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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周六下午在皇后街看到那个大字报prick了 [打印本页]

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8-30 11:30:55     标题: 周六下午在皇后街看到那个大字报prick了

周六下午,偶正在皇后街上品咖啡看人流,正想感叹一下美好的下午茶时间,结果眼前一个鬼影掠过,定睛一看,这不是那个bastard吗?应该是去别处刚刚觅完食回来,手里握着一包不知道是啥吃的。

当时想都没想直接抬脚跟上,一直跟踪到了他的住处,位于wellersley st, Albert Park 旁边的backpacker, 牌子上写着19元一晚,原来他掏出来的两张20块是他两晚的住宿钱。

backpacker门口坐着几个洋人,于是无法直接跟进去,就在外面坐了一会儿,半天没看见他出来。估计着这家伙今天下午不会出来了。心想怪不得他在286号附近站大街,原来就在“家”门口,苗头一不对就能马上跑回去。

后来偶在附近转了转,然后回家了。
作者: 4444    时间: 2010-8-30 11:42:57

OK了...地址已经公布了...
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8-30 11:46:15

公布了也没有用,这家伙挺聪明,懂得住旅馆,旅馆里不是那么容易让人找到他的。只能蹲点。
作者: 陌生的香港人    时间: 2010-8-30 12:08:41

Why followed him ? Wow, and even 跟进去?! What did you want to do madam?

As far as I remember, you are a lady - it is not safe for you to have a direct conflict with him esp when you are alone.

Your personal safety should be the main concern.
作者: 一切很美~    时间: 2010-8-30 12:09:24

本帖最后由 一切很美~ 于 2010-8-30 23:34 编辑

哇。。
地址公布了。不知道能不能继续差到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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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被人肉到了,以下为COPY,不知道准确不准确

“李進上, 38岁, 香港人,据说从不换衣服,很穷,口臭,高中没毕业,在香港当建筑工人,从澳洲飞到新西兰的,应该是在旅游,目前正在寻找有新西兰公民的华裔女生为伴侣。以上消息为可靠的慕名人士提供,如有更新小弟会第一时间公布哈!”
作者: 大义灭猪    时间: 2010-8-30 12:20:56

顾几个毛毛大妈跟进去强暴他
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8-30 12:27:11

问题就是,一旦他进了旅馆,你就很难找到他了,因为旅馆那么多房间。而且你也不能问前台他住哪个房间。

PS:谢谢4楼的关心,就是考虑到我自己的人身安全所以我没有明目张胆地跟进旅店。我还不至于要跟他面对面硬碰,但在皇后街上,人这么多,他怎么知道我跟踪他? 他又凭什么说我跟踪他?街上人这么多,下午时间呢。我只不过是在逛街。

就算要出手,也不会让这种人脏了我的手,有钱能使磨推鬼。
作者: lee36    时间: 2010-8-30 12:36:42

继续跟踪!
作者: happybird66    时间: 2010-8-30 12:49:22

新西兰这边,只要你碰他一下,他都能马上叫警察抓你去。
作者: 霓裳夜色    时间: 2010-8-30 13:38:31

新西兰这边,只要你碰他一下,他都能马上叫警察抓你去。
happybird66 发表于 2010-8-30 11:49

那反咬他非礼好了.....
作者: poppet    时间: 2010-8-30 13:41:56

多叫几个人去,走在周围当路人,等碰了他之后反咬他碰你,然后周围的人出来作证!
作者: 蓟门烟树    时间: 2010-8-30 13:53:33

很不解,这家伙这么侮辱中国人为啥~ 很讨厌呀, 很讨厌{:7_380:}
作者: qzp3900    时间: 2010-8-30 14:01:18

很讨厌.........侮辱中国人;huffy;;huffy;;huffy;...............................................................
作者: 我已经没思维啦    时间: 2010-8-30 14:44:18

新西兰这边,只要你碰他一下,他都能马上叫警察抓你去。
happybird66 发表于 2010-8-30 11:49


。。。。可以再夸张些么?
作者: bluebear2    时间: 2010-8-30 15:25:06

这个人有毛病的。。
作者: 慈母多败儿    时间: 2010-8-30 15:42:04

为啥新西兰警察不抓盗匪?打电话报警,说不来,给你一个报警号。
作者: sunray    时间: 2010-8-30 16:31:07

那我不碰他,飞臭鸡蛋犯法么?
作者: 严重缺乏安全感    时间: 2010-8-30 18:08:28

这种人应该套个麻袋,群殴他。
作者: 94吹纽B    时间: 2010-8-30 18:37: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菀荷    时间: 2010-8-30 23:21:58

流浪汉?穷疯了~~ 还是雇毛毛打他吧
作者: butterroll    时间: 2010-8-30 23:34:51

OMFG THAT BASTARD
作者: 那天起    时间: 2010-8-30 23:35:44

既然这样,邀请“他”出来一起玩,比如橄榄球,足球。我们可以在球场上很“小心”或者“不小心”的碰他。
然后我会很绅士的说对不起啊,玩球总会有“磕碰”。
我甚至可以送他去医院享受“ACC”
作者: 顺势千里    时间: 2010-8-31 12:11:59

可以换点零钱砸死他吗?
作者: 霓裳夜色    时间: 2010-8-31 13:13:56

可以换点零钱砸死他吗?
顺势千里 发表于 2010-8-31 11:11

这个不符合经济学原理。。。
作者: StarTree-Arts    时间: 2010-8-31 13:54:18

这种人要是新西兰政府就好像保护法轮功一样给保护起来,那我就对这个国家彻底绝望了!
作者: maybebaby    时间: 2010-8-31 14:01:48

今天早上听936里说,这个人精神有问题,不过还不至于进精神病院的那种,所以警察也只能给他一个警告而已...
作者: ki_ki    时间: 2010-9-1 00:35:08

那最近受什么刺激了????????

出来咬人~
作者: wking    时间: 2010-9-1 12:24:48

一人唾一口,淹死他~~
作者: 浪客剑心    时间: 2010-9-1 12:33:03

继续猪肉他
作者: nzbosco    时间: 2010-9-1 12:43: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leamy    时间: 2010-9-1 13:58:07

对于这种人最好的办法是不理他,这样他也闹不起来了
作者: leo1977    时间: 2010-9-3 20:01:17

新西兰的人肉也挺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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