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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宝丁家车祸和中国bus司机 [打印本页]

作者: 萍水难相逢    时间: 2010-12-1 22:10:15     标题: 宝丁家车祸和中国bus司机

上周,宝丁家车祸。宝丁发帖求助。。。

帖子写的很好,充满感情。。。

一方面,将一个丈夫对妻子的爱,一个父亲对子女的爱,一个男人对爱车的爱,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我看到很多网友的感动,有的甚至准备热泪盈眶

另一方面,将一个丈夫,父亲,男人和受害者家属对肇事者的愤怒彰显在其文字中,愤怒表现在对事故的本身和对肇事bus司机的冷血态度2个方面。。。。引导着网友对这个bus司机的口诛笔伐。。

帖子写得很好。。宝丁写的是自己真实情感。。。

几天过去了,宝丁得到了很多道义的支持与鼓励,以及热心网友们的各种合理建议。。。心中现在应该有了一些底气

反观这个可怜的中国bus司机,千夫所指。。。。(没有人安慰,鼓励,支持。。。不知你现在还好吗)

宝丁现在也平静下来。。。这是我高兴看到的。既然平静了,我想谈谈对这个普通事故的思考。。。

1。 通过一篇煽情的帖子,很多网友直接将bus司机定为肇事者。这是个法律方面的问题。

    你们有谁当时在事故现场?宝丁也没有。。。仅凭宝丁家的叙述?
    宝丁家刚发生完车祸,其人在事故后的惊骇中,身体在事故后的冲击中。。。如何判断她的叙述是完整无误和全面的?

    宝丁相信她,宝丁相信自己的妻子。。。但是,宝丁不是事故的仲裁者。。。

    你们有谁是专业的?警察的结论都没有下来,如何就将bus司机定为肇事者?

    凭你们对bus司机的成见?。。。。凭宝丁真实情感的外露与发泄?。。。。
    真实情感的外露与发泄中,也包含了宝丁的许多猜测。。。。

    记住,猜测是没有证据的假想。。。。

    对了,有一位目击者。。。
    可惜,这位目击者也是一位追尾者。。。。。

    好了,现在,我也假想一番。。。
    如果警察结论出来,是宝丁家责任。。。宝丁和他的追随者是否都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呢?
    所谓的受害者将变成肇事者。。。而所谓的肇事者将变成受害者。。。。受害与你们不负责任的谩骂与论断。。。

    如果我的假想成立,宝丁或许会打官司。。。这是后话。。
    还是要对宝丁说,冷静冷静。。
    律师就是棺材铺的老板。。。真正正义的人在这个行业是呆不下去的。。。
    只是我们的生命太无奈。。。我们都需要棺材。。。

    (我不参与事故对错责任的认定的辩论,因为我不专业。。。只是想浅浅谈谈人性方面)

2.  这个bus司机比较冷血。 这是个道德方面的问题。。。

     一般出了车祸,完好无损或轻伤一方应该去看受伤或伤重一方,这是一种道德的责任,无可推诿。。。

     这位bus司机可惜没有这么做。。。。
     比较冷血。。。冷血或许只是一种可能
     我相信这是宝丁愤怒的原因。。。网友愤怒的原因。。。。

     只是,我又考虑到另外一个原因。。。。个人倾向这种原因。。。
     可能这位中国bus司机当时已经吓傻了。。。吓傻后的反应基本就是反应迟钝。。。。。
     试想,当着很多洋人的面出事,对方车子报废,对方流血,公车也受损。。。如何向公司说清,如何向家人说清,如何向对方说清。。。。
     人在惊骇之中。。。。。

     华人在洋人公司打工一般都比较谨小慎微的,性格使然,环境使然。。。瞬间的变故。。。。

     这是一种可能。。。就犹如他的冷血或许也是一种可能一样。。。
     这是一种可能。。。就犹如你们不经思考定人有罪这么冷血或许也是一种可能一样。。。

我无意为这个bus司机开脱什么,在我看来,事故对错责任区分对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种独立思考。。。双方何尝不都是受害者呢。。。

唉。。。有时候感到挺悲哀。。
不知道为什么以悲哀为收场。。。。
作者: boat    时间: 2010-12-1 22:13:00

.......................
作者: 宝丁    时间: 2010-12-1 22:21:45

本帖最后由 宝丁 于 2010-12-1 22:40 编辑

请查看我帖子更新,警察来信了,应该是有调查结果了。另外,我可以向你保证,当时那个司机哥们的表现相当从容轻松,一直和后赶过来的一个本公司华人司机聊天,两人看上去神态从容语气轻松(谈什么距离原因听不太清),所以您有点多虑了。我在那里和警察目击者交谈的时候也关注了一下他们,人家根本没有过来和“对方说清”的意思。
作者: 宝丁    时间: 2010-12-1 22:33:51

本帖最后由 宝丁 于 2010-12-1 22:50 编辑

另外,我们有猜测的地方都已在原帖中明确指出,写出来不是为了误导大家,而是为了让大家容易了解当时的情况。虽然你一再强调出事时我没在现场,但情况本身并不复杂,我个人完全相信了我老婆和目击者的转述所以写出来。原帖中较多的细节叙述也无非是向大家解释我为什么相信我老婆。而且从概率上来看,我老婆在根本不着急的情况下判断如此严重错误的可能性是非常低的。

你最开始回帖语气令本人和其他朋友产生些许不满,对你言语可能有些过激,后来我在帖子已经多次认可你的回帖并表示感谢。另外你此帖中的感情描述和个人假设很多,实在不清楚开帖的目的。难道只是发泄好心被人误解的不满么?还是力图呈现出自己的理智客观?亦或是单纯的为司机鸣不平?假设是最后一点如果你个人和司机有关系的话我倒是可以理解了。每个人都有权利为自己或自己的群体辩护,这没什么错。另外再次对你的建议和时间表示感谢。

最后问一下,您不是想拿我的事多赚点Sky dollar吧?要是这样的话咱换个话题吧,诸如朝鲜半岛危机对PR去留新西兰的影响之类的话题。
作者: 湘妃竹泪    时间: 2010-12-1 22:47:01

不论情况是否复杂,ls不在现场都是事实,甚至可能是4楼写了这么多里面唯一的事实,其他的很可能都是判断,感觉等等主观的东西。甚至“两人看上去神态从容语气轻松”也是由你的视角看到的,经过你的感情折射过,由你的语言转述出来的。

以下部分是我的主观意见:
我认为lz未必有什么目的,只是喜欢用不同的视角来讨论同一件事情。我看多了从不同当事人的视角看一个事件的各种电影、电视剧之后也有这种“爱好”,也许时间不对,也许让ls感到不舒服,但他可能只是憋不住想唠叨唠叨,ls不喜欢完全可以无视,认真起来不会对你已经不太好的心情有任何帮助。
作者: JackBauer    时间: 2010-12-1 22:47:40

人没事就好,其他都是浮云
作者: 宝丁    时间: 2010-12-1 22:55:08

不论情况是否复杂,ls不在现场都是事实,甚至可能是4楼写了这么多里面唯一的事实,其他的很可能都是判断,感觉等等主观的东西。甚至“两人看上去神态从容语气轻松”也是由你的视角看到的,经过你的感情折射过,由你的 ...
湘妃竹泪 发表于 2010-12-1 22:47


对这种事的深究就涉及到叙述者也就是本人的诚信和人品问题了,这点我无法置评,认识不认识我的人大家自己判断吧。
作者: 湘妃竹泪    时间: 2010-12-1 23:09:46

唉,没说你人品有问题,只是说任何人带着感情去观察别人的时候都像是带着有色眼镜。这是个事实。另外对于任何除了你自己之外的人来说,讨论你这个案例都会有个前提“照你这么说的话,这个司机的确不是个东西”,原因自然是大家都不在现场。就说到这里了,其实我上面就说,这个时候讨论从这个角度导论是个挺不招人待见的事情。我想说的是请你不要过于在意导致自己不愉快。希望这件事情尽快解决,不要继续给你们一家带来不好的影响。
作者: 宝丁    时间: 2010-12-2 00:20:46

唉,没说你人品有问题,只是说任何人带着感情去观察别人的时候都像是带着有色眼镜。这是个事实。另外对于任何除了你自己之外的人来说,讨论你这个案例都会有个前提“照你这么说的话,这个司机的确不是个东西”,原因 ...
湘妃竹泪 发表于 2010-12-1 23:09


呵呵,如果有人质疑“照你这么说的话”的可靠性,其实还是涉及我个人信用和人品问题,不知道我说明白了没有。我负责把我知道的和事情有关的东西不增不减尽量客观地说出来,大家自己来判断。您还真有点怀疑一切的态度,有这种严谨的逻辑思维没人会说你错。但您想把我所叙述的东西用“带着感情戴着有色眼镜”的借口一言以蔽之的话,我觉得就没什么继续争论的意义了。因为这既不是学术辩论会,也不是法庭律师们互相找漏洞,大家全凭自己的能力阅历去判断吧。如果你非要从逻辑学的角度发出质疑的话,请便。
作者: ybbest    时间: 2010-12-2 01:20:00

本帖最后由 ybbest 于 2010-12-2 01:21 编辑

这个估计是公司有规定,发生事故以后,啥也别说,啥也别做。公司会全全处理。记得当年把一个留学生的老爸撞死了,也没事。所以现在在路上看见bus,都灰常小心,能让就让。不过还是鄙视这样的司机,毕竟是同胞啊。
作者: sammy1112    时间: 2010-12-2 09:24:58

非常支持楼主,理性分析问题!
作者: sammy1112    时间: 2010-12-2 09:28:42

本帖最后由 sammy1112 于 2010-12-2 09:35 编辑

至于司机,我不明白为什么大部分人在完全不是当事人的情况下就断定这场事故是司机的责任?

当然,宝丁的帖写的很动情,车里是老婆是孩子,所以激起了人类同情弱者的天性;但是这同情,这弱者,跟这场事故里谁负主要责任有任何关系吗?换句话说,法官会不会因为女人和孩子是弱者,就直接判定司机为责任人呢?

大家安慰宝丁一家是完全仗义的行为,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指责和数落司机,并不是安慰宝丁的最佳方式吧?

这种事故,还是留给专业人士搜集了足够证据后再做结论吧!

最后,老婆孩子没事是关键!
作者: feixiang    时间: 2010-12-2 10:27:50

宝丁朋友太激动了。。

以至于都写的东西都错了


“在Ramp RD拐弯的地方,晴晴撞到了头,出血了”
作者: 宝丁    时间: 2010-12-2 11:52:01

宝丁朋友太激动了。。

以至于都写的东西都错了


“在Ramp RD拐弯的地方,晴晴撞到了头,出血了”
feixiang 发表于 2010-12-2 10:27

请问哪里错了?晴晴是我女儿的名字。可能你指的是地址,确切地说应该是从Sunset road转入Ramp RD的地方。另外我女儿头部受到撞击,两个鼻孔都出血了,牙齿咬到舌头,血从嘴里滴到衣服上。我之前没写这么详细的原因就是怕有人说我不客观骗同情。
作者: Ardell假睫毛    时间: 2010-12-2 13:32:49

本帖最后由 Ardell假睫毛 于 2010-12-2 13:38 编辑
请问哪里错了?晴晴是我女儿的名字。可能你指的是地址,确切地说应该是从Sunset road转入Ramp RD的地方。另外我女儿头部受到撞击,两个鼻孔都出血了,牙齿咬到舌头,血从嘴里滴到衣服上。我之前没写这么详细的原因 ...
宝丁 发表于 2010-12-2 11:52



可能把晴晴看成了眼睛。。。?
作者: Ardell假睫毛    时间: 2010-12-2 13:37:18

我无意为这个bus司机开脱什么,在我看来,事故对错责任区分对我并不重要。。。。


对你来说,的确不重要,也不需要对你重要,因为你不是当事人。
作者: 宝丁    时间: 2010-12-2 13:38:27

他/她可能把晴晴看成了眼睛。。。?
Ardell假睫毛 发表于 2010-12-2 13:32

呵呵,我觉得也是。
作者: Ardell假睫毛    时间: 2010-12-2 13:44:23

呵呵,我觉得也是。
宝丁 发表于 2010-12-2 13:38


因为我也是一晃眼就看错了。。。
作者: Happycorner    时间: 2010-12-2 14:40:34

lz是你太无情了吧,还把人家的这个事情拿出来写个帖子,真是没事做啊。换作是你,你身边最亲的人出了这样一个事情,你还在这里悠得其闲得发个帖子说说你感受??我向你肯定没结婚,或者结过婚,更不可能有小孩了。宝丁你何必和这种人一般见识呢,没有爱就感受不到爱,可怜
作者: 轴轴    时间: 2010-12-2 15:40:35

本来就是个帖子 大家能帮忙则帮忙
是你挑出这么多事儿还拿别人的事儿发帖
如果车上坐着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人
你会怎么样呢?
冷静?有可能么?
作者: 38.1℃    时间: 2010-12-2 15:43:52

本帖最后由 38.1℃ 于 2010-12-2 15:53 编辑

我没孩子,只有老婆和一只猫,换了是我我没工夫在这写这么多
作者: pear    时间: 2010-12-2 18:31:27

大家淡定,人没事就好,其他的按照程序来吧
作者: 向后看的鱼    时间: 2010-12-3 08:20:10

留个脚印。大家请冷静讨论。关注中
作者: bakerymgr    时间: 2010-12-3 14:14:41

没有孩子的人是不会理解的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0-12-3 15:16:30

楼主要是为司机辩护就磊落点,一正一反各自说明一下,本来就说不清楚了,你再来个第三方第四方,搞的比朝鲜问题还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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