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nzdream 于 2013-7-31 23:19 编辑
本来想原帖回复, 写得太长了就另开贴。
来到这11年,本人亲身只和警察打过3次交道。 2次是上班去买午饭偷懒没有绑安全带被罚(唯二的2张罚单),还有一次是去做无犯罪公证。被罚是我自找的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我之后也就是抱怨下自己。去做公证给我的印象很好,给我按手印办手续警察人很nice也很有意思。也从来没有被盗或者自己需要报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就对新西兰的警察没有意见。
说一件我亲身经历的事。大概是7年前吧,我还在基督城,晚上9点左右一个醉汉拼命在砸邻居的门,各种尖叫嘶喊了大概10多分钟,我看不对打了111,接线员说他们已经接到过报警但是警察都在市中心抓醉驾超速,他们会尽快出警。醉汉还在砸门。 又过了十分钟, 邻居家男主人带着他老婆和才几个月的小孩到我家敲门。 男邻居满头是血拎着一根棒球棍,她老婆吓的满脸惨白浑身发抖,小孩哭的非常凄惨。男邻居说他们根本不认识那个醉汉,他们一开始就报警了,但是警察一直不来,他把他老婆孩子从后门带出来先躲我家,他自己接着回去“保卫家园”。期间女邻居再次借我家电话报警。又等了十几分钟警察才来。整个过程不考虑邻居比我早报警,从我报警开始算到警察到现场时间有接近半个小时!!!
这是我第一次见识到了新西兰警察的“强大”。顺便说下, 基督城不像奥克兰这么大, 从城市最东边开到城市最西边只需要20几分钟(非高速)。从市中心开到我家只需要7-8分钟不到。各位觉得这种情况可以接受,可以不怪警察只怪政府拨款不够吗?
民风温和和紧箍咒?
lz说新西兰警察比较温和因为新西兰民风温和, 这民风温和我就不讨论了, 是好事。 可是民风温和和警察不作为有什么关系吗? 警察对罪犯对罪案温和难道不是对我们这些广大遵纪守法需要保护的民众的不温和吗?警察开枪打死一个罪犯(正确的说应该是犯罪嫌疑人)这个是需要宣传,需要抨击,这里涉及一个是否过度使用武力的讨论命题。这种抨击这种讨论在美国也有,在现代的中国也不是罕见。罪犯告警察这个也不是新西兰独有。这些所谓的“紧箍咒”是否就能作为一种警察不作为的借口呢?那这么说的话中国国内警察也不用被骂的狗血淋头了,因为他们也有紧箍咒,比如领导指示,比如关系压力。因为这些所谓的紧箍咒所以“畏手畏脚”在新西兰就是可以被理解的?不作为就是不作为,再有什么紧箍咒也不能作为警察不作为的借口!!
资源分配和警力对比
再说资源分配和抓罚单。这个是我最不理解的事了。超速就是得抓得罚,这没什么好说的,可是为什么需要分配人力上去?一个摄像头多少钱?一个警察蹲在在路边一次能抓几个?一个摄像头一次能给你都拍进去。为什么机器能做的事情需要分配宝贵的人力资源做这个呢?这个也和法律有关?和政府拨款有关?
再说警力对比, lz拿香港做比较,得出因为新西兰警力比香港小(400人分一个警察vs175人分一个警察),所以新西兰警察比不上有着良好效率纪律口碑的香港警察是可以理解的。这和政府的官方说法:”因为xxxxxxxx原因,我们虽然比不上xxxxx,但是我们的表现还是可以滴。。。。。“有什么区别吗?在这种警力不同的情况下做出对比又能得出什么有用的结论呢?这种对比只能得出一个结论:新西兰警察不如香港警察因为警力不够,完了。这样一味的把原因一股脑的推到各种客观原因上对于提高民众对警察的印象和认为有什么帮助吗?
lz不愿意和中国警察做对比, 我这里还是要这么做。原因是这两个地方对于大家都熟悉。 已上海为例, 同样的全国最大的经济中心, 2011年上海常住人口2千3百万, 民警数量5万不到(不要和我说算上协警, 他们没有执法权, 如果要算上协警的话,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把新西兰的抄停车罚单的ticketmen, community watchers一起算上?也请不要说算上武警,谁在国内天天见到武警在路上办案执法?)这样的话比例和新西兰差不多400左右。在这种同样的客观情况下,其他数据我没有,破案率什么的大家争执起来没完,说个最简单的:出警速度。上海110出警速度是10分钟之内。这个速度不仅是110的承诺,也是网络上面网民们都认可的。请问新西兰的出警速度是多久?被国人骂的半死的中国警察为了面子也好为了政绩也好敢拍胸膛承诺十分钟内到现场。请问为什么在这个以民为重的民主国家,为什么警察不能为民众做出一个最简单也是最容易的承诺呢?
态度问题!!
说到底,就是一个态度的问题。咱们中国人喜欢说态度决定一切。和法律严格不严格无关,和政府拨款够不够无关。新西兰警察对于那些和普通民众切身相关的小案件的态度不认真,不在乎是为什么这么多人骂警察的原因。如果说因为警力不够,一些已经发生的小盗窃案警察延后处理,这我可以理解,但是并不意味反正有保险公司,警察到不到,做不做事都无所谓。我相信遭遇盗窃的人也没指望什么全区一半警力来取指纹,什么调研什么花100万云云。大家就是希望报警后警察不论犯法案件大小都有所反应,被小偷偷了,今天警力紧张到连一个警察都派不出来咱也没啥好抱怨的,但是至少明天或者后天来个回访给个准信,一位警察上门大概了解下情况咱平民百姓心里有个底还是有人关注咱这小案件。能不能破破后怎么判咱也不一定那么在意,但是警察有做事大家是实实在在的看在了眼里。
警察的作用就是打击罪犯,破案捉拿疑犯。至于法律最后怎么判是另外一件事。不能因为lz说的,啊因为反正小偷抓了浪费了一大堆社会资源也判不了几年,所以小偷盗窃什么的小案件咱不关注,有报警咱能不去就不去,要去也是过了好几天心情好了想起来了再去,反正都是小钱不值得,咱就关注打老虎,咱就专门办大案,给总理开罚单。这样的道理是说不通的。Lz认为新西兰司法上太过轻松,这点没错。 但是这是另一个论题, 我们现在在讨论执法, 如果新西兰警察在执法上做到让大家满意, 即便是最后法庭判轻判无罪, 我想人们没有理由不讲道理的还在骂执法的警察, 而会转而讨论司法, 或者立法。
最后吐槽下lz说的“批评警察,而罔顾新西兰司法的软弱及警力的匮乏,是无助于解决问题的。反而,大家都骂警察,使得高素质的人都不愿意去当警察,这种批评产生的负面影响会高于对正面的推动。”感情咱辛苦工作的纳税人在看到警察不作为的时候要批评还得考虑司法,还得考虑警力不充沛,还得考虑这考虑那。这样说来我还是真怀念在国内的时候,警察不做事就是得挨骂,国内还不管你什么那个这个客观条件呢,什么财政拨款不够,什么警力不充沛,民众只看到警察没做事。这些那些客观条件在国内也就是内部解释说说罢了,领导头头听不听还是另外一回事,怎么到了新西兰还得民众自我反思替警察找借口,真是奇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