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VISA 将有双效作用:
在以往的旧政策里,VISA 是允许申请人入境,PERMIT 是允许申请人能合法居留。对于需要往返新西兰的人士,通常VISA 与PERMIT是同时存在的。
而新政策下,VISA 将有双效作用,能允许申请人往返并且居留新西兰。之前的PERMIT 与 EXEMPTION 今后将不再使用。 2. 永久回头签证:
也是近来许多人士非常关注的话题。以往的 RESIDENCE PERMITS, RESIDENCE VISAS 与 RETURNING RESIDENT’S VISAS 将会被 RESIDENT VISAS 与 PERMANENT RESIDENT VISAS 代替。政策上无任何改变,只是名称发生更换。
更具体的说-申请人拿到新西兰居民身份后,将获得RESIDENT VISA, 其中包含了两年的居民入境许可。
如果符合了永久回头条件(与以往相似),申请人将获得 PERMANET RESIDENT VISA(也就是以往的IRRV)。 3. 上诉部门将统一:
IMMIGRATION AND PROTECTION TRIBUNAL (IPT )将取代以往的有关上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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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IDENCE REVIEW 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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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OVAL REVIEW AUTH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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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UGEE STATUS APPEAL AUTH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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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ORTATION REVIEW TRIBUNAL
4. 签证申请者的担保人需承担所有担保责任
新政策下,担保人需要对被担保人的住宿,遣送,生活,医疗等相关费用负责。对于在11月29日之前已经存在的担保人,将继续按担保条件履行。不受新法影响。
担保人需要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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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新西兰公民或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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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不能有金钱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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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没有因为移民法而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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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没关进监狱或驱逐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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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破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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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未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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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间必须与被担保人同时居住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