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四月頭, 一位朋友托我買些蜂蜜和綿羊油寄到中國給他, 在某保健品店購買後, 我就請該店幫我寄, 四月中寄出後給了我追蹤號, 我就時不時查詢一下, 可是顯示包裹一直在海關清關, 這個狀態持續很久, 我一邊打電話給物流的客服詢問為何還未清關, 一邊很耐心的等待, 這期間和物流的客服通話, 他們沒有提過可以申請賠償的事. 到了八月底, 實在覺得太不可思議, 當我再詢問幫我發包裹的保健品店員時, 她才說已經這麼久了, 申請賠償吧. 於是我就聯絡物流客服, 他們看了看後就說不是因為我個人的名義去寄的, 所以叫我找保健品店去申請理賠, 如是者我又聯絡保健品店員, 她因為忙, 一直沒有給我回音, 直到九月底的時候, 我實在忍不住又再催促她, 她才說九月頭的時候給物流留言, 他們沒有回所以她就忘記了, 之後她又幫我處理, 得到的答覆就是: 已經過了理賠期, 所以物流公司不肯賠.
首先,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寄東西到中國, 我不知道正常是需要多久的, 而因為包裹發出時我並不在保健品店, 所以我沒有拿到郵寄底單, 後面列出的條款我也不知道. 但是現在不管物流還是保健品店都拒絕賠償, 消費者是如何得到保障的?
我覺得保健品店的錯處在於他們疏忽了告訴客人理賠是有限期的, 顯然店員不知道或忘記了那個期限, 因為我好幾次詢問她怎麼包裹還未到, 到後來都已經過期了她才提出叫我向物流申請賠償, 也不知還是忘記了因為是他們名下寄出的, 我沒有權利去申請, 使我做了很多無用功和浪費了時間.
而物流公司, 至少限期內我都有打過電話去問什麼時候才能清關, 那位客服姐姐一直都沒有明確答覆, 這個我理解, 因為她也不知道, 但她明明看到我的包裹到達海關的日期, 明知道會超出限期或根本已經超出, 一次也沒有告訴我有關賠償的事, 到了我自己傻傻的去申請(明明已經超過限時), 她還只是告訴我, 我要叫保健品店的人去申請才行, 如此浪費我們的精神和時間.
還有更糟糕的, 後來保健品店說幫不了我, 所以我只好自己和物流溝通, 網站上有負責人的名字, 所以我直接打電話去找負責人, 被告知在中國, 過一段日子回來, 回來後再打去, 被告知還未到公司, 到公司後再打去, 被告知剛離開... 然後一個女的給了我一個手機號碼, 說是負責人的, 她已經告訴他事情經過, 叫我和他聯繫. 當我打過去時, 那個人告訴我, 他完全不知情, 不知道我在說什麼, 又說他不是負責奧克蘭地區的... 簡直不知道誰說真話誰說假話!
我不服氣, 再打給客服, 說找當天給我電話號碼的女士, 怎知電話接到那位女士處後, 她掛了線, 然後我再打, 客服就支吾說那位女士剛匆忙離開了, 可能生病了... 然後就問他們什麼都很不合作了...
抱歉各位, 長篇大論, 也不知有沒有表達好.
我想知道哪裡可以看到或查詢到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條款? 還有如果上小額法庭的話, 我需要提供什麼? 我有勝算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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