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7-11-23 16:15 劳资法范围内,公司已经不存在了,自然没有追责了。 但从商业角度来看,不是那么简单:
红衣主教 发表于 2017-11-23 16:08 楼主的问题,对方必须要如实回答的吗?--我只是好奇对方已经清盘能否逃过追责? ...
鸢芷清 发表于 2017-11-23 16:02 也不懂是啥 貌似做了个假?
马车会杂工 发表于 2017-11-23 16:33 我也不明就里,不知前后故事啊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7-11-23 21:14 美国那个叫特朗普的总统在生意上曾经清盘过3次。他是什么充足性理由呀?
mimisa 发表于 2017-11-26 15:17 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