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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致:为在不同版块发相同帖子道歉 [打印本页]

作者: davidlee822    时间: 2011-8-5 23:17:50     标题: 致:为在不同版块发相同帖子道歉

本帖最后由 davidlee822 于 2011-8-5 22:21 编辑

帖子:“买完电脑后变孙子”, 我为在不同版块(“NZ上班族”;“新货市场”;“2手市场”;“电脑之家”;“求职招聘”)发同一帖子一次的行为道歉。因为此事发生在我身边所以感到非常愤怒,做出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为此我做出道歉。
但是我仍然相信这件事情中的主人公的遭遇是真实的。


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xuxu119    时间: 2011-8-6 1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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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1-8-6 10:46:08

事情你可以说,但是不应该提商家的名字

如果允许点名批评任何商家,sky就全都是各行业商家互相摸黑的帖子了
作者: miaomiao    时间: 2011-8-7 02:25:40

那ls的,如果是表扬呢?可以写名字么?
作者: 38.1℃    时间: 2011-8-7 09:04:27

那ls的,如果是表扬呢?可以写名字么?
miaomiao 发表于 2011-8-7 01:25



不能  这样商家会自己表扬自己的。  反正不能有商家的名字 让人很容易猜出来的也不行
这就是SKY的龟腚,付费的商业用户不适用此条款
作者: ygcnshabi3    时间: 2011-8-7 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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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8.1℃    时间: 2011-8-7 23:57:39

咱们都知道LZ没错,可是SKY不行啊,听说都直接打电话给楼主了,说如果不说明白这事,要起诉楼主,搞笑的是理由是:恶意灌水+诽谤。。。我都晕死了,没说店名,是大家猜出来的,LZ也是转帖,还能搞楼主诽谤啊?
再说 ...
ygcnshabi3 发表于 2011-8-7 12:05


没想到现在PB这么NIU B。
作者: ygcnshabi3    时间: 2011-8-8 0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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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tye    时间: 2011-8-8 00:23:30

不懂,没有PR就低人一等了?
作者: Ginkgo    时间: 2011-8-8 00:51:37

有所选择滴,双重标准,下面那帖点名骂了这么久,还不是保留着。

http://bbs.skykiwi.com/viewthrea ... ;page=1#pid26911882
作者: 38.1℃    时间: 2011-8-8 15:14:38

有钱 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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