问题。

    对方微笑点头。纤凌又问:“你怎么会半夜跑到我们学校来呢?你又怎么会有功能教学楼的钥匙呢?昨晚我明明去了音乐室,今天醒来怎么会躺在宿舍里呢?”

    纤凌的问题就像机关枪一样,不停地扫射,让对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为了让她清楚事情的始未,他决定从头说起——

    我叫彼得洛希卡,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出生在中产阶级,自小就受到优良的教育。可是,近两年父母双双失业,无力支持我完成大学学业,在申请贷款失败后,只好无奈地选择到中国留学。

    在中国,能到外国留学的都是些富家子弟,在美国则刚好相反,有钱人都挤进哈佛、耶鲁等名牌大学,只有像我这样的穷光蛋才会考虑到消费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留学,譬如中国。

    来到中国后,我的烦恼就开始了。虽然我在学校里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与众不同的优待,学校的领导、学生都把我当成明星一样,甚至安排我独自住一间寝室。可是,每天总有一大堆人在寝室外,隔着窗户对我指指点点,感觉就像在看猴子一样。这让我感到很受辱。因此,我在校外租了个间房,位置就在你们学校旁边。

    住在校外虽然逍遥自在,不再受他人打扰,但新的烦恼又来了。我并不富有,必须靠兼职赚钱来完成学业,但这里不是美国,这里只是个小城镇,我不能到麦当劳这样的快餐店工作,因为我只要出现在公共场所就会被别人当成猴子看。幸好,我能弹得一手出色的钢琴,所以我想参加钢琴比赛,靠奖金来完成学业。然而,住在学校里时,我随时都能到音乐室练习钢琴,可是在住校外就不太方便了。

    房东先生为我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就是你们学校的门卫,是一个友善的本地老头子。他给了我功能教学楼的钥匙,晚上他值班的时候,我就能到音乐室里练习。因为功能教学楼与教师及学生宿舍都有点距离,所以不怕会影响到别人……

    “那昨晚又是怎么回事?”纤凌问。

    “昨晚可吓死我了。”碧莲白了纤凌一眼,“我半夜被关门的吱呀声惊醒了,一醒来就发现你的床空着,于是就溜出寝室,看见你蹑手蹑脚地往外走。我以为你梦游了,就躲在后面跟着你。”

    “原来是你啊!昨晚可把我吓坏了。”纤凌睁大双眼看着昨晚差点把她吓掉魂儿的碧莲,接着又问:“那后来呢?”

    留学生用不太流利的国语说:“你出现,吓倒我。我说出名字,你就倒下。”

    “还是我说吧。”碧莲接过话头,“我走进音乐室时,你已经晕倒了,他跟我说明情况后,我就让他把你抱回宿舍。”

    “你怎么能让男生抱我呢……”纤凌的脸红得像火烧一样,声音越来越小,并不自觉地低下头来。

    “难道要我抱你吗?我可没那么大力气呃。”碧莲说着站起来,向纤凌挥挥手:“我的任务完成了,你再和他聊聊吧,我就先走了。拜拜!”说罢,便转身就跑掉。

    纤凌害羞地低下头,不知道应说什么,两人沉默良久,她终于想到了话题:“昨晚那首曲子的乐谱,你能给我一份吗?”

    “没问题,我还没自我介绍……”留学生友善地伸出宽大的手掌,“我叫彼得洛希卡,很高兴认识你。”

    纤凌头也不敢抬起,伸手与对方握手。两手接触,她不由全身一振,对方的手异常冰冷,仿佛完全没有体温。她连忙抬头看着对方的脸,他长的很帅气,很完美,完美得让人觉得不真实,仿佛是一张人皮面具,而面具背后是一具毫无感情的木偶。

    他到底是人还是披着人皮的木偶?

    [完]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3:03

卷三 化尸童姥 引子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一

    民国三十四年,夏末。

    夜幕低垂,长满薰衣草的小山陂上有一名年约十三、四的少女在拼命地奔跑,她身后有一名年龄相仿的少年正在追赶她。

    “来抓我啊,抓到我给个小钱你买红枣!”少女回头向少年做了个调皮的鬼脸。

    “让我抓到你,你就知味道!”少年的脸容略带好胜之色,但更多的是情窦初开的莫名心动。

    少女的体力不及少年,追逐了片刻后,两人的距离逐渐缩短。少年突然跃起扑向少女,把她扑倒,两人一同于柔软的薰衣草丛中翻滚,最终少年成功压在少女身上,并按住她的双手,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少女心如鹿撞,既紧张害怕又兴奋莫名,声音颤抖地说:“你想干嘛?”

    “嘿嘿,现在你让我抓到了,当然是我想干嘛就干嘛……”少年说着便吻向对方的樱唇,但却被少女扭脸避开,只吻在红如晚霞的脸颊上。

    少女不断左右摇头,不让少年亲吻其樱唇。少年干脆不再按住她的双手,改为用双手捧住她的火热的脸颊,让她不能再躲避自己的热情……四唇紧接,久久难分!

    唇分之时,两小无猜皆面红耳赤,对视无言。良久,少女推开身上的小情人,坐起来羞涩地说:“你欺负我,我待会去告诉院长。”

    “你舍得吗?院长肯定会打死我的……你看,院长昨天打我的手,现在还在痛呢?”少年把手臂伸出,上面有三条明显的棒痕。

    少女怜惜地轻抚小情人的手臂,不无心痛地说:“真的还痛吗?都怪我把院长的茶杯打破了,害你替我受罪。”

    少年轻轻地把少女拥入怀中,对手臂上的棒痕毫不在乎:“为你挨几棒算什么,要是打在你身上,我才心痛呢!”

    两人坐在草地上相拥对视,少女不自觉地轻闭双眸,心里再度感到小鹿乱碰,既紧张又兴奋地等待小情人再次滋润她柔软的嘴唇。良久,期待中的炙热嘴唇并没有靠近,少女失望地睁开双眸,发现眼前的少年正以好奇的目光凝视着远处。

    少女举起粉拳,嗔怒地砸在小情人胸前,待凝视远处的少年回过神来,她便嘟起嘴,语带责备地说:“你看什么?”

    懵懂少年不解少女柔情,只为远处的异象而好奇心大起,指着远处一株大树,对怀中少女道:“你看,那棵树上好像有条黑布。”

    少女顺着对方所指的方向望去,发现远处一株大树的树枝上挂着一条似乎是黑色布带的物体。小山陂平日人迹罕至,所以他们才敢肆无忌惮地在此嬉戏,而之前到来亦未见有此布带,不由感到好奇。

    两人一同来到大树前,仰首上望,仔细观察了一番。虽然已经来到树下,但布带挂于高处,而且天色已暗,一时间也没看清楚到底是什么,只是觉得很像布带,但似乎又不是。少年玩心大起,随手拾起几块小石向布带掷去,其中一块小石掷中布带中段,布带立刻断成两截。下端一截掉了下来,而上端一截竟然往树枝收缩,仿佛拥有生命般贴着树干迅速往下移动。再看掉到地上的一截,同样像拥有生命般,先是盘成一团,随即形成长条状贴地而行,袭向不知所措的少女。

    黑色异物犹如一条贴地而行的毒蛇,速度迅猛,瞬间即来到少女脚前,但她仍一脸惊恐,不知该如何是好。千钧一发之际,少年拉住她纤幼的手臂,双腿发力狂奔,拉着她逃走。但是,黑色异物并没有就此罢休,一路紧追而来。

    两人好不容易跨越一条小水沟,再奔跑一段回头望去,黑色异物已经没有追来了,这才松了口气。但双脚刚停下来后,少女马上察觉异样,不由惊叫:“有东西爬过我裤子里了!”

    少年先是一愣,随即叫道:“快把裤子脱掉啊!”说着便伸出双手,欲把少女的裤子脱掉。

    “不要!”少女连忙躲避。虽然有异物钻进裤子,但要在心仪的男生面前裸露下体,在这社会风气尚较保守的年代,试问有那个花季少女能做到呢?

    “快点脱啊,不然被它咬到就麻烦了。”少年显然不懂得少女心事,他只想心爱的女生不受伤害。

    少女紧拉着裤子与少年纠缠了一会,突然惊叫起来:“它钻进我身体里了,怎么办?怎么办?”少年还没弄明白“钻进身体里”是什么意思时,她便脸色一白,随即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不消片刻她的裤子便被下身流出的鲜血染红……

    ------------------------------------------------------

    二

    山边的幽静小路上,一名身穿怀石中学校服的少年正使尽全身力气踏着脚下的自行车,他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前进,因为他身后有一条如黑色布带般的奇怪异物在追赶他。

    少年使尽力气终于与异物拉开一段距离,但却一不小心被路上的石头绊倒了,连人带车倒在路边的草地上。眼看异物就要追上来,他也顾不上地上的书包及自行车,强忍身上的痛楚,连爬带滚地逃走。他害怕得慌不择路,跑到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陂上,最终还是被异物追上。

    撕心裂肺的惨叫于僻静的小山陂中回荡,但却没有人听见,再次回复平静的时候,柔软的草地上只剩下一副穿着校服的骨架……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3:26

卷三 化尸童姥 第一章 九天化尸(上)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这是一首中唐时期较流行的诗,传说作者是杜秋娘,不过她只不过是演唱者而已,真正的作者已无从稽考了。这首诗的含义很单纯,能以“莫负好时光”五字蔽之。人生匆匆数十载,仿佛只需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到达尽头。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我们需要学习、工作、恋爱、结婚、生子……等我们把所有事情都忙完的时候,剩下的时间已寥寥无几了。

    我经常会想,如果我能像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拥有无限的生命,那是多么有兴趣的事情,最起码我不用为钱而烦恼。譬如,我在我爷爷那年代用篱笆围上一块当时根本不用花钱购买的土地,也不用很大,千来平方就行了,到了现在怎样也能卖个一百几十万。更有趣的是,我能拥有充足的时间博览群书,知识是无限的,只有拥有无限生命的吸血鬼才有机会获得人类的所有知识。可惜的是,现实中并不存在吸血鬼,所谓的血族只是小说家幻想中的产物,其原形是欧洲中世纪的卟啉症患者。

    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慕申羽,表面上是刑侦局的一名刑警,然而我所隶属的诡案组直接向厅长负责,不受刑侦局管辖。诡案组是一个专门调查超自然案件的秘密小组,大部分案件都不会向市民公布,甚至连审讯过程也是内部进行。

    看了我前面所说的话,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将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吸血鬼的故事,然而正如我刚才所言,在我意识中的吸血鬼只不过是一群患上卟啉症的可怜人而已。本次的案件与吸血鬼毫无关联,或许应该说是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是从一副诡秘的骨架开始……

    九天前,有个叫周少龙的中学生,在放学后离奇失踪。九天后,有人发现了一副诡秘的骨架。我种蓁蓁在骨架被发现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发现骨架的地点在周屋村附近,一个僻静的小山坡上,是该村一名村民发现的。我们赶到时,已经有不少村民在围观,并有三名自称是死者父母及大伯的男女在场,刑侦局的同僚拉起警戒线,阻止村民闯进破坏现场的证物,也方便流年及悦桐等人取证。

    草地上有一副衣物完好的完整骨架,从其身高判断应该是十二、三岁左右,其身上的校服也能证明他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因为流年他们还在取证,而自称死者父亲的男女先是哭得死去活来,随后更相继晕倒,所以我就跟自称是死者大伯的周耀安聊了几句:“死者的情况……你已经看到了,你怎么能肯定他就是周少龙呢?”

    周耀安颓丧地坐在地上,眼角泛起泪光,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指着山坡下的一辆自行车,及不远处的一个书包:“少龙的单车我骑过,车锁的款式我记得很清楚。还有那个书包,是我开学前买给他的,没想到开学才几天就……”说着,他的眼泪就流下来了。随后,他告诉我,周少龙的父母是菜贩,父亲周耀全曾经离婚,其与前妻罗淑芬生有一子,名叫周俊龙。罗现在经营一间化工店,与前夫十多年来也没有往来。

    聊了一会后,山坡下的悦桐向我挥手,我走过去看见她正和郎平打开地上的书包,把里面的物品逐一取出。因为前几天下过大雨,书包里的书籍都被雨水浸泡过,作业本上的字迹稍微有些模糊,不过她找到了一张经过过塑的学生证,用夹子夹住给我看。从学生证上的资料得知,书包的主人是怀石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少龙,也就是周耀全的儿子。

    虽然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死者就是周少龙,不过也十不离八九了。死者的皮肤、肌肉、器官尽失,不过还好,他的头发还在,只要在发端的毛囊中提取DNA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身份。

    流年的取证工作已做得差不多了,我便问他有何发现,他很无奈地回答:“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及头发,但是衣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从表面迹象看来,尸体应该是在几天内化成骨架,真的很不可思议。”

    “尸体九天就能腐化成骨头了吗?”蓁蓁看着死者的遗骨问道。

    “正常来说要一年左右才能完全腐化,就算天气炎热也不可能在半年之内腐化到只剩下骨架的程度。而且死者的衣服并没有被尸水沾污,如果是正常腐化,这根本不可能。”流年示意我们留意死者身上的衣服,的确并没有被尸水污染的痕迹。

    “尸水?那不是武侠小说才有的东西吗?”蓁蓁大概是小说看多了。

    流年笑着给她解释恶心的尸体的腐化过程:“人的身体里有很多细菌,尤其是在肠道里。当人死了,这些细菌就会把人体分解,一般在二十四至七十二小时内开始腐化,当然以南方炎热的天气,二十四小时就开始腐化了。在腐化过程的最初阶段,尸体的腹部会逐渐膨胀,这是因为肠道的腐败细菌产生了腐败气体,从而引起肠道胀气……

    “当尸体腐化到一定程度,口鼻就会流出血水,而随着胸腹腔的腐败气体增加,压力增高,甚至会出现死后呕吐的现象,即死者在死后一段时间突然会无故吐出血水。如果死者是怀孕妇女,胸腹腔的压力增加甚至会把胎儿挤出来,形成死后产子的现象……

    “尸体进一步腐化时,全身的软组织都会液化成半流动的液体,这就是所谓的尸水。而且在腐化过程中还会滋生大量蛆虫,虽然它们只吃腐肉,但也不可能不把死者的衣服弄脏。”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死者的尸体腐化得这么快呢?”我问。

    “尸体根本没有腐化,如果腐化了,最起码会留下一点尸臭,你们有闻到异味吗?”流年反问。

    “我只闻到你身上的尸臭味……”说着,流年就扑过来抱着我。靠,又得用洗米水洗澡。

    尸臭是很难除去的,我给流年这抱也得用洗米水洗澡,那么死者的尸体如果腐化了,就经过雨水冲洗,身上的衣服一定还会残留浓烈的尸臭气味,这不是十天半月就能散去的。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3:53

卷三 化尸童姥 第一章 九天化尸(下)

    “如果死者不是因为腐化而变成骨架,那又会是什么原因呢?”蓁蓁搔着脑袋问。

    “这么近城皇庙,不如先去求支好签吧!”说罢便带着一头雾水的蓁蓁去询问围观的村民。村民对此事的说法大概可以分为四种:一、绑架不成撕票;二、车祸后毁尸灭迹;三、被劫杀后惨遭老鼠吃剩骨架;四、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第一种说法被周耀安否定了,死者的父母靠卖菜为生,家境并不富裕。而流年亦在死者的衣袋中翻出十块钱,周说死者平时身上就只带这么多钱。因此,绑架及劫杀等猜测可以排除了。

    第二种说法也很快被否定,死者的衣服比较完整,不可能曾经遭遇车祸。围观的村民亦表示,近段日子附近应该也没有发生过车祸。

    第三种说法,流年认为绝不可能,因为如果老鼠啃尸,死者的衣服不可能这么完整。就算老鼠们很“客气”地不咬破衣服,起码也会在衣服上留下脚印,而现却连一条老鼠的毛发也没找到。

    综合各种因素,最有可能的恐怕就是第四种猜测——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你觉得有可能吗?”我问流年。

    流年沉思片刻:“有这个可能,但比较困难。要把尸体的皮肉完全分离出来,需要很高的外科技巧,不是一般人能做到。而且死者的骨架非常完整,没有任何受损的地方,老实说,我做了这多年解剖也没信心能如此完美地把骨架分离出来。”

    “你认为什么人能做得到?”

    “一般的外科医生、病理解剖师都不会有把皮肉完全分离的经验,有这种经验的恐怕只有会‘取骨’的忤作。”

    在本地还没强制实行火葬之前,先人入土三年后,一般会起棺把遗骨取出装入宝塔中供奉,而忤作就是从这种工作的人。当然,除此之外,忤作的工作还包括收尸、下埋等一切与死人有关的事情,在古代他们还会担当法医的职责,譬如《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便是忤作中的代表人物。

    “取骨”是忤作的其中一项工作,先人入土三年以上,遗体仍未腐化或未完全腐化,那么忤作在经后人同意后,便会对先人的遗体去肉取骨,遗骨将放入宝塔中供奉,遗肉则付诸一炬。因此,对人体有剥皮刮肉经验者,恐怕就只有忤作。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那有会取骨的忤作啊!”忤作需终日与尸体为伍,本来就是厌恶性行业,从事这一行的,大多都是中老年人。而且取骨也不是每个忤作也会的,要为完整的尸体去肉取骨已经是很恐怖的事情,为腐烂不堪的尸体取骨就更可怕了。更何况强制火葬已经实行多年,现在的忤作基本上都不会取骨,他们的工作只是为后人安排去火葬场,并打点送殡仪式,充其量只不过是另类导游而已。

    “有,我知道村里就有一个。”我与流年交谈时,围观的村民中,突然有个五、六十岁的欧巴桑插话。我走到她身边,向她询问详情,她正欲回答之时,身旁的人却暗示她别多管闲事。

    “不把这变态佬抓了,谁知道下一个被剥皮刮肉是不是自己的孙儿啊!”欧巴桑这句话让所有围观者沉默不语。

    为了不受别人影响,我请欧巴桑跟我走到一旁聊,她告诉我,村里有个叫“喃呒志”的老忤作,现在已经七十有几了,年轻时专门做取骨工作,这附近就只有他才有取骨的经验。

    我向她要了喃呒志的地址,她一再要求我尽快缉拿凶手,免得她终日担心孙儿受害。现在的爷爷奶奶就是这样,孙子就好比命根,就算得个小病也比自己掉块肉更心痛。

    我问悦桂有没有特别的发现,她的回答略显无奈:“除了证实自行车和书包是周少龙的物品外,关没有多少发现,之前的大雨把大部分有价值的证据都冲走了,连一个脚印也没留下。”

    “这可不好办了!”什么证据也没有,该怎么调查啊?

    她忽然笑了笑:“逗你玩的,看这个……”她向我扬起拿中的证物袋,里面装着少量不知是什么东西的残渣。

    “这是什么?”这一小撮像鸟屎似的东西,我真的看不出是什么。

    “是植物的残渣,在自行车的齿轮上发现的,应该是在事发前挂上去的。只要检验出是什么植物,就有可能知道死者有遇害前曾经去过那里。还有这个,从书包里找到的。”她把证物袋收好,然后又取出另一个证物袋,这个证物袋里面装着的是一张纸。纸上有字迹,但因曾被雨沾湿,所以很模糊,我只看最上端有六个字体较大的汉字——信XX得水牛。

    “信什么会得水牛呢?死者该不会与邪教沾上关系吧!”我看着这张应该是手写宣传单的纸张,不禁感到疑惑。

    “字迹虽然化了,但写字的时会在纸面上造成凹陷的痕迹,带回去处理一下就能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她说罢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去处理证物。

    据周耀安说,死者于九天前放学后便失踪至今,而发现尸体的地点并不是死者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也就是说,死者很可能在放学后不知道跑到那里玩去了,因此知道他曾经去过什么地方对调查大有帮忙。

    然而要知道死者曾经去过那里遛达,必须等悦桐化验证物后才能得出线索,现在只能到喃呒志那里碰碰运气。虽然我并不觉得一七十多岁的老头子还有力气把一名精力旺盛的少年弄得只剩下骨架。

    喃呒志住在周屋村最西面,是一间位处偏僻又显得破旧的小平房。在前往他住所的路上,我顺便向村民打听了一下他的情况,得到以下几条信息:

    一、他是附近一带唯一会取骨的忤作,但已收山多年。

    二、他是个低保户,无妻无儿,生活艰苦,靠村里发放的微薄低保金度日。

    三、他性情孤僻,不愿主动与村民接触。

    四、二十多年前,还没强制实行火葬的时候,时值壮年的他突然收山,从此不再做任何与死人有关的工作。

    五、他很喜欢喝酒,自从不再做忤作之后,就经常喝得烂醉如泥。

    忤作是一种靠死人发财的行业,容易遭人厌恶,因此不愿主动与他人接触并不稀奇,无妻无儿也能理解。但既然明知自己晚年无人供养,为何不在壮年积谷防饥,而要早早收山让自己落得一个落魄的晚年呢?这个问题也许只能从他本人口中才能得到答案。

    和蓁蓁来到喃呒志的房子前,我忽然觉得有种阴风阵阵的感觉,虽然是大白天,但这里地处偏僻,而且杂草丛生,仿佛随时都会有僵尸之类的怪物跳出来。而恐怖的僵尸或许就在这房子之内,据距离这里最近的那户人说,上一次看见喃呒志已经是两三个月前的事了,而且当时还是深夜。

    轻敲那道被白蚁啃千疮百孔的木门,良久里面才传出一把虚弱,但却能让人不寒而栗的苍老声音:“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4:46

卷三 化尸童姥 第二章 刮肉取骨(上)

    忤作,一种专门与死人打交道,为死者处理后事的职业,在没有法医的年代,也会担任验尸的工作。他们为死者颂经时,经常会念“喃呒阿弥陀佛”或者“喃呒观世音菩萨”等以“喃呒”开头的经文,因此在本地通常会被称为“喃呒师傅”或“喃呒佬”。

    为调查少年九天化尸案,我和蓁蓁登门拜访一位绰号“喃呒志”的老忤作。然而,当我敲响那道千疮百的木门后,得到的却是毫不客气的逐客令:“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我们是警察,马上给我开门!”蓁蓁威严的命令,换来的是对方的冷嘲:“我就是不开,有本事把门拆了!”

    蓁蓁闻言立刻发难,抬起脚真的想把门给踹了,我见状连忙从后抱着她,免得因强闯民宅而被老大训上一顿。然而,在情急之下,我的手似乎落在不合适的地方——咦,感觉怎么这么柔软……

    蓁蓁一记手肘砸在我脸上,几乎打掉我好几颗牙齿,从她的反应看来,我刚刚摸到她胸部了。虽然隔着胸围,但感觉蛮坚挺的,早知道就多摸几下,反正一样得挨揍。她的脸颊红得像晚霞一样,如果只是害羞的话还挺好看的,不过她的害羞中带着三分怒意,恶狠狠地瞪着我,似乎这记手肘不足让她解恨。

    “你把门踹了,人家还那会理睬你啊!不投诉你就算你走运了。”贼喊捉贼是采花达人的保命绝技。

    “哼!我就看你怎样把门骗开。”她怒气冲冲地走到一旁,一脚把路边的碎石踢飞,可怜的小石头代我受罪了。

    我揉着似乎已经肿起来的脸颊,再次敲门:“志伯,您好!我是刑侦局的探员慕申羽,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我特来请教你一些问题。”

    “我刚才不是说了,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也不想过问,咳咳……”门内传来剧烈的咳嗽声,里面的人身体状况似乎不太理想。

    “那这两瓶二锅头该怎么办吗?我本来打算拿来给你当见面礼的。”向村民打听他的情况时,得知他非常好酒,所以我顺便从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两瓶二锅头以及生花、皮蛋等下酒菜。

    二锅头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但胜在酒味浓郁,对酗酒的人来说,它比高档的低度酒更有吸引力。就像习惯吃咸菜的人,给他吃珍贵的松茸,他反而会觉得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拧开其中一瓶二锅头的盖子,洒了一小半在地上,浓而不纯的酒香立刻弥漫于四周,然后对着屋里的好酒之人喃喃自语:“既然没人喝,只见倒掉了,真浪费啊!”

    欲擒故纵之策一出,不消片刻门就打开了。门内是一名瘦弱的老人,他有明显的驼背,站起来头部只到我胸腹之间,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脸色很苍白,而且一直在咳嗽,但双眼却意外地炯炯有神。他开门后并没有说话,只是盯住我手上的二锅头。虽然这种酒并不贵,但对于靠低保金度日的老人来说,也不是经常能喝上的。

    我把已拧开的那一瓶递给他,他一言不发地接过,仰首便灌了一口,随即转身返回屋里,既没有说话,也没有把门关上。我向蓁蓁扬了扬手,便走进屋内。

    这是一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房子,以青砖砌成,没有任何装修,屋里屋外皆能直接看见那些“年纪”比我还大的青砖。房子的布局很简单,一厅一房一厨。客厅内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件木制家具,而且“年纪”也不轻,仿佛随时都会散掉。

    志伯坐在那张似乎经常在古装电视剧的酒馆中出现的四方桌前,往对面的位置指了指,然后又仰首痛饮。刚才他还一脸敌意,但随着烈酒下肚,脸上渐见欢颜。仅从这一点,我便能肯定他不是凶手,因为死者的衣袋里还有十块钱,用这十块钱一瓶二锅头足够有余。酗酒的人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喝上酒的机会。

    我坐下来把下酒菜和另一瓶二锅头放在桌上,蓁蓁则没好气地站在门旁,她不是不想坐,而是没地方能让她坐,狭小的客厅里就只有两张凳子。志伯把手中那瓶酒喝得一滴不剩,脸色不但没变得红润,反而更加苍白,但咳嗽竟然比刚才少了很多。他毫不客气地拧开另一瓶二锅头继续喝,这次没之前喝得那么急,边喝边吃下酒菜,略现红丝的眼睛闪烁着诡秘的光芒,凝视着我良久才开口:“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你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就当我付你的酒钱。”

    喜欢喝酒的人大多都比较爽快,既然他让我尽管问,那我也不客气,直接问道:“为何不再做忤作?”忤作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职业,有很多规矩及禁忌,因此很重视师徒转承。虽然他已经年过七十,很多需要体力的活儿做不来,但他拥有经验,只要愿意授徒,必须能继续在这一行立足。倘若思维清晰,没患上痴呆症之类的疾病,要干到百年归老亦非难事。

    他愣住了片刻,双眼闪过一丝微仅可察的惊惧,但立刻就恢复过来,苦笑道:“二十多年了,也许我该把这段埋藏在心里二十多年的可怕经历说出来……” 接着,他便一边喝酒一边向我诉说他不当忤作的原因,虽说酒能壮胆,但他在讲述的过程中瘦弱的躯体仍然经常不住地颤抖——

    当喃呒佬可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胆子小一点也做不来。我父母早逝,无亲无故,识字又不多,因此十来岁就跟着师傅做喃呒佬。

    我在师傅身上学了很多实用的东西,尤其是取骨,在师傅未过身之前,这一带就只有我们俩师傅会这手艺。后来师傅百年归老,会这手艺的就只有我一个。其实取骨这活儿,要说难也不难,但说易也不容易,关键是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

    第一次取骨的时候,我的年纪还很小,但已经跟了师傅一段日子,见死人的时间不见得比见活人少,但要我亲手为一具腐烂不堪的尸体刮肉取骨,还真不容易下手。可是师傅却拿着一根棍子硬是要我把尸体的骨头取出来,手脚慢一点也得挨上一棍。当时我挺恨师傅的,但长大后我才明白他的用心,要是我没学好这门手艺,以后想要两餐温饱也不容易。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5:10

卷三 化尸童姥 第二章 刮肉取骨(下)

    师傅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过身了,在此之前他已教会了我一切。因为附近一带只有我才会取骨,所以很多人家要办丧事,首先会来找我,有时候生意还多得忙不过来。因此,我当时的生活还过得不错,可惜我天生驼背,而且又是做死人的活儿,所以一直都没有姑娘愿意嫁给我……

    我之所以不再做喃呒佬,是因为二十多年前发生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我还很记得当时是冬天,那天还下着雨,天气很冷很冷,那天我要为六婆起骨。起骨必须在黎明时分,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进行,我和六婆的六个儿子一同来到埋葬她的地方——一片茂盛的荔枝林。

    进行了拜祭仪式,又烧过香烛冥镪后,我们便动手把棺材挖掘出来,然而一开棺,我们就惊呆了。六婆的尸体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跟刚下葬时没两样,更可怕的是,她的右手竟然按在左胸上,而我明明记得下葬时她的双手是放在身体两侧的。

    虽然做了多年喃呒佬,但眼前的情况还是把我吓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六婆的六个儿子全都吓得脸无血色,大家面面相觑,一时间谁也不知该怎么办。

    虽然我并不懂得风水术数,但多年的起骨经验让我知道这儿一定是养尸地,六婆已经尸变了,如果不立刻将她火化,肯定会炸尸的。于是,我告诉她的儿子,要他们立刻拿柴枝来把尸体烧掉。可是当时正下着雨,要生火并不容易,而且这场雨也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如果把尸体放任不管,很可能雷声一响,她就会 “醒”过来。

    按照起骨的规矩,一旦开棺就不能再葬回去,因为开棺已经打扰了先人休息,葬回去的话免不了要再次开棺。所以,开棺后必须妥善处理先人的遗体。我建议先把六婆的遗体停放在她其中一个儿子家中,待雨停后立刻火化。

    然而,这六名孝子谁也不愿意把母亲的遗体带回家,他们都害怕雷声一响,母亲就会“醒”过来。他们商量了一会后,决定给我双倍酬金,要我立刻为六婆取骨。

    虽然我很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取骨,但也别无他法,在这种雷雨天气,她随时会因为一个响雷而炸尸。如果她是因我经手起骨而炸尸,那我的罪名可大了。

    取骨的过程,孝子是需要回避的,因此我只能独自在茂盛而阴森的荔枝林中为六婆取骨。起骨偶尔会遇上尸体不腐的情况,所以取骨的工具我早就准备好了,孝子一走,我便立刻为六婆取骨。

    在这之前,我已经不知道为多少先人取过骨了,对比那些腐烂不堪的尸体,这次取骨要轻松得多。然而,我心里一点也不觉得轻松,每次雷光闪现,我的心就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握着,那感觉就像快要窒息一样,因为我不知道眼前的尸体会不会因此而炸尸。

    我先为六婆的四肢刮肉取骨,这样做会让我觉得安全一点。不过在取骨的过程中,我又发现了一件让人心悸的事情——割开皮肉中所流出的血竟然是鲜红色的!人死后快则三、五天,慢则十天半月,血就会变成黑色,但六婆已经死了三年多,血竟然还像活人一样鲜红。

    恐惧已把我的神经麻木了,我只想尽快完成我的工作,尽快把六婆的骨头取出。我以最快的速度为六婆取骨,但也花了一个上午才把四肢及躯体的皮肉、内脏完全除去,最后只剩下头颅还没有去皮刮肉,不过这也是取骨中最麻烦,最花时间的。

    雨越下越大,虽然我穿了雨衣,但雨水仍从衣领飘进来,把我的衣服沾湿了。汗水与雨水内外夹击,使我的衣服几乎完全湿透,透心的寒意使我的双手变得迟钝。而且虽然时值中午,但天上尽是厚厚的乌云,加上茂盛的荔枝树阻挡仅有的光线,比没有月亮的夜晚亮不了多少。

    我就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的头颅刮肉取骨,双手不灵活使我越急就越快不来。好不容才把鼻子以下的皮肉刮去,正准备往上刮的时候,四周突然一遍光亮,一声惊天动地的雷响随即在头顶上炸开,把我的耳朵也轰得嗡嗡作响。可怕的事情就发生雷响的那一刻,眼前那张失去了近一半皮肉的脸,猛然睁开了双眼,愤怒的目光从圆睁的双目中射出,仿佛能穿透皮肉,甚至穿透我的灵魂……

    之后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印象中我好像把六婆的头扔掉,像个疯子似的在雨中奔跑,怎样回到家里也不知道。自此之后,我就每天都用白酒把自己灌醉,使自己暂时忘记那可怕的一幕,那张失去了一半皮肉但却双目圆睁的脸。这种烂醉如泥的日子,一过就好几年,直至我把所有积蓄花光。钱没了,但人还活着,还得吃饭,还得生活,可是我却不敢再触及任何与死人有关的事情,所以只能做些脏活累活。后来老了,什么也做不了,就只靠村里发的低保金过日子……

    三国时期,关羽败走麦城为吕蒙设计所擒,后因宁死不降,父子同被孙权下令斩首。孙权心知刘备痛失义弟绝不轻易罢休,便听从张昭的嫁祸之计,将关羽首级送与曹操。据野史所载,曹操在打开装有关羽首级的木盒时,关羽双目突然怒睁,吓得曹操大病一场,急令以王候之礼将其厚葬。然而,正史并无首级睁目之说,厚葬关羽除了因为关曹二人交情非浅,更因为曹操洞悉了孙权的用心。

    首级睁目之说是否可信,也许流年能给点意见,不过无论此事是真是假,似乎也与本案没有多少关联。虽然志伯与本案应该没有关系,但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反正也是闲着,就跟他多聊了一会。毕竟,他与尸体打交道的时间超过三十年,或多或少也能给我们一点帮助。

    然而,当我向他道出山坡上发现骨架的情况后,他一个劲地说不可能:“说尸体九天能腐化成骨架简直是天方夜谭,要是尸体那么容易能化掉,还用得着取骨吗?要知道取骨通常是在尸体埋葬了三年以上,仍然没有完全腐化的情况下才进行的。”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能让尸体在这短的时间内化成骨架呢?难道是被人剥皮刮肉吗?”我问。

    “也不可能,我干过取骨,所以我很清楚,取骨虽然不算难事,但取骨的过程中难免会在骨头上留下刀刮的痕迹。而且取骨是一块骨头一块骨头那样取出来的,不可能还保持完整的人形,要是给骨架穿上衣服就更难了。”志伯在这方面的经验比任何人都要丰富,他的意见很有参考价值。

    “如果不是被人剥皮刮肉,又是什么原因呢?”这个问题可让我一个头三个大。

    此时志伯已经把酒喝光了,沉思片刻,脸色突然一寒,声音颤抖地说:“我想起来了,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似乎的事情……”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5:35

卷三 化尸童姥 第三章 修女牧师(上)

    用两瓶二锅头从老忤作志伯口中换来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反正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所以我就继续和他聊天,没想到他竟然说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类似的化尸事件。

    正想追问的时候,发现志伯手中的酒瓶已空,但他显然还未喝够。虽然以他的年纪不宜喝这么多酒,但古诗有云“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不烟不酒戒色禁欲固然能长寿,但如此的长寿又有何意义呢?倘若能用十年的寿命换十天的欢乐时光,我也愿意换,不是有句话叫“一日快活敌千年”吗?

    我把正在门边发呆的蓁蓁叫来,让她去买酒,她虽然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去了。此地虽然较为偏僻,但她双脚修长,跑起来挺快的,一去一回应该不用花多少时间。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谊婆说蓁蓁是处女,但像她这样的疯丫头,整天上跑下窜的,那片薄膜恐怕早就完蛋了。这种因运动而造成的破裂,谊婆大概也看不出来吧!

    蓁蓁走后,志伯开始向我讲述发生在五十多年的怪事——

    那时候大概是五十年代中期吧,我已经二十出头,跟了师傅也有好几年。当时虽然已经解放了,但很多事情还是按老规矩办,像我和师傅这样的喃呒佬还是经常会帮公所做验尸的工作……哦,那时候公所好像已经跟现在这样,叫派出所了。

    我记得当时是夏未秋初,应该也像现在这样是八、九月左右吧。那天我和师傅正在吃午饭,派出所的人过来说在村子外面发现了一副人骨,叫师傅过去帮忙。师傅连饭也顾不上吃就带着我过去了。

    从那副人骨的身高看来应该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孩,皮肉全没了,就只剩下骨头和头发,看上像已经死了好几年。可是衣服却还好好的,虽然是旧了点,还打了不少补丁,但怎么看也不像在野外放了好几年。

    那年头,人不像现在这么多,谁家的小孩不见了,一问就能知道,当时村里就只有田叔的大儿子强仔不见了。可是,强仔不见了只是五天前的事情,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变成一副骨头呢?然而,田叔俩夫妇来到,一看见穿在骨头上的衣服就哭了。衣服上的补丁都是田嫂一针一线地补上去,那会不认得呢!

    当时这件事弄得人心惶惶,大家都以为附近来了专吃小孩的妖怪,而派出所又一直都没把这件事查清楚,害得大家都把小孩关在家里……

    志伯所说的位置与发现疑似周少龙遗骨的地点相隔约一公里,而且死者的情况如出一辙,这两件事肯定有关联。可是,这两宗案子的发生时间相隔超过五十年,如果是人为的凶案,就算凶手当时只有十来岁,现在也已经是个古稀老人,就像志伯那样是否能打得过一个花季少年也是个疑问,剥皮刮肉这种极消耗体力的事情应该做不了。

    此时蓁蓁已经把酒买回来了,很没礼貌地丢到桌子上,差点没摔破。志伯可没理会她的恶劣态度,一看见酒眼睛就亮起来,拧开瓶盖就往嘴里灌。我问他当年发现人骨时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边喝边想,但因为已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情,细节已经很难记起来。

    良久,他似乎想起了一点儿:“当时人骨附近好像有些……那叫什么草啊,就是那种紫色的……”

    “薰衣草?”印象中在这一带,紫色的植物就只有薰衣草。

    “对,就是薰衣草,在发现人骨的地方有些薰衣草,应该是小孩子贪玩,在附近摘的……”志伯说着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看着桌子上那三个空酒瓶,我想要是我的话,半瓶没喝完就倒下了。

    我把志伯抱回他那间不足十平方的卧室,为他盖上被子便与蓁蓁离开。

    刚出门口,电话就响起了,是悦桐的来电:“阿慕,你猜对了,这宗案子果然与邪教有关。”

    “知道是什么教派吗?”我焦急问道。

    “基督教。”听见这话,我差点没摔倒。

    “你又找我乐子了。”我无奈地说。如果是其他人跟我开这样的玩笑,我一定会问候她母亲,但是悦桐就算是怎样耍我,我也只能认命了,谁叫我欠她的。

    “从死者书包里找到的那张纸,经常处理后已能看清楚上面的字迹,上面写着的不是‘信什么得水牛’,而是‘信上帝得永生’,下面是一些关于基督教的介绍,还写上了附近一间教堂的地址。而自行车齿轮上的植物残渣经化验后证实是薰衣草,你也许该到那间教堂附近看看。”

    志伯不是说,五十多年前的化尸事件现场也发现薰衣草吗?难道两名死者因为去过同一个地方而遇害?

    “死者的身份确认了吗?”这个问题很重要,不能确定死者的身份,调查方向就容易出现偏差。

    “已经确认了,经过DNA检测证实他就是周少龙。”

    结束与悦桐的通话后,我拨了个电话给流年询问首级睁目是否有可能,得到的回答是:“可能性非常低,但也不能说绝不可能。人在死亡之后一段较短的时间内,有可能出现肌肉收缩的现象,因此而睁开眼睛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是发生机率恐怕只数十万分之一。像你说那样,死后三年还能睁眼,可能性就更低了,也许只有亿万分之一,只可以说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

    我之所以特意请教流年,无非是为了证实志伯是不是喝醉了说胡话,既然流年说有这个可能,那么志伯的话便有一定的可信性。

    挂掉电话后,我和蓁蓁来一间位于怀石中学与周屋村之间的孤儿院,其位置距离那两宗事隔五十多年的化尸案件的发生地并不远。这间孤儿院名为史密斯儿童福利院,看样子应该是非政府机构。我们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孤儿院里有一间教堂,而那张手写宣传单上所说的教堂就是这一间。

    教堂的规模不大,采用欧式巴洛克风格,应该建于民国初期,恐怕已经有超过一百年历史。不过,看样子还挺坚固的,不像现在那些豆腐渣工程,三五十年就已经被列为危楼。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6:06

卷三 化尸童姥 第三章 修女牧师(下)

    今天是星期天,教堂内正在做礼拜。我们到达时,牧师已经在带领信徒唱阿门颂,看来礼拜马上就会结束,因此我们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站在门外等候,顺便也观察一下里面的情况。这儿毕竟是间位处偏僻的小教堂,所以来做礼拜的信徒并不多,但竟然让我发现外国人的身影。与我们相比,外国人十分重视宗教信仰,虽然在个角度看来,宗教是政治下的产物,但是没有信仰的人的确较容易堕落,甚至犯罪。

    庄严的礼拜仪式结束后,一名六十有余、面容慈祥的老修女与信徒有说有笑地送对方到门外,当看见我们的时候,便向我们露出友善的笑容,谦卑问道: “需要帮忙吗?天父的孩子。”

    “您好,我叫慕申羽,是刑侦局的探员,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所以我们过来询问一些情况,希望能从中得到线索。”我出示了警员证,又说:“请问该如何称呼你呢?”

    “愿主宽恕逝者的罪过,引领他的灵魂到达天堂,阿门!”老修女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你像其他弟兄姐妹那样,叫我袁修女就行了,希望我能帮得上忙。”

    “你见过这个少年吗?”我递上周少龙的学生证,上面有他的大头照。

    袁修女看了一会便把学生证还我:“这孩子前段时间经常过来玩,但这几天并没有来过……愿主保佑他的灵魂!”

    “他在这里有跟那些人接触过呢?”

    她脸露慈悲之色,缓缓道:“他是个好孩子,经常在放学后过来和院里的小朋友玩,还教他们写字,跟院里的人都接触过,前些日子还向梁牧师告解。”

    告解是一种宗教仪式,简单而言就是在神职人员面前忏悔的自己罪过,以求得到上帝的宽恕。然而,一个花季少年会有什么罪过呢?或许,我能从他的告解内容中得到一些线索。可是,当我请求袁修女为我们引见牧师,并表示希望能从牧师口中得知告解内容后,却得到这样的答复:“我很乐意带你们去见梁牧师,但是他恐怕不会把告解的内容告诉你们,因为作为神职人员,我们有义务保护信众的私隐。”

    “可是,这也许关系到周少龙的死因,与其保护他的私隐,还不如还他一个公道,把凶手找出来。”虽然我也明白对方的苦衷,但我觉得为死者伸张正义比为死者保留私隐更有意义。

    “这孩子已经得到了脱解,人世间的事情已经与他再无关系,主自会有安排。我们要做的,应该是为他祈祷,而不是揭露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事情。”她的神情虽然很和蔼,但态度却很坚决。

    硬碰硬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既然不能强迫对方说出周少龙的告解内容,那只好用旁敲侧击的方式套取相关的信息。因为袁修女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所以在给我们引见梁牧师之后就离开了。

    梁牧师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态度很友善,我们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教堂后面的房子里教孤儿院的小朋友写字。这些小朋友的年龄在三至十岁之间,大多都是女孩,男孩只有两个,但都有明显残疾。其中一个的智力似乎较低,傻笑着在纸上涂鸦。另一个要好一点,智力应该没问题,但天生的兔唇使他的样子有点怪异。我留意了一下他们在写什么,年纪小的在写自己的名字或者胡乱涂鸦,年纪较大的则在抄“信上帝得永生”的宣传单。

    “弟兄姐妹,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呢?”梁牧师吩咐较年长的小朋友照顾弟妹后,就跟我们到外面的小花园里散步。

    “你认识他吗?”我递上周少龙的学生证。

    “认识,他经常会过来帮忙教院里的小朋友写字,虽然有时候也会很顽皮,不过他很有爱心,是个善良的孩子。可是,我已经有几天没见他来了,不知道他现在怎样?”梁牧师说着,脸上露上忧虑之色。

    “他已经……过世了。”要把这个不幸消息告诉对方,我心里略有不忍。

    梁牧师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回复平静,在胸画了个十字:“愿主引领他的灵魂到达天堂!”

    我们同时沉默,片刻后蓁蓁打破了这份沉默:“孤儿院不是有政府资助的吗?怎么没有老师教小朋友读书呢?”

    梁牧师微笑回答:“本院是由一位名叫史密斯的牧师创办的,并不是政府机构,所以没有得到政府的资助,日常的开支主要是靠信众的捐献。因为政府没有给我们分配教师,所以我们就自己教小朋友读书。”

    蓁蓁似懂非懂地点头,我接着问:“一般的孤儿院都是由政府部门管理,你们怎么会是自行运作的呢?”

    梁牧师徐徐解释:“其实,在我来这里担任牧师之前,政府的确曾经要求接管孤儿院。但因为本院是史密斯牧师创办的,院长便向教会求助,教会出面与政府周旋,最后终于能维持原状。而我也因此而被派驻到这里担任牧师的职责。”

    孤儿院是怎样运作我并不关心,我关心的只是周少龙跟这里的人有什么关系,问这个问题目的只在于让对方放松一点,以便我套话而已。我希望能够套出周少龙告解的内容。

    跟梁牧师再谈了些无关痛痒的事情,我便开始问及与周少龙有关的问题,但当我试探性地问及告解内容时,他便很尽责地给我解释:“告解是信徒向主忏悔的方式,作为神职人员,我们充当的角色是主的使者,因此我们绝不能向第三者透露告解的内容,除非是得到信徒的同意。”

    人都死了,还去那找他同意啊!难道要上天堂找他吗?虽然我平时从不烧香拜佛,但谊婆信奉的婆姐是佛教诸位圣者之一,而我也受婆姐保佑多年,也算是个佛教徒,死后去不成西方极乐世界就得下地狱,跟天堂可沾不上边。当然,就算我能上天堂,那也是死后的事,不见得能解决现在的问题。

    一计不成又一计,我打算用另一种方式套取信息:“周少龙在院里有跟谁特别谈得来的吗?”

    “他和美珑最谈得来,其实他每次过来也是来找美珑的。”

    “美珑是什么人?”

    “她是院里的孤儿,唉,其实她很可怜……咦,她就在那里!”顺着梁牧师所指示的方向,我看见一个年约十四岁的花季少女,她长得很漂亮,但却穿着一身很奇怪的衣服。也许,我能从她口中得到一些线索。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6:32

卷三 化尸童姥 第四章 女婴屠场(上)

    从梁牧师口中得知周少龙跟孤儿院里的一名叫美珑的孤儿很谈得来,而且每次到此就是为了找她,恰好此时她就在我们眼前出现。

    顺着梁牧师所指的方向,我看见的是一名年约十四岁的花季少女,乌黑秀丽的头发长及肩膀,脸色欺霜胜雪且白里透红,双眸黑白分明,犹如清澈见底的湖泊,漂亮得让人惊讶。如此美人胚子长大后必定能艳压群芳,怪不得周少龙会经常来找她,我要是晚十年出生,也会天天来这里做义工。

    然而,她虽然长得漂亮,但衣着却十分怪异,感觉有点像中东的服饰,是一件宽大的长袍,上身只露出头部和手掌,下身只能看到一双穿着凉鞋的秀足。不过袍子虽然宽长,但感觉却十分合身,就像量身订做一样。而且她还戴着一个很特别的木制发夹,怪异中有种另类的美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非主流?听说时下的少男少女很流行这玩意,不过她显然比同龄人更懂得运用这种另类风格。

    梁牧师向她招手,她便向我们这边走过来。在她还没走近时,蓁蓁小声地问梁牧师:“有中东人给你们捐衣服吗?”

    梁牧师笑道:“暂时还没有,美珑的衣服是她用捐赠的衣服改成的。其实善心人所捐赠的衣物,有很多都不合身,刚才那些小朋友所穿的衣服都是经过她修改的。还有她的发夹,也是她自己做的。”

    “她年纪轻轻就这么能干了?”蓁蓁略显惊讶。

    “是啊,这孩子很能干,很多事情都会做。唉,真是个苦命的孩子,愿主能保佑她!”梁牧师叹息着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正所谓“穷人孩子早当家”,环境不好自然会迫使人学会照顾自己及身边的人,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然而,梁牧师为何一再说美珑命苦呢?如果因为她是孤儿的话,那孤儿院里所有孩子都是孤儿,为何单单说她命苦呢?

    正想问这个问题时,美珑已经来到我们身前了,她很有礼貌的向梁牧师问好,然后又向我们露出甜美的微笑。梁牧师简单地给我们作了介绍,然后就让美珑招呼我们,自己则继续去教小朋友写字。

    “你认识他吗?”我把周少龙的学生证递给美珑,她一看便紧张地问:“少龙怎么了?他已经快十天没来过了。”

    “很抱歉,他已经去世了。”

    “他,他死了?怎么会这样?”她脸露惊讶之色,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双眼随即涌现泪光,楚楚可怜的样子十分惹人怜爱。

    “虽然我们知道你很难过,但希望你能明白,我们必须调查清楚他的死因,把凶徒绳之以法。”

    她含泪点头:“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呢?”

    “我想知道九天前,也就是上个星期五,他有没有来过?”其实,我说这句是有语病的,因为星期天才是一个星期的开始,上个星期五应该是两天前。不过,很多人都以为星期一是一个星期的开始,所以我才这样说,只要对方能明白我的意思就行了。

    “嗯,他有来过。他几乎每天放学后都会来一趟,可是从那天之后就没有再来了……”她说着掏出手帕擦去眼角的泪水。现在这年头,有带手帕习惯的人可说是凤毛麟角,大部分人都习惯用更为方便的纸巾,也许只有像她这样的孤儿才会有这种节俭的习惯吧!

    “能详细告诉我那天的情况吗?譬如他有没有跟谁生过气,又或者有没有向你提及过一些特别的事情。”

    “他那天去过地下室……”她的脸色突然一寒,似乎想起了一些可怕的事情,徐徐向我们讲述九天前的情况——

    那天天气不太好,少龙刚来到就开始下雨了。我们一起教小朋友写字,教着教着,他突然问我教堂里是不是有个地下室,因为他看到内堂的地上有道木门。我听袁修女说过地下室的事情,她说在解放前,院里收到的孤儿都会先放到地下室,但后来就没有这样做了,现在地下室是闲置的。不过,袁修女不喜欢我们到地下室玩,所以我和院里的其他人都没下去过,也不知道下面是什么样子。

    少龙似乎对地下室很好奇,不停问我下面会不会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我给他说得也很想去看看,可是又怕袁修女会不高兴,所以就没理他,去了厨房帮忙做饭。做好饭后,我本来想问他要不要在这里吃饭,可是却没找到他,就想他会不会跑到地下室去了,于是便到教堂的内堂里找他。

    我刚来到内堂,就看见地下室的木门打开了,袁修女正和他一起走出来。袁修女还说他不该这么调皮,跑到地下室去,说那里已经很久没使用,不但空气混浊而且地面湿滑,要是在里面摔倒就不好了。

    袁修女走后,我问他在地下室有没有看见有趣的东西,他当时的脸色不太好,说话也支支吾吾的,只是说下面什么也没有。不过,我心里总是觉得他在撒谎,就缠着他问。当时雨刚停了,他就说要回家吃饭,甩掉我就跑了……

    从美珑的叙述中可以得知,周少龙在失踪前曾经去过地下室,或许能在那里找到一点儿线索。于是我便叫她帮忙把袁修女找来,带我们去地下室查看。

    “袁修女不喜欢别人去地下室耶……”美珑脸露困扰之色,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身旁,小声说:“不如我带你们去好了,其实我也想去看看,但你们可别告诉袁修女哦,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虽然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熟懂事,但终究还是个少女,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难以压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我们到地下室,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我们去亦未尝不可。

    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对女性而言,十四岁也许是个梦幻般的年龄,她的手滑得豆腐一样,握着就让人觉得舒服,可惜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7:17

卷三 化尸童姥 第四章 女婴屠场(下)

    “袁修女不喜欢别人去地下室耶……”美珑脸露困扰之色,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身旁,小声说:“不如我带你们去好了,其实我也想去看看,但你们可别告诉袁修女哦,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虽然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熟懂事,但终究还是个少女,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难以压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我们到地下室,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我们去亦未尝不可。

    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对女性而言,十四岁也许是个梦幻般的年龄,她的手滑得豆腐一样,握着就让人觉得舒服,可惜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

    已经过了礼拜时间,袁修女和梁牧师都去了照顾小朋友,所以教堂内空无一人。内堂的地上有一块约120厘米长,80厘宽的活动木门,其所在位置不算显眼,但在内堂遛达一圈肯能看见。木门和这教堂一样,应该有上百年历史,不过并没有损坏的痕迹,似乎是用上好的木材造成。我拉着门板上的铁环,费了不少劲才把这块厚实的木板拉起来,我想周少龙在打开这道木门时应该也很吃力。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这道木门关上了,那么地下室就算有人呼救,外面的人也很不容易听见。怪不得袁修女不喜欢有人到里面遛达,要是在里面出了什么意外,还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打开木门后,是一条不算很长的梯道,但由于角度问题,光线并不能照进梯道里。因此,在我眼前的是一条下半段隐没于黑暗之中的梯道,地下室是什么情况根本看不见。

    蓁蓁问美珑地下室有没有电灯,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因为她没进过去,不过她上次见袁修女从里面出来时是拿着手电筒的。这间教堂应该有过百年历史,以当时的条件没安装电灯也不稀奇。

    “我知道那里有手电筒,现在就去拿过来。”美珑说罢不等我们答应就跑了。其实我口袋里有火机,也能应付一下。

    大约等了五分钟,还没见美珑回来,蓁蓁有点不耐烦了:“这丫头跑那里去了,我们先下去看看吧!”

    反正美珑也没进过地下室,她来了也不见得能帮上忙,于是我便掏出防风打火机,借助那蓝色的火苗所发出微弱光线,与蓁蓁一同走进漆黑的地下室。

    地下室比我想象中要宽敞得多,应该有一百二十平方左右,但高度较低,大概只有两米高左右,我总觉得很容易会撞到头,虽然我的身高还不足一米八。借助打火机发出的微弱光线,能看见这里空无一物,只有四面以古朴石砖砌成的墙壁,墙上有烛台,但却没有蜡烛。这里的空气稍微混浊,且地面及墙壁上长有少量苔藓,要是独自进来,一旦滑倒可麻烦了。

    查看了一圈并没有特别的发现,正准备离开的时候,蓁蓁突然惊叫一声,指着进来的梯道口叫道:“那是什么?”

    我往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地上竟然有一件黑色物体正向我们这边快速移动。这东西黑黝黝的,大概有米许长,半米宽,扁平得像贴着地面。因为光线不足,一时间也看不清楚是什么东西,感觉上像是一块会移动件黑布,又像一条被压扁的黑蛇。

    黑色异物在短短的一瞬间便移动到我们身前,蓁蓁抬脚一踩,想把它的“头”踩住,但它的“头”竟然能瞬间空出一个鞋印状的窟窿,刚刚好让蓁蓁这一脚落空。它的形态似乎能随意改变,蓁蓁的脚还没来得及提起,它已经往鞋子上裹。

    蓁蓁被脚下的异象吓了一大跳,不过她这散打冠军也不是吃素的,立刻就反应过来,脚丫一扭就把鞋子脱掉,并往后跳开。鞋子离脚后,瞬间便被异物包裹,感觉像是鞋子被一块黑布包着似的。可是,当异物从鞋子上退下来时,这只质量挺不错的真皮运动鞋竟然变得千疮百孔,就像给腐蚀性液体泡过一样。

    我和蓁蓁四目对视,大家都从对方惊愕的表情中得到一个信息——逃!

    异物离开鞋子后便向我们袭来,而且它竟然能一分为三,从三个方向把去路封锁。我们只好往里面逃,但逃到墙角就无处可逃了。眼见它们已经来到我们脚下的时候,一道强光从入口处照过来,照得我下意识地用手遮挡,蓁蓁也一样。虽然眼睛暂时看不见周围的景象,但我的耳朵并没有问题,听见袁修女的声音:“你们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跑进来了?”

    待强光从我们身上移开时,我看见手持手电筒的袁修女站在入口处,美珑就在她身旁不安地玩弄着衣角,似乎知道自己犯错了。再看看周围,黑色异物已不知所踪了,仿佛从没出现过,地上只留下一只千疮百孔的运动鞋。

    突如其来的变化使我的大脑没反应过来,倘若不是这只破烂的运动鞋,我还以为刚才只是做了一场噩梦,但这显然并非梦境,而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我与蓁蓁对望了一眼,对方的眼神也给予我肯定,这绝对不是一场梦。

    “孩子,你们不该来这里。”袁修女向我们招手,示意我们跟她离开地下室。

    蓁蓁一跳一跳地去拾回她的运动鞋,鞋子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她竟然还打算穿上。我把鞋子抢过来,叫她先单脚跳着,这鞋子待会交给悦桐化验。她气鼓鼓地瞪着我,我以“迷人”的微笑回应,她最终还是妥协了,放下只穿着白色袜子的秀足,一脚高一脚低地和我离开地下室。

    走出地下室我便向袁修女讲述刚才的情况,并向她展示千疮百孔的运动鞋。她的神情很哀伤,长长地叹了口气,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愿主解救这些可怜的灵魂,阿门!”

    “袁修女,这地下室是什么回事啊?难道下面闹鬼了吗?”蓁蓁望着那漆黑的地下室入口,似乎刚才的事情仍让她心有余悸。

    袁修女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想把木门关上,我和蓁蓁马上上前帮忙。把木门关好后,她才说:“我之所以不想大家进地下室,是因为里面有很多女婴的亡魂。”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能说详细一点吗?”我严肃问道。

    袁修女请我们坐下,然后才慢慢讲述在这个诡秘的地下室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孤儿院是上世纪初由史密斯牧师所创办的,刚开始时,经费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教会资助,所以当时的经费很充裕。因为经费充足,当时院里的孤儿生活过得并不差,甚至过得比大部分穷人还要好,因此很多穷人会把自己无力抚养的女婴送到教堂。

    后来,史密斯牧师返回天父的怀抱,且又恰逢战乱,院方无法与教会取得联系,经费就日渐紧张了。而且,战乱使更多穷人把无力抚摸的女婴送到教堂,日常开支就更大了。

    因为根本照顾不了那么多孤儿,但被送来的女婴却源源不断。如果女婴是她们父母亲手交到修女手上,修女还能给他们解释院方已无力照顾他们的女儿,可是大部人都选择偷偷把女婴放在教堂门外,留下的可能只有女婴父亲的姓氏……我就是当时被遗弃在教堂门外的其中一个女婴,我不知道父母是什么人,只知道父亲姓袁,所以修女给我取名为袁思亲。

    因为无法照顾这么多孤儿,所以院方只能选择收留体质较好的女婴,而选择方式就是让女婴赤裸地躺在阴冷的地上室里呆上一天。在这一天里她们不但没东西吃,连水也不能沾上一滴,甚至连一件保暖的衣物也没有。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脆弱的初生女婴又有几个能通过如何残酷的考验呢?侥幸能熬过来的,就会像我这样被院方抚养成人。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解放后……

    “你们这样和杀人有什么分别啊!让女婴活活地饿死冷死,还不如直接把她们掐死!”听完袁修女的叙述后,蓁蓁忽然激动起来。

    “愿主宽恕我们的罪过,阿门!”对于蓁蓁的责骂,袁修女并没有反驳。其实这并不是她的错,因为她也是其中一个接受这种残酷考验的女婴。

    我把这一点告诉蓁蓁,让她明白自己骂错了对象。她别扭地向袁修女道歉,然后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被遗弃的都是女婴呢?”

    袁修女又再叹息:“现在也有很多人重男轻女,大半个世纪之前,这种思想就更严重了。现在院里的孤儿大部分都是女孩,仅有的几个男孩都是有某些缺陷的。”

    按照袁修女所说,地下室曾经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被当作“女婴屠场”使用,在里面饿死冷死的女婴恐怕没有好几千也有好几百。那么刚才袭击我们的,难道是女婴们的怨魂?周少龙是否也因此而离奇死亡呢?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9:04

诡案组 第五章 甲酸化尸(上)

    地下室惊现黑色异物,瞬间便把蓁蓁的真皮运动鞋弄得千疮百孔,但袁修女一出现,异物便消失得无影无踪。随后袁修女告知,曾经有无数初生女婴死于地下室之内,因此我不禁怀疑异物是由女婴的亡魂化成,周少龙或许就是因此而死!

    翌日早上,我在老大的办公室向他汇报调查进度,我还没开口,他就把一份报纸抛到我面前,报纸的头版大字标题地写着“少年离奇失踪,九天化尸成骨”。

    我边翻开报纸,边赞叹道:“这些记者的工作效率还挺高的,以后要招人的话不妨考虑一下他们。”

    “把你们都辞退,换他们来查案好不好?”老大瞪了我一眼,“这宗案子已经引起社会关注,你最好别给我弄出个大乱子。要是引起群众恐慌,我也不会好过,你们就更别说了。”

    “这个我可不担心,打官腔的事情,厅长自会处理。我最怕的就是没过几天又发现一副骨架,那才让人头痛。”要解释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可以用“巧合”,但当两件、三件,甚至更多的同类案件出现时,所谓的“巧合”就会被视之为“谎言”。

    “所以你必须在凶手再次作案之前把他抓捕。”

    “这个嘛,一来我现在还没有头绪,二来我也不见得会这么长命,三来下一个受害者也就是我……”我把昨天所收集的消息一一告诉老大——

    一、志伯声称五十多年前曾发生过类似的案件,但因年代久远,恐怕已无法确认是否属实。

    二、我和蓁蓁在教堂的地下室受到黑色异物袭击,险些丧命。

    三、周少龙在出事前曾经独自进入地下室,未知是否也曾受异物袭击,但他的死很可能与此有关。

    四、蓁蓁那只被异物弄得千疮百孔的运动鞋已交给技术队化验,或许能从中得知那异物到底是什么玩意。

    五、据袁修女称,孤儿院附近有一个长满薰衣草的小山坡,待会过去查看一下或许会有发现。

    刚向老大汇报完,电话就响起了,是悦桐的来电:“化验有结果了,我们在鞋子上发现残留的甲酸,这是一种高腐蚀性的液体,鞋子迅速被弄破就是因为受到甲酸的腐蚀。”

    “周少龙的遗骨及衣物上也有甲酸吗?”我问。

    “化验过了,都没有。衣物肯定没有沾上甲酸,要不然也会像这只鞋子一样,但他的尸体就不好说,因为之前下过多大雨,不排除尸体受甲酸腐蚀后才变成骨架,而残留的甲酸却被雨水冲走。”

    悦桐的假设不但能解释九天化尸的疑问,还给了我一点启示——也许我该从化工用品方面入手。

    据手头上的资料显示,与死者有关而又可能接触到甲酸的人有两个,一个是他父亲周耀全的前妻罗淑芬,另一个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周俊龙,他们母子经营了一间化工店。

    据死者的大伯说,周耀全与罗淑芬于十多年前就离婚了,年幼的周俊龙跟随母亲生活,童年家境贫困。后来,周耀全再婚生下周少龙,虽然与前妻住处相隔不远,但十多年来竟毫无往来,甚至在大儿子生病时也不去看一眼。正因如此,虽然兄弟二人偶尔会在路上遇见,但周少龙却并不知道自己有个哥哥。

    对前夫的痛恨以及缺乏父爱的童年都可是杀人泄愤的动机,那么这对母子都有可能是凶手。

    我和蓁蓁一同前往罗淑芬母子经营的化工店,在进店前,我们先向附近的店铺了解他们目前的情况,收集的信息归纳如下:

    一、他们母子以前的生活过得很苦,后来得到亲友帮忙开了这间化工店,生活才有所改善。

    二、现年十八岁的周俊龙在刚过去的高考中成绩极不理想,已放弃了上大学的念头,现在于化工店里帮忙并在网上销售店里的商品。

    三、罗淑芬经常会不自觉地表露出对周耀全的痛恨,还说过如果前夫死了,绝对不会让儿子去送殡。

    四、周俊龙平时的脾气很好,对人很有礼貌,但一提及他父亲一家就会板起脸来。

    五、周俊龙以前经常到孤儿院做义工,但近一年来却很少去。

    综合这些信息,我脑海里出现了很多想法,据美珑说,周少龙是在一年前开始经常到孤儿院帮忙,那么在此之前就经常到孤儿院的周俊龙肯定会碰见这位同父异母的弟弟。如果说周俊龙近一年来是为了应付高考而减少到孤儿院,那么他的成绩应该不会这差。因此,我想他不去孤儿院的原因应该是为了不想与弟弟接触。

    然而,孤儿院里有美珑这个美人胚子,年龄相仿的周俊龙绝对不会不为所动,也许他经常到孤儿院就是为了接触美珑,这内里肯定大有文章。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我需要更多证据来判断我的猜测是否正确。

    我和蓁蓁一同走进这间店面虽然不大,但品种也挺齐全的化工店,一位四十有余的欧巴桑立刻上前询问我们需要些什么。

    蓁蓁想掏出警员证表明身份,但我示意她先别出声,对欧巴桑说:“请问这里有甲酸吗?”

    “有十公斤装和二十五公斤装的,你想买多少?”她毫无机心地回答。

    这时我才出显警员证:“您好,我叫慕申羽,是刑侦局的刑警,请问你是罗淑芬吗?”

    “是,是,我罗淑芬,找我有什么事啊?”她显得甚为惊慌,但并不能以此判断她做了坏事,其实大部分人碰到警察找上门这样的事情,都会有慌张的表现,只有那些几乎天天要到警局报到的小混混才会对着我们嘻皮笑脸。

    “请问十天前的傍晚时分,你在那里,在做些什么,有没有人和你一起?”我说话时特别留意她的眼神变化。

    “当时应该在这里看店吧,我这里每天都营业到晚上八点才关门。”她的眼神并无异样。

    “你儿子呢?当时他在那里?”

    她稍微愣了一下:“他,他也跟我在看店。”

    我以严厉的眼神瞪着她,她立刻回避我的目光。我严肃道:“我们询问过附近的店铺,他们都说你儿子通常中午的时候才会过来帮忙看店,让你回家煮饭,傍晚时一般不会过来。”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39:38

卷三 化尸童姥 第五章 甲酸化尸(下)

    “他,他平时傍晚是不会过来,但那天来了。”她的语气支支吾吾,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都已经是一个多星期前的事情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吗?”

    “他平时很少这个时间过来,所以我印象特别深。”

    “哦,”我走开几步,假装浏览店内的化工用品,随意询问了一下商品的价格,待她稍微松懈便问道:“那天是星期六,生意应该还好吧!”

    她奉承地笑道:“我们主要做工厂的生意,周末一般都比较清淡。”

    “你儿子也太奇怪了吧,生意好的时候不来帮忙,没多少生意的时候却来了。”

    她不好意思地笑着:“他在网上开了家店,平时要上网回复客人的问题,而且这里我一个人也能忙得过来。”

    “你儿子知道你忙得过来,所以就没有过来帮忙,十天前的星期五也一样没有过来。”

    她的脸色突然一白,已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我又说:“星期六那天的傍晚,你儿子在不在这里也没关系,因为我想知道的是之前那一天,也就是他弟弟周少龙失踪那天他在那里。如果你还想骗我的话,小心我先把你拘留十天半月,再慢审你的儿子。”

    “我儿子很乖很听话,从来不会做坏事,而且又没有跟他那个混蛋父亲一家来往,那个野种的事情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们可别抓他啊!”她叫我别抓她儿子,但她却激动地抓住我的手。

    “我没说过要抓他,只是想问他一些事情而已……”为了从她口中得到更多信息,我先安抚着她,告诉她我们只是找她儿子询问些事件,而不是来抓他。

    因为周俊龙再过一会儿就会过来看店让母亲回家做饭,所以我们没有急着去找他,而是先向他母亲了解他们母子二人的情况。这位离异的母亲,眼泛泪光地向我们讲述了自与前夫离婚后的辛酸史——

    跟那混蛋离婚时,俊龙才三岁多,我一个女人又要照顾他,又要工作,有多辛苦就可想而知了。再加上我又没什么本事,再怎么努力工作,生活还是过得很苦。我们两母子过得这么苦,那混蛋却只顾自己风流快活,从来也不管我们,就算俊龙生病了也不来看一眼,更别说接济我们了。

    幸好老天有眼,俊龙上中学后经常到附近那间孤儿院里帮忙,那里的卢院长很好人,知道我们的情况后,就帮我们办了个化工店的营业执照,我再向亲戚借了一笔钱就开了这家店。因为办化工店的执照不容易,附近也没有几家,所以生意还过得去,我们的生活也渐渐好起来。

    本以为以后一切都会顺风顺水,没想到俊龙高考的成绩竟然这么差,不过也没关系,靠经营这家店,我们用不着为生活而烦恼……

    这位含辛茹苦的母亲给我们说了很多话,不过大多只是吐苦水及痛骂前夫而已。从她的话中,我得到的信息只有三条:一、我们母子是好人;二、前夫那边的都是坏人;三、孤儿院院长是个大好人,也很有本事。前两条信息是她的主观判断,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第三条于我似乎也没什么用处。白白浪费一个早上听她废话了。

    在我对她的废话已经感到不耐烦的时候,一名青少年走进店里:“妈,你回去做饭吧,让我来招呼客人。”

    “您好,我是刑警慕申羽,请问你是周俊龙吗?”我向来者出示警员证。

    “是,有什么能帮你呢?刑警先生。”他的确很有礼貌,这也许与他经常到孤儿院有关。

    “你弟弟遇害的事情,你应该知道吧!”

    “抱歉,我母子只有我一个儿子。”他露出不悦之色,语气还算比较客气。

    “那你十天前的傍晚时分在那里?”

    他思索了片刻:“应该是在家里上网吧,这个时间我一般都在家里。”

    “有没有人能证明你当时在家里?”

    “我在网上开了家店,专门卖这里的东西,当时应该有跟买家聊天,你可以到我家查一下聊天记录。”他没有表现出惊慌的神色,但这并不代表他所说的就一定是真话。

    “那只能证明当时有人使用你的电脑及账号,并不能证明你在家里。”

    他又想了一下:“我几乎每天都会在下午五、六点的时候发货,那天应该也有,快递员能证明我当时在家里。”

    我向他要了快递公司的电话,并致电查询,得到的回复是那天的确有快速员到他家里收件。虽然对方没说明当时的寄货的就是他,但只要过去跟快递员确认一下就能知道。

    接着我要求查看了店里的货物进出记录及单据,他们很配合,并没有阻挠。一般来说,会买甲酸的大多都是些工厂,买手肯定会要求店家开发票,因此很容易就能查出销售情况。查看了出入记录及单据,再对比库存量后,我发现少了一桶十公斤装的甲酸。

    我再次翻阅货品出入记录,确定的确是少了一桶甲酸后便问:“你们店里的甲酸卖得并不多,怎么会少无缘无故少了一桶呢?”对于出货量较大的货物而言,记录有误差并不稀奇,但出货较少的一般不会有误差。

    罗淑芬想了想便给我一个敷衍的解释:“有时候比较忙,经常会忘了记账。”当然,这个解释并不能让我满意,便向她投以疑惑的目光,她则以讪笑回应。

    “我想起了,”她的儿子忽然插话,“那桶甲酸是我在网上卖了。”

    “不可能,甲酸是腐蚀性液体,快递根本寄不了。”天下间没有完美的谎言,牵强的解释往往会弄巧反拙,抓住这个漏洞也许能让我得到更多信息。

    “我,我没有寄快递,是当面交易的。”他说话稍微结巴,神色亦略显慌张。

    “交易地点在那?什么时候?对方是什么人?手机号码是多少……”为了掩饰一个谎言,必须撒更多谎,然而谎言越多,错漏就越多。对于我一连串的问题,他显然无力应对。

    我用力地抓住他的肩膀,严肃地说:“我最后一次问你,这桶甲酸你到底卖给谁了!给假口供是犯法的,单凭这一条我就能把你抓回去先关十五天。”在套取口供的过程中,恐吓几乎是无可避免的。

    他刚才还比较镇定,但给我这一吓就慌忙回答:“卢院长,那桶甲酸我给了卢院长。”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0:04

诡案组 第六章 遍地婴骨(上)

    查阅化工店的货物出入记录及单据后,再对比库存发现少了一桶甲酸,在我一再逼问之下,周俊龙竟然说他把那桶甲酸给了孤儿院的卢院长。

    “他要甲酸干什么?”甲酸的用途虽然十分广泛,但主要是用于生产,日常生活应该用不上,我实在想不明白孤儿院有什么地方会用得上甲酸。

    “我不知道,他说要,我就给他了。”周俊龙仍有些许惊慌,似乎对我的恐吓心有余悸。

    这家化工店的执照是在卢院长的帮忙下才办下来的,他说需要甲酸,周俊龙母子自然会立刻奉上……或者,我该这样想:他需要甲酸,所以才帮忙办化工店执照。不管如何,调查一下这位卢院长是必须的。

    离开化工店后,我们去了趟快递公司,恰巧经常到周俊龙家的收件的快递员刚刚回来。在翻阅快递单后,他十分肯定地告诉我们,十天前傍晚六时左右,周俊龙的确在家里。当时他们还聊了十来分钟,大概六点三十分才离开。

    据美珑说周少龙离开孤儿院时还不到六点,那么就算这位哥哥在快递员离开后立刻前往孤儿院,应该也没能碰上弟弟。也就是说,他有不在场证据。他们母子二人都有不在场证据,他们是凶手的可能性自然不高,不过凡事都可能有例外,也不能完全排除他们作案的可能性。

    再次来到孤儿院,竟然发现袁修女站在门外,她像是知道我们会在这个时候过来似的,看见我们就上前问我们吃过午饭没有,要不要在这儿吃?

    在到来之前我们已经吃过午饭,所以便婉拒她的好意,要求她带我们去见院长。她什么也没问就带领我们去院长的办公室,途中她还告诉我们,院长名叫卢瑞华,是本院的孤儿,当上院长已经有些年头了。

    本来我以为这位很有本事的卢院长是个四、五十岁的欧吉桑,没想到他的年纪竟然和我差不多,看上去不超过三十岁,相貌很俊朗,给人一种很有魄力的感觉。然而,他的眼神却拥有一份同龄人没有的深邃。

    袁修女给我们引见后就离开了办公室,卢院长态度友善地询问我们有什么需要他的帮忙。我开门见山地问:“周俊龙说你跟他要了一桶甲酸,有这回事吗?”

    “嗯,我前阵子是跟他要了一桶,本来想付钱给他的,但他却不肯收,说是捐给孤儿院的。”卢院长的表情很平静,没任何变化,像是在说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

    “你要甲酸做什么?”这才是重点。

    “洗厕所啊!”这个答案差点让我从椅子上摔下来,但对方竟然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仿佛甲酸本来就是用来洗厕所的。

    他见我对这个答案的反应这么大,礼貌地笑了笑:“你不会怀疑我用来融尸吧?少龙的事情,我听袁修女说过,如果我要是想把尸体融化掉,用硫酸不是更好吗?而且,就算是用硫酸也得找个大缸把尸体泡上一段时间才行啊!那桶甲酸真的是用来洗厕所的,不信我带你去看看。” 说罢,他便站起来,真的要带我们去厕所查看。

    孤儿院里女多男少,男厕只有巴掌大的地方,所以他把我们带到女厕。在女厕门外恰好碰见美珑从里面出来,他便问里面有没有人,得知还有几个小朋友在如厕,便等她们出来后再带我们进去,美珑也好奇地跟着进来。

    这个女厕挺大的,有近百平方,地面出奇地干净,便盆也不见半点污迹,仿佛是刚建成的。不过从这厕所的建筑风格看来,应该也是与教堂一样,有着过着百年的历史。

    我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地板及便盆,似乎都是用某种石料做的,但是什么石料我又说不上。虽然颜色因年代久远而略显暗黄,但也挺光亮的,也许是因为经常用甲酸清洗的缘故吧。

    “美珑,你给我滚出来!”正当我和蓁蓁四处查看时,突然听见卢院长的怒吼。我回过头来,看见他正抓住美珑的手臂,而美珑则把他的手甩开,再狠狠地往他小腿踢了一脚,然后就转身跑出去了。

    这一幕让我感到莫名其妙,印象中美珑是个很懂事的小女孩,而刚才与卢院长的交谈,也让人觉得他是个温文尔雅的好好先生,什么事情让他们这么动气呢?而作为院里的一名孤儿,美珑又为何敢对院长动粗呢?

    我带着心中的疑惑,问卢院长发生了什么事?他露出无奈的笑容:“美珑这孩子有时候也挺顽皮的,你们不用管她了,待会我会去找她的。”他顿了顿又说:“这厕所你们都看见了,很干净是吧,之前的院长跟我交代过,说这里得用甲酸清洗才能洗得这么干净,所以我们一直都是用甲酸来洗厕所的。”

    虽然用甲酸洗厕所能算得上是奇闻怪事,但卢院长的表现又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所以我只好接受这个荒诞的解释。

    我们准备离开孤儿院时,在门外看见美珑一个人站在路边不知道在做什么,走近才发现她正气鼓鼓地用脚使劲摧残路边的野草。于是便问她怎么了?

    “你们要走了吗?”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嗯,听说附近有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我们想去看看。”

    “我知道在那里,离这里很近的,我带你们去好了。”她突然变得很高兴,亲热地拉着我们的手,要为我们带路。

    然而,我们没走几步,身后就响起一把既慈祥又严肃的声音:“美珑!你想去那里?”回头一看,发现袁修女站在门口,神色稍微不悦,她又说:“院长刚才跟我说,你要是再犯错就把你关起来。”

    美珑的脸色立刻由晴转阴,跺了一下脚,就跑回孤儿院里。我们上前问袁修女发生什么事,她叹了口气,随即露出宽容的微笑:“没什么,小孩子不懂事而已,你们去忙吧!愿主保佑你们!”说罢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便转身离开。

    待她走远后,蓁蓁便问我:“美珑到底做错了什么惹恼了卢院长和袁修女呢?”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1:20

诡案组 第六章 遍地婴骨(下)

    美珑的脸色立刻由晴转阴,跺了一下脚,就跑回孤儿院里。我们上前问袁修女发生什么事,她叹了口气,随即露出宽容的微笑:“没什么,小孩子不懂事而已,你们去忙吧!愿主保佑你们!”说罢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便转身离开。

    待她走远后,蓁蓁便问我:“美珑到底做错了什么惹恼了卢院长和袁修女呢?”

    我忽然想到一些事情,反过来问她:“你像她这个年纪的时候,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她思索片刻后,十分自豪地回答:“那时想得最多的应该是训练和比赛的事情吧!我从小就在体育方面特别出色,经常能拿奖,家里的奖状奖牌多得没地方放。”

    “我真怀疑你是不是个女生,哎呀……”我又被踹了。我揉了揉被踹的屁股继续说: “那个少年不多情,那个少女不怀春。像美珑这个年纪,想得再多的应该是男女之间的事情,也许她刚才是想借我们遁走,然后去会情郎。如果真的是这样,卢院长和袁修女生气也是应该的。”

    “她的男朋友会是谁呢?”

    “她在孤儿院里能接触到的同龄男性并不多,恐怕就只有经常来帮忙的周氏兄弟,现在弟弟已经死了,剩下的就只有哥哥了。”

    “你说会不会是他们两兄弟为了美珑而自相残杀呢?”

    “不能排除这个可能,周俊龙本来就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没多少好感,如果再被弟弟横刀夺爱,那么狠下杀手也在情理之中。但现在的问题是,他有不在场证据。”

    “如果美珑是帮凶,那么一切都能解释了。”蓁蓁对自己的推理十分有信心,看样子像要立刻去抓美珑。

    我好不容易才把她这头蛮牛拉住: “美珑干嘛要杀他,那有女生会想害死自己的追求者的!”

    蓁蓁愣住片刻,想了想便说:“如果有人天天来烦我,说不定我会把他掐死。”

    “那是因为你根本不是女生,哎哟……”又被踹了,这次被踹得趴下。

    虽然觉得周俊龙的嫌疑较大,但苦无证据指证,于是我们便到孤儿院附近那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查看,希望能够发现线索。

    日丽风和的午后,薰衣草遍地的山坡,如果带上背着一背包零食的喵喵,那就变成郊游了。当然,我们到此的目的并非郊游,因为周少龙的自行车上有薰衣草的残渣,而附近一带就只有这里才有薰衣草,由此推断他在遇害前应该来过这里。

    这山坡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小,我们遛达了几圈也没什么特别的发现。现在时值九月初旬,薰衣草的花期已近尾声,不过这里的薰衣草还是绽放出优雅的花朵。闻着那能让人放松神经的花香,整天奔波劳碌的我不禁闭上双眼,深呼吸了几口。

    在花丛中闭着眼睛走路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可惜这份惬意没能维持多久就消失无踪了。脚下突然踏空,惊叫声还卡在喉咙里,我就不知道自己已经掉到那里去了。身体在黑暗中不停地滑落,滑了好一会才掉到底,背后似乎压到一些既硬又脆的东西,能听见清脆的断裂声,害我还以为自己骨折了。

    睁开双眼,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十分诡异的地方,漆黑之中有数之不尽的蓝绿光点,仿佛是无数双厉鬼的眼睛在窥视着我,差点没把我吓得晕倒。强定心神,把手悄然伸入口袋掏出打火机,当蓝色火苗发出的微弱光线驱走黑暗的时候,我又被吓倒了,这回差点没吓死,因为我看见的竟然是遍地白骨。

    深呼吸几口让自己定了定神,我才开始仔细观察这个白骨遍地的洞穴。我头顶上有个洞口,因为洞道曲折,所以外面的光线没能照进来,但洞口距离地面不高,而且洞道不宽,要爬出去并不难。知道自己不会被困死在这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心里总算觉得舒适点,便继续认真观察周围的情况。

    这个洞穴算是有点大,大概比两个篮球场还大一点,遍地皆是人类骸骨,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我每走一步,脚下都会响起让人心悸的断裂声。而且,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人骨的体形都很小,应该都是些初生婴儿。从人骨堆积的高度判断,这里婴骨绝对不少于两千具。

    虽然我没有丰富的法医知识,但从婴骨一踩就断的情况看来,这些小朋友应该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一段很长的时间。继续查看了一会,竟然从骨头堆中发现了一个木制的发夹,手工十分精致,款式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想了一想终于记起这个发夹跟美珑头上戴着的十分相似。

    此时,从洞外传来蓁蓁的叫声,她终于发现我不见了。洞穴里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为免她担心,我便从洞道爬出去。洞道十分狭窄,掉进来时还没什么感觉,但要爬出去就很麻烦了,谁让我的个子这么高,要是像喵喵那么娇小的话,爬起来应该会比较轻松。

    “你几岁了,还像个小孩子似的爬进洞里面玩!”好不容易才爬出这个鬼地方,竟然一出来就被蓁蓁骂了。

    我无奈解释:“首先,我不是进去玩;其次,我不是爬进去,而是一不小心掉进去的。”爬出来后,我才认真观察这个白骨洞的入口。入口位于薰衣草丛之中,不认真看的话很难发现,要不然我也不会掉进去。

    “你在里面有什么发现?”

    “发现了这个……”我把发夹递给蓁蓁,然后拍掉身上的泥土。

    “这个发夹特别是很特别,但是这能说明什么?”她不解问道。

    “美珑的发夹跟这个差不多。”

    “梁牧师不是说她的发夹是自己做的吗?难道她之前也掉进去了?”

    “去问她不就知道了。”我拍完身上的泥土就在她手上取回发夹,与她一同返回孤儿院。

    在孤儿院里,我们没找到美珑,不过就碰到了袁修女,她看见我脏得像个乞丐似的,就关切地问:“你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意外了?”

    “没什么,刚才掉进坑里去了……”我把发现婴骨洞的事情告诉她。

    “愿主引领这些弱小的灵魂进入天堂!”她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我想你发现的是‘死仔洞’。”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1:49

诡案组 第七章 院长诡计(上)

    在孤儿院附近的山坡发现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婴骨洞,并在洞中发现一个疑似为美珑遗失的木制发夹,返回孤儿院碰见袁修女,她告诉我们山坡上的是“死仔洞”。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问。既然袁修女能说出“死仔洞”这古怪的名字,那么她肯定会知道这个名字背后的故事。

    “这可说来话长了……”她把我们带到休息室,然后才缓缓道出一段骇人听闻的往事——

    那是发生在解放前的事情,大概是46年左右吧,当时我还很小,刚开始记事。之前,我已经跟你们说过地下室的事情了,因为有很多女婴在地下室中离世,所以院方经常要处理婴尸。

    孤儿院后面有一片小小的空地,那时候女婴的尸体都是在那里随便挖个坑埋掉。可是,后来尸体越埋越多,而且埋葬时又没有做任何标记,所以挖坑的时候经常会挖到之前埋下的尸体,要是这样的话,只好把坑填上,换一个地方再挖。虽然按照西方的殡葬礼仪,尸体重叠下葬也未尝不可,但这里是中国,以中国人的传统,“垫尸底”是很忌讳的。

    (垫尸底:一种传说中的阴损殡葬方式,把死人甚至是活人放置于墓主尸体之下,以作底垫之用。据说,垫底者的后人将会世世代代沦为奴仆,永无出头之日。在广东方言中,此言有陪葬及鱼死网破之意,能理解为一方若有损失,就要拉上另一方一同受罪,甚至让对蒙受更大的损失。)

    当时负责埋尸的是杨修女,虽然她那时候还年轻,但一连挖了四、五个坑也挖出之前埋葬的尸体,她已经累得没有力气了。而且天色已暗,她又得张罗晚饭,所以就把婴尸暂时放置在空地上,打算次日再来埋葬。

    然而,第二天当她再次来到空地的时候,却发现前一天才离世的女婴竟然变成了一副骨架。这几乎把她吓疯了,之后她就不敢再去埋葬婴尸了。后来这项工作交由其他人负责,不过怪事依旧发生,只要婴尸在空地上没人看管,那怕只是离开一会儿,回来时也会只剩下一副骨架。

    这种事发生了几次之后,就再也没人敢去埋葬婴尸了。大家都认为空地里埋葬的婴尸太多,怨气冲天,已经化成了妖怪,先是是吃掉婴尸的皮肉,以后说不定连活人也不放过。

    虽然没人敢去埋尸,但女婴的尸体仍得处理。当时的社会比较动荡,几乎每天都有女婴被遗弃在教堂的门外,每天也有女婴死在地下室里,因此处理这些婴尸就成了一个难题。

    后来,当时的院长从附近的村民口中得知那遍长满薰衣草的山坡上有一个坑洞,村民称其为“死仔洞”。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叫法,是因为本地人认为不足三岁的小孩就不能称之为“人”,若不幸夭折也不能像成人那样下葬。但是就算不能下葬,也不可能把尸体随便抛弃。于是,附近的村民若有不足三岁的小孩夭折,就会把尸体投入这个坑洞里,时间长了,大家就把这个坑洞称为 “死仔洞”。

    院长得知这事后,就让人偷偷把婴尸投入洞里,那时候几乎每天都有一两具婴尸要处理,而且这种情况维持了好几年。粗略地算一下,洞里的婴尸起码有两三千具……

    诉说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后,袁修女脸露哀痛之色,于胸前画了个十字:“愿主宽恕我们的罪过,阿门!”

    孤儿院这种做法虽然看似惨无人道,但当时正值抗日及内战时期,要保住自己的性命也不容易,院方又那有能力照顾这么多女婴呢?与其让她们活着挨饿,还不如早点给她们一个解脱。

    然而,这些枉死的女婴也许并不是这么想,她们好不容易才能降临这个世界,没待上多久就被逼离开,难免会心生怨恨,因此而化作精怪作祟也并非绝无可能。倘若周少龙的死以及我们在地下室受袭皆是这些女婴的怨魂作祟,那么这宗案子可不好办了。

    与袁修女道别前,她告诉我们,美珑被卢院长关起来了,而卢院子又有事外出,要见她的话,恐怕得等到明天才行。此时天色已晚,而找美珑也不急于一时,于是我和蓁蓁便各自回家了。我本来打算早点回家休息,没想到悦桐竟然打电话给我。

    “桂美人,这时候打电话给我,是想请我吃饭吗?”接通电话后,我便调笑道。

    “吃饭没所谓,不过要你请。”

    “你这算是约会我吧!唉,长得太帅真让人困扰啊!”

    “阿慕啊,麻烦你平时多照一下镜子吧!我在技术队,你快过来,我有东西要给你看。”她说罢便挂线。

    其实,悦桐是个不错的女人,可惜她心里只有小相,虽然小相至今依然杳无音讯。能有一个如此痴情的女朋友,是一件十分让人妒忌的事情。然而,小相让我妒忌的事情还真不少。虽然我们都曾被誉为刑侦局的新人王,但我心里明白,他是凭实力获得这个荣誉,而我却是靠运气。也许在他面前,我惟一能够感到自豪的就只有运气。

    小相的身世蛮可怜的,父母早逝,只剩下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与他相依为命。而且他的妹妹见华还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随时都可能撒手于人世。为了照顾这个体弱多病的妹妹,他可是吃尽了苦头,不过他对此却毫无怨言……想起来,我也有一段日子没去探望见华了。

    一路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已来到技术队了,悦桐还在工作,但看见我就停下来,走到窗户前把窗帘拉上。

    “你想给我看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啊,怎么要把窗帘也拉上?现在可是孤男寡女呃……”我佯作惊慌,四处张望。

    “你大可放心,你这样的货色我才瞧不上眼。”她说着走到门前把门关上,一手落在电灯开关上,另一只手则指着放在工作台上的衣物:“记得这些衣服吗?”

    “记得,是周少龙遇害时穿的衣服。”我看着被平整地铺开的衣服并未察觉异样。

    “啪”悦桐关上开关,房间立刻被黑暗湮没,当眼睛渐渐适应黑暗的时候,眼前便出现蓝绿色的幽光,是工作台上的衣服发出的。

    然而,就在这时候,悦桐突然惊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问她怎么回事,她却指着我的身体问:“你刚才去过那里了?”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发现身上的衣物竟然也发出蓝绿色的幽光。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2:36

诡案组 第七章 院长诡计(下)

    “啪”悦桐关上开关,房间立刻被黑暗湮没,当眼睛渐渐适应黑暗的时候,眼前便出现蓝绿色的幽光,是工作台上的衣服发出的。

    然而,就在这时候,悦桐突然惊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问她怎么回事,她却指着我的身体问:“你刚才去过那里了?”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发现身上的衣物竟然也发出蓝绿色的幽光。

    “看来周少龙和我一样,都曾经掉进死仔洞了……”我把发现死仔洞的经过告诉悦桐。

    “嗯,他的自行车上有薰衣草的残渣,衣服又沾有磷粉,遇害之前应该去过那里。”她肯定了我的推测,但随即又提出疑问:“他去那里干嘛?他离开孤儿院时已经快天黑了,怎么会一个人钻进那么恐怖的坑洞里呢?”

    “这个嘛,也许美珑会知道……”美珑的发夹出现在死仔洞里,她应该也曾经去过那里。

    与悦桐讨论了一会儿不得仍要领,但肚子已高歌义勇军进行曲了,所以我们便先找地方祭祀一下五脏庙。悦桐把我带到一间装修豪华的五星级酒店,看来是想狠狠地涮我一顿了,夭寿啊,谁叫我欠她的!她脸露狡黠的笑容在点菜,我则捂住钱包在冒汗。要涮我也不用这么狠吧,不贵的她也不要,而且吃得还挺嘴刁的,九节虾要刺身,青菜也要ox酱炒。

    吃着这顿让我钱包沥血的晚饭时,眼角无意中瞥到一个似曾相身影,仔细一看发现原来是卢院长,他正和四个四、五十岁,全身名牌的欧吉桑在一起。他们刚进门,立刻就有个部长上前招待,看来是这里的常客。带头的欧吉桑叼着根雪茄财大气粗地对部长说:“给我们开间大房,要安静点的。”部长对他点头哈腰,唯唯诺诺地带路。

    “你看什么,碰见熟人吗?”悦桐见我忽然呆住了便问道。

    我靠近她耳边小声说:“我看见孤儿院的院长。”

    她往卢院长等人的方面望去,小声回应:“那几个似乎都是些大老板。”

    的确如此,能成为这里的常客绝对穷不到那里,要知道我的收入算得上是中上水平,但要自己掏腰包来这儿吃上一顿也十分心疼。一方是富得流油的大老板,一方是穷得叮当响的孤儿院院长,他们怎么会扯上关系呢?这里面也许大有文章,跟着他们看看说不定会有发现。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悦桐,让她等我一会儿,我看看会不会有发现。然而我刚站起来,她就拉住我,关切地说:“小心点……”多么温暖的的话语,可惜这只是上半句,下半句是“我会等你回来结账的”。

    偷偷摸摸地跟卢院长他们,看见部长带他们进入一间门外写着“白宫”二字的房间。待部长离开后,我本来想偷听他们说什么,但这房间仿佛是专门给人谈秘密似的,隔音效果好得出奇,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也什么都没听见。

    “先生,你在做什么?”一个女服务员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轻拍我的肩膀,吓得作贼心虚的我差点叫出来。我看着她没说话,只是掏出警员证示意她不用管我。可是她却没有离开的意思,只是很礼貌地对着我微笑,似乎我不走,她也不打算离开。好男不与女斗,算我怕她了,她不走我走就是了。

    悦桐见我这么快便回来,疑惑地问:“有发现吗?”

    “我就什么也没发现,反而被服务员发现我了……”我把刚才的情况告诉她。

    “你也太逊了吧,竟然被服务员轰走。”她以鄙视的目光向我扫射。

    “就算我留在那里也没用,因为我根本听不见里面的声音,要是雪晴在就好了,跟踪窃听这些我都不行。”

    既然不能从卢院长那里打听到什么信息,那只好继续吃这顿炊金馔玉的晚饭了,反正钱是肯定要给的,当然得吃个饱。饭后,我把钱包里的票子全部掏出来准备结账,但服务员却给我一个惊喜:“已经有人帮你们埋单了。”

    有人帮我结账是好事,但对方要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帮我结账却一定不是好事,所以我必须知道这人是谁。对方给予答案在我意料之中,就是白宫房那四位跟卢院长一起的老板其中一位。那四位老板我都不认识,他们也没必要巴结我这种小喽罗,所以真正帮我结账的是卢院长。

    既然已经让卢院长发现了,也就没必要再偷偷摸摸的,我让悦桐自己坐车离开,然后便大摇大摆地走到白宫房门前敲门入内。

    “卢院长,你的朋友也大客气了。”我一进门就装作很熟络似的跟卢院长打招呼。

    他似乎知道我会进来,一点也没感到意外,拉来张椅子招呼我坐下后便说:“刚才我一进门就看见你了,不过你跟女朋友一起,所以我没有打扰你们。”

    我和悦桐所坐的饭桌位于大厅的偏角,并不显眼,就算有心找我们也不容易找到,更何况他当时并不知道我们在这里用膳。而且,从他进门开始,我就一直盯住他,他根本没有往我们这个方向瞥上一眼。他之所以知道我在这里,应该是因为刚才门外那名女服务员告诉他的。他既然无意点破我想偷听他们谈话,那我也不妨装疯卖傻,佯作尴尬笑道:“刚才那位是我同事,我们刚忙完工作,所以才一起吃饭。”

    “只要努力一点,以后就是女朋友了。”他轻拍我的肩膀以示鼓励,又道:“来,我先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陈老板,这位是李老板……”

    为我逐一介绍众老板后,卢院长便频频向我举杯,虽然我的酒量一般,但盛情难却,只好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送。90年份的波尔多虽然是难得的上好葡萄酒,但喝多了也跟沟渠水一样,一进口就让人想吐。

    终于喝得趴下了,朦胧中好像听见李老板的声音:“你打算怎么处置他?他似乎已经对你有怀疑了。”

    “你大可放心,我自会处理。”答话的是卢院长。

    我似乎太大意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3:05

诡案组 第八章 嫖娼被抓(上)

    红酒有个特点,就是喝的时候不会上头,但是后劲却很强。和卢院长等人连干三杯90年份的上等波尔多后,我才意识到这一点,可惜已经太迟了。突然觉得脑袋很沉重,很想睡觉,一趴下就没有力气再爬起来了。朦胧中好像听见李老板问卢院长打算怎么处置我,之后就失去了知觉。

    自从调进诡异组后,我就很少机会能好好地睡上一觉了,睡梦中觉得有人在我身旁,温柔地为我宽衣解带。睁眼一看,发现对方竟然是悦桐,她正全身赤裸地对着我微笑,杂夹女性体香的香水味让我全身酥软。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很温柔,柔软如的丝的玉指轻轻地在我裸露的胸前画,富有弹性的嘴唇吻遍我全身,湿滑而灵巧的香舌更让人销魂……当她我骑在身上疯狂地舞动的时候,脸庞却忽然变得模糊,时而像蓁蓁,时而又像雪晴……

    我知道自己在做梦,但这个梦也太真实了,销魂的快感真实得让我想永远也不会醒来。然而,突如其来的冰冷感觉把我从美梦中拉回现实。靠,谁用冷水泼我!

    睁开双眼发现自己身处一间陌生的房间,周围有几人在盯住我。“起来,穿上衣服!”威严的声音仿佛在我耳边爆开,几乎轰得我再次晕死过去,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现在的情况并不乐观。我正躺在酒店房间的床上,身上盖着已湿一半的被子,冰冷的感觉让我知道被子之下是我赤裸的身躯。床边除了有几个穿着扫黄队制服的男人外,还有一个相貌身材都很不错的女人正在穿衣服——我嫖娼被抓了!

    我当场呆住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刚才明明还和卢院长他们喝酒……我想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卢院长为我提供了“一条龙服务”,也许还“顺便”给扫黄队的朋友打了个电话。

    “还在磨蹭些什么,动作快点!”说话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应该是这队人的头儿,仔细观察他的相貌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虽然头还是很痛,但在这危急的情况下,脑袋还算清醒,想起他叫郭志伟,曾经是老大的下属,我之前跟他见过两次面。有熟人在场,情况还不至于太坏,便小声地叫了他一声“郭队”。

    他这才认真地打算我,片刻后便吩咐下属把刚才“强暴”了我的妓女带走,待所有人都离开房间后,他才小声跟我说:“你不会是被人整了吧,我就奇怪上头为什么无缘无故地让我们到这种高级酒店突击检查,事前一点风声也没有。”

    “还好你认得我,不然我这次麻烦可大了。”我无奈苦笑。对警察来说,酗酒和嫖娼都是大忌,当然这种忌讳只在于当场被抓获。如果我现在被抓回去,老大也许能保住我用不着下岗,但调职几乎是无法避免的。

    “快点穿好衣服,一会儿自己找机会溜走。”他说罢便转身离开房间。

    “有空请你吃饭。”我边说边掀开被子准备穿衣服。哇,一掀开被子就发现嫖娼的罪证还挂在我的兄弟上,还好,郭队已经出去了,没有人看见。

    赶紧冲进厕所把装着我上亿子孙的套子掉进抽水马桶,按下冲水键,这才有稍微心安一点。虽然我没在扫黄队待过,但好歹也是个警察,对于抓嫖的取证程序还是比较了解的,避孕套是认定嫖娼事实的主要证据,只要把它处理掉,就算现在再有人闯进来也奈何不了我。

    反正现在的处境已经比较安全,我也不急着离开,顺便洗了个澡,穿戴整齐后再悠闲地抽了根烟。此时,门外已再没有嘈杂的声音,打开一道门缝往外瞥了眼,确定扫黄队的人已经离开后,我便大摇大摆地离开酒店。

    翌日早上,一进老大的办公室,他就不怀好意地对我说:“要不要我让你嫂子给你介绍对相啊?”

    “唉,你的消息也太灵通了吧!”我露出苦瓜般的面容,向他讲述被卢院长计算的过程,当然我没有坦白我被妓女“强暴”的事实,只是含糊地带过。嫖娼被抓已经够丢脸了,还喝醉了被妓女霸王硬上弓,要是让蓁蓁她们知道,我真是要找个洞钻进去。

    “要不是阿郭,你这回可糗大了,就算我能保住你,恐怕你也没面继续待在诡案组吧!”老大那张嘴脸像是抓住了我的把柄似的,让人心里觉得不舒服。

    继续谈论这个话题,恐怕会让我越来越囧,所以我赶紧把话题转移:“对那几个老板来说,孤儿院院长跟要饭的乞丐没两样,但昨天他们对卢院长的态度很友善,让人觉得他们像是生意上的伙伴。而且卢院长既然这样计算我,他肯定是心虚,对他的背景做一番详细的调查,也许会有收获。”

    “你觉得这个卢院长跟那几个老板做些贩卖人口的生意?”老大的眼神很深邃,他所说的意思显然并非一般的贩卖人口那么简单。

    “你认为他们在做性奴隶的交易?”这间孤儿院没有得到政府的拨款资助,但却能维持到现在,这不禁让人怀疑其经济来源。而孤儿院什么都缺,惟独不缺女生。倘若此把这些无父无母的小女孩抚摸到十来岁,然后出售谋利,那么就能使原来是负担的孤儿变成取之不尽的金矿。我忽然想起美珑,她对卢院长的不敬,是否因为她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悲惨命运呢?

    “你们认真调查一下卢院长,还有孤儿院的经济来源,分配工作的事情,你自己拿主意吧!”老大交代完后就示意我去干活。

    我让雪晴和喵喵去监视卢院长,再让伟哥在网上搜索所有与孤儿院有关的资料,蓁蓁则和我一起去调查昨晚那四位老板的背景。

    再次来到昨晚险些让我老猫烧须的酒店,用尽所有威逼利诱的手段才从部长口中得知李老板的身份。李老板全名叫李宏业,是一间跨国公司的主席,为人低调,甚少出席公开场合。他三个月前在这间酒店为孙子举办婚宴,连开数百席,当中有不少是他公司里的员工,部长因此才知道他的来头原来这么大。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3:32

诡案组 第八章 嫖娼被抓(下)

    “为孙子办婚宴?是孙子还是儿子?”虽然只见过一次面,但我总不会连对方的年纪也没能记住吧!李老板他们四人都是四、五十岁左右,极其量就是刚当上爷爷的人,怎么可能会为讨孙媳妇而设宴呢?

    “的确是他孙子结婚,他的儿女也有来。其实,当时我也吓了一跳,他跟他的儿女走在一起,看上去就像兄弟姐妹似的。”部长的表情很复杂,显然他也觉得自己所说的事情十分荒谬。

    我打电话给伟哥,让他立刻在网上搜索有关李老板的资料,他很快就回我电话:“这个奸商也太怕死了,网上有关他的资料少得不能再少,只在他公司的网页上有他的简短介绍,可是连照片也没一张。他公司所有公开活动,他都没有出席,惟一有关他的新闻报道,就是有个记者偷拍了他的照片,他让保安把记者的相机抢了。不过,后来给了记者不少钱,还道了歉,说是怕照片见报容易招来绑架,看来这些有钱的主都是怕死鬼。”

    “知道他的准确年龄吗?”我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准确年龄不清楚,介绍上没说他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不过有提及他在解放初期是靠做粮油生意起家。就算他当时只有十来岁,算起来现在起码也有七、八十岁了吧!”

    我忽然感到有点头晕,李老板已经七、八十岁了,但我昨晚看见他明明是四、五十岁的样子啊!而且喝起酒来,一点也不输给我这个年轻人,他要是个耄耋老人,这样喝酒不喝出个脑溢血才怪。难道我昨晚见鬼了?

    继续琢磨李老板的年龄也不见会有什么头绪,于是便问伟哥是否查到孤儿院的经济来源。

    “除了李老板的公司外,还有三家总部位于本地的上市公司长期捐助孤儿院,而且数额都不少,最多那家每年的捐助额达五万,最少那家也有三十万。不过很奇怪,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要是做了善事,肯定会敲锣打鼓地通报媒体。可是这四家公司竟然一声不吭,我只是在他们公司网页上的财务报表才发现他们给孤儿院捐款的财务支出。如果不是上市公司的话,他们捐了也没人知道。”伟哥的语气也显示出他对此感到十分不解。他还告诉了我另外三家公司老总的名字,他们的姓氏与昨天另外三位老板相同,应该就是他们。

    给孤儿院捐款是善事,若是个人捐献不留名也不稀奇,但作为企业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企业之所以会做善事,主要目的是提升形象,以赚取更多的利润。譬如早前有家生产饮料的企为赈灾捐款一亿,立刻名声大振,使其生产的饮料供不应求了好些日子。倘若默不作声地做善事,还不如把钱当作分红分派给买了企业股票的股民。

    难道这四家公司真的暗地里与孤儿院做着贩卖性奴隶的污秽交易?

    与其作毫无根据的猜测,还不如去收集更多证据,于是我和蓁蓁便立刻前往李老板的公司总部,希望能从他口中套得有价值的线索。

    “不好意思,李总正在开会,请你们稍等一会。”半小时前,李老板那位貌美如花的女秘书这样回答我们。半小时后,她同样告诉我们李老板仍在开会。随后我们又等了一个小时,她还是说李老板在开会。

    看来今日是见不到李老板了,像他这种财大气粗的主,除非我们有他的把柄,或者要抓的疑犯就是他,那样才能直接把他拧回警局慢慢审问。但倘若只是想请他配合调查,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要是避而不见,我们也奈何不了他。

    既然见不到李老板,那么也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然而我们刚走出门口,女秘书竟然带着两个保安追上来,她礼貌而拘谨地对蓁蓁说:“李小姐,我刚刚发现手机不见了,请问你有看见吗?”

    蓁蓁闻言便抓狂了,高声叫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想说我偷你东西吗?”

    “我没这个意思,不过刚才只有你在我身边走动,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能让我搜一下身吗?”秘书的态度很客气,但是这种过分的要求,再怎么客气也不可能让脾气火爆的蓁蓁答应。

    蓁蓁露出一脸青面獠牙的吃人相,并撩起衣袖,似乎准备大干一场。秘书胆怯地后退了一步,两名保安立刻挡在她与蓁蓁之间,她以稍微怯弱的语气说:“如果你不愿意让我搜身,那我只好报警了。”

    “我们不就是警察吗?还报什么警阿!”蓁蓁的怒吼让两名保安也不自觉地往后退。

    我拉住了蓁蓁,在她耳边小声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又没偷她手机,让她搜身又不会少块肉。但是如果她报警了,起码会浪费我们半天时间。”

    蓁蓁虽然明白我的意思,但明白归明白,能否做到却是另一回事。她咬牙切齿地作了一番思想斗争,最后狠狠地踩了我一脚才答应让秘书搜身。秘书说在这里搜身不方便,把她请到内面去了。

    因为男女有别,所以我并没有跟随,而是留在原地等她。等候片刻,一个疑问忽然在脑海中闪现——秘书为何只怀疑蓁蓁呢?我刚才也有在她身边走动啊!

    刚想到这个问题,答案立刻就出现了。“请问您是慕申羽先生吗?”另一名秘书模样的美女出现在我身前,我点头称是之后,她就说“这边请”,不等我说话便为我带路,既没说要带我去那里,也没说要带我去见谁。

    虽然对方没说要我去见谁,但这里是李老板的地方,除了他,我实在想不到还能见到什么人。果然,当秘书把我带到一辆豪华的宝马房车前,并为我打开车门时,我看见坐在后坐的便是李老板。他露出友善的笑容,向我招手:“小慕,上车跟我聊聊天。”

    他有什么不能光明正大地说,而要刻意让秘书缠住蓁蓁,单独跟我说的呢?当然是些不能见光的事情,也许我能从中得到一些线索。上车后,当我关上车门那一刻,忽然有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他该不会想把我卖了吧!虽然像他这像有财有势的人,就算想把我这种小喽罗干掉也用不着亲自出手,可是他昨晚已经有前科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6:23

诡案组 第九章 长生不老(上)

    在李老板的办公室门外等了两小时,他也避而不见。我们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的秘书却缠住了蓁蓁,而另一名秘书则让我登上他的豪华房车,与他“聊聊天”。既然要把蓁蓁甩掉,只跟我一个人谈,当然不会是些光明正大的事情,也许谈不成还会加害于我。

    我一上车,李老板就让司机开车,这样我们的谈话就只有司机才能听见。当然司机是他的人,他既然能让他听,自然就不担心他会乱说话。

    “昨晚那妞儿的服务怎样?应该不错吧,虽然要五千块一晚,但绝对值得。”李老板脸露友善的微笑,并不让人觉得他在嘲笑我。

    “服务是不错,不过我是喜欢吃窝边草的笨兔子,跟陌生女人干那档事,对我来说就像被强奸一样。而且被强奸到高潮的时候,还有扫黄队的伙伴来客串,一点劲也没有。”他在装疯卖傻,我也笑容满面地配合他,当然我的笑容比他假多。

    “看来,你对我们的安排不太满意……”他说着取出一个厚厚的信封递给我,“给你,算是让你压压惊,昨晚的事就当没发生过好了。”

    我接过信封,感觉挺沉的,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三扎一百元。我笑着把信封退回:“李老板,你不会又想跟我开玩笑吧?昨晚的玩笑开得已经够大了。”要是收下这个三万元,恐怕我一下车,检察院的伙计就会立刻扑出来。

    “君子不念旧恶,昨晚的玩笑的确是有些过分,你就当我们喝酒喝糊涂好了。”他又把信封往我手上塞。

    “君子虽不念旧恶,但无功者亦不受碌。”我又把信封退回。

    “就当我送你的见面礼好了。”他再三把信封塞给我。

    如此推来塞去也够无聊的,于是我便说:“既然李老板这么看得起我,那我就却之不恭了。不过,我这人不嫖不赌,平时又花不了几个钱,这些钱到我手上也没多大用处。不如让你的司机帮一下忙,帮我把钱送到孤儿院,我想那里的孤儿会比较需要这笔钱。”我把信封递给正在开车的司机,他从后镜中得到李老板点头认可后,才接过信封。

    “贪钱的警察我见多了,不贪的还是第一次见,我越来越喜欢你了。”李老板的笑容很真挚,但是谁知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就像他的年龄那样,单任外表根本看不出他已经七老八十。

    “我们的路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继续谈下去也没多什么意义。

    “哈哈!我们是同路的,最起码你没有拘捕我的理由。”他的笑容看起来还是那么自然。

    我冷笑道:“贩卖人口,甚至贩卖性奴隶也是合法的吗?这也许就是我拘捕你们的理由。”

    他愣住片刻,随即放声大笑:“哈哈哈……小兄弟,你太有趣了。不妨跟你直说,我年轻时的确是靠些不光彩的手段起家,但早就已经改做正当生意了。以我现在的家底,就算不再做任何买卖,要坐吃山崩也是好几代人才能做到的事情,你觉得我还有必要靠这种违法的勾当来赚钱吗?”

    “那你和陈老板他们跟卢院长是什么关系?他只是个孤儿院院长,而你们却是亿万富豪,会把他放在眼里吗?别跟我说,你们有颗慈悲的心,想帮忙孤儿院里的小朋友,就算是这样也用不着讨好他。你们之间肯定存在某些不可告人的污秽交易!”我严肃地说。

    他收起了笑容,认真地回答我的问题:“我和老陈他们的确跟老卢有某些交易,但不是你所想的贩卖人口或者性奴隶。要赚钱,我们有更多合法的方式,要女人,主动向我们投怀送抱的年轻美女大有人在。我们之间的交易,也许在世俗人眼中是不道德的,但也不见得违法。如果我们真的十恶不赦,你认为自己还有机会和我说话吗?昨晚,你喝醉后,我们只要将一张湿纸巾铺在你的脸上,你就永远也不会醒过来。”

    听过他的话后,我不禁陷入沉思。事实就像他所说那样,昨晚他们的确有充足的时间来对付我,甚至只需一张湿纸巾就可以让我窒息而死,尸检报告很可能会将我的死因认定为酗酒过度而引发窒息死亡,他们无须负上任何责任。

    此时,手机忽然响起,是蓁蓁的来电,看来她已经把秘书摆平了。李老板示意司机停车,我下车时他又露出和蔼的笑容:“我会以你的名义把钱捐给孤儿院。”

    车子驶走后,我还在路边呆了一会儿,直至蓁蓁再次来电,我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就在距离李老板公司不远的地方,于是便徒步走过去与她会合。她在我耳边叽哩呱啦地说了很多话,但我一句也没听见,脑海里全是李老板所说的话。

    “不道德但又不见得违法的交易”到底是什么交易呢?卢院长能为这几大老板提供些什么交易呢?李老板既然对此这么重视,甚至不惜亲自向我示好,那么这宗虽然不算犯罪的不道德交易,一旦被揭发肯定就不能再继续,而且还会让他受到很大损失。但以他的财力物力,除了天上的月亮,几乎没有什么是买不到的,如果连他也买不到,卢院长又怎么可能拥有呢?更重要的是,这宗交易与周少龙的死有什么关系呢?为何卢院长要设计害我?

    问题越想越多,思绪也越来越乱,要是有小相在就好了,他能仔细地分析每一个细节,最终得出问题的关键。虽然没有他在身旁,但我也不见得会像只无头苍蝇那样乱碰乱撞,所有问题的关键都在于卢院长,只要把他盯紧,我就不怕不能查个水落石出。

    打电话给雪晴,询问卢院长的情况。她说卢院长整天都在孤儿院里处理院内事务,并没有异常的举动。最特别恐怕就是他跟其中一名孤儿的关系很恶劣,两人老是吵架,那名孤儿有时候还会动手打他,但他却从来不还手。

    我问她那名孤儿的相貌特征,她让喵喵给我发来一条附带照片的彩信。照片是偷拍的,而且拍摄距离较远,所以看着不太清楚,但我一眼就能认出照片中的是美珑,因为她的衣着打扮实在太特别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6:47

诡案组 第九章 长生不老(下)

    李老板说他们无必要以贩卖人口或性奴隶谋利,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之前对卢院长与美珑交恶原因的推测就不成立了。那么他们的关系为何如此恶劣,按理说院长在院里应该是最有威严的人,但美珑对袁修女等人还有点敬畏,反而毫无害怕卢院长,甚至敢出手打他。更奇怪的是,卢院长竟然不还手。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话“妹仔大过主人婆”,意思是丫环得势,比她所侍奉的夫人更有势力,夫人反而要看丫环的脸色做人。美珑这个小丫头靠什么比卢院长更有势力呢?

    对付理不出头绪的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去想,反正卢院长那边暂时没动静,我便想从其他三位给孤儿捐款的老板入手。恰好此时伟哥来电:“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什么事,快说。” 这厮每次都要邀功一番,我可不想再听他废话。

    “我看了上千个新闻网页……”他还是邀功了半天才进入正题,“……陈老板在十多年前患上肺癌,而且他为人非常低调,从不出席公开场合,因此有人曾经在网上炒作此事,推测他已经死了。他的公司出面澄清,说他的身体状态十分健康,指网上的传言毫无根据,还强调这是竞争对手的阴谋。虽然公司一再澄清,但他本人却始终也没有公开露面,致使股民恐慌性抛弃他公司的股票,一连几天都跌停板。后来,一位著名的股评家评论他的公司运作良好,业绩稳定,就算主席已经离世,肯定也早已选定了接班人,这才引来股民趁低吸纳化解危机。”

    “知道他的准确年龄吗?”与李老板一样,我同样关心陈老板的真实年龄。

    “这可说不准,所有有关他的报道及介绍都没有提及他的准确年龄。不过,他的公司已经成立了超过四十年,而他就是创办人,他怎么说也有六、七十岁,甚至超过八十岁。要不然,股民也不会这么相信他的死信。”

    又是一个七老八十的老不死,而且还在十多年患上了肺癌。如果他在六十岁左右患上癌症,那么应该承受不了痛苦的治疗过程。然而,昨晚向敬酒敬得最凶的就是他,如果说他是个恶疾缠身的垂死老人,那我可算是个死人了。

    正在沉思的时候,伟哥又告诉我一个惊人的消息:“他的公司在十多年开始捐助孤儿院,算起来应该是在他患上肺癌后不久……”

    一言惊醒梦中人,难道陈老板他们向卢院长购买能治百病,甚至能使人长生不老的奇药?的确于这四位富豪而言,长生不老比什么都重要,别说一年捐个几十万,就算捐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也值得。可是,世上有这种药吗?

    也许,我能在陈老板身上找到答案,当然前提是他愿意接见我。

    陈老板全名叫陈建德,是做出口贸易生意的,他公司的规模比李老板更大。和蓁蓁来到他的公司,在他办公室门外等候片刻,他的秘书就告诉我,他愿意接见我,但是只想见我一个。他的做法比较爽快,只想见我一个就直接说,不像李老板那样鬼鬼祟祟。我跟蓁蓁说,不想又让人家搜身就乖乖地待着,别乱跑。她这丫头是冲动点,但也不至于不明白我的意思。

    陈老板的办公室挺大的,起码有六百平方,茶具小酒吧一应俱全,甚至还有张自动麻将桌,感觉更像个娱乐室。如此看来,他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他坐在一张比我家饭桌还要大的办公桌前向我招手,当我在他对面坐下,他便取出支票本,以不太友善的语气说:“给我开个价,你要多少才会不管我们的事情?”

    我淡然笑道:“如果陈老板也想以我的名义给孤儿院捐款,那我就代院里的小朋友感谢你。但是倘若你是想贿赂我,那可不必了,算命的说我命中注定没有横财,你的好意我恐怕无福消受了。”

    他忽然开怀大笑,从放在桌面上的雪茄盒取出两根雪茄,亲自剪好抛了一根给我,另一根则自己点上,吐了一口烟才说:“老李说你不贪,我还不相信,没想到你还真的不贪。”

    我掏出打火机把雪茄点上,悠然地抽了一口:“既然你知道我不贪,就别在这个话题上浪费时间了。李老板告诉我,你们跟卢院长有些不违法的交易,既然不违法,那么不妨告诉我是什么交易。只要你肯说,那我也没必要再打扰你们。”

    “老李没告诉你,自有他的原因,我也一样。你应该明白以我们的社会关系,要对付你易如反掌,如果你继续为这个问题而纠缠我们,那可别怪我们。”他说话开门见山,不像李老板那样转弯抹角。

    “你们不敢把我怎样,最起码你们不敢干掉我。”我摆出一副充满自信的表情,他的眉头稍微皱了一下,我徐徐解释:“本来我还觉得很奇怪,你们昨晚为什么没有直接干掉我,而是要大费周章让扫黄队的伙计来抓我嫖娼。刚才我终于想明白了,因为你们害怕,害怕我死于你们的饭局会让你们成为媒体的焦点,害怕所有人都知道你们的真实年龄。因此你们从不让记者拍照,不敢出席公开场合,甚至外界流传你的死信,你也不公开露面。因为你们害怕大家知道你们虽然已经七老八十甚至上百岁,但却拥有不逾半百的外表。你们就像只能生存于黑暗之中的吸血鬼,一旦受到阳光照射就会灰飞烟灭!”

    我越说越激动,不断加重语气,他默不作声,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良久才苦笑道:“你想的没错,我们的确是近百岁的老不死,所以我们才不愿意与媒体接触,行事也尽量低调,因为我们害怕被人视为怪物。要是早三、四十年,你敢这样跟我说话,明天你的家人就要去翻垃圾桶找回你的手脚。”

    对方有把柄在我手上,我就用不着这么客气了,直接开出条件:“我要知道你们跟卢院长的交易是什么?只要你告诉我,你们长生不老的秘密,我绝对不会说出去。”

    他忽然从抽屉里取出一枚银币,看样子应该是一枚价值不菲的纪念币,他微笑说:“我可不能直接告诉你,因为这件事关系到我和我朋友的利益,如果你愿意跟我赌一把,而且能赢我的话,那我就愿赌服输,把我们之间的交易告诉你。但是如果你输了,那么你就不要再为这个问题纠缠我们。”

    “怎么赌法?”我的运气不算太坏,小赌通常不会输。

    “玩法很简单,你先把身上的钱全部拿出来吧!”

    我不是有钱人,平时身上只带几百块,现在钱包里有八百多元,所以我把八张一百元拿出来,零钱就不拿出来献丑了。

    等我把钱放上桌面,他便扬了扬手中的银币:“我们就抛这个银币定输赢,每局抛一次,如果是正面就算你赢,反面就算你输。一共赌十局,每局的赌注是你放在桌面上的钱的一半,譬如第一局你赢了,我就输你四百元,第二局再赢,我就输你六百,如此类推。十局之后,如果你的钱比现在多了,那就算你赢,如果少了就算我赢。”

    他的提议表面上似乎对我很有利,因为我一共就八百元,就算十局全输也能剩下七毛八分,但是十局全赢的话能赢得四万多元。可是,他这老人精怎么可能会让自己吃亏呢,这个赌局其实是个逻辑陷阱。硬币出现正面的概率介乎于49%与50%之间,那么我能赢六局已经算运气不错了。可是按照他的赌法,我就算赢六输四,钱还是会比原来少,至少要赢七局以上,钱才会增加。也就是说,我跟他赌几乎是输定的。

    我搔着头脑后勺,佯作困惑道:“我起码要赢七局,钱才会增加,我想我的运气没这么好。”说着便把钱放回钱包。

    被我识破奸计后,陈老板的表情略失望,把银币放在桌面上旋转,片刻后又想出新的赌法:“你是刑警,那么我出道推理题让你猜,应该没问题吧?”

    “可以!”我好歹也做了几年警察,如果连这样的挑战也不敢接受,那也太丢面了。

    他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打量我片刻后说:“你身上有打火机,有钱包,应该还有钥匙和手机,香烟应该也有一两包在身上……”他想了一会又说:“现在假设你身上就只有这些东西,当然你身上还穿有衣服,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假设你独自一人在一栋十六层高,没有电梯的空置楼宇中巡逻。上到十五楼时,你听见有人叫救命,悄悄走近后发现有五名体格强健的男人正准备强奸一名柔弱的少女,你要用什么方法才能使这名少女免受糟蹋呢?”

    这的确是一道难题,身上只有打火机、钱包、钥匙、手机、香烟及衣服,没有任何武器,要独自一人跟五个体格强健的男人对抗根本不可能。而且,地点在一栋空置且没有电梯的楼宇的十五楼,不管是报警还是到附近找人帮忙,最多只能将恶徒逮捕,不可能让少女逃避被轮奸的厄运。

    到底要用什么方法能解救少女呢?难道要傻乎乎地上前跟五名壮汉打招呼,然后给他们各发一根烟,恳求他们放过已经到口的肥肉吗?又或者把钱包内的钱分给他们,让他们去寻春?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7:19

诡案组 第十章 凶手自首(上)

    手无寸铁且身处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空置楼宇,如何才能在五名壮汉手中拯救一名柔弱少女?陈老板所出的推理题还真不是一般的难,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头绪,他见我苦思无果便得意地笑道:“想到没有?别说我这老不死欺负你,我可不能让你没完没了地想下去,如果我把雪茄抽完你还没想出答案,那就算你输了。”

    他手中的雪茄已经抽了近一半,以他抽烟的速度,二十分钟之内就能抽完,然而我此刻还没理出半点儿头绪。雪茄……看着他手中的雪茄,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打火机!这道推理题的关键是打火机、手机及可以燃烧的衣服,香烟也有少许用处,钥匙则完全无关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救少女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恶徒吓跑!”我惬意地抽了一口雪茄,把打火机和手机都放在桌面才悠悠作答:“我身上有打火机,可以生火,当然也可以把衣服点燃。我只要把上衣脱下来,用打火机点燃,再把香烟捏碎丢进火里一起燃烧就能产生少量浓烟,造成火灾的假像。不过,光是这样还不够,我还得把手机的电池拆下来丢进火里。手机电池是密封的,里面的锂化物经加热后便会迅速膨胀,形成一个威力强大的鞭炮,其爆炸所产生的威力足以把一个成年人炸死。甘肃就曾经发生过类似事件,一名电焊工在作业时,因为工作环境的气温过高致使放在胸前的手机爆炸,最终导致肋骨断裂并刺破心脏而死。

    “手机电池爆炸的威力有多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爆炸会产生巨响。试想一下,附近出现浓烟并发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那么就算是最变态的色情狂,恐怕也硬不起来。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只会是立刻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他们一走,少女就安全了。”

    听过我的答案后,陈老板愣了好一会儿才拍手称好,随后便苦笑道:“我每年都会去一趟泰国拜访龙皇,他每次会跟我说同一句话,大概意思是说我活不到第三个甲子,看来这是命中注定的,唉……”他一边叹息,一边起身走到墙上一副挂画前,把挂画取下。挂画之后是一个嵌在墙壁里的保险柜,他打开保险柜,从里面取出一个精美的锦盒走过来。

    他坐回办公桌前,把锦盒放在桌面上向着我打开。锦盒里装有五个小巧精致的玻璃瓶,每一瓶都装有五十毫升左右,红黑色的半透明液体,感觉像是红酒。他取出其中一瓶,拧开盖子一饮而尽,然后把空瓶子递给我:“这好东西以后恐怕再也买不到了,我可不能浪费。瓶子给你,我想你应该有办法弄清楚里面装过什么。”

    我接过瓶子放到鼻前,闻到一股药酒的气味,再看看瓶子发现瓶底还有一两滴红黑色的液体剩下,便把盖子讨来盖好。我想这就是使他们长生不老的奇药,带回去给悦桐化验一下,应该能知道是什么玩意。

    离开陈老板的公司后,我和蓁蓁你便立刻前往技术队,把玻璃瓶交给悦桐化验。初步化验的结果结让我们颇为失望,只知道玻璃瓶内的液体含有多种微量元素、氨基酸、酶、蛋白质及酒精等成分,推测其为一种以动物及昆虫为原料,经多年浸制而成的药酒,但是要确定是用那些动物及昆虫浸制,则需要更多时间化验。

    虽然初步化验结果不能让我们知道买卖或制造这种药酒有何“不道德但不违法”的地方,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因为悦桐发现药酒中含有微量甲酸。卢院长之前向周俊龙要了一桶甲酸,难道是用来配制这种能使人长生不老的神奇药酒?

    就在我为卢院长等人与周少龙化尸一案之间的关系冥思苦想之际,刑侦局传来一个让我从椅子上掉下来的惊人消息——杀害周少龙的凶手前来警局自首了!

    我和蓁蓁立刻赶赴审讯室,以求一睹凶手的真面目,然而进入审讯室后,我又不禁觉到疑惑了,因为来自首的是死者的哥哥周俊龙。虽然我们曾经怀疑过他,但他有不在场证据,我们几乎已把他排除于嫌疑名单之列,为何他会突然前来自首呢?

    不管他是出于何种原因而自首,我们也必须对他进行一番审问。他坐在“老虎凳”上,表情略显紧张,经常转换坐姿。这种情况很常见,“老虎凳”的设计就是为了让人坐得不舒服,越不舒服心情就越乱,心情越乱就越容易说错话,有利于审讯者套取口供。

    “你为何要杀死死者?”这是一个必要的问题。

    周俊龙双眼闪现一丝怒意,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恨他!”

    “为什么?”

    “他抢走了原本该属于我的一切,抢走我的父亲,抢走我的家庭,抢走我的幸福!他抢走我这些,我也没跟他计算,可是他竟然还想抢走我的爱情,所以我恨他,我要他死!”他激动得咬牙切齿,仿佛多年来怨恨就在这一刻爆发。

    “爱情?他怎样抢你的爱情?”

    他沉默片刻,情绪稍微平静下才缓缓诉说自己的初恋——

    六年前,当时我刚升上中学,其中一条从家里到学校的路会经过孤儿院。有一次,我在孤儿院门前看见一位像天使般美丽的女孩,自此之后,脑海中便全是她的身影,时时刻刻都很想见到她。此后每天我都走这条路,每次经过孤儿院时我都特别期待,期待能再次遇见她,那怕是只看见她的背影,我也会觉得很满足。

    可惜,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也没有遇上她。现在想起来,自己也觉得很可笑,她只是偶尔走到孤儿院门外,恰巧让我碰见,又不是故意在那里等我,那会又这么巧合再次让我碰见呢!但当时的我并不是这么想,我想她是不是生病了,又或者出了什么意外,越想心里就越乱。

    我真的很想再次见到她,可是又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找到她,只好趁着周末不用上学,傻傻地在孤儿院门外徘徊。周六在那里转了一整天也没看见她,周日我又去碰运气,没想到真的看见她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7:44

诡案组 第十章 凶手自首(下)

    我真的很想再次见到她,可是又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找到她,只好趁着周末不用上学,傻傻地在孤儿院门外徘徊。周六在那里转了一整天也没看见她,周日我又去碰运气,没想到真的看见她了。

    她当时在教堂门外派传单,我站在远处看了她老半天也不敢走近,因为那时候家里的环境不太好,所以我比较自卑,衣着也像个乞丐似的,这让我不敢高攀心中的天使。然而我站久了,她就发现了我,还向我露出友善的微笑。她笑得很甜美,很迷人,使我变得魂不附体。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到她身边,她好像跟我说了很多话,但我却像在做梦一样,一点也没记住,只记得她的名字叫美珑,是孤儿院里的孤儿。

    为了能每天都见到美珑,我不但信奉了基督教,还每天抽空到孤儿院帮忙,帮忙教小朋友写字,陪他们玩,周末甚至会帮忙清洁。反正只要能跟她一起,做什么我也愿意。

    眨眼间,这样的日子过了五年,在这五年中,我每一天都过得十分快乐。尤其是卢院长帮妈妈办了个化工店的执照之后,家里的环境渐渐变好,后来我也在网上卖些无碘盐、化学试剂之类的东西,手头上也有些闲钱。手上有点钱了,我就不再像之前那么自卑,经常买些小礼物送给美珑,还向她暗示我很喜欢她。

    可是美珑却不喜欢我给她买礼物,她更喜欢我给院里的小朋友买些零食之类的东西,但她自己却不喜欢吃零食。而对于我的暗示,她要么装聋扮哑,要么只笑不语。这也没关系,反正我还年轻,有的是时间,我相信只要天天守候在她身边,总有一天能得到她的青睐。一直以来我都是这么想,直至那野种的出现,我就开始害怕了。

    大概一年前,他也认识了美珑,之后就像只苍蝇似的整天绕着美珑转。我知道他又要把我的东西抢走,抢走我深爱的美珑……

    听完他所谓的初恋史后,我便问他是怎么杀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回答出奇地简单:“我打电话给那野种,说美珑想见他,把他骗到小山坡上。把他掐晕后,就用石头砸他后脑,把他砸死。之后,我本来想用甲酸把他的尸体化掉,可是没想竟然会剩下一副贱骨头没化掉。”

    “你确定是用石头砸他后脑,把他砸死?还有你之前说给卢院长的那桶甲酸,其实是用了来化尸的?”我疑惑问道。

    “是。不过卢院长虽然帮我撒了谎,但是他什么也不知道。”

    我发现他话里出现不少漏洞,首先,倘若周少龙是因后脑受硬物撞击致死,那么头骨应该会受损,但死者不但头骨,甚至整副骨架都是完好无损的。其次,死者没有手机,离开孤儿院后就失踪了,那他怎么给死者打电话?其三,死者的衣服沾有磷粉,时值炎夏,衣服肯定是每天更换,所以磷粉应该是遇害当天沾上的。而死者白天要上学,只可能在离开孤儿院后才有机会钻进死仔洞。但他对此却没作任何交代。

    我逐一指出他口供中的漏洞,并严肃喝道:“你再不坦白交代,我就多加你一条给弄虚作假的罪名。”

    “我,我说的都是真的,没有撒谎……”他稍微结巴地逐一解释:其一,他用石头袭击死者时,并没用上多大力气,可能把对方砸死;其二,他是拨打孤儿院的电话找死者的;其三,死者去过什么地方与他无关。

    什么叫欲盖弥彰,他的解释就是了。他刚才说用石头把死者砸死,现在又改口说可能没砸死。第二条解释就更离谱了,美珑当时就在孤儿院,他竟然说打电话到孤儿院告诉死者,美珑想见他?还有死者去过那里虽然与他无关,但死者为何会无缘无故钻进死仔洞却让人感到疑惑。

    随后,我又问他是怎样利用甲酸使死者的尸体化成骨架,他的回答也是简单且错漏百出:“我把甲酸淋到他身上,他很快就变成一副骨架了。”

    “你用的是甲酸还是化尸水啊?”我忽然觉得有点头晕,对他这个解释也懒得驳斥。直接把甲酸淋在死者身上得用多少才能使尸体化成骨架呢?准确数量我不知道,但十公斤肯定不够,用这个份量的甲酸浸泡尸体或许勉强够用。而且,如果是直接倒到死者身上,死者的衣物为何会完整无缺?

    他的口供错漏百出,难以让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可是,他要不是凶手,那为何要来自首呢?他已经是成年人,杀人可是要枪毙的严重罪行,该不会只是为了出名而站出来吧!最有可能的,应该是为他人顶罪,而值得他这样做的大概就只有与他相依为命的母亲罗淑芬。然而,罗淑芬每天都在化工店工作,附近店铺的人能证明她有不在场证据。那他到底是为谁顶罪呢?

    虽然周俊龙很可能是为他人顶罪,但本案已引市民关注,必须尽快给市民一个交代。既然有个冤大头自动送上门,自然不能轻易放他走,大不了先关上三两个月,等市民不再关注此案时再悄悄地释放他。因此不管他是真凶还是顶包的,现在也必须拘留他。

    瞎忙了一整天,还是没有头绪。返回办公室时,雪晴和喵喵也已经回来了。雪晴跟我说了卢院长的情况,他除了经常会跟美珑吵架之外,并无异样。既然没找出什么端倪,那就只好早点下班休息了,希望明天会有新发现。

    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发觉有人从背后拉我衣角,回头发现是喵喵,便问她有什么事?她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等雪晴等人走出办公室,才踮脚在我耳边小声说:“我今天在孤儿院看见些很恐怖的东西。”

    怪了,她看见 “恐怖的东西”,雪晴为什么不跟我说?雪晴平日虽然待人冷漠,但一直都很照顾她,两人也从没闹过别扭,她为什么非要等雪晴走后才偷偷跟我说这件事呢?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8:05

诡案组 十一章 恐怖密室(上)

    准备下班的时候,喵喵忽然拉住我的衣角,我问她什么事,她竟然要等雪晴走出办公室后才跟我说:“我今天在孤儿院看见些很恐怖的东西。”

    然而雪晴却没有跟我提及孤儿院里有“很恐怖的东西”出现,我不感到疑惑,便问她到底看见了什么?她娇小的躯体微微颤抖,似乎想起一些极其可怕的事物,良久才开口:“我肚子饿了!”我忽然有种想跳楼的冲动。

    跟喵喵一起走进麦当劳时,感觉就像拖着个小朋友,或者应该说像是被个小朋友拖着。她点了两份套餐,还要我加钱换吉蒂猫玩具,钱掏得稍微慢一点,她就把嘴嘟起来。长生天啊,你为啥要这样折磨我!

    跟她一起啃两份毫无营养价值的洋快餐后,她就开始玩弄换购的吉蒂猫,直至我追问她在孤儿院看见什么,她才记起这回事。她的脸色忽然变得稍微苍白,用力地握着手中的玩具,身体微微颤抖地对我说:“我看见了一个女婴,一个很小很小,应该是刚刚出生的女婴。她身上一丝不挂,缓缓地向我爬过来,还向我招手。她的脸很奇怪,并不像婴儿,反而像个中年人。表情也很奇怪,似乎很痛苦,像是在向我求救。最可怕的是,她的身体竟然不停地冒出黑色的血液,使她爬过的地方变成一条血路……”

    我真的很怀疑喵喵的大学毕业证是不是在街头以五十块的价钱买回来的,她说了半天我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表达能力还不是一般的差。还好,我在套取口供方面也有一手,便慢慢引导她把当时的情况告诉我——

    我和雪晴姐今天一整天都在监视卢院长,他的工作很忙,全院上下的事务他都会亲力亲为,所以我们得不停地转移监视点。因为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到了傍晚的时候,我们打算再监视一会就离开。而这时候他似乎有事找袁修女,他们在教堂的内堂谈了一会,奇怪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个时候。

    当时我们在教堂外面,透过敞开的窗户监视他们。雪晴姐用望远镜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而我则无聊地跟朋友发短信,聊些闲话。忽然,我感到有点头晕,接着就听见有人在叫我,那声音很模糊,好像是女人的声音。然而,当我抬起头时,却看见一个浑身冒着黑血的女婴在卢院长他们身后的地板上爬行,缓缓地朝着我们的方向爬过来。

    她爬得很慢很慢,边爬边向我招手,似乎还想开口说话,但一开口就立刻吐出一口黑血。虽然如此,但我还是听见她的声音,是一把模糊的成年女人声音,虽然很模糊,但我能肯定她在向我求救。接着,我就……晕倒了。

    雪晴姐使劲掐我鼻子下面的地方(喵喵似乎不知道那里叫“人中”),把我弄醒。我告诉她刚才看到的可怕景象,但她却说什么也没看见,还问我是不是做梦了……

    难怪雪晴不向我提及此事,根本就是喵喵在做白日梦而已。内堂我去过,那里是什么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喵喵从监视点通过窗户往里面看,根本看不见地板,那又怎么可能看见有个诡异的女婴在地上爬行呢?

    我告诉她透过窗户是看不见地板的,但她却坚持自己不是做梦,真的看见有个浑身冒着黑血的女婴向她求救。回想她之前曾经“胡言乱语”地指示我找出证据,我想这一次会不会又这么幸运呢?

    我问她想不想现在去教堂看看,她透过落地玻璃看着外面已黑的天色,哆嗦了几下:“都这么晚了,要是那里有吃人的妖怪跳出来怎么办?”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越是害怕的事情就越想探求真相,虽然她一再要求明天才去一探究竟,但当我决定立刻出发的时候,她还是屁股撅撅地跟在我后面。

    孤儿院所处的位置较为僻静,前不近村、后不靠店,而且附近也没有路灯,一到晚上就瞎灯灭火,我们一路驾车驶来,感觉也挺恐怖的。在距离孤儿院约一公里的地方,我就把车停在路旁,因为我不想敲锣打鼓地到教堂里面调查,而是想偷偷摸摸地溜进去。毕竟,这里也许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秘密,要是有院方的人陪同,未必能深入调查。

    像做贼似的和喵喵鬼鬼祟祟地走到教堂门前,她一路上都拉住我的衣角,紧紧地跟在我身后,快把我的衣服也拉得变形。从窗户往里面看,漆黑一片,应该不会有人在里面发呆吧?往院舍那边看,也没几盏灯亮着,看看手表,时间已经是二十二时多了,院里的小朋友应该大多都睡了吧!

    教堂的大门被一把有点历史的老式门锁锁上了,要弄开也许得花上不少时间,而且喵喵头上也没有发夹。还好,也许因为这里地处偏僻,且院内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能让贼人偷走,所以窗户都没有安装防盗网。我从其中一个没关严的窗户中溜进了教堂,并像抱小孩似的把喵喵也抱进来。

    白天来教堂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晚上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觉。不太明亮的月光穿过色彩艳丽的玻璃落在漆黑的教堂之中,形成一个个模糊的光影,犹如留恋人间的亡魂,虔诚地向耶稣基督诉说未完的心愿。

    穿过诡异的教堂,我们进入了内堂,这里更加漆黑,但还勉强能数到自己有几根手指。正想掏出打火机照明时,一直在我身后拉住我衣角的喵喵,突然挨在我背上,娇小的躯体柔若无骨,缓缓往下滑落。我连忙转身把她抱入怀中,慌忙中不小心把手按到她胸,脑海中立刻出现一组数字—— 32a。

    喵喵的胸部实在难以与雪晴及蓁蓁比较,但娇小的身躯却着实惹人怜爱。然而,此刻并非遐想这些龌龊念头的时候,急忙问她怎么了?她有气无力地回答:“又看了,我又看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8:27

诡案组 十一章 恐怖密室(下)

    “女婴,浑身冒着黑血的女婴……不只一个,有很多……她们在向我求救……”她说得很吃力,而且精神恍惚,感觉像是在说梦话。纤细的小手无力地抬起,给我指示了一个方向。

    我本想扶着她走,但她一点力气也没有,于是我就干脆把她抱起。她身形娇小,没多少重量,而且柔若无骨,感觉就像抱着一团棉花糖似的。要不是身处如此诡异的地方,我还真想咬她一口。

    我抱着她,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慢慢摸索,脚下忽然踩到东西,似乎是块木板,印象中这个位置应该是地下室的入口。

    “她们就在下面……快救她们,快……”她虽然说句话也有气无力的,但情绪却略显激动。

    之前我和蓁蓁进入地下室时,并没有特别的发现,反而受到黑色异物袭击,随后袁修长及时出现,异物便无故消失。此时,袁修女恐怕已经就寝休息了,倘若我们在地下室受袭,还有谁能救我们。

    我道出心中的顾虑,喵喵用力地抓住我的手臂,十分吃力地说:“坏人不在……她们说坏人不在……”

    坏人不在?谁是坏人呢?难道是杀害周少龙的凶手,以及袭击我和蓁蓁的黑色异物?管他是什么,反正都已经来到入口,不进去查个明白,今晚恐怕也睡不着。

    把喵喵扶到墙角后,我就拉起通往地下室的木门。正想独自下去查看时,喵喵无力的声音便响起:“带我下去……你找不到她们……”

    虽然抱着喵喵这团棉花糖进地下室,一旦遇到危险肯定跑不了,但是不带上她,我又不见能找到她口中所说的“她们”,而且把她一个人留在内堂也不得安全。于是,我再次抱起她娇小且柔软的身体,缓缓走进地下室。

    内堂还有那么一点儿光线,起码不至于会让我绊倒,但地下室则完全漆黑,我连怀中的是喵喵还是一团棉花糖也看不到。身上能照明的就只有打火机和手机,因为之前已经来过,知道这里的空气没什么问题,而且抱着喵喵用打火机,一不小心就会把她变成烧棉花糖了,所以我掏出了手机,并启动了手机电筒软件。

    虽然使用了手机电筒,但手机终究是手机,照明能力十分有限,只能勉强让我看清楚地下室的情况跟之前没什么区别。正当我如老鼠拉龟般,不知道该从何处寻找喵喵口中的“她们”时,她就指着墙壁上的其中一个烛台:“那个……她们叫我拉那个……”

    我抱着她走到烛台前,本想伸手去拉烛台,但因为抱着她,腾不出手来。她吃力地把手伸出,抓住烛台缓缓往下拉,旁边的墙壁突然出现“咔”一声异响,但我用手机往墙上照又没发现异常之处。她指着墙壁叫我进去,说“她们”在里面。

    虽然她所指的墙壁并无特别之处,但刚才听见的应该是机关的声音,所以我就用脚轻轻地往墙上踢,回音很清脆,墙后面应该是空的。侧着身子以肩膀顶住墙壁使劲往前推,竟然把墙推得陷进去了,用手机一照发现这面墙中间是一道旋转门,只是建造得太过隐蔽,而且需要启动机关才能打开,所以之前并没有发现。

    把墙上的旋转门顶开一道足够让我们进入的门缝后,便闪身进入,旋转门随即缓缓合上。我用手机往周围照了一圈,发这密室的空间比外面的地下室约少一半,三面墙上各有一个双层架子。三、四十个大小跟18.9升桶装饮用水瓶差不多的宽口玻璃瓶放在架子上,约一半玻璃瓶是空的,另外一半则装着红黑色的液体,隐约中还能看见内里浸泡着已经发白的东西。

    正想仔细查看之时,身后传来“咔”一声异响,我连忙再用肩膀去顶旋转门,无论从那位置顶都顶不动,看来得找到机关才能打开。我也不急着找机关,喵喵既然能带我进来,应该也能带我出去。于是,我便把她放下来,让她挨着墙壁坐好,然后就走到其中一个架子前,仔细观察玻璃瓶里面的是什么。

    为图方便,我先观察放在架子上层的玻璃瓶,瓶底有很多类似黑芝麻的粒状物,也许是某种昆虫,可惜因为浸泡时间太长了,已经难以分辨。除了这些不知名的昆虫外,瓶内还浸泡着一只似乎是小狗的物体,因为它是背向着我的,而且已浸泡得发白,同样也分辨不出是什么。不过这难不倒我,只要我把玻璃瓶转动一下,就能看见它的正面。

    然而,我把玻璃瓶转了半圈还是没能一睹它的真面目,因为瓶内装的液体是红黑色的,我必须让它靠近瓶边才能看清楚。于是,我把脸靠近玻璃瓶,轻摇瓶身,里面东西随即开始摇晃。

    摇了好一会儿,红黑色的液体中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白色物体,我用手机一照,立刻吓得倒退两步。因为我看见了眼睛,看见了鼻子,看见了嘴巴,我看见的是一张脸,一张初生婴儿的脸!!!

    我后退的时候,手还按在玻璃瓶上,因此把它弄倒了,摔到地上立刻破开,浓烈的药酒随即弥漫整间密室,破碎的玻璃碎片中是一具浸泡得发白的女婴尸体。

    我终于明白卢院长与陈老板等人的交易为何不道德,因为他们所交易的是以婴儿为原料浸制的药酒!可是,李老板所说的“不见得违法”又是什么意思呢?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害婴幼儿足够枪毙十次了!就算是用已死去的婴尸来浸酒,以现在的法律也是严重的罪行。

    有了这个密室里的证据,要给卢院长的定罪是没问题的,于是我便准备向老大汇报,让他安排人手来取证以及拘捕卢院长。然而,我忘记了自己身处地下密室,手机一点信号也没有,只能当手电筒使用。

    这也没关系,走到外面拨打就好了,于是便问喵喵机关在那?连问了三次,她也没反应,走到她身前发现她睡着,还流着口水。我摇了她几下,她也没醒过来,看来睡得还挺香的。没办法了,只好自己在这间恐怖的密室里找机关,反正密室也不算很大,而且杂物也不多,应该不难找。

    找了一会了,我就在其中一个架子旁边发现一个很特别的塑料盒子。开始时还以为是机关,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劲,这盒子看上去应该是近年的产物,怎么会出现在这个有上百年历史的密室之中,于是便仔细查看。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借助手机发出的光线,我看见盒子上面的字——红外线远程防盗报警器。

    长生天啊!这个连电灯也没有的密室怎么会有红外线报警器的?那么说,卢院长很可能已经知道有人闯入密室,甚至已经操着家伙赶过来……难道周少龙就是因为发现了这个密室而被灭口?

    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咋办?但不管怎样我都必须先弄醒喵喵,就算她不能告诉我机关在那,最起码卢院长杀到的时候,我也不至于要为保护她而任人俎割。可是,我使劲掐她人中她也没反应,把心一横往她可爱的俏脸上使劲地甩了几巴掌,她还是睡得那么香。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8:49

诡案组 十二章 百万大军(上)

    在喵喵的“胡言乱语”指引下,我在地下室里发现了一个恐怖的密室,里面有十多瓶以婴儿为原料浸制的药酒。在寻找开门的机关时,发现这个连电灯也没有的古老密室竟然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更糟糕的是,用尽办法也没能把喵喵弄醒,而旋转门就在这时被人从外面推开。

    幸好,密室的入口是道旋转门,所以情况还至于太坏。外面的人推动旋转门的左侧,那么他肯定会从左边进来,我们只要在他进来时从右边出去,他就不会发现我们。于是我便赶紧抱起喵喵,仅以脚尖沾地,趁着右侧出现一能让我们通过的门缝,便立刻钻出去。

    然而,就在我以为我们暂时不会有危险的时候,一道强光照在我脸上,使我眼睛也睁不开。一把熟悉的声音随即响起:“是你…… 也许这是主的安排……”眼睛渐渐开始适应光线,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于眼前——是袁修女。

    “是你?难道里面的婴儿都是你杀的?”我实在难以相信慈悲的袁修女竟然会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情。

    “这事与她无关,是我一个人做的。”旋转门再次转动,卢院长从里面缓缓步出。

    “卢院长,我希望你能给我解释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盛气凌人地说出这句话,不过这只是虚张声势而已。我的双手正抱着沉睡不醒的喵喵,倘若此刻受到对方的袭击,我将会很被动。

    然而,卢院长似乎并没有袭击我的意思,只是对着我无奈苦笑:“你不介意的话,请跟我到办公室,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防人之心不可无,他要我到他办公室说不定会有什么阴谋,不过如果他有心加害于我,应该没有别地方比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地下室更适合。而且离开这个鬼地方,最起码手机能接收信号,便于向外界求救,于是我便跟随他到办公室。

    刚走出地下室,喵喵便醒过来了,还一脸绯红地问我干嘛抱着她。唉,看来她把刚才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了,我也懒得跟她解释,把她放下来,叫她通知蓁蓁和雪晴立刻赶过来,便独自与卢院长进入办公室。

    “管理孤儿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动荡不安的年代……”卢院长坐在办公桌前,长叹一声,随后便向我讲述孤儿院的艰苦岁月——

    史密斯院长返回天父的怀抱后,我便接任院长的职务,当时刚刚解放,社会还很动荡。那是一个艰辛的岁月,因为与教会失去了联系,而且地方政府的官员连自己吃不饱,更别说给我们提供援助。

    当时,我首要解决的问题是院里近百口人的吃饭问题,向政府求助未果,我便向非法贩卖粮油的商人乞讨。那时候粮食是由政府配给的,几乎所有商业活动都是违法,冒险逐利的商人又有谁会愿意帮助我们呢?连连碰壁之后,我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必须以商人的身份才能与商人打交道。

    当时院里能卖的东西就只有史密斯院长生前酿造,存放在密室里的几十缸酒,要是全部卖掉也许能换来一些粮食,但也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这点粮食能吃上一个星期就不错了。于是,我就想有没有办法能使这些酒变得比黄金更珍贵。

    李老板是我当时认识的其中一名商人,他当时已经四十几岁了,因为长年日晚操劳,所以身体状况十分差,经常要吃补品。然而,在那个物资短缺的年代,他虽然靠非法从事粮油买卖获得暴利,但要弄来补品,甚至是一碗人参鸡汤也是很困难的事情。

    得知此事后,我便想如果我能把那几十缸酒全部变成十全大补酒,应该能跟李老板换来更多粮食。然而,在那个年代,要弄一颗枸杞子也难于登天,那来那么多药材泡酒呢?

    就在这个时候,院里出现了另一个难题,就是埋葬婴儿尸体时出现了怪事,婴尸放在教堂后面的空地上无人看管就会变成白骨,所以没有人敢去埋尸。本来这两道都是烦人的难题,但同时出现就很好解决了——我决定用这些婴尸来泡酒!

    我本来想拿着这些婴尸酒在李老板面前吹捧一番,然后跟他多换点粮食。可是我又怕他不敢喝,而且单用婴尸泡酒,也不见得能把牛皮吹到天上。恰好那时院里有个调皮鬼发现附近的山坡上有很多大蚂蚁,于是我便把让他尽量多抓点回来,和婴尸一起泡酒。

    酒泡了没几天,我就装了一小瓶给李老板,跟他说是早传的蚁王酒,换来了一些粮食。我本想在这个老板身上骗几包大米,再向另一个老板骗几包面粉,没想到大概过了三五天,李老板亲自上门来找我。我本以为他是来找我麻烦,岂料他竟然说喝过我的蚁王酒后,精神比之前好多了,还说愿意用更多粮食跟我换。

    既然有水鱼上门,不捉白不捉,我又跟他吹了半天牛皮,说这酒的功效如何神奇,如何珍贵,当然也向他讨要更多粮食。在孤儿院最艰难的时期,我就是凭着这种乱打乱撞配制出来的婴尸酒挺过来。

    (水鱼:王八的别称,在广东方言中有冤大头之意。)

    随后,我发现婴尸酒的功效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李老板饮用了一段时间后,竟然变得比之前更年轻。而维持孤儿院的日常开支,必须大量经费,光靠向别人乞讨,是不可能养活大家的。于是我就把密室里的酒全部都加进婴尸和蚂蚁浸制成婴尸酒,以极高的价值向李老板等富商兜售……

    听完卢院长的叙述后,心中不禁出现了一个疑问,语带颤抖地问他:“你今年多少岁了?”

    他淡然一笑:“我是1930年被送到孤儿院的,到现在快八十岁了。”

    又是一个老不死,虽然他没有直接承认自己长期饮用婴尸酒,但他坦白自己的年龄也等于交待了这个事实。褻渎尸体,甚至用婴儿尸体来泡酒,虽然是人神共愤的恶行,但此事发生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倘若现在要追究法律责任,恐怕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9:11

诡案组 十二章 百万大军(下)

    我国的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修订,在此之前的所犯下的罪行该怎么处理,老实说我不知道。难怪李老板说他们与卢院长交易,虽然不道德但不违法,因为根本没有那条法律能追究他们的责任。就像女性强奸男性那样,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那么就等同于合法。

    虽然在超过半世纪前浸制婴尸酒不算“违法”,但现在仍储存这种可怕的药酒显然不适合,一旦被发现,没收销毁是肯定的。周少龙遇害前曾经到过地下室,如果他也发现了密室里的婴尸酒……

    “周少龙是你杀的!因为他发现了密室的秘密,所以你要杀人灭口!”我以坚定的语气说出这句话,但心里却底气不足,因为我根本没有证据指证他,他要是抵赖,我也奈何不了他。

    然而,他沉默良久后,终于缓缓点头:“没错,他是我杀的。”

    他竟然承认了?我本以为他会否认,还琢磨着该如何套出他话里的漏洞,让他招供,没想到他竟然不用我多费唇舌就招认了。

    也许我惊诧的表情让他感到一点笑意,他苦笑着解释为何如此轻易认罪:“俊龙的事情我知道了,他是个乖孩子,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母亲要照顾,不值得当我这个老不死的替死鬼。”

    “他知道你杀了他弟弟?”

    “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我想应该没有必须向警方交待。希望你能允许我保留一点隐私。”他还挺坦白的,不想说的就干脆不说。

    “那你是怎样杀害死者,又怎样使他的尸体化成骨架?”这才是重点中的重点。

    他叹了口气才说:“他知道了我的秘密,我当然不能让他活着回去。所以他一离开孤儿院,我便马上就追出去。在半路上追上了他后,我就使劲地掐着他的脖子往旁边的山坡上拖。拖到半山腰的时候,他就已经断气了,我见周围人影也没一个,就没管他的尸体,立刻赶回院里。至于他的尸体为何会在九天后仅剩下骨架,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也许能给你提供点线索——那个山坡上有很多蚂蚁,就是我用来泡酒的那种大蚂蚁。”

    难道是蚂蚁分尸?虽然这个解释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也不是全无可能,数量众多的肉食性蚂蚁的确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把人类的尸体吃得只剩下骨架和毛发。非洲丛林中的行军蚁(又名军团蚁)就能在半天之内把一只成年豹子吃剩骨架,当然我指的不是一只行军蚁,而是成数十万的一群。而且,这也能解释死者的衣物为何会完好地穿在骨架上。

    他解开了我心中大部分疑问,但我还有一个问题想不通,就是死者的衣服上的磷粉,以及自行车上的薰衣草残渣。他对此的解释是:“他不见得在出事那天就一定进过死仔洞。薰衣草也许是之前沾上的,他平时也会去那附近玩。至于磷粉,他的骨架不也有磷粉吗?”

    他的说法似乎也说得过去,但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的地方,可是到底是那里不对劲,一时间又想不出来,只好先把他带回去,再做过一步审理。

    为他戴上手铐时,脑海中灵光一闪,终于想到不对劲的地方——磷粉是沾在死者衣服外面,而不是内面。

    此时,突然听到喵喵在门外大叫救命,我与院长一同冲出门外,发现喵喵躲在袁修女身后缩成一团,一看见我就指着前方大叫:“她是坏人,她们说她才是坏人!”

    我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见的竟然是美珑。美珑正与袁修女对峙,两人之间的地面上尽是黑压压的东西,仔细观察原来是遍地都是蚂蚁。然而,这些蚂蚁比一般蚂蚁的体形要大好几倍,颜色红得发黑,感觉像是行军蚁,但又稍有不同。

    美珑一看见我,就对我怒目而视,当她发现我身旁戴上了手铐的卢院长时,更是冲着我咆哮:“我要杀了你!”随着她的怒吼,地上数量恐怕有近百万的大蚂蚁立刻像潮水般向我涌过来。

    看着蚂蚁军团向我涌过来,忽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地下室袭击我和蓁蓁的难道就它们其中一个小队?之前,我们一直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把蓁蓁鞋子腐蚀得千疮百孔的甲酸,有可能是蚂蚁的“口水”!(甲酸别称蚁酸,最初是从蚂蚁身上提炼出来的。)周少龙的尸体很可能就是被这些蚂蚁啃成骨架,也许他的真正死因是受到群蚁围攻!

    就在百万蚂蚁大军马上就要爬到我身上,把我啃得只剩下骨头之际,卢院长突然挡在我身前,对着美珑喝道:“住手!你还要为自己添加罪孽吗?难道你就不知道我们为了保护你付出了多少代价,受了多少伤害!”

    百万蚁军突然同一时间停下前进的步伐,全都呆在原地不动,动作之整齐尤胜训练有数的军队。美珑凝视着卢院长,亮明泛起泪光,温柔地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对我最好,所以我不能让他把你带走。我很害怕,没有你在身边,我会很害怕。你不是答应过我,会永远留在我身边保护我吗?”晶莹的眼泪随即如雨水般落下。

    “美珑,答应我好好活下去,其它的事情就让我来处理吧!我不在的时候,袁修女会照顾你的。”卢院长也落下一滴男儿泪。

    “不要,我不要你离开我!妹妹她不肯喝婴尸酒,她早晚也会离开我,而且我要的是你永远留在我身边!我要杀了他们,只要把他们杀了,就没有人知道我们的事情,就没有人拆散我们!”随着美珑怒吼,百万蚁军再次前进,绕过卢院长向我发动攻势。

    被近百万只大蚂蚁包围是怎样的奇景呢?也许能想象中一下:蚁军像洪水淹没大地般铺天盖地,我几乎连立足的地方也没有。想逃吗?整条走廊的地面都是黑压压大蚂蚁,鞋子落在那个位置也能踩死一大片。

    逃是不掉的,只能祈求上帝打救了,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也希望全能的天父能大发慈悲。不过小腿传来的剧痛让我知道,这个希望也太渺茫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49:50

诡案组 十三章 不老真相(上)

    卢院长在办公室里向我承认杀害了周少龙,门外突然传来喵喵的呼救声。冲出门外发现遍地都是蚂蚁,而且这些诡异的大蚂蚁似乎听命于美珑,并在她的命令下向我发动攻击。

    数之不尽的大蚂蚁如倒流的洪水般,源源不断地从双脚往我身上爬,爬到小腿上的先头部队更毫不客气地撕咬我的皮肉。钻心的剧痛使我无法站稳,不由倒在蚂蚁铺成的地毯上,群蚁立刻从四面八方涌到我身上,看来我也气数已尽了,这群饥饿的大胃王也许不用一小时就能把我吃个干净。

    就在我以为这次肯定会完蛋的时候,一声枪响牵动走廊上每一个人的神经——雪晴来了!她出现在走廊的尽头,双手持枪,枪口对准美珑。蚂蚁好像也能听枪声一样,突然停止了对我撕咬,但并没有离开我的身体,像被子似的在我的皮肤与衣服之间盖了厚厚的一层。

    雪晴对着美珑冷声道:“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

    “哼,就算我受到一点小伤害,我的小乖乖都会立刻发疯,你和你的同伙伴都别想活着离开!”美珑恶狠狠地说。

    “是吗?”雪晴冷漠回应,随即扣下扳机,又是一声枪响。

    我想这回真的要解tuo了吧!岂料身上的蚂蚁并没有像美珑所说的那样发疯,而是依旧纹丝不动。而我身旁的卢院长却倒下了,鲜血不断从他的手臂上涌出来。

    “你想干嘛!”美珑愤怒咆哮,地上的蚂蚁约有一半立刻朝着雪晴的方向涌去。

    “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这次的目标将不会再是手臂!”雪晴将子弹上膛,这次枪口瞄准了卢院长。

    “不……”美珑高声尖叫,随即哭道:“我投降了,我投降了,不要伤害小华,不要伤害他……他在流血,快给他止血,快让妹妹去拿药箱给他止血,快!”蚂蚁大军突然停止了前进,如洪水代流般往她脚下靠拢,我身上的蚂蚁亦迅速撤离,沿着她的双腿爬到她身上,片刻即全部隐没于长袍之下,仿佛从来也没有出现过。

    我突然恍然大悟,很多之前没注意到的细节全部于脑海中浮现。美珑的衣服之所以如此怪异,原来是为了方便隐藏身上的百万蚁军!我和蓁蓁之前在地下室受袭,也不用多说了,肯定就是她的杰作。她借拿手电筒之名溜走,故意让我们等得不耐烦先进入地下室,便于她的蚂蚁军团把我们杀掉。幸好袁修女及时发现,并加以阻止,我们才能幸免于难。

    卢院长在女厕把她轰走,肯定是因为她又再想偷袭我们。随后袁修女不准她离开孤儿院,大概是怕她死心不息,再次找机会袭击我们。接着,卢院长更干脆把她关起来。今天她频频与卢院长吵架,应该也是为了这件事。

    这一切一切原来都是因这个花季少女而起!

    在两名手持冲锋枪的武警大哥陪同下,我扶着拐杖一拐一拐地走进审讯室。双脚的小腿都被蚂蚁咬得肿起来了,医生说是皮肤对蚁酸起了过敏反应,虽然痛得要命,但死不了人。不过,要是全身都被咬上,那就不好说了。

    审讯室里有两名犯人,分别是卢瑞华和宛美珑。对犯人的审讯通常是单独进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人串通给假口供。但这次情况比较特殊,我们一但要求分开他们,美珑就把隐藏于长袍下的蚂蚁全部放出来,摆出一副鱼死网破的姿态,为免不必要的伤亡,我们只好同意让他们一起接受审讯。

    在审讯室里,美珑向我讲述了一个时间跨越起过六十年的荒诞故事,让我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记得当时是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的夏末,那天天气很好,我和小华在孤儿院附近那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上玩。天色开始暗下来的时候,我们本来准备离开,但小华发现远处的树上有些很奇怪的东西,于是我们便走过去看。

    因为天色有点黑,我们看了一会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只觉得像是一条挂在树枝上的黑色布带。小华当时比较贪玩,拾起几块石头掷过去,掷中后布带分成两截向我们追来。它们快走到我脚下时,我才发现原来是一群大蚂蚁。

    我们当时很害怕,拔腿就跑。跨过一条小水沟后,我们发现蚂蚁过不了水沟,这才停下来喘气。可是刚停下来,我就发觉有东西钻进我裤子里了。小华叫我把裤子tuo掉,我因为害羞不肯tuo,结束被那东西钻进身体里面了……

    (也许因为觉得尴尬,所以美珑对此并没有说得很详细,但根据她之后的口供推测,应该是蚁群中的蚁后钻进了她的**,最终在她的zi gong里安了窝。)

    当时痛得我死去活来,裤子也被xia ti流出的血染红了一大片。因为怕被院长(卢院长补充:她指的是史密斯牧师。)骂,所以我们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没想到后来竟然会这样……

    大概过了两三天,我一觉醒来,竟然发现有很多蚂蚁从我裤子里爬出来。我跑到厕所把裤子tuo了,发现它们竟然是从我“下面”爬出来的,当时快把我吓死了。它们爬出来后就自己去找东西吃,到了晚上又会爬回来找我,而且不管我躲到那里它们也能找到我。它们大部分都会爬到我的衣服里面躲着,但也有一些会叼着食物钻进我下面。我当时想,应该是有只“母蚂蚁”住在我肚子里了。

    之后每天都有不少蚂蚁从我下面爬出来,躲在我衣服里的蚂蚁也就越来越多了。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它们的存在,我只好尽管挑些宽大的衣服穿,到了近些年,捐赠的衣服多了,我就把部分衣服改成长袍来穿。(卢院长补充:虽然李老板他们捐了不少钱给孤儿院,但为了长远打算,院里所有人都很节俭。)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51:12

诡案组 十三章 不老真相(下)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开始时,它们吃得并不多,我和小华少吃了点,留下部分饭菜就够它们吃了。但随着它们数量增加,我就每天都得为给它们找吃的而烦恼。而更让我心烦的是,自从那事后,我就个子就再也没有长高。我本以为自己只是没有长高而已,但几年之后我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外貌竟然永远停留在十四岁。

    当大家发现我不会长大后,并没有把我当成怪物,反而对我更好,小华还是那么喜欢我,处处为我着想,这让我感到很欣慰。可是,我还是怕院外的人会把我当成怪物,所以我就刻意对院外的人隐瞒年龄,并且总是跟小朋友待在一起,让自己的心态能年轻些。没想到,后来竟然养成了一副小孩子的脾气,尤其是跟小华在一起的时间,一点不高兴就会发他脾气,到现在也改不了……

    小华当上院长的时候,我躲在身上的蚂蚁数量已经跟现在差不多了。因为它们只要能吃饱就会很听话,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它们,平时都会叫它们做小乖乖。我本以为小华做了院长,我的小乖乖就不用再挨饿了,可是他连我们的两顿饭也解决不了,就更别说给小乖乖弄来吃的。为了这件事,我还向他发了好几次脾气。

    虽然我在小华面前,脾气就像小孩子一样,但我心里还是明白他的难处,只好自己去给小乖乖找吃的。可是当时能吃的东西早就被人吃光了,我还能到那里找到吃的。

    有一次,我帮杨修女埋葬婴尸时(卢院长补充:杨修女十多年前就已经过身了。),她有点事要走开一会儿。她刚走,我的小乖乖就发疯似的全部爬出来,把准备埋葬的婴尸啃得只剩下骨头……之后,为了喂饱它们,每当要埋葬婴尸,我都会找各种借口支走她,让它们饱餐一顿,弄得后来没有人敢去埋葬婴尸。

    而这时候,小华又正为向商人乞讨粮食的事情而烦恼,他知道我惹出来的乱子后,和我吵了一架,刚好让妹妹听见了(卢院长补充:她说的妹妹是指袁修女,她当时只有十岁左右。她们俩的感情很好,私下一直以姐妹相称。),她还把这事告诉了杨修女,杨修女便追问我们,我们只好坦白告诉她。她知道我的秘密后吓得要死,但很快就想通了,跟我们说,我之所以不会长大很可能与这些小乖乖有关,提议用它们来泡酒,然后跟李老板他们换粮食。

    小华觉得这个办法也许能行得通,就向我讨要小乖乖。当时我心里是千百万个不愿意,但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而且这也许是惟一能让大家不再挨饿的办法,所以只好答应。

    小乖乖很听话,我让它们爬进酒缸,它们马上就爬进去了。但是当它们的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我肚子里的“母蚂蚁”就会生出很多小乖乖,同时也需要更多食物。而且它们似乎特别喜欢吃肉,尤其是婴尸,那段时间抛进死仔洞的婴尸基本上都被它们啃得只剩下骨头。

    因为小乖乖喜欢吃婴尸,而且单用它们泡酒恐怕不能引起李老板他们的兴趣(卢院长突然插话,强调李老板等人不知道药酒是婴尸浸制)。反正当时杨修女就提议用婴尸和小乖乖一起泡酒,那时院里别的没有,但婴尸每天至少有一两具……

    至于少龙和俊龙的事情,之前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兄弟。那天少龙无意中闯进了密室,我怕他会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就把他骗到死仔洞外面,装作不小心把发夹丢进去(我似乎把在死仔洞发现发夹的事情忘掉了),然后让他钻进去帮我拾回来。我本来想用这个方法把他吓疯,可是他虽然被吓个半死,但并没有疯掉。他从洞爬出就说要回家,也不得我回话就骑车跑了,我只好让小乖乖追上去,把他整死。其实,在五十多前,我也用过类似的方法整死一个叫强仔的小男生。不过,他知道死仔洞的事,不肯钻进去,我就直接让小乖乖去追他,把他咬死。

    我知道你们继续调查下去,早晚会发现我们的秘密,小华和妹妹又不让我把你们整死,我只好叫俊龙去自首。他其实什么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很喜欢我,愿意为我做任何事,甚至愿意为我去死……

    了解完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后,我心中还有一个疑问——周俊龙那桶甲酸去那了?卢院长的回答还真让人感到意外:“真的是用来洗厕的。”

    原来,孤儿院的厕所本来很难洗干净,而美珑自被蚁后在身内安了窝之后,每次小便都能冲掉便盘的部分污垢。卢院长觉得可能是因为她的小便中含有蚁酸,于是就弄了些甲酸来洗厕所,没想到洗得还挺干净的,于是便一直都以甲酸洗厕所。

    然而,他还告诉我,其实他并没有向周俊龙要过甲酸,只是让对方在货物进出记录上做了些手脚。因为当我们到孤儿院调查时,他怕我们早晚怀疑到美珑的头上,于是想混淆我们的调查方向,那怕是怀疑他也没所谓,只要我们怀疑的不是美珑就行了。

    世事往往出人意表,一宗诡异的化尸案背后,竟然隐藏着一段跨越大半个世纪的爱情悲剧。卢院长深深地爱着美珑,数十年如一日地保护她,甚至不惜为背负上所有罪名。而美珑为了隐瞒自己的秘密,却一再行凶,一再伤害深爱她的男人。不过,当卢院长有危险时,她亦为了他而不惜一切。

    问世间情为何物?整天吵架的两人,不见得就有深仇大恨。单凭外表难以想像是一对的两人,竟然是相恋了大半个世纪的苦命鸳鸯。世上还有不可能的爱情吗?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51:42

尾声

    一

    处理完周少龙的案件后,我去了趟孤儿院,竟然发现陈老板在跟小朋友玩。他告诉我,卢院长已经把孤儿院交托给他打理,叫我不用担心这些小朋友日后的生活。

    我和他在办公室里聊了一会,他边抽着雪茄边跟我说: “我这人烟瘾太大了,十多年前更因此而患上肺癌,发现的时期已经是末期了,要是不老卢的药酒,我也不活不到今天。所以说,现在和往后的日子都是赚来的。

    “我的命是老卢给的,现在他出事了,把孤儿院交托给我,我当然不能辜负他对我的信任。我已经跟老李他们谈过,他们的公司会继续资助孤儿院。虽然他们年轻时都是一毛不拔的奸商,但现在都老了,双脚一伸就‘人在天堂,钱在银行’啊!我也打算拿一笔钱出来成立基金,以后就算我们都上天堂了,孤儿院也可以继续运作。”

    我们正聊着的时候,突然有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没敲门就走了进来。陈老板……或许现在应该叫陈院长了,他一看见女孩就立刻把雪茄掐灭,并和蔼地问她有什么事。女孩发现了我,就先向我问好,然后像猴子爬树似的爬到陈院长身上撒娇,叫他到外面陪她们玩,他不好意思地跟我说了句“下次再聊”便抱着女孩走到外面,扎进了女孩堆里和她们一起玩。

    透过窗户,看着他如老顽童般与女孩们嬉戏的情景,一个念头忽然在脑海中闪过——他之所以愿意接管孤儿院,该不会是因为他是个“萝莉控”吧!

    准备离开的时候,发现办公桌上有一本感谢名册,便随手翻阅,竟然意外地发现有我的名字,捐款数额是三万元。应该是李老板替我捐的,看来这几个奸商的确已经从良了。

    经过教堂门口时,我还碰见了梁牧师,他一面愧疚之色地对我说:“也许当天我把少龙的告解内容告诉你,那么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了。”随后,他告诉我少龙告解内容:“他跟我说有一次想用镜子偷看她的内裤,结果发现她袍子内里有很多蚂蚁……”

    二

    梁政在厅长办公室把一份档案交给梁厅长,并向他讲述周少龙一案的处理结果:“经过检查后证实,宛美珑的子宫内寄生了一只蚁后,并有大量蚁卵。该蚂蚁的样本经检验后证实是行军蚁的变异品种,并为首次发现,但变异原因尚未清楚。

    “我本来打算只把她送科技部,但她坚持要与卢瑞华一起,而卢也愿意与她一同前往,所以就把他们一起送过去了。密室里发现的十七缸婴尸酒也一同送去分析研究,不过这些能让人长生不老神奇药酒到底会被用作研究还是‘烟酒’,就不好说了。

    “修女袁思亲虽然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但并非参与其中,只能控告她知情不报的罪名。不过,考虑到她的年龄以及认罪态度良好,所以从轻发落,只作教育处理。

    “陈老板等四人虽然非法购买婴尸酒,但卢院长把所有罪名包揽,坚称他们不知道药酒以婴尸浸制。他们也声称手头上的药酒已经全部喝掉,所以我们也奈何不了他们。

    “现在还有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给市民一个交代,周少龙九天化尸一事已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我们还没半点表示的话,又要被扣不作为的大帽子。”

    厅长翻阅着案件记录,思索片刻后说:“死者的哥哥周俊龙既然主要投案自首,那么先让他吃点苦头吧!不过他已经十八岁了,这可不太好办……嗯,待会就向媒体放话,把他的年龄少说两岁,说他们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所以他把弟弟杀了。至于九天化尸的问题,就说是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吧,反正市民又不是法医,那会知道尸体要多才能完全腐化,强调一下案件还在调查中就行了。待市民对此案的热情减退,再把这个小子放了。”

    “那我现在去准备给媒体放话的材料。”梁政站起来准备离开。

    “先别急,看看这个。”厅长递上一个档案夹。

    梁政接过翻阅,嘴角不禁露出好胜的笑容:“理工大学八名学生深夜于地下室中招碟仙,疑招来骷髅怪致五死三疯……”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52:18

诡案组 灵异档案 广东少年九天化尸之迷

    这回算我懒惰好了,先直接抄录一段报纸上的报道——

    本报5月28日《初一男生失踪七天七夜》曾报道黄埔石化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小龙离奇失踪的事情,事隔两天,也就是小龙失踪整整9天以后,5月30日,黄埔石化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小龙终于被找到了。小龙的遗体在他放学回家的小路边上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包上被发现,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以及一点残留下来的头发,但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作案手段残忍离奇,让周围的村民感到莫名的恐慌。目前黄埔警方正在抓紧侦破此案。

    5月30日下午5时30分,在小龙失踪9天零两小时后,小龙的大伯接到附近北山村朋友的电话,说村里有人议论,村里一个偏僻的山头上发现一具很像少年的遗骨。

    小龙的大伯和父母闻讯赶去现场。警方已在下午3时30分赶到了现场。在半山腰,看到民警在地上铺开的书包、单车等物品,“我一眼就看出来,这都是小龙的东西,小龙的单车我以前用过,单车的锁我很熟悉,连钥匙都还在。”小龙的大伯告诉记者。

    小龙的父母当场就晕倒了,9天后在这荒山野岭发现小龙,肯定凶多吉少。小龙的大伯提出要看现场。办案的民警好心地劝他们,最好别去看了,因为什么也看不到,如果一定要看,要有思想准备,现场的情形太惨了。

    “为什么什么都看不到?”带着这个疑问,大伯和其他亲戚来到现场后都惊呆了:尸体仅剩一副骨架,全身的皮肤、肌肉、器官都荡然无存,眼睛也没有了,仅仅在手指上还有一点残存物,留在现场的还有一些毛发,当时根本无法辨识死者真正的身份,然而离奇的是,石化中学的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

    事发地偏离小路一公里

    石化中学离小龙的家黄埔姬堂村比较远,骑自行车大约要三四十分钟,回家的路有两条,一条是走石化路,稍远一点,走这条路,小龙一般都与邻村的一个同学同去同回,因为顺路。如果一个人回家,小龙就会走北山村的小路,那条路近一点,较为偏僻。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北山村的小路,虽然称为小路,但还是可以开进去一辆小汽车,不少在石化中学上学的孩子都走这条路,附近村里的人也会走这条路,算不上人迹罕至。但小龙的大伯告诉记者,发现小龙的地方非常偏僻,位于半山腰,距离最近的小路也有五六百米远,连很多当地人都不一定知道这条小路,北山村小路离此处已经在一公里之外了。

    经dna检测,警方通知了家属,死者确为周小龙无疑,至于案情进展,则没有透露。小龙的大伯告诉记者,现在案件已由黄埔区公安分局刑侦队接手处理。昨日下午,警方又来到小龙的家中,寻找有关线索。

    父母:小龙留下的照片很少

    小龙妈妈告诉记者,小龙是家里唯一的孩子,非常懂事,从小就是一个很乖的孩子。妈妈每天凌晨3时就起床去五六里以外的渔珠市场准备一天的生意,而父亲5时左右起床给小龙准备早餐,大约6时就准时叫醒小龙,让他起床吃早餐上学,然后自己也去市场卖菜。小龙就自己一个人吃饭上学,中午也回家吃饭。石化中学的教导主任告诉记者,小龙是一个非常守纪律的孩子,基本上没有迟到早退的现象,当天学校刚刚召开家长会,会上还专门表扬了小龙,是这个学期以来进步最大的孩子之一。

    谁也没有想到不幸会突然降临到这个普通家庭里。更让小龙爸爸妈妈痛心的是,小龙突然离去后,才发现小龙很少有照片留下。除了小时候的几张照片,小龙所有的照片都是与同学的集体照、搞活动的合影、小学毕业留影等。上初中后唯一的一次照相,竟然是拍摄学生证用的证件照。

    同学:写了厚厚一叠纪念话语

    “要是当天我再与小龙多玩一会就好了,他就会迟一点回去,可能就不会碰到这样的事情了。”这是班上一位同学写给小龙的纪念话语。在得知小龙出事之后,小龙班上的同学对这件事的关心也让小龙的父母感到欣慰。“班上每个同学都为我们送来鼓励与安慰,所有的纪念话语都写在纸上送到家里来,摞起来有厚厚的一叠。”小龙的妈妈告诉记者,“明天家里就会处理小龙的遗物了,非常感谢同学们。”石化中学的教导主任告诉记者,因为小龙的事情,班上的同学多多少少受到了影响,学校已经进行相关干预。

    有村民告诉记者,他们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么残忍的事情,以后再也不敢让孩子单独上下学了,无论如何得接送孩子上下学,而小龙出事的北山村小路也不能走了,还是走大路比较安全一点。

    小龙的妈妈告诉记者,他们目前最大的愿望是希望公安机关能早日破案,让小龙能一路走好,也让村里的人安心,希望知情人能提供有关破案线索。

    坊间纷传4种死因

    小龙遇害的消息传开来,也让村里议论纷纷,并蔓延着一种恐慌的气氛。是谁如此残忍地加害小龙呢?

    一、绑架不成撕票?

    小龙爸爸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卖菜的小贩,家里并不富裕,当时小龙身上也没有带什么钱,不可能是绑票后求财不成撕票。

    二、车祸后毁尸灭迹?

    是车祸后毁尸灭迹吗?小龙的大伯也否认这种看法,因发现小龙时身上所穿的校服还保存得挺好,并没有破损的痕迹,而且发现小龙失踪后,小龙的亲属曾经遍访周边的村民,都没有找到任何车祸的蛛丝马迹。

    三、变态佬杀人剥皮肉?

    村民担心,是不是有变态佬故意杀人后剥了皮肉?

    四、被杀后被老鼠吃剩骨架?

    在种种猜测中,有一种说法是,小龙被人杀害后弃尸野地,被老鼠吃得只剩骨架了。

    (上文来源:《广州日报》6月10日报道,作者:李立志)

    接着再看看警方对此案的调查结果——

    警方介绍,5月30日下午,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沙街姬堂社区的一偏僻山坡上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男尸。

    经现场勘验,死者系石化中学初中生周小龙,死因为钝器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

    案件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黄埔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由局长挂帅的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力展开侦查。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6月24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在黄埔区姬堂社区某住宅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在一系列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向民警交代了故意杀害周小龙的作案经过。

    目前警方已经查明,周某与死者周小龙为同父异母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案发当日,心生怨恨的周某在路上碰见其弟周小龙,胁迫周小龙到一处偏僻山坡,采取扼颈手段致周昏厥后,用石块砸击周小龙致其颅脑破裂死亡后逃离现场。

    据了解,周某杀害弟弟的现场极偏僻,距小路有一公里之远。

    石化中学离小龙的家黄埔姬堂村比较远,骑自行车大约要三四十分钟,回家的路有两条,一条是走石化路,稍远一点,走这条路,小龙一般都与邻村的一个同学同去同回,因为顺路。如果一个人回家,小龙就会走北山村的小路,那条路近一点,较为偏僻。

    据悉发现小龙的地方非常偏僻,位于半山腰,连很多当地人都不一定知道这条小路,北山村小路离此处已经在一公里之外了。

    昨天,针对之前对此案的种种猜测、传言,警方专门表示:经初步调查,此案为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并不存在针对学生的系列作案问题。之前流传的所谓“绑架”、“车祸”、“摘取器官”、“变态杀人”等猜测均与案件事实不符。周某在杀害小龙后,并未再对他的尸体进行残害,小龙被发现时已是一具白骨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

    现在再由本人评论一下此案。

    首先要强调一下,死者的大伯曾向记者澄清,死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警方所谓的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是什么回事,请读者自行理解。

    然而,凶手是否死者哥哥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死者的尸体为何会在九天之内化成一副骨架。本卷一开始就用了不少篇幅详述尸体的腐化过程,在自然环境下,九天化尸恐怕是天方夜谭。而警方所谓“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更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与不少于半年的自然腐化过程相比,九天很长吗?

    网上有人认为死者于死后遭受行军蚁啃尸,这个解释在理论上是最可信的,本卷也以此为灵感。然而,在广东境内至今也没有发现行军蚁的报到,只是曾出现相比之下弱小得多的红火蚁。纵然如此,每次发现红火蚁也一度引起市民的恐慌,若出现侵略性更强的行军蚁会没人知道吗?

    行军蚁到底有多可怕,没见过的人是很难想象的。在非洲丛林中,老虎、大象大型动物发少量行军蚁的探路兵就会落荒而逃,土著发现它们,更会放弃村庄。

    一只行军蚁也许没什么了不起,但一万只、十万只,甚至一百万只却足以在短时间毁灭一个小型村落。而一窝行军蚁,通常不少于二十万只,如果它们全爬到您身上,您认为它们要用多少时间才能把您吃剩下骨架。

    所以若有行军蚁出现,是不可能不被发现的。那么死者为何会九天化尸?我不知道,警方对此也含糊其词。

    因此,周小龙为何九天化尸,至今仍是一个迷。若说此乃本年度最令人震憾的灵异事件,您会认同吗?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53:07

诡案组· 卷四 骷髅碟仙

引子

    一

    雷雨交加的午夜,位于河边的简陋小平房内不时传出妇女的痛苦吟叫之声。良久,妇女的吟叫终于停止,随即响起的是洪亮的婴儿啼哭,以及初为人父的男人喜悦的笑声。然而,片刻之后,男人的笑声戛然而止,畏惧的惊叫随之响起。

    “你生出来的是什么妖怪啊!”男人把猛然把手中的婴孩抛到床上,抛到虚弱的妻子身旁,一刻前还洋溢着初为人父之喜悦的脸庞,现在却尽是惊恐的神色。

    刚刚分娩的妇女虚弱无力地撑起身体,担忧地看着身旁的婴孩,只是看了一眼,便发出惊恐的尖叫。因为她看见的,是一个沾满血污的骷髅头——婴孩的背上有一个轮廓分明的骷髅头图案。

    虽然眼前景象恐怖万分,但毕竟是自己十月怀胎诞下的孩儿,妇儿压抑着心中的恐惧,仔细地看清楚刚出生的孩儿。婴孩背上不知为何长了一个白色的骷髅头图案,沾上分娩的血污后变得红白斑驳,犹如一颗血迹斑斑的骷髅头。

    “我们该怎么办?” 妇女虚弱无力地说道,双眼涌现泪光,惊恐中带有三分悲痛。

    “他一定是妖怪,我们要把他……弄死!”男人作出沉重的决定。

    “他可是我们的孩子啊!”妇女向身旁正不住啼哭的怪婴投去不舍的目光,泪水犹如窗外的暴雨,不停落下。

    “孩子我们可以再生,但这妖怪现在不把他弄死,以后我们就算不被他害死,也不会有好日子过。”男人虽然亦心有不忍,但恐惧已战胜了骨肉亲情,双手颤抖地抱起全身赤裸的怪婴,冒着滂沱大雨冲出房外,跑到河边,把浑身血污的儿子轻轻放进河水之中。他并非为初生的儿子沐浴,而是双手一放,任由儿子淹没于冰冷的河水之中——他要把儿子淹死!

    然而,怪婴并未就此夭折,他没入水中后不稍片刻便浮起来,洪亮的啼哭再次充斥耳际。男人看着浮于河水之中的儿子,心中的恐惧难以言喻,把心一横,狠狠地把儿子弱小的躯体按进水里……数分钟之后,他颤抖地放开双手,怪婴再次浮上水面,啼哭与雷鸣交织成诡异的乐章。

    男人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快要崩溃,歇斯底里般大叫,猛然转身逃命似的往房子里跑,任由初生的儿子飘浮于河面之上。弱小的躯体于冰冷的河水中不住颤抖,依旧洪亮的啼哭仿佛在向苍天诉说其对父母的怨恨。

    滂沱大雨犹如慈母的泪水,落在弱小但顽强的怪婴身上,虽然能洗刷其身上的血污,但却难以洗涤其内心的愤怒。

    暴雨整整下了一夜,以致河水暴涨,淹没良田。雨过天晴之时,河面上恢复了平静,怪婴亦不知所踪。昨夜的一切犹如一场可怕的噩梦,但这场噩梦尚未结束……

    二

    凌晨零时四十五分。月亮被乌云遮盖,只是偶尔有少量光线落在宁静的校园内。

    八名男女青年带着扫帚铁棒等物品,鬼鬼祟祟地走进陈旧的科学馆。一名身形魁梧的男生用铁棒把锈迹斑斑的铁门上那把崭新的门锁撬开,带领众人穿越仅能让一人通过的狭窄梯道,进入黑暗的地下室。“嗞”随着划火柴的声音响起,昏黄的光线立刻填满了这个约八十平方的空间,四男四女挤进这个不算宽阔的地下室显得十分狭窄,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然而,当众人注意到墙壁以及零乱地面上的血迹,还有墙角的四个骷髅头时,压抑的感觉立刻为恐惧所取代。

    “阿阳,我们别玩好吗?这里阴森恐怖的。”一名相貌秀丽的女生紧拉着带头男生粗壮的手臂,也许因为这里的温度较外面略低一点,她柔弱的躯体微微颤抖。

    “小荞,不用怕,就算天塌下来也有我保护你。”男生展示了一下强壮的手臂,以表示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恋人。随后便用火柴点燃蜡烛。

    小荞身后一名略为年轻的男生也上前“秀”一下自己瘦弱的躯体:“阿姐,还有我呢,要是阳哥跑了,就由我来保护你。”

    “你啊,算个鸟!要是有奇怪的东西跑出来,你恐怕是第一个跑掉的。”另外三名女生一涌而上,围着这名小男生,用手指不停地戳他脑袋。

    嬉闹一番后,众人的情绪不再那么紧张,阿阳便清清喉咙跟大家说:“好了,我们快点准备一下,马上就到丑时了。”

    众人闻言便动手清理地上的杂物及灰尘,当清理好中央部分时,一个沾有血迹的八卦图便出现在地上。阿阳与一名脸色苍白的高瘦男生在八卦图外围插上蜡烛,然后将一张写满字的白纸铺在八卦图中间,再把一只陈旧的碟子倒扣在白纸之上——他们准备召唤碟仙。

    当一切都准备好后,阿阳便盘坐在白纸前,问有谁想玩。第一个报名就是那名年纪最小的小男生,他坐在阿阳对面,摆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神气地对刚才戳他脑袋的三名学姐瞄了一眼。三名学姐也不甘示弱,一同围坐在白纸前。

    “好了,有五个人就可以玩了。”阿阳说着准备把手指按在倒放的碟子底部,但却被小荞阻止,她担忧地说:“你和弟弟都玩了,要是……”她没敢继续说下去。

    “没关系,只要不惹恼碟仙就不会出问题的,你放心好了。”阿阳信心十足地说。

    “但我还是很害怕,你就不能陪我在一下,让其他人玩吗?”小荞露出不悦的神色。

    “是我带大家来的,自己反而不玩,不太好吧!让阿祖陪你行吗?”阿阳指了指对面的小男生。

    “是啊!让这个胆小鬼陪他姐去,跟他一起玩只会碍手碍脚。”“就是嘛,去去去,反正人多的是,也不差他一只。”“小弟听见没有,还不让位……”三名学姐你一言我一语地不停损着这个叫阿祖的小男生,惹得他很不高兴地叫嚷:“谁是胆小鬼啊!我麦耀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什么牛鬼蛇神的,我啥也不怕!阳哥你陪阿姐去,让我跟她们玩。”

    傲阳极不愿意地站起来,与小荞退一旁:“那谁来替我的位置,最少要五个人才能玩,不然碟仙请不来。”

    “洪森,你来吧!让我们一起玩玩三位姐姐。”阿祖示意一位与他同样稍微年轻的胖子过来坐下。

    “你找死啊!敢占我们便宜。”坐在阿祖左边的短发学姐用力拧他的耳朵,右边的学姐见状也拧他另一耳朵,最后那位没耳朵拧就捏他的鼻子。小荞见状连忙劝说三女不要欺负她的弟弟,但三女反而更使劲地拧捏,拧住左耳的短发女生说:“小荞,我们可是帮你管教小弟啊,看你那么宠他,以后那有出息啊!”

    “三位姐姐都那么骠悍,我可不想耳朵鼻子都被拧下来,我还是不玩了。”森洪讪讪笑道。

    “珉泽,你来玩吧!你可别像死胖子那样扭扭捏捏。”其中一名学姐跟高瘦的男生说。

    “三大美人的邀请,我当然不会拒绝。”珉泽说着坐在阿阳刚才的位置上。

    嬉闹过后,召唤碟仙的游戏终于都开始了。然而,谁也没想到,这个“游戏”竟然会令他们付出无比沉重的代价……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53:40

诡案组 第一章 碟仙传说(上)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这是《菜根谭》作者洪应明的对联,意为做人要视宠辱如花开花落般平常,才能不惊;视职位去留如云卷云舒般变幻,才能无意。简而言之即为莫太执着。其实,要懂得这个道理并不难,但做到却极不容易。人生在世,“执着”是进步的动力,但也是罪恶的根源。多少名家伟人因为执着而成就丰功伟绩,但因执着而不得善终,甚至遗臭万年的亦大有人在。

    鄙人慕申羽,任职于公安厅直属小组“诡案组”,凡交由本组处理的案件,除非早已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否则调查、审讯,甚至判刑等一切程序均无须公之于众。原因是本组所处理的皆为骇人听闻的超自然事件,而现在我准备说的是一个关于执着的故事。

    “你这小子还在睡觉,理工大学出了大乱子,有三名学生疯了,半夜在校园里乱叫乱跑。门卫发现他们时,他们不住地说地下室里有骷髅怪……”老大一大早就来电话,把我从美梦中揪出来。当刑警就是这么命苦,不管是什么时候,那怕是休息时间,甚至正在**做的事,一旦出了状况,就必须立刻赶赴现场。我昨晚可是凌晨三点才合眼啊,摸一下鱼也不行吗?

    来到理工大学时,发现蓁蓁已经先我一步抵达,而且衣服头发都很整齐,不像我那样衣衫不整,头发全 “飞”了起来,嘴巴里还有股异味。问她怎么会有时间梳洗,她答曰:“我才不像你这大懒虫,我不管多晚睡,都是天一亮就起床做运动。”怪不得这疯丫头平时踹我那么疼,原来她像个老婆婆似的每天一大早就起床去晨练。

    我嚼着口香糖稍微整理一下仪容,便跟她一起向刑侦局的伙计了解情况。正在处理现场的带兵头是我的老朋友杨帆,他在刑侦局待了近十年,办过不少大案,但此刻他的脸色却不太好,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嗨,阿杨,昨晚打通宵麻将了?脸色不太好哦!”我走到他身前跟他打招呼。

    “麻将可没打,但刚刚看了回恐怖片。”他苦笑一下补充道: “美式的。”

    “什么片子能把你弄得这么失魂落魄呢,我也想看看。”我打趣地说,但心里明白能把他这老江湖吓倒的,绝对不是三流烂片。

    “跟我来吧,保证你们满意。”他说罢便示意我们跟他走。

    他带我们走进一栋陈旧的科学馆,楼梯口旁有一道虚掩的铁门,门身锈迹斑斑,但门锁却是新的,不过有明显的损坏痕迹。跟守候在门旁的两名伙计打过招呼后,他便在铁门前跟我们说:“这部片子我可不想再看一遍,你们自便吧!”说着递给我一支手电筒。

    门后到底是怎样的景象,竟然能把阿杨也吓倒?老实说,我有点畏惧,但也很好奇。打开虚掩的铁门,我看见的是一条往下延伸的狭窄梯道,宽度不知道有没有六十厘米,胖一点的人恐怕也进不去。因为阳光没能直接照进梯道,所以我只看见前面的一小段,后面的全被黑暗所吞噬。然而,在光影交接的地方,能看见三根沾有血迹的手指指尖,指甲上涂有粉红色的指甲油,我想应该是一名女xing死者趴在梯道里。

    打开手电筒,强光验证了我的想法,涂了指甲油的指甲的确长在一条白皙而纤幼的手臂上。倘若不是手臂上的斑驳的血迹,也许会是一部se qing片。曾经有人说“见到了手臂就想到胸脯,想到胸脯就想到luo ti……”,或许有人会觉得说这话的人一定是个猥琐男,但倘若我说这番话是鲁迅说的,不知道会有多少人相信。

    猥琐的杂念一闪而过,我挪动手电筒使光线徐徐往下移动,蓁蓁好奇地从我身后探出脑袋。当光线移动到手臂的末端,她尖锐的惊叫便从我耳边爆开,差点没把我轰得晕倒。手臂的末端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什么也没有,因为这是一条断臂。躺在梯道里的不是一具女xing尸体,而是一条沾满血迹的白皙手臂。红白斑驳的手臂与漆黑的梯道构成一副诡异的图画。我想我明白阿杨为何说这是部恐怖片。

    蓁蓁少有地没有打头阵,对付活人她能用拳头,但对付支离破碎的尸体,只能依靠胆量。我紧握住手电筒,小心地跨越失去了主人的手臂,走进了漆黑而狭小的地下室。

    地下室的电灯坏了,只能以手电筒照明。然而光线所落之处均为触目惊心的画面,狭小的空间里遍地皆是人体残肢,四具缺胳膊少腿的尸体及一具完整的尸体安静地躺在地上。斑驳的血迹于墙壁上勾画出令人心悸的抽象画,已凝固的血液更在地板上铺上一张张形状各异的恐怖地毯。

    怪不得阿杨强调这部恐怖片是美式的,这场面实在太xue xing了。蓁蓁看了没一会儿就想吐了,我让她到外面等我,反正这里虽然很恐怖,但不见得会有危险,她待在这儿也帮不上忙。她还挺没义气的,见鬼似的往外面跑,留下我一个人继续调查这个诡秘的地下室。

    地下室里有两男三女共五具尸体,除一具高瘦男生的尸体较为完整外,其余四具尸体均惨不忍睹。其中最为恐怖的是另一位男生的尸体,四肢及头部均与躯体分家,就连肚子也给扒开了,简直能以碎尸来形容。三具女生的尸体稍微好一点,但也至少有一肢被卸下。高瘦男生的尸体虽然完整,但有五道从左肩延伸至右腹的爪痕,深可见骨。而且很奇怪,其他四名死者的衣服虽然支离破碎,但毕竟还是挂在身上,惟独他是luo lou上身的,他的上衣被撕破掉在一旁。

    除了尸体外,我还发现地下室中央的地面上刻有一个八卦图案,有一张纸放在图案中间。虽然这张纸已被血液染红,但还勉强能看见上面的字迹,加上在旁边找到一只破碎的碟子,我想这他们昨晚应该玩过碟仙。墙边有一堆灰烬,中当有一卷烧溶了的胶带,能闻到残留的二恶英气味,除了胶带外应该还有其它塑料制品一起燃烧而成。另外,我还找到一个背囊,里面有蜡烛火柴等杂物。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54:15

诡案组 第一章 碟仙传说(下)

    仔细搜索后,我更发现四个墙角各有一个骷髅头,看样子挺像真正的人类头骨,不过要确定其真伪还得让悦桐化验一下。为免留下指纹,我没有用手触摸,只能凭肉眼观察。用手电筒透眼睛的位置往里面照,发现骷髅头内部都有被烧的迹象,似乎还有些燃烧后的残留物,鼻子也能闻到一点儿酒精的气味,似乎曾经被人当做灯罩使用。骷髅头灯罩,还真是让人想想便毛骨悚然的东西。

    除了这些外,我没有其它特别的发现,走到梯道前正准备离开时,发现有人从上面下来。来人的身形不算庞大,但因梯道狭窄,把外面的光线完全挡住了,因此我只看见一张隐没于黑暗中的脸。除此以外,我还闻到一股恶心的尸臭气味。

    “你剖完尸就不能用洗米水泡个澡吗?我单凭鼻子就能认出你了。”这股特殊的气味比任何古龙水都更容易识别,除了尸体以外,大概就只有法医叶流年的身体才会长年散发这种恶臭。

    “我天天在食堂吃饭,那来洗米水泡澡。”流年走到我身前,扭头嗅嗅自己的身体又说:“而且我不觉得自己有异味啊,是你的狗鼻子有问题吧!”

    我没好气地说:“懒婆娘也不觉得自己的裹脚布有异味。”

    他没有理会我的讥讽,从我身旁越过,进入地下室用手电筒一照,随即小声惊呼:“还真是美式恐怖大片呢!”

    随后悦桐也带领技术队的伙计赶来,她的尖叫比蓁蓁更夸张,还扑到我身上搂住我。她与流年等人取证需时,我没必须待在这个恐怖的鬼地方浪费时间,于是便离开地下室。

    走出梯道时,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刚从地狱里逃出来,有种劫后重生的感觉,如果不是工作所需,我还真不想再次到“地狱”闲逛。不过,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希望流年赶快把尸体处理好。

    阿杨看见我出来,便苦笑着问我: “这部恐怖片好不好看?”我耸耸答道:“只是刚刚开场而已,后面说不定有更精彩的。好了,尸体看完了,该带我们去看活人吧!”

    “也许会让你失望,三名幸存者都在校医室,不过他们都疯了,只会不停大叫有骷髅怪袭击他们。”他说罢便把烟头掉在地上,狠狠地踩熄,然后带我们往校医室走。

    还没走进校医室就已经听见歇斯底里般的惊恐叫声,进入后发现里有两男一女不停地惊叫有骷髅怪袭击他们,对于我的提问却毫无反应。为免他们伤害自己,刑侦局的伙计只好把他们按在床上,让校医替他们注射镇静剂。注射镇静剂后,他们便“镇静”下来了,但更不能为我们提供任何线索,因为他们都睡着了。这真是个让人头痛的难题。

    八名当事人,五死三疯,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死人不能说话,活人也在沉睡之中,我们只好向他们的老师及同学了解情况。从学校的负责人那儿,我们得知这八人的基本资料,五名死者分别为:大四男生史珉泽、大三女生倪丹丹、孔怡芳、冯宝言以及死状最恐怖的大一男生麦耀祖;三名幸存者为:大四男生雷傲阳、大三女生麦小荞及大一男生洪森。其中麦小荞与麦耀祖为姐弟关系,四名女生为室友。我还从学生口中得知,雷傲阳与麦小荞是情侣,这八人经常一起玩。

    据学生说,雷傲阳在学校里是个比较活跃的人,不但相貌俊朗且体格壮健、肌肉发达,篮球技术还很出色,是不少女生的倾慕对象。曾经有女生这样形容他——虎背熊腰麒麟臂,玉树临风胜潘安。

    然而,这个在女生心目中几近完美的帅哥,现在却变得疯疯癫癫,刚才为了给注射镇静剂,同僚们可没少费劲。或许他醒过来后会好一点,但在此之前我想我应该多收集一些跟他有关的资料。

    我和蓁蓁先到他的寝室,向他的室友,一个叫万锐锋的小个子了解情况。据小万称,傲阳与其中一名死者史珉泽是铁哥儿,两人都对一些神秘诡异的事情非常感兴趣,尤其喜欢玩召灵游戏。

    至于他与麦小荞的事情,小万说他虽然很受女生欢迎,但小荞也是追求者众多的校花。他为了追求对方可没少费心思,期间珉泽亦经常为他出谋献策,最终才能得到小荞的芳心。不过,他曾私下透露,尚未曾与小荞发展到“那个”地步。

    与小万交谈后,我便搜查雷傲阳的床铺,发现了不少灵异类的书籍,当中有一张校报的复印件引起我的注意。这张是本校校报的复印件,刊登日期是十七年前,它之所以会吸引我,是因为版头大字标题地写着“科学馆地下室惨剧——七死五疯!”。

    仔细阅读其内容,竟与昨晚发现的案件极为相似。十七年前,有十二名学生在考试之前,溜进地下室召唤碟仙,以求预知试题获得更好的成绩,结果召来骷髅怪。其中七人当场为骷髅怪所杀,死状极为惨烈,另五人因目睹事发经过而神经失常,疯疯癫癫……

    既然知道十七年前发过如此恐怖的惨剧,他为何仍会跟众人到地下里溜达。小万跟我说,他是个带头大哥,所以很可能是他带其他七人到地下室里,但至于为何这样做,也许与一个传说有关。

    “是什么传说?”我问小万。

    “这个传说我也听傲阳说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这回事,但他似乎很相信。”随后小万便向我讲述这个荒诞不经的传说——

    从前,有一对无知的农村夫妇生下一个背上长有骷髅头图案的怪婴,他们以为怪婴是妖怪,就把他丢到河里,想淹死他。然而,怪婴并非妖怪,而是一名转世的小仙,所以他并没有被淹死,反而随着河水飘到下游,被一户无儿无女的人家收养了。

    小仙长大后,仍记恨着狠心想把自己淹死的亲生父母,就去把他们的儿女,即他的兄弟姐妹全部杀死,使亲生父母不得善终,但他亦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本来只要再修炼一辈子就能超脱轮回,可是因为犯下杀孽,他之前的修行几乎前功尽废,若再堕轮回,下辈子使与普通人无异,甚至有可能沦为禽畜。

    小仙不甘心之前的努力化为乌有,便把心一横沦为妖道,以碟仙的形式继续修行。据说他的法身埋葬在旧科学馆下面,在地下室召唤碟仙就能召唤到他。他不但能像一般的碟仙那样能知过去未来,而且还能为召唤者完成心愿。但前提是召唤者必须为他做一件事,如果做不到,或者对他出言不逊,都可能会惹恼他,招来杀身之祸……

    怪了,既然会召来杀身之祸,那雷傲阳为何还会带众人到地下室召唤碟仙?难道他有什么心愿要碟仙替他完成?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55:00

诡案组 第二章 死亡陷阱(上)

    从雷傲阳的室友小万口中得知一个荒诞不经的碟仙传说,或许他就是因为这个传说而带领众人到地下室召唤碟仙,结果酿成五死三疯的惨剧。别外,我还在他的床铺中发现一张十七前校报的复印件,当中提及之前曾发生过类似的惨案,或许我们能从中得到线索。

    我们来到图书馆,在这里能随意翻阅近几期的校报,但要找较早前的校报就得麻烦管理员了。当值的管理员是个健谈的中年妇女,当她把一沓带有灰尘味的校报放在我们面前时,随意地说了句话:“新的校报没人看,快给蛀虫吃掉却老是有人找。”

    “之前也有人找这些旧校报吗?是不是他?”我取出一张雷傲阳的照片给她看。这张照片是我从雷的床铺中找到的。

    “这个不是雷傲阳吗?”管理员竟然一眼就能认出他。

    “你认识他吗?”我略感惊讶。

    “学校里恐怕没有那个女生不认识他,他是很多小姑娘心中的白马王子哦!可惜我已经结婚了,不然我也会天天去看他打篮球。”她开玩笑地说着。看来校方的保密工作做得还不错,最起码大部分校方人员仍不知道昨晚的惨案。

    “那找旧校报的人是他吗?”我还是对这个问题比较感兴趣。

    “不是,我记得好像是个男生,但是谁我就记不起了,不过肯定不是他。”既然管理员一眼就能认出雷傲阳,那么如果是他来找旧校报,肯定会有印象。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她思索片刻:“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应该是半年前左右吧,反正已经很久没人要翻这旧东西了,上面的灰尘你也能看见。”

    我与管理员交谈时,在一旁翻阅旧校报的蓁蓁忽然插话:“怎么没有我们要找的那一期呢?”我和管理员帮忙一起找,找了老半天,还把所有旧校报都翻出来了,就是没找到复印件上的那期校报。

    “怎会这样,其它的都在,就是你们要找的那一期不见了。”管理员露出困惑的表情。

    “会不会是之前翻阅的人偷走了?”蓁蓁的猜测可能性很高。

    “也许是吧,旧校报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有人要找,我都是拿出来让他们自己翻就是了,而且这里有复印机,谁还这么缺德连原件偷走了。”管理员似乎有点生气。

    校报的确不算值钱的东西,就算有几十年历史还是没什么价值可言,更何况只有十七年。如果需要校报上的资料大可以用复印机复印,这样也只不过是一块几毛钱的事情。除了贪图方便之外,我还真想不到对方为何要把原件偷走。

    找不到原件也没关系,反正关键的不是校报本身,而是校报的内容。我把复印件递给管理员看,询问她是否知道十七年前的惨案。她认真阅读后,反应挺大的:“原来学校里发生过这么恐怖的事情啊!我怎么没听说过。”她说她在这里工作了五年,但从未听闻曾经发生过这件惨案。或许我们应该向工龄更长的人打听此事,不过据她所知,学校里好像没几个人工龄超过十七年。

    要了解十七年前的惨案比较麻烦,反正当务之急还是昨晚的惨案,这事只好先放任不管。询问了几个雷傲阳的同学,得到最值得注意的信息还是他十分沉迷东方神秘学,还经常幻想能得到所谓的“神通”,这与他阳光的外表似乎格格不入。其中一位同学刘庆志跟我们说:“傲阳除了打篮球之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些怪力乱神的书籍,老是以为能通过些奇怪的方法可以得到神通,甚至能得道成仙。”难道他是为了得到所谓的神通而冒险带领众人到地下室召唤碟仙?

    人们经常说的“神通”到底是什么一回事,恐怕没有多少人认真思考过。简单而言,所谓的神通并非一定就是怪力乱神,或许只是一些以现代科技无法解释的原理。打个比方说,如果我在不会自行生火的原始人面前掏出打火机点燃一堆树枝,那么于他们而言,我就是拥有神通了。然而,我若要向他们解释打火机的原理,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正如拈花微笑的典故,佛祖传授佛法时忽然闭口不言,拈花而立,众弟子中只有摩诃迦叶尊者破颜微笑。如此,佛祖在众人不知道是什么回事的情况下,以“佛心印心”的方式传授给摩诃迦叶尊者大智慧。这个典故说明了一个道理,真正的大智慧是无法以语言或文字表达,只能“意会”。就像我无法向原始人解释打火机的原理,因为他们只会认为打火机是一件法宝。然而,于他们而言,打火机的确是一件法宝,就像现代人得到一件未来世界的寻常物件一样。

    提起佛祖,我不禁想起众多传说中都有提及他拥有神通,现代人恐怕会对此深表怀疑。但换一个角度想,佛祖乃拥有大智慧的圣人,必定领悟出大量人类未知的真理,倘若他把这些真理运用于日常生活当中,那不就是神通吗?

    正如佛祖所言,世人总是被表象所迷惑。只要能参透表象下的本质,并懂得如何运用,那么就等于拥有神通了。举个简单的例子,网上曾有人说“打火机是比火柴更早发明出来的”,很多人会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认为是网友胡扯出来的。其实,这句话是对的,打火机的确比火柴更早发明出来,只是读者被表象所迷惑才会觉得不可思议。倘若仔细思考,得知其本质,就能明白这句话其实很平常——原始人用的钻木取火式“打火机”比火柴更早发明出来。

    因此,要获得神通其实很简单,只要认真思考就行了,犯不着沉迷些怪力乱神的事情。可惜雷傲阳并不明白这个道理,要不然也不会冒险召唤碟仙。

    在学校了溜达了半天,除了得知发现十七年发生过类似事件及雷傲阳沉迷神通之外,并无特别发现,因此还是得从十七前的惨案入手。通过校方的负责人,我们找校内工龄最长的语文老师谢卫国,询问他是否知道十七年前的惨案,竟然得到这样的答复:“那有这回事,我在里待了二十多年,从来没听过有什么骷髅怪作祟。”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55:25

诡案组 第二章 死亡陷阱(下)

    提起佛祖,我不禁想起众多传说中都有提及他拥有神通,现代人恐怕会对此深表怀疑。但换一个角度想,佛祖乃拥有大智慧的圣人,必定领悟出大量人类未知的真理,倘若他把这些真理运用于日常生活当中,那不就是神通吗?

    正如佛祖所言,世人总是被表象所迷惑。只要能参透表象下的本质,并懂得如何运用,那么就等于拥有神通了。举个简单的例子,网上曾有人说“打火机是比火柴更早发明出来的”,很多人会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认为是网友胡扯出来的。其实,这句话是对的,打火机的确比火柴更早发明出来,只是读者被表象所迷惑才会觉得不可思议。倘若仔细思考,得知其本质,就能明白这句话其实很平常——原始人用的钻木取火式“打火机”比火柴更早发明出来。

    因此,要获得神通其实很简单,只要认真思考就行了,犯不着沉迷些怪力乱神的事情。可惜雷傲阳并不明白这个道理,要不然也不会冒险召唤碟仙。

    在学校了溜达了半天,除了得知发现十七年发生过类似事件及雷傲阳沉迷神通之外,并无特别发现,因此还是得从十七前的惨案入手。通过校方的负责人,我们找校内工龄最长的语文老师谢卫国,询问他是否知道十七年前的惨案,竟然得到这样的答复:“那有这回事,我在里待了二十多年,从来没听过有什么骷髅怪作祟。”

    如果当年校方像今次这样封锁消息,那么谢老师不知道此事也不稀奇,但校报既然能刊登此事,也就是说这事肯定是人尽皆知。为免他因为年纪大了,记忆力衰退而忘记此事,我取出校报的复印件给他看。

    “这校报是假的!”他戴上眼镜仔细阅读后给了我们一个惊人的回答。

    “何以见得?”我不解问道。

    “你看这里……”他用红笔在复印件上画了圈,圈住了惨案报道中的一个词语——彪悍。

    “这有什么问题吗?”蓁蓁搔着脑袋插话。

    “如果这份校报是现在编写的,那就没有问题,要是十七年前就大有问题了,因为《辞海》中根本没有‘彪悍’这个词,只有骠悍,也能写作剽悍或慓悍,但绝对不会写作‘彪悍’。”谢老师在一张白纸上铁画银钩地写出这四个词语,给我们上起语文课来。

    他是语文老师,咬文嚼字可以说是职业病,但他为何仅凭一个词语便认定校报为伪造,却让我感到不解。而且,在网络上“彪悍”一词也十分常见。我道出心中疑惑,他便笑道:“年轻人,让我告诉你‘彪悍’是怎么来的……”

    有位郭姓年轻作家在接受采访时,其书迷献给他这样一句话“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此语出自罗永浩语录,原话为“骠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书迷之所以要把“骠”改成“彪”,是因为这位作家曾涉嫌剽窃他人的作品,而“骠”与 “剽”同音,是该作家最讳忌的字眼。

    然而,书迷的好意却弄巧反拙,“彪悍”一词从此一炮而红,成为略带讽刺意味的词语。后来用这个词的人多了,反而使很多年轻人以其替代原来的“骠悍”。现在,“彪悍”与“骠悍”基本上已被视为通用,但严格来说“彪悍”并不算是个词语。

    听完谢老师的教导后,我的文化知识稍有提高,但还是不明白他为何认定校报是假的。他笑道:“年轻人,这件事是近几年发生的,十七年前的人怎么可能会用这个词呢?就算是一时写错了,校对的老师也会改正过来。”

    一言惊醒梦中人,“彪悍”一词现在虽然十分常见,但十七年前并不存在这个词语,也就是说这篇校报是近几年编写的,而不是十七年前。而编写者很可能就是盗走校报的人,他先盗取真校报,然后伪造出这份同期的假校报复印件,再把真校报销毁,那么雷傲阳就难以分辨真伪。但他为何要这样做呢?难道为了引雷到地下室召唤碟仙?也许,我应该从仇杀的方向调查。

    反正与谢老师聊开了,我就顺便问起有关地下室的事情,因为那里似乎空置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他跟我说,那里以前是放杂物的,但大概十年前有个男学生在那里强奸了一个女学生,之后校方就把地下室锁起来了,直到现在也没有再使用。

    五年前新的科学馆建成,旧科学馆就整栋空置下来。本来学校的领导打算把它拆掉,在原址建一栋教学楼,但后来算了一下账,觉得在校园其它闲置的地方兴建更划算,所以没有清拆,一直拖到现在。

    “旧科学馆还有人管理吗?”我问。

    “都闲置好几年了,而且位置跟现在的教学区和宿舍区的距离又比较远,平时除了门卫偶尔会进去巡视之外,应该没有人会进去。”谢老师的回答是事实,要不然昨晚死了五个人,学校里也不会到现在亦只有部分门卫及高层领导知道。

    如此,我的脑海里不禁又出现一个疑问——地下室的门锁为何会是新的?崭新的门锁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出现,肯定的是之前有人把旧门锁弄坏,然后更上新的。然而,雷傲阳等人既然要把门锁撬开,那么肯定就不是他们更换的。

    似乎有人刻意给雷傲阳设下圈套。

    跟谢老师聊完时,天色已经开始暗下来了,待在校医室的伙计打来电话,告知三名幸存者已经醒过来了,但雷傲阳与麦小荞的情况仍然跟早上没两样,看来是真的疯了。还好,洪森的情况略有改善,或许能给我们提供一些信息。

    “骷髅怪,是骷髅怪杀死大家的,是骷髅怪……”体重不少于八十公斤的洪森,坐在病床上像个小姑娘似的紧紧地搂住被子,身体抖个没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类似的话。

    我本想引导他讲述昨晚的情况,但似乎还未是时候,稍微提及他就害怕得用被子蒙头。我只好先诱导他讲述一些关于他们八人的事情。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55:58

诡案组 第三章 召魂引鬼(上)

    谢老师指出校报复印件为伪造,因此我不禁怀疑有人设计陷害八名当事人,无奈带头大哥雷傲阳及其女友麦小荞仍疯疯癫癫,无法向他们求证某些细节。幸好,另一位幸存者洪森的情况略有改善,勉强能回答我的问题。虽然一旦提及昨晚的事情他就会变得歇斯底里,但用旁敲侧击的方法,或许能套取一点线索。

    “你跟雷傲阳是怎样认识的?”待洪森的情绪稍微稳定后,我们的谈话就这个问题开始,他说话虽然仍有点颠三倒四,但我勉强能明白他的意思——

    我跟阿祖是同班同学,刚进学校就认识了。

    我长得比较胖,做起事来有点笨拙,所以没多少人愿意跟我玩,甚至经常拿我当笑柄。我在他们面前虽然装作满不在乎,但心里却觉得很难受。阿祖从来没有取笑过我,别人取笑我,他也会帮我,而且他还经常跟我说:“胖子有胖福,起码打起架来,不能打也能看。”这是我印象最深的打句话,就因为这句话,我把他视为最好的朋友。

    阳哥是阿祖姐姐的男朋友,为人特豪爽,也很照顾我们,把我们当成亲弟弟一样。要是有人要欺负我们,他一定会为我们出头,而且他不但打得一手好篮球,还拥有神通……

    前阵子,隔壁寝室那几个大二的鸟人经常欺负我,有事没事就溜过来占我便宜,动不动就跟我动手动脚。因为他们都是篮球队的,也认识阳哥,阳哥不好意思出手修理他们,就跟他们打个招呼,让他们照顾一下我。岂料那几个鸟人明里没敢欺负我,暗中却做了不少小动作,有事没事就整我一下。我向阳哥诉苦,他也很生气,但又不方便亲自出面替我出头。后来,他给我弄来了一小瓶血,让我在熄灯之后偷偷泼到他们寝室的门上。

    我按照哥阳的吩咐做了,那晚隔壁整晚都很吵,整晚都有人在敲门,但那几个鸟人开了几次门后就没有再开门了。第二天更匆匆忙忙地搬到学校外面住。我问阳哥是怎么一回事,阳哥说那瓶血下了咒,能召魂引鬼,泼在门上就会引来鬼怪敲门,整晚敲个不停。但是当寝室里的人把门打开,却什么也看不见……

    洪森还给我说了很多有关雷傲阳的事情,但最能引起我注意的还是有关他会神通的部分。他要是会神通,那么案情就更加扑朔迷离了。昨晚的惨案虽然造成五死三疯,但作为带头人的他毕竟还活着,难道他真的从中获得了某种力量或好处,现在只不过是装疯卖傻而已?

    要确定他是否会神通,最好的方式还是化验那瓶能“召魂引鬼”的血。据洪森说,寝室门上的血迹已被他在天亮之前抹掉,但装血的瓶子他还留着,就放在他的寝室里。

    雷傲阳与麦小荞的情况仍不太乐观,洪森也神经亏亏的,阿杨打算把他们三人都送到精神病疗养院去。因为我怀疑雷是装疯卖傻,所以我交代阿杨要特别留意他。

    目送搭载他们到疗养院的警车离开后,我和蓁蓁便立刻赶到洪森的寝室准备翻箱倒柜。蓁蓁一进门就凶神恶煞地问里面的人,那张床是洪森的,三名不知就里的男生大概以为是仇家寻仇吧,怯弱地告知后就闪到一边去,不敢吭一声。

    这死胖子的床铺还真不是一般的乱,我们翻了好一阵子才找到那个传说中曾经装着下咒血液的小瓶子。我们带着瓶子来到技术队,可惜悦桐等人早已下班了,给她打电话,一开口就挨骂了:“你想累死我吗?今天在地下室收集到证物多得海里去,害我们忙个半死,现在想休息一下也不行!”唉,装孙子哀求了老半天,终于把她请过来,期间当然许下了诸多请客承诺。

    “是黄鳝血。”悦桐忙了一阵子终于化验出瓶子里残留的血液是黄鳝血,我本来还以为是人血呢!

    “还有其它东西化验出来吗?比如符灰之类的。”蓁蓁好奇问道。

    “没有什么杂质,纯粹就是黄鳝血。”悦桐对自己的化验结果很有信心。

    “那就怪了,我从来没听说过黄鳝血能召鬼的……”我把洪森利用黄鳝血引鬼敲门的事情告诉悦桐。

    “我们做个实验不就知道了吗!”悦桐的提议的确是最简单快捷的方法。

    此时已经很晚了,菜市场早已收市,要找鲜活的黄鳝只能到食肆,价钱当然不便宜,而且悦桐还顺便涮了我们一顿,不知道老大给不给报销。与服务员交谈时得知,原来黄鳝血是种药材,能治疗面瘫等顽疾,让她给我,她还挺不愿意的,虽然我已经给了整条黄鳝的钱。饱餐一顿后,我们三人带着一小瓶黄鳝血来到洪森的寝室,虽然他的室友已经关门就寝,不过在蓁蓁的淫威之下,我们还是能轻易闯入。

    三名再次不知就里的室友缩到墙角,不敢多言,我们也没有理会他们,把黄鳝血泼在门外,然后关上门静心等候实验的结果。

    “砰、砰、砰……”大概等了十来分钟,敲门声就响起了,而且很急促,像是有好几个人一起在门外猛敲。蓁蓁一个箭步上前把门打开,门外是漆黑的夜空,鬼影也没有一个。我们一起走出寝室,走廊上也没有人,其它寝室的学生早已经关灯就寝,而且我们刚才也没听见脚步声。敲门的“东西”似乎是忽然飘过来,猛然敲门一把,门一打开就立刻消失。难道真的是鬼怪敲门?

    我们返回寝室,发现洪森的室友脸色都青了,但蓁蓁可没管他们那么多,把门关上看看是否还会有 “东西”来敲门。果然,门一合上,敲门声又再响起,把门打开后,门外还是什么也没有。如此几次结果都是一样,三名室友已被吓得钻进被窝里不住地发抖。

    “阿慕,我们到外面看看,蓁蓁留在这里。”悦桐忽然拉住我的手往外走,蓁蓁似乎有点不满意,但还是合作地把门关上。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19:56:25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8 20:03 编辑

诡案组  卷四 骷髅碟仙 第三章 召魂引鬼(下)


   悦桐把我拉到走廊尽头,让我和她一起蹲下,因为我们的身体靠近得几乎是肩并肩,所以我能闻她身上的蔷薇花香。要不是朋友妻不可戏,我还真想调戏她一番,不过以她的性格,最终被调戏的肯定是我。

    “看!”悦桐突然指着寝室门前,近十道比拳头略小的黑影在门外高速飞行,一次又一次地碰在门上,砰砰砰的敲门声便是因此而来。当蓁蓁把门打来时,这些黑影便往四周逃散,因此她什么也没看见。

    “我知道是什么回事了。”悦桐站起来,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大概又想宰我一顿了。不过我对此并不在意,此刻我最关心的是她穿着什么款式的内裤。虽然她穿着短裙,而且我正蹲下,这个角度很适合偷窥,无奈光线太暗,只能看见一双雪白的大腿,再往上看,黑乎乎一片什么也看不到。长生天啊,给我一点光吧,一点儿就好了!

    她似乎注意我在偷窥,大方地说:“我今天穿的是丁字裤哦,淡黄色的,可惜你看不见……”说着纤手一伸,把我推倒在地上。

    蓁蓁不知道我们在干嘛,就走过来问我们有什么发现。悦桐把我拉起来才说:“敲门的不是鬼怪,而是蝙蝠。”

    “你说刚才那些黑影是蝙蝠?”老实说,刚才它们飞得太快了,而且光线昏暗,所以我并没有看清楚。

    “嗯,黄鳝血的血腥味能传播到很远的地方,这里又是城郊,附近的蝙蝠都被引来,不停地往门上撞。因为蝙蝠的速度极快,门一开它们立刻就逃掉了,所以我们呆在寝室里面是不可能发现它们的。”悦桐解释道。

    “那么说,雷傲阳并不会神通了。”蓁蓁道。

    “这不就是神通吗?”我花了不少时间给她解释我所理解的“神通”。

    虽然我们知道雷傲阳“召魂引鬼”的秘密后,觉得这并非什么神奇的事情,但对于不明真相的人而言,这不就是神通吗?因此,从某个角度看来,他的确拥有神通,最起码他懂得一些别人不知道的原理。像他这种人最可怕,因为他从所谓的神通中尝到甜头,因此便想获得更厉害的神通,甚至不惜牺牲一切。

    “你觉得校报会不会是雷傲阳自己伪造的?”蓁蓁的猜测也不见得毫无根据,因为他有可能伪造校报,并胡扯出碟仙传说,把众人引到地下室以达到某种目的。不过,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又会衍生出一个问题——偷走真校报的人是谁?

    管理员已肯定地告诉我们,雷傲阳并没有翻阅旧校报,那么偷走校报只会是他的同伙,而且很可能是当事八人中其中一员。五名死者为同伙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应该没有人会设计把自己害死。麦小荞的可能性也很低,毕竟她弟弟也在死亡名单之中,而且死状最为惨烈。加上管理员说翻阅旧校报的人是男生,那么很可能是洪森。

    我们返回洪森的寝室,逮住三名被吓脸青唇白的室友询问有关洪森的事情,得到两个比较值得注意的信息:其一为他与麦耀祖是铁哥儿,但与其他同学的关系一般;其二,他老是为自己长得太胖而烦恼,尝试过多种减肥方式,但始终也没有成功。

    难道洪森是为了减肥而与雷傲阳合谋杀害五名同伴?对于体重正常的人来说,也许会觉得匪夷所思。但对多次减肥失败的人来说,如果能借助神通轻易地瘦下来,那么杀几个人又算什么!

    或者我该让医生给他们两人做一次精神评估,以确定他们是真疯还是假傻。

    翌日一早,我和蓁蓁就来到疗养院,让医生为三人做精神评估,得到的结论洪森和麦小荞真的疯了,而前者的情况稍微好一点,后者较为严重。而雷傲阳因为表现得十分狂燥,且有明显的暴力倾向,难以对其作出准确的评估,因此无法判断他是否真的疯了。而且为免他伤及自身或他人,院方把他关进了俗称“疯子房”的特殊病房。所谓的“疯子房”其实是一间什么也没有的小房间,但里面的墙壁和地板都铺上了软垫。给被关进去的患者套上一件俗称“疯子夹”的特殊夹克,使其双手无法活动,这样就算患者再怎么发疯,也不能伤害自己。

    麦小荞仍然不能为我们提供任何线索,洪森虽然较昨天的情况又有改善,但当我问及案发情况时,还是钻进被窝里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不过医生说他的病情不算严重,也许疗养些日子便能康复。

    既然暂时不能从他们口中得到线索,我们只好再次来到理工大学,希望能从他们的同学口中得到线索。忙了老半天,询问了一大堆人,终于收集到八名当事人的一些信息,结合之前收集到的情报,总结如下:

    雷傲阳,男,22岁,大四,篮球队队长。为人豪爽,朋友众多,很受女生欢迎,之前处过几个女朋友,一年前开始追求麦小荞,最终获得其芳心。而在与麦交往之前,他曾与本案其中一名死者倪丹丹交往。另外,他十分沉迷东方神秘学,并不排除拥有某程度上的神通。

    麦小荞,女,21岁,大三。追求者众多的校花,大二之前一直都以学业为由拒绝所有追求者。后来在雷傲阳猛烈的攻势之下,终于芳心暗许,答应与他交往,但为人较为保守,同学皆认为他们还没发生过关系。

    洪森,男,19岁,大一。同学口中的死胖子,为人笨拙,朋友甚少,惟独与麦耀祖甚为投契,除其他七名当事人外,在学校里基本上没什么朋友。

    史珉泽,男,23岁,大四,已死。一年前才转到本校就读,平日沉默寡言,朋友不多,除雷傲阳等人之外,就只有其室友陈金喜与他较为投契,跟雷一样十分沉迷东方神秘学。

    倪丹丹,女,21岁,大三,已死。曾与雷傲阳交往,后和平分手。传闻她与麦小荞暗中不和。

    孔怡芳、冯宝言,女,21岁,已死。此二女与麦小荞及倪丹丹同住一个寝室,并未发现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

    麦耀祖,男,18岁,已死。麦小荞的弟弟,为人好胜,典型被宠坏的90后,遭事不是向姐姐撒娇,就求助雷傲阳替其出头。与洪森称兄道弟。

    三名幸存者中,雷傲阳与洪森已经调查过,按理说是时间该调查一下麦小荞,虽然她不见得有作案动机,但雷傲阳是她室友倪丹丹的前男友,这一点让我感到好奇。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02:01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8 20:04 编辑

卷四 骷髅碟仙 第四章 圣人预言(上)

    “丹丹是因为受不了傲阳,才主动提出分手的。”为调查倪丹丹、雷傲阳及麦小荞之间的三角关系,我询问了一位与倪丹丹交情较好的女生唐冰。

    “受不了?你指的是那方面,是雷傲阳太过大男人主义吗?”他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所以我以为这是最有可能的分手原因。然而,对方的回答却让我大感意外:“才不是呢!丹丹说傲阳平时对她挺好的,可就是花样多得不得了,而且最喜欢走后门,所以她才会受不了,主动提出分手。”

    “走后门?什么意思啊?”蓁蓁的疑问让我想起“在室”这个较为冷僻的词汇。“第一守节,第二清贞,有女在室,莫出闺庭”,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在室”是形容三步不出闺门的大家闺秀,后引指为处女,用其来形容听不懂成人悄悄话的蓁蓁最适合不过。

    唐冰白了蓁蓁一眼,以骠悍得让人目瞪口呆的方式回答:“是肛交,就是操屁眼,懂吗?”从蓁蓁红如晚霞般的脸色看来,她的确是个在室。

    我向唐冰询问倪丹丹与麦小荞暗中不和的传闻是否属实,得到的回答也在意料之外:“那有这回事,只是那些惟恐天下不乱的无聊人吹出来的。丹丹跟小荞的关系挺好的,小荞和傲阳一起也是她暗中穿针引线,那来什么争风吃醋。”

    “不会吧!她这么会这么大方呢?”蓁蓁不解问道。其实我也觉得很难理解。

    “还不是因为傲阳在分手后还经常来找她。她这人就是心软,给人家多哄几下,屁股又得受罪了。后来,傲阳那哥们珉泽给她支招,让傲阳把小荞追到手,她的小屁屁才不用再受罪。不过,小荞也挺有能耐的,傲阳跟丹丹一起时几乎天天都要,但跟她一起都大半个年了,也没碰过她。”

    雷傲阳原来是个外表阳光,内里龌龊的色情狂,这不禁让我怀疑他获取神通的目的是为了做些龌龊的事情,譬如用天眼通之类的神通偷窥。不过,他有多龌龊并不重要,因为他已经被关进了疯子房,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证实他是不是在装傻,以及这宗惨案是否他一手策划出来,或者说得直接一点,我怀疑他就是凶手。

    开始时,我认为是雷傲阳主动追求麦小荞的,但从唐冰的叙述看来,实际情况是倪丹丹与史珉泽穿针引线,甚至是他们怂恿其追求麦小荞。倪丹丹这方已经再问不到什么可疑的地方,因此我把目标转移到史珉泽身上,希望能通过他获得更多与雷傲阳有关的信息。

    从现有情报中得知,除其他七名当事人外,史珉泽还跟一位名叫陈金喜的室友比较谈得来,也许我们能从他口中得到一点线索。然而,我和蓁蓁在宿舍并没有找到他,据其他室友说,他几乎每晚都跑到网吧里过夜去了。正想离开时,恰巧碰到一名满脸胡子渣,身上散发着难闻异味的猥琐男回来,他就是陈金喜。

    我们表明身份,要求他告诉我们有关史珉泽的事情。他神经亏亏地左右张望,小声问道:“这两天也没见到他,该不会做了犯法的事,给抓了吧?我可跟他没半点关系呀!”广东方言中“无义气”,说的大概就是他这种人吧!不过,于警方而言,他这种“勇于”出卖朋友的人是最受欢迎的,因为我们很容易就从他们口中得到所需的信息。

    “珉泽平时比较低调,很少主动跟同学接触,除了我,他就只跟傲阳他们的关系好一点……”他这句话让我觉得很恶心,因为其言下之意是在史珉泽心目中,他比雷傲阳等人的地位更重要,但刚才他却在第一时间跟对方划清界线。不过,恶心归恶心,并不会影响我向他套取有关史珉泽的资料——

    珉泽家里早就没有人了,他之前跟我说过,他十五岁的时候,父母和两个姐姐就出了意外都死了。而且他的亲戚又不多,所以一直都是一个人过日子。还好,他父亲生前是做生意的,给他留下了不少遗产,生活还过得去。

    也许因为习惯了一个人生活,所以他的性格比较孤僻,而且有时候害羞得要命。譬如说洗澡,宿舍里的洗澡间,每层就只有那么十来八间,天气热的时候,大家经常都是两个人挤一间一起洗,可是他从来也不肯跟别人一起洗,就算是我和傲阳也不行。就连换衣服也是扭扭捏捏地躲到被窝里换,生怕让别人看见会少块肉似的。

    他的身体状况不太好,老是面无血色的,也许是因为没家人照顾的关系吧。我还听他说,他好像有贫血病什么的,经常看能见他吃补血药。要不是见他从不缺钱花,我还真以为他去卖血了。

    他平时没什么爱好,就爱看书,要是傲阳没来找他去玩,他除了上课之外,就是窝在床上看书。而且还专门看些鬼怪书刊,看得人也神经亏亏的,之前还跟我说旧科学馆的地下室有个骷髅碟仙,只要能把他请出来,就能实现愿望。

    (我问他是否知道史珉泽有什么愿望。)

    得道成仙呗!他跟傲阳都好这个,还老以为自己是什么圣人。我经常说他,我们都是大学生了,别老是那么迷信,看了几本YY小说就以为神仙满天飞,在天上飞来飞去的飞机,是人做的。可是他就是不信我,还反过来教训我,说现在的人总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什么也知道,对解释不了的事情就说是迷信。他还说,中国最强大的时期就是最迷信的时期,唐代万夷来朝多风光啊!现在好了,破除了迷信,就连给我们进贡了好几个世纪的韩国棒子也看不起我们。反而日本鬼子把我们祖先留下来文化瑰宝发扬光大,就连到日本留学的留学生也说日本比中国更像中国。

    他说风水其实就是古代建筑学,相学算命之类的是统计学。我说他胡扯,他就给我举了个例子,说唐朝有个叫李什么的道士写了本《推背图》(实为李淳风与袁天罡合著),牛B得不得了,能预言之后几千年的事情。我跟他说那只是个骗局,是后人反复修改弄出来的,跟原来的版本根本是两回事。可他就是不信,说现在虽然找不到原版,但那个什么“金版”(金圣叹注释版,成书于明末清初)所说的事情的确发生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04:37

诡案组 第四章 圣人预言(下)

    他说风水其实就是古代建筑学,相学算命之类的是统计学。我说他胡扯,他就给我举了个例子,说唐朝有个叫李什么的道士写了本《推背图》(实为李淳风与袁天罡合著),牛b得不得了,能预言之后几千年的事情。我跟他说那只是个骗局,是后人反复修改弄出来的,跟原来的版本根本是两回事。可他就是不信,说现在虽然找不到原版,但那个什么“金版”(金圣叹注释版,成书于明末清初)所说的事情的确发生了。

    他还挺关心《推背图》中有关圣人出现的预言,老是以为自己就是预言中的圣人,经常说想到地下室请碟仙询问这件事,说得好像真的有这回事似的……

    有关圣人的预言我也略有所闻,据说有人渗透出《推背图》预言,声称圣人将近期出现,我国将会在圣人的带领下,进入一个辉煌的时代。好事者将此事发布到网上,引起了不少争论。后来,政府为免引起社会不安,封杀了相关的讨论区,此事便不了了之。

    难道史珉泽到地下室召唤碟仙的目的就是为了证实自己是否预言中的圣人?

    看来该让伟哥干活了,我需要知道有关圣人预言的详细资料,虽然网络上的讨论早已被删除,但这点小问题难不倒自称“本世纪最伟大的黑客”的猥琐男。

    “这种事你也会感兴趣?”给伟哥打电话询问此事,他对我问及这种玄之又玄的事情感到很惊奇。

    “我对所谓的预言没兴趣,但本案其中一名死者对此的兴趣却很浓厚,所以我需要知道详细的情况。你帮我找一下这方面的资料。”其实,大多数的预言都没有多少可信性,我这样说并非对预言全盘否定,而是几乎所有预言都极为隐晦,于事后解读虽然豁然开朗,但于事前却难以揣测。因此,大多数对预言的事前解读,其可信并不高。

    “用不着去找了,这事之前闹得挺热闹的,我也看过部分帖子,大概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伟哥稍微回忆了一下便给我讲述这件事的大概内容——

    这件事主要是因《推背图》第四十四象而起,因为之前的卦象基本上都已经应验,而接下来将会应验的便是这个卦象。这一象对圣人的出现说得很直白,几乎是肯定圣人的存在,我把颂文念给你听……

    中国而今有圣人

    虽非豪杰也周成

    四夷重译称天子

    否极泰来九国春

    我虽然不懂得玄学,但单从字面上的意义也能看出中国将有圣人出现,并且会使祖国的国际地位大幅提升。而网络对此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圣人到底是什么人,是男是女,姓甚名谁。颂文中有“非豪杰”三字,而豪杰能理解为男人,因此有人认为圣人可能是个女人。但也有人认为圣人也许像曹操那样,是个阴险奸诈的枭雄。至于姓名的争论就更大了,什么鸟名字也有人想出来,甚至还扯到一些国家领导的儿女,所以后来政府就把这些帖子全面封杀。

    虽然姓名及性别的争论都很大,但有一点是大家普遍认同的,就是“圣人复生”。金圣叹注释版中对此亦有提及,很多人都认为圣人必定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而且必须经历死亡,并且在复活后才能引领祖国进入辉煌时代……

    《推背图》对圣人的预言是否属实,又或者说网友对预言的解读是否正确,我也没兴趣知道。我感兴趣的是史珉泽既然沉迷于此,必然会知道“圣人复生”的事情。难道他早就知道自己会死于地下室,并且是为了实现预言而参与召集碟仙?然而很可惜,他并非所谓的圣人,现在他的尸体就躺在法医处的冷库里,等这宗案子完结之后就会被送到火葬场,化成一堆灰烬,所谓的复活又从何而来呢?

    史珉泽这方面似乎没找到更多线索,我只再次把目标转移,这次是麦耀祖。从他的同学张凯口中,我们得到对他不太好的评价:“阿祖别的本事没有,吹牛的本领可高得很,牛皮能吹到外太空去。他经常跟我们说,他的阳哥会神通,他的泽哥是圣人,吹得天花乱坠。还说他的泽哥有什么特异功能的……”

    “特异功能?能说详细一点吗?”这个问题引起我的注意,几乎能肯定的是,圣人必定有某些方面异于常人,如果史珉泽拥有异能,那么这事就有点玄。

    “他说他的泽哥有预知能力,之前的大地震,他一早就知道了。哈哈!不过,这事他可是在地震之后才告诉我,这种马后炮谁不会放啊!”张凯说这话时,一脸嘲讽之色。

    假设麦耀祖说的是真话,史珉泽真的拥有预知能力,那么这宗案子就更玄了。我不能排除史珉泽早就知道自己会死于地下室,倘若他有预知能力,那么他很可能是知道自己能复活才会去送死。但这有可能吗?“人死不能复生”是人尽皆知的常识,他怎么可能会复活呢?

    为了确认史珉泽的情况,我特意给流年了电话,得到的回复是:“他还躺在冷库里,等我把其他四名死者的手手脚脚弄好,就会解剖他的遗体,你安心等我的尸验报告好了。他在现场流了那么多血,又在冷库躺了一整天,那有可能复活。”

    史珉泽不可能复活,那么麦耀祖撒谎的机会就大大提高。其实,要确定他是否有撒谎,有一个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到疗养院询问一下洪森,他应该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然而,正当我们准备前往疗养院时,阿杨突然打来电话:“出事了,洪森死了!”

    洪森身在疗养院,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死去呢?难道是被人杀害?可是要杀他的人是谁呢?知道他在疗养院的人并不多,而雷傲阳被关在疯子房,没有下手的机会,麦小荞有伙计看管也不可能。难道这一切都是有人暗中搞鬼?但这人到底是谁呢?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05:26

诡案组 第五章 诡秘毒杀(上)

    从麦耀祖的同学口中得知,他曾宣称史珉泽拥有预知能力,为了证实他是否撒谎,我打算向洪森求证,而正当我们准备前往精神病疗养院时,阿杨打来电话:“出事了,洪森死了!”

    “死了!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突然死了?”长生天啊,这死胖子可是三名幸存者中惟一能提供线索的人啊!他死了,这宗案子还怎么查啊?

    “我也不是很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刚才安排好下属好好盯住他们,打算回家睡了一会儿,没想到刚进家门,罗灿就打电话来说出事了。我现在过去了解情况,你也快点过来吧!”他说罢便匆忙挂线。

    阿杨是个尽职尽责的人,有他看管洪森等三人肯定没问题,可是他不是铁做的,总有需要休息的时候。他大概没想到只是离开一会就出了大乱子,要不然他肯定会拿火柴枝把眼皮撑住。

    我和蓁蓁赶到疗养院时,阿杨已经先到一步了,并掌握了大概的情况,他让事发时当值的其中一名下属罗灿向我们讲述当时发生了什么事。然而,罗灿对洪森的死却显得一脸茫然:“今天早上,他本来还一切正常,精神状况甚至比昨天还好。医生巡房时也说,或许再过几天他就能康复出院了,以后只要不再受到太大刺激,应该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大概下午三点半左右,有个水果店的小伙子送了一篮子水果过来,说是他的同学送的。我看了几眼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所以也也没有多想,就把篮子放在床头柜上。他虽然还没完全恢复正常,但看见水果还懂得吃,而且还懂得分给我们,让我们也一起吃。于是我们也不客气跟他一起吃,谁知道没过多久他的脸色也开始不对劲,接着就全身抽搐。我把医生叫来时,他就已经……”

    我询问医生,洪森为何突然死亡,他的回答十分肯定:“中毒!详细情况需要作病理解剖后才能知道,但从表面症状看来应该是吃了含有剧毒的食物。”

    洪森进入疗养院后,除了疗养院的病号餐外,就只吃过水果篮里的东西。病号餐其他病人也有吃,应该不会出问题,因此我仔细观察放在床头柜上的水果篮,里面装有苹果、香橙及葡萄,篮子旁边还放了一瓶喝了一半的葡萄糖饮料。罗灿告诉我,这瓶饮料是放在水果篮里一起送来的。正所谓“好事成双”,一般来说,除非所送的礼品价格不菲,否则送礼大多是送双数。可是,这瓶大概价值十来块的葡萄糖饮料为何只有单独一瓶呢?我数了一下篮子里的水果,加上已被吃掉的,苹果和香橙都是双数,至于葡萄我当然不然那么笨一颗一颗地数。

    苹果、香橙及葡萄等水果,罗灿他们也有吃,他们吃过后并无不妥,因此水果应该没有被下毒,那么出问题的肯定就是葡萄糖饮料。据罗灿说,这瓶饮料是洪森亲手开封的,凶手要做手脚恐怕也不容易。我仔细地观察了饮料瓶一番,该饮料名为“葡萄适”,是一种知名度较高的进口健康饮品,本身应该没有问题。塑料制造的瓶身及盖子也没有任何损坏的痕迹,应该不会是用针管等方式注射毒药。那凶手到底是用什么方式下毒呢?

    把这瓶饮料交给悦桐也许能知道凶手的下毒方式,但此刻更重要的是肯定凶手是谁。篮子里有张小卡片,上面写着 “祝:胖子早日康复”,落款是洪森所在班级的全体同学。如果阿杨当时在场,肯定不能让洪森吃篮子里的东西,因为学校对此案全面封锁消息,他的同学根本不知道他在这里,又怎么会送来水果篮呢?

    小卡片上还印有水果店的电话号码,拨打后得知送礼者是一名戴着墨镜口罩的奇怪男人,年龄应在二十至二十五岁之间。当我问及葡萄糖饮料时,对方说水果虽然是从其店里买的,但该饮料却是客人自带的。

    难道这个突然冒出来“奇怪男人”就是在幕策划一切的真凶?。他要杀害洪森,很可能是害怕洪森恢复清醒后,使他的身份败露。可是,他既然要杀洪森,为何不顺便多送两个水果篮,把雷傲阳和麦小荞也杀了?

    我与阿杨正在讨论案情时,悦桐等人赶到了,我首先让她检查那瓶可疑的饮料。她看了一会后,把瓶盖拧开,再仔细观察发现瓶盖内侧及瓶颈有少量结晶,便用夹子取下,装进一个小盒子里。

    “知道是怎么回事吗?”我问。

    “要化验一下才知道,你要是还没头绪的话,不妨跟我的技术队走一趟。”正如悦桐所言,我对下毒的是什么人毫无头绪。

    来到技术队,悦桐很快就化验出从饮料瓶上取得的结晶是山埃,并化验出剩余的半瓶饮料亦含有山埃成分。

    “凶手到底是怎样把山埃弄进未开封的饮料里?”我对这个问题感到很疑惑。

    “听过毛细管原理吗?”悦桐反问我一句。

    “学校的老师可没教我,请桂老师给我补上一课好了。”我虚心求教。

    她用玻璃杯装了一杯水,然后把一条很小的玻璃管插在水面上,跟我说:“你看见什么?”老实说,我并没发现什么不对劲,也不知道这跟凶手如何在未开封的饮料中下毒有什么关系。

    她见我未发现端倪,就笑骂道:“你真笨!看仔细一点,玻璃管里面的水位比玻璃杯要高一点。”

    我认真观察,玻璃管里的水位的确是高出一点,但我还没弄明白她的意思,便问:“那又怎么样?”

    “你等我一下。”她没好气地把东西放回原位,然后跑到外面不知道干嘛去,留下我和蓁蓁面面相觑。

    过了好一会儿,她拿着一瓶塑料瓶装的可乐回来,塞到我手上让我喝。我觉得很奇怪,她去买饮料为何只买给我,而不买蓁蓁的份儿。但她不停地催促我喝,我就没多想,拧开瓶子就喝了一口。然而,当瓶颈与嘴唇接触的那一刻,我才知道不妙,嘴唇像被火烧似的,可乐入口的味道也怪怪的,像是加了辣椒,辣得我立刻喷出来。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06:10

诡案组 第五章 诡秘毒杀(下)

    我问悦桐是怎么回事,她笑得弯了腰说不出话,指着瓶颈让我自己看。我仔细一看,发现瓶颈及瓶盖内侧都有些红色的油状物,我想大概是辣椒油。

    “你怎么弄进去的?”其实,拧开盖子时,我也好像看见瓶颈上有点红色的东西,但因为盖子也是红色的,而且又是自己开封,所以没有在意,没想到竟然给加了料。

    悦桐笑了好一会儿才给我解释毛细管原理。简单而言,大部分物体都拥有吸附的特性,譬如把玻璃片泡进水里,取出来时会有少量水滴附在玻璃片上。而这个特性在狭窄的玻璃管中,则表现为水位会被“拉高”,而且玻璃管越狭窄,水位就会被拉得越高。

    饮料瓶的瓶颈与瓶盖之间存在狭小的缝隙,利用毛细管原理,把山埃溶液滴在瓶盖边缘,溶液便会被吸进缝隙里,并在里面凝结成结晶。当死者拧开瓶盖时,便会有部分结晶掉进瓶子里,饮用瓶子里的饮料当然会中毒身亡。

    这还真是个血的教训,嘴唇的感觉火辣辣的,以后就算是未开封的饮料也要小心检查一番才能喝。不过这也算是值得,起码能让我多懂得一个原理,但同时也让我知道凶手知识水平并不低。

    现在的情况很坏,案中八名当事人已经死了六个,雷傲阳又被关进疯子房,暂时还不能确定他是不是装疯卖傻;麦小荞被医生确诊为受到过度惊吓而神经失常,也许能够治愈,但什么时候才能治愈就不好说了。

    我急需知道案发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以推测雷傲阳是否凶手,跟毒杀洪森的奇怪男人是否同伙,还是奇怪男人才是真凶。而现在要知道当时的情况,只能寄望于麦小荞,可是就算我有耐性等她康复,老大也不会给我这么多时间,更何况奇怪男人接下来会向谁下手,谁也不知道。

    或许,有一个人能帮我,虽然我很不愿意找她,可是现在已无计可施了,只好自己把脸打肿,厚着脸皮去找她。她的名字叫游惠娜,是个心理治疗师,擅长催眠术,她应该能让麦小荞告诉我案发时的情况。而我之所以不愿意找她帮忙的原因是……她是我前度女友。

    “分手亦是朋友”这句话听就听多了,但真正能做到的人却凤毛麟角,所以在得知倪丹丹与雷傲阳分手后仍能保持朋友关系,甚至帮他追求自己的姐妹,让我感到十分惊奇。

    跟小娜分手是两年前的事情,还记得当时正下着大雨,老天爷仿佛也为我们的分离而伤感。我走到门外回头跟她说:“我们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这是我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我就走进滂沱大雨之中,任由雨水洗刷脸上的泪痕。虽然雨下得很大,但我却分不清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水。

    两年间,我一直都在为忘记她而努力,可惜却徒劳无功。虽然已经把她的所有照片全都烧掉,但她娇俏的脸庞在我脑海中依旧是那么清晰;虽然已经删除了她的手机号码,但我仍然能倒背出来;虽然已经两年没与她接触,但我依然念记着她身上的玫瑰花味香水……

    拨打她的手机,接通后我们都没有说话,良久她才开口:“有事吗?”

    “嗯,想你帮我一个忙。”两年前,每次跟她通电话都有说不完的话,那怕我们刚刚还一起,但一分开就会十分想念她。然而,现在我却不知道该跟她说些什么,亏我自称自己最大的本领就是与陌生人搭讪。或许,此刻在电话彼端的故人,与我的距离比一名毫无相干的陌生人更远。

    “没问题。”她的回答很简单,但却很温柔,让我心底涌现出一股熟悉的温暖感觉。

    “我还没说是什么事情,你就答应了?”我努力把话说得像是玩笑,这能使我不会觉得太尴尬,话一出口却变得非常别扭。

    “只要是你的事情,不管是什么事,我能帮上忙的都一定会帮。毕竟,是我对不起你……”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但我知道她的心一定不会平静。

    其实,我们之所以会分手,原因很简单,就是她的父母反对。跟她一起的时候,我还待在刑侦局,平日都得与些大奸大凶的人打交道,而且常常得半夜爬起床去工作,当然也经常会遇到危险。她的父母害怕她嫁给我后,说不定没过几年就得守寡,更害怕我因工作而得罪了不少黑道人物,早晚会祸及他们。因为是她向我提出分手的,所以她至今仍觉得有负于我。

    我让蓁蓁先回诡案组,然后独自驾车到小娜工作的医院接她。她本来正在上班,但为了我特意请了假。两年的时间过去了,但她跟之前并没有多少变化,依旧是那么娇小可人。但她的笑容已没有两年前那么灿烂,甚至能说是有点无奈,最起码在我眼中是这样,当然我也的笑容也不见得有多自然。

    其实,我一直都觉得很奇怪,我向来比较喜欢身材稍微丰满的类型,尤其是拥有c罩杯以上的长脚美眉,过于骨感或矮小,我是不太感兴趣的。然而,不知为何我却跟胸前没多少肉,而且较为娇小的小娜一起度过了三年零十个月,足足比香港的沦陷时间还多了两个月。

    前往疗养院的路上,就在缅怀过去中度过,期间我们一句话也没说过,气氛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麦小荞的情况比之前稍微好了一点,再没有不停地疯狂大叫,但还是十分神经质,一点风吹草动就能让她尖叫。而且说话颠三倒四,根本听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要向她套取口供是不可能的,但小娜自有办法让她开口。

    催眠术需要在安静的环境下施展,阿杨与院方的负责人沟通后,给我们安排了一间高级病房。催眠期间受术者必须全身放松才容易进入催眠状态,因此不能捆绑麦小荞的手脚,我怕她会突然发疯袭击小娜,就想入内陪同,顺便观看催眠过程,但却被小娜拒绝了。

    虽然我跟小娜一起近四年,但印象中仿佛从未见过她如何向患者施展催眠术。而且她跟我聊天时也从不提及催眠方面的话题,如果是我先提及,她就会马上转换话题。我很奇怪她在我面前为何对催眠如此忌讳,要知道我之所以认识她,是因为我曾经误杀一名杀人犯,需要接受心理治疗,而其中一项治疗方式就是催眠。然而,虽然我对自己的记忆力十分自信,可是却怎样也想不起她对我催眠的过程,甚至想不起我是怎样爱上她。人的记忆就是这么奇怪,要记起的事情却总是记不起来,但想遗忘的伤痛却是那么刻骨铭心……

    一幕幕往事犹如一部长篇连续剧,在脑海中快速播放,当悲凉的句号划上时,小娜已从病房里走出来了,我只好暂且抛开这些刻骨铭心的片段,挤出一个应该很难看的笑容。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而当务之急就是了解案发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06:38

诡案组 第六章 骷髅印记(上)

    为了了解在地下室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厚着脸皮去找已分手两年的前女友小娜,希望借助她擅长的催眠术,让麦小荞说出案发时情况。在院方的安排下,她与麦小荞在高级病房里独处了近两个小时才步出房门。

    “她把案发时情况告诉你了吗?”我柔声问道。她轻轻点头,娇俏的脸庞稍微苍白,也许刚才从麦小荞口中得知的信息把她吓倒了。她坐在我身旁边,身体微微颤抖,不自觉地挨在我身上,我也很自然地搂住她。这一刻的感觉仿佛回到了两年前,熟悉的体香使我陶醉,娇小的躯体让我回味……

    我们默默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仿佛在一同回味昔日快乐的时光。然而,回忆虽然是那么美丽,但现实却总是残酷的。她终于意识到我们已经分手的事实,稍微挣扎了一下,从我怀中挣脱出来,略为整理仪容,便向我转述麦小荞所描绘的恐怖情景。为了让我充分了解当时的情况,她以小麦小荞的口吻叙述——

    那天晚上,阿阳说要带我们到地下室请碟仙。我之前听他说过,地下室里曾经有十二个学生因为请碟仙而出事了,死了好几个,活下来的都疯掉了。所以我很害怕,就叫他别去了。可他说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而且只要不把碟仙惹恼,就不会出事。

    他还跟大家说,在地下室请来的碟仙不是一般的碟仙,除了能知过去未来之外,还能替人实现愿意。他说想让碟仙教他仙术,譬如读心术、天眼通之类,大家都被他说得心痒痒的,全都就答应了。可是我还是很害怕,不太想去,他说我不去也没关系,因为只要有五个人就能请来碟仙。

    我本来想叫阿祖也别去,但他被我的室友冷嘲热讽几句后,就坚持一定要去。我拗不过他,又担心他跟阿阳会出意外,就跟他们一起去了。

    我们约好零时三十分在操场旁边集合,我们四个女生到步时,阿阳他们已经等了一会儿了,他和珉泽还带来了不少工具,除了铁棒和扫帚外,珉泽还背了一个背囊。阿祖跟我的室友嬉闹一番后,大家便在阿阳的催促下来到了旧科学馆。

    科学馆的大门没有上锁,阿阳只是稍微用力就能推开了。不过也许是转轴生锈了,开门时发出刺耳的吱呀声,在寂静的深夜犹如怨魂的呻吟,使我全身冒出鸡皮疙瘩,不由紧紧地挽着阿阳的手臂。他的手臂很粗壮,也很结实,能给我一份安全感,让我心里稍微踏实一点。

    科学馆里面比较昏暗,而且地上有不少垃圾杂物,很容易绊倒。阿阳叫珉泽拿手电筒出现照明,但他翻了翻背囊后竟然说忘记带来了,我们只好摸黑走到地下室门前。

    地下室的门被锁上了,不过阿阳带来了铁棒,没花多少力气就把锁撬开了。开门时,刺耳的吱呀又再响起,感觉就像勾魂使者的催命咒语似的,使我心里隐隐感到不安。

    门后是一条淹没于黑暗之中的狭窄梯道,犹如妖怪大张的血口,但我更觉得是通往地狱的幽冥鬼道。跟紧着阿阳身后走进梯道,眼前事物完全被黑暗吞噬,双眼仿佛在踏入梯道的那一刻就瞎掉了。什么也看不见使我害怕得全身颤抖,阿阳似乎意识到我很害怕,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从他手中传来的体温,让我觉得很温暖。

    进过梯道后,阿阳划了根火柴,微弱的火苗让我能看清楚周围的事物,但也让我更感到恐惧,因为这个狭小的地下室不但给人一种喘不过气的压迫感,而且墙壁及地面都血迹斑斑,更可怕的是四个墙角竟然各放了一个骷髅头。

    我实在是被这个阴森恐怖的地方吓倒了,便央求阿阳别请什么碟仙,赶紧离开这里。可是他却不愿意走,而且阿祖被我的姐妹气了几句也坚持要留下来,我拗不过他们就只好放弃,跟他们一起留下来。

    阿阳把一切都准备好后,就叫大家一起请碟仙,阿祖也要玩。我心里总觉得会出事,就央求他们两个别玩,让其他人去玩。可是阿祖被我的姐妹损了几句就坚持要玩,还好阿阳最终还是退下来陪我。

    大家闹了一会,最后决定由阿祖、珉泽和我的三个姐妹一起请碟仙。他们围坐在八卦图上,一起用食指按着倒扣在纸上的碟子,因为珉泽对这种玩意比较在行,所以就由他来念咒语:“沉睡于冰冷深渊的骸骨、囚禁于冥府炼狱的怨魂,请聆听我的呼唤,挣脱沉重的枷锁、解开古老的封印,来到我的身边。我愿意以我的体温温暖您冰冷的遗骨,以我的灵魂抚慰您的愤怒、平息您的怒火……”

    珉泽念完咒后,碟子就开始动了,大家都很兴奋,就开始问碟仙问题,譬如各人的生日之类的已知问题,碟仙的回答没有丝毫偏差。接着丹丹问碟仙,自己以后的老公帅不帅,是不是很有钱?碟仙的回答竟然是“无”,我们以为他的意思是纸上没有他要说的字,就在纸上再写了些常用字,结果得到的答案是“无夫”。

    得到“无夫”这个答案后,丹丹的脸色立刻就黑了,看样子马上就要骂脏话,幸亏阿阳及时喝止,跟她说绝不能对碟仙无礼。丹丹虽然忍住没发作,但显然已经没心情继续玩下去,就说不玩了。珉泽皱了下眉头跟她说:“不能说不玩就不玩,碟仙已经请来了,不送回去所有人的手指都不能离开碟子,不然碟仙会不高兴。”

    “那把他送回去不就行了!”丹丹的语气让我知道她的心情很坏。

    “只好这样了,其实我还有很多事要请教碟仙。”珉泽无奈地扬了一下眉就准备送走碟仙。但阿阳却说他还想请碟仙教他神通,不能这么快就把碟仙送走,而且刚把碟仙请来就送走,怕碟仙会不高兴。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07:02

诡案组 第六章 骷髅印记(下)

    得到“无夫”这个答案后,丹丹的脸色立刻就黑了,看样子马上就要骂脏话,幸亏阿阳及时喝止,跟她说绝不能对碟仙无礼。丹丹虽然忍住没发作,但显然已经没心情继续玩下去,就说不玩了。珉泽皱了下眉头跟她说:“不能说不玩就不玩,碟仙已经请来了,不送回去所有人的手指都不能离开碟子,不然碟仙会不高兴。”

    “那把他送回去不就行了!”丹丹的语气让我知道她的心情很坏。

    “只好这样了,其实我还有很多事要请教碟仙。”珉泽无奈地扬了一下眉就准备送走碟仙。但阿阳却说他还想请碟仙教他神通,不能这么快就把碟仙送走,而且刚把碟仙请来就送走,怕碟仙会不高兴。

    当他们正为该不送走碟仙而争吵时,碟子猛然动了一下,接着先后移动到“生气”二字上。阿阳的脸色立刻变得很难看,催促珉泽询问碟仙是不是生气了?珉泽的脸色也好看不到那里,连忙恭敬地问碟仙是不是还不想回去,得到的答案是“是”。接着他又问能不能让阿阳代替丹丹继续玩,碟仙的回答是“否”,接着碟子还移动到“死”字上。

    大家都被吓倒了,七嘴八舌地问碟仙怎么了,阿阳连忙喝令大家安静,让珉泽来问。珉泽的额头上不断冒出汗珠,声音颤抖地对碟仙说:“碟仙,碟仙,请问是我们让您不高兴了吗?”碟子移动到“是”字上。他咽了口口水,又问:“您不会是想杀死我们吧?”碟子缓缓移动,围着“否”字绕了一卷,最终还是停留在“是”字上。

    大家都突然不敢说话,也不敢动,甚至连呼吸也屏住了,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顿,狭窄地下室之内只回荡着疯狂的心跳声。

    丹丹终于憋不住了,破口大骂:“什么烂碟仙啊,有什么了不起,能把我们怎么样!姑奶奶现在就要走,他要是敢吱一声,我就把他的鸟也扯下来,哼!”

    “丹丹快跟碟仙道歉,不然我们真的会死在这里。”珉泽紧张得满头大汗。

    “怕什么,他能把我们怎么样!”丹丹虽然似乎有点害怕,但仍毫不示弱。

    珉泽声音颤抖地说:“那是因为你不知道十七年前的事……”

    “珉泽,别说!”阿阳突然喝止。但与此同时,碟子实然又猛烈抖动,先移动 “说”,再分别移动到“1”、“2”、“7”、“死”、“5”、“生”等字上。

    “泽哥,碟、碟、碟仙想说什么?”阿祖被吓得牙关打震,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话。

    珉泽看了阿阳一眼,才颤抖地说:“碟仙让我告诉你们十七年前发生的事情。当时有十二个学生在这里请碟仙,因为当中有人对碟仙不敬,结果碟仙化身成骷髅怪把其中七人杀了。另外五人虽然没死掉,但也被吓疯了……墙壁和地上的血迹就是当时留下的。”

    “那我们也会死掉吗?”丹丹终于都害怕了,与身旁的宝言搂在一起不断发抖。

    “阿阳,我们应怎么办?”珉泽仿佛也失去了主见。

    “快问碟仙,我们要怎么做他才会原谅我们。”阿阳十分焦急,恨不得立刻把手指按在碟子,亲自跟碟仙说。珉泽询问碟仙后,碟子移动到“身体”二字上。

    “身体?难道碟仙需要身体,但需要谁的身体呢?”珉泽喃喃自语,碟子又再移动,这次停留在“你”字上。

    大家惊疑地看着珉泽,似乎意识到马上就会发生可怕的事情,而他也不知如何是好,一脸惊恐地看着碟子说不出话。

    突然,碟子猛烈地抖动,接着便毫无规律地快速移动。珉泽急得大叫:“用力按住碟子,碟仙要抢我的身体,不能让碟子翻过来……”然而碟子实在移动得太快了,他的话还没说完,碟子就已经飞出白纸之外,脱离了他们的手指翻转了。更可怕的是,碟子翻转后,一滴鲜红的血液就出现在碟子中间。

    与此同时,所有蜡烛突然同时熄灭,但地下室却没有立刻变得漆黑一团,四个墙角均出现了微光,勉强能让我看清楚周围的事物。然而,当我往墙角望去时,立刻就被吓得尖叫,因为光线竟然是从放在墙角的骷髅头里面发出来的。

    珉泽看着碟子内的鲜血,脸上表情木纳,虽然我已经认识他差不多一年了,但此刻他给我的感觉却很陌生,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大家都的感觉大概也跟我一样,都不自觉地后退。他缓缓地站起来,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当他站直了身子就突然放声大笑,同时把上衣撕破。

    我们都被他的举动吓坏了,但可怕的是,他的背上竟然出现了一个白色的骷髅头图案,在昏暗的光线映照下,仿佛正在对着我们狞笑。

    我想骷髅怪出现了,它就附在珉泽身上,大家都被吓疯了。“骷髅怪啊!”洪森第一个发出尖叫,拼命冲上梯道。阿阳也拉着我走,我想叫阿祖快逃,但还未来得及回头就已经听见他的惨叫,回过头来一个手臂就掉到我面前了……

    那是我一生人中看到最可怕的画面,珉泽就在我眼前把阿祖的手脚甚至脑袋全都扯下来,鲜血四溅,不但染红了他身体,还把身旁被吓呆了的丹丹等人溅成血人。丹丹最快回过神来的,尖叫着爬起来跟我们逃命,而怡芳和宝言就……

    虽然我们恨不得多长几腿,立刻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可是梯道太狭窄了,肥胖的洪森走在前面完全挡住我们的去路。而且他还因为心慌意乱而摔倒,把惟一的出口堵死了,我们除了放声尖叫,就不知该怎么办。当他笨拙地爬起来时,珉泽已经杀死了怡芳和宝言,正扑向我身后的丹丹……

    小娜说麦小荞的记忆就从这里中断,也就是说在倪丹丹受袭时,她便完全崩溃,疯了。按照她的描述,动手杀人的是被碟仙附体的史珉泽,而他已经死亡,虚无飘渺的碟仙又无法抓捕,这五条人命算是枉送了。

    然而,倘若凶案为碟仙所为,那么毒杀洪森的奇怪男人又是怎么回事呢?也许一切都是他在暗中搞鬼,他才是幕后黑手!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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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 第七章 残暴强奸(上)

    在小娜的帮忙下,我得知麦小荞所描绘的案发情况,作案者原来是其中一名死者史珉泽,但真正的凶手是附在其身上的碟仙。可是,当我如实向老大汇报此事时,又挨训了:“你待会给我封辞职信,以后改行当神棍去。”

    “别这样嘛,老大,我在报告中写他精神分裂不就行了。”其实几乎所有怪力乱神的案件,报告里都会扯到精神类疾病。

    老大瞪了我一眼:“报告你喜欢怎么写都没关系,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必须尽快找到那个在幕后搞鬼的奇怪男人。受害者家属方面不可能一直瞒下去,尤其是洪森的家属,我们得给他们一个交代,要不然信访局早晚会来训我们一顿……”

    正被老大训话时,手机就响起了,是阿杨的来电:“我想我以后还是不睡觉了,刚回家打个瞌睡又出事了……”

    “出状况了?”刚挂掉阿杨的电话,老大便问。

    “唉!”我叹息一声,苦笑道:“出大乱子了,阿杨的下属昨晚被人放倒了,一死一伤,而麦小荞更被人强奸了。”

    老大闭上双眼,用力地揉了揉太阳穴:“你和蓁蓁赶快去疗养院了解情况,这宗案子不尽快解决,我们的日子可不好过。”

    跟蓁蓁赶到疗养院时,双眼满布血丝的阿杨,正在麦小荞的病房门外又再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看见我们,便无奈地说:“我快被这宗案子弄疯了!麦小荞昨天接受了催眠之后,情况大有改善,已经没那么神经质了。我想应该不会再出什么问题,就让罗灿他们盯紧一点,不要让任何人靠近病房,然后就回家休息。没想到今天一早,院方就来电话,说医生巡房时发现罗灿受了重伤,另一名伙计更不幸殉职。而麦小荞的衣服被人撕成了碎片,嘴巴被布碎塞住,下体有少量血迹,显然是被人强奸了。”

    他说罢便带我们进入病房,地板上有两个用粉笔画成的人形图案,其中一个头部有血迹,不用他解释我也能猜到是不幸殉职的伙计,那么另一个便是罗灿了。不过,殉职伙计的遗体已运走,罗灿及麦小荞亦被送去治疗,所以病房里就只有我们三人。

    病床零乱不堪,床上及周围遍布破碎的病号服碎片,中央的位置有一少片血迹,看来麦小荞的贞操就在昨晚被人无情地夺走。四个床角上用于捆绑患者手脚的厚布条均有明显的血迹,以此推断她的初夜犹如置身于炼狱般痛苦。

    “知道是什么人做的吗?”其实,我心中已有答案,不过也照例询问一下。

    “你大概认为是那个奇怪男人做的吧!我到来之前也这么想,不过当你知道雷傲阳不见了,也许会改变想法。”

    “什么?他不是被关在疯子房里吗?”疯子房的门是从外面上锁的,被关在面里的人不可能自己把门打开,而院方人也不能无缘无故把一个疯子放出来。

    “我带你去看看吧!”阿杨把我带到之前关住雷傲阳的疯子房门前。

    一到来,我就傻眼了,房门破了一个洞,足够让一只手臂穿过,也就是说雷傲阳很可能是自己弄破房门,伸手出来给自己开门的。可是,房门内侧虽铺上软垫,但主体可是用不锈钢板制成,那怕他身体有多强壮也不可能徒手把钢板弄破。然而,进入疯子房里,除了发现地上有一件被撕破的的疯子夹之外并无其他发现。

    雷傲阳强奸自己的女朋友,看起来有点怪,不过他前女友的闺密曾透露他是个**旺盛的色情狂,而麦小荞又是处子之身,因此霸王硬上弓也并非不可理解。然而,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他到底是真疯还是假傻,他到底那来如此巨大的力量把钢门也给弄破,又为何会选择这个时候侵犯麦小荞?从之前收集的情报显示,他可能拥有神通,或许在召唤碟仙之后,他获得了更不可思议的力量,甚至连性情也因此而起了某些变化。

    “简直就是禽兽,实在是令人发指!”我们向麦小荞的主诊医生徐念询问她的情况时,得到其咬牙切齿的回答:“昨天,病人的情况明明大有好转,也许疗养一段时间就能康复,可是现在情况比刚来的时候更严重,任何人靠近都会让她尖叫。她这辈子恐怕都在疗养院里度过。”

    当我问及麦小荞到底受到怎样伤害,为何病情会如此严重时,身为了女性的徐医生却显得难以启齿,良久才给予回答:“她的口腔、**及直肠都有残留的精液,也就是说她三个地方都被凶徒侵犯了。而且,她的**口及肛门都严重撕裂,凶徒肯定是以非常粗暴的方式强暴她。可怜她在此之前还是个未经人事的闺女,受到如此残暴的侵犯就算是正常人也会发疯,更别说她的精神状况本来就不稳定。”她说着,双眼渐现泪光。

    能让一位终日与精神病患者打交道的医生也作出“禽兽”的评价,可见麦小荞受到的必定是非人对待。然而,雷傲阳怎么可能对自己的女朋友做出如此恶行呢?联想他能把钢门弄破……难道他也被碟仙附体了?

    要把事情弄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询问当事人,可是罗灿现在还在抢救当中,能不能救活也说不准,而麦小荞现在是完全疯了,除了“不要”、“救命”之类话,就不会再说别的。我本想再次请小娜帮忙,可是她在了解情况后却表示无能为力,因为患者已经完全失控,大脑始终处于兴奋状态,根本催眠不了。

    无奈之下,我只好向徐医生索取残留在麦小荞体内的精液样本,也顺便索取她与雷傲阳及洪森在入院检查时抽取的血液样本,到技术队走一趟,希望能得到线索。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09:37

卷四 骷髅碟仙 第七章 残暴强奸(下)

    来到技术队把精液及血液样本交给悦桐,她让郎平拿去化验,并把之前在地下室收集到的证物的化验报告交给我。因为收集到的证物很多,所以这份化验报告挺长的,但当中能引起我注意的就只有如下几项:

    一、血液:现场共发现五个血液样本,经核对已证实是来自五名死者,每个血液样本的数量估计都不少到2400毫升。

    二、灰烬:现场发现的灰烬是由强力胶带、塑料、毛发以及纸碎等杂物燃烧而成的。

    三、骷髅头:四个骷髅头均为真正的人骨,以颅骨厚薄及颅腔容积等方面判断为一男三女。而其中两个女性骷髅头的智齿尚未长出,其年龄应该在二十五以下,另一男一女以牙齿的磨损度判断其年龄为四十至五十年。四个骷髅头里部皆有燃烧痕迹,并残留少量五氧化二磷及酒精蜡。

    四、蜡烛:现场发现的蜡烛,不管已点燃的还是没被点燃的都被人动过手脚,点燃到一半的时候就会自然熄灭。

    看完化验报告,我的疑问就更多了。首先是血液,麦小荞说他们到达地下室时,那里已经血迹斑斑,但报告都说现场只有五名死者的血液,那么说之前的血迹也来自这五人。

    其二,在麦小荞的描绘中,似乎并未提及过强力胶带,而她逃离地下室之前,所有蜡烛都熄灭了,那么灰烬应该是某人为了毁灭证据而弄出来的。然而,这强力胶带到底会有什么玄机呢?

    其三,骷髅头是那里来的呢?在强制火葬的年代,要找人骨并不容易,该不会是多年前留下的吧!而酒精蜡虽然能让我理解麦小荞说骷髅头里面发光是怎么一回事,但没有人点燃,酒精蜡又如何燃烧起来?难道与残留的五氧化二磷有关?

    其四,蜡烛是由雷傲阳准备的,那么做手脚的肯定就是他,难道他早有预谋,要杀害众人?

    我跟两名美媚讨论心中的疑问,蓁蓁的脑袋不好使,没能给我解答任何问题,悦桐沉思片刻后,恍然大悟:“或许我能解答你部分疑问。”

    “你想到什么?”我急问。

    她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据我目测应该比蓁蓁略小的胸部诱人地向前突出,良久才说:“累死了,真想休息一下,去洗个脚什么的,可惜没有人请我。”唉,长生天阿!我为啥这么命苦,老是要挨宰。

    来到沐足中心,悦桐不知道是否故意的,选了个两人的包厢,因为我还得问她想出什么端倪,所以只好让蓁蓁独个儿凉快去。在洗脚小妹娴熟但不怎么舒服的服务下,我又再问她想到了什么,她闭着双眼像是很享受似的,我问了好几次她才回答:“我想到的是点燃酒精蜡的事情。五氧化二磷是白磷燃烧后的产物,白磷的燃点很低,混在酒精蜡里能使酒精蜡自动点燃。地下室本来的温度比较低,不足以让白磷自燃,但当有好几个人进入后,温度就会稍微提高,这样就能点燃酒精蜡了。而当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召唤碟仙上,所以不会有人注意到骷髅头突然发出微光,但当所有蜡烛都熄灭之后,恐怖的骷髅头灯就映入他们的眼底。”

    听完悦桐的分析,我不禁陷入深思,如果骷髅头灯是人为的,那么很可能是雷傲阳做的,也就是说他必须在事发前就进过地下室。可是,如果放置骷髅头灯的就是他,那么他为何要多此一举,换上新门锁然后又亲自撬开?也许之前在地下室布置一切的是毒杀洪森的神秘男人,可是在凶案之前就出现在地下室的血迹是怎么回事呢?难道五名死者中有人是奇怪男人的同伙,或者奇怪男人能过某些方式取得他们的血液?可是根据麦小荞的描述,他们进入地下室时,那里已是血迹斑斑,要达到这种效果所需的血液可不少。

    正冥思苦想之际,忽然听到其中一个洗脚小妹说:“哎哟,这沐浴乳真不管用,又用完一瓶了。”另一个小妹则说:“都叫你别挤那么多,每次挤少一点不就能用久一点吗?你用得这么快,小心被扣钱……”

    她们之后说什么,我并没在意,脑海里只想着一句话“别挤那么多,每次挤少一点不就能用久一点”,慢慢挤就能用更长时……这句话我好像让我想到了什么,可是却是隔着一片薄纸似的,就差那么一点点想不出来。

    我把所有已知信息在脑海重新整理,逐一推断,渐渐得出一个朦胧的概况——

    奇怪男人偷走十七年前的校报,并伪造出假校报蒙骗沉迷东方神秘学的雷傲阳,同时告知其骷髅碟仙的传说。他还通过某种方式获得史珉泽等五人的血液,在地下室营造曾经发生过凶案的假像。

    雷傲阳受不了诱惑,带领众人到地下室召唤碟仙,结果导致史珉泽被碟仙附体,并在杀害麦耀祖第四人后死亡。而奇怪男人为了防止警方从幸存者口取得对其不利的口供,设计杀死洪森。

    也许史珉泽死后,碟仙便附体于雷傲阳身上,而奇怪男人又与碟仙达成某些协议。因此碟仙便驱使雷傲阳以残暴的方式强奸麦小荞,使其病情加重难以康复,让警方无法从她身上得到线索。

    然而,要让麦小荞永远闭嘴,最好的方法当然是杀人灭口。雷傲阳既然杀害了一名伙计,应该不在乎多杀在个。因此我不禁作出更一个推测——

    雷傲阳与奇怪男人是同伙,他们一同伪造校报,诱骗众人到地下召唤碟仙,酿成惨案。雷因此而与碟仙达成协议,得到碟仙赐予的神通,装疯卖傻一阵子后就逃离疗养院。也许受到碟仙的力量影响,他内心的阴暗面完全爆发出来,因而在逃走之前也不忘玩弄一番自己一直都得不到麦小荞。

    不管我的推测是否正确,也必须抓捕奇怪男人及雷傲阳。雪晴和喵喵已经去过水果店调查,并未取得任何线索,现在只能以雷傲阳为突破口,希望能尽快把他抓获。

    然而,当我稍微把案情理时,变故便出现了。流年的突然来电为这宗案子抹上一层诡秘的色彩:“阿慕,快来法医处,尸……尸变了!”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10:10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8 20:22 编辑

诡案组  卷四 骷髅碟仙 第八章 尸变之惑(上)

    被悦桐要挟去沐足,期间于脑海中整理了一遍已知信息,得到的结论为本案的重点是不知所踪的雷傲阳,及毒杀洪森的奇怪男人。此时手机响起,是流年来电,我还以为他是想告诉我尸检的情况,但他一开口,我就觉得不对劲,因为他的声音出奇地虚弱,似乎受了伤:“阿慕,快来法医处,尸……尸变了!”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什么尸变了?”我焦急问道。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昨天被人打晕了。醒过来就发现钟刚死了,史珉泽的尸体不见了,你还是先过来再说吧!”

    尸变?太吓人了吧!流年身为法医竟然会说出这种话,似乎不太合逻辑,他应该知道尸体也许会出现局部性肌肉抽搐等所谓的尸变表现,但要跳起来把他打晕,还把他的助手杀死根本是没有可能的事情。但他为何会说是“尸变”呢?联系到《推背图》中有关圣人的预言,难道史珉泽真的是预言中的圣人?

    尸变虽匪夷所思,但复活之说更难以让人信服,纵横古今中外有关复活的记载,大概只有耶稣基督于死后三天复活。然而据《圣经》所载,耶稣也只不过是在死后三天,墓穴大开,尸首不知所踪,信徒从所谓的天使口中得知其复活的消息,并没有人亲眼目睹复活后的耶稣。因此不能排除是部分信徒将耶稣的遗尸转移,并假扮天使散播谣言。也就是说,有史以来又没有被认可的、有关人类死后复活的确实的记载,数千年来也没有,今天也不可能发生。因此我不禁怀疑是奇怪男人袭击流年并盗取史珉泽的尸体。然而,在未了解事情始末之前,就作出毫无根据的猜测没有任何用处,还是先到法医处了解情况再说。

    与悦桐及蓁蓁一同来到法医处,发现流年的头包扎得像个印度人似的,坐在椅子休息,衣服上还有不少血迹,看来他没少受罪。刑侦局的伙计早已经来了,正在处理现场。

    “你的脑子没问题吧?”我佯作关切地问候流年,其实他的脑子平时也不见得正常,不然也不会毫不在乎身上有股尸臭味。

    “我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的脑袋没给砸坏,还清醒着。”他的伤势虽然不轻,但还挺精神的,脑子应该没问题。

    “你没被揍傻就好了,可是,你为什么说史珉泽尸变呢?你是法医,应该知道死人是不可能跳起来袭击你的。”我与他交谈时,悦桐跟我打了个招呼就走进凶案现场,也许是职业病吧,发生了诡异的案子,她可是急不及待地要到现场查看。蓁蓁没有什么事干,也跟她一起溜走了。

    “我也懒得跟你解释,先带你去看点东西再说。”他说罢便吃力按着椅子的扶手,想站起来。虽然我很不愿意沾上一身尸臭,但总不能不帮忙扶他一把吧!

    扶起他后,他便带我到保安室,让值班的保安调出昨天的监控录像。从大门口的监控录像中,能清楚看见昨天18:03时,有个穿着白大卦、赤脚的高瘦男生从大门口离开。虽然没能看到他的相貌,但凭背影辨认,的确很像史珉泽,而且在此之前并无外人进入法医处,可以排除他人盗尸的可能性。难道真的是尸变?

    我询问值班的保安,昨天十八时左右去了那里,怎么有奇怪的陌生人离开也不上前拦截,得到的回答是:“我当时到食堂打饭去了,离开了大概十分钟左右。”

    我思索片刻后,询问流年:“会不会是假死?”尸变及复活在现实当中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我宁愿相信这是假死现象。

    “不可能,他胸前的伤口的很深,虽然没有伤及内脏,但在凶案现场流失了大量血液,如果没有得到输血,就算是假死也不可能活过来。不过我给他做尸检时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他的伤口是自己抓的!”流年的语气十分肯定。

    “自己抓的?有这个可能吗……”我把右手伸到左肩比划了一下,正如流年所言,如果自己抓自己的确能造出类似的伤痕,但一般人是不可能做到的,不过一般人也不可能徒手卸下别人的手脚。

    “这个你不用跟我争论了,我可是法医,从伤口的情况能判断是怎能形成的。如果是他人所伤,伤口不可能是这样。”他的确比我更了解尸体,因此他判断无需怀疑。当然我也没有怀疑,只是略感惊讶而已,我本来以为史珉泽杀死四人后,碟仙便附在雷傲阳身上把他杀死。

    “阿慕,你过来一下,悦桐有发现了。”蓁蓁忽然跑出来叫我。

    “发现了什么?”我边走边问。

    “她发现了一条白毛。”蓁蓁的回答让我感到莫名其妙,一条白毛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然而从她茫然的表情看来,她也是不知就里。

    我跟她一起扶着流年进入钟刚遇害的地方——解剖室。解剖室里面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零乱,解剖台旁边放了张用于搬运尸的推床,钟刚的遗体就趴在另一边的地面上,一把大号手术刀柄深深地插入他的后脑,少量血液染红了伤口附近的毛发。很多人以为解剖用的手术刀,形状就跟吃牛扒的餐刀类似,其实并不是这样。手术刀分刀柄(或称刀架)及刀片两部分,刀柄分大小号两种,配合不同的刀片能切割不同的身体组织。而手术刀柄的末端并不尖锐,就算配上锋利的刀片也只能用于切割皮肤及肌肉,很难想像以其插穿坚硬的头骨需要多大的力气。

    悦桐蹲在钟刚身旁,在查看他的右手。他的右手紧紧地捏着一把夹子,夹子尖端似乎夹住了一条白色的细毛。然而,我对夹子夹住些什么并不在意,因为我的心思都放在悦桐两腿之间——她的双腿怎么夹得这么紧,只要稍微分开一点点我就能知道她穿着什么款式的内裤。淡黄色的丁字裤啊,真是一件惹人遐想的东西,幸好我没有恋物癖,要不然肯定会溜到她家里偷上一打。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10:38

卷四 骷髅碟仙 第九章 诡秘室友(上)
       
    “他们两个都是怪人。”

    为了获得更多有关史珉泽的信息,我和蓁蓁再次到他的寝室找陈金喜,可惜却没找到人。一位名叫柯贤的室告诉我们,他大概又到网吧去了。而当我问及他与史珉泽的事情时,便得到以上的回答。

    “他们有什么不对劲?”蓁蓁问。

    “珉泽这家伙平时基本上是不理人的,我睡他下铺都半年多了,他还是不怎么理睬我,跟我说话从来都是一句起两句止。”柯贤露出不屑的神色。

    根据之前收集到的信息,虽然大多都认为史珉泽为人沉默寡言,但也不至于寡言到这个地步吧。我问他是否与史珉泽不和,他翻着白眼说:“他这个人奇怪得不得了,除了金喜和傲阳那伙人外,对谁都一样。你和他多说几句,他就会扭过脸不理你。”

    “这只能说他比较内向或者傲慢,谈不上怪人吧!”现在的独生子女中有这种缺点的人可不少,而且史珉泽的父母早逝,因此而变得内向也不稀奇。可是,洪森等人口中的史珉泽并不是这样,最起码他曾主动帮忙雷傲阳追求麦小荞。

    “他不算怪人就没有怪人了……”柯贤向我们逐一数出史珉泽的怪异行为——

    一、他从不裸露身体。他不但从不从跟别人一起洗澡,也从不会在别人面前裸露身体。夏天时,寝室里热得像个蒸笼似的,大家都打赤膊,甚至只穿短裤。可是他就算热得全身湿透,也不会打赤膊,要换衣服不是跑到厕所里就是躲被窝里换。

    二、他近来总是面无血色。他说自己贫血,经常能看见他吃补血药。可是,这只是近两三个月的事情,之前他的脸色很正常。

    三、他非常沉迷神秘学。他总是神神秘秘的,经常看些稀奇古怪的书籍,闲来没事还会拿张白纸在上面写写画画,似乎在画什么符咒。

    四、他很少睡觉。他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经常在半夜溜到外面不知道干嘛去。

    五、他对女人不感兴趣。我们当爷们的,只有两种人不色:一是没钱没本事,色不起;二是胆小怕事或者有女朋友,不敢色。不过色心总是有的,就算不敢去找女人,总不会连A片也不看吧!可他就是连A片也不看,我们一群人围着电脑看A片,声音还开得蛮大的,他竟然还能躺在床上看书,仿佛什么也听不见似的。

    柯贤口中的怪异行为,前三条陈金喜也曾向我提及,只是不如他说得详细,最后两条我们则并未听闻。陈金喜是一时大意没向我们提及,还是刻意隐瞒呢?也许我们能从他身上得到更多线索,因此我再问柯贤,陈金喜又是一个怎样的怪人。

    “他跟珉泽一个样,都是迷信得要死!”柯贤对陈金喜的评价让我们大感意外。之前与陈金喜交谈时,他对史珉泽沉迷神秘学表现得十分不屑,为何柯贤却说他同样十分迷信呢?

    我道出心中疑惑,柯贤则笑道:“他骗你的,他这人可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没一句是真的。他之所以跟珉泽那么要好,就是因为他们都好这个。珉泽跟我们说不了几句话,但跟他扯些怪力乱神的事情,能扯上老半天。”

    随后,他还告诉我们,陈金喜除喜欢跟史珉泽谈论些怪力乱神的事情外,最喜欢的就是泡网吧,经常在网吧里过夜,为此还经常向别人借钱,不过近几个月好像没听说他跟别人借钱。他还很不注意卫生,很少洗澡,身上总有股异味。

    “这也只能说他比较令人讨厌,谈不上是怪人吧!”这年头终日泡在网吧又不修边幅的大学生很常见,早就是见怪不怪的事情。

    “他古怪的事情可多着,譬如上个星期……”他接着给我们讲述一个星期前的诡异经历——

    那天晚上打风了,外面的风声鬼哭神号似的飕飕作响,让人心里觉得不舒服。金喜和珉泽都不知跑到那里去了,只有我和另一名室友在睡觉。其实平时他们也经常不在这里睡,但那晚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总觉得不踏实,辗转反侧到下半夜才有一点睡意外。

    刚合上眼时,就好像听见开门的声音,我想应该是他们其中一个回来吧,就随意往门口瞥一眼,但这一眼却把我吓得完全清醒过来。我看见金喜从外面进来,他跟本时没两样,头发一团糟,脸上满是胡子渣,一幅没睡醒的模样。虽然半夜看见他这不人不鬼的模样也挺吓人的,但把我吓倒的并不是他的模样,他这模样我就见怪不怪了,他手中拿着的东西才让我觉得可怕。

    那个一个残旧的布袋,大概跟能装50斤面粉那种布袋差不多大小,又脏又黑,之前不知道是用来装什么的。我之所以觉得这个布袋可怕,是因为当时他没有开灯,而干瘪布袋上竟然出现一些蓝绿色的光点,仿佛是从里面发出来的,就像有无数鬼魅躲藏在里面一样。更可怕的是,我发现布袋上竟然沾有血迹……

    半夜三更,怪异的室友带着一沾有血迹的诡秘布袋回来,的确是一件很吓人的事情。我问柯贤是否知道陈金喜把布袋放在那里,他说当时好像看见他把布袋丢到床底下,因为觉得很恐怖,所以他一直都没敢去查看这个布袋。

    我趴在地上往床底看,看见里面有一大堆垃圾,其中似乎有一件类似布袋的物体,就把它扯出来。这的确是个布袋,一个沾有血迹的布袋。看来陈金喜肯定知道些什么。

    扯出布袋时,一个小瓶子也从床底滚出来,我把瓶盖拧开,发现里面装有少量白色结晶体,似乎是某种化学物质。为了抓紧时间,我让蓁蓁拿布袋和小瓶子去技术队化验,而我则到陈金喜常到的网吧找他。

    “你要找金喜吗?那小子昨晚带了两个朋友来,其中一个还喝得稀里糊涂的,他们就在二楼的十六号包厢。你顺便帮我看看他们死了没有,从昨晚到现在也没看见他们下来上厕所。”向网吧柜台的小伙子网管询问陈金喜是否有来过,得到如此回答。

    柯下金喜没多少朋友,而网管又说他带来了两个朋友,其中一个还喝得稀里糊涂。难道是雷傲阳和史珉泽?能一次把他们两人逮捕,那可省事多了。问题是以我一人之力能否逮捕他们。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11:02

卷四 骷髅碟仙 第九章 诡秘室友(上)

    “他们两个都是怪人。”

    为了获得更多有关史珉泽的信息,我和蓁蓁再次到他的寝室找陈金喜,可惜却没找到人。一位名叫柯贤的室告诉我们,他大概又到网吧去了。而当我问及他与史珉泽的事情时,便得到以上的回答。

    “他们有什么不对劲?”蓁蓁问。

    “珉泽这家伙平时基本上是不理人的,我睡他下铺都半年多了,他还是不怎么理睬我,跟我说话从来都是一句起两句止。”柯贤露出不屑的神色。

    根据之前收集到的信息,虽然大多都认为史珉泽为人沉默寡言,但也不至于寡言到这个地步吧。我问他是否与史珉泽不和,他翻着白眼说:“他这个人奇怪得不得了,除了金喜和傲阳那伙人外,对谁都一样。你和他多说几句,他就会扭过脸不理你。”

    “这只能说他比较内向或者傲慢,谈不上怪人吧!”现在的独生子女中有这种缺点的人可不少,而且史珉泽的父母早逝,因此而变得内向也不稀奇。可是,洪森等人口中的史珉泽并不是这样,最起码他曾主动帮忙雷傲阳追求麦小荞。

    “他不算怪人就没有怪人了……”柯贤向我们逐一数出史珉泽的怪异行为——

    一、他从不裸露身体。他不但从不从跟别人一起洗澡,也从不会在别人面前裸露身体。夏天时,寝室里热得像个蒸笼似的,大家都打赤膊,甚至只穿短裤。可是他就算热得全身湿透,也不会打赤膊,要换衣服不是跑到厕所里就是躲被窝里换。

    二、他近来总是面无血色。他说自己贫血,经常能看见他吃补血药。可是,这只是近两三个月的事情,之前他的脸色很正常。

    三、他非常沉迷神秘学。他总是神神秘秘的,经常看些稀奇古怪的书籍,闲来没事还会拿张白纸在上面写写画画,似乎在画什么符咒。

    四、他很少睡觉。他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经常在半夜溜到外面不知道干嘛去。

    五、他对女人不感兴趣。我们当爷们的,只有两种人不色:一是没钱没本事,色不起;二是胆小怕事或者有女朋友,不敢色。不过色心总是有的,就算不敢去找女人,总不会连A片也不看吧!可他就是连A片也不看,我们一群人围着电脑看A片,声音还开得蛮大的,他竟然还能躺在床上看书,仿佛什么也听不见似的。

    柯贤口中的怪异行为,前三条陈金喜也曾向我提及,只是不如他说得详细,最后两条我们则并未听闻。陈金喜是一时大意没向我们提及,还是刻意隐瞒呢?也许我们能从他身上得到更多线索,因此我再问柯贤,陈金喜又是一个怎样的怪人。

    “他跟珉泽一个样,都是迷信得要死!”柯贤对陈金喜的评价让我们大感意外。之前与陈金喜交谈时,他对史珉泽沉迷神秘学表现得十分不屑,为何柯贤却说他同样十分迷信呢?

    我道出心中疑惑,柯贤则笑道:“他骗你的,他这人可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没一句是真的。他之所以跟珉泽那么要好,就是因为他们都好这个。珉泽跟我们说不了几句话,但跟他扯些怪力乱神的事情,能扯上老半天。”

    随后,他还告诉我们,陈金喜除喜欢跟史珉泽谈论些怪力乱神的事情外,最喜欢的就是泡网吧,经常在网吧里过夜,为此还经常向别人借钱,不过近几个月好像没听说他跟别人借钱。他还很不注意卫生,很少洗澡,身上总有股异味。

    “这也只能说他比较令人讨厌,谈不上是怪人吧!”这年头终日泡在网吧又不修边幅的大学生很常见,早就是见怪不怪的事情。

    “他古怪的事情可多着,譬如上个星期……”他接着给我们讲述一个星期前的诡异经历——

    那天晚上打风了,外面的风声鬼哭神号似的飕飕作响,让人心里觉得不舒服。金喜和珉泽都不知跑到那里去了,只有我和另一名室友在睡觉。其实平时他们也经常不在这里睡,但那晚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总觉得不踏实,辗转反侧到下半夜才有一点睡意外。

    刚合上眼时,就好像听见开门的声音,我想应该是他们其中一个回来吧,就随意往门口瞥一眼,但这一眼却把我吓得完全清醒过来。我看见金喜从外面进来,他跟本时没两样,头发一团糟,脸上满是胡子渣,一幅没睡醒的模样。虽然半夜看见他这不人不鬼的模样也挺吓人的,但把我吓倒的并不是他的模样,他这模样我就见怪不怪了,他手中拿着的东西才让我觉得可怕。

    那个一个残旧的布袋,大概跟能装50斤面粉那种布袋差不多大小,又脏又黑,之前不知道是用来装什么的。我之所以觉得这个布袋可怕,是因为当时他没有开灯,而干瘪布袋上竟然出现一些蓝绿色的光点,仿佛是从里面发出来的,就像有无数鬼魅躲藏在里面一样。更可怕的是,我发现布袋上竟然沾有血迹……

    半夜三更,怪异的室友带着一沾有血迹的诡秘布袋回来,的确是一件很吓人的事情。我问柯贤是否知道陈金喜把布袋放在那里,他说当时好像看见他把布袋丢到床底下,因为觉得很恐怖,所以他一直都没敢去查看这个布袋。

    我趴在地上往床底看,看见里面有一大堆垃圾,其中似乎有一件类似布袋的物体,就把它扯出来。这的确是个布袋,一个沾有血迹的布袋。看来陈金喜肯定知道些什么。

    扯出布袋时,一个小瓶子也从床底滚出来,我把瓶盖拧开,发现里面装有少量白色结晶体,似乎是某种化学物质。为了抓紧时间,我让蓁蓁拿布袋和小瓶子去技术队化验,而我则到陈金喜常到的网吧找他。

    “你要找金喜吗?那小子昨晚带了两个朋友来,其中一个还喝得稀里糊涂的,他们就在二楼的十六号包厢。你顺便帮我看看他们死了没有,从昨晚到现在也没看见他们下来上厕所。”向网吧柜台的小伙子网管询问陈金喜是否有来过,得到如此回答。

    柯下金喜没多少朋友,而网管又说他带来了两个朋友,其中一个还喝得稀里糊涂。难道是雷傲阳和史珉泽?能一次把他们两人逮捕,那可省事多了。问题是以我一人之力能否逮捕他们。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11:33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8 20:22 编辑

卷四 骷髅碟仙 第十章 兄残如魔(上)

    在室友柯贤口中得知陈金喜之前也许向我们撒谎,而且他极有可能知道史珉泽的下落,于是我便独自前往他常去的网吧找他。没想到他可没找着,但却在包厢里发现被捆绑在椅子上的雷傲阳,而且他还挣脱了绳子向我扑过来。

    他这头蛮牛也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的,块头比我大多了,而且双眼遍布血丝,嘴巴口沫横飞,那有“玉树临风胜潘安”的气质,说他“凶神恶煞镇钟馗”还差不多。

    可怜我虽然身为刑警,但每次体能考试都是勉强混过关,那是他的对手,不给他做掉就已经很不错了。人急智生,既然拳头比不过他,那我就来阴的。他虽然已经把绳子挣脱,但绳子仍挂在身上,我像饿狗扑食似的,飞身向前扑,拉起绳子断裂的一端使劲往回扯。因为绳子的另一端绑在椅子上,给我这一拉便立刻收紧,虽然不能再次把他绑住,但却能把他绊倒。

    他一倒下,我就赶紧爬起来,拿着防暴喷雾往他脸上狂喷。三两分钟的功夫,整瓶防暴喷雾就差不多给我喷完,幸好这东西虽然刺激性很强,但不会闹出人命。他双手捂住脸在地上滚来滚去,叫得像狼嚎似的,把大厅上的人都引了过来,全站在门外围观。

    没过多久,网管就从人群中挤进来,惊慌地问我发生什么事?我没好气地说:“他癫痫症发作了,还不快报警!要是他死在这里,你的乐子可大了。”网管被我吓慌了,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拨打110。其实,要是真的有人癫痫症发作,报警那管用,应该打120叫救护车才对。不过,他虽然一时没反应过,但人也不笨,报警时不是说有人癫痫症发作,而是说这里快要出人命,而且还说得蛮夸张的。

    趁有点儿时间空档,我观察了一下包厢,特别的地方倒没有,惟独窗户能让人钻出去。探头出窗外发现能沿着排水管爬下去,看来陈金喜和那个应该是史珉泽的朋友就是从这里逃走。

    巡警跟蓁蓁几乎是同时赶到,我向他们出示证件,并告知实情,让他们帮忙把雷傲阳押到该区的派出所。这个蛮牛还真不是盖的,四名巡警也差点搞不定他,好不容易才把他塞进车厢时,其中一名伙计已经挂彩了,左脸挨了一拳,肿起来了。

    我要求把雷傲阳押到派出所,而并非押回刑侦局是有原因的。大多数派出所都有一间或几间秘密的小房间,一般人是不会被“请”进这些小房间的,能进去基本上都是些小混混或者那些“不合作”的疑犯。我打算在小房间里给雷傲阳做个“精神评估”,以确定他是否真的疯了。其实,刑侦局也有这种小房间,不过局里还有老大的死对头刘成安,要是让他知道我滥用私刑,肯定会大造文章,让老大下不了台。所以我只好选择到派出所去。

    小房间里没什么摆设,就是一张旧办公桌和几张凳子。装修稍微简陋,不过两米多高处有一条钢管横过,挺引人注意的。四名巡警合力用手铐把雷傲阳的双手拷到钢管上,虽然他的身高超过一米八,但被拷上后,脚尖还是差一点点才能沾到地板。再用手铐把他的双脚拷上,这样他就像挂腌肉似的,背贴着墙壁挂在钢管上任人宰割。

    我本来还想让蓁蓁给我展示一下散打冠军的风采,谁知道她竟然说:“他又不能还击,还不如打沙包,不干!”长生天啊,我怎么一直都没注意到她原来也是个有原则的人。

    蓁蓁不肯定动手,我只好自己干了,老实说我可不想干这种苦力活。我不想干,但别人也许很乐意干,正当我准备让雷傲阳吃点苦头时,左脸被打肿的巡警已打开旧办公桌的抽屉,取出一本厚厚的电话薄及一个大锤子,冲我说:“师兄,你先休息一下吧,这种粗重的活儿让我来干就行!”说罢便上前让同僚帮忙把电话薄放在雷傲阳胸前,然后挥舞锤子狠狠地锤在电话薄上。

    雷傲阳本来一直都在歇斯底里般大叫,给锤了几下还在叫,再锤几下仍在叫,继续锤了十来下,便开始口吐白沫,不过依然在叫着,只是已经叫得没什么力气。

    “锤子那么大,会不会把他打死啊?”蓁蓁也许看得心有不忍。

    “打死还不至于,不过内伤就少不了。”比拳头还大的锤头,要是直接锤在身上,肯定会把骨头也敲断,但垫上厚厚的电话薄后,冲击力就变得分散,不会造成明显的外伤。然而,分散的冲击力虽然不会造成外伤,但却会伤及五脏六腑,造成较严重的内伤,并带来极大的痛苦。当然,这种内伤是不容易被检验出来的,所以就算疑犯在事后验伤也不能抓到我们的把柄。

    脸被打肿的伙计终于都打累,但雷傲阳竟然还在含糊地叫着,在整过毒打过程中,他也没有求饶或者骂脏话,只是不停地发出毫无意义的吼叫。倘若他是在装疯卖傻,那么他的演技实现无懈可击,什么影帝影后都得靠边站。继续折腾他也不见得有什么收获,于是我通知阿杨过来收拾残局,免得他真的挂掉。

    虽然雷傲阳没能提供任何线索,但他既然被绑在网吧,而网管又证实他与陈金喜同来,那么陈金喜肯定与本案有关,而且极有可能就是毒杀洪森的奇怪男人,甚至是本案的主谋。而雷傲阳现在几乎已能肯定他疯了,也就是说他只不过是本案的受害者,或者说他只是陈金喜的一只弃卒。

    然而,区区弃卒为何仍要大费周章把他从疗养院救出,再转移网吧?答案也许只有一个,就是转移警方视线以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而之前我一直怀疑强奸麦小荞的是雷傲阳,从来没有想过会是陈金喜。可是他真的是麦小荞的哥哥吗?也许面里还有大有文章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12:00

卷四 骷髅碟仙 第十章 兄残如魔(下)

    虽然雷傲阳没能提供任何线索,但他既然被绑在网吧,而网管又证实他与陈金喜同来,那么陈金喜肯定与本案有关,而且极有可能就是毒杀洪森的奇怪男人,甚至是本案的主谋。而雷傲阳现在几乎已能肯定他疯了,也就是说他只不过是本案的受害者,或者说他只是陈金喜的一只弃卒。

    然而,区区弃卒为何仍要大费周章把他从疗养院救出,再转移网吧?答案也许只有一个,就是转移警方视线以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而之前我一直怀疑强奸麦小荞的是雷傲阳,从来没有想过会是陈金喜。可是他真的是麦小荞的哥哥吗?也许面里还有大有文章。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上那儿找陈金喜?”驾车离开派出所时,蓁蓁问道。

    “车站、码头、机场,反正任何有交通工具的地方都可能找到他。”我驾车驶进前往理工大学的路。

    “你认为他准备逃往外地?”

    “他既然大摇大摆地把雷傲阳带到网吧,肯定知道我们会找到他的头上,这只不过是缓兵之计。

    “这条路是去理工大学的,我们现在不去找他吗?。”蓁蓁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

    “唉,你认为我们该去火车站找他,还是汽车总站或者码头、机场?我怕我们把这些地方跑完的时候,他已经去到火星了。”我又再怀疑蓁蓁的智商没达到中国人的平均值105。

    “那我们去学校就能找到他吗?”

    “碰碰运气吧,总比到处乱跑要好。”我想到一个能找到他的方法。

    来到学校找到了负责人,和我想象中的一样,校方果然在新生入学时强行让学生办理某间银行的银行卡。陈金喜要远走他方,必须大量现金,从这方面入手肯定能找到他。与该银行联系后,得知他于一小时前在火车站附近的自动柜员机上取出两万现金,我很奇怪一个大学生为何有这么多存款,再仔细查询他账户的明细账,竟然发现了一个更让人惊讶的秘密——他的钱都是史珉泽给的。

    从银行提供的资料显示,史珉泽在近一年内先后多次给陈金喜转账,累计数额超过三十万。而最后一次转账就在今天早上,操作地方竟然是位于校园之内的自动柜员机。

    难道陈金喜只是为了钱而任人摆布,史珉泽才是真正的主谋?

    正准备与老大联系汇报案情时,悦桐来电:“化验有结果了,布袋里沾有磷粉,经验证后证实在地下室发现的四个骷髅头曾经被装在这个布袋内。而布袋上沾有的血迹已确定是史珉泽的。至于那个小瓶子,里面的结晶体是山埃。”

    化验结果让我更加肯定自己的推测,史珉泽一手策划了整件事件,偷走校报及伪造校报的人应该就是他。而为免洪森等三人向警方提供对他不利的口供,他于警方到达凶案现场之前就与陈金喜联系,让后者暗中监视这三人。

    当陈金喜发现洪森的有可能于短期恢复清醒,并已能有限度地录取口供时,便利用毛细管原理在未开封的饮料中下毒,将其毒杀。

    悦桐接着还告诉我更一件事情:“我把精液样本与本案四名男性的血液样本都做了DNA鉴定,已证实精液是史珉泽的,而且也确定他是麦小荞与麦耀祖的哥哥。”

    我忽然有点头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哥哥设计把妹妹及弟弟引到地下室,然后在妹妹面前把弟弟肢解,使妹妹被吓疯。随后,妹妹的病情稍有好转,哥哥又以残暴的方式将妹妹强奸,致使其病情陷入无法逆转的严重状态。这哥哥到底是怎么的恶魔啊,竟然能对自己的妹妹及弟弟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行为?

    根据校方提供的资料,麦氏姐弟并没有哥哥,因此我致电正在他们家乡调查的雪晴,希望能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到回事。然而雪晴虽然没有给予我答案,但却告诉我一个更震撼的消息:“史珉泽的父母及两个姐姐八年前离奇死亡,当地警方至今仍没找到他们的头颅……”

    雪晴与喵喵前往史珉泽与麦氏姐弟的家乡调查,在调查史珉泽的背景时发现,他的家人于八年前一夜之间离奇丧命,四人皆被凶手徒手拧断脖子摘取脑袋。当地警方至今仍未捕获凶手,甚至连一点线索也没有,更没有找到这四颗头颅。

    地下室的四颗骷髅头,难道就是史珉泽的父母及姐姐?长生天啊,该不会是蚩尤再现人间吧,那有如此凶残的人啊!

    我让雪晴先别管史珉泽的事情,立刻去找麦氏姐弟的父母,询问他们是否还有一个儿子。接着打电话给老大汇报案情,他说会立刻与火车站的派出所联系,搜索史珉泽与陈金喜,并要我们马上赶到火车站。

    现在已几乎能肯定本案的主谋就是史珉泽,而毒杀洪森的奇怪男人就是陈金喜,但还有很多疑点没能弄清楚。首先是史珉泽为何要杀人,又为何没有杀死麦小荞,而要以如此残暴的方式蹂躏她;其次,他为何能死后复活,他在凶案现场的失血量足以致命,在没有输血的情况下,假死之说也不能成立;其三,凶案现场的灰烬中有强力胶带的残渣,他为何要刻意将其烧毁,当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其四,钟刚死前从他身上夹取一条白毛,这条白毛又有什么玄机;其五,他到底是不是预言中的圣人?

    与前四个问题相比,最后一个问题显得更加重要。倘若史珉泽真的是预言中的圣人,那预言中的辉煌时代又是怎么回事?很难想象一个如此凶残的人能领导国家走向繁荣、强大,有史以来暴君所带来的就只有血雨腥风、民不聊生。秦始皇以暴政治国,甚至焚书坑儒,虽然能一统六国,但最终只是像流星一样,闪耀刹那间的光辉……难道预言中所谓的辉煌时代是指圣人侵占诸国,甚至一统全球?

    越想思绪就越混乱,干脆什么也不想,把油一踩到底,驾车往火车站狂飙。也许抵达火车站后,一切便会有答案。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12:23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8 20:23 编辑

卷四 骷髅碟仙 十一章 复活之迷(上)

    从已知证据推断,本案的主谋为史珉泽,从犯为陈金喜,且他们正准备逃离本地。虽然还有很多疑团没弄清楚,不过只要能把他们逮捕,就不愁不能把真相弄清楚。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我们能否在他们离开之后把他们抓住。

    火车站派出所的效率似乎要比我想中要高得多,我和蓁蓁还没赶到火车站,老大就来电通知,陈金喜已被抓获了,不过史珉泽却不知所踪。

    来到火车站派出所了解情况后得知,陈金喜之所以这么容易就被逮捕,并非所里的伙计工作效率高,而是因为他身上散发的异味惹来的祸。他本来已经坐上了开往外省的长途火车,可是因为他的身体实在太臭了,邻近卧铺的乘客忍不住就说了他几句。结果两人吵起来,还惊动了乘警。恰巧老大刚把他的照片发了过去,乘警一看见他就觉得眼熟,于是就把他抓回来。

    走到这条臭虫身前,我就能体会到那位乘客为何会跟他吵起来,看来从上次见面到现在他也没过澡,也许连脸也没过,身上的味道怪难闻的。人能懒到这个地步,怪不得他的室友会说他是怪人。倘若他能花点时候洗个澡,也许现在已经远走他方了。为了尽快获悉史珉泽的下落,我们可没时间让他洗澡,只好捏住鼻子就地盘问他。

    面对我们的盘问,他显得有十分紧张,不停地翻口袋,全身上下都翻过遍,似乎在找烟抽。我给他发了根烟,冷言冷语地说:“好好地抽,蹲进牢房了可不是想抽就能抽到。我们在你寝室的床底下找了一个沾有血迹的布袋,还有一小瓶山埃,有了这两样证据,就算不能让你挨两颗花生米,也能让你在监狱里蹲一辈子。”

    他的手猛然抖了一下,把烟也掉了。他想拾起来时,我又给他发了根烟,并把整包烟塞进他口袋里,再次用语言刺激他:“把烟藏好,待会进了看守所后,那些仓霸可会把你全身上下搜过遍。要是他们想女人的话,说不定还会拿你的小屁股当替代品。”看守所里的仓霸欺负新人是肯定的,但搜身倒不会,因为进仓前犯人要更换囚衣,所有随身物品在出仓前都会被代管。至于仓霸侵犯新人这种事,也许欧美比较常见,我国倒是鲜有听闻。

    然而,他对此似乎了解不多,浑身哆嗦了几下,倒吸一口凉气,瞪大双眼看着我。我此时才露出友善的笑容,以稍微温和的语气说:“不过,如果你能坦白交代一切,也许我会考虑撤销对你控诉。可是,如果你不愿意合作的话,就做好把牢底坐穿的思想准备吧!”其实那有这么好的事情,“坦白从宽”只是我们用来忽悠疑犯的,疑犯不坦白交代自己所犯的罪行,我们要把他们往死里整可麻烦多了。而且他涉嫌毒杀洪森,这可是能枪毙的罪名,那是我这种小喽罗说撤销就能撤销的。

    “我说,我说,我全都说了,所有事都是珉泽让我干的……”他接着便向我们交代他所知道的一切——

    我这人没啥爱好,就喜欢上网,上大学这几年几乎天天都泡在网吧里。毕业的事情,我早就没想了,现在这世道就算我能混到毕业证书,也不见得能找到工作,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就是了。

    家里寄来的钱,几乎全部被我花在网吧上。钱花光了就得向别人借,借多了又没钱还,时间长了谁也不鸟我。而珉泽是惟一一个肯借钱给我,但又从不追我还钱的人,所以自从认识他以后,我就不用再为钱而发愁。

    可是整天伸手跟别人要钱,总会觉得不好意思,但要我还钱就没门了,要我替他做点什么倒没所谓。他经常研究《推背图》,并说已经领悟出当中玄机,说圣人马上就会出现,并让我帮忙在网上发帖引发舆论。

    我按照他的意思在网上发了帖子,果然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后来更发展引发争论,甚至引来政府干预,封吧删帖。不过,他说目的已经达到了,他就是想制造圣人即将出现的假象,其实圣人出现与否,与他没有半点关系。可是,他却经常跟别人说,他就是预言中的圣人。

    大概两三个月前,他就开始经常到旧科学馆的地下室,也从暗中在校外租了间房子,并在那房子里给自己抽血。他还买了很多补血药吃,别人问起,他就说自己贫血。

    他跟我说准备做一件大事,问我能不能帮他,如果我肯帮他,之前我借他的钱不但不用还,他还会再给我一笔钱。虽然我有点害怕,但他给我开出数额非常吸引,足够我开一间小网吧,其实开网吧一直是我的心愿。而且我心里也明白,如果我不帮他的话,以后再向他借可就难了。

    他让我帮忙布置地下室,在地板刻上八卦图,把从他身上抽取的血液泼到墙壁上,弄得像曾经发生过凶案一样。大概一个多星期前,他还从老家带来一个旧布袋,就是你们在我床底发现那个,布袋里装着的是四颗骷髅头。他没有把这些可怕的东西带回寝室,而是直接拿到地下室,布袋上的血迹就是当时沾上的。

    他让我把骷髅头安放在地下室四角,并往里面塞进了一些混有白磷的酒精蜡和干冰。干完这些事后,他就说不用我再帮忙布置了,让我先离开,并把布袋带外面烧掉。我当时有点睏,就懒得把布袋烧掉,直接带回宿舍丢进床底……

    发生凶案的那天晚上,我就躲在旧科学馆外面,他把傲阳他们吓疯之后就跟我说:“你这几天要多留意他们的情况,要是傲阳或者洪森没有疯掉,你就用我之前教你的方法整死他们。不过,千万别向小荞下手,我要亲自修理她。”

    之后,我就时刻留意傲阳他们的情况,当发现洪森似乎没有完全疯掉,我就按照珉泽教我的方法,在未开封的饮料中下毒,然后到水果店订水果篮,把饮料混进去再让店员送到疗养院。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12:47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8 20:23 编辑

卷四 骷髅碟仙 十一章 复活之迷(下)

    他跟我说准备做一件大事,问我能不能帮他,如果我肯帮他,之前我借他的钱不但不用还,他还会再给我一笔钱。 虽然我有点害怕,但他给我开出数额非常吸引,足够我开一间小网吧,其实开网吧一直是我的心愿。而且我心里也明白,如果我不帮他的话,以后再向他借可就难了。

    他让我帮忙布置地下室,在地板刻上八卦图,把从他身上抽取的血液泼到墙壁上,弄得像曾经发生过凶案一样。大概一个多星期前,他还从老家带来一个旧布袋,就是你们在我床底发现那个,布袋里装着的是四颗骷髅头。他没有把这些可怕的东西带回寝室,而是直接拿到地下室,布袋上的血迹就是当时沾上的。

    他让我把骷髅头安放在地下室四角,并往里面塞进了一些混有白磷的酒精蜡和干冰。干完这些事后,他就说不用我再帮忙布置了,让我先离开,并把布袋带外面烧掉。我当时有点睏,就懒得把布袋烧掉,直接带回宿舍丢进床底……

    发生凶案的那天晚上,我就躲在旧科学馆外面,他把傲阳他们吓疯之后就跟我说:“你这几天要多留意他们的情况,要是傲阳或者洪森没有疯掉,你就用我之前教你的方法整死他们。不过,千万别向小荞下手,我要亲自修理她。”

    之后,我就时刻留意傲阳他们的情况,当发现洪森似乎没有完全疯掉,我就按照珉泽教我的方法,在未开封的饮料中下毒,然后到水果店订水果篮,把饮料混进去再让店员送到疗养院。

    随后,珉泽从法医处逃出来与我会合,我告诉他傲阳他们的情况后,他就在半夜潜入疗养院,强奸了小荞,顺便把傲阳带走。我们给傲阳灌了些白酒,使他看上去像喝醉一样,然后把他挟到网吧的包厢绑好,再从窗户离开。

    今天早上,他转了一笔钱到我的银行账户里,让我立刻离开本地,有多远走多远,以后也不要再回来。我本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改名换姓开间小网吧过日子,没想到最终竟然会被你们抓到……

    听完陈金喜的叙述后,虽然解开不少疑团,但我还有很多地方没想明白,于是便逐一询问,首先是最重要的问题:“史珉泽为什么要杀人?”

    “不知道,他从不跟我说过,我也不敢问他。”他的回答让我颇为失望。

    第一个问题就没得到答案,还真是个不好的开始,不过我没有气馁,再问第二个问题:“他为何不杀麦小荞,而要强奸她?”

    “老实说,当他告诉我,他强奸了小荞时,我也觉得很惊讶!因为在此之前,他对女人几乎完全不感兴趣,我还以为他是个‘同志’(同性恋)呢。他跟我说,死亡并非最大的惩罚,活着才能让人受尽折磨。”

    “惩罚?他为何要惩罚麦小荞,他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吗?”什么事情会让史珉泽如此痛恨麦小荞,要使对陷入万劫不覆的境地?这真是一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问题。

    “不知道,他没有说。不过他们只是普通朋友,而且以小麦的性格也不像会得罪别人。”又是一个没有答案的回答。

    “那四颗骷髅头,他是怎么得来的?”

    “他说他的父母及两个姐姐头骨。”这个答案在我意料之中。

    “他把自己的家人全杀了?”

    “不知道,我没敢问。”他不敢问也是人之常情,因为问了说不定会为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关于圣人的预言,完全是他瞎扯出来的?”

    “开始时,我也以为是真的,不过后来他告诉我,让我撒播相关的信息只不过是为了在他杀人之后混淆警方的调查方向。”原来真的是瞎扯,害我为此担忧了好几天。

    “他死后复活是怎么回事?他在凶案现场流失了大量血液,应该不可能活过来。”这个问题我一直都想不通。

    “他在两三个月前就开始给自己抽血,抽出来的血,有少量用于布置地下室,剩下的血都存放在出租房的冰箱里。出事那一晚,我就是拿着这些血在旧科学馆外面接应他。他曾经跟我说过,他拥有一种特殊能力,就是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时,会立刻死掉,但之后又会活过来。他那晚去地下室之前已经服食了大量止血药,所以当时并没有流出多少血,你们发现血的都是他之前抽出来的。”

    假死!所谓的尸变,所谓的复活,只不过是假死?按照他的说法,这的确有可能。之前我们一直因为史珉泽在现场流失了大量血液而否定了假死的可能性,没想到他竟然像洗脚小妹说的那样,一次挤一点地提前把血抽出来,营造失血过量的假象。

    接着我还问了一些问题,譬如灰烬中的强力胶带,以及从史珉泽身上发现的白毛等,但陈金喜都没能给我明确的答案。因此,我只好问他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史珉泽现在躲在那里?”

    “我不知道,不过他跟我说要办的事情都办完了,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一下。”

    史珉泽在今天早上曾使用位于理工大学内的自动柜员机给陈金喜转账,如果他没打算逃往外地,而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那么很可能会去他在校外租用的出租房。我向陈金喜要了出租房的地址后,就让所里的伙计善后,把他送到看守所,毒杀洪森的罪名就已足够他在监狱呆一辈子了。

    正准备去把史珉泽揪出来时,雪晴来电:“我们已经找到麦氏姐弟的父母,他们说的确还有一个大儿子,但他出生时背上有一个骷髅头图案,他们认为他是妖怪,就把他掉进河里淹死了。”

    “淹死了?那尸体呢?”史珉泽有假死异能,不见得那么容易就被淹死。

    “当时正下着暴雨,尸体被河水冲走了。”雪晴的回答证实我的猜测。

    “史珉泽的老家是否在河流的下游?”

    “是!”

    我想我已经知道真相了,现在就只差还没将凶手绳之以法!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13:16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8 20:23 编辑

卷四 骷髅碟仙 十二章 复仇之子(上)

    抓获陈金喜,并对他进行审问后,案情已经十分明朗,史珉泽便是本案的主谋。虽然还有不少疑点,不过与真相也就一步之遥。

    与雪晴通话后,我立刻致电老大,要求他安排武警队支援。毕竟史珉泽可是徒手就能将人肢解的恶魔,蓁蓁也不见得是他的对手,我就更加只有逃命的份儿。老大也没罗嗦什么,立刻与武警队联系,没过多久就有四名全副武装的武警与我们会合,而且带头的还是我认识的傅斌。

    “哇,没想到竟然能见到你,我们很久没见面了!”傅斌一下车就张开双臂走过来。

    我笑着上前,准备和他来个热情的拥抱,谁知道身旁的蓁蓁一溜烟地冲过去把他抱住,兴奋地说:“我们很久没见了,斌哥。”接着他们便聊起来,把我晾在一边,有够尴尬的。不过,蓁蓁这丫头平时挺保守的,怎么突然会热情起来?

    傅斌跟蓁蓁聊了一会后,终于发现我的存在,这才跟我打招呼:“哦,阿慕,原来你也在,不好意思很久没见过师妹,一时高兴过头了。”

    原来傅斌曾经跟蓁蓁的父亲学过武术,两人从小就认识,感情还挺不错的。蓁蓁对我凶巴巴的,可在他面前却像个小鸟依人,看见他们卿卿我我的样子,我不知道为何突然觉得有点儿妒忌。

    为免他们继续卿卿我我下去,我告诉傅斌现在必须抓紧时间逮捕史珉泽,要是让他跑了,我们的乐子可大了。傅斌也不废话,立刻上车出发。我随即驾车与蓁蓁跟他们一同前往理工大学。

    我们按照陈金喜提供的地址,在学校外面找到一栋较陈旧的出租屋,有大学生模样的男女在梯道口进出,他们看见傅斌等人手持冲锋枪的模样可吓坏了,全都靠边站。我们可没空管他们,一口气冲上史珉泽所租用的四楼其中一个房间门前。

    傅斌示意我和蓁蓁待在一旁,然后向三名伙计打手势,示意其中一位守住楼梯口,另外两位则把枪口对准房门,准备掩护他。他站在门前,不见得比我的腰细多少的大腿一抬一伸,房门便被他蹲开了。要是这一脚蹲在我身上,应该会断掉两三条骨头。幸好蓁蓁平时蹲我没这么使劲。

    他把门蹲开,就立刻闪身到门旁,二名伙计随即枪口先行,冲入房内搜索。但片刻之后,他们就走出来无奈地摊了下手,说里面没有人。

    我入内察看,里面不但没见人,家具也没多少。不足二十平方的狭窄空间里,只有一张应该很久也没人睡过的床,和一个崭新的冰箱。床上放了一个装有抽血袋、消毒药水等物的塑料袋,除此之外并无其它特别的地方。

    冰箱仍然启动着,我准备把它打开前,先做好思想准备,里面也许装着人体残肢,甚至腐烂不堪的人头。然而,当我把冰箱打开后,却发现里面什么也没有。

    装有抽血袋的塑料袋证明了陈金喜应该没有撒谎,史珉泽应该曾经在这里抽血,并把血液储存在冰箱里,只是他没有选择这里作为藏身地点。他没躲在这里,会躲到什么地方呢?这是一个让人烦恼的问题。

    “你说他会不会躲到地下室呢?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蓁蓁忽然作出大胆推测,仔细一想也并非全无可能。

    史珉泽于今天早上曾在校园内使用自动柜员机,而在学校及其周边最安静的地方首当其冲就是发生凶案的地下室,他说要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很可能会躲到地下室去。

    此时天色已开始阴暗,我可不想到拖到半夜三更才到那个恐怖的地下室找史珉泽这个杀人魔,于是便立刻行动,火速赶到旧科学馆。进入地下室的铁门虚掩着,并没有异常之处,也许这次又会白跑一趟。然而傅斌并没有丝毫松懈,在同僚的掩护下,谨慎地把铁门打开。早已生锈的转轴发出如呻吟般的吱呀声,仿佛在诉说逝者的苦痛,令人心悸。

    门开,门后是一条完全淹没于黑暗之中的梯道,就像麦小荞所说那样,让人觉得是一条通往地狱的幽冥鬼道。而在梯道的尽头,也许有一只恶魔正在等待他的猎物。

    史珉泽若是躲在地下室,刺耳的开门声肯定已经惊动了他,所以傅斌也不再蹑手蹑脚,向其中一个同僚做了个手势,后者立刻取出一枚冷烟火棒掰开,扔进地下室。忧郁的蓝光把整个地下照亮,但只因角度问题,从外面并不能看清楚里面是否有人。而且仅能让一人通过的狭窄梯道使地下室变成一个易守难攻的据点。

    傅斌并没有被潜在的危险吓退,一马当先冲进下梯道,二名同僚于入口两侧蹲下持枪瞄准,另一名同僚则做好准备,随时冲下去支援他。当他进入地下室后,洪亮的声音便响起并于狭窄的空间中回荡:“别动,否则开枪!”史珉泽的确在里面!

    于入口待命的武警闻言便立刻冲进去,随后持枪瞄准的两名先后冲进地下室。当他们把里面的人控制,并放置好照明灯后,便示意我和蓁蓁入内。

    地下室跟我上次来的时候一样,都是那么零乱,不同的是那时这里有五具尸体,而现在则是五个活人。史珉泽闭目盘坐在八卦图上,脸上表情十分平静,完全无视四支对准他脑袋的冲锋枪。

    “史珉泽,你涉嫌谋杀、强奸及教唆他人谋杀,我现在要逮捕你!”终于都能抓到这个恶魔了。

    “你们比我想象中要来得早一些,金喜应该已经被你们抓住了吧!”他缓缓睁开双眼,脸上的表情依然是那么平静。

    “你知道我们会到这里找你?”蓁蓁惊奇问道,得到对方平静的回答:“嗯,就算你们不知道我在这里,也会再来这里找线索。”

    “那你为什么还要待在这里等我们来抓你?”蓁蓁更感疑惑。我亦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他忽然露出淡淡的笑意:“我觉得很累,而且要办的事都办完了,是时候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你要办的事就是报复你的亲生父母?”我冷声问道。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13:46

卷四 骷髅碟仙 十二章 复仇之子(下)
       
    “你的推理能力不错。是的,我这辈子要办的事,也许就只有一件,就是让这两个丧心病狂的人受尽折磨。”他脸上的笑意更浓,仿佛为自己所做的恶行感到骄傲。

    “我希望你能交代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嗯,没问题,反正我也是想找个人倾诉心底话才在这里等你们。这件事得从二十三年前,也就是我刚刚出生的时候说起……”他露出痴迷的笑容,徐徐道出整件事的真相——

    一般来说,人是不可能记得三岁之前的事情,但我却不一样,虽然有点模糊,不过我还是能记起出生时的情景,而且那可怕的一幕经常在梦中重现,使我惊醒。

    那是一个下着倾盆大雨的深夜,电闪雷鸣,实在是一个难以让人心安的夜晚,我就在那一夜降临到这个世界。然而我的降临并未为父母带来喜悦,反而使他们惊恐万分。我的父亲,像魔鬼一样的父亲,冒着大雨把刚刚离开母亲温暖子宫的我抱到河边,投进冰冷的河水之中。那一刻的感觉十分深刻,就像寒冷的冬天,在温暖的被窝里睡得正香时,突然被人扔到冰冷刺骨的湖水之中。二十三年来,我经常在睡梦中因为种感觉而惊醒,为了不被这种感觉折磨,我一直都很少睡觉,我怕一旦睡着就会再次做同样的噩梦。

    泡在冰冷的河水之中,那种感刺骨的痛苦,就算是成年人也受不了,更何况我当时只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所以,我随着冰冷的河水漂流了一会后,就失去了知觉。之后的记忆就变得模糊不清了,但我长大知道,我当时随着河水漂到下游,被一户只有两个女儿而没有儿子的人家收养了。

    养父是个传统观念十分重的人,一直都很想要一个儿子,不当时他的环境不太好,养母生下二姐之后就因为无力支付计划生育的罚款而被迫结扎。所以他才会不理会养母的反对,执意要收养我。

    也许是我给养父带来了好运,他在收养了我之后就事事顺境,后来更做起生意,家里的环境也越来越好。可能因为我是个儿子,所以他对我特别好的,不管吃的还是穿的,我都比两个姐姐要强很多。因此也招来养母及姐姐们的妒忌。

    后来养父的生意越做越大,经常要外出洽商,他不在家的时候,我的噩梦就降临了。养母折腾我的花样还挺多的,其中最让我痛恨的就是冬天时,她会把我的衣服脱光,把家里的风扇全拿出来围着我吹。这个时候,两个姐姐还会帮忙往我身上泼水。那种刺骨的冷感就跟出生时一样难受,有好几次甚至把我活活冷死,是真正的冷死,心跳没了,呼吸也没了,把她们吓得魂飞魄散。可是我每次只会“死”一段时间,只要给我的身体保暖,很快就能活过来。所以开始的时候,她们还会急得送我到医院,但后来当她们知道我不会真的死掉,折腾完我,给我盖张被子取暖就算了。而且她们还觉得把我整得死去活来很有趣,越来越变本加厉,这使我越来越痛恨她们。

    还好,只要养父在家,我又再次感到温暖。不过好境不长,父养的生意做大了,身上有了钱就开始对自己膝下无儿感觉遗憾,后来就在外面包养情妇,想生一个与自己流着相同血液的儿子。

    养母得知后,便与养父吵起来,而养父的心早就不在这个家了,所以就干脆搬到情妇那里住。他不在家,养母就也所有怨恨发泄在我身上。而我当时只是默默承受,因为我认为只要养父回来,我就不用再受苦,但后来我才知道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那天大概是那一年中最寒冷的一天,至少在我心中一直都这么认为。那天晚上养母在电话里跟养父吵了一架后,就和她的女儿一起虐待我,把我脱个精光,风扇冷水那样都不少。我被折腾得奄奄一息时,养父突然回来了,我便向他投去求救的目光,谁知道他根本就不理我,一回来就跟养母吵起来,看见两个姐姐偷偷往我身上泼水,也没说她们一句。

    他们吵了一会,养母就指着我问养父:“这只妖怪你到底还要不要?不要我马上就把他整死!”

    “他又不是我亲生的,是死是活关我屁事!”养父冷漠的回答,让我感到莫名的愤怒,原来奄奄一息的躯体突然变得充满力量……

    那一晚,我把他们杀了,把他们全家都杀了,养父、养母、大姐、二姐全都被我把头颅拧下来。当时我觉得自己应该会感到害怕,但实际上我一点也不感到害怕,反而有点儿复仇的快感。可是这种快感很快就消失了,因为我知道他们并非我不幸的源头,真正让我承受不幸的是我的亲生父母。

    养父母一家的事情,警察来调查过,不过谁也不会认为当时只有十五岁的我会是凶手。而他们的头颅也被我藏起来,当时我只是想留个记念,后来干脆带到这里实现我的复仇计划。

    养父母一家死后,我就开始查探亲生父母的情况,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我终于找到了他们,还知道他们在我之后生了一对儿女,就是小荞和阿祖。

    我没有加害亲生父母的打算,因为我觉得死亡不足以弥补他们所犯下的罪孽。他们既然能狠心把亲生儿子淹死,那我就要让他们落得一个凄惨的晚年,不得善终。所以,我决定对他们的儿女下手。

    我查到小荞在这间学校读书,就转校到这儿就读,并故意接近傲阳,更怂恿傲阳追求她,以方便我实行复仇计划。后来,老天爷帮了我一把,阿祖也上了这间大学,让我一次就能把计划完成。

    傲阳十分沉迷神通,我就告诉有关骷髅碟仙的传说,再到图书馆偷走一份旧校报,然后伪造一份同期的假校报复印件给他看,让他以为地下室真的有能实现他心愿,教他神通的碟仙。为了让他更加相信神通的存在,我还教了他用黄鳝血引鬼敲门等所谓的神通,其实这些神通只要多看点书就会知道,不过他却认为自己真的会招魂引鬼。

    之后我还用钱收买了金喜配合我完成计划,你们既然已经把他抓住,应该也从他口中知道之后的情况,我也不必多说了……

    听完史珉泽的经历后,我还有不少问题没得到答案,便逐一询问他,我首先问的是他为何不杀死麦小荞,而要强奸她。他闻言仰天大笑,但笑声从开怀渐渐变成苦笑:“死亡并非最严厉的惩罚,如果我想把小荞杀死,用不着大费周章。我就是要她活着,要让她疯掉,让我的亲生父母知道,他们的儿子把女儿强奸了,我让他们承受锥心之痛,要他们到走到生命的尽头也得为自己犯下罪孽而感到悔疚,要为自己的疯掉的女儿无人照料而死不冥目。”他越说越激动,但激动过后,很快又恢复平静。

    无可否认,他的复仇方法的确比直接杀死他的亲生父母更残酷,我甚至有点忧虑,两位老人在得知真相后是否会因为无法承受如何残酷的事实而疯掉。

    然而,往后的事情并非我能力所及,我能做的只是查清真相,于是我把其它问题全部说出:“我们在这里找到些灰烬,里面有一卷没被完全烧毁的强力胶带。如果我猜的没错,那应该是你刻意要毁灭的证据,其中应该有装载血液的抽血袋,但强力胶带是怎么一回事?还有在法医处被你杀死的见习法医,于死前从你身上拨下一条白色细毛,这条毛发又有何异常之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要个问题,你的亲生父母为何要把刚出生的你淹死?”

    对于我一连三个问题,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缓缓把上衣脱下。傅斌等人以为他想耍花样,紧张地把枪口对准他。然而,当他把上衣脱掉时,我们都惊呆了 ——他背上有一个轮廓分明的骷髅头!

    我本以为骷髅头画上去的,但仔细一看发现真的是“长”在他的背上。原来他背上长了不少白毛,虽然这些白毛似乎是刚刚长出来,但也已经能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骷髅头图案。

    “现在你们明白了,我的亲生父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把我视为妖怪,把我扔进河里。而你们发现的强力胶带,是我用来脱毛的,这样就能把你们的调方向引导到虚无缥缈的骷髅碟仙以及玄之又玄的圣人预言中去。至于那个不幸的见习法医,他对工作很认真,在我背上发现了一条刚长出来的白毛,不过我没给机会他告诉你们。”他说罢便沉默不语。

    在这宗案子里,最受伤的也许是麦小荞,她没有做过任错事,但却因为父母的无知而承受无尽的痛苦。然而,从某个角度看来,史珉泽也是受害者之一,复仇似乎并未为他带来想象中的快感,他脸上的表情让我知道,他其实很失落。

    这是一个由无知引发、由执着延续的悲剧!倘若史珉泽的亲父母不是因为无知,误以为初生的儿子是妖怪而把他投进河水之中,这个悲剧就不会开始。倘若史珉泽不是因为执着而要报复他们,悲剧就不会延续。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14:34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8 20:24 编辑

卷四 骷髅碟仙 尾声

    一

    把案子处理好后,我到精神病疗养院看过雷傲阳和麦小荞。

    雷傲阳的情况比之前稍微好了一点,但还是有点攻击性,所以被医护人员用厚布条绑在床上。我走到他床前时,他竟然对我破口大骂,并要求我为他松绑,还说自己跟碟仙学了神通,我不为他松绑,他就把我折磨得生死两难。

    照顾他的护士跟我说,不论谁靠近他身旁,他都会说自己会神通,能呼风唤雨、驱使五鬼,甚至上天下地无所无能。昨天还说自己跟斗战胜佛孙悟空大战了三百六十个回合,仍然未分胜负,约好今天再战。看来是没治了。

    麦小荞的父母从老家赶了过来照顾她,但他们俩老也只能隔壁门上的玻璃窗看着绻缩在床头的女儿默默流泪,因为就算是他们靠近,女儿也会不住地尖叫。

    我把一张银行卡交到麦小荞的父亲手上,这是我惟一能做的。当然,这张银行卡并不属于我,它原来的主人是史珉泽……也许我应该称他为麦珉泽。或许他已经感到后悔了,成功复仇并未能解除他心中的枷锁,反而给他再加上了另一个枷锁。他真正需要的并非复仇的快感,而是父母的关怀。


    二

    “这宗案子可真惹出不少麻烦啊!”梁政把理工大学凶案的档案递给梁厅长,接着便汇报处理结果——

    陈金喜已承认谋杀洪森,以及协助史珉泽谋杀他人,两条都是严重罪行,但考到他是受他人唆摆,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故从轻法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经常详细检查后,已证实史珉泽背部长出的白毛、假死以及超出常人数十倍的力量等异常情况皆为返早现象,与所谓的碟仙全无关系。他已承认了谋杀、强奸、教唆他人谋杀、非常禁锢等一切罪名,依法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梁政把处理结果汇报完后,又补充了一句:“关于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校方和政府都不愿意掏钱,我想你最好跟汪书记打个招呼。”

    厅长叹了口气:“这帮铁公鸡,出国考察时又不见他们会这么抠门。人家儿女都走了,给人家一点补偿也那么多话说。待会我会跟汪书记聊聊。”

    梁政沉默片刻,忽然提出建议:“我们是不是还应该跟教育局联系一下,毕竟这宗案子只是因史珉泽父母的无知而起。”

    厅长又叹了口气:“我看还是算了吧,现在的教材跟我们上学时用的也没什么差别,教育局那些大老爷可没这个闲心修改教材。我们还是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吧!”说罢便把一个档案夹递给对方。

    “日报大厦频频出现闹鬼事件……”梁政翻阅片刻便笑道:“这宗案子应该会很有趣。”

    [卷四完]
作者: la_fashion    时间: 2010-3-8 20:15:38

本帖最后由 la_fashion 于 2010-3-8 20:24 编辑

卷四 骷髅碟仙 灵异档案 白毛怪婴

    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台湾曾有十二名大学生在地下室召唤碟仙,结果召来骷髅怪,导致七死五疯的惨剧。也许部分读者会认为本卷是以这个故事为原形,某求也不否认的确是从这个故事中得到灵感,但却并非以此为原形。

    本卷的原形是网友荞麦提供的,作为奖励,本卷的女主角麦小荞就取名自她的网名。

    荞麦告诉某求的故事,其实比本卷更加诡异。这个故事是她从同事口中听来,主角是那个同事的大伯。故事从大伯娘的生第一个儿子开始。

    大伯的大儿子一出生,背部就长有白毛,当然并没有小说所说的长成骷髅头状那么可怕,而是沿着脊梁骨从后颈一直延伸到臀部,像一条超长的白色眉毛。大伯以为他是妖怪,非常害怕,就想把他弄死。然而,这个白毛怪婴用水淹却淹不死,大伯把心一横用石头硬生生地把初生的儿子砸死。

    父亲用石头把初生的儿子砸死,多可怕的情节啊!某求也觉得心寒,甚至不敢写进小说,然而这是却真实发生的事情。

    往后的事情就比较“迷信”了,所以某求并未将其加进小说内。后来是这样的,大伯娘在生了大儿子约二十年后去世,她死后几年,大伯中风昏迷了近十天,醒来便告诉亲友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

    大伯说他昏迷后,被鬼差抓到地府,与已经离世几年的大伯娘一同在阎王殿受审。他在阎王殿上竟然见到自己的大儿子,也就是白毛怪婴,他依旧是刚出生的模样,但却能开口说话。

    怪婴向阎王告状,说大伯用石头把他砸死,令他枉死,要求阎王惩治大伯。幸好大伯娘把所有罪名包揽,所以大伯才能还阳,要不然这次中风就会要了他的命。

    怪婴告状不成,恶狠狠地对他说,他的三儿媳会对他不好,让他吃屎。然而,当时大伯的三儿子还没有结婚,甚至连女朋友也没有。

    几年后,三儿子终于成家了,三儿媳真的对大伯不好,还经常骂他,而每次骂他都会叫他吃屎。

    大伯中风之后所经历的地府审判,或许只不过是一场梦,但做梦又怎么可能预知往后的事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某求就不莽下定论了,还是让读者自行推敲吧!

    然而,有一件事某求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天生异相或天生就有某些缺陷的人,长大后往往会是奇人。这方面的例子多不声数,较为著名要数爱因斯坦,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在八岁的时还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他的母亲还以为他是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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