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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working visa through partnership被decline了怎么办(已经回答) [打印本页]

作者: 长翅膀的桃子    时间: 2014-2-21 21:46:04     标题: 请问working visa through partnership被decline了怎么办(已经回答)

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4-4-16 11:44 编辑

我是申请了open working visa through partnership,提交了一封history of relationship, 两三张相片,一封我父母的支持信,一张我朋友的支持信,一张我partner的朋友支持信,一张我们住的楼的building manager的支持信(这个manager也是个JP),我的银行账单有地址,我们家的电费账单有地址有我partner的名字。地址都是一个。这样我觉得够了,当时也问了移民局说只要证明住一起就行了,不是PR没那么麻烦,可是后来交了移民官就发邮件说我的东西不够证明,如果不交多一些就decline,我就打电话跟他解释,一开始好几天找不到这个人,他办公室电话不接邮件不回,然后我就急了,我跟call center的人说我等这个移民官联系我,结果过一会我再打过去就接了,然后我问他你为什么觉得我提交的东西不够证明,他说我就这么觉得,你看我给你的邮件啊,然后我就找出邮件跟他一条条说,然后他听了没说什么,就问我是不是不提交更多东西了,我说我觉得这个提交的已经够了。然后电话就意外断了,我五分钟后再打就没人接了,之后打了十几次一直没人接,我就语音留言又解释了一些我的情况,比如电话单因为是prepay所以vodafone没有的没办法开的,然后提示我他的留言箱满了。我没说完就不能继续说了,第二天我再打电话还是没人接,语音信箱还是满的不让留言。然后两天吧,就是今天我就接到decline信了,我打给call centre他们说不了解情况,让我apply for reconsideration,又要交200块,我说不要,我觉得你们是失职,一个有正常IQ的人都能看出来尼玛我和PARTNER住一个地址啊,不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不会善罢甘休,反正我很生气,因为那个移民官根本没有打过电话给我提供的联系人去check,而且decline信也没有详细具体的解释有哪里你觉得有问题,全是官话。call center的人说现在快下班了都没人了,你等周一打电话给那个移民官的上司找他聊吧。然后我就一直生气。

我想请有经验的朋友,律师帮我看看我这样的怎么解决比较合适,我现在的想法是移民官失职,总也联系不上人,不主动联系我,没有联系过我提供的证明人,凭什么他一人主观意见就说什么是什么啊,我怀疑他们故意要我再交钱。我第一次申请跟partnership有关的东西,我来奥克兰上学5年了,之前都是Student visa,clear and clean record。
作者: sunpoint2011    时间: 2014-2-21 22:29:18

本帖最后由 sunpoint2011 于 2014-2-21 21:33 编辑

这里的移民官权利很大,也很主观。现在商婚的人多,移民官通常都会要更多的材料,你可以上网查查,就算工签需要的材料也很多,不可能每项都准备,一般人也就是一部分,所以移民官跟你要补交些材料,很正常

我不是律师,不过有过申请的经验,你提交的材料也就是我那时的十分之一吧,就那样我还补了两次材料,后来我还怀孕了,一起买了房,移民官又要求我补了一次材料。

所以不要和移民官较劲,这样只会浪费金钱浪费时间。

你的申请如果还没decline,就上网看看,然后补一些材料吧
作者: o0o冰茶ooo    时间: 2014-2-21 23:07:24

联名账号?一起签的租约?
我们第一次递的时候 交了将近30张照片 三封支持信 共同的租约 一封history of relationship 联名账号账单 然后各自又递上两封地址证明信件 亮点是 第一次递的时候我们还两地分居 但是我男朋友自己申请工签没下来 我们只能给递partnership 我写了一封很长的解释信  解释我们为什么没有主在一起 就这样还硬是给我们批了半年 我用那半年的时间抓紧找了工作搬到了一起 续签的时候3天就批了 不过我们第一次递的时候我们在一起已经快2年了 联名账号也开了一年半了 估计有帮助到 每个人都不一样 我是觉得递材料就要抱着总是不够的想法 肯定要往多的递 越多证明越好 因为归根到底是你想要拿到签证 你要表现出来诚意让签证官看到
作者: 长翅膀的桃子    时间: 2014-2-22 00:14:19

sunpoint2011 发表于 2014-2-21 21:29
这里的移民官权利很大,也很主观。现在商婚的人多,移民官通常都会要更多的材料,你可以上网查查,就算工签 ...

凭什么移民官权力大,他有没有法律支持,如果法律是不对的呢,而且我这又不是办PR,只是一年工签。之前和他们advisor问过这样的材料够不够,他们都说没问题,尼玛现在给我来这套,不行我就上法院,狗屁怀疑商混,尼玛查过吗问过吗,尼玛我有什么破绽啊

他是可以要求补交,那么我都和他解释了他为什么不和我说明必须要交材料,就算他认为不足,那就要说明为什么认为不足,他的工作就是这样做的?我在中国受强权欺负,在这里法制社会也要受强权制约?
不管怎么样谢谢你,总之我很不爽移民局,我不愿意浪费时间在这个申请上,如果他态度十分强硬,要么告他要么我不愿意在有这种人的国家待下去,世界上没有其他发达国家了吗
作者: 吃草的狮子    时间: 2014-2-22 05:29:16

长翅膀的桃子 发表于 2014-2-22 00:14
凭什么移民官权力大,他有没有法律支持,如果法律是不对的呢,而且我这又不是办PR,只是一年工签。之前和 ...

我觉得移民官没错啊,叫你补你不补,一个劲的抬杠,你跟移民官抬杠有意义吗?

他叫你补材料你就补,就这么简单。

你就不能多准备点材料?照片就不能多印点?什么一起看电影的电影票,一起出去玩的机票之类。
作者: sunpoint2011    时间: 2014-2-22 09:30:08

本帖最后由 sunpoint2011 于 2014-2-22 08:39 编辑
长翅膀的桃子 发表于 2014-2-21 23:14
凭什么移民官权力大,他有没有法律支持,如果法律是不对的呢,而且我这又不是办PR,只是一年工签。之前和 ...


你去移民局网上看看,有个check list,你交的材料远远不够,所以人家移民官怎么是没法律依据?再说句不好听话,你交的这些材料,假的couple一样能拿的出来。此外你递交的材料不仅仅能够要证明你们现在的关系还要能证明你们的关系是可以持续下去的。移网上都有说明,假如你找中介,她有义务解释给你听,至于移民官他应该没义务的。

你材料交够了,从文件上看无懈可击移民官才可能上门突击面访调查的。

新西兰移民政策是最松的,要的材料也最少的,你连新西兰移民官的都搞不定,就别想美国加拿大这些更好的国家
作者: future123    时间: 2014-2-22 10:34:24

长翅膀的桃子 发表于 2014-2-21 23:14
凭什么移民官权力大,他有没有法律支持,如果法律是不对的呢,而且我这又不是办PR,只是一年工签。之前和 ...

支持挑战权力的勇气
作者: sunpoint2011    时间: 2014-2-22 11:12:47

本帖最后由 sunpoint2011 于 2014-2-22 18:10 编辑

楼主你可能对移民政策和移民官有点理解错了,他们其实很官僚主义的,他们就是按regulation来的。换句话,你准备的材料够多,完美无瑕,就算她感觉你是假的她也必须批你。反过来你再合情合理没用证据support你,等于零。所以你说的那些解释没用的,我和我朋友为了办移民都特地办手机plan,也不boarding,整租房子了,甚至去买个其实不需要的大件东西开的invoice写上两个人名字等等,就是为了多交材料啊。材料越多越安全,我一个朋友那是办pr,交了比字典厚的材料上去,她把平时工作的paper work 复印了一遍,当然不是全部,后来很快就批了。
作者: jona666    时间: 2014-2-23 15:34:00

你根本没有必要跟移民官抬杠,人家怀疑你根本不需要理由的。再说看了你准备的材料太少了,有联名的帐户吗,有两个家庭在一起的照片吗,有共同财产吗,有联名的帐单和共同的信用卡吗。楼主都没有,楼主好像就有两个人的共同的邮寄地址吧。这个也说不了什么。楼主啥也别说了,找个中介办理吧。
作者: 长翅膀的桃子    时间: 2014-3-12 23:11:13

吃草的狮子 发表于 2014-2-22 04:29
我觉得移民官没错啊,叫你补你不补,一个劲的抬杠,你跟移民官抬杠有意义吗?

他叫你补材料你就补,就 ...

我压根就没有那些资料,我怎么补啊,难道叫我为了符合你们规定换一种生活方式吗,我没有资料你就能说我是假的了,我资料准备的和你想要的不一样就不行了,那些资料都对的也有可能是假的,我哪里是抬杠,我只是觉得他们这种规定很愚蠢,对于真的他们看不出来,假的也看不出来。
作者: 长翅膀的桃子    时间: 2014-3-12 23:13:49

jona666 发表于 2014-2-23 14:34
你根本没有必要跟移民官抬杠,人家怀疑你根本不需要理由的。再说看了你准备的材料太少了,有联名的帐户吗, ...

他凭什么不需要理由啊,你要说他就是强权我可以接受,因为我不能强权我打不过他,联名账户财产乱七八糟的都是他以为的夫妻应该有的东西,难道我就不能不是他那样的吗,我就非得要按照他要求我的生活方式生活吗
作者: 长翅膀的桃子    时间: 2014-3-12 23:14:27

sunpoint2011 发表于 2014-2-22 10:12
楼主你可能对移民政策和移民官有点理解错了,他们其实很官僚主义的,他们就是按regulation来的。换句话,你 ...

就是很讨厌这样,强权强权,中国强权,不听就打死你,新西兰还不是一样,民主个屁
作者: sunpoint2011    时间: 2014-3-13 07:44:31

长翅膀的桃子 发表于 2014-3-12 22:14
就是很讨厌这样,强权强权,中国强权,不听就打死你,新西兰还不是一样,民主个屁

民主也罢,专制也罢,只一种社会制度。就目前人类发展的程度,民主制度是最好的的一种,但肯定不完美,不完善。中国也是,发展到一定程度,专制必然会被取代。楼主不要太愤世嫉俗了,这世界就是没有100%的公平与完美,我们一出生到这世界,已经是不公平的,因为我们父母有的贫穷有的富有,有的无比疼爱孩子,有的却自私的遗弃孩子。

楼主还是快点找个中介,好好的申诉吧。你的情况属实,好好解释应该办的下来的,祝你好运吧。
作者: sunpoint2011    时间: 2014-3-13 07:56:29

长翅膀的桃子 发表于 2014-3-12 22:11
我压根就没有那些资料,我怎么补啊,难道叫我为了符合你们规定换一种生活方式吗,我没有资料你就能说我是 ...

我和我老公办理时,我也和你有一样的想法,但是换个角度如果不这样提供材料,我们又如何证明我们的真实性呢?难道要移民官和我们生活一段时间吗?假如你有什么好的办法,不妨可以给移民局写信。就目前为止,我个人也觉得移民局现在的方法是最好的,谁让人类会说谎会造假呢,假如人人都诚实,不做坏事,我想连法律都不需要了。
作者: 长翅膀的桃子    时间: 2014-3-14 13:05:44

sunpoint2011 发表于 2014-3-13 06:44
民主也罢,专制也罢,只一种社会制度。就目前人类发展的程度,民主制度是最好的的一种,但肯定不完美,不 ...

我不找中介,如果移民局没有要求我找中介我就不找,按理说应该是可以我自己申请能行的。
我听说一个朋友的朋友结婚了还说人家结婚证是假的,最后这个人没办法去找了他住的区的议员,然后议员帮他去协调,这点还可以,他们不认识这个议员的,就是说我是你的选民现在有困难了你应该帮我,不然选你干吗用的。
我没有愤青,这世界本来就不完美,所以才要有人提意见批评才能改正啊,难道移民局不知道他们的要求让很多人可以容易的作假吗,我认为我有证据证明我们的配偶关系,他们非说他们不信啊,因为我求他办事所以我才妥协,如果只是观点之争,那我永远都不会同意他们的观点
作者: 长翅膀的桃子    时间: 2014-3-14 13:07:54

sunpoint2011 发表于 2014-3-13 06:56
我和我老公办理时,我也和你有一样的想法,但是换个角度如果不这样提供材料,我们又如何证明我们的真实性 ...

谢谢你,我已经又补充了一些材料,然后又投诉了他们,看看他们怎么处理吧,反正这事不会完,不行我就去找他们的上级部门投诉
作者: katzprint    时间: 2014-3-14 13:10: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uture123    时间: 2014-3-14 13:39:07

觉得LZ适合NZ,只要是真的,最终你会赢,
作者: jona666    时间: 2014-3-14 15:59:20

17#分享本帖地址 katzprint 发消息 只看他
2 小时前
性格决定命运。。
回复
同意。
作者: sunpoint2011    时间: 2014-3-14 18:55:47

长翅膀的桃子 发表于 2014-3-14 12:05
我不找中介,如果移民局没有要求我找中介我就不找,按理说应该是可以我自己申请能行的。
我听说一个朋友 ...

本身敢找议员调节就是证明结婚是真的一种方法,移民官就是需要更多材料来证明你们的真实性,还有你们没结婚,必须还要说服你们关系是有持续性的
作者: sunpoint2011    时间: 2014-3-14 18:59:24

长翅膀的桃子 发表于 2014-3-14 12:05
我不找中介,如果移民局没有要求我找中介我就不找,按理说应该是可以我自己申请能行的。
我听说一个朋友 ...

假如关系是假的,材料越多就容易发现蛛丝马迹,所以理解一下移民局吧。不停抗诉,不停投诉,也是证明真实的一种表现,所以坚持应该会成功的。
作者: kingscat    时间: 2014-3-14 19:20:58

长翅膀的桃子 发表于 2014-2-22 00:14
凭什么移民官权力大,他有没有法律支持,如果法律是不对的呢,而且我这又不是办PR,只是一年工签。之前和 ...

"凭什么“,只要他觉得不满意,都会叫你提供更多资料,如过你回答”i think thats enough “,他心里会说”who are you“....
他们不会故意刁难,因为根本不认识你;
只是你自己的性格和态度影响了你的人生
作者: 长翅膀的桃子    时间: 2014-3-15 14:20:50

kingscat 发表于 2014-3-14 18:20
"凭什么“,只要他觉得不满意,都会叫你提供更多资料,如过你回答”i think thats enough “,他心里会说” ...

你是什么意思,是说我好还是不好呢
作者: jsrised    时间: 2014-4-9 22:08:06

楼主没有申请过别的国家的签证吧? NZ签证官真心已经非常客气 耐心了,规定就是规定 不是强权,更不是跟国家民主与不民主有关。入乡随俗啊,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 你可以看不惯 但是必须遵守,否则离开。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啊 但是肯定可以发掘可以证明的东西 只是你没去仔细地去发现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4-10 11:41:28

我想知道lz现在怎么样了?哈哈哈,估计还是交了材料交了200了吧
作者: 长翅膀的桃子    时间: 2014-4-15 22:22:42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4-10 10:41
我想知道lz现在怎么样了?哈哈哈,估计还是交了材料交了200了吧

ls幸灾乐祸个什么劲!
我给大家汇报一下成果,我让他reconsideration,又写了两千多字描述relationship的材料,一些周边材料,无非就是描述我俩有什么共同爱好,价值观对未来的计划等等。但是没啥hard evidence,就是你们所谓的各种ownership,或者金钱往来,移民官一开始还是觉得不满意,像你们说的,他们肯定是照章办事,觉得材料还是不符合他们的规定,于是我和我男友就给负责的移民官打电话写邮件,然后都表现出非常不高兴,觉得他们故意为难不通人情,反正我是陈述了我不会按照他们的规矩来活着,然后他们就批了,但是中间涉及了一个问题,就是我男友三月回国出差了,在中国要待到七月才回来,但是我在这边有兼职工作所以不跟他回去,也就是说physically我们没住在一起,于是他们说了一个时间,说如果我男友能在他们规定的时间内回来就批,如果不行他们就给我一个旅游签,等我男友回来再重新申请working visa,我男友不能在他们规定时间内回来,于是他们给了我旅游签去填补中间一个空档期,当然旅游签虽然没有再要求交材料,但是得再交旅游签的钱,这点比较sad。
这个结果我还是满意的,因为照理说他们是批了,只是我男友不在这边,这也是申请期间临时出的事情,不关他们的事情。
另外我投诉了第一个否掉我的移民官,但是移民局驳回,我上个月特别忙,没时间在投诉,现在我准备进行投诉第二步。这个投诉嘛,反正也是一种经验,写投诉信还锻炼写作,我还是很生气这个事情,所以就继续投诉

我说一下我的感受,移民局一开始冷冰冰的,后来reconsideration给安排了一个印度女,估计觉得都是亚洲人能感觉好一点,一开始她也很高冷,但是我男友出面找他,她态度就好了很多。之前我男友没怎么和移民局接触,都是我在办理的。所以我知道这种事情必须是有PR的人去谈才有力度,不然他们肯定觉得你就是没身份想留在这里而已。我这次的经验是虽然没有符合他们规定的很多材料,但是他们的原则是移民官满意就行,所以你必须接触到移民官,让她满意,她觉得能担这个责任给你签那就行了,我们两个和移民官前后电话邮件估计有三四个小时,所以这位移民官也是不胜烦扰,就批了。之前那个移民官是我死活找不到这个人,给他办公室电话永远没人接,但是印度女就天天在办公室,我不知道移民局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工作状态。。。。
我是觉得移民局有一点我上你下的感觉,盛气凌人,我是比较不爽,我虽然是申请待在你们国家,但是我也不是没有为你们国家做出贡献,我从事的工作正是宣传新西兰的。。。而且我在这里上的高中、大学,记录一直很好,给你们也交了不少钱,我现在只不过是根据你们的政策申请签证,不是求你们,如果不是为了我男友,我可能就去美国读研了,当然我没有说美国就比这里好,我只是说我也不是没地方要,死活赖在这里,犯不着觉得我求着你们。我个人认为如果移民局能够更加平等和尊重就好了,虽然我肯定没被视为你们要的人才,但是我不比你们低一等。不要看谁都一副谁都稀罕你们,都拼了命作假打混想留在这里的样子。
我很喜欢新西兰,环境好,美食多,尤其在几个英语国家,中餐这边算是很不错了。公民普遍素质也高,奥克兰大学是我的母校,为我树立了今天的价值观世界观,我在学校的老师都非常好,当然不排除那时候是我交钱他们为学生服务的因素。所以我不排斥留在这里生活,也不强求一定要留在这里。
我还是觉得不能因为强权势强就低头听话。我就是这种性格和思想,上面有朋友说性格决定了这样,是的,我在这里对这句话评论一下,不管你是褒义贬义,我要说一句,我觉得做自己比什么都重要,别人怎么看是最不重要的,如果有人因为这样不喜欢我,那么我觉得我也没必要维持和这样的人的关系。虽然这样会有人缘不好的问题,但是我觉得虚伪的人更可怕。
当然感谢各位的建议和帮忙,这个事情到此为止了。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4-4-15 22:33:18

你是奥大毕业的,为什么不能自己申请工签继而移民呢?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4-16 11:23:24

susie77 发表于 2014-4-15 21:33
你是奥大毕业的,为什么不能自己申请工签继而移民呢?

同问。。。。。。。。。。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4-4-16 12:42:50

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4-4-16 11:43 编辑

您好,based on what i read,我不认为是移民官失责。

移民官有权利做出质疑,一般如果质疑时通过书面提出的,而且有时间限制,申请人有义务根据内容做出
书面答复,提交补充材料,如果认为司法或者程序不公平的情况下,也应该做出书面陈述。

您的做法,例如什么打电话找人,口头解释这类的本来就不符合新西兰的证据采集程序。

同时,partnership 关系是建立在genuine and stable relationship 的基础上,至少你让我看来准备的资料严重不足。

同时,很多时候您打电话向移民局咨询的根本不是有资格的移民官,而是客服而已,并不能采纳他们的意见为对移民政策的分析。

如果需要帮助,建议和我们联系重新申请。
作者: 长翅膀的桃子    时间: 2014-4-16 20:12:31

AMICUS_LAW 发表于 2014-4-16 11:42
您好,based on what i read,我不认为是移民官失责。

移民官有权利做出质疑,一般如果质疑时通过书面提出 ...

尊敬的律师,你压根就没有好好看我的帖子,我对你的职业能力感到质疑,本来有想过找你们的,现在不想了,感谢你的帮助。帖子留在这里为了给后面的朋友一点帮助,斑竹删了也行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4-4-16 21:52:12

律师也不好当 看见LS的回复会比较郁闷
作者: q3367210    时间: 2014-4-28 01:26:12

susie77 发表于 2014-4-16 20:52
律师也不好当 看见LS的回复会比较郁闷

还不如不回复是吧?哈哈。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4-4-28 18:41:46

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4-4-28 17:50 编辑
长翅膀的桃子 发表于 2014-4-16 19:12
尊敬的律师,你压根就没有好好看我的帖子,我对你的职业能力感到质疑,本来有想过找你们的,现在不想了, ...


您好,一般同一个帖子我很少回复两次,原因很简单,工作真的很忙,时间真的很少。但是因为您对我的职业能力提出质疑,那么我认为我还是有必要给您详细解释一下的,也是对我们这行的公信力的一个解释,虽然是免费提供意见的论坛,但是凡事贵在态度,也不希望被网友认为渎职。

1. 我认为您所说open work visa based on partnership 移民局告诉您没那么麻烦是不正确的。而且,我再重复,移民局很多接线员分不清什么是移民法建议和customer service inquiry. 通常移民局的接线员不是legally trained immigration officers, 但是有时候过于热心,会给你一些移民申请的建议,这是不正确的行为。对于移民申请您应该咨询immigratio advisers, lawyers 或者自己查对operation manual 也是可以得。

2. 就您的案件,因为资料帖子写的不多,我只能做出一些预判。如果预判有一些不准确我和您道歉,但是这并不影响我的专业能力

3. 就您提出对我职业能力的质疑后,我又很仔细的看了一下您的帖子中的信息,我的结论还是一样的。我把我结论的原因在下面总结一下:

        a. 我还是认为您准备的资料不够,参考一下我附带的移民条例,移民官对genuine and stable relationship 的判断是有很大调查权的。你所指出的准备材料和我们事务所办理open work via partnership 的给客户的列表有不小的差别,以至于我认为你的准备不够。

       b. 假设移民官的质疑是正确的,他的质疑邮件上一定有给你期限,让你在特定时间前补齐材料。我们律师通常的做法是研究一下移民官的信件,对一些点做出质疑,我随便给你举出一些例子1)移民官的补交材料日期是否合理,是否需要extension?2)移民官要求跟多的材料是否合理?3)移民官在调查中的程序是否正确4)回复信是否需要案件对比,律师的法律分析,材料的补充是否符合移民法精神。

      c. 凭着你给与的信息,不是我没好好看你的资料,是你并没有做以上的事情,当然,你不是学法律的,不做也不是你的错。但是,你所提出的什么电话断了,语音信箱,都不是valid method of communication, 因为你可以说你做了什么,移民官可以说你什么都没提供,你没有任何证据,怎么说都行。这就是我们律师做任何事情都会用书信或者电邮,而你没有留下证据。

     d. 你的帖子充满了主观判断,缺乏客观的分析。首先,你和移民官的互动有问题你推卸责任给移民官说成他失职,其次,你说拒绝信都是官话,我要问的是,何为官话?只要不是S61的申请,所有移民申请拒绝都必须有理由,只存在合理的理由和不合理的理由,没有官话之说。如果你认为拒绝理由不合理,为什么不合理?是否是因为你没有补充更多的材料,只是期望凭着电话随便解释一下就过关?工作是互相体谅的,移民官手上那么多案子,怎么可能通过电话来让你补充你案件的质量?

    e. 最后我想说我们律师在办案中基本都是在移民官对立面的,动不动就对移民官挑毛病。但是您的案子就算要reconsideration 也不是从失职角度进行,我认为应该是就沟通的问题来进一步解释或提供更多的资料。

最后,我也不建议您使用我们。毕竟客户和职业人士之间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还是信任,没有信任是无法
合作的,在这里还是祝您好运。

WF2 Partners of New Zealand citizens or residence class visa holders

Partners (see E4.1.20) of New Zealand citizens or residence class visa holders may be granted a work visa provided that:
a.they are living together in a genuine and stable relationship (see E4.5.1 and E4.1.30); and
b.the New Zealand partner intends to be in New Zealand for the same period of time applied for by the applicant; and i.complies with the minimum requirements for recognition of partnerships (see E4.1.30 and F2.15); and
ii.meets the character requirements for partners supporting 'partnership-based temporary entry applications' set out at E7.45; and
iii.is an eligible partner under residence family category instructions (see F2.10.10).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4-4-28 19:02:23

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4-4-28 18:03 编辑
长翅膀的桃子 发表于 2014-4-15 21:22
ls幸灾乐祸个什么劲!
我给大家汇报一下成果,我让他reconsideration,又写了两千多字描述relationship的 ...


LZ我在回复完你上个帖子后才看到这个。

首先恭喜你拿到签证,其次你喜欢挑战强权这点和我们律师工作很像,因为有时候权利并不是对等的,而律师常常需要面对司法的不公平。

不过我还是要说一下在海外司法体系或者移民体系更多的要求是做到procedure fairness, 因为subtantive fairness 是一个无法判断的准测。而Procedure fairness 要求是两刃剑,一方面要求政府公务员通过合理的程序作出所有的行政决定,另一方面也要求申请者符合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法规和条例来做出申请。你所申请的移民申请分三个层次1)application forms 2) operation manual / regulations 3) Immigratin Act / legislations

而次序永远是表格小于条例小于法律,就是说,就算你按照申请表格填写所有信息,移民官也还是可以运用条例和移民法的解释和分析对你的表格做出判断。在国内我们有一句话叫做“最终解释权归于商家”,类似的意思。

而很多时候,混淆不畏惧强权和不按程序办事这两个观点会导致走进死胡同的,在这点上,有太多的案例了了。

Good Luck.
作者: ken454    时间: 2014-4-29 09:25:53

33# 34# = 蛇足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4-29 12:38:53

q3367210 发表于 2014-4-28 00:26
还不如不回复是吧?哈哈。

是的。。。回复直接被鄙视了。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4-4-29 19:44:32

ken454 发表于 2014-4-29 08:25
33# 34# = 蛇足

画蛇添足也好过直接忽略。

做人和做事都是态度为先,其次才是内容。
作者: joefox604461    时间: 2014-5-2 21:08:15

自己觉得比律师还厉害的,还浪费这么多时间在这里发帖回帖干嘛啊?  直接把移民局告上法庭啊!
作者: 小手冰凉的兔子    时间: 2014-5-3 21:14:41

哎,好搞笑的帖子…支持性格决定命运
作者: sunpoint2011    时间: 2014-5-4 09:59:28

本帖最后由 sunpoint2011 于 2014-5-4 09:09 编辑
小手冰凉的兔子 发表于 2014-5-3 20:14
哎,好搞笑的帖子…支持性格决定命运


哎,真是无话可说,楼主早点准备些证据,有那么烦吗?一次次打电话,一次次见移民官,连担保人也要出面,她到现在都没搞明白移民官要什么。不过挺佩服她的精神,要我一没这个时间,二是没这个精力,一早就准备好一堆材料,移民官是男是女到现在都没搞明白,只不过楼主那种自以为视的不畏强权精神怎么都觉得有点好笑。
作者: 无双大蛇    时间: 2014-6-4 11:26:04

智商捉急的楼主 找了个PR男 就觉得自己高大上的不行了
作者: madpigx    时间: 2014-6-5 17:23:58

性格决定命运 +1
作者: SexyBaby    时间: 2014-7-23 17:51:34

性格决定命运 +1
作者: Lynn_nn    时间: 2014-7-30 13:45:11

你可能是需要多补充一点材料。移民官就是这样,你准备了多少,还是要你补充。
不过大多就是一些照片,银行信,朋友信,互相送的礼物这些的。多准备点其实没什么,我帮我男朋友也申请了好几次,每次都需要我们补交点证据,朋友信交了6,7封,然后还有海量照片什么的,还要补。后来我们就交了各自的电话账单,在同一个地址。 最后就干脆把两个号码都挂在同一个人的名字下面。其实真实的就不怕了。 你看看能不能再试一下。不要着急上火,楼主,会顺利的!加油
作者: 大吃不肥真好啊    时间: 2014-8-6 14:39:17

LZ真是个强势的人。可以想象当时和移民官在电话里辩驳的语气,难怪人家不愿意听你的电话。希望你的PR男朋友将来不会因为你的强势而打退堂鼓,这样一来你的PR梦就破灭了。到时候你再怎么投诉也没用。
作者: NASA    时间: 2014-8-7 09: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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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8-7 18:00:51

性格决定命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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