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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周六下午在皇后街看到那个大字报pric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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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8-30 11:30:55
标题:
周六下午在皇后街看到那个大字报prick了
周六下午,偶正在皇后街上品咖啡看人流,正想感叹一下美好的下午茶时间,结果眼前一个鬼影掠过,定睛一看,这不是那个bastard吗?应该是去别处刚刚觅完食回来,手里握着一包不知道是啥吃的。
当时想都没想直接抬脚跟上,一直跟踪到了他的住处,位于wellersley st, Albert Park 旁边的backpacker, 牌子上写着19元一晚,原来他掏出来的两张20块是他两晚的住宿钱。
backpacker门口坐着几个洋人,于是无法直接跟进去,就在外面坐了一会儿,半天没看见他出来。估计着这家伙今天下午不会出来了。心想怪不得他在286号附近站大街,原来就在“家”门口,苗头一不对就能马上跑回去。
后来偶在附近转了转,然后回家了。
作者:
4444
时间:
2010-8-30 11:42:57
OK了...地址已经公布了...
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8-30 11:46:15
公布了也没有用,这家伙挺聪明,懂得住旅馆,旅馆里不是那么容易让人找到他的。只能蹲点。
作者:
陌生的香港人
时间:
2010-8-30 12:08:41
Why followed him ? Wow, and even 跟进去?! What did you want to do madam?
As far as I remember, you are a lady - it is not safe for you to have a direct conflict with him esp when you are alone.
Your personal safety should be the main concern.
作者:
一切很美~
时间:
2010-8-30 12:09:24
本帖最后由 一切很美~ 于 2010-8-30 23:34 编辑
哇。。
地址公布了。不知道能不能继续差到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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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被人肉到了,以下为COPY,不知道准确不准确
“李進上, 38岁, 香港人,据说从不换衣服,很穷,口臭,高中没毕业,在香港当建筑工人,从澳洲飞到新西兰的,应该是在旅游,目前正在寻找有新西兰公民的华裔女生为伴侣。以上消息为可靠的慕名人士提供,如有更新小弟会第一时间公布哈!”
作者:
大义灭猪
时间:
2010-8-30 12:20:56
顾几个毛毛大妈跟进去强暴他
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8-30 12:27:11
问题就是,一旦他进了旅馆,你就很难找到他了,因为旅馆那么多房间。而且你也不能问前台他住哪个房间。
PS:谢谢4楼的关心,就是考虑到我自己的人身安全所以我没有明目张胆地跟进旅店。我还不至于要跟他面对面硬碰,但在皇后街上,人这么多,他怎么知道我跟踪他? 他又凭什么说我跟踪他?街上人这么多,下午时间呢。我只不过是在逛街。
就算要出手,也不会让这种人脏了我的手,有钱能使磨推鬼。
作者:
lee36
时间:
2010-8-30 12:36:42
继续跟踪!
作者:
happybird66
时间:
2010-8-30 12:49:22
新西兰这边,只要你碰他一下,他都能马上叫警察抓你去。
作者:
霓裳夜色
时间:
2010-8-30 13:38:31
新西兰这边,只要你碰他一下,他都能马上叫警察抓你去。
happybird66 发表于 2010-8-30 11:49
那反咬他非礼好了.....
作者:
poppet
时间:
2010-8-30 13:41:56
多叫几个人去,走在周围当路人,等碰了他之后反咬他碰你,然后周围的人出来作证!
作者:
蓟门烟树
时间:
2010-8-30 13:53:33
很不解,这家伙这么侮辱中国人为啥~ 很讨厌呀, 很讨厌{:7_380:}
作者:
qzp3900
时间:
2010-8-30 14:01:18
很讨厌.........侮辱中国人;huffy;;huffy;;huffy;...............................................................
作者:
我已经没思维啦
时间:
2010-8-30 14:44:18
新西兰这边,只要你碰他一下,他都能马上叫警察抓你去。
happybird66 发表于 2010-8-30 11:49
。。。。可以再夸张些么?
作者:
bluebear2
时间:
2010-8-30 15:25:06
这个人有毛病的。。
作者:
慈母多败儿
时间:
2010-8-30 15:42:04
为啥新西兰警察不抓盗匪?打电话报警,说不来,给你一个报警号。
作者:
sunray
时间:
2010-8-30 16:31:07
那我不碰他,飞臭鸡蛋犯法么?
作者:
严重缺乏安全感
时间:
2010-8-30 18:08:28
这种人应该套个麻袋,群殴他。
作者:
94吹纽B
时间:
2010-8-30 18:37:07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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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菀荷
时间:
2010-8-30 23:21:58
流浪汉?穷疯了~~ 还是雇毛毛打他吧
作者:
butterroll
时间:
2010-8-30 23:34:51
OMFG THAT BASTARD
作者:
那天起
时间:
2010-8-30 23:35:44
既然这样,邀请“他”出来一起玩,比如橄榄球,足球。我们可以在球场上很“小心”或者“不小心”的碰他。
然后我会很绅士的说对不起啊,玩球总会有“磕碰”。
我甚至可以送他去医院享受“ACC”
作者:
顺势千里
时间:
2010-8-31 12:11:59
可以换点零钱砸死他吗?
作者:
霓裳夜色
时间:
2010-8-31 13:13:56
可以换点零钱砸死他吗?
顺势千里 发表于 2010-8-31 11:11
这个不符合经济学原理。。。
作者:
StarTree-Arts
时间:
2010-8-31 13:54:18
这种人要是新西兰政府就好像保护法轮功一样给保护起来,那我就对这个国家彻底绝望了!
作者:
maybebaby
时间:
2010-8-31 14:01:48
今天早上听936里说,这个人精神有问题,不过还不至于进精神病院的那种,所以警察也只能给他一个警告而已...
作者:
ki_ki
时间:
2010-9-1 00:35:08
那最近受什么刺激了????????
出来咬人~
作者:
wking
时间:
2010-9-1 12:24:48
一人唾一口,淹死他~~
作者:
浪客剑心
时间:
2010-9-1 12:33:03
继续猪肉他
作者:
nzbosco
时间:
2010-9-1 12:43: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leamy
时间:
2010-9-1 13:58:07
对于这种人最好的办法是不理他,这样他也闹不起来了
作者:
leo1977
时间:
2010-9-3 20:01:17
新西兰的人肉也挺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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