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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Q微997579679毕业材料/诚绩单/学历认证/认证可查AUT/林肯/梅西/奥大/怀大/维多利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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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vidito
时间:
2010-4-14 21: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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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微997579679毕业材料/诚绩单/学历认证/认证可查AUT/林肯/梅西/奥大/怀大/维多利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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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自然的杰作
时间:
2010-4-14 22:05:39
虽然我投了 35+的选择,但是站在受害者家属放的立场我肯定要求赔偿+枪毙~! 只要是人,如果家属被害,都不会轻易原谅凶手的
作者:
☆模范生☆
时间:
2010-4-14 22:36:52
16-20 然后呢?
作者:
弑颜
时间:
2010-4-15 02:28:33
10
作者:
末冬日
时间:
2010-4-15 13:01:44
本帖最后由 末冬日 于 2010-4-15 08:03 编辑
如果真的要救几个人的话,那就救到他死吧。有些罪我认为是不能赎的。我不认为他救完人后还能活的很普通人一样
作者:
小社大神
时间:
2010-4-15 13:31:24
我认为这是不可以的
作者:
cgc0328
时间:
2010-4-15 16:40:54
不现实哎..如果我无业, 然后吧..我杀了一个人...然后亲爱的政府告诉我可以通过做消防员救35人来救赎~...再然后...我成了一名光荣的消防员...干到自然死,救了10几个.......貌似..我赚了..
作者:
瞬天刹
时间:
2010-4-16 09:22:26
生命的价值不是那么好衡量的
作者:
度到
时间:
2010-4-16 21:26:20
...我们直接说下一步,如果可以的话,那我可不可以先救他三、五十个存折,然后慢慢杀?
作者:
MyLittleSky
时间:
2010-4-16 23:13:12
杀人犯就算是判了死刑都没有用, 一条坏的生命的死亡不足以弥补一个好人死亡的损失. 如果让他判个无期吧, 又浪费纳税人的钱, 最后还能活着出狱.
想赎罪可以啊, 至少在执行死刑前就同意把所有器官捐献了.
作者:
....oΟ药葫芦
时间:
2010-4-20 19:31:48
被救的那个人开心了... 死的那个就冤了
如果这个可行的话 医生同志们 该乐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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