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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的时候麦当劳门口起骚乱, 我在这里看到帖子关于这次事件的,但是很遗憾告诉大家,事情并没有结束!
因为我就是当事人. 当时有很多目击证人,但是事情是由我引起的.
后来我们游行到了麦门口,两个很凶壮的女岛人(我不怎么会分岛人和毛,暂且叫岛人吧)不停骂我们,全部用F词.忍无可忍我跟她们理论起来,重点是我没有用一个脏字,但是她们很猖狂直接冲上来准备对我吐口水,我们一直退到不能退站在街边缘.然后其中一个抢下我们的牌子刮伤了我的手牌子也坏了,我男朋友被一推再推再忍,当时就想怎样都不要动手,结果眼镜被扯下来摔在地上碎了,还是拣起来什么也不说.从头到尾她们都在骂没有停过.
后来街对面的人群冲来,第一个洋人打她们,然后大家都开始冲动.我就是那个一直说"冷静冷静"的人了.
警察来时候正好问到我们,然后让我们留下再细说情况.当时在场的人都知道,其中一女人自己很变态的掀开肚子说她怀孕了. 我们跟警察说了她和她同伴推,骂,损坏眼镜的过程.没想到恶人先告状,她跟警察说我男朋友推她肚子!!!
从头到尾我们都没有推她,而且她后来被群殴,就算怀孕有问题也不关我们事.录口供过程中警察是站在我们这边的,而且很厌恶地说她们是种族歧视.
回到家警察来电话,说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一28号那岛人要上法庭,不过很有可能她们不会承认她们做过的事.
果然星期二法庭打电话给我们说她们被判无罪.
但是还要再审,5月19日一次,如果他们再不认,就6月4日再审第三回.我和我男朋友决定如果到第三回我们就会去法庭现场和他们对质.
警察记录了我们的物品损失(眼镜) 还有精神伤害(EMOTIONAL IMPACT) 关于精神伤害我说了,她们的行为伤害我对新西兰的印象,和种族歧视的严重性,并且没有安全感.
今天星期四,我男朋友独自又在QEEN STR电影院对面遇到他们,同样的三个人,那个孕妇.孕妇的姐姐或妹妹.还有一个看起来较老但也很兄的似乎是她姐姐的丈夫.那个孕妇当街又对我男朋友大骂并试图阻止他继续往前,不断地叫"come back here!F*** u, bitch!",我男朋友忍了一直往前走,走了很远她们还在骂.
这次真的觉得有危险的感觉,这些经常没事在QUUEN STR, 以后怕是还会遇到,而且不会再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是要索赔,而且要为中国人出一口气,虽然当时我们没有想告她,但是CASE却这样被递上去了,现在没有退路,我们不知道如何取消诉讼,就算知道,我们也不想取消,不能让那些人知道,中国人是好吓的.
在新西兰这片民主的土地上,我们有权利进行游行,但是她们没有权利对我们进行人身攻击,没有权利辱骂一个民族的尊严.他们眼中无法无天,经过第一次开庭还是这么嚣张,没有一丝悔过!
如果她们真的是如此严重地种族歧视,真的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这一次天给的机会,我会尽最大努力让它们知道,这里不是她家院子,由不得她如此猖狂!更由不得对中国人猖狂!
我们缺乏新西兰有关的法律常识,不知道这件案子的性质.唯一的担心就是今后我和男朋友在街上遭人报复.还有如果第三次开庭她们还是逃脱了制裁,我们又该何去何从?我们该不该联系警察说明今天街上的事件,算不算威胁?
我们需要你们的支持.希望所有懂这方面,或者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能给予点拨和帮助,告诉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我们需要更多证人吗?或者需要怎样添加当时细节和怎样说明精神损害,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制裁.还有的担心是是否会留下案底部以后影响移民(毕竟这是长辈的期望)
谢谢大家,427那天真的很感动,不管活动有怎样的缺点,我相信不会有人组织得更好了,再选择一次,我还是会来!团结不是一时的,是一世的!
我在奥大学习.男朋友在AUT
最近真的很谢谢大家的帮助和支持,昨天有收到法院我们victim advisor的信,我们也积极想和她当面谈谈整个事情.之所以我们非常疑惑是因为我们不参加法庭,也没有要求证据或者辩论,第一次她就判无罪了,一切好象不需要我们参与一样,他们是被告,但是我们是不是原告呢?如果是,却没有任何关于我们的资料被要求,没有赔偿资料.
这几天有好心人出各种意见,有人说要抓住种族歧视这条好定罪,我很赞同.有人说还是不要惹事的好,我也很赞同,但是这是不是我们能撤消的呢?怎样的路在眼前我都会好好把握,尽力不让她们逃脱了制裁还能继续欺负我们.
如果有最新消息我会最快告诉大家的.最近要考试也得安心下来暂放一边了.
5月5号:
这几天我经历了很多事情 (大部分是心理上的),这两天收到很多短信接到很多电话,自己弄清楚了很多东西,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让有相似情况的人借鉴一下, 也许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有位警察叔叔打电话告诉我,其实第一次他们在法庭上并不算法官宣判, FIRST HEARING, 只是让被告自己说承认不承认犯罪事实(很显然那几个岛人不承认),然后,警方将做收集证据的工作,接下来是第二第三次开庭,历时一两个月吧, 根据不同情况步骤会有些许差别. 其次,将他们告上法庭的是警方,所以我们不会有任何记录,实际上我们也不算原告,不过有可能是证人.这位叔叔是北岸的,非常清楚地解决了我心中的疑惑^^当然啦,中国人嘛,我们还可以叫他"人民的好警察" !
还有一位朋友的观点其实也是我心里想的,但是他打电话把我的想法有条有理地说了出来,我都赞赏他的严谨和诚恳. 他的建议就是我也想让所有关心这事的人听的:我们在异国他乡,最重要的除了学习工作,其实第一就是人身安全.能够保护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任何人都不可能24小时守着你.既然我们已经把惩治犯罪的工作交给了警察,那就暂且让我们相信他们的能力. 不值得的是,花过多的时间在这繁杂的事务之上.第一,我们不可能在一日之间让这个国家的法制效率提高.第二,就算让他们判了罪,也不会是多重的刑罚,最多只是社会服务(这样的人又能服务什么呢?)最后,我们在得不偿失的情况下,还面临着潜在的危险(他们也是有记忆力的,处罚的深度和记忆深度成正比吧?)
说了那么多,怕大家看累了. 因为我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事情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自己承受了挺大的压力,一方面来自对法律的不了解,一方面担心潜在的危险. 其实渐渐雾开云散, 一切都应该坦然对待.希望以后朋友们遇到相同的问题或者其他挫折,记住一句话,既然发生的发生了不可挽回,那就要从中学到有意义的东西,我们不能决定生活将给我们什么,但是我们要向生活索取积极的那面.
我没有觉得后悔承受很大心理负担的那几天.因为我真的看到以前从未看到的陌生人的关心,源自一个民族的血液,我也感觉到团结就是力量,虽然看不到你们,纯粹是精神上的体会,已经让我卸下全部的负担.没有什么是打倒不了我们的,今天我们改变不了世界对我们的看法,但是有了这样的精神,什么都停止不了我们互助向前的脚步.
现在我最不想的就是花时间在和烂人周旋上,珍贵的时间当然是用来学习.以前以为是我们在打官司,我的毛病就是有理不饶人,越惹我我越是要打败它,不过现在好象没有我发展的余地了.(叹息..哈)如果没有太大变故,我和BF的生活是和以前一样正常,只要不碰到败类(没有什么能难倒我们,我们都说了,以后去NEW MARKET逛街,哈哈),有一大堆朋友的时候也会去QUEEN STR, 不是怕他们,是真不想给自己机会找麻烦,(苹果长虫,我们换梨吃嘛,何必去吃没虫的那半苹果?) 上次BF是在NANDO'S 餐厅外碰见他们,不过真的很想去试试NANDO'S呢,听说蛮好吃.我说了,下次带游行原班人马一起去吃,绝对吓死他们^^
总之啊,生活恢复正常! 心灵得到熏陶!(你们的熏陶,不是"她们"的熏陶), 我们都成长了,也更坚强了!
中国人,总是要向前看的!垃圾,不要踩在脚下妨碍我们前进的步伐,随着时间,它们会腐烂的...
因为爱国,所以是一家人, 你们不但是"大家",更是朋友!
[ 本帖最后由 小饭 于 2008-5-5 21:1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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