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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律师,关于redundancy (已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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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icZhong
时间:
2015-5-26 10:56:58
标题:
请教大律师,关于redundancy (已经回答)
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5-5-26 17:31 编辑
大律师你好,我一个朋友遇到这样的一个情况。
她是公司的permanent employee,工作了一半年以上了。一个月前,她老板告诉她因为公司的业务原因,要对她进行redundancy.让她可以开始找工作。她和老板谈了后,要求老板把redundancy延到二周以后再开始,这样她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去找新工作。二周后她拿到了另一个公司的offer,这时她老板说对她说,可以不用redundancy(因为delay,所以redundancy还没有开始),她可以自己辞职,然后给老板尽量尽量短的notice period.合同上写的是四周,她老板的意思是给一周或二三天就可以了。
想请教大律师,这样合法吗?她可以要求老板继续redundancy吗?或是按合同的要求给4周的notice period吗?因为老板继续redundancy的话,她可以拿到一定的redundancy package.
老板的意思应该希望她自己辞职,然后给很短的notice period,老板就不用给redundancy的钱,也不用照合同给4 week notice 的in lieu of notice.
谢谢大律师。
作者:
Danger_Decibels
时间:
2015-5-26 12:06:44
让亲的朋友给律师打电话啊。
我可以给亲介绍一个专门的empolyment lawyer, 如果需要联系我。
作者:
AUGUSTUS
时间:
2015-5-26 12:17:28
以前我有個印度同事也遇到這個情況。公司讓他接到裁員通知就可以選擇直接走人,然後公司補回一個月的 pay。具體有沒有具體的 redundancy package 就要看僱傭合同有沒有這個條款。我看了一下自己的合約,原來沒有。。。。。。所以並不是所有被裁員的都能得到補償。
這個老闆就是玩這手,讓你知道要裁員然後再讓你自己提出辭職,省了一個月的 pay 不說,辭職和裁員對老闆來說當然希望你辭職,越簡單越好。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5-5-26 18:31:28
您好,可以的啊。缩短时间是公司给她一个选择,但是如果她不愿意的话可以继续执行正常的notice或者redundancy notice。
如果in lieu of notice, 那么notice period的钱也需要支付的,不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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