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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转贴]诡案组--公安厅绝密灵异案件大曝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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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第七章 最后一个(下)

    回想至今所发生的六宗命案,除了两宗发生在排舞室之外,其余四宗分别发生在:别墅一楼客厅、位于一楼的出租屋、医院一楼注射室、李宅一楼大厅及庭园。除此之外,凶手还在市十三中的档案室里恐吓我们。综合凶手先后七次出现的地方,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除了排舞室外,凶手每次都是出现在一楼或户外。

    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就是除排舞室外,凶手所出现的地方都没有关上门或窗户。对影子来说,透明的玻璃窗关闭与否也不会对“进出”构成影响,但声音就不一样,若窗户紧闭,外面的声音就不容易传入,而高质量的对讲机则能解决这个问题。

    我拿着对讲机对温主任说:“如果对讲机上有你的指纹,你至少要背上两条杀人罪。”

    温主任脸色立刻就白得毫无血色,颤抖地说:“不关我事,我没杀人,我没杀人……”

    蓁蓁凶巴巴地说:“你说没杀就没杀啊!杀人可不是小罪,你还是看你那些大人物朋友有谁能保住你吧!不过,依我看嘛,他们敢不敢出面帮你也不好说。”

    我也添油加醋:“一条杀人罪就能判死刑了,两条就更不用说了,更何况现在一共死了六个人,要是全都赖到你头上,得打靶六次呢!”

    恐吓欧巴桑果然是我的强项,温主任被我吓得六神无主,立刻把所知道的一切全数供出——

    我早就知道诗韵那贱人勾引我老公,可是我又奈何不了她,把她辞退吧,弄不好还会让老公把她包养起来,所以我只好忍了。我本以为把她留在身边,她起码不会太放肆,没想到她越来越不把我放在眼里,平时处处跟我作对也算了,还当着我面跟我老公勾搭,简单是公然向我挑战。

    我实在忍不下去了,就想找人教训她一顿,就在这时候,有个神秘的女生打电话给我,说能帮我给这贱人一点教训,不过有一个条件。她提出的条件很奇怪,不要钱也不要别的,就要求我更改市运动会中的表演项目,绝对不能表演《玩具王国的狂欢节》,而且以后也不能再排练这支舞。虽然觉得很奇怪,但这对我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于是我便答应了。

    随后,她用快递给我送来两部对讲机,要我藏在排舞室的天花里,还要我把窗帘拆下来。我按照她的意思,让洗衣店的工人拆窗帘时,顺便把对讲机藏好。

    前晚,那贱人正在教学生排舞的时候,她又打电话给我,要我把排舞室的门闩上,并且关闭总电源开关……我能发誓,当时我只是想给那贱人一点教训,从没想过要整死她,是真的,真的!

    那贱人死后,市运动会的表演仍得进行,我本来想改成别的舞蹈,但是学生们本来就会的太平凡了,要改练其它的舞蹈又没有足够的时间,所以只好继续排练原来的舞蹈。

    今天那个神秘的女生又给我打电话,她说我不守信用,我说我也是形势所迫,实在没有办法。她说还有一个办法,只要我能配合就行了。她又要我像前晚那样把窗帘拆下来、把门闩上、把电源关闭,我知道她又要杀人,怎么也不肯答应,但她却说如果我不答应,就把所有事都戳出来,让警察把我抓了。我害怕坐牢,就答应她了……

    做警察最头痛的事情是套取口供,因为不管是犯人、证人还是受害者,所给向口供也不一定就是事实的真相及全部。因为他们可能会把某些很重要的细节遗忘,或者因为受主观意念影响,对某些事情作出不客观的判断,并添加上自己的猜测,譬如本案中的凶手就一再被证人称之为“鬼影”。而某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会编制事实或在某些重要的细节上撒谎,譬如温主任,她显然撒谎了。

    我以严厉的眼神盯住温主任的双眼,她不自觉地回避我的目光,这是心虚的表现。我严肃道:“如果你不知道凶手要杀死梁诗韵,那你昨天为何会表现得那么平静?如果你没有想过要姚海燕的命,那你刚才怎么就那么轻松?”

    她被我刺中要害,结巴地“我我我”个不停,就是说不出原因辩驳。我又说:“梁诗韵跟你丈夫关系暧昧,你早就有加害之意,所以当凶手跟你联系,你们就一拍即合。姚海燕曾经是梁的老师,有了梁这个靠山,就算没有明里跟你作对,暗中肯定也做了不少小动作,所以你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不是,不是,我没想过要她们死。真的,相信我,相信我……”每个疑犯都会说这样的话,要是警方全部都相信,那狱警们全都要下岗了。

    温主任有没有起杀人之心并不重要,她极其量只是个帮凶,而我们要揪出的真凶。再把这个欧巴桑恐吓一番后,我取得她的手机,翻阅通话记录赫然发生苏梦茹的手机号码,她最后一次打入是在约两小时之前,即姚老师遇害之前。

    现在案情已经很明朗了,因为我不但知道凶手是谁,还知道杀人动机是什么。这宗案子的起因是十三前年余纤凌所编排的舞蹈《玩具王国的狂欢节》,苏氏姐妹一起被李亮喻甩了之后,就想杀人泄愤,与此同时她们还盯上余所创的梦幻舞蹈,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把所有会这支舞的人都杀了,她们就能据为己有,而且还能混淆警方的视线。

    幸好倚琪等人只知道这支舞的部分内容,所以才只遭到警告,要不然她们可能一个不漏地被杀掉。

    现在苏氏姐妹的猎杀名单中只剩下两人,远在千里之外的杜礼贤,她们恐怕杀不了,就算能杀也是山姆大叔的事情,当务之急是赶在她们之前找到另一名幸存者郑敏宜。

    伟哥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来电:“喂,我找郑敏宜的地址了。真NND累死我了,你知道单是本市有多少个叫郑敏宜的吗?我要逐个查阅她们的资料,才知道谁是我们要找的人,你说累不累?”

    “我不知道本市有多少个郑敏宜,我只知道你再废话,很快就会少一个。快把地址告诉我,不然又得出人命。”每次让这厮干活都免不了邀功一番,我早就麻木了。

    得知郑敏宜的地址后,我把排舞室的事情交由雪晴善后,便与蓁蓁立刻出发,希望能赶在苏氏姐妹之前找到她,不然我们找到的可能只是一具脸容扭曲的尸体。

    途中我不断拨打苏梦茹的手机,但始终也没能接通,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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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第八章 午夜凶铃(上)

    郑敏宜,女,26岁,己婚,职业为白领,住址是一栋商住大厦十六楼的一个单元。还好,我们找到她的时候,她还活着。为了确保她的安全,我们立刻把她带回诡案组办公室,然后才开始问话。

    “十三年了,这十三年来,我没有一晚能睡得安稳,老是做着相同的噩梦,梦见满身鲜血的纤凌向我求救……”第一眼看见郑敏宜时,感觉她是个生活过得称心如意的幸福小女人,但当她诉说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时,幸福的光环刹那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有无尽的悔疚——

    纤凌是我在少年宫认识的朋友,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半个月,但却成为了知心好友。那时候,我经常和她还有诗韵一起去玩……

    我小时候性格比较内向、自卑,所以没什么朋友,纤凌是第一个真正把我当成朋友的人,而且她又是那么漂亮、优秀。说实话,我当时对她的感觉很奇怪,就好像喜欢上她,如果不是发生了那件事,也许今天的我会是同性恋。

    她连女生也能吸引,男生就更不用说了,当时来帮忙演奏配乐的三名男生都喜欢上她,尤其是亮喻,更是摆明车马地追求她。

    亮喻其实并不是音乐班的学生,他只不过学过吹长笛,吹得也不是很好,但他有个当主任的妈妈。他是来找他妈妈的时候看见了纤凌,而当时又需要人帮忙演奏配乐,所以他就毛遂自荐。虽然他的长笛并不太适合演奏纤凌所选的配乐,但是因为能公开表演,所以他妈妈也很支持他。纤凌曾经反对他的加入,但最终还是斗不过他妈妈,只好妥协了。

    亮喻加入排练之后,又让他的女朋友梦茹,还有梦茹的妹妹梦菁参加排练。他们三个都是拖油瓶,本来底子就不行,来了也不认真排练,只知道玩。每次排练后,亮喻都会请客,请大家去KTV唱歌或者到迪斯科蹦迪,但是我和纤凌还有礼贤从来也没有去过。

    亮喻追求纤凌的态度一天比一天明显,但同时纤凌亦一天比一天讨厌她。说来也奇怪,梦茹似乎并不在意自己的男朋友追求别的女生,亮喻经常跟其他女生打情骂俏,我甚至亲眼看见他跟梦茹的妹妹亲嘴。但梦茹对此却总是视而不见。不过,亮喻对她也很不错,她经常向我们炫耀亮喻买给她的新潮玩意。

    后来,纤凌和梦茹为了主角的事情而闹翻,之后就发生了那件可怕的事情。虽然已经十三年了,但是那晚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就像刚刚才发生一样……

    那晚,我们如常地排练,排练纤凌编排的华丽舞蹈。姚老师不知为何中途离开,当她把门关上的时候,礼贤的惨叫便响起了,钢琴琴键上的盖子被亮喻用力地合上,把礼贤双手夹住,当他把手拉出来的时候,双手的手指都已经被夹得变形了。

    纤凌冲上前扶着礼贤,并问亮喻是不是疯了,但她的话刚出口,梦茹就已经一巴掌打在她脸上,影雪更上前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摔到地上。因为用力很猛,把头发也扯断了一小撮,影雪把手伸到嘴边轻轻一吹,随即笑道:“你看你的头发多漂亮啊,不多扯一点还真对不起自己……”说着又揪着纤凌的头发,把她拉起来。

    礼贤虽然因双手的巨痛而直冒冷汗,但仍挣扎着想去保护纤凌,可是却遭遇亮喻及子谦的毒打,最终无力地躺在地上,双眼不住地流下泪水。我知道他不是因为自己身上受到的伤痛而哭,而是因为不能保护纤凌而哭,因为纤凌此刻正受到梦茹她们更无情的欺凌。

    我和诗韵本来想帮纤凌,但我们一上前,梦菁和香碧就一人打了我们一巴掌。她们人多,而且又凶,我很害怕,想帮纤凌但又不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被欺负。

    她们把纤凌虐待了一轮后,梦茹就对我和诗韵说:“你们也过来一起玩吧,光看有什么意思啊!”

    我们都不愿意上前,但影雪和香碧把我们拉过去,我想反抗,但被掴了几巴掌后,就不敢反抗了。这时候纤凌已经被折磨得很惨,身上的衣服都被她们脱光了,长长的秀发零乱不堪,美丽的大眼睛此刻也变得呆滞。

    影雪揪着纤凌的头发,把她拉起来,要我们打她的脸,我们不从就打我们。诗韵被打怕了,就全听她们的,跟她们一起欺负纤凌,而我却始终也下不了手,卷缩在地上不停地哭,任由她们用脚踢我。

    “好了,该上主菜了!”亮喻脸带淫笑地走到纤凌身边,子谦像只哈巴狗似的跟在他身后。

    “你这色鬼,这次算便宜你了。”梦茹说着便和其他女生把纤凌按在地上,纤凌知道他们要做什么,就不住地挣扎。香碧狠狠地打了她几巴掌,嘲笑道: “在众目睽睽之下做爱可真是件让人兴奋的事情耶,你们看,这骚包已经等不及了!哈哈哈……”其他人也笑起来。

    亮喻把心急火燎的子谦往前推,大方地说:“看你平时那么听话,老子就让你先上,给这骚货开苞!”

    “真的吗?大哥!”子谦一脸受宠若惊的表情,得到对方点头认可后,便立刻解下裤子。

    此时礼贤又挣扎着爬过来,想救纤凌,但却又招来亮喻的一顿拳脚。我也很想去帮她,但我却连动一下也不敢,我害怕会像她那样被按在地上……

    亮喻强奸完纤凌后,就说请大家到KTV玩,还问纤凌要不要去。纤凌没有说话,默默地流泪,默默地穿上衣服。他没有继续戏弄纤凌,扬手带着大家一起走,走到门口使劲踢门,门就打开了,是姚老师开门的,原来她一直都在门外。

    门一打开,纤凌就立刻往外跑,还在门前把梦茹推倒。梦茹本来想追上再教训她一顿,但亮喻却把她拉住:“都玩累了,下次再玩吧!”

    “你们刚才搞什么鬼了?别给我搞出个大乱子来!”姚老师皱眉说。

    “不就玩了个妞儿,用得着你瞎操心,你还是快去看看那个弹钢琴的吧,别让他死在这里让我挨骂。”亮喻不耐烦地把姚老师推开,带着大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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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第八章 午夜凶铃(下)

    “不就玩了个妞儿,用得着你瞎操心,你还是快去看看那个弹钢琴的吧,别让他死在这里让我挨骂。”亮喻不耐烦地把姚老师推开,带着大家离开。

    姚老师走进先看见我,问我有没有事,我当时已经被吓得说不出话,只懂得摇了摇头,她就没管我,去扶起礼贤。礼贤似乎伤得很重,额头不住地冒汗,身体也抖个不停。姚老师扶着他离开,应该是带他到医院。

    所有人都走后,我还是卷缩在一旁颤抖,直到听见外面传来的惊叫……

    从郑敏宜的口供中,可以得知姚老师刻意隐瞒了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事实,不过现在知道也没有用,人都已经死了。

    做完笔录工作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为了敏宜的安全,我们没有让她回家,也没有安排她入住宾馆,毕竟现在那里也没有公安厅安全,所以只能让她将就一下,在诡案组办公室待一晚。只要等明天把苏氏姐妹抓捕后,一切问题也就解决了。

    敏宜给丈夫打了个电话,我耳尖听见他们大概的谈话内容,她丈夫除了询问现时的情况外,还一再要求她今晚千万别关机,要是有什么事就第一时间给他打电话。

    凶手每次行凶都是以影子的形态出现,所以有睡前我把所有门窗都关好,窗帘也全拉上,能开的灯亦全都开了。然后,就让蓁蓁和敏宜到老大的办公室里睡,我则背靠着门席地而坐,就在门口当守卫。

    漫漫长夜,难免寂寞难耐,要是有美女相伴多好啊!然而,美女是有,门后便有两名美女,可惜我只能孤零零地待在门外。正感慨万千之时,雪晴竟然出现在我眼前,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揉了揉双眼再看,的确是雪晴来了。

    “你怎么这个时候还过来啊?”我问。

    “蓁蓁给我打电话,说只有你一个在外面,要是凶手夜袭,你肯定会完蛋,所以就叫我过来。”雪晴若无其事地说。

    原来蓁蓁也会关心我的死活,还懂得叫雪晴来,而不是伟哥那猥琐男,平日多挨几脚也值了。

    雪晴见我坐在门口,她就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淡淡的茉莉花香随即飘进鼻孔,脑海不禁浮现出无限遐想。然而,遐想归遐想,现实归现实,虽然有美女相伴,但她坐下来就没有再说话,老是这样坐着也挺无聊的,而且这两天为了查案而奔波劳累,此刻难免会犯困。加上身旁有个可靠的伙伴,警惕性大减,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半梦半醒间感觉有人睡在我身旁,鼻腔中尽是让人全身酥软的女性气息,不禁让我想起女友小娜。已婚或有同居经验的男人,大多都会有个习惯,就是睡觉时会搂住身旁的伴侣,而且手会很自然地落在对方的胸部上。我也有这种习惯,但当我的手按在丰满的乳房上时,却感到一点异样——小娜的胸部什么时候长这么大了?随即记起我跟小娜已分手多时,一个激灵就全醒了,睁眼一看,发现躺在我身旁的竟然是雪晴!

    虽然雪晴的脸颊有一点微仅可察的红润,但是双眼闲合,呼吸均匀,应该没有被我的“胸袭”惊醒,这可让我捏了把汗,还好她没有醒过来,要不然非礼女同事的罪名是跑不了的。静心回想,刚才我睡着后,应该是她把我放在地上,让我睡得舒服点。而她自己亦觉疲倦,但又怕自己睡得太远,我有危险时来不及救我,所以就干脆挨着我睡。

    一个既细心又会顾及他人安危,且相貌姣好,身材更堪称一绝的成熟美女,绝对是讨老婆的最佳选择。可惜雪晴总是面冷心热,夫妇相对无言,时间长了也算是种折磨。如果她能像蓁蓁那样口快心直,又或者蓁蓁能像她那样细心体贴,那我可绝对要破戒大吃窝边草。

    正胡思乱想之际,忽然发现身旁的门不知何时已悄然无声地打来了,敏宜静静地站在门后。她的脸上毫无表情,双目流露出迷茫的眼神,仿被某种未知的力量所操纵。一个念头如惊雷般在我脑海闪现——“被鬼迷”!

    我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她就猛然扑向我,整个人压在我身上,按住我靠近雪晴那边的手,下身四脚交缠,还用她柔软的嘴唇封住我的嘴。当我以为自己要被强奸的时候(这里得说明一下,我国没有女性强奸男性的法律条文,也就是女性强奸男性是合法的),一只如铁钳般的纤手掐着我的脖子。我自然反应地用还能自由活动的手抓住她的手,想呼叫又叫不出,想推醒雪晴但又手脚被缠,随即更因大脑缺氧而变得全身无力。都怪我平时少锻炼,要是反应能快一点,那怕是快十分之一秒钟,我也能向雪晴求救,而现在我只能向阎罗王喊冤了。

    就在我意识开始模糊的时候,脖子上的束缚突然消失,压在身上的柔软躯体也随即翻离。大脑因再次得到鲜血的滋润而恢复清醒,睁眼之时,雪晴已经把敏宜制服了。而被搏斗声惊醒的蓁蓁现在才从组长办公室冲出来。

    “咳、咳,你怎么睡得像猪一样啊!连证人跑出来了也不知道,要不是雪晴及时醒过来,你明天得到流年那儿找我!”我边咳嗽边责骂蓁蓁,还想继续训她的时候,雪晴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让我愣住了半天的话:“我刚才没睡。”

    是啊,以雪晴谨慎的性格,明知今晚受到袭击的可能性极高,她绝对不会安然入睡。她之所以躺在我身旁,也许只是诱敌策略,其实她时刻都在留意周围的动静,要不然也不能及时出手救我。

    可是,如果她一直都没睡,那为什么被我“胸袭”时却没有任何反抗,甚至连把我手推开的动作也没有,而是继续装睡任由我猥亵她的身体呢?虽然当时我正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但印象中,我好像在她胸前“按摩”了一段不短的时间。这真是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问题。

    雪晴对“胸袭”事件若无其事,我当然不会自讨苦吃,也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反正这事就只有我们才知道。

    雪晴用手铐把敏宜拷在椅子上,我往她脸上泼了好几杯冷水才把她弄清醒,但她似乎对刚才的事情一点印象也没有。我让她仔细回想刚才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过,她思索片刻后说:“我老公叫我不要关机,所以刚才我是开着手机睡的,但我又怕老公半夜打电话来把你们吵醒,就设置成振动。半夜里,我好像做了个梦,梦见纤凌给我打电话,她叫我帮她做件事,但做什么事我就记不起来了……”

    敏宜说着把手机从裤袋中掏出,我接过翻查通话记录,发现不久前有一个已接来电,而来电号码竟然是苏梦茹的手机!我立刻回拨,但拨了几次都无法接通,我想也许是信号不好,就改用座机拨打,很快就接通了。

    电话是通了,但过了很久也无人接听,正当我准备挂线时,一把似曾相识的男性声音从话筒中传出,他似乎不是对着手机说话,而是对身边的人说,声音略小但还能听清楚:“是诡案组的号码。”话筒随即又传出对方神气的洪亮声线:“谁啊!”

    因为不清楚对方是什么人,所以我只好打官腔:“我是刑侦局的探员慕申羽,请问这个电话的主人苏梦茹在吗?”

    “哦,原来是小慕啊,这么晚还在工作也太辛苦你了。你就好好休息一下吧,这宗案子你就别管了,现在已经由我们的小队接手,苏梦茹姐妹也已经被我们抓回来了。”我知道对方是谁了,他是刑侦局其中一名小队长叶荣,也是老大的死对头,现任刑侦局局长刘成安的亲信。

    既然是局里的人,而且又不是什么好鸟,我也懒得浪费我的礼貌,不太友善地说:“这宗案子一直由诡案组负责,什么时候交给你们调查了?”

    “这是也是刚刚才决定的事情,正式通知明天会送到你们办公室。你也知道了,其中一名死者的父亲李志德是市政府的高官,他给局长施压,要求马上缉拿凶手,你们组里只有那么几丁人,做起事来很不方便,所以就交由我们来处理了。呵呵,抢了你们的功劳真不好意思,等这案子完了,我请你们吃饭。就这样了,我还得审问犯人呢!”他说罢便掉线,显然不想给我说话的机会。

    “这可麻烦了……”我无力地瘫坐在椅上,向蓁蓁及雪晴说述通话的内容。

    “他们怎么能这样做啊,这不是摆明把我们的功劳抢走吗?”蓁蓁气得脸也红了。

    雪晴沉思片刻后说:“慕,你说的麻烦不是指功劳被抢吧?”

    我点头道:“嗯,功劳我倒不太在意,问题是苏氏姐妹已经被抓了,那刚才给敏宜打电话的是谁?”

    蓁蓁恍然大悟,惊道:“凶手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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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第九章 劫数难逃(上)

    午夜的神秘电话否定了我们之前的调查方向,苏氏姐妹不可能是凶手,那谁才是凶手呢?

    现在的情况非常坏,苏氏姐妹已经被叶荣抓捕,他是个急功近利的人,就算明知她们不是凶手,为了邀功也会将她们屈打成招。虽然这两姐妹也不见得是好人,但是身为警察,我绝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含冤受屈。

    要为她们洗脱嫌疑最好的方法就是揪出真正的凶手,而且必须以最快的时间,因为以叶荣的“工作效率”,我们的时间并不多。凶手非常清楚十三前余纤受虐的每一个细节,所以必定是当时在场的十人中其中一员。而现在这十人已有六人毙命,剩下的除了苏氏姐妹及敏宜外,就只有杜礼贤,难道他才是真正的凶手?

    因为杜礼贤早已移居国外,所以我们一直都忽略了他,现在综合已知情报,他的确有可能是凶手,最起码他有杀人动机。从敏宜的口供中得知,他非常喜欢余纤凌,为她不惜忍受皮肉之苦,那么现在为她杀人报仇也合情合理。但是他为何能用影子杀人?为何能以余纤凌的声音说话?为何能用苏梦茹的手机打电话?这些才是问题的关键。

    不管怎样,现在必须立刻调查杜礼贤,否则苏氏姐妹将会成为替罪羔羊。然而,要知道他是否凶手,首先必须确定他是否在国内,这得到海关查阅入境记录,所以我让雪晴立刻前往海关分署。虽然现在是深夜,去了也没有人办公,但我们必须抓紧时间,一刻也不能耽误。

    接着我便致电伟哥,这厮竟然还没睡,说起话来比白天更有精神:“这么晚找我干嘛,组团去叫鸡吗?听说团购能打节是吧!”

    “你觉得我是这种人吗?”我没好气地说。

    “人不可貌相,有句俗语说得好,‘白白净净,周身性病’,嘿嘿,我看你就是这种人。”伟哥淫秽的笑声让人想海扁他一顿。

    老实说,我长这么大的确没试过嫖娼,不是说我是正人君子,而是面对陌生的女性,我的确提不起那方面的欲望。我认为“性”必须建立在“爱”的前提上,没有“爱”的“性”只不过是一种兽欲的发泄,所以我对嫖娼及一夜情从来都不感兴趣。

    跟伟哥扯谈能扯到天亮,但我并没有时间和心情跟他扯下去,认真地说:“别废话了,有正事要你办。”

    “下班后只谈风月。”这厮还挻拽的。

    “那好,我现在让蓁蓁去你老窝跟你谈风月,看你能不能熬上一分钟。”对付这个猥琐男,恐吓几乎是无可避免。

    “别、别、别,李MM的铁拳我可受不了。你要我干啥,尽管吩咐好了。”不把蓁蓁或雪晴搬出来,就别指望这厮会干活。

    “我怀疑凶手是杜礼贤,你查一下他到美国之后的情况。”

    话筒中传来伟哥一声惨叫,他随即又说:“你认为我是中情局出来的吗?他去美国十多年了,是死是活也不知道,怎么查啊!”

    “那不用查了,还是让蓁蓁跟你谈风月吧!”

    “不用了,我查就是了……”

    打发完伟哥后,我向敏宜询问杜礼贤的事情,她知道的并不多,因为他们是因为排练而认识,相处的时间也就半个月左右,而且也没说过几句话。不过,她却告诉了我一些事情:“礼贤的长相很俊朗,人品也很好,很有风度,很有礼貌,有一种贵族般的气质。也许是星星相识吧,他与纤凌都是有才华的人,虽然只是认识了半个月,但两人几乎无话不谈。其实我有时候蛮妒忌他的,但他们的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杜礼贤与余纤凌仅认识了半个月?我一再向敏宜确认这个问题,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他们在排练之前并不认识。一个男人会为了一个仅认识了半个月的女生,事隔十三年后仍不惜返回千里之外的故乡为她报仇,这有点让人难以理解,我原以为他们认识了很久。

    我突然有个想法,假设杜礼贤不是凶手,那么凶手只可能是敏宜。她刚才所谓的被鬼迷,也许只是装疯卖傻,如果她真的把我掐死了,又或者叶荣晚一点才把苏氏姐妹抓捕,那么她就能把罪名成功地嫁祸给别人。

    论杀人机动,她与杜礼贤也在伯仲之间,后者为情杀人,而她也曾透露对余纤凌有倾慕之意。而杜礼贤或许正身处于千里之外,但她却长居本市。他们两人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凶手,也许只能等雪晴查阅海关的入境记录后才能知晓,而在此之前,有必要对她多加提防。

    我在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下,好不容易才熬到天亮。虽然凶手曾经在中午时出现威胁我们,但她并没有在白天杀过人,而且敏宜也一再要求回家,我们也没有再让她留下的理由。所以,我打算先送她回家,等雪晴那边传来消息,再决定是否要拘留她。

    和蓁蓁一起把敏宜送到家门口,我的手机便响起了,竟然是谊婆打来的电话。谊婆平时几乎不会主动打电话给我,但每次打来都不会是好事,她上次给我打电话是两年前,那次我差点就没命了。

    “花仔,你现在马上到谊婆这里来。”手机中传出谊婆不安的声音。

    “谊婆,发生什么事了?”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你过来再说,要快。”

    谊婆要我立刻到她那儿,肯定是关系到我性命安危的事情,于是我便立刻驾车前往。蓁蓁见我神情慌张,便疑惑地问道:“我们要去那了?”

    “带你见我家长。”我的苦中作乐换来的是蓁蓁的一记轻拳,她脸色稍红,嗔怒道:“谁要见你家长啊,我们还得办事呢!”

    “有什么比婚姻大事更重要的吗?”话一出口,我又挨了一拳,便不敢再玩笑,如实说:“这事可关系到我的生死,你也不想我英年早逝吧!”

    “什么?你……你不会有暗病吧?”我被她打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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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第九章 劫数难逃(下)

    来到谊婆的石船上,她已经在烧香烛冥镪,似乎准备好做法事,我简单地介绍她跟蓁蓁认识,然后便问她为什么找我找得这么急。她叹了口气才说:“我昨晚整夜都没睡好,心里总觉得你会出意外,所以天一亮就在婆姐像前为你掷圣杯问平安,一连三次都是不详之兆,所以才这么急把你叫来。你先把手链解下来吧!”

    我把左手手腕上的定魂铁珠链解下,交给谊婆,她把链子放过婆姐像前的茶杯里,盖上盖子就跪下为我祈福。她祈福时用的是渔家话,虽然我母亲也是渔家人,但我却不太会说渔家话,只能勉强听懂她祈福的大概内容是祈求婆姐帮我度过难关。

    祈福后,谊婆把手链从茶杯中取出,让我戴上,心有不安地说:“你已经是成人了,婆姐会不会帮你就得看你的造化,你要记住手链绝对不能离身。”经过神茶浸泡的手链,从手腕上传来一阵沁人心脾的冰凉,感觉很舒服。

    准备离开时,我本想塞点钱给谊婆,因为她是没收入的,日常开支主要是靠谊儿谊女的孝敬。可是,她却不肯要,说等我过了这一关请她喝早茶就行了。平时我给她钱,不管多少她都会收下,只有在我真的有事时,她才会不要我的钱。这让我心里更没底了。

    和蓁蓁刚步出石船,谊婆突然把我叫住,我让蓁蓁在外面等我一会儿,走到谊婆身边问她什么事。她在我耳边小声说:“你喜欢这个花女吗?”说着瞄了蓁蓁一眼。

    我笑着小声回答:“谊婆,她只是我同事,不是我女朋友。”

    “你是什么人,谊婆还不知道,你是鬼仔命,别的你也许不行,但哄花女自有一套。这花女是罗汉转世,你要是跟她好上,对你有大好处,起码不会那么容易掉命。”

    谊婆所说的“花仔”、“花女”,有两个意思,一为男孩女孩,二为处男处女。之前她跟我说过,我的阴气比别人重,除了容易招惹妖精鬼怪外,也会让女性对我产生好感,而且对未经人事的女孩就特别有效。因此,谊婆现在这么一说,我不禁疑惑问道:“她不会还是个‘花女’吧?”

    谊婆点了点头,我又说:“不可能吧,她今年已经二十四岁,好命的话能当人母亲了。”

    谊婆在我头上拍了一下:“这种事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不是花仔的时候,我还是看一眼就知道。”的确在我“成人”后第一次探望谊婆时,她一看到我就开始取笑我。

    接着,谊婆又神神秘秘地对我说:“你要是喜欢她,就追她吧,但要是不喜欢就千万别碰她,她是罗汉转世,要是你有负于她,她说不定会把你打死。”这个我绝对相信,蓁蓁疯起来肯定会把我打死。

    在离开的路上,蓁蓁突然问我:“刚才你们说什么,你谊婆好像经常偷偷看我。”

    “哦,没什么,谊婆说你是处女,我不太相信,哎呀……”蓁蓁一拳打在我脸上。从她脸上的红晕看来,谊婆说的应该是真的,她的确是个处女,要不然也不会反应这么大。不过,要我和她过一辈子,我可不愿意,天天被当沙包使可不好受,而且要是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还会被她打死,这种生活谁受得了啊!

    被蓁蓁修理一顿后,手机响起,是雪晴打来的电话:“慕,我在海关分署并没有查到杜礼贤的入境记录。”

    “这样子……”我思索片刻又道:“你现在回诡案组向老大汇报现时的情况,我和蓁蓁先去把郑敏宜拘留。”

    海关没有杜礼贤的入境记录,虽然不能证明他一定就没有入境,但至少说明他在境内的可能性较低。如此,郑敏宜的嫌疑就更大了,不管她是否凶手,先把她拘留肯定没错。然而,当我们来到她家门时,却按了很久门铃也没有人开门。于是,我便拨打她的手机,很快就有人接听了,从对方的声音,我能确定她是敏宜,但她的语气明显跟昨晚不同。她的的语调很阴冷,不禁让我想起两次与凶手对话的情景:“警察先生,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你是……郑敏宜?”

    “如果我说我是余纤凌,你会相信吗?嘻嘻嘻……”她的声音的确是郑敏宜的声音,但她的语气和笑声却跟余纤凌一模一样。

    “人都是你杀的?”

    “现在才知道已经太迟了,你永远也不会找到我,嘻嘻嘻……昨晚没能送你上路真是遗憾啊!不过你可以放心了,我不会再找你麻烦,后会无期了,可爱的警察先生!”她说罢便挂线,我再次拨打,她已关机了。

    现在可真是麻烦大了,凶手虽然已经确定了,但要到那里才能找到她呢?她肯定已经远走高飞,就算全国通缉她,以她的能耐,恐怕也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抓到她。而叶荣绝对不会给我们更多时间,只怕抓到她的时候,苏氏姐妹早就去了阎王殿报到了。

    我打电话向老大汇报最新情况,他的回复却显得很无奈:“我刚才跟厅长通过电话,李志德给公安厅很大压力,要求明天一定要交人,所以我们只有一天时间,要是今天不能抓到真凶,苏氏姐妹就会成为替罪羔羊。”

    老大是厅长的弟弟,表面上似乎很有势力,但在某些情况下,他亦显得很无奈。虽然明知凶手另有其人,但碍于上级的压力,最终只能随便找个替死鬼草草了事。两年前是这样,两年后我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再次发生,所以我一定要在今天之内把真凶揪出来。

    “现在该怎么办?”蓁蓁问。

    “借你的发夹用一下。”蓁蓁虽然剪了个短发,但还至于像男生那么短,现在天气那么热,她平时都会用发夹把耳朵附近的头发夹好。

    我已经有很久没用发夹开门了,这手艺是小相教我的,当时我还说:“你会就行了,我学不学也一样。”但他却坚持要我学:“我也不可能一辈子和你当拍档啊,多学点东西总有好处。”没想到,现在他教的东西现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以前看小相用发夹开门开锁,快则一两分钟,慢则五六分钟,但单是我为了弄开敏宜家的防盗门就花了一个多小时,期间还有引来了不少隔壁的住户,他们以为我们要入屋盗窃了,害得蓁蓁要一再出示警员证,向他们说明我们是警察,我们在工作。

    当我准备向防盗门后木门挑战时,早就不耐烦的蓁蓁扯着我的后领把我摔一旁,修长的美脚一伸,木门就给踢开了。我突然觉得,我们的确很像入屋抢劫的强盗。

    进入门后,客厅并无异样,跟我们昨晚来的时候差不多,并没有因慌忙收拾行李逃走而造成的零乱景象,当然也没有人在里面。在客厅搜查片刻,没任何发现,我便到卧室搜查。

    打开卧室的门,内里也不见零乱,或许敏宜和丈夫早就做好潜逃的准备。然而,当刚我踏进卧室,房门随即自行关上,我还没来得及回头,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就从后锁着我的脖子。我大叫蓁蓁的名字,但叫了一声就因喉咙被卡住而叫不出来。为了自救,我不停地用手肘撞击对方的肚子,但他似乎毫无痛感,任我怎么用力,他的手臂也没有放松,反而越来越用力。我已感到呼吸困难,意识也开始模糊。

    难道,明年今天就是我的死忌?我连送我上路的人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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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9:27:4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卷二 蛇指影魔 第十章 美色陷阱(上)

    郑敏宜承认自己就是凶手,但她已经不知逃到那里去,若今天之内不能把她抓捕,苏氏姐妹将会成为替罪羔羊。因此,我和蓁蓁只好强行闯入她家里,希望能找到那怕一丝一毫的线索。

    然而,在客厅搜索片刻并无任何发现,我只好走进了卧室,希望能找到线索。但是刚踏入卧室,房门便随即关上,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从后锁住我的脖子。为了自救,我本能地用手肘撞击对方的肚子,可是撞了好几下,对方仍没有放开我的意思,反而更加用力。

    就在我快要不行的时候,身后传来“砰”一声巨响,房门似乎被人踹开了,并且撞到袭击我的人背上,使他和我一同趴在睡床上。幸好身处卧室,要是在大街上,那就“仆街”了。

    有人闯入卧室,袭击者便放弃了对我的攻击,转而与来者搏斗。等我把气喘顺,翻过身来的时候,两人打得不可开交了。搏斗的一方当然是与我同来的蓁蓁,而另一方竟然是敏宜的丈夫张自良。他虽然身材高瘦,但是与有散打冠军头衔的蓁蓁打起来,不至于不堪一击,然而蓁蓁也不是吃素的,最终一脚踢在他脑袋上,把他踢得晕倒。

    用手铐把他拷起来后,蓁蓁甩了他几巴掌把他弄醒,他竟然用十分迷茫的眼神看着我们:“发生什么事了?”

    发生什么事了?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敏宜承认杀人并潜逃,但却把丈夫留下,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张自良对此全不知情?管他是否知情,先审问一翻再说。

    我没有道出敏宜的情况,要求张自良先坦白交代他所知的一切。他表现得很惊慌,与刚才的凶猛判若两人:“昨晚,你们刚把敏宜带走不久,就有人按门铃,我开门后发现门外没有人。正想关门的时候,却听见敏宜和一个女人的声音,之后的事情我就记得不太清楚了。敏宜好像带了个朋友回来,还让我帮她朋友做点事。我记得她朋友好像叫……纤凌。”

    昨晚,把敏宜带回诡案组后,至今天天亮前,她也没有离开过,怎么可能又回家一趟呢?我一再向张自良确定他妻子的回家时间,他先是说昨晚我们离开后不久,随后又说可能是今天早上,最后干脆说记不清楚。而对刚才袭击我一事,他竟然说一点印象也没有。至于妻子的下落,他也没能提供任何信息。

    他的情况跟敏宜昨晚袭击我时很相似,似乎是受到某种力量控制,但也有可能只是装疯卖傻。不管怎样,把他拘留是必要的。

    回到诡案组后,我就现在所得的情报向老大作出一个大胆的假设:“郑敏宜可能被余纤凌的鬼魂上身了。”

    “你认为我这样跟厅长说,他会不会说我才被鬼上身呢?”老大瞪了我一眼。

    “那你可以说,她十三前目睹余纤凌受虐的过程,因而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最终导致人格分裂,产生了一个不存在的余纤凌。”其实,大部分疑似闹鬼的案子,报告都是这么写。

    “这样还说得过去,不过你真的认为她是被鬼上身了吗?”老大认真地看着我。

    “除了这个解释,我还真想不到别的。”我无奈地摊开双手。

    “理据。”老大的问题简单直接。

    我解释道:“首先,刚才我与郑敏宜通话时,她的语气和笑声跟我之前两次遇到的‘余纤凌’完全一样;其次,如果她不是被鬼上身了,怎么逃走也不带上丈夫,而且还让丈夫留下伏击我们?其三,她和她丈夫在袭击我的时候,都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力量……”

    “阿慕,你注意到没有?”老大突然打断我的话:“她怎么不用影子来杀你?”

    老大这个问题可难倒我了,我之前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是啊!她为什么不用影子来杀我,而要与丈夫先后亲自动手杀我呢?既然她之前已经用影子杀了六个人,要多杀我一个应该也不难,为何要冒着暴露身份的危险亲自动手来杀我呢?

    跟老大讨论了一会也不得要领,只好作罢。“雪晴去那里了?”雪晴应该在我之前就回来了,但我回来后没有看见她,所以一走出老大的办公室便问喵喵。

    “你刚才不是叫她去监视那个影楼老板吗?”喵喵不解问道。

    “我什么时候叫她去监视余兆光了?”我还未到记忆力开始退化的年龄,因此能清楚记得之前跟雪晴通电话时,只叫她回来跟老大汇报情况,并没有叫她去监视谁。

    “有啊,你回来之前给她打电话叫她去的。”喵喵的态度很认真,害我以为自己是因为太累而记错了。但是我仔细回想,的确没有叫雪晴去监视余兆光啊!

    正想给雪晴打电话时,恰巧她先打过来了:“申羽,你马上来杜礼贤的旧宅一趟。”

    “你不是去了监视余兆光吗?怎么跑到杜宅去了,是不是有什么发现?”我问。

    “你过来再说。”

    “好,我立刻和蓁蓁过来。”

    “别……”雪晴的语气忽然变得暧昧:“你一个人来,我想跟你谈些私事,有其他人在场不太方便。你快来吧,我等你。”

    私事?雪晴会有什么私事要跟我谈呢?难道要向我表白!自从昨晚我对她“胸袭”之后,她对我的态度的确有了点细微的变化,之前她跟伟哥、蓁蓁他们那样叫我“阿慕”,但“胸袭”之后,她就开始叫我“慕”,此刻的通话更直接叫我的名字,而且语气也不像之前那么冰冷,反而带有点暧昧的味道。

    “飞来艳福”四个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徘徊,以至于使我忘记现在当务之急是缉拿凶手。空无一人的杜家旧宅、美艳如花的雪晴、淡淡的茉莉花香、成熟的美女胴体、D罩杯的丰满乳房……

    虽然雪晴平时待人冷漠,但冰山也有融化之日,她略带暧昧的语气便是最好的证明。为了即将到来的艳福,我随便找个借口甩掉蓁蓁:“雪晴需要我帮忙,我先过去一趟。”说着便准备溜走。

    “我和你一起去。”蓁蓁跟了上来。

    “不用了,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你先在这里待着,一会再电话联系。”我怎能让她跟着屁股后面坏我好事。

    “真的不用我去吗?”蓁蓁的眼神很奇怪,不禁让我感到心虚。

    “我去就行了,事不宜迟,我现在就走……”为免被蓁蓁发现我不是去工作,而是跟雪晴幽会,所以我鞋底抹油似的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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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第十章 美色陷阱(下)

    “我去就行了,事不宜迟,我现在就走……”为免被蓁蓁发现我不是去工作,而是跟雪晴幽会,所以我鞋底抹油似的跑了。

    在前往杜家旧宅的路上,我的脑海中始终在想一个问题——如果雪晴要强奸我,我该不该反抗呢?她就算把我强奸了,也是合法的。

    来到杜家旧宅门前,发现之前锁住大门的铁锁不见了,大门正虚掩着。推门入内,发现宽阔的庭园内尽是枯叶纸碎,杂草丛生,中央的喷水池内一滴水也没有,池中的小天使雕像因风吹雨打而黯然失色,看来这十多年来也没有人打扫过。

    穿过庭园,推开因关节生锈而吱吱作响的木门,我进入了漆黑的大厅。虽然现在是正午,但因为窗户大多被封住了,所以大厅内十分昏暗,除了一道阳光透过厨房门照入外,并没有其它光源。

    我在大厅里没看见雪晴,就叫她的名字,很快就听见她的声音了,她的语气丝毫没有冰冷的气息,反而十分温柔,又让人感到很温暖,就像个羞涩的少女: “是申羽吗?我在这里。”

    声音从厨房中传出,雪晴前突后翘的婀娜倩影随即于照射在地上的阳光之中出现。我想走进厨房找她,但刚迈出脚步,她便说:“别过来。”

    我不解问道:“为什么?”

    “我怕跟你面对面会觉得尴尬。”羞涩的少女语调出自成熟的美女口中,别有一番风情。

    “你有什么要跟我说吗?”此刻的我正心痒难耐。

    “你喜欢我吗?”这是一个让所有男人抓破头皮的问题,不是因为这个问题难以回答,而是回答后所需面对的后果。说喜欢吧,可是要负责任的,说不喜欢,那就没戏了。几乎所有男人的想法都是既能有戏,但最好又不用负责任,所以正确的回答是:“你还不明白我的心意吗?我以为你应该知道。”

    “那你愿意跟我一起吗?”又是一个让人难以回答的问题。

    “只要你愿意,我会永远在你身边守护你。”老实说,以她的能力,我只有让她守护的份儿。

    “你过来吧!”我听从她的呼唤,缓步走向厨房。“停!”当我走到阳光能照射到的地方时,她的调气突然变得异常阴冷。

    我停下脚步,心中大感莫名其妙,然而诡异的事情就在此刻发生。雪晴的影子突然抬起手臂抓住我的脚踝,正确来说,是影子的手与我的脚踝重叠,但我却觉得脚踝被人用手握住,不能移动分毫。阴冷的笑声随即回荡于空旷的大厅之中,声音虽然仍是雪晴的声音,但这笑声分明就是余纤凌的笑声。

    我突然想起一个刚才没注意到的细节,就是雪晴身上的茉莉花香,此刻我只闻到灰尘的气味,而没有闻到雪晴独有的那种夹杂成熟女性体香的茉莉花香味。雪晴根本不在这里,此刻与我对话的是被余纤凌附体的郑敏宜。

    然而现在才知道已经太迟了,回荡于四周的笑声渐渐产生变化,由原本雪晴的声音变成了余纤凌的:“嘻嘻嘻……警察先生,我早就说过,我们再次见面时,我便不会再手下留情。既然你执意要追查这宗案子,我就让你到地狱去查好了,也许你跟诗韵她们被同样的方式杀死,就会下到同一层地狱去。你看我的头发漂亮吗?她们马上就会把你送到地狱去……”眼前的影子瞬间由成熟美女变成长发少女,而且她的头发还不断伸出,像有生命似的缠绕到我身上,我感身体受一股强大的力量挤压,不能弹动半分,就像有一只无形的巨手把我紧紧地握住,使我喘不过气。

    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现在总算明白这个道理了,不过也太迟了。正万念俱灰之际,左手手腕忽然传来一阵沁人心脾的冰凉,心中的恐惧随即一扫而空,心境从未有过此刻那么平静,挤压身体的力量也随之消失。

    身体不再受到束缚,我便跌坐在地,手腕的冰凉感渐渐消失,冷汗便不住地冒出来,使我全身的衣物湿透。

    “用这种方法对付没做亏心事的人还是不行。”这次从厨房传出的,竟然是把男性的声音。一个身形高大而飘逸的男人从厨房缓缓步出,他相貌俊朗,身上自然流露出一股贵族般的气质。然而在这炎炎夏日,他竟然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甚至连衬衫鞋袜都是黑色的。更让人感到怪异的是,他还戴上了一双厚厚的黑色手套,手套被撑得像快要绽开,里面仿佛是一双巨大的熊掌。他全身上下,除了露出头部外,其余部位均被黑色衣物所包裹,配上一头乌黑的头发,让人觉得是一张俊脸出现在影子上。

    “你是杜礼贤?”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对方的脸形轮廓与刘姐给我看的相片很相似,所以我能肯定他就是杜礼贤。

    “警察先生,你太多事了,这么多案子你不查,为何非要咬住我不放。我已经警告过你两次了,你可别怪我……”杜礼贤说着向我缓步走近,边走边脱下双手的手套。

    手套掉落地上,使灰尘微微扬起的那一刻,我惊呆了!眼前是一双无比诡异的手,双手十指均比常人长达两倍,而且像没有骨头似的,能各自不规则地蠕动,犹如十条长在手上的毒蛇。

    他走到我身前,向我露出优雅的笑容,语调温和但并不友善地说:“警察先生,或许你应该感到荣幸,因为除了我父母及师傅之外,你是至今惟一一个能看见我这双圣手的人……”说着,他突然用那诡异的手掐着我的脖子。他的手指虽然细长,但非常灵敏且有力,单手就能完全握着我的脖子,我觉得像是被五个绳圈套住脖子一样,立刻就感到眩晕。

    我为啥总会这么苦命啊,从昨晚至现在,已经是第三次让人掐着或锁住脖子了,但这一次能否像之前两次那么幸运,能有惊无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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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十一章 天衣无缝(上)

    这两天不知道为啥这么倒霉,先后三次遭受袭击,前两次还有雪晴和蓁蓁救我,这次谁来救我啊!

    当我被杜礼贤那只像长着五条毒蛇似的怪手掐得头晕目眩,快要不行的时候,一把似曾相识的女性声音从背后响起:“立刻放开他,否则我会开枪!”这把声音很奇怪,虽然她所说的每一个字,发声也很标准,但腔调却怪怪的,应该是出自一个外国人之口。但我因为脖子被掐着,大脑处于缺氧状态,一时间想不起声音的主人是谁。

    脖子上束缚忽然消失,一再死里逃生的感觉可不会让人感到欣慰。杜礼贤把他那双怪手插进裤袋,不无可惜地说:“警察先生,你的运气还真不错。”

    身后又传来那把女性声音:“把双手举起,放在头上,别做无谓的小动作。”

    杜礼贤往地上的手套瞄了眼:“我要求戴上手套。”

    “可以,但是如果你做出任何异常举动,我会立刻开枪!”身后再三传奇怪的女性声音,使我把气喘顺便忍不住回头看看声音的主人是谁。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来者竟然是潘多拉菲利普!

    潘多拉是美籍法裔的国际刑警,长驻本地专门负责一些涉外的刑事案件。她拥有金发碧眼艳丽脸容,身材更为惊人,不但美脚修长纤腰幼细,胸围更是让人喷血的F罩杯。真不知道她在国外是吃什么长大的,不但身材一流,而且智慧过人,还会说中、英、俄、法、日五国语言。之前我们曾经有过几次合作,但也是在小相还没失踪之前,自被调到反扒队后,到现在算起来已经有两年没跟她见过面了,没想到再次见面的时间,我是如此窝囊的囧境(报纸上说,“囧”能当“窘” 用)。

    潘多拉等社礼贤戴上手套后,就谨慎地持枪上前用手铐把他双手反拷,并念警戒词:“你有权保护缄默,但你所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法院上用作针对你的证据。”

    然而,杜礼贤虽然被拘捕,但却表现得毫不在意,很轻松地说:“我要见我的律师。”

    “到了警局,你可以给你的律师打电话。”潘多拉处理好杜礼贤后才有空跟我打招呼,伸手她柔软的纤手把我拉起来,并友善笑道:“我们又见面了,慕先生。”

    我站起来拍去屁股上的灰尘,无奈笑道:“让你见笑了,菲利普小姐。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呢?”

    “说起来也奇怪,我收到上级的通知,说这里将会发生一宗涉外的凶案,于是便立刻赶来了。没想到竟然会遇到你……”她微笑着没有说下去。

    我无奈叹息:“你是想说,没想到受害者竟然是我吧!”她笑而不语。

    准备离开的时候,杜礼贤忽然自言自语地说:“这房子里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呢?”果然,我在厨房里发现昏迷不醒的郑敏宜,她似乎并没有受伤,只是睡得很沉,怎么也弄不醒,只好先把她送到医院。

    把杜礼贤带回诡案组后,他除了给身在美国的律师打电话外,就没说过一句话。

    伟哥这厮在这时候才现身,他已查到杜礼贤在美国时部分资料——哈佛大学心理学系硕士毕业生。

    “你昨晚到现在就只查到这么一点资料?”我真想揍他一顿。

    “慕老弟啊,网络不是万能的,能查到这点资料已经不错了。你不是跟刚才那个洋妞关系挺不错的嘛,你让她帮你查好了,还能顺便发展下一步关系。嘿嘿,洋妞的思想挺开放的,哎哟……”不用我出手,蓁蓁已经把这个猥琐男揍了。

    杜礼贤是心理学硕士,并不能解释凶手诸多不可思议的行为,譬如他是如何用苏梦茹的手机打电话,就让我怎样也想不通了。于是,便问伟哥有没有盗用他人手机的方法。然而,他却用看待怪物的眼神看着我:“你火星来的吧!地球有样东西叫网络电话,能任意设定拨出号码,除了110、10086那些特殊号码外,几乎想设定成什么号码也可以。不过,网络电话有个特点,就是只能打出不能打入,要判断是否网络电话,只要在挂断后立刻用接听的电话回拨,要是无法接通那应该就是了。”昨晚我用敏宜的手机回拨,的确是无法接通,但改用座机马上就打通了。

    因为杜礼贤是美籍华人,这宗案子涉及到外交部,所以诡案组的内部聆讯特权就用不上了,这宗案子必须公开审理。潘多拉已经透过国际刑警与美国警方联系,索取杜礼贤的所有资料,而杜礼贤在律师到来之前又不肯说话,所以现在这案子算了僵住了。不过,还好,苏氏姐妹洗脱了杀人嫌疑,叶荣也只好放人了。

    虽然已知道杜礼贤就是凶手,但我还有几个问题没弄清楚,譬如他是怎样弄出诡异的影子,又怎么可以用别人的声音说话,还有如何使忠诚的牧羊犬弑主。不过我最想知道的,还是他为何会拥有一双蛇指怪手。我让其他人先回避,跟他于诡案组办公室里对坐:“能聊几句吗?杜先生。”

    他的双手虽然被反拷在椅背,但态度仍彬彬有礼,只是语气不算友善:“警察先生,要是你想问我口供,那请等我的律师到步后再说吧!要是你只是想跟我闲聊,那么请先把你的录音机关掉。”

    他挺精明的,这点小把戏瞒不过他,我把录音笔从裤袋取出拆下电池,并把所有口袋翻过遍,能掏出来的东西,全部都放在桌子上。他露出优雅的微笑,缓缓道:“其实,我也想找个人谈谈心事,有些事情藏在心里会造成负面的心理影响……”接着,他便告诉我一个关于“小男孩”的故事。他显然是为了保护自己, “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都以字母为名,为了方便阅读,我把这些ABCDEFG改回他们原来的名字,当然也把所谓的“小男孩”改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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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挺精明的,这点小把戏瞒不过他,我把录音笔从裤袋取出拆下电池,并把所有口袋翻过遍,能掏出来的东西,全部都放在桌子上。他露出优雅的微笑,缓缓道:“其实,我也想找个人谈谈心事,有些事情藏在心里会造成负面的心理影响……”接着,他便告诉我一个关于“小男孩”的故事。他显然是为了保护自己,“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都以字母为名,为了方便阅读,我把这些ABCDEFG改回他们原来的名字,当然也把所谓的“小男孩”改为“我”——

    十三年前,我认识了纤凌,虽然我们只相处了短短的半个月,但我已经决定要这一生也要时刻守护着她。然而,当她遭遇危难的时候,我却不能给予她任何帮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受尽欺凌。

    纤凌的死对我打击很大,我一直都觉得是因为我没能保护她,才使她羞愤自杀,所以在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毫无求生的欲望,几度与死神擦肩而过。我之所以能活过来,是因为父亲憔悴的脸容和母亲的眼泪,作为他们的儿子,我不能让他们为我而难过。

    移民美国后,我的父母终日奔波于各大医院之间,希望能治好我的双手。可是,每个医生在看过X光片后,都无奈摇头,因为我的指关节严重碎粉,就算能治好,双手也会不灵活,再弹钢琴是没可能的,那怕是最基本的就餐用善也难以独自完成。

    大医院不行,父母就为我遍访坊间的赤脚医生,希望能找到可以医治我双手的民间偏方。也许皇天不负有心人吧,父母最终找了一个绰号“云中圣手影胜公”的奇人,也就是我后来的师傅。师傅给我一种很奇怪的药水,让我浸泡双手。每次浸泡药水时,我的双手都像被无数虫蚁叮咬,奇痒难忍,但师傅却硬是把我的手按在药水里浸泡。浸泡药水后,我的手指变得越来越灵敏,但也在不知不觉间渐渐变长。

    当我的手指长得比原来长近两倍时,师傅就没有再让我浸泡药水了,而此时我的双手已比出事之前灵活百倍,就算戴上厚厚的手套竟然也能轻松地弹奏之前怎么努力也弹不出的高阶曲目。

    师傅知道我双手受伤的原因,也知道我一直为纤凌的事而耿耿于怀,他说可以教我手影及口技两项绝学,我可以用这两项绝学为纤凌报仇。但他一再告诫我,我从他身上学到的到一切,只能用在心中有鬼的心虚之人身上。

    因为我的双手已经变形,而且非常灵活,所以跟师傅学手影并不困难。而师傅还熬了些中药给我喝,喝了之后,在口技方面的掌握也变得越来越容易。其后,为了能更有把握地为纤凌报仇,我选择了进修心理学,并不断练习手影和口技。

    一个月前,我到了香港,然后用假身份进入大陆。在摸清各人现时的情况后,便开始为纤凌报仇……

    “你利用温主任对梁诗韵的憎恨,借苏梦茹的名义让她帮你在排舞室放置对讲机、拆窗帘、闩门和关闭电源?”之后的事情,我大概都知道了。

    “警察先生,你误会了,不是我,是‘小男孩’。”虽然他向我坦言一切,但他并没有承认自己是凶手。

    “嗯,是小男孩。”为了能从他口中得知真相,我只好承认这个所谓的“小男孩”才是凶手,“他利用手影和口技把梁诗韵、罗香碧、姚海燕活活吓死,但他如何让范子谦自宫,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如何用影子揪着何影雪的头发,把她摔到生死两难;如何使忠诚的牧羊犬弑杀主人;又如何使郑敏宜夫妇做出怪异的行为呢?”

    面对我的连串问题,他淡然一笑,仿佛真的在讲述别人的事情:“小男孩不但会手影和口技,而且还是个精通催眠术的心理学硕士。他把子谦催眠了,使以为自己只是在包礼物,随后跟纤凌亲热;影雪的情况是因为她被催眠了,其实影子不可能揪到她的头发,因为她心中有鬼,以为自己的头发被揪着,不停地往椅子撞去;至于牧羊犬,大部分人都以为它们只服从主人,但在主人与真正的强者之间,它们会选择服从强者,只要小男孩让它们觉得他是无比强大,它们便会胆怯,并且服从他的一切命令;而敏宜夫妇的事情,也许你有更多不知道的地方。”

    “按照你刚才那么说,他们应该也是被小男孩催眠了吧,那你说我不知道的地方是指什么呢?”

    他微微一笑,问了一个让我颇为尴尬的问题:“你知道自己为何能活到现在,又为何能把我抓住吗?”

    老实说,我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几乎是全靠运气,在三次遇袭的过程中,要不是及时有美女相救,我早就完蛋了。而能把他抓住也是靠运气而已,要不是他主要把我引到杜家旧宅,我根本就不知道他躲在那里,而且当时我仍在怀疑敏宜才是凶手。若不是潘多拉及时出现,现在我也不能在办公室里吹空调,所以我只能回答:“运气。”

    “这世上没有太多的幸运,所谓的巧合或许是刻意的安排。”他微笑着逐一解释我所谓的运气,当然这次他所说的仍是“小男孩”和ABCD的事情,为方便阅读,我把称呼改过来了——

    在你们抵达敏宜家之前,我就已经在守候了,我有足够的时候杀死敏宜,但我没有下手,因为她是纤凌的朋友,十三年前只有她没有伤害纤凌,所以她不该死。但是,我需她为我收集情报,所以等你们走后,我就按响门铃,把她丈夫催眠。昨夜与她通电话的不是她丈夫,而是我。

    半夜里我利用网络电话,以梦茹的号码打给敏宜,把她催眠让她袭击你,但我下达指令只是吓唬一下你,并没有让她杀死你。如果不是梦茹姐妹比我预算中早一步被捕,那我的计划就完成了,也不会现身让你抓住。

    敏宜回家后,我把她催眠,从她口中得知,你怀疑凶手另有其人。于是,我进行下一步计划,在电话中以敏宜的名义向你承认自己是凶手。而让她丈夫伏击你,只不过是想给你点压力而已。

    因为我从敏宜口中得知,你与你的伙伴雪晴昨晚的情况,从中分析到你对她有点意思,她对你也不反感,于是便以你的名义把她引开,再以她的名义把你引来……

    “如果不是潘多拉及时赶到,小男孩就能成功杀掉我,这样没有人继续追查这宗案子,苏氏姐妹也如他所愿含冤而终。”我自以为已经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小男孩没想过杀你,他要是想杀你,你昨天就死在牧羊犬的獠牙之下。”他的话让我不由哆嗦了几下,事实的确如此,如果说三次受袭是因有美女相助而获救的话,那昨天在李宅与牧羊犬对峙时,他只要下达一个命令,我就会变成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谁也来不及救我。

    他似乎在欣赏我脸上惊愕的表情,片刻后才说:“你认为是谁给国际刑警报案?”又是一个我没有注意到的问题,而答案更是我意想不到的:“是小男孩!”

    他实在给我大多“惊喜”了,使我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良久才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杀我,还要自投罗网?其实你只要把敏宜藏起来,就能让苏氏姐妹当替死鬼,为什么你还要多此一举呢?”

    “小男孩没杀你是因他答应过师傅只杀心中有鬼的人,而我之所以让你抓回来,是因为一名父亲的请求。”

    “一名父亲?是谁?”

    “你很快就会知道的,谢谢你陪我聊了这么久,有些事情不说出来,藏在心里会成为心结。我看得出你有心结,但你现在还不愿意说出来。”他说罢伸出戴着厚手套的手想和我握手。

    跟他握手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他的双手不是被拷在椅背吗?他看出我的惊讶,笑道:“让手铐拷着不舒服,放心吧,我要是想走没人能阻我。”

    电话突然响起,接听后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苏氏姐妹在公安厅门前被人泼硫酸,姐妹两人均脸面严重灼伤,而泼硫酸的人竟然是余纤凌的父亲余兆光……

    我无力地把话筒放下,杜礼贤露出满意的笑容,对我说:“光叔叔这十三年来一直为纤凌的死而自责,希望通过不停地工作来麻醉自己,可惜始终无法从中得到解脱,并因积劳成疾患上了肺癌,已经时日无多。今天,他突然打电话给小男孩,希望小男孩能帮他完成最后的心愿,让他亲自为女儿报仇。”

    “原来一切都在你计划之内,我只不过是你其中一只棋子。”我无力地瘫在椅子上。

    一切都在杜礼贤的掌握之中,他的计划天衣无缝,现在虽然被捕,但肯定已经想好脱罪的方法。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知道了真相,而且他其实也是受害者之一。他能为了只相处了半个月的女孩,十三年后不惜千里回来为她报仇,为了她父亲的一个请求,而不惜自投罗网,如此大情大性之人,世间上还剩几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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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尾声

    一

    市运动会终于开幕了,我抽空去看了开幕表演,倚琪等人在敏宜的指导下迈出华丽的舞步,表演了让全场观众大声喝彩的《玩具王国的狂欢节》。这支舞蹈就像其名字一样,犹如一场玩具王国的狂欢,把全场观众的情绪也带动起来,拉开了市运动会的序幕。

    然而,狂欢过后,却让人有种美中不足的感觉,也许正如姚老师所言,这支舞若失出了创作者余纤凌就像失去了灵魂。不知道由余纤凌亲自表演会是何等盛况,可惜她早已香消玉殒,只留下一支没有灵魂的华丽舞蹈,和一个甘愿为她的赴汤蹈火的男人。

    二

    梁政走进厅长办公室,向厅长汇报鬼影杀人的案件:“温秀苹承认了帮助凶手杀死梁诗韵及姚海燕,已被落案起诉;张自良及郑敏宜袭警是在被催眠的情况下进行,所以不作追究;苏氏姐妹遭余兆光泼硫酸,姐姐苏梦茹脸部受损面积达百分之九十,妹妹苏梦菁脸部受损面积也达百分之六十,他已经承认了严重伤人。我们还调查到,苏氏姐妹是使用他以影楼名义送出的奖券去旅行的。但他患有末期肺癌,现已保外就医,恐怕等不到判刑那天了。最让人头痛的是杜礼贤,以我们现在手头上的证据只能控告他袭警及杀人未遂,六宗命案均无有力证据证明他是凶手。而他的律师已代他否认了控罪,并以手患奇疾为由为他申请保外就医。”

    “这个杜礼贤很狡猾,表面上他是自投罗网,但实际上我们却奈何不了他。他拥有美国国籍,就算袭警及杀人未遂的官司打输了,也能寻求美国大使馆帮助,最终可能拍拍屁股就能溜回美国。”厅长也显得很无奈。

    两人均沉默不语。

    良久,厅长又再发话:“这事已不到我们管了,最近发生了一宗很诡异的案子,交给你们组调查吧!”说着把一个档案夹交到对方手上。

    梁政翻阅档案的内容后说:“少年奇离失踪,遗体于九天后被发现,身上衣物完整,但全身皮肤、肌肉、官器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具骨架及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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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灵异档案 云中圣手影胜公

    据说,在广州西关地区曾出现一手影奇人,此人来自京城,绰名“云中圣手”,西关人称其“影胜公”,而真实姓名则无人知晓。他除了手影技术了得之外,口技亦是一绝,独自一人便能表演《大闹天宫》。左手孙悟空、右手二郎神,七十二变斗七十三变,如幻如真。更妙的是,猴子猴孙、天兵天将齐声呐喊使人有如亲临其境。

    坊间传闻说,影胜公表面上是以表演手影戏为生,但实际上是个杀手,专以手影及口技蛊惑人心,使目标以为自己被鬼魅缠身,最终被活活吓死。不过,他并不是来者不拒,而是只接穷人的生意,专杀做了亏心事的贪官恶徒。

    据闻,没有人见过影胜公的双手,因为他不论寒暑都会戴着一双厚厚的手套,而表演手影戏时又躲在后台,所有大家都没机会一睹这双神奇的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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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一)

    一梦幻舞会

    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宁静的校园内,使整个校园像铺上了一层忧郁的银薄。欢快雀跃的旋律,似有若无地回荡于夜空,仿佛在呼唤沉睡的少女,呼唤她起来梳洗妆扮,准备参加盛大的宴会。

    纤凌醒了,寝室里的八名女生当中,只有她被这似有若无的钢琴声呼醒,也许整个宿舍,甚至整个校园也只有她被呼醒。静心聍听这优美的乐章,不禁让人联想起狂欢节——玩具王国的狂欢节……

    热闹的市集上尽是快乐的玩具王国民众,芭比娃娃们围在一起跳舞,熊宝宝站在大圆球以憨拙的姿态引爆笑声,滑稽的小丑们把快乐传播到每到个角落。突然,一辆魔法马车从天而降,一群玩具士兵随即出现把马车包围。马车上有王室的标志,坐在里面的显然是风度翩翩的玩具国王子,民众为一睹王子的风采,都争相往前靠。纤凌在拥挤的人群当中,好不容易才挤到较前的位置,但手持玩具剑矛的士兵挡在马车前面,阻止大家靠近王子,使她难以看见王子的身影。

    突然,带着面具的王子从马车中走出来,走到纤凌面前,优雅地伸出带着华丽手套的右手,邀请她参加王宫舞会。他们一起坐着神奇的魔法马车飞上天空,片刻即抵达宏伟的玩具城堡。

    走下马车的时候,纤凌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换上一套华丽的服饰,犹如童话中的公主一般。王子把她带到王宫的舞池,在众人的掌声之中,与她翩翩起舞。

    当纤凌沉醉于王子怀抱中的时候,突然觉得有点冷,她觉得王子的身体非常冰冷,仿佛完全没有体温一样。她感到害怕,抬头看着王子的脸,但看见的只是一副毫无感情的面具。

    王子突然开口:“你知道我的名字吗?”纤凌轻轻摇头,他又说:“我叫彼得洛希卡。”说着,便把面具摘下,然而他的脸同样没有任何表情,因为那是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脸。

    纤凌终于明白王子为何没有体温,因为他是一个木偶,没有感情的木偶。木偶突然发出“咯咯咯”的诡异笑声,但他的脸依旧没有任何感情:“你也想变成木偶吗?”

    纤凌心中一愣,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可是她的背后却是万丈深渊。她感到自己的身体猛然下坠,跌落漆黑的深渊之中……

    “哎呀!”纤凌掉到床底了,刚才的一切原来只是一场梦。可是,那琴声却又如此真实,到底梦是从何时开始的呢?

    二独特的旋律

    中午时,纤凌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呆,同桌诗韵突然哼起一段似曾相识的轻快旋转,她好奇地问:“这是什么歌啊?很特别哦。”

    “是彼得洛希卡,好听吧!你不是说想编支舞吗,用这首曲子当配乐怎样?”诗韵得意地说。

    “什么什么卡啊,听也没听过,是谁唱的。”

    “是彼得洛希卡啦,这不是流行曲,是一首钢琴曲子,我在表姐那里听来的。”

    “钢琴曲子?的确是不错呃,用来当配乐正好,不过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品味了……”正想损对方几句的时候,纤凌突然想起昨晚所做的梦,梦中的木偶王子不是说他的名字叫“彼得洛希卡”吗?她让对方把曲子再哼几遍,越听就越像昨晚听见的琴声。

    到底怎么了?从未听过的曲子竟然在梦中出现,难道昨晚的琴声是真实存在,真的有人在半夜弹奏钢琴?就算是,那梦中的木偶王子又是怎么回事?“彼得洛希卡”这个有点拗口的名字,以前可从未听过,怎么会在梦中出现呢?

    一连串疑问让纤凌越想糊涂,于是她便问:“这曲子你是那里听来的?”

    “刚才不是说了吗,是从我表姐那里听来的。”

    “你表姐又是在那里听来的呢?”纤凌继续追问。

    “她那所大学里来了会弹钢琴的留学生,名字就叫彼得洛希卡,长得挺帅气的。听说他准备用这首名字和他相同的曲子参加钢琴比赛,所经常练习这首曲子。表姐觉得很好听,就哼给我听了。”

    “你表姐上的大学不是就在我们学校附近吗?”

    “是啊,你想去看那个留学生吗?听表姐说,他真的很帅哦,头发就像金子一样闪亮闪亮的。”诗韵说着露出一副春心荡漾的样子。

    然而,纤凌却对这个异国帅哥并没什么兴趣,她心里还想着昨晚的梦境。难道昨晚是这个留学生在弹钢琴?应该不可能吧,他所在的大学和这所中学的距离虽然不是很远,但绝对不是琴声能传播的距离……她整个下午都在想着这些疑问,至于老师在讲台上说些什么,她一点也没听进脑袋。

    三寝室夜谈

    宿舍关灯的时间到了,“卧谈会”正式开始。

    “你们昨晚半夜有没有听见钢琴声啊?”纤凌躺在床上发问。

    “没有啊,这里怎么会有钢琴呢?”回话的是睡纤凌上铺的海莉。

    “应该没有吧。”“我昨晚一觉睡到天亮,不太清楚。”大家都表示没听见。

    “嘻嘻,你是不做梦梦见钢琴王子了?”海莉笑道。

    “王子是王子,但不是钢琴王子,而是木偶王子。”纤凌无奈地说。

    “说起木偶,我想起一个挺可怕的传闻。”说话的是碧莲,一个挺会讲鬼故事的短发女生。

    “是什么传闻,快说啊!”大家都知道今晚的故事要开始了,她们已经习惯了听过碧莲讲的鬼故事后才睡觉。

    碧莲清清喉咙:“据说,在台湾嘉义有个老农民收藏了一个神奇的木偶。这个木偶好像是来自日本的,身高大概三十厘米,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做工很精致,很漂亮。”

    碧莲顿了顿,问道:“你们知道这个木偶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你不说,我们怎么知道。”不知是谁在回答。

    碧莲发出神秘的笑声,笑了一会才继续讲故事:“据说,这个木偶的头发是用死人的头发做的,而且还会生长哦。虽然长得很慢,但的确一年比一年长,而乌黑亮丽,就像纤凌的头发那样……”

    纤凌打了个寒颤,骂道:“你想死啊,干嘛拿我的头发做比较。”在寝室的八人当中,她的头发是最乌黑亮丽的。

    碧莲怪怪的笑着:“嘻嘻嘻,更恐怖的是,在有月亮的深夜,存放木偶的房间会传出咯咯咯的诡异笑声,如果这时候走进那房间,就会看见……”

    碧莲说到一半就停下来了,大家都想知道会看见什么,但谁也没开口发问,因为她们都绻缩在被窝里发抖。碧莲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走进房间的人,会看见月亮照在木偶身上,把木偶的头发照得闪亮。而木偶会用手掩着嘴巴,对着走进来的人咯咯大笑……”

    碧莲又再停下了,这一次她很久也没有出声,仿佛睡着了。她不但没有说话,甚至连呼吸声也没发出,不禁让人怀疑她是否突然死了。

    静,午夜墓地般的寂静,使整个寝室笼罩在让人不安的诡异气氛之中。良久,终于有人忍受不住这份死寂,开口发问:“之后呢?”

    “这种事你也相信吗?嘻嘻嘻……”碧莲顽皮的笑声,使诡异的气氛消散于无形,“后来,有电视台去采访这个老农民,在他家里守候了几个晚上,始终也没听见木偶会发出笑声,更没看见木偶会用手掩住嘴巴。可是木偶的头发会生长,却得到了证实。”

    “你意思是那个老农民撒谎?”纤凌问。

    碧莲说:“也不能这么说,也许他所说的,对他来说是实话。”

    “这不是自相矛盾嘛!”海莉不满地说。

    “先别急,慢慢听我解释。”碧莲又再清清喉咙,“佛祖说,万物皆有灵。这可不是忽悠人的话,也不是纯粹的哲学思想,用现代科学来理解这句话,意思应该是世间万物都拥有磁场,而且能互相影响。”

    “你什么时候当尼姑了,怎么跟我们说起佛偈来。”海莉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她到底想说什么。

    碧莲稍微不悦:“你才是尼姑,我是想说,木偶虽然是死物,但也有磁场,而老农民跟木偶朝夕相对,相互之间就会产生影响,两者的磁场渐渐变得接近。因此,在某些情况下,老农民就会受到木偶影响,产生幻觉,听见木偶的笑声,甚至看见木偶会动。”

    “那就是说,一切都只是老农民的幻觉咯。”纤凌说。

    “没错,的确是幻觉,其实所谓的见鬼就是幻觉。可是……”碧莲语气突然又变得神秘起来,“可是,你能分辨出什么是幻觉,什么是真实吗?如果你被幻觉杀死,那么真实的你也一样会死掉。很多到鬼屋探险的人,会莫名其妙地猝死,其实就是因为受到磁场的影响而产生幻觉,被幻觉杀死,或者说是被幻觉吓死。”

    碧莲说完后,大家都没出声,毛骨悚然的感觉让她们说不出话。良久,纤凌终于打破沉默,说:“碧莲,你说这世是不是真的有鬼啊?”

    “信则有,不信则无。”

    “别故弄玄虚了,说清楚点嘛。”纤凌又问。

    “所谓的鬼魂只不过是一种磁场,它们不像人们想像中那么强大,飞天遁地穿墙过壁无所不能,它们其实非常弱小。它们就像电波信号一样,相信有,就会比较容易接收到,受它们影响而产生幻觉,不相信就会等于抗拒接收,当然不会看见奇怪的东西了。所以说,信则有,不信则无。”

    “那木偶的头发又是怎么回事呢?”海莉问。

    “这个问题得让科学家多作研究后才能解释了。再给你们说件事吧。”碧莲说着顿了顿,聆听众人的反应,大家都没有出声,她们在等待另一个故事。

    碧莲说:“以前还没有强制火葬的时候,大多数人死后都是土葬的。一般来说,先人入土后三年是要‘起骨’的,就是把先人的骸骨从棺材中取出来,安放在宝塔里供奉。听我爷爷说,我太奶奶起骨的时候,遗体竟然还保持完好,一点也没有腐烂,要知道那时候太奶奶已经下葬三年了。更恐怖的是,当时太奶奶的头发明显比下葬的时候长了。人都死了三年,头发竟然还在生长,多可怕的事情啊!”

    碧莲又再故意不说下去,直至海莉问她之后怎样,她才继续:“当时所有人都吓得半死,那些起骨的忤作说太奶奶葬在养尸地,再过多少年尸体也不会腐化,弄不好还会尸变,跳出来害人,所以必须马上把尸体火化。以前的人都很迷信,相信尸体不化就会变成僵尸害人,我爷爷当然也不例外,当场就让人把太奶奶的尸体烧掉了。”

    碧莲突然又故作神秘地说:“尸体没有腐化也许不太出奇,报纸上也偶尔会有什么千年不化尸的报道。但人死后,头发还会继续生长就鲜有听闻了,到底为什么会这样,谁也说不清楚。”

    死寂再一次降临,碧莲所说的故事让寝室里的女生于颤抖中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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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二)

    四若梦若真

    黑夜,代表宁静,代表黑暗,代表恐惧,也代表安详。

    所有人都睡着了,睡得很安稳。在这夜阑人静之际,欢快雀跃的琴声再次响起,再次把沉睡中的少女唤醒。

    纤凌醒了,再次听见轻快旋律的她,心情与昨夜大相径庭,莫名的恐惧笼罩着她弱小的心灵。到底是谁在弹钢琴呢?现在是在做梦吗?

    奇怪的琴声把纤凌的思绪引领到一间黑暗而空旷的房间里,房间中央有一座钢琴,钢琴前有一个模糊的人影正用双手在琴键上飞舞,弹奏出快乐的乐章。

    纤凌往前靠了靠,勉强能看见“他”是一个身穿礼服的儒雅少年。“他”拥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就像金子一样在黑暗中散发光芒。然而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他”的脸始终隐没于黑暗之中,怎样也看不清楚。

    纤凌又往前靠,可是不管她怎样往前靠,也看不清楚对方的脸。于是,她便怯怯问道:“你是谁?”

    “他”停下飞舞的双手,但琴声依旧回荡于黑暗之中。“他”抬起头,脸向纤凌,但纤凌还是看不清楚“他”的脸。“他”站起来,很绅士地向纤凌行礼,然后温文尔雅地说:“您好,我是彼得洛希卡。”

    纤凌突然能看清楚对方的脸,那是一张毫无感情的脸,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的脸。“他”是个木偶。

    木偶缓缓地走到纤凌身前,伸出用木头做的手,很有风度地说:“能请您跳支舞吗?”

    无人弹奏的钢琴依旧演奏出欢快的乐章,纤凌不由自主地接受了木偶的邀请,与对方于黑暗中翩翩起舞。突然,她觉得有东西缠着自己的身体,低头一看,发现木偶那金丝般的头发竟然像有生命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紧紧缠住。她很害怕,她想逃,可她刚迈出步子,立刻就掉进万丈深渊。

    “哎呀!”纤凌又掉到床底了,与昨晚不同的是,她被被子缠得紧紧的。她一边抱怨着自己怎样老是掉下床底,一边抱着被子爬回床上。

    回想起刚才的梦境,她又有点犯糊涂了——琴声是何时开始出现的呢?是在做梦之前,还是在梦中出现?

    五音乐教师

    “王老师,请等一下!”纤凌好不容易才把音乐教师逮住。每个星期只有周五的下午才有一节音乐课,而且还经常会被其他老师占用,所以要和王老师聊上两句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找我有事吗?纤凌同学。”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啊!”两人见面的次数并不多,但相貌俊朗举止儒雅的王老师竟然能记得自己的名字,使纤凌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当然了,你的听觉那么灵敏,在学校里也没几个了,所以我不会忘记的。而且你跳舞又那么出色,在这一区也算是个名人。”王老师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找我有事吗?”

    “也没什么,只是想问一下,学校里有钢琴吗?”受到老师的称赞,纤凌的脸色稍微红润起来。

    “有是有,在功能教学楼的音乐室里就有一座,但平时很少人用,不知道有没有坏掉。怎么了,你想弹吗?”

    说起音乐室,纤凌的印象挺模糊的,在学校待了快一年,也就去过一两次,对方不提及,她还想不起那里有座钢琴。

    “不是,我不会弹……”纤凌欲言又止。

    “是想学吗?”

    “也不是……”纤凌吸了口气,终于下定决心把事情说出来:“我这几晚半夜都似乎听见有人弹钢琴呃。”

    “半夜?你肯定吗?”王老师露出疑惑的表情。

    “也不能肯定,宿舍里的人都说没听见,所以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了。”纤凌说着低下头来。

    “你的听觉比较灵敏,能听见别人听不到细微声音也不出奇。可是放学后,功能教学楼就会锁门,就算不锁应该也不会有人半夜溜进去吧。”

    “这也是……对了,老师你有听过这首曲子吗?”纤凌随即哼出从诗韵口中听来曲子。

    王老师听过后思索了片刻,感性地说:“彼得洛希卡3乐章,这可是一首可悲的曲子哦。”

    “可悲?”纤凌一脸不解,“这首曲子的旋律那么轻快,怎么会可悲呢?”

    “旋律的确是欢快雀跃,甚至能让人联想到狂欢节,但是这首曲子背后却是一个可悲的故事哦。”

    “是怎么样故事啊,告诉我好吗?”纤凌大胆地挽着王老师的手臂,刚刚发育的胸部肆无忌惮地贴上去,仿佛害怕对方会突然跑掉似的。

    王老师看了看手表,马上就要上下一节课了,所以他只好长话短说——

    这由曲子改编自同名的芭蕾舞剧,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名叫彼得洛希卡的木偶。它的主人是一个邪恶的魔法师,他赋予它生命,使它像人类一样拥有感情。

    除了彼得洛希卡之外,魔法师还有另外两个木偶:芭蕾舞女演员和阿拉伯人。他用魔法控制它们,让它们给观众表演谋利。后来,彼得洛希卡爱上了芭蕾舞女演员,但对方所爱的却是阿拉伯人,于是它便与情敌打起来。

    魔法师知道此事后很生气,他把彼所洛希卡关进箱子里,但他并没有解除它身上的魔法,它依然拥有生命,无尽的生命。但无尽的生命却使它在黑暗而狭窄的箱子受到永恒的寂寞所煎熬……

    说完故事的大概内容后,王老师又看了看手表:“3乐章是故事开始时狂欢节那一段,狂欢节之后,主角的悲惨命运就要开始了……哎呀,不说了,我要去上课了。再见!”说着,他就小跑离开,留下纤凌一个人在原地发呆。

    六周末的寝室

    周末的晚上,大多数人都回家了,寝室里只剩下纤凌和碧莲两人。她们家都离学校比较远,所以通常隔一个星期才回家一趟。

    关灯后,碧莲又开始讲鬼故事了,这次讲的是一个关于人皮娃娃的故事——

    解放前,有一对五岁大的双胞胎因为家境贫困,父母忍痛把他们卖给地主,当其儿子的书童。然而地主把他们买回来的目的,并不是让他们当书童,而是把他们的肤皮活活地剥下来,做成人皮娃娃,当陪葬品葬在其父亲的墓穴中。

    当时适逢战乱,地主父亲的墓穴很快就被盗墓者挖开了,这对人皮娃娃因此落到古玩商人的手中,几经易手之后,被一个有收藏僻好的独居女人带了回家。女人把人皮娃娃带回家后,家里就怪事不断,先是在半夜里听见小孩子玩闹的声音,继而发现家里的东西常常会“失踪”两三天,之后又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显眼的地方。

    有一晚半夜里,女人听见房门外有小孩子说话的声音,仔细聆听竟然听见对方在讨论如何把她的阳气吸光。更可怕的是,当她壮着胆子把房门打开时,那对人皮娃娃就躺在房门前。

    “后来呢?”纤凌哆嗦着问道。碧莲讲故事总是讲到一半就停下来,非得要别人追问才会讲下去,她说:“之后还能怎样,当然是找法师把那对人皮娃娃处理掉了。”

    “那对双胞胎真可怜啊,活着时没什么好日子过,死后还被人做成人皮娃娃……”纤凌说着打了个寒颤,“听完这个故事,我以后大概也不敢搂住布娃娃睡觉了,我家里的布娃娃可多着呢!”

    碧莲又故作神秘地笑起来:“嘻嘻嘻,我再给你说个故事,保证能让你以后也不敢一个人洗头发。”

    恐怖的故事就像辣椒一样,非常刺激,让人又爱又恨。虽然纤凌心里觉得很害怕,但却又欲罢不能。

    碧莲清清喉咙,开说今晚的第二个故事:“有个女孩拥有一头让人羡慕的秀丽长发,但美丽的长发却给她带来一个烦恼,就是每次洗头发时,她总觉得头发会莫名其妙地变多变长了。这个现象让她百思不解,后来她把这事告诉一个见过世面的长辈,长辈叫她对着镜子洗头发,当发现头发有变化时,就透过镜子看自己的头顶……”

    碧莲说着,突然神秘地问:“女孩按照长辈所说那样做,你猜她看见头顶上有什么吗?”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纤凌故作镇定地回答,但身体却微微颤抖。

    碧莲发出诡异的笑声:“嘻嘻嘻,她从镜子中看见一只脸色白得像雪,但眼睛却红得像血的女鬼倒吊在自己头顶上,把头发垂下来,和她的头发重叠,让她帮忙洗头发。”

    纤凌被吓得差点叫出来,碧莲又说:“人都爱美,鬼魂也一样,可是它们不能自己洗头发,所以就只好趁人洗头发的时候,倒吊在她们头顶,让她们帮忙洗。”

    “你别吓唬我,我以后不敢洗头发怎么办?”纤凌怯怯地骂道。

    “谁叫你的头发那么漂亮,就像刚才所说的那个女孩一样。嘻嘻,我看你还是像我这样剪成短发好了,免得让那些头发长长的女鬼占你便宜。”

    “你好毒喔,妒忌人家的头发就编鬼故事吓唬人家。”纤凌佯作生气地说。

    “你认为这个故事是我胡扯出来的吗?”

    “不是吗?”纤凌故作肯定地说。

    “我们从小学到现在,都认识了六、七年了,你有见过我长头发的样子吗?”

    “嗯,你的头发好像一直都是这么短呃……”纤凌说着,有种心里没底的感觉。

    “你说这个故事是真是假,嘻嘻……”碧莲以胜利者的语气说。

    “这个……”纤凌彻底被打败了,心里犹豫着是否该把令人羡慕的飘逸长发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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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三)

    七深夜,别回头

    深夜,纤凌做了个很可怕的噩梦,梦见一只脸色白得像雪一样,但双眼却闪烁着血一般红光的女鬼倒吊在自己头顶。女鬼的头发与自己头发交织在一起,编织成无数辫子,把她紧紧地捆绑起来,吊在半空。

    就在纤凌受尽恐惧与绝望煎熬的时候,欢快的乐章响起,一名散发金光的天使从天而降。是他,是木偶王子彼得洛希卡,虽然他的脸很模糊,但纤凌知道一定就是他。

    王子挥舞嵌满宝石的长剑,斩断女鬼的头发,但却没伤及纤凌一根发丝。从女鬼的束缚中得到解救,纤凌徐徐从半空中落下,她往下张望,王子正张开双臂迎接她。当她落入王子的怀中时,对方的脸庞突然变得清晰,那是一张帅气的脸,湛蓝色的双眸犹如清澈见底的湖泊,仿佛能洗涤她心中的恐惧与不安。

    纤凌紧紧依偎在王子的怀中,希望能得到寻找一份温暖,然而对方的胸膛却是如此的冰冷,使她再次感到害怕。她以颤抖的纤手轻抚对方脸庞,希望能在那里感受到一丝体温,可是当她的手刚刚触及那张俊朗的脸庞时,对方的脸竟然掉下来了。

    那不是真正的脸,而是人皮面具,面具背后还是那张用木头雕刻而成脸,没有任何感情。纤凌惊恐地挣扎,想逃离王子的怀抱,可是王子的金色发丝突然伸长,紧紧地把她缠住……

    “哎呀!”已经连接三晚了,纤凌再三从床上掉下来。但是今晚似乎有点不一样,是什么不一样呢?一时间,她又想不起来。

    纤凌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聆听欢快的乐章……是钢琴声!!!她猛然跳起来,冲到窗前。没错,的确是钢琴声,她狠狠地捏了自己一把,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琴声很轻,很缥缈,仿佛来自另一个空间,但纤凌却能肯定它真实存在。她觉得传出琴声的地方应该就在校园之内,极可能是功能教学楼的音乐室。她想到那里弄清楚是谁在弹钢琴,是人,是鬼,还是木偶?但她又很害怕,怕走进音乐室,看见的是一座钢琴,和一副木偶——一副拥有生命,但毫无感情的木偶。

    纤凌走到碧莲床前,想推醒她,让她陪自己去音乐室看看到底是谁在弹钢琴。可是,推了好几下对方也没醒过来,而且还不耐烦似的翻过身来,卷缩在墙边。

    好奇心是人类进步的动力,但也是危险的根源。纤凌的好奇心最终还是战胜了恐惧,她决定独自行动。主意已决,她便迅速换好衣服,蹑手蹑脚地走出寝室。其实,她没必要蹑手蹑脚,但在寂静的深夜里,她又很自然地放轻手脚。然而,不管她的动作如何轻巧,关门时还是发出很响的“吱呀”声。寝室的门早已锈迹斑斑了,白天时并不觉得,但在此时,这声音却异常尖锐,仿佛是怨灵痛苦的呻吟,让人浑身冒出鸡皮疙瘩。

    宿舍的大门并没有上锁,虽然舍监一再强调要锁好门窗,慎防盗窃,但她总是讲一套做一套,每逢节假日她都不会过来锁门,仿佛小偷也和她一样拥有假期。

    银色的圆月高高地悬挂在星空之中,冷漠地观赏苍生的疾苦。深夜的校园像墓地般死寂,欢乐的乐章在此刻也变得诡异,犹如魔鬼狞笑。斑驳的树影之中,隐藏着无数未知的危险,让人难以心安。

    宿舍与功能教学楼之间的路程不算很远,大概走十来分钟就能到达,但在这夜阑人静之时,十来分钟的路程,仿佛走一个世纪也走不完。纤凌一步一惊心地向目的地前进,走着走着,突然听见背后有脚步声响起。

    “有人跟踪我。”一阵恶寒从脊梁骨升起,瞬间扩散致全身,纤凌甚至感觉得自己全身每一根毛发都竖起来了。她猛然回头,背后虽然没有半个人影,但她相信自己的耳朵,正如王老师所言,她的听力比一般人好,她深信自己没有听错。

    纤凌突然想起碧莲曾经说过:“在夜里,如果觉得有人在背后跟着你,或者叫你的名字,甚至拍你肩膊,你也千万别回头,一回头就……”

    “啊……”纤凌已不敢再想下去了,尖叫着往前跑。

    八漆黑的梯道

    纤凌一路狂奔,跑到功能教学楼前,才发现鞋子掉了一只。此时此刻,她当然不敢往回走,去找那只也许已经落入鬼怪手中的鞋子,甚至连回头的胆量也没有。

    该怎么办?

    不敢回去,就只能“勇往直前”了。前面就是功能教学楼,里面的三楼有间音乐室,音乐室里面有座钢琴,钢琴前有困扰纤凌数日的疑团。

    “豁出去了。”纤凌在心里大叫道。反正现在回宿舍不被鬼怪吃掉,也会被吓死,不如干脆拼了,到音乐室里看看到底是谁在弹钢琴,是人是鬼是木偶也要得个明白,未知比什么都要可怕。

    坚定了意志,勇气随即涌现,纤凌大步流星地走向功能教学楼的梯道。梯道前有一道闸门,正常情况下放学后就会锁上,可是现在却开着。

    “难道是王老师?怪不得他对这首曲子背后的故事知道得那么清楚,之前他所说的话都是忽悠我的,他一定有什么秘密。”看见闸门开着,纤凌立刻就想起王老师,因为除了他,她实在想不到这所学校里还有谁会弹钢琴。虽然他从没在学生面前弹过钢琴,也从没说过自己会弹钢琴,但他好歹也是个音乐教师,会弹钢琴也不出奇。

    其实,这只是纤凌自我安慰的想法,如果王老师要弹钢琴,任何时候都可以到音乐室里弹,没人会阻止他,他没必要为此而撒谎。但不管怎样,闸门打开了,就说明有人进去了,也就是说弹琴的应该是人,应该是吧!

    欢乐的乐章回荡于漆黑的梯道之中,格外诡异。纤凌一再对自己说,弹琴的人是王老师,就算不是他,也一定是个大活人,绝对不会是什么妖魔鬼怪。

    一个正常人会三更半夜跑到这里弹钢吗?也许,弹琴的人是个疯子,或者是个处于梦游状态的人,他随时也可能从黑暗中扑出来,用他那瘦弱但有力的双手,死死地掐着纤凌的脖子,直至她双眼反白,舌头外伸……

    纤凌越想越害怕,但越害怕,她就越要把事情弄清楚,不然以后也别想安心睡觉了。

    梯道里很安静,除了欢快的旋律外,就只有纤凌一高一底的脚步声。可是,就在她稍微感到安全的时候,背后突然又出现脚步声了,这次距离更近,加上声音在梯道里回荡,让她听得更清楚。

    这次纤凌没敢叫出来,她怕还没叫出来,就有一只苍白的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捂住她的嘴巴,把她拉进黑暗之中。她贴着墙壁,加快了脚步,她期望正在音乐室里演奏的是王老师,只要能走进音乐室就能得到他的保护。

    纤凌在尽量不弄出响声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摸黑走到音乐室门前。欢乐的乐章依然回荡于耳际,音乐室之内仿佛正在举行着盛大的舞会,毫无感情的木偶在魔法的驱动下翩翩起舞。

    答案就在眼前,只要把门打开,就能知道是谁在演奏这欢乐的乐章。但是,此刻纤凌却有点犹豫,她害怕坐在钢琴前的不是风度翩翩的王老师,而是一具毫无感情的木偶。

    脚步声越来越接近,纤凌决定孤注一掷,开门入内,并迅即把门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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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蛇指影魔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四)

    九演奏者

    纤凌背靠着门,心跳得像汽车引擎一样。琴声就在她进门的一刻结束,脚步声也在同一时间消失,门内门外仿佛是两个世界。

    音乐室里没有开灯,窗外的月光洒落在一排排椅桌上,也洒落在墙角的钢琴上。

    钢琴前有一个高大的人影,他正默默地注视着纤凌,但他背向窗户,所以纤凌看不见他的脸,但她能肯定对方不是王老师,因为对方拥有一头金色的发丝。

    纤凌以蚊子般的声音,怯怯地问:“你是谁?”

    对方似乎有点不安,说话的声音怪怪的,但纤凌还是听清楚他说的是“彼得洛希卡”。

    对方的话就像惊雷般在纤凌的脑海中炸开,她随即感到天旋地转,接着便失去了知觉。

    “你是谁?”

    “彼得洛希卡。”

    纤凌感到很冷,模糊中似乎有一双强而有力臂弯把她抱起,她看见一张模糊的脸,她很想看清楚这张脸,但又害怕看见的是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毫无感情的脸庞。她依偎在冰冷的臂弯中睡着了,虽然这双臂弯也许会把她带到另一世界,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并不感到害怕,只觉得很累,很想睡觉。

    “一切都结束了。”纤凌心想。

    十原来如此

    一觉醒来,纤凌觉得从未试过睡得如此舒畅,心情甚好。可是,当她伸完懒腰,睁开眼睛时,却被吓了一大跳,因为一双幽怨的眼睛就在她眼前。

    “你干嘛一大早就来吓我啊!”纤凌骂道。在她眼前的是眼圈又深又黑的碧莲。

    “你还敢说我吓你,我昨晚才被你吓个半死呢!”

    “我那有吓唬你啊!”纤凌坐在床上双手撑腰,理直气壮地说。

    “我看你是睡晕头了,你昨晚半夜爬起来,跑到那里去了?”碧莲用手指戳纤凌的脑袋。

    “昨晚半夜……”纤凌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喃喃道:“难道又做梦了?”

    “我看你是还没睡醒,快去洗脸,我带你去见一个人。”碧莲说罢,就自顾自地拿起毛巾牙刷等物准备梳洗。

    “大清早去见谁啊?”纤凌不知道对方的葫芦里卖的是白凤丸还是是毒鼠强。

    “彼得洛希卡。”碧莲掉下这个让纤凌魂牵梦萦了好几天的名字后,就独自走出了寝室,让对方张开嘴巴愣了半晌也说不出话来。

    在人头涌涌的麦当劳里,纤凌终于见到了梦中的木偶王子,他很高大,身高至少有一米九,她和碧莲站在他身前就像两个小朋友一样。他长得很帅气,金发蓝眼,肤色白净。他就是纤凌梦中的王子,来自美国的留学生。

    纤凌的英语水平在同级中算比较好,所以她想用英语与梦中的王子交谈。可是,一向让她感到自豪的英语,在真正的老外面前却是如此的蹩脚,一句话得说上三四遍,对方才勉强弄明白她的意思,加上她本就非常紧张,致使对方好几次忍不住笑出来。

    “你们说国语,我会听。”对方所说的国语虽然不太流利,但他好歹也在中国生活了一段日子,总比纤凌的英语要好。

    于是,三人便以国语交谈。

    “昨晚在音乐室弹琴的,是你吗?”纤凌急不及待问这个困扰她多日的问题。

    对方微笑点头。纤凌又问:“你怎么会半夜跑到我们学校来呢?你又怎么会有功能教学楼的钥匙呢?昨晚我明明去了音乐室,今天醒来怎么会躺在宿舍里呢?”

    纤凌的问题就像机关枪一样,不停地扫射,让对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为了让她清楚事情的始未,他决定从头说起——

    我叫彼得洛希卡,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出生在中产阶级,自小就受到优良的教育。可是,近两年父母双双失业,无力支持我完成大学学业,在申请贷款失败后,只好无奈地选择到中国留学。

    在中国,能到外国留学的都是些富家子弟,在美国则刚好相反,有钱人都挤进哈佛、耶鲁等名牌大学,只有像我这样的穷光蛋才会考虑到消费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留学,譬如中国。

    来到中国后,我的烦恼就开始了。虽然我在学校里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与众不同的优待,学校的领导、学生都把我当成明星一样,甚至安排我独自住一间寝室。可是,每天总有一大堆人在寝室外,隔着窗户对我指指点点,感觉就像在看猴子一样。这让我感到很受辱。因此,我在校外租了个间房,位置就在你们学校旁边。

    住在校外虽然逍遥自在,不再受他人打扰,但新的烦恼又来了。我并不富有,必须靠兼职赚钱来完成学业,但这里不是美国,这里只是个小城镇,我不能到麦当劳这样的快餐店工作,因为我只要出现在公共场所就会被别人当成猴子看。幸好,我能弹得一手出色的钢琴,所以我想参加钢琴比赛,靠奖金来完成学业。然而,住在学校里时,我随时都能到音乐室练习钢琴,可是在住校外就不太方便了。

    房东先生为我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就是你们学校的门卫,是一个友善的本地老头子。他给了我功能教学楼的钥匙,晚上他值班的时候,我就能到音乐室里练习。因为功能教学楼与教师及学生宿舍都有点距离,所以不怕会影响到别人……

    “那昨晚又是怎么回事?”纤凌问。

    “昨晚可吓死我了。”碧莲白了纤凌一眼,“我半夜被关门的吱呀声惊醒了,一醒来就发现你的床空着,于是就溜出寝室,看见你蹑手蹑脚地往外走。我以为你梦游了,就躲在后面跟着你。”

    “原来是你啊!昨晚可把我吓坏了。”纤凌睁大双眼看着昨晚差点把她吓掉魂儿的碧莲,接着又问:“那后来呢?”

    留学生用不太流利的国语说:“你出现,吓倒我。我说出名字,你就倒下。”

    “还是我说吧。”碧莲接过话头,“我走进音乐室时,你已经晕倒了,他跟我说明情况后,我就让他把你抱回宿舍。”

    “你怎么能让男生抱我呢……”纤凌的脸红得像火烧一样,声音越来越小,并不自觉地低下头来。

    “难道要我抱你吗?我可没那么大力气呃。”碧莲说着站起来,向纤凌挥挥手:“我的任务完成了,你再和他聊聊吧,我就先走了。拜拜!”说罢,便转身就跑掉。

    纤凌害羞地低下头,不知道应说什么,两人沉默良久,她终于想到了话题:“昨晚那首曲子的乐谱,你能给我一份吗?”

    “没问题,我还没自我介绍……”留学生友善地伸出宽大的手掌,“我叫彼得洛希卡,很高兴认识你。”

    纤凌头也不敢抬起,伸手与对方握手。两手接触,她不由全身一振,对方的手异常冰冷,仿佛完全没有体温。她连忙抬头看着对方的脸,他长的很帅气,很完美,完美得让人觉得不真实,仿佛是一张人皮面具,而面具背后是一具毫无感情的木偶。

    他到底是人还是披着人皮的木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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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化尸童姥 引子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一

    民国三十四年,夏末。

    夜幕低垂,长满薰衣草的小山陂上有一名年约十三、四的少女在拼命地奔跑,她身后有一名年龄相仿的少年正在追赶她。

    “来抓我啊,抓到我给个小钱你买红枣!”少女回头向少年做了个调皮的鬼脸。

    “让我抓到你,你就知味道!”少年的脸容略带好胜之色,但更多的是情窦初开的莫名心动。

    少女的体力不及少年,追逐了片刻后,两人的距离逐渐缩短。少年突然跃起扑向少女,把她扑倒,两人一同于柔软的薰衣草丛中翻滚,最终少年成功压在少女身上,并按住她的双手,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少女心如鹿撞,既紧张害怕又兴奋莫名,声音颤抖地说:“你想干嘛?”

    “嘿嘿,现在你让我抓到了,当然是我想干嘛就干嘛……”少年说着便吻向对方的樱唇,但却被少女扭脸避开,只吻在红如晚霞的脸颊上。

    少女不断左右摇头,不让少年亲吻其樱唇。少年干脆不再按住她的双手,改为用双手捧住她的火热的脸颊,让她不能再躲避自己的热情……四唇紧接,久久难分!

    唇分之时,两小无猜皆面红耳赤,对视无言。良久,少女推开身上的小情人,坐起来羞涩地说:“你欺负我,我待会去告诉院长。”

    “你舍得吗?院长肯定会打死我的……你看,院长昨天打我的手,现在还在痛呢?”少年把手臂伸出,上面有三条明显的棒痕。

    少女怜惜地轻抚小情人的手臂,不无心痛地说:“真的还痛吗?都怪我把院长的茶杯打破了,害你替我受罪。”

    少年轻轻地把少女拥入怀中,对手臂上的棒痕毫不在乎:“为你挨几棒算什么,要是打在你身上,我才心痛呢!”

    两人坐在草地上相拥对视,少女不自觉地轻闭双眸,心里再度感到小鹿乱碰,既紧张又兴奋地等待小情人再次滋润她柔软的嘴唇。良久,期待中的炙热嘴唇并没有靠近,少女失望地睁开双眸,发现眼前的少年正以好奇的目光凝视着远处。

    少女举起粉拳,嗔怒地砸在小情人胸前,待凝视远处的少年回过神来,她便嘟起嘴,语带责备地说:“你看什么?”

    懵懂少年不解少女柔情,只为远处的异象而好奇心大起,指着远处一株大树,对怀中少女道:“你看,那棵树上好像有条黑布。”

    少女顺着对方所指的方向望去,发现远处一株大树的树枝上挂着一条似乎是黑色布带的物体。小山陂平日人迹罕至,所以他们才敢肆无忌惮地在此嬉戏,而之前到来亦未见有此布带,不由感到好奇。

    两人一同来到大树前,仰首上望,仔细观察了一番。虽然已经来到树下,但布带挂于高处,而且天色已暗,一时间也没看清楚到底是什么,只是觉得很像布带,但似乎又不是。少年玩心大起,随手拾起几块小石向布带掷去,其中一块小石掷中布带中段,布带立刻断成两截。下端一截掉了下来,而上端一截竟然往树枝收缩,仿佛拥有生命般贴着树干迅速往下移动。再看掉到地上的一截,同样像拥有生命般,先是盘成一团,随即形成长条状贴地而行,袭向不知所措的少女。

    黑色异物犹如一条贴地而行的毒蛇,速度迅猛,瞬间即来到少女脚前,但她仍一脸惊恐,不知该如何是好。千钧一发之际,少年拉住她纤幼的手臂,双腿发力狂奔,拉着她逃走。但是,黑色异物并没有就此罢休,一路紧追而来。

    两人好不容易跨越一条小水沟,再奔跑一段回头望去,黑色异物已经没有追来了,这才松了口气。但双脚刚停下来后,少女马上察觉异样,不由惊叫:“有东西爬过我裤子里了!”

    少年先是一愣,随即叫道:“快把裤子脱掉啊!”说着便伸出双手,欲把少女的裤子脱掉。

    “不要!”少女连忙躲避。虽然有异物钻进裤子,但要在心仪的男生面前裸露下体,在这社会风气尚较保守的年代,试问有那个花季少女能做到呢?

    “快点脱啊,不然被它咬到就麻烦了。”少年显然不懂得少女心事,他只想心爱的女生不受伤害。

    少女紧拉着裤子与少年纠缠了一会,突然惊叫起来:“它钻进我身体里了,怎么办?怎么办?”少年还没弄明白“钻进身体里”是什么意思时,她便脸色一白,随即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不消片刻她的裤子便被下身流出的鲜血染红……

    ------------------------------------------------------

    二

    山边的幽静小路上,一名身穿怀石中学校服的少年正使尽全身力气踏着脚下的自行车,他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前进,因为他身后有一条如黑色布带般的奇怪异物在追赶他。

    少年使尽力气终于与异物拉开一段距离,但却一不小心被路上的石头绊倒了,连人带车倒在路边的草地上。眼看异物就要追上来,他也顾不上地上的书包及自行车,强忍身上的痛楚,连爬带滚地逃走。他害怕得慌不择路,跑到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陂上,最终还是被异物追上。

    撕心裂肺的惨叫于僻静的小山陂中回荡,但却没有人听见,再次回复平静的时候,柔软的草地上只剩下一副穿着校服的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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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化尸童姥 第一章 九天化尸(上)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这是一首中唐时期较流行的诗,传说作者是杜秋娘,不过她只不过是演唱者而已,真正的作者已无从稽考了。这首诗的含义很单纯,能以“莫负好时光”五字蔽之。人生匆匆数十载,仿佛只需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到达尽头。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我们需要学习、工作、恋爱、结婚、生子……等我们把所有事情都忙完的时候,剩下的时间已寥寥无几了。

    我经常会想,如果我能像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拥有无限的生命,那是多么有兴趣的事情,最起码我不用为钱而烦恼。譬如,我在我爷爷那年代用篱笆围上一块当时根本不用花钱购买的土地,也不用很大,千来平方就行了,到了现在怎样也能卖个一百几十万。更有趣的是,我能拥有充足的时间博览群书,知识是无限的,只有拥有无限生命的吸血鬼才有机会获得人类的所有知识。可惜的是,现实中并不存在吸血鬼,所谓的血族只是小说家幻想中的产物,其原形是欧洲中世纪的卟啉症患者。

    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慕申羽,表面上是刑侦局的一名刑警,然而我所隶属的诡案组直接向厅长负责,不受刑侦局管辖。诡案组是一个专门调查超自然案件的秘密小组,大部分案件都不会向市民公布,甚至连审讯过程也是内部进行。

    看了我前面所说的话,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将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吸血鬼的故事,然而正如我刚才所言,在我意识中的吸血鬼只不过是一群患上卟啉症的可怜人而已。本次的案件与吸血鬼毫无关联,或许应该说是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是从一副诡秘的骨架开始……

    九天前,有个叫周少龙的中学生,在放学后离奇失踪。九天后,有人发现了一副诡秘的骨架。我种蓁蓁在骨架被发现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发现骨架的地点在周屋村附近,一个僻静的小山坡上,是该村一名村民发现的。我们赶到时,已经有不少村民在围观,并有三名自称是死者父母及大伯的男女在场,刑侦局的同僚拉起警戒线,阻止村民闯进破坏现场的证物,也方便流年及悦桐等人取证。

    草地上有一副衣物完好的完整骨架,从其身高判断应该是十二、三岁左右,其身上的校服也能证明他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因为流年他们还在取证,而自称死者父亲的男女先是哭得死去活来,随后更相继晕倒,所以我就跟自称是死者大伯的周耀安聊了几句:“死者的情况……你已经看到了,你怎么能肯定他就是周少龙呢?”

    周耀安颓丧地坐在地上,眼角泛起泪光,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指着山坡下的一辆自行车,及不远处的一个书包:“少龙的单车我骑过,车锁的款式我记得很清楚。还有那个书包,是我开学前买给他的,没想到开学才几天就……”说着,他的眼泪就流下来了。随后,他告诉我,周少龙的父母是菜贩,父亲周耀全曾经离婚,其与前妻罗淑芬生有一子,名叫周俊龙。罗现在经营一间化工店,与前夫十多年来也没有往来。

    聊了一会后,山坡下的悦桐向我挥手,我走过去看见她正和郎平打开地上的书包,把里面的物品逐一取出。因为前几天下过大雨,书包里的书籍都被雨水浸泡过,作业本上的字迹稍微有些模糊,不过她找到了一张经过过塑的学生证,用夹子夹住给我看。从学生证上的资料得知,书包的主人是怀石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少龙,也就是周耀全的儿子。

    虽然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死者就是周少龙,不过也十不离八九了。死者的皮肤、肌肉、器官尽失,不过还好,他的头发还在,只要在发端的毛囊中提取DNA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身份。

    流年的取证工作已做得差不多了,我便问他有何发现,他很无奈地回答:“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及头发,但是衣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从表面迹象看来,尸体应该是在几天内化成骨架,真的很不可思议。”

    “尸体九天就能腐化成骨头了吗?”蓁蓁看着死者的遗骨问道。

    “正常来说要一年左右才能完全腐化,就算天气炎热也不可能在半年之内腐化到只剩下骨架的程度。而且死者的衣服并没有被尸水沾污,如果是正常腐化,这根本不可能。”流年示意我们留意死者身上的衣服,的确并没有被尸水污染的痕迹。

    “尸水?那不是武侠小说才有的东西吗?”蓁蓁大概是小说看多了。

    流年笑着给她解释恶心的尸体的腐化过程:“人的身体里有很多细菌,尤其是在肠道里。当人死了,这些细菌就会把人体分解,一般在二十四至七十二小时内开始腐化,当然以南方炎热的天气,二十四小时就开始腐化了。在腐化过程的最初阶段,尸体的腹部会逐渐膨胀,这是因为肠道的腐败细菌产生了腐败气体,从而引起肠道胀气……

    “当尸体腐化到一定程度,口鼻就会流出血水,而随着胸腹腔的腐败气体增加,压力增高,甚至会出现死后呕吐的现象,即死者在死后一段时间突然会无故吐出血水。如果死者是怀孕妇女,胸腹腔的压力增加甚至会把胎儿挤出来,形成死后产子的现象……

    “尸体进一步腐化时,全身的软组织都会液化成半流动的液体,这就是所谓的尸水。而且在腐化过程中还会滋生大量蛆虫,虽然它们只吃腐肉,但也不可能不把死者的衣服弄脏。”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死者的尸体腐化得这么快呢?”我问。

    “尸体根本没有腐化,如果腐化了,最起码会留下一点尸臭,你们有闻到异味吗?”流年反问。

    “我只闻到你身上的尸臭味……”说着,流年就扑过来抱着我。靠,又得用洗米水洗澡。

    尸臭是很难除去的,我给流年这抱也得用洗米水洗澡,那么死者的尸体如果腐化了,就经过雨水冲洗,身上的衣服一定还会残留浓烈的尸臭气味,这不是十天半月就能散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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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化尸童姥 第一章 九天化尸(下)

    “如果死者不是因为腐化而变成骨架,那又会是什么原因呢?”蓁蓁搔着脑袋问。

    “这么近城皇庙,不如先去求支好签吧!”说罢便带着一头雾水的蓁蓁去询问围观的村民。村民对此事的说法大概可以分为四种:一、绑架不成撕票;二、车祸后毁尸灭迹;三、被劫杀后惨遭老鼠吃剩骨架;四、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第一种说法被周耀安否定了,死者的父母靠卖菜为生,家境并不富裕。而流年亦在死者的衣袋中翻出十块钱,周说死者平时身上就只带这么多钱。因此,绑架及劫杀等猜测可以排除了。

    第二种说法也很快被否定,死者的衣服比较完整,不可能曾经遭遇车祸。围观的村民亦表示,近段日子附近应该也没有发生过车祸。

    第三种说法,流年认为绝不可能,因为如果老鼠啃尸,死者的衣服不可能这么完整。就算老鼠们很“客气”地不咬破衣服,起码也会在衣服上留下脚印,而现却连一条老鼠的毛发也没找到。

    综合各种因素,最有可能的恐怕就是第四种猜测——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你觉得有可能吗?”我问流年。

    流年沉思片刻:“有这个可能,但比较困难。要把尸体的皮肉完全分离出来,需要很高的外科技巧,不是一般人能做到。而且死者的骨架非常完整,没有任何受损的地方,老实说,我做了这多年解剖也没信心能如此完美地把骨架分离出来。”

    “你认为什么人能做得到?”

    “一般的外科医生、病理解剖师都不会有把皮肉完全分离的经验,有这种经验的恐怕只有会‘取骨’的忤作。”

    在本地还没强制实行火葬之前,先人入土三年后,一般会起棺把遗骨取出装入宝塔中供奉,而忤作就是从这种工作的人。当然,除此之外,忤作的工作还包括收尸、下埋等一切与死人有关的事情,在古代他们还会担当法医的职责,譬如《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便是忤作中的代表人物。

    “取骨”是忤作的其中一项工作,先人入土三年以上,遗体仍未腐化或未完全腐化,那么忤作在经后人同意后,便会对先人的遗体去肉取骨,遗骨将放入宝塔中供奉,遗肉则付诸一炬。因此,对人体有剥皮刮肉经验者,恐怕就只有忤作。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那有会取骨的忤作啊!”忤作需终日与尸体为伍,本来就是厌恶性行业,从事这一行的,大多都是中老年人。而且取骨也不是每个忤作也会的,要为完整的尸体去肉取骨已经是很恐怖的事情,为腐烂不堪的尸体取骨就更可怕了。更何况强制火葬已经实行多年,现在的忤作基本上都不会取骨,他们的工作只是为后人安排去火葬场,并打点送殡仪式,充其量只不过是另类导游而已。

    “有,我知道村里就有一个。”我与流年交谈时,围观的村民中,突然有个五、六十岁的欧巴桑插话。我走到她身边,向她询问详情,她正欲回答之时,身旁的人却暗示她别多管闲事。

    “不把这变态佬抓了,谁知道下一个被剥皮刮肉是不是自己的孙儿啊!”欧巴桑这句话让所有围观者沉默不语。

    为了不受别人影响,我请欧巴桑跟我走到一旁聊,她告诉我,村里有个叫“喃呒志”的老忤作,现在已经七十有几了,年轻时专门做取骨工作,这附近就只有他才有取骨的经验。

    我向她要了喃呒志的地址,她一再要求我尽快缉拿凶手,免得她终日担心孙儿受害。现在的爷爷奶奶就是这样,孙子就好比命根,就算得个小病也比自己掉块肉更心痛。

    我问悦桂有没有特别的发现,她的回答略显无奈:“除了证实自行车和书包是周少龙的物品外,关没有多少发现,之前的大雨把大部分有价值的证据都冲走了,连一个脚印也没留下。”

    “这可不好办了!”什么证据也没有,该怎么调查啊?

    她忽然笑了笑:“逗你玩的,看这个……”她向我扬起拿中的证物袋,里面装着少量不知是什么东西的残渣。

    “这是什么?”这一小撮像鸟屎似的东西,我真的看不出是什么。

    “是植物的残渣,在自行车的齿轮上发现的,应该是在事发前挂上去的。只要检验出是什么植物,就有可能知道死者有遇害前曾经去过那里。还有这个,从书包里找到的。”她把证物袋收好,然后又取出另一个证物袋,这个证物袋里面装着的是一张纸。纸上有字迹,但因曾被雨沾湿,所以很模糊,我只看最上端有六个字体较大的汉字——信XX得水牛。

    “信什么会得水牛呢?死者该不会与邪教沾上关系吧!”我看着这张应该是手写宣传单的纸张,不禁感到疑惑。

    “字迹虽然化了,但写字的时会在纸面上造成凹陷的痕迹,带回去处理一下就能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她说罢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去处理证物。

    据周耀安说,死者于九天前放学后便失踪至今,而发现尸体的地点并不是死者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也就是说,死者很可能在放学后不知道跑到那里玩去了,因此知道他曾经去过什么地方对调查大有帮忙。

    然而要知道死者曾经去过那里遛达,必须等悦桐化验证物后才能得出线索,现在只能到喃呒志那里碰碰运气。虽然我并不觉得一七十多岁的老头子还有力气把一名精力旺盛的少年弄得只剩下骨架。

    喃呒志住在周屋村最西面,是一间位处偏僻又显得破旧的小平房。在前往他住所的路上,我顺便向村民打听了一下他的情况,得到以下几条信息:

    一、他是附近一带唯一会取骨的忤作,但已收山多年。

    二、他是个低保户,无妻无儿,生活艰苦,靠村里发放的微薄低保金度日。

    三、他性情孤僻,不愿主动与村民接触。

    四、二十多年前,还没强制实行火葬的时候,时值壮年的他突然收山,从此不再做任何与死人有关的工作。

    五、他很喜欢喝酒,自从不再做忤作之后,就经常喝得烂醉如泥。

    忤作是一种靠死人发财的行业,容易遭人厌恶,因此不愿主动与他人接触并不稀奇,无妻无儿也能理解。但既然明知自己晚年无人供养,为何不在壮年积谷防饥,而要早早收山让自己落得一个落魄的晚年呢?这个问题也许只能从他本人口中才能得到答案。

    和蓁蓁来到喃呒志的房子前,我忽然觉得有种阴风阵阵的感觉,虽然是大白天,但这里地处偏僻,而且杂草丛生,仿佛随时都会有僵尸之类的怪物跳出来。而恐怖的僵尸或许就在这房子之内,据距离这里最近的那户人说,上一次看见喃呒志已经是两三个月前的事了,而且当时还是深夜。

    轻敲那道被白蚁啃千疮百孔的木门,良久里面才传出一把虚弱,但却能让人不寒而栗的苍老声音:“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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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化尸童姥 第二章 刮肉取骨(上)

    忤作,一种专门与死人打交道,为死者处理后事的职业,在没有法医的年代,也会担任验尸的工作。他们为死者颂经时,经常会念“喃呒阿弥陀佛”或者“喃呒观世音菩萨”等以“喃呒”开头的经文,因此在本地通常会被称为“喃呒师傅”或“喃呒佬”。

    为调查少年九天化尸案,我和蓁蓁登门拜访一位绰号“喃呒志”的老忤作。然而,当我敲响那道千疮百的木门后,得到的却是毫不客气的逐客令:“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我们是警察,马上给我开门!”蓁蓁威严的命令,换来的是对方的冷嘲:“我就是不开,有本事把门拆了!”

    蓁蓁闻言立刻发难,抬起脚真的想把门给踹了,我见状连忙从后抱着她,免得因强闯民宅而被老大训上一顿。然而,在情急之下,我的手似乎落在不合适的地方——咦,感觉怎么这么柔软……

    蓁蓁一记手肘砸在我脸上,几乎打掉我好几颗牙齿,从她的反应看来,我刚刚摸到她胸部了。虽然隔着胸围,但感觉蛮坚挺的,早知道就多摸几下,反正一样得挨揍。她的脸颊红得像晚霞一样,如果只是害羞的话还挺好看的,不过她的害羞中带着三分怒意,恶狠狠地瞪着我,似乎这记手肘不足让她解恨。

    “你把门踹了,人家还那会理睬你啊!不投诉你就算你走运了。”贼喊捉贼是采花达人的保命绝技。

    “哼!我就看你怎样把门骗开。”她怒气冲冲地走到一旁,一脚把路边的碎石踢飞,可怜的小石头代我受罪了。

    我揉着似乎已经肿起来的脸颊,再次敲门:“志伯,您好!我是刑侦局的探员慕申羽,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我特来请教你一些问题。”

    “我刚才不是说了,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也不想过问,咳咳……”门内传来剧烈的咳嗽声,里面的人身体状况似乎不太理想。

    “那这两瓶二锅头该怎么办吗?我本来打算拿来给你当见面礼的。”向村民打听他的情况时,得知他非常好酒,所以我顺便从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两瓶二锅头以及生花、皮蛋等下酒菜。

    二锅头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但胜在酒味浓郁,对酗酒的人来说,它比高档的低度酒更有吸引力。就像习惯吃咸菜的人,给他吃珍贵的松茸,他反而会觉得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拧开其中一瓶二锅头的盖子,洒了一小半在地上,浓而不纯的酒香立刻弥漫于四周,然后对着屋里的好酒之人喃喃自语:“既然没人喝,只见倒掉了,真浪费啊!”

    欲擒故纵之策一出,不消片刻门就打开了。门内是一名瘦弱的老人,他有明显的驼背,站起来头部只到我胸腹之间,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脸色很苍白,而且一直在咳嗽,但双眼却意外地炯炯有神。他开门后并没有说话,只是盯住我手上的二锅头。虽然这种酒并不贵,但对于靠低保金度日的老人来说,也不是经常能喝上的。

    我把已拧开的那一瓶递给他,他一言不发地接过,仰首便灌了一口,随即转身返回屋里,既没有说话,也没有把门关上。我向蓁蓁扬了扬手,便走进屋内。

    这是一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房子,以青砖砌成,没有任何装修,屋里屋外皆能直接看见那些“年纪”比我还大的青砖。房子的布局很简单,一厅一房一厨。客厅内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件木制家具,而且“年纪”也不轻,仿佛随时都会散掉。

    志伯坐在那张似乎经常在古装电视剧的酒馆中出现的四方桌前,往对面的位置指了指,然后又仰首痛饮。刚才他还一脸敌意,但随着烈酒下肚,脸上渐见欢颜。仅从这一点,我便能肯定他不是凶手,因为死者的衣袋里还有十块钱,用这十块钱一瓶二锅头足够有余。酗酒的人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喝上酒的机会。

    我坐下来把下酒菜和另一瓶二锅头放在桌上,蓁蓁则没好气地站在门旁,她不是不想坐,而是没地方能让她坐,狭小的客厅里就只有两张凳子。志伯把手中那瓶酒喝得一滴不剩,脸色不但没变得红润,反而更加苍白,但咳嗽竟然比刚才少了很多。他毫不客气地拧开另一瓶二锅头继续喝,这次没之前喝得那么急,边喝边吃下酒菜,略现红丝的眼睛闪烁着诡秘的光芒,凝视着我良久才开口:“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你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就当我付你的酒钱。”

    喜欢喝酒的人大多都比较爽快,既然他让我尽管问,那我也不客气,直接问道:“为何不再做忤作?”忤作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职业,有很多规矩及禁忌,因此很重视师徒转承。虽然他已经年过七十,很多需要体力的活儿做不来,但他拥有经验,只要愿意授徒,必须能继续在这一行立足。倘若思维清晰,没患上痴呆症之类的疾病,要干到百年归老亦非难事。

    他愣住了片刻,双眼闪过一丝微仅可察的惊惧,但立刻就恢复过来,苦笑道:“二十多年了,也许我该把这段埋藏在心里二十多年的可怕经历说出来……” 接着,他便一边喝酒一边向我诉说他不当忤作的原因,虽说酒能壮胆,但他在讲述的过程中瘦弱的躯体仍然经常不住地颤抖——

    当喃呒佬可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胆子小一点也做不来。我父母早逝,无亲无故,识字又不多,因此十来岁就跟着师傅做喃呒佬。

    我在师傅身上学了很多实用的东西,尤其是取骨,在师傅未过身之前,这一带就只有我们俩师傅会这手艺。后来师傅百年归老,会这手艺的就只有我一个。其实取骨这活儿,要说难也不难,但说易也不容易,关键是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

    第一次取骨的时候,我的年纪还很小,但已经跟了师傅一段日子,见死人的时间不见得比见活人少,但要我亲手为一具腐烂不堪的尸体刮肉取骨,还真不容易下手。可是师傅却拿着一根棍子硬是要我把尸体的骨头取出来,手脚慢一点也得挨上一棍。当时我挺恨师傅的,但长大后我才明白他的用心,要是我没学好这门手艺,以后想要两餐温饱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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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化尸童姥 第二章 刮肉取骨(下)

    师傅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过身了,在此之前他已教会了我一切。因为附近一带只有我才会取骨,所以很多人家要办丧事,首先会来找我,有时候生意还多得忙不过来。因此,我当时的生活还过得不错,可惜我天生驼背,而且又是做死人的活儿,所以一直都没有姑娘愿意嫁给我……

    我之所以不再做喃呒佬,是因为二十多年前发生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我还很记得当时是冬天,那天还下着雨,天气很冷很冷,那天我要为六婆起骨。起骨必须在黎明时分,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进行,我和六婆的六个儿子一同来到埋葬她的地方——一片茂盛的荔枝林。

    进行了拜祭仪式,又烧过香烛冥镪后,我们便动手把棺材挖掘出来,然而一开棺,我们就惊呆了。六婆的尸体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跟刚下葬时没两样,更可怕的是,她的右手竟然按在左胸上,而我明明记得下葬时她的双手是放在身体两侧的。

    虽然做了多年喃呒佬,但眼前的情况还是把我吓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六婆的六个儿子全都吓得脸无血色,大家面面相觑,一时间谁也不知该怎么办。

    虽然我并不懂得风水术数,但多年的起骨经验让我知道这儿一定是养尸地,六婆已经尸变了,如果不立刻将她火化,肯定会炸尸的。于是,我告诉她的儿子,要他们立刻拿柴枝来把尸体烧掉。可是当时正下着雨,要生火并不容易,而且这场雨也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如果把尸体放任不管,很可能雷声一响,她就会 “醒”过来。

    按照起骨的规矩,一旦开棺就不能再葬回去,因为开棺已经打扰了先人休息,葬回去的话免不了要再次开棺。所以,开棺后必须妥善处理先人的遗体。我建议先把六婆的遗体停放在她其中一个儿子家中,待雨停后立刻火化。

    然而,这六名孝子谁也不愿意把母亲的遗体带回家,他们都害怕雷声一响,母亲就会“醒”过来。他们商量了一会后,决定给我双倍酬金,要我立刻为六婆取骨。

    虽然我很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取骨,但也别无他法,在这种雷雨天气,她随时会因为一个响雷而炸尸。如果她是因我经手起骨而炸尸,那我的罪名可大了。

    取骨的过程,孝子是需要回避的,因此我只能独自在茂盛而阴森的荔枝林中为六婆取骨。起骨偶尔会遇上尸体不腐的情况,所以取骨的工具我早就准备好了,孝子一走,我便立刻为六婆取骨。

    在这之前,我已经不知道为多少先人取过骨了,对比那些腐烂不堪的尸体,这次取骨要轻松得多。然而,我心里一点也不觉得轻松,每次雷光闪现,我的心就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握着,那感觉就像快要窒息一样,因为我不知道眼前的尸体会不会因此而炸尸。

    我先为六婆的四肢刮肉取骨,这样做会让我觉得安全一点。不过在取骨的过程中,我又发现了一件让人心悸的事情——割开皮肉中所流出的血竟然是鲜红色的!人死后快则三、五天,慢则十天半月,血就会变成黑色,但六婆已经死了三年多,血竟然还像活人一样鲜红。

    恐惧已把我的神经麻木了,我只想尽快完成我的工作,尽快把六婆的骨头取出。我以最快的速度为六婆取骨,但也花了一个上午才把四肢及躯体的皮肉、内脏完全除去,最后只剩下头颅还没有去皮刮肉,不过这也是取骨中最麻烦,最花时间的。

    雨越下越大,虽然我穿了雨衣,但雨水仍从衣领飘进来,把我的衣服沾湿了。汗水与雨水内外夹击,使我的衣服几乎完全湿透,透心的寒意使我的双手变得迟钝。而且虽然时值中午,但天上尽是厚厚的乌云,加上茂盛的荔枝树阻挡仅有的光线,比没有月亮的夜晚亮不了多少。

    我就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的头颅刮肉取骨,双手不灵活使我越急就越快不来。好不容才把鼻子以下的皮肉刮去,正准备往上刮的时候,四周突然一遍光亮,一声惊天动地的雷响随即在头顶上炸开,把我的耳朵也轰得嗡嗡作响。可怕的事情就发生雷响的那一刻,眼前那张失去了近一半皮肉的脸,猛然睁开了双眼,愤怒的目光从圆睁的双目中射出,仿佛能穿透皮肉,甚至穿透我的灵魂……

    之后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印象中我好像把六婆的头扔掉,像个疯子似的在雨中奔跑,怎样回到家里也不知道。自此之后,我就每天都用白酒把自己灌醉,使自己暂时忘记那可怕的一幕,那张失去了一半皮肉但却双目圆睁的脸。这种烂醉如泥的日子,一过就好几年,直至我把所有积蓄花光。钱没了,但人还活着,还得吃饭,还得生活,可是我却不敢再触及任何与死人有关的事情,所以只能做些脏活累活。后来老了,什么也做不了,就只靠村里发的低保金过日子……

    三国时期,关羽败走麦城为吕蒙设计所擒,后因宁死不降,父子同被孙权下令斩首。孙权心知刘备痛失义弟绝不轻易罢休,便听从张昭的嫁祸之计,将关羽首级送与曹操。据野史所载,曹操在打开装有关羽首级的木盒时,关羽双目突然怒睁,吓得曹操大病一场,急令以王候之礼将其厚葬。然而,正史并无首级睁目之说,厚葬关羽除了因为关曹二人交情非浅,更因为曹操洞悉了孙权的用心。

    首级睁目之说是否可信,也许流年能给点意见,不过无论此事是真是假,似乎也与本案没有多少关联。虽然志伯与本案应该没有关系,但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反正也是闲着,就跟他多聊了一会。毕竟,他与尸体打交道的时间超过三十年,或多或少也能给我们一点帮助。

    然而,当我向他道出山坡上发现骨架的情况后,他一个劲地说不可能:“说尸体九天能腐化成骨架简直是天方夜谭,要是尸体那么容易能化掉,还用得着取骨吗?要知道取骨通常是在尸体埋葬了三年以上,仍然没有完全腐化的情况下才进行的。”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能让尸体在这短的时间内化成骨架呢?难道是被人剥皮刮肉吗?”我问。

    “也不可能,我干过取骨,所以我很清楚,取骨虽然不算难事,但取骨的过程中难免会在骨头上留下刀刮的痕迹。而且取骨是一块骨头一块骨头那样取出来的,不可能还保持完整的人形,要是给骨架穿上衣服就更难了。”志伯在这方面的经验比任何人都要丰富,他的意见很有参考价值。

    “如果不是被人剥皮刮肉,又是什么原因呢?”这个问题可让我一个头三个大。

    此时志伯已经把酒喝光了,沉思片刻,脸色突然一寒,声音颤抖地说:“我想起来了,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似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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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化尸童姥 第三章 修女牧师(上)

    用两瓶二锅头从老忤作志伯口中换来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反正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所以我就继续和他聊天,没想到他竟然说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类似的化尸事件。

    正想追问的时候,发现志伯手中的酒瓶已空,但他显然还未喝够。虽然以他的年纪不宜喝这么多酒,但古诗有云“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不烟不酒戒色禁欲固然能长寿,但如此的长寿又有何意义呢?倘若能用十年的寿命换十天的欢乐时光,我也愿意换,不是有句话叫“一日快活敌千年”吗?

    我把正在门边发呆的蓁蓁叫来,让她去买酒,她虽然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去了。此地虽然较为偏僻,但她双脚修长,跑起来挺快的,一去一回应该不用花多少时间。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谊婆说蓁蓁是处女,但像她这样的疯丫头,整天上跑下窜的,那片薄膜恐怕早就完蛋了。这种因运动而造成的破裂,谊婆大概也看不出来吧!

    蓁蓁走后,志伯开始向我讲述发生在五十多年的怪事——

    那时候大概是五十年代中期吧,我已经二十出头,跟了师傅也有好几年。当时虽然已经解放了,但很多事情还是按老规矩办,像我和师傅这样的喃呒佬还是经常会帮公所做验尸的工作……哦,那时候公所好像已经跟现在这样,叫派出所了。

    我记得当时是夏未秋初,应该也像现在这样是八、九月左右吧。那天我和师傅正在吃午饭,派出所的人过来说在村子外面发现了一副人骨,叫师傅过去帮忙。师傅连饭也顾不上吃就带着我过去了。

    从那副人骨的身高看来应该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孩,皮肉全没了,就只剩下骨头和头发,看上像已经死了好几年。可是衣服却还好好的,虽然是旧了点,还打了不少补丁,但怎么看也不像在野外放了好几年。

    那年头,人不像现在这么多,谁家的小孩不见了,一问就能知道,当时村里就只有田叔的大儿子强仔不见了。可是,强仔不见了只是五天前的事情,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变成一副骨头呢?然而,田叔俩夫妇来到,一看见穿在骨头上的衣服就哭了。衣服上的补丁都是田嫂一针一线地补上去,那会不认得呢!

    当时这件事弄得人心惶惶,大家都以为附近来了专吃小孩的妖怪,而派出所又一直都没把这件事查清楚,害得大家都把小孩关在家里……

    志伯所说的位置与发现疑似周少龙遗骨的地点相隔约一公里,而且死者的情况如出一辙,这两件事肯定有关联。可是,这两宗案子的发生时间相隔超过五十年,如果是人为的凶案,就算凶手当时只有十来岁,现在也已经是个古稀老人,就像志伯那样是否能打得过一个花季少年也是个疑问,剥皮刮肉这种极消耗体力的事情应该做不了。

    此时蓁蓁已经把酒买回来了,很没礼貌地丢到桌子上,差点没摔破。志伯可没理会她的恶劣态度,一看见酒眼睛就亮起来,拧开瓶盖就往嘴里灌。我问他当年发现人骨时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边喝边想,但因为已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情,细节已经很难记起来。

    良久,他似乎想起了一点儿:“当时人骨附近好像有些……那叫什么草啊,就是那种紫色的……”

    “薰衣草?”印象中在这一带,紫色的植物就只有薰衣草。

    “对,就是薰衣草,在发现人骨的地方有些薰衣草,应该是小孩子贪玩,在附近摘的……”志伯说着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看着桌子上那三个空酒瓶,我想要是我的话,半瓶没喝完就倒下了。

    我把志伯抱回他那间不足十平方的卧室,为他盖上被子便与蓁蓁离开。

    刚出门口,电话就响起了,是悦桐的来电:“阿慕,你猜对了,这宗案子果然与邪教有关。”

    “知道是什么教派吗?”我焦急问道。

    “基督教。”听见这话,我差点没摔倒。

    “你又找我乐子了。”我无奈地说。如果是其他人跟我开这样的玩笑,我一定会问候她母亲,但是悦桐就算是怎样耍我,我也只能认命了,谁叫我欠她的。

    “从死者书包里找到的那张纸,经常处理后已能看清楚上面的字迹,上面写着的不是‘信什么得水牛’,而是‘信上帝得永生’,下面是一些关于基督教的介绍,还写上了附近一间教堂的地址。而自行车齿轮上的植物残渣经化验后证实是薰衣草,你也许该到那间教堂附近看看。”

    志伯不是说,五十多年前的化尸事件现场也发现薰衣草吗?难道两名死者因为去过同一个地方而遇害?

    “死者的身份确认了吗?”这个问题很重要,不能确定死者的身份,调查方向就容易出现偏差。

    “已经确认了,经过DNA检测证实他就是周少龙。”

    结束与悦桐的通话后,我拨了个电话给流年询问首级睁目是否有可能,得到的回答是:“可能性非常低,但也不能说绝不可能。人在死亡之后一段较短的时间内,有可能出现肌肉收缩的现象,因此而睁开眼睛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是发生机率恐怕只数十万分之一。像你说那样,死后三年还能睁眼,可能性就更低了,也许只有亿万分之一,只可以说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

    我之所以特意请教流年,无非是为了证实志伯是不是喝醉了说胡话,既然流年说有这个可能,那么志伯的话便有一定的可信性。

    挂掉电话后,我和蓁蓁来一间位于怀石中学与周屋村之间的孤儿院,其位置距离那两宗事隔五十多年的化尸案件的发生地并不远。这间孤儿院名为史密斯儿童福利院,看样子应该是非政府机构。我们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孤儿院里有一间教堂,而那张手写宣传单上所说的教堂就是这一间。

    教堂的规模不大,采用欧式巴洛克风格,应该建于民国初期,恐怕已经有超过一百年历史。不过,看样子还挺坚固的,不像现在那些豆腐渣工程,三五十年就已经被列为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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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化尸童姥 第三章 修女牧师(下)

    今天是星期天,教堂内正在做礼拜。我们到达时,牧师已经在带领信徒唱阿门颂,看来礼拜马上就会结束,因此我们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站在门外等候,顺便也观察一下里面的情况。这儿毕竟是间位处偏僻的小教堂,所以来做礼拜的信徒并不多,但竟然让我发现外国人的身影。与我们相比,外国人十分重视宗教信仰,虽然在个角度看来,宗教是政治下的产物,但是没有信仰的人的确较容易堕落,甚至犯罪。

    庄严的礼拜仪式结束后,一名六十有余、面容慈祥的老修女与信徒有说有笑地送对方到门外,当看见我们的时候,便向我们露出友善的笑容,谦卑问道: “需要帮忙吗?天父的孩子。”

    “您好,我叫慕申羽,是刑侦局的探员,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所以我们过来询问一些情况,希望能从中得到线索。”我出示了警员证,又说:“请问该如何称呼你呢?”

    “愿主宽恕逝者的罪过,引领他的灵魂到达天堂,阿门!”老修女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你像其他弟兄姐妹那样,叫我袁修女就行了,希望我能帮得上忙。”

    “你见过这个少年吗?”我递上周少龙的学生证,上面有他的大头照。

    袁修女看了一会便把学生证还我:“这孩子前段时间经常过来玩,但这几天并没有来过……愿主保佑他的灵魂!”

    “他在这里有跟那些人接触过呢?”

    她脸露慈悲之色,缓缓道:“他是个好孩子,经常在放学后过来和院里的小朋友玩,还教他们写字,跟院里的人都接触过,前些日子还向梁牧师告解。”

    告解是一种宗教仪式,简单而言就是在神职人员面前忏悔的自己罪过,以求得到上帝的宽恕。然而,一个花季少年会有什么罪过呢?或许,我能从他的告解内容中得到一些线索。可是,当我请求袁修女为我们引见牧师,并表示希望能从牧师口中得知告解内容后,却得到这样的答复:“我很乐意带你们去见梁牧师,但是他恐怕不会把告解的内容告诉你们,因为作为神职人员,我们有义务保护信众的私隐。”

    “可是,这也许关系到周少龙的死因,与其保护他的私隐,还不如还他一个公道,把凶手找出来。”虽然我也明白对方的苦衷,但我觉得为死者伸张正义比为死者保留私隐更有意义。

    “这孩子已经得到了脱解,人世间的事情已经与他再无关系,主自会有安排。我们要做的,应该是为他祈祷,而不是揭露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事情。”她的神情虽然很和蔼,但态度却很坚决。

    硬碰硬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既然不能强迫对方说出周少龙的告解内容,那只好用旁敲侧击的方式套取相关的信息。因为袁修女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所以在给我们引见梁牧师之后就离开了。

    梁牧师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态度很友善,我们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教堂后面的房子里教孤儿院的小朋友写字。这些小朋友的年龄在三至十岁之间,大多都是女孩,男孩只有两个,但都有明显残疾。其中一个的智力似乎较低,傻笑着在纸上涂鸦。另一个要好一点,智力应该没问题,但天生的兔唇使他的样子有点怪异。我留意了一下他们在写什么,年纪小的在写自己的名字或者胡乱涂鸦,年纪较大的则在抄“信上帝得永生”的宣传单。

    “弟兄姐妹,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呢?”梁牧师吩咐较年长的小朋友照顾弟妹后,就跟我们到外面的小花园里散步。

    “你认识他吗?”我递上周少龙的学生证。

    “认识,他经常会过来帮忙教院里的小朋友写字,虽然有时候也会很顽皮,不过他很有爱心,是个善良的孩子。可是,我已经有几天没见他来了,不知道他现在怎样?”梁牧师说着,脸上露上忧虑之色。

    “他已经……过世了。”要把这个不幸消息告诉对方,我心里略有不忍。

    梁牧师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回复平静,在胸画了个十字:“愿主引领他的灵魂到达天堂!”

    我们同时沉默,片刻后蓁蓁打破了这份沉默:“孤儿院不是有政府资助的吗?怎么没有老师教小朋友读书呢?”

    梁牧师微笑回答:“本院是由一位名叫史密斯的牧师创办的,并不是政府机构,所以没有得到政府的资助,日常的开支主要是靠信众的捐献。因为政府没有给我们分配教师,所以我们就自己教小朋友读书。”

    蓁蓁似懂非懂地点头,我接着问:“一般的孤儿院都是由政府部门管理,你们怎么会是自行运作的呢?”

    梁牧师徐徐解释:“其实,在我来这里担任牧师之前,政府的确曾经要求接管孤儿院。但因为本院是史密斯牧师创办的,院长便向教会求助,教会出面与政府周旋,最后终于能维持原状。而我也因此而被派驻到这里担任牧师的职责。”

    孤儿院是怎样运作我并不关心,我关心的只是周少龙跟这里的人有什么关系,问这个问题目的只在于让对方放松一点,以便我套话而已。我希望能够套出周少龙告解的内容。

    跟梁牧师再谈了些无关痛痒的事情,我便开始问及与周少龙有关的问题,但当我试探性地问及告解内容时,他便很尽责地给我解释:“告解是信徒向主忏悔的方式,作为神职人员,我们充当的角色是主的使者,因此我们绝不能向第三者透露告解的内容,除非是得到信徒的同意。”

    人都死了,还去那找他同意啊!难道要上天堂找他吗?虽然我平时从不烧香拜佛,但谊婆信奉的婆姐是佛教诸位圣者之一,而我也受婆姐保佑多年,也算是个佛教徒,死后去不成西方极乐世界就得下地狱,跟天堂可沾不上边。当然,就算我能上天堂,那也是死后的事,不见得能解决现在的问题。

    一计不成又一计,我打算用另一种方式套取信息:“周少龙在院里有跟谁特别谈得来的吗?”

    “他和美珑最谈得来,其实他每次过来也是来找美珑的。”

    “美珑是什么人?”

    “她是院里的孤儿,唉,其实她很可怜……咦,她就在那里!”顺着梁牧师所指示的方向,我看见一个年约十四岁的花季少女,她长得很漂亮,但却穿着一身很奇怪的衣服。也许,我能从她口中得到一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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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化尸童姥 第四章 女婴屠场(上)

    从梁牧师口中得知周少龙跟孤儿院里的一名叫美珑的孤儿很谈得来,而且每次到此就是为了找她,恰好此时她就在我们眼前出现。

    顺着梁牧师所指的方向,我看见的是一名年约十四岁的花季少女,乌黑秀丽的头发长及肩膀,脸色欺霜胜雪且白里透红,双眸黑白分明,犹如清澈见底的湖泊,漂亮得让人惊讶。如此美人胚子长大后必定能艳压群芳,怪不得周少龙会经常来找她,我要是晚十年出生,也会天天来这里做义工。

    然而,她虽然长得漂亮,但衣着却十分怪异,感觉有点像中东的服饰,是一件宽大的长袍,上身只露出头部和手掌,下身只能看到一双穿着凉鞋的秀足。不过袍子虽然宽长,但感觉却十分合身,就像量身订做一样。而且她还戴着一个很特别的木制发夹,怪异中有种另类的美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非主流?听说时下的少男少女很流行这玩意,不过她显然比同龄人更懂得运用这种另类风格。

    梁牧师向她招手,她便向我们这边走过来。在她还没走近时,蓁蓁小声地问梁牧师:“有中东人给你们捐衣服吗?”

    梁牧师笑道:“暂时还没有,美珑的衣服是她用捐赠的衣服改成的。其实善心人所捐赠的衣物,有很多都不合身,刚才那些小朋友所穿的衣服都是经过她修改的。还有她的发夹,也是她自己做的。”

    “她年纪轻轻就这么能干了?”蓁蓁略显惊讶。

    “是啊,这孩子很能干,很多事情都会做。唉,真是个苦命的孩子,愿主能保佑她!”梁牧师叹息着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正所谓“穷人孩子早当家”,环境不好自然会迫使人学会照顾自己及身边的人,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然而,梁牧师为何一再说美珑命苦呢?如果因为她是孤儿的话,那孤儿院里所有孩子都是孤儿,为何单单说她命苦呢?

    正想问这个问题时,美珑已经来到我们身前了,她很有礼貌的向梁牧师问好,然后又向我们露出甜美的微笑。梁牧师简单地给我们作了介绍,然后就让美珑招呼我们,自己则继续去教小朋友写字。

    “你认识他吗?”我把周少龙的学生证递给美珑,她一看便紧张地问:“少龙怎么了?他已经快十天没来过了。”

    “很抱歉,他已经去世了。”

    “他,他死了?怎么会这样?”她脸露惊讶之色,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双眼随即涌现泪光,楚楚可怜的样子十分惹人怜爱。

    “虽然我们知道你很难过,但希望你能明白,我们必须调查清楚他的死因,把凶徒绳之以法。”

    她含泪点头:“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呢?”

    “我想知道九天前,也就是上个星期五,他有没有来过?”其实,我说这句是有语病的,因为星期天才是一个星期的开始,上个星期五应该是两天前。不过,很多人都以为星期一是一个星期的开始,所以我才这样说,只要对方能明白我的意思就行了。

    “嗯,他有来过。他几乎每天放学后都会来一趟,可是从那天之后就没有再来了……”她说着掏出手帕擦去眼角的泪水。现在这年头,有带手帕习惯的人可说是凤毛麟角,大部分人都习惯用更为方便的纸巾,也许只有像她这样的孤儿才会有这种节俭的习惯吧!

    “能详细告诉我那天的情况吗?譬如他有没有跟谁生过气,又或者有没有向你提及过一些特别的事情。”

    “他那天去过地下室……”她的脸色突然一寒,似乎想起了一些可怕的事情,徐徐向我们讲述九天前的情况——

    那天天气不太好,少龙刚来到就开始下雨了。我们一起教小朋友写字,教着教着,他突然问我教堂里是不是有个地下室,因为他看到内堂的地上有道木门。我听袁修女说过地下室的事情,她说在解放前,院里收到的孤儿都会先放到地下室,但后来就没有这样做了,现在地下室是闲置的。不过,袁修女不喜欢我们到地下室玩,所以我和院里的其他人都没下去过,也不知道下面是什么样子。

    少龙似乎对地下室很好奇,不停问我下面会不会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我给他说得也很想去看看,可是又怕袁修女会不高兴,所以就没理他,去了厨房帮忙做饭。做好饭后,我本来想问他要不要在这里吃饭,可是却没找到他,就想他会不会跑到地下室去了,于是便到教堂的内堂里找他。

    我刚来到内堂,就看见地下室的木门打开了,袁修女正和他一起走出来。袁修女还说他不该这么调皮,跑到地下室去,说那里已经很久没使用,不但空气混浊而且地面湿滑,要是在里面摔倒就不好了。

    袁修女走后,我问他在地下室有没有看见有趣的东西,他当时的脸色不太好,说话也支支吾吾的,只是说下面什么也没有。不过,我心里总是觉得他在撒谎,就缠着他问。当时雨刚停了,他就说要回家吃饭,甩掉我就跑了……

    从美珑的叙述中可以得知,周少龙在失踪前曾经去过地下室,或许能在那里找到一点儿线索。于是我便叫她帮忙把袁修女找来,带我们去地下室查看。

    “袁修女不喜欢别人去地下室耶……”美珑脸露困扰之色,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身旁,小声说:“不如我带你们去好了,其实我也想去看看,但你们可别告诉袁修女哦,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虽然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熟懂事,但终究还是个少女,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难以压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我们到地下室,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我们去亦未尝不可。

    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对女性而言,十四岁也许是个梦幻般的年龄,她的手滑得豆腐一样,握着就让人觉得舒服,可惜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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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化尸童姥 第四章 女婴屠场(下)

    “袁修女不喜欢别人去地下室耶……”美珑脸露困扰之色,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身旁,小声说:“不如我带你们去好了,其实我也想去看看,但你们可别告诉袁修女哦,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虽然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熟懂事,但终究还是个少女,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难以压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我们到地下室,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我们去亦未尝不可。

    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对女性而言,十四岁也许是个梦幻般的年龄,她的手滑得豆腐一样,握着就让人觉得舒服,可惜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

    已经过了礼拜时间,袁修女和梁牧师都去了照顾小朋友,所以教堂内空无一人。内堂的地上有一块约120厘米长,80厘宽的活动木门,其所在位置不算显眼,但在内堂遛达一圈肯能看见。木门和这教堂一样,应该有上百年历史,不过并没有损坏的痕迹,似乎是用上好的木材造成。我拉着门板上的铁环,费了不少劲才把这块厚实的木板拉起来,我想周少龙在打开这道木门时应该也很吃力。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这道木门关上了,那么地下室就算有人呼救,外面的人也很不容易听见。怪不得袁修女不喜欢有人到里面遛达,要是在里面出了什么意外,还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打开木门后,是一条不算很长的梯道,但由于角度问题,光线并不能照进梯道里。因此,在我眼前的是一条下半段隐没于黑暗之中的梯道,地下室是什么情况根本看不见。

    蓁蓁问美珑地下室有没有电灯,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因为她没进过去,不过她上次见袁修女从里面出来时是拿着手电筒的。这间教堂应该有过百年历史,以当时的条件没安装电灯也不稀奇。

    “我知道那里有手电筒,现在就去拿过来。”美珑说罢不等我们答应就跑了。其实我口袋里有火机,也能应付一下。

    大约等了五分钟,还没见美珑回来,蓁蓁有点不耐烦了:“这丫头跑那里去了,我们先下去看看吧!”

    反正美珑也没进过地下室,她来了也不见得能帮上忙,于是我便掏出防风打火机,借助那蓝色的火苗所发出微弱光线,与蓁蓁一同走进漆黑的地下室。

    地下室比我想象中要宽敞得多,应该有一百二十平方左右,但高度较低,大概只有两米高左右,我总觉得很容易会撞到头,虽然我的身高还不足一米八。借助打火机发出的微弱光线,能看见这里空无一物,只有四面以古朴石砖砌成的墙壁,墙上有烛台,但却没有蜡烛。这里的空气稍微混浊,且地面及墙壁上长有少量苔藓,要是独自进来,一旦滑倒可麻烦了。

    查看了一圈并没有特别的发现,正准备离开的时候,蓁蓁突然惊叫一声,指着进来的梯道口叫道:“那是什么?”

    我往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地上竟然有一件黑色物体正向我们这边快速移动。这东西黑黝黝的,大概有米许长,半米宽,扁平得像贴着地面。因为光线不足,一时间也看不清楚是什么东西,感觉上像是一块会移动件黑布,又像一条被压扁的黑蛇。

    黑色异物在短短的一瞬间便移动到我们身前,蓁蓁抬脚一踩,想把它的“头”踩住,但它的“头”竟然能瞬间空出一个鞋印状的窟窿,刚刚好让蓁蓁这一脚落空。它的形态似乎能随意改变,蓁蓁的脚还没来得及提起,它已经往鞋子上裹。

    蓁蓁被脚下的异象吓了一大跳,不过她这散打冠军也不是吃素的,立刻就反应过来,脚丫一扭就把鞋子脱掉,并往后跳开。鞋子离脚后,瞬间便被异物包裹,感觉像是鞋子被一块黑布包着似的。可是,当异物从鞋子上退下来时,这只质量挺不错的真皮运动鞋竟然变得千疮百孔,就像给腐蚀性液体泡过一样。

    我和蓁蓁四目对视,大家都从对方惊愕的表情中得到一个信息——逃!

    异物离开鞋子后便向我们袭来,而且它竟然能一分为三,从三个方向把去路封锁。我们只好往里面逃,但逃到墙角就无处可逃了。眼见它们已经来到我们脚下的时候,一道强光从入口处照过来,照得我下意识地用手遮挡,蓁蓁也一样。虽然眼睛暂时看不见周围的景象,但我的耳朵并没有问题,听见袁修女的声音:“你们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跑进来了?”

    待强光从我们身上移开时,我看见手持手电筒的袁修女站在入口处,美珑就在她身旁不安地玩弄着衣角,似乎知道自己犯错了。再看看周围,黑色异物已不知所踪了,仿佛从没出现过,地上只留下一只千疮百孔的运动鞋。

    突如其来的变化使我的大脑没反应过来,倘若不是这只破烂的运动鞋,我还以为刚才只是做了一场噩梦,但这显然并非梦境,而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我与蓁蓁对望了一眼,对方的眼神也给予我肯定,这绝对不是一场梦。

    “孩子,你们不该来这里。”袁修女向我们招手,示意我们跟她离开地下室。

    蓁蓁一跳一跳地去拾回她的运动鞋,鞋子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她竟然还打算穿上。我把鞋子抢过来,叫她先单脚跳着,这鞋子待会交给悦桐化验。她气鼓鼓地瞪着我,我以“迷人”的微笑回应,她最终还是妥协了,放下只穿着白色袜子的秀足,一脚高一脚低地和我离开地下室。

    走出地下室我便向袁修女讲述刚才的情况,并向她展示千疮百孔的运动鞋。她的神情很哀伤,长长地叹了口气,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愿主解救这些可怜的灵魂,阿门!”

    “袁修女,这地下室是什么回事啊?难道下面闹鬼了吗?”蓁蓁望着那漆黑的地下室入口,似乎刚才的事情仍让她心有余悸。

    袁修女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想把木门关上,我和蓁蓁马上上前帮忙。把木门关好后,她才说:“我之所以不想大家进地下室,是因为里面有很多女婴的亡魂。”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能说详细一点吗?”我严肃问道。

    袁修女请我们坐下,然后才慢慢讲述在这个诡秘的地下室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孤儿院是上世纪初由史密斯牧师所创办的,刚开始时,经费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教会资助,所以当时的经费很充裕。因为经费充足,当时院里的孤儿生活过得并不差,甚至过得比大部分穷人还要好,因此很多穷人会把自己无力抚养的女婴送到教堂。

    后来,史密斯牧师返回天父的怀抱,且又恰逢战乱,院方无法与教会取得联系,经费就日渐紧张了。而且,战乱使更多穷人把无力抚摸的女婴送到教堂,日常开支就更大了。

    因为根本照顾不了那么多孤儿,但被送来的女婴却源源不断。如果女婴是她们父母亲手交到修女手上,修女还能给他们解释院方已无力照顾他们的女儿,可是大部人都选择偷偷把女婴放在教堂门外,留下的可能只有女婴父亲的姓氏……我就是当时被遗弃在教堂门外的其中一个女婴,我不知道父母是什么人,只知道父亲姓袁,所以修女给我取名为袁思亲。

    因为无法照顾这么多孤儿,所以院方只能选择收留体质较好的女婴,而选择方式就是让女婴赤裸地躺在阴冷的地上室里呆上一天。在这一天里她们不但没东西吃,连水也不能沾上一滴,甚至连一件保暖的衣物也没有。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脆弱的初生女婴又有几个能通过如何残酷的考验呢?侥幸能熬过来的,就会像我这样被院方抚养成人。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解放后……

    “你们这样和杀人有什么分别啊!让女婴活活地饿死冷死,还不如直接把她们掐死!”听完袁修女的叙述后,蓁蓁忽然激动起来。

    “愿主宽恕我们的罪过,阿门!”对于蓁蓁的责骂,袁修女并没有反驳。其实这并不是她的错,因为她也是其中一个接受这种残酷考验的女婴。

    我把这一点告诉蓁蓁,让她明白自己骂错了对象。她别扭地向袁修女道歉,然后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被遗弃的都是女婴呢?”

    袁修女又再叹息:“现在也有很多人重男轻女,大半个世纪之前,这种思想就更严重了。现在院里的孤儿大部分都是女孩,仅有的几个男孩都是有某些缺陷的。”

    按照袁修女所说,地下室曾经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被当作“女婴屠场”使用,在里面饿死冷死的女婴恐怕没有好几千也有好几百。那么刚才袭击我们的,难道是女婴们的怨魂?周少龙是否也因此而离奇死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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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 第五章 甲酸化尸(上)

    地下室惊现黑色异物,瞬间便把蓁蓁的真皮运动鞋弄得千疮百孔,但袁修女一出现,异物便消失得无影无踪。随后袁修女告知,曾经有无数初生女婴死于地下室之内,因此我不禁怀疑异物是由女婴的亡魂化成,周少龙或许就是因此而死!

    翌日早上,我在老大的办公室向他汇报调查进度,我还没开口,他就把一份报纸抛到我面前,报纸的头版大字标题地写着“少年离奇失踪,九天化尸成骨”。

    我边翻开报纸,边赞叹道:“这些记者的工作效率还挺高的,以后要招人的话不妨考虑一下他们。”

    “把你们都辞退,换他们来查案好不好?”老大瞪了我一眼,“这宗案子已经引起社会关注,你最好别给我弄出个大乱子。要是引起群众恐慌,我也不会好过,你们就更别说了。”

    “这个我可不担心,打官腔的事情,厅长自会处理。我最怕的就是没过几天又发现一副骨架,那才让人头痛。”要解释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可以用“巧合”,但当两件、三件,甚至更多的同类案件出现时,所谓的“巧合”就会被视之为“谎言”。

    “所以你必须在凶手再次作案之前把他抓捕。”

    “这个嘛,一来我现在还没有头绪,二来我也不见得会这么长命,三来下一个受害者也就是我……”我把昨天所收集的消息一一告诉老大——

    一、志伯声称五十多年前曾发生过类似的案件,但因年代久远,恐怕已无法确认是否属实。

    二、我和蓁蓁在教堂的地下室受到黑色异物袭击,险些丧命。

    三、周少龙在出事前曾经独自进入地下室,未知是否也曾受异物袭击,但他的死很可能与此有关。

    四、蓁蓁那只被异物弄得千疮百孔的运动鞋已交给技术队化验,或许能从中得知那异物到底是什么玩意。

    五、据袁修女称,孤儿院附近有一个长满薰衣草的小山坡,待会过去查看一下或许会有发现。

    刚向老大汇报完,电话就响起了,是悦桐的来电:“化验有结果了,我们在鞋子上发现残留的甲酸,这是一种高腐蚀性的液体,鞋子迅速被弄破就是因为受到甲酸的腐蚀。”

    “周少龙的遗骨及衣物上也有甲酸吗?”我问。

    “化验过了,都没有。衣物肯定没有沾上甲酸,要不然也会像这只鞋子一样,但他的尸体就不好说,因为之前下过多大雨,不排除尸体受甲酸腐蚀后才变成骨架,而残留的甲酸却被雨水冲走。”

    悦桐的假设不但能解释九天化尸的疑问,还给了我一点启示——也许我该从化工用品方面入手。

    据手头上的资料显示,与死者有关而又可能接触到甲酸的人有两个,一个是他父亲周耀全的前妻罗淑芬,另一个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周俊龙,他们母子经营了一间化工店。

    据死者的大伯说,周耀全与罗淑芬于十多年前就离婚了,年幼的周俊龙跟随母亲生活,童年家境贫困。后来,周耀全再婚生下周少龙,虽然与前妻住处相隔不远,但十多年来竟毫无往来,甚至在大儿子生病时也不去看一眼。正因如此,虽然兄弟二人偶尔会在路上遇见,但周少龙却并不知道自己有个哥哥。

    对前夫的痛恨以及缺乏父爱的童年都可是杀人泄愤的动机,那么这对母子都有可能是凶手。

    我和蓁蓁一同前往罗淑芬母子经营的化工店,在进店前,我们先向附近的店铺了解他们目前的情况,收集的信息归纳如下:

    一、他们母子以前的生活过得很苦,后来得到亲友帮忙开了这间化工店,生活才有所改善。

    二、现年十八岁的周俊龙在刚过去的高考中成绩极不理想,已放弃了上大学的念头,现在于化工店里帮忙并在网上销售店里的商品。

    三、罗淑芬经常会不自觉地表露出对周耀全的痛恨,还说过如果前夫死了,绝对不会让儿子去送殡。

    四、周俊龙平时的脾气很好,对人很有礼貌,但一提及他父亲一家就会板起脸来。

    五、周俊龙以前经常到孤儿院做义工,但近一年来却很少去。

    综合这些信息,我脑海里出现了很多想法,据美珑说,周少龙是在一年前开始经常到孤儿院帮忙,那么在此之前就经常到孤儿院的周俊龙肯定会碰见这位同父异母的弟弟。如果说周俊龙近一年来是为了应付高考而减少到孤儿院,那么他的成绩应该不会这差。因此,我想他不去孤儿院的原因应该是为了不想与弟弟接触。

    然而,孤儿院里有美珑这个美人胚子,年龄相仿的周俊龙绝对不会不为所动,也许他经常到孤儿院就是为了接触美珑,这内里肯定大有文章。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我需要更多证据来判断我的猜测是否正确。

    我和蓁蓁一同走进这间店面虽然不大,但品种也挺齐全的化工店,一位四十有余的欧巴桑立刻上前询问我们需要些什么。

    蓁蓁想掏出警员证表明身份,但我示意她先别出声,对欧巴桑说:“请问这里有甲酸吗?”

    “有十公斤装和二十五公斤装的,你想买多少?”她毫无机心地回答。

    这时我才出显警员证:“您好,我叫慕申羽,是刑侦局的刑警,请问你是罗淑芬吗?”

    “是,是,我罗淑芬,找我有什么事啊?”她显得甚为惊慌,但并不能以此判断她做了坏事,其实大部分人碰到警察找上门这样的事情,都会有慌张的表现,只有那些几乎天天要到警局报到的小混混才会对着我们嘻皮笑脸。

    “请问十天前的傍晚时分,你在那里,在做些什么,有没有人和你一起?”我说话时特别留意她的眼神变化。

    “当时应该在这里看店吧,我这里每天都营业到晚上八点才关门。”她的眼神并无异样。

    “你儿子呢?当时他在那里?”

    她稍微愣了一下:“他,他也跟我在看店。”

    我以严厉的眼神瞪着她,她立刻回避我的目光。我严肃道:“我们询问过附近的店铺,他们都说你儿子通常中午的时候才会过来帮忙看店,让你回家煮饭,傍晚时一般不会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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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化尸童姥 第五章 甲酸化尸(下)

    “他,他平时傍晚是不会过来,但那天来了。”她的语气支支吾吾,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都已经是一个多星期前的事情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吗?”

    “他平时很少这个时间过来,所以我印象特别深。”

    “哦,”我走开几步,假装浏览店内的化工用品,随意询问了一下商品的价格,待她稍微松懈便问道:“那天是星期六,生意应该还好吧!”

    她奉承地笑道:“我们主要做工厂的生意,周末一般都比较清淡。”

    “你儿子也太奇怪了吧,生意好的时候不来帮忙,没多少生意的时候却来了。”

    她不好意思地笑着:“他在网上开了家店,平时要上网回复客人的问题,而且这里我一个人也能忙得过来。”

    “你儿子知道你忙得过来,所以就没有过来帮忙,十天前的星期五也一样没有过来。”

    她的脸色突然一白,已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我又说:“星期六那天的傍晚,你儿子在不在这里也没关系,因为我想知道的是之前那一天,也就是他弟弟周少龙失踪那天他在那里。如果你还想骗我的话,小心我先把你拘留十天半月,再慢审你的儿子。”

    “我儿子很乖很听话,从来不会做坏事,而且又没有跟他那个混蛋父亲一家来往,那个野种的事情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们可别抓他啊!”她叫我别抓她儿子,但她却激动地抓住我的手。

    “我没说过要抓他,只是想问他一些事情而已……”为了从她口中得到更多信息,我先安抚着她,告诉她我们只是找她儿子询问些事件,而不是来抓他。

    因为周俊龙再过一会儿就会过来看店让母亲回家做饭,所以我们没有急着去找他,而是先向他母亲了解他们母子二人的情况。这位离异的母亲,眼泛泪光地向我们讲述了自与前夫离婚后的辛酸史——

    跟那混蛋离婚时,俊龙才三岁多,我一个女人又要照顾他,又要工作,有多辛苦就可想而知了。再加上我又没什么本事,再怎么努力工作,生活还是过得很苦。我们两母子过得这么苦,那混蛋却只顾自己风流快活,从来也不管我们,就算俊龙生病了也不来看一眼,更别说接济我们了。

    幸好老天有眼,俊龙上中学后经常到附近那间孤儿院里帮忙,那里的卢院长很好人,知道我们的情况后,就帮我们办了个化工店的营业执照,我再向亲戚借了一笔钱就开了这家店。因为办化工店的执照不容易,附近也没有几家,所以生意还过得去,我们的生活也渐渐好起来。

    本以为以后一切都会顺风顺水,没想到俊龙高考的成绩竟然这么差,不过也没关系,靠经营这家店,我们用不着为生活而烦恼……

    这位含辛茹苦的母亲给我们说了很多话,不过大多只是吐苦水及痛骂前夫而已。从她的话中,我得到的信息只有三条:一、我们母子是好人;二、前夫那边的都是坏人;三、孤儿院院长是个大好人,也很有本事。前两条信息是她的主观判断,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第三条于我似乎也没什么用处。白白浪费一个早上听她废话了。

    在我对她的废话已经感到不耐烦的时候,一名青少年走进店里:“妈,你回去做饭吧,让我来招呼客人。”

    “您好,我是刑警慕申羽,请问你是周俊龙吗?”我向来者出示警员证。

    “是,有什么能帮你呢?刑警先生。”他的确很有礼貌,这也许与他经常到孤儿院有关。

    “你弟弟遇害的事情,你应该知道吧!”

    “抱歉,我母子只有我一个儿子。”他露出不悦之色,语气还算比较客气。

    “那你十天前的傍晚时分在那里?”

    他思索了片刻:“应该是在家里上网吧,这个时间我一般都在家里。”

    “有没有人能证明你当时在家里?”

    “我在网上开了家店,专门卖这里的东西,当时应该有跟买家聊天,你可以到我家查一下聊天记录。”他没有表现出惊慌的神色,但这并不代表他所说的就一定是真话。

    “那只能证明当时有人使用你的电脑及账号,并不能证明你在家里。”

    他又想了一下:“我几乎每天都会在下午五、六点的时候发货,那天应该也有,快递员能证明我当时在家里。”

    我向他要了快递公司的电话,并致电查询,得到的回复是那天的确有快速员到他家里收件。虽然对方没说明当时的寄货的就是他,但只要过去跟快递员确认一下就能知道。

    接着我要求查看了店里的货物进出记录及单据,他们很配合,并没有阻挠。一般来说,会买甲酸的大多都是些工厂,买手肯定会要求店家开发票,因此很容易就能查出销售情况。查看了出入记录及单据,再对比库存量后,我发现少了一桶十公斤装的甲酸。

    我再次翻阅货品出入记录,确定的确是少了一桶甲酸后便问:“你们店里的甲酸卖得并不多,怎么会少无缘无故少了一桶呢?”对于出货量较大的货物而言,记录有误差并不稀奇,但出货较少的一般不会有误差。

    罗淑芬想了想便给我一个敷衍的解释:“有时候比较忙,经常会忘了记账。”当然,这个解释并不能让我满意,便向她投以疑惑的目光,她则以讪笑回应。

    “我想起了,”她的儿子忽然插话,“那桶甲酸是我在网上卖了。”

    “不可能,甲酸是腐蚀性液体,快递根本寄不了。”天下间没有完美的谎言,牵强的解释往往会弄巧反拙,抓住这个漏洞也许能让我得到更多信息。

    “我,我没有寄快递,是当面交易的。”他说话稍微结巴,神色亦略显慌张。

    “交易地点在那?什么时候?对方是什么人?手机号码是多少……”为了掩饰一个谎言,必须撒更多谎,然而谎言越多,错漏就越多。对于我一连串的问题,他显然无力应对。

    我用力地抓住他的肩膀,严肃地说:“我最后一次问你,这桶甲酸你到底卖给谁了!给假口供是犯法的,单凭这一条我就能把你抓回去先关十五天。”在套取口供的过程中,恐吓几乎是无可避免的。

    他刚才还比较镇定,但给我这一吓就慌忙回答:“卢院长,那桶甲酸我给了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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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 第六章 遍地婴骨(上)

    查阅化工店的货物出入记录及单据后,再对比库存发现少了一桶甲酸,在我一再逼问之下,周俊龙竟然说他把那桶甲酸给了孤儿院的卢院长。

    “他要甲酸干什么?”甲酸的用途虽然十分广泛,但主要是用于生产,日常生活应该用不上,我实在想不明白孤儿院有什么地方会用得上甲酸。

    “我不知道,他说要,我就给他了。”周俊龙仍有些许惊慌,似乎对我的恐吓心有余悸。

    这家化工店的执照是在卢院长的帮忙下才办下来的,他说需要甲酸,周俊龙母子自然会立刻奉上……或者,我该这样想:他需要甲酸,所以才帮忙办化工店执照。不管如何,调查一下这位卢院长是必须的。

    离开化工店后,我们去了趟快递公司,恰巧经常到周俊龙家的收件的快递员刚刚回来。在翻阅快递单后,他十分肯定地告诉我们,十天前傍晚六时左右,周俊龙的确在家里。当时他们还聊了十来分钟,大概六点三十分才离开。

    据美珑说周少龙离开孤儿院时还不到六点,那么就算这位哥哥在快递员离开后立刻前往孤儿院,应该也没能碰上弟弟。也就是说,他有不在场证据。他们母子二人都有不在场证据,他们是凶手的可能性自然不高,不过凡事都可能有例外,也不能完全排除他们作案的可能性。

    再次来到孤儿院,竟然发现袁修女站在门外,她像是知道我们会在这个时候过来似的,看见我们就上前问我们吃过午饭没有,要不要在这儿吃?

    在到来之前我们已经吃过午饭,所以便婉拒她的好意,要求她带我们去见院长。她什么也没问就带领我们去院长的办公室,途中她还告诉我们,院长名叫卢瑞华,是本院的孤儿,当上院长已经有些年头了。

    本来我以为这位很有本事的卢院长是个四、五十岁的欧吉桑,没想到他的年纪竟然和我差不多,看上去不超过三十岁,相貌很俊朗,给人一种很有魄力的感觉。然而,他的眼神却拥有一份同龄人没有的深邃。

    袁修女给我们引见后就离开了办公室,卢院长态度友善地询问我们有什么需要他的帮忙。我开门见山地问:“周俊龙说你跟他要了一桶甲酸,有这回事吗?”

    “嗯,我前阵子是跟他要了一桶,本来想付钱给他的,但他却不肯收,说是捐给孤儿院的。”卢院长的表情很平静,没任何变化,像是在说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

    “你要甲酸做什么?”这才是重点。

    “洗厕所啊!”这个答案差点让我从椅子上摔下来,但对方竟然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仿佛甲酸本来就是用来洗厕所的。

    他见我对这个答案的反应这么大,礼貌地笑了笑:“你不会怀疑我用来融尸吧?少龙的事情,我听袁修女说过,如果我要是想把尸体融化掉,用硫酸不是更好吗?而且,就算是用硫酸也得找个大缸把尸体泡上一段时间才行啊!那桶甲酸真的是用来洗厕所的,不信我带你去看看。” 说罢,他便站起来,真的要带我们去厕所查看。

    孤儿院里女多男少,男厕只有巴掌大的地方,所以他把我们带到女厕。在女厕门外恰好碰见美珑从里面出来,他便问里面有没有人,得知还有几个小朋友在如厕,便等她们出来后再带我们进去,美珑也好奇地跟着进来。

    这个女厕挺大的,有近百平方,地面出奇地干净,便盆也不见半点污迹,仿佛是刚建成的。不过从这厕所的建筑风格看来,应该也是与教堂一样,有着过着百年的历史。

    我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地板及便盆,似乎都是用某种石料做的,但是什么石料我又说不上。虽然颜色因年代久远而略显暗黄,但也挺光亮的,也许是因为经常用甲酸清洗的缘故吧。

    “美珑,你给我滚出来!”正当我和蓁蓁四处查看时,突然听见卢院长的怒吼。我回过头来,看见他正抓住美珑的手臂,而美珑则把他的手甩开,再狠狠地往他小腿踢了一脚,然后就转身跑出去了。

    这一幕让我感到莫名其妙,印象中美珑是个很懂事的小女孩,而刚才与卢院长的交谈,也让人觉得他是个温文尔雅的好好先生,什么事情让他们这么动气呢?而作为院里的一名孤儿,美珑又为何敢对院长动粗呢?

    我带着心中的疑惑,问卢院长发生了什么事?他露出无奈的笑容:“美珑这孩子有时候也挺顽皮的,你们不用管她了,待会我会去找她的。”他顿了顿又说:“这厕所你们都看见了,很干净是吧,之前的院长跟我交代过,说这里得用甲酸清洗才能洗得这么干净,所以我们一直都是用甲酸来洗厕所的。”

    虽然用甲酸洗厕所能算得上是奇闻怪事,但卢院长的表现又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所以我只好接受这个荒诞的解释。

    我们准备离开孤儿院时,在门外看见美珑一个人站在路边不知道在做什么,走近才发现她正气鼓鼓地用脚使劲摧残路边的野草。于是便问她怎么了?

    “你们要走了吗?”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嗯,听说附近有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我们想去看看。”

    “我知道在那里,离这里很近的,我带你们去好了。”她突然变得很高兴,亲热地拉着我们的手,要为我们带路。

    然而,我们没走几步,身后就响起一把既慈祥又严肃的声音:“美珑!你想去那里?”回头一看,发现袁修女站在门口,神色稍微不悦,她又说:“院长刚才跟我说,你要是再犯错就把你关起来。”

    美珑的脸色立刻由晴转阴,跺了一下脚,就跑回孤儿院里。我们上前问袁修女发生什么事,她叹了口气,随即露出宽容的微笑:“没什么,小孩子不懂事而已,你们去忙吧!愿主保佑你们!”说罢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便转身离开。

    待她走远后,蓁蓁便问我:“美珑到底做错了什么惹恼了卢院长和袁修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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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 第六章 遍地婴骨(下)

    美珑的脸色立刻由晴转阴,跺了一下脚,就跑回孤儿院里。我们上前问袁修女发生什么事,她叹了口气,随即露出宽容的微笑:“没什么,小孩子不懂事而已,你们去忙吧!愿主保佑你们!”说罢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便转身离开。

    待她走远后,蓁蓁便问我:“美珑到底做错了什么惹恼了卢院长和袁修女呢?”

    我忽然想到一些事情,反过来问她:“你像她这个年纪的时候,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她思索片刻后,十分自豪地回答:“那时想得最多的应该是训练和比赛的事情吧!我从小就在体育方面特别出色,经常能拿奖,家里的奖状奖牌多得没地方放。”

    “我真怀疑你是不是个女生,哎呀……”我又被踹了。我揉了揉被踹的屁股继续说: “那个少年不多情,那个少女不怀春。像美珑这个年纪,想得再多的应该是男女之间的事情,也许她刚才是想借我们遁走,然后去会情郎。如果真的是这样,卢院长和袁修女生气也是应该的。”

    “她的男朋友会是谁呢?”

    “她在孤儿院里能接触到的同龄男性并不多,恐怕就只有经常来帮忙的周氏兄弟,现在弟弟已经死了,剩下的就只有哥哥了。”

    “你说会不会是他们两兄弟为了美珑而自相残杀呢?”

    “不能排除这个可能,周俊龙本来就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没多少好感,如果再被弟弟横刀夺爱,那么狠下杀手也在情理之中。但现在的问题是,他有不在场证据。”

    “如果美珑是帮凶,那么一切都能解释了。”蓁蓁对自己的推理十分有信心,看样子像要立刻去抓美珑。

    我好不容易才把她这头蛮牛拉住: “美珑干嘛要杀他,那有女生会想害死自己的追求者的!”

    蓁蓁愣住片刻,想了想便说:“如果有人天天来烦我,说不定我会把他掐死。”

    “那是因为你根本不是女生,哎哟……”又被踹了,这次被踹得趴下。

    虽然觉得周俊龙的嫌疑较大,但苦无证据指证,于是我们便到孤儿院附近那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查看,希望能够发现线索。

    日丽风和的午后,薰衣草遍地的山坡,如果带上背着一背包零食的喵喵,那就变成郊游了。当然,我们到此的目的并非郊游,因为周少龙的自行车上有薰衣草的残渣,而附近一带就只有这里才有薰衣草,由此推断他在遇害前应该来过这里。

    这山坡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小,我们遛达了几圈也没什么特别的发现。现在时值九月初旬,薰衣草的花期已近尾声,不过这里的薰衣草还是绽放出优雅的花朵。闻着那能让人放松神经的花香,整天奔波劳碌的我不禁闭上双眼,深呼吸了几口。

    在花丛中闭着眼睛走路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可惜这份惬意没能维持多久就消失无踪了。脚下突然踏空,惊叫声还卡在喉咙里,我就不知道自己已经掉到那里去了。身体在黑暗中不停地滑落,滑了好一会才掉到底,背后似乎压到一些既硬又脆的东西,能听见清脆的断裂声,害我还以为自己骨折了。

    睁开双眼,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十分诡异的地方,漆黑之中有数之不尽的蓝绿光点,仿佛是无数双厉鬼的眼睛在窥视着我,差点没把我吓得晕倒。强定心神,把手悄然伸入口袋掏出打火机,当蓝色火苗发出的微弱光线驱走黑暗的时候,我又被吓倒了,这回差点没吓死,因为我看见的竟然是遍地白骨。

    深呼吸几口让自己定了定神,我才开始仔细观察这个白骨遍地的洞穴。我头顶上有个洞口,因为洞道曲折,所以外面的光线没能照进来,但洞口距离地面不高,而且洞道不宽,要爬出去并不难。知道自己不会被困死在这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心里总算觉得舒适点,便继续认真观察周围的情况。

    这个洞穴算是有点大,大概比两个篮球场还大一点,遍地皆是人类骸骨,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我每走一步,脚下都会响起让人心悸的断裂声。而且,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人骨的体形都很小,应该都是些初生婴儿。从人骨堆积的高度判断,这里婴骨绝对不少于两千具。

    虽然我没有丰富的法医知识,但从婴骨一踩就断的情况看来,这些小朋友应该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一段很长的时间。继续查看了一会,竟然从骨头堆中发现了一个木制的发夹,手工十分精致,款式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想了一想终于记起这个发夹跟美珑头上戴着的十分相似。

    此时,从洞外传来蓁蓁的叫声,她终于发现我不见了。洞穴里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为免她担心,我便从洞道爬出去。洞道十分狭窄,掉进来时还没什么感觉,但要爬出去就很麻烦了,谁让我的个子这么高,要是像喵喵那么娇小的话,爬起来应该会比较轻松。

    “你几岁了,还像个小孩子似的爬进洞里面玩!”好不容易才爬出这个鬼地方,竟然一出来就被蓁蓁骂了。

    我无奈解释:“首先,我不是进去玩;其次,我不是爬进去,而是一不小心掉进去的。”爬出来后,我才认真观察这个白骨洞的入口。入口位于薰衣草丛之中,不认真看的话很难发现,要不然我也不会掉进去。

    “你在里面有什么发现?”

    “发现了这个……”我把发夹递给蓁蓁,然后拍掉身上的泥土。

    “这个发夹特别是很特别,但是这能说明什么?”她不解问道。

    “美珑的发夹跟这个差不多。”

    “梁牧师不是说她的发夹是自己做的吗?难道她之前也掉进去了?”

    “去问她不就知道了。”我拍完身上的泥土就在她手上取回发夹,与她一同返回孤儿院。

    在孤儿院里,我们没找到美珑,不过就碰到了袁修女,她看见我脏得像个乞丐似的,就关切地问:“你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意外了?”

    “没什么,刚才掉进坑里去了……”我把发现婴骨洞的事情告诉她。

    “愿主引领这些弱小的灵魂进入天堂!”她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我想你发现的是‘死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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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 第七章 院长诡计(上)

    在孤儿院附近的山坡发现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婴骨洞,并在洞中发现一个疑似为美珑遗失的木制发夹,返回孤儿院碰见袁修女,她告诉我们山坡上的是“死仔洞”。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问。既然袁修女能说出“死仔洞”这古怪的名字,那么她肯定会知道这个名字背后的故事。

    “这可说来话长了……”她把我们带到休息室,然后才缓缓道出一段骇人听闻的往事——

    那是发生在解放前的事情,大概是46年左右吧,当时我还很小,刚开始记事。之前,我已经跟你们说过地下室的事情了,因为有很多女婴在地下室中离世,所以院方经常要处理婴尸。

    孤儿院后面有一片小小的空地,那时候女婴的尸体都是在那里随便挖个坑埋掉。可是,后来尸体越埋越多,而且埋葬时又没有做任何标记,所以挖坑的时候经常会挖到之前埋下的尸体,要是这样的话,只好把坑填上,换一个地方再挖。虽然按照西方的殡葬礼仪,尸体重叠下葬也未尝不可,但这里是中国,以中国人的传统,“垫尸底”是很忌讳的。

    (垫尸底:一种传说中的阴损殡葬方式,把死人甚至是活人放置于墓主尸体之下,以作底垫之用。据说,垫底者的后人将会世世代代沦为奴仆,永无出头之日。在广东方言中,此言有陪葬及鱼死网破之意,能理解为一方若有损失,就要拉上另一方一同受罪,甚至让对蒙受更大的损失。)

    当时负责埋尸的是杨修女,虽然她那时候还年轻,但一连挖了四、五个坑也挖出之前埋葬的尸体,她已经累得没有力气了。而且天色已暗,她又得张罗晚饭,所以就把婴尸暂时放置在空地上,打算次日再来埋葬。

    然而,第二天当她再次来到空地的时候,却发现前一天才离世的女婴竟然变成了一副骨架。这几乎把她吓疯了,之后她就不敢再去埋葬婴尸了。后来这项工作交由其他人负责,不过怪事依旧发生,只要婴尸在空地上没人看管,那怕只是离开一会儿,回来时也会只剩下一副骨架。

    这种事发生了几次之后,就再也没人敢去埋葬婴尸了。大家都认为空地里埋葬的婴尸太多,怨气冲天,已经化成了妖怪,先是是吃掉婴尸的皮肉,以后说不定连活人也不放过。

    虽然没人敢去埋尸,但女婴的尸体仍得处理。当时的社会比较动荡,几乎每天都有女婴被遗弃在教堂的门外,每天也有女婴死在地下室里,因此处理这些婴尸就成了一个难题。

    后来,当时的院长从附近的村民口中得知那遍长满薰衣草的山坡上有一个坑洞,村民称其为“死仔洞”。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叫法,是因为本地人认为不足三岁的小孩就不能称之为“人”,若不幸夭折也不能像成人那样下葬。但是就算不能下葬,也不可能把尸体随便抛弃。于是,附近的村民若有不足三岁的小孩夭折,就会把尸体投入这个坑洞里,时间长了,大家就把这个坑洞称为 “死仔洞”。

    院长得知这事后,就让人偷偷把婴尸投入洞里,那时候几乎每天都有一两具婴尸要处理,而且这种情况维持了好几年。粗略地算一下,洞里的婴尸起码有两三千具……

    诉说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后,袁修女脸露哀痛之色,于胸前画了个十字:“愿主宽恕我们的罪过,阿门!”

    孤儿院这种做法虽然看似惨无人道,但当时正值抗日及内战时期,要保住自己的性命也不容易,院方又那有能力照顾这么多女婴呢?与其让她们活着挨饿,还不如早点给她们一个解脱。

    然而,这些枉死的女婴也许并不是这么想,她们好不容易才能降临这个世界,没待上多久就被逼离开,难免会心生怨恨,因此而化作精怪作祟也并非绝无可能。倘若周少龙的死以及我们在地下室受袭皆是这些女婴的怨魂作祟,那么这宗案子可不好办了。

    与袁修女道别前,她告诉我们,美珑被卢院长关起来了,而卢院子又有事外出,要见她的话,恐怕得等到明天才行。此时天色已晚,而找美珑也不急于一时,于是我和蓁蓁便各自回家了。我本来打算早点回家休息,没想到悦桐竟然打电话给我。

    “桂美人,这时候打电话给我,是想请我吃饭吗?”接通电话后,我便调笑道。

    “吃饭没所谓,不过要你请。”

    “你这算是约会我吧!唉,长得太帅真让人困扰啊!”

    “阿慕啊,麻烦你平时多照一下镜子吧!我在技术队,你快过来,我有东西要给你看。”她说罢便挂线。

    其实,悦桐是个不错的女人,可惜她心里只有小相,虽然小相至今依然杳无音讯。能有一个如此痴情的女朋友,是一件十分让人妒忌的事情。然而,小相让我妒忌的事情还真不少。虽然我们都曾被誉为刑侦局的新人王,但我心里明白,他是凭实力获得这个荣誉,而我却是靠运气。也许在他面前,我惟一能够感到自豪的就只有运气。

    小相的身世蛮可怜的,父母早逝,只剩下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与他相依为命。而且他的妹妹见华还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随时都可能撒手于人世。为了照顾这个体弱多病的妹妹,他可是吃尽了苦头,不过他对此却毫无怨言……想起来,我也有一段日子没去探望见华了。

    一路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已来到技术队了,悦桐还在工作,但看见我就停下来,走到窗户前把窗帘拉上。

    “你想给我看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啊,怎么要把窗帘也拉上?现在可是孤男寡女呃……”我佯作惊慌,四处张望。

    “你大可放心,你这样的货色我才瞧不上眼。”她说着走到门前把门关上,一手落在电灯开关上,另一只手则指着放在工作台上的衣物:“记得这些衣服吗?”

    “记得,是周少龙遇害时穿的衣服。”我看着被平整地铺开的衣服并未察觉异样。

    “啪”悦桐关上开关,房间立刻被黑暗湮没,当眼睛渐渐适应黑暗的时候,眼前便出现蓝绿色的幽光,是工作台上的衣服发出的。

    然而,就在这时候,悦桐突然惊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问她怎么回事,她却指着我的身体问:“你刚才去过那里了?”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发现身上的衣物竟然也发出蓝绿色的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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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 第七章 院长诡计(下)

    “啪”悦桐关上开关,房间立刻被黑暗湮没,当眼睛渐渐适应黑暗的时候,眼前便出现蓝绿色的幽光,是工作台上的衣服发出的。

    然而,就在这时候,悦桐突然惊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问她怎么回事,她却指着我的身体问:“你刚才去过那里了?”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发现身上的衣物竟然也发出蓝绿色的幽光。

    “看来周少龙和我一样,都曾经掉进死仔洞了……”我把发现死仔洞的经过告诉悦桐。

    “嗯,他的自行车上有薰衣草的残渣,衣服又沾有磷粉,遇害之前应该去过那里。”她肯定了我的推测,但随即又提出疑问:“他去那里干嘛?他离开孤儿院时已经快天黑了,怎么会一个人钻进那么恐怖的坑洞里呢?”

    “这个嘛,也许美珑会知道……”美珑的发夹出现在死仔洞里,她应该也曾经去过那里。

    与悦桐讨论了一会儿不得仍要领,但肚子已高歌义勇军进行曲了,所以我们便先找地方祭祀一下五脏庙。悦桐把我带到一间装修豪华的五星级酒店,看来是想狠狠地涮我一顿了,夭寿啊,谁叫我欠她的!她脸露狡黠的笑容在点菜,我则捂住钱包在冒汗。要涮我也不用这么狠吧,不贵的她也不要,而且吃得还挺嘴刁的,九节虾要刺身,青菜也要ox酱炒。

    吃着这顿让我钱包沥血的晚饭时,眼角无意中瞥到一个似曾相身影,仔细一看发现原来是卢院长,他正和四个四、五十岁,全身名牌的欧吉桑在一起。他们刚进门,立刻就有个部长上前招待,看来是这里的常客。带头的欧吉桑叼着根雪茄财大气粗地对部长说:“给我们开间大房,要安静点的。”部长对他点头哈腰,唯唯诺诺地带路。

    “你看什么,碰见熟人吗?”悦桐见我忽然呆住了便问道。

    我靠近她耳边小声说:“我看见孤儿院的院长。”

    她往卢院长等人的方面望去,小声回应:“那几个似乎都是些大老板。”

    的确如此,能成为这里的常客绝对穷不到那里,要知道我的收入算得上是中上水平,但要自己掏腰包来这儿吃上一顿也十分心疼。一方是富得流油的大老板,一方是穷得叮当响的孤儿院院长,他们怎么会扯上关系呢?这里面也许大有文章,跟着他们看看说不定会有发现。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悦桐,让她等我一会儿,我看看会不会有发现。然而我刚站起来,她就拉住我,关切地说:“小心点……”多么温暖的的话语,可惜这只是上半句,下半句是“我会等你回来结账的”。

    偷偷摸摸地跟卢院长他们,看见部长带他们进入一间门外写着“白宫”二字的房间。待部长离开后,我本来想偷听他们说什么,但这房间仿佛是专门给人谈秘密似的,隔音效果好得出奇,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也什么都没听见。

    “先生,你在做什么?”一个女服务员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轻拍我的肩膀,吓得作贼心虚的我差点叫出来。我看着她没说话,只是掏出警员证示意她不用管我。可是她却没有离开的意思,只是很礼貌地对着我微笑,似乎我不走,她也不打算离开。好男不与女斗,算我怕她了,她不走我走就是了。

    悦桐见我这么快便回来,疑惑地问:“有发现吗?”

    “我就什么也没发现,反而被服务员发现我了……”我把刚才的情况告诉她。

    “你也太逊了吧,竟然被服务员轰走。”她以鄙视的目光向我扫射。

    “就算我留在那里也没用,因为我根本听不见里面的声音,要是雪晴在就好了,跟踪窃听这些我都不行。”

    既然不能从卢院长那里打听到什么信息,那只好继续吃这顿炊金馔玉的晚饭了,反正钱是肯定要给的,当然得吃个饱。饭后,我把钱包里的票子全部掏出来准备结账,但服务员却给我一个惊喜:“已经有人帮你们埋单了。”

    有人帮我结账是好事,但对方要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帮我结账却一定不是好事,所以我必须知道这人是谁。对方给予答案在我意料之中,就是白宫房那四位跟卢院长一起的老板其中一位。那四位老板我都不认识,他们也没必要巴结我这种小喽罗,所以真正帮我结账的是卢院长。

    既然已经让卢院长发现了,也就没必要再偷偷摸摸的,我让悦桐自己坐车离开,然后便大摇大摆地走到白宫房门前敲门入内。

    “卢院长,你的朋友也大客气了。”我一进门就装作很熟络似的跟卢院长打招呼。

    他似乎知道我会进来,一点也没感到意外,拉来张椅子招呼我坐下后便说:“刚才我一进门就看见你了,不过你跟女朋友一起,所以我没有打扰你们。”

    我和悦桐所坐的饭桌位于大厅的偏角,并不显眼,就算有心找我们也不容易找到,更何况他当时并不知道我们在这里用膳。而且,从他进门开始,我就一直盯住他,他根本没有往我们这个方向瞥上一眼。他之所以知道我在这里,应该是因为刚才门外那名女服务员告诉他的。他既然无意点破我想偷听他们谈话,那我也不妨装疯卖傻,佯作尴尬笑道:“刚才那位是我同事,我们刚忙完工作,所以才一起吃饭。”

    “只要努力一点,以后就是女朋友了。”他轻拍我的肩膀以示鼓励,又道:“来,我先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陈老板,这位是李老板……”

    为我逐一介绍众老板后,卢院长便频频向我举杯,虽然我的酒量一般,但盛情难却,只好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送。90年份的波尔多虽然是难得的上好葡萄酒,但喝多了也跟沟渠水一样,一进口就让人想吐。

    终于喝得趴下了,朦胧中好像听见李老板的声音:“你打算怎么处置他?他似乎已经对你有怀疑了。”

    “你大可放心,我自会处理。”答话的是卢院长。

    我似乎太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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