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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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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iechi
时间:
2010-4-4 11:03:56
标题:
好好好
本帖最后由 taiechi 于 2012-1-22 00:05 编辑
好好好
作者:
鱼小鱼
时间:
2010-4-4 12:06:10
通常是先找律师,找到了律师,在下offer之前要跟律师说一声,况且在offer上需要写上你律师的联系方式的。 如果你下了offer, 但builder report出来之后说房子有问题,你可以不要的,而且一般都是在你们达成了一致之后你才可以去做builder report的。
作者:
^Zero^
时间:
2010-4-4 12:46:42
等卖方买方价钱一致后,然后你去弄builder report了,如果不满意,因为你加了那些conditions了嘛,可以不要房子
作者:
taiechi
时间:
2010-4-4 12:58:43
那就是说如果Offer上的价格都谈不拢的话,builder report都不用做了, 是否在condition里面让当前的房主出示以前他买房的时候做的那个builder report呢? Subject to finance是针对那些还不能肯定自己一定能贷到款的买主的吗?如果一定能贷得到款的人是不是就不用在condition里面写上这个了?
作者:
花天堂
时间:
2010-4-4 13:52:38
一定能貸款到, 也要看, 是買家自己認為自己能貸款到, 還是銀行說你能貸款到.
我說, 樓主同學啊, 這種問題, 你找一個仲介跟你說一下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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