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也是就是在我工签还有四个月过期的时候,我申请了resident,当时我的盲目自信(源于第一次工签的勇气),觉得我现在的资料跟上一次相比肯定更充分,INZ肯定会给我下签,所以我就自己准备了资料,没有泡论坛做功课,也没有找律师、顾问帮忙递交(不想花冤枉钱,后边就有苦吃-。-)。 9月份,CO让我们补父母支持信,我们就直说情况特殊,父母不支持,随即让我们面试, 问了很多事无巨细的问题,从中找出了很多吹毛求疵的问题,eg,我们父母不支持我们的关系就不能被公众所认可(if your parents dont recognzie and support your relationship, then your realationship is unlikely to be recogonized by public). 10月份的时候我们就交了工签的申请(怕逾期), 2018年 1 月, Resident被拒了,说意外也并不意外, 我们当时还很乐观的认为没关系,我们还有工签, 还可以再申请,反正关系是真实的(现实将会再一次打脸*)。 我们当即就写了report,像IPT递交了app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