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律师 朋友近期想来新西兰旅行 委托北京国旅申请新西兰旅游签证已经下签 但是由于疏忽以及代理代替表格签名 没有告知移民官他本人十几年前有犯罪记录 因为很有可能以后来新西兰读书或者工作不想隐瞒事实 就给签证官写信表明自己的犯罪记录 但移民官追问为什么申请时没有在表格上写明 朋友只能实话实说表格不是自己填写 是后来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移民官表示这是提供虚假信息 最终结果还没定 有没有建议能弥补这次错误呢 多谢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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