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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夜 胎痣
胎痣( 1 )
洪志让我捋起袖子,我一边捋一边忍不住地问:“怎么?给我讲故事是不是还要先检查我的身体吗?是怕我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够?”
“呵呵,不是这样,我想看看你身上有没有胎痣?”
“听个故事还需要有胎痣吗?”我一脸的惊讶。
“当然不是,只是这个事情与胎痣有关。”
“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只是我的身上并没有什么胎痣,不过我很好奇,为什么有的人身上有,有的人身上却没有?”
“我听说过一个传说,据说在洪荒时代,女娲创人之时,分别在四个人身上留下了印迹,分别中一对翅膀,一只鸟头,一只鸟身,和三只脚,这些合起来就是神话之中的太阳神鸟三足乌。而这四个人也是掌管四季的神,分别为春神 东 君,夏神炎帝,秋神秋水,冬神冬伯。因此人们也常把自己身上的胎痣看做是吉祥之物。 故事就从胎痣开始的。
小美是我在最初的时装公司工作时的同事,小美是我们对她的昵称,她的真名叫林志美,与影星林志颖只差了一个字,因为她的穿着与气质,我们当初都以为她是他的妹妹。
她的职责在我们办公室中是一个文员,每个月的工资是 1500 多块,这在深圳这个地方,并不算是高薪一族。对于一个女孩子,这些钱只够她的化妆品与衣服钱。但当我还听说她要每月寄回家给她的妹妹 1000 块读大学。心中不禁很是敬佩,但是敬佩之余,也听了她一些关于她是小三的传闻。但在办公室中,对于这些传闻她也并不理睬。也或许是她过于冷漠,也或许是众人对她的不屑,每次她都在默默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做过之后,就开始对着窗外发呆,有时我看到她的那忧郁的眼神,心中总是感觉很多惋惜!”
“怎么?你喜欢她了?”我问。
“没,只是我从来没有看过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女孩有这么丰富的眼神!也有突然之间,我有想接近她,了解她的愿望!”洪志微微一笑说:“事实上,我也是第一个走进她内心的人。一个周未的下午 , 我正在床上听 MP3, 手机响了 , 我看了来电显示,竟然是她的。对于这个,我真的很意外,犹豫了一会 , 按下了接听键,那里面传出了她很温柔的声音:“那么长里间没有接,我还以为你不想接我电话,今天下午有空吗?”
我没有拒绝 , 我很仔细地将自己收拾了一番——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甚至还洒了一些男士香水。然后就走出门拦了一辆 TAXT ,向她说的方向而去。
她说的地方是街心公园,阳光很温暖地照着,一对对情侣在各处诉说衷情,我和她在一条白色的法式长椅上坐了下来。她今天的打扮让我有些吃惊,她平时都是黑色或者深蓝的职业套装,今天却是一件白色的风衣,一条牛仔裤外加一双白色的长筒靴,看上去很靓,或者说比以前冷色调的她要阳光许多。
也不知道是我先开口,也不知道是她先开口,就这样我们聊了很久,这时这才发现在她那冰冷的外表之下,竟然有一颗火热的心,她告诉我说其实高中毕业她的成绩很好,却是因为老家重男轻女的思想,以及那高昂的学费,让她与大学在也无缘 , 刚开始的时候 , 她只是暗自己笑笑 , 自己终究不是命运的对手 , 于是就离开了那个地方 , 南下到了深圳。
“ 你相信命运 ?” 我问她。
“以前相信,现在并不相信了”她笑了笑说:“我突然之间发现,很多时间都是可以改变的,包括命运,你认为呢? ”
“如果不甘于流俗 , 也是一件好事。” 我说。
说到这里,她捋起了袖子 , 让我看到了她的手腕内侧有一个很美的蝴蝶图案。
“这个是纹身吗?”我问。
“呵呵 , 你怎么也可能想不到 , 这是一个胎痣 ,一个美丽的胎痣 , 只是在以前并不是这样,它只是一个圆,很丑的那种 ! ”她笑了,笑的那样无邪。
“因为这个原因 , 所以你才认为命运是可以改变的?”我也笑了笑,突然想起了一句该说的话忘了问她:“你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吗?”
“呵呵”她又轻轻地笑了:“人非草木 , 谁能又无情 ? 只是我看到那么多受伤的人 , 所以我很想找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 只是我感觉这些年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个……说到这里,她突然之间不说了,眼睫毛长长的,似乎这之中就蕴藏着千言万语。
我一时无语,她突然之间站了起来,向前面走去,那一袭风衣,有说不出的风情。
说到这里洪志突然打住了。
“你的意思是说你有艳遇了吗?”我笑。
洪志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只是接下去讲道:“三天过后,她突然在下班之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晚上是否有空?
我说可以 .
从公司到她那里只有一个站的距离,很快我就到了她所在的租屋之前,这是一个很小型的精品的屋子,我定了定神,拿着一束鲜花向里面走去。
她的门竟然是轻掩着的,我推开走了进去,屋子充满满了一股淡雅的香味,就像平时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
“你来了?”她从里屋走来,她竟然穿了一件低胸的粉红色睡衣,从那睡衣之中甚至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她的身体。
“这就是你的私生活吗?”我问。
“怎么,你不想吗?”她笑了。
我对她所有好感在那一瞬之间全部的都没有了,鲜花被我扔到了地板上,我似乎听到花的哭泣,但是谁又理解我心中有多痛?在我走出她的房间并回头关之时,看到她张开双臂,似乎想拥抱什么,却在将门关掉那一刹那,我看到了她的胎痣竟然是圆的。而且在灯光之下发出了很阴晦的颜色。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那是尸斑!人一般死后,就会因为机体的累积出现色斑,而她的就是尸斑。”洪志点了根烟。
“你是说,她已经死了?”我问。
“我也不知道,只是第二天,就传来了她辞职的消息。当我再去那个小屋时,房东是一位中年人,他说这里也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住了。
我心中突然之间有些失落,我是爱上她了吗?但这不过是一场错爱罢了。她从此将消失在我的记忆之中,只是她什么时不在这个世上的,那真的是一个迷。”
“到此为止吗?”我问。
“没!”洪志说。
早饭煮了一些米,外加一些臭豆腐,我一直在想这样招待他很欠佳,但看他吃的津津有味,我也不好说什么。
“自从这之时,我就不在这个公司做了,虽然老板也总想留我,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的一份简历被《南国风》杂志看上了,于是我就去了那里当了一个兼职记者,虽然是兼职记者,我却当全职记者做了,就在做记者的第二天,我认识了业务员张方。他和我是在同一个楼上住的,所以没有事的时候我们总是喜欢在一起吹水。
多年的外来打工生崖,让张方体会到了生活的坚苦,他每次的从繁华如烟的深圳街头走过,都会感觉到这个人比 蚂蚁还多的城市,自己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暧昧的阳光 , 让他总感觉会有一些故事发生。
那些打扮如时,衣着时尚,穿著似乎可以看到内裤的短裙和低的可以看到波的高跟鞋女人,不断地从他的面前走过,虽然他的目光也会停留在这些女人胸前鼓起的最高点,但他也同样知道如此年轻的女人却显的珠光宝气,她们的身份不是妓女,小三,便是哪个富豪的千金。依靠自己零推销率去泡她们,简直是比登天还难。不说送她们一辆宝马,单是一辆昌河面包车都无法满足。挤公交已经成为习惯。而打 TAXI 也显得奢侈。因此他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起,就在这个城市的最高层宣誓自己要单身至少五年。因为他非常清楚,金钱,是一个男人最好的装饰品,哪怕你赤身裸体,但在最隐私的部位上用一张人民币挡着,也会比皮尔卡丹更牌。长的帅不是错,错的是帅的脸不能不能当信用卡刷出钱来。
他的哲理总是一句接一句,这也是我喜欢和他聊天的原因。”洪志说:“人的命运总是在悲喜这中改变,有一天,张方对我说,他要去追一个女孩。我当时隐隐的感觉有什么不好,但是人家的喜事,我自然不好多说,以后的每天都沉浸在他与那个女孩的欢乐之中,有一天他甚至劝我也该找一个。”
“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我问洪志。
“我也问过,他也乐意给我说。他说是一天他去一个推销目标时,他看到了那个公司的前台,当他看到她第一眼时,他就打消了他要单身的念头。前台的提标签上写着三个字:陈可妮。也就在这一该,他已经将她的名字深深地记在了心中。
陈可妮穿着一身职业的前台装,与她拉直的头发,相配显得更加落落大方,那双眼睛更是让她透出了少有的雅致,那些只会努力睁大眼睛的来装可爱女孩,是远不及她十分之一的。
当时张方就想到了一个词来形容她:明眸皓齿。
爱情就像闪电,突然扑捉到了,这更是世界上修来的缘份。爱情不是一见钟情,而是让人怦然心动,张方突然变的徐志摩起来。
“你好,先生,请问您有约吗?”陈可妮立站了起来。
“是这样的,我是美自来公司的业务员,我想我们的产品,你们经理一定会喜欢!”说完,张方就掏出一张名片。
陈可妮看了看,有些忍俊不禁地笑了,然后接通了电话:“喂,李总吗?这里有一位推销洗发 水的 先生见您!”当她挂掉电话时,对张方说:“我们经理有请!”
当张方看到对方是一位秃头的老头时,便自觉地退了回来,然后来到前台那里说:“晚上我可以请你吃饭吗?”
陈可妮笑了笑说:“这是我的联系方式!”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吗?”我问。
洪志点了点头。
“呵呵,还真浪漫!”我说。
“这只不过是一场血色浪漫。”洪志接着说:“二十天后的一个下午。当时已经五点钟了,我拿着相机在街头拍摄。当我的镜头对准了“ 0 度吧”时,却看到了张方与那个女孩一起在那里面吃晚饭。女孩的头发很直,就像是他给说的,背对着我,看不到面孔,而张方就坐在她对面。桌子之上还放着一大束白色的玫瑰花!”
“白色玫瑰花?”我有些惊诧。
“是的,白色的!”洪志说:“我当时也有些奇怪,但我又不好打扰他们,也就当做没有看到吧。
我一直想拍夜景,所以一直未了走,七点钟时,那个女孩突然之间站了起来,掩面走出了0度吧,拦了一辆TAXI就绝尘而去。张方从里面追了出来,他似乎想追上她,但就在这时,我只听到一阵尖锐的停车声,张方已经被一辆MPV撞出了十米 远。挡风玻璃被撞得粉碎。司机呆呆的不知所措。
我也呆住了,我甚至想这是不是就是为了给我提供新闻素材,但很快随着人们的惊叫,我明白了这是真的,那束白玫瑰已经被他的血染成了红玫瑰。
我急忙来到了他身边,张方已经被自己的血完全覆盖了,手中的那束白玫瑰也成了红色玫瑰,他另外一只手中的照片也被血染红了。
“他死了!” 我问。
“是的,生命就这样停止了!”
“那个女孩见到了吗?”
“见到了,是通过他手中的照片,只是,我没想到的是他手中拿的照片竟然是林志美。”
“什么?”我差点将自己嘴里的饭给喷了出来。
“从那一刻我就想起,或许她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换了一个名字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她绝不是张方口中的陈可妮,而是林志美!”洪志说到这里,突然浮起了一些悔恨的表情:“其实是我害死了张方,他一开始谈的时候我就有预感,但没有告诉他!”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也怪不得你的!”我说:“那么,你以后又见过她吗?”
“没有,或许她这一次真的消失了。”洪志说:“但,不久之后,发生了另外一件事!”
“什么事?”
洪志突然神秘一笑:“我有些困了,下次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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