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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转贴]诡案组--公安厅绝密灵异案件大曝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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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吸精公主 第十二章 爱的叛徒(上)

    每一宗案件背后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在戚承天离奇死亡一宗中,就隐藏着一名**的爱情故事。现在,故事中的女主角阮静,就正向我们讲述这个故事——

    萤姐跟她的男人去加拿大之前,教了我一种能吸取男人精气的方法,因为她之前一直有指导我如何锻炼下身,所以我一学就会了。她跟我说,利用这种方法能把男人的精气据为己有,这样就能使自己保持年轻的外表。不过,不能长期只吸取一个男人的精气,或者一次过把对方的精气吸光,这样是会出人命的。她叫我要好好利用自己的公主身份,因为当公主能跟不同的男人上床,只要从每个跟我上床的男人身上吸取少量精气,就既不会伤害到对方,又能使自己保持青春。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多些跟处男上床,因为处男的精气最旺盛,就算多吸一点也不会出问题。

    她还告诉我,她用这种方法不但能吸取男人的精气,还能催旺男人的运势,使客人跟她上床之后,运气都会特别好。客人每次跟她上床之后都事事顺意,自然就会像蜜蜂见到蜜糖一样,整天围着她转。经她这么一说,我就想起她的客人好像曾经有提及过这回事,她的一个常客在带她出钟之后第二晚又来找她,说赌马赢了几十万,那晚他还赏我几千元。

    萤姐移民之后,我就成了夜总会的王牌公主,那几年香港的经济特别好,我的收入也水涨船高。还清母亲的赌债后,银行户口里的存款也总不会少于七位数。

    以前没钱的时候,我总想着将来有钱就要怎么怎么样,可当我有钱了,我就又不觉得怎么样。别人喜欢买车买楼,但我却不想被这些东西绑住,想继续过着无拘无束的自在生活。所以银行里的存款再多,对我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我每个月的花费也是差不多。我曾经有想过不再做公主,拿着这些钱移民或者做生意,但当知道萤姐移民后的情况,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萤姐移民之后,就没有像做公主的时候那样,每晚都跟不同的男人上床。虽然她有老公的滋润,但她可不敢吸取老公的精气。没有吸取男人的精气一段时间后,她就开始出现明显的衰老迹象。原本她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大,但只是半年左右的时间,她就变成了一个三十多年的中年女人。她的老公以为她得了什么怪病,而且她也已经不再像以后那么漂亮,所以马上就跟她离婚了。之前的山盟海誓,此刻看起来就像个笑话。

    还好,萤姐之前当公主时赚了不少钱,在生活上不成问题,只不过自此之后,她就不再相信男人了。她离婚时特意打电话回来跟我说:“男人*得住,猪乸都会上树!你年轻漂亮时,他们还会像只吉娃娃似乎围着你转,等你人老珠黄的时候,他们就会一脚把你踹开。所以我们做女人的,一定要*自己,绝对不能*男人。”

    (“男人*得住,猪乸都会上树”乃广东俗语,意思为男人都是不可*的。“乸”是指雌性动物,与“公”相对,如“猪乸”、“猫乸”、“狗乸”等,分别是指母猪、母猫及母狗。也有人用作对妻子的戏称,如“我屋企只乸”意为“我家的女人”。)

    就是因为萤姐这句话,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是做公主,甚至有少人想出高价包养我,都被我拒绝。不过,女人总是想找个真心喜欢自己的男人来疼爱自己,十五前我就遇到一个这样的男人。

    他叫南哥,是个黑社会老大,在我上班的夜总会里看场子。有一次,一个客人喝多了,发起酒疯来硬要带我出钟,我当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南哥看见了就立刻冲过来甩了他两巴掌,然后就让小弟把他拖出去。我当时还年轻,觉得南哥很酷,跟他一起很有安全感,而且他也不介意我是当公主的。所以,从那晚开始,我就跟了他。

    我本以为有了南哥的照顾,从此以后就可以过上快乐的日子,不过我很快就发现他其实并不爱我。虽然他表面上是对我很好,但实际上他只不过是为了把我留住,留在他看场子的夜总会里。我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是因为有一次我跟他上床后,他以为我睡觉了,就打电话给夜总会的老板,也就是他的老大。我听见他跟老大说,如果没能把我留住,就算把我脸刮花也不会便宜别人。听到他这个句话我很伤心,萤姐说得没错,男人都是*不住的。

    我不甘心自己的感情受到欺骗,也不甘心继续被人利用,所以我要报复南哥。可是,我只不过是个弱质女流,而南哥却是个黑社会老大,要报复他又谈何容易呢?想来想去,我只想到一个办法,就是用萤姐教我的方法,在床上把他的精气完全吸光。

    我本以为把南哥的精气吸光之后,他只会加速衰老,但没想到他竟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白发老人,而且还没到天亮就已经断气了。当时我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想到一定要走,不走的话就算警察不找我麻烦,他的手下也不会放过我。

    还好,当公主这些年我总算认识不少人,其中有一个是做假护照的,我赶在天亮之前找到他,让他帮我做本假护照,好让我马上逃到别的地方。我本来想坐飞机到加拿大投*萤姐,可是坐飞机得提前定票,而且也有可能会被人发现我用的是护照,所以我只好先逃到内地,打算到了内地之后才想办法去找萤姐。

    我虽然能用萤姐教的方法帮男人催运,但我却帮不了自己,也许那时是我这辈子最倒霉的时候吧,刚逃到内地,我的行李就在车站里被人偷走了。我一个女人,在内地举目无亲,还身无分文,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且我当时到内地是为了避难,当然不敢向公安求助。不过还好我是个公主,凭着我的相貌和身体就不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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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吸精公主 十二章 爱的叛徒(下)

    因为南哥的事,我不敢回香港,也不敢再用唐宝仪这个名字,所以我存在香港银行里的钱算是打水漂了。还好,我有的是相貌与身材,在内地的夜总会也很吃香,赚钱对我来说不是难事。本来我是打算赚够钱后,就去加拿大找萤姐,不过后来我发觉原来内地人要去加拿大比香港人要麻烦多了。而且我也渐渐安定了下来,所以就没有再想去找萤姐了。

    大概是在七、八年前左右吧,当时有个大学教授经常来捧我场。他姓许,平时看上去挺斯文的,但实际上只不过是个道貌岸然的老色鬼,脱了衣服就看不见一点斯文的影子。我本来挺讨厌他的,不过因为他的关系,我能认识到不少大学生,很容易就能找到些处男来**,所以我才愿意跟他来往。

    后来,我跟大学里的男生混熟后,我就用不着他了,所以总对他爱理不理。可是,有一次我在大学里溜达碰到他时,他竟然把我拉到没人的地方想跟我**。我虽然是个**,但也有自己的尊严,我不想跟他做就推开他想走。但是他却把我拉住,并且撕破我的衣服,凶巴巴地对我说:“你只不过是个**,我有钱你就得跟我**!”说着就想**我。

    虽然很不愿意,不过我的上衣都已经被撕破了,也只好认命了。就在我以为这次肯定跑不掉的时候,突然有个男生冲过来,揪起许教授就是一轮拳打脚踢,并冲他大吼:“她是我女朋友,你要是再敢动她一根头发,我就把你活活打死!”这个男生就是承天。

    承天是许教授的学生,我是通许教授认识他的,当然也有为他**。我做梦也没想这个只跟我上过一次床,而且还知道我是个**的小男生,竟然会说我是他女朋友,还为我打他的老师。当时我还真是有点感动,后来就开始跟他交往,就像男女朋友那样交往。说实话,我还真的对他动了真情。

    过了没多久,承天因为殴打许老师的事情被赶了出校,之后竟然进了楚凡的公司。其实,当时我已经跟楚凡认识了好几年,他还为了我而跟家人反目,向我求婚也有好几次。不过,我可不再步萤姐的后尘,所以一直都没答应他。

    承天进了楚凡的公司之后,大概过了半年左右吧!他就跟我说,不想再看见我跟楚凡在公司里出相入对,这样会让他觉得很难受。我说这没问题,我以后不见楚凡就行了,其实之前他也跟说过类似的话,我也因此好几天没跟楚凡见面。不过,没过多久他的态度就突然改变了,默许我跟楚凡在一起,但这次不知为何又跟我说这种话。后来,我总算弄明白了,他的态度之所以会午时花六时变,是因为他想利用我谋取楚凡的公司。

    (“午时花六时变”乃广东俗语,意为变化无常,多指人。)

    然而,我当时可没想这么多,而且他是为了我而被赶出校,他的前途可以说是毁在我手上,我一直为这件事谨谨于怀。所以当他提出要谋取楚凡的公司,让楚凡再也没有能力接近我时,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当时楚凡非常信任我,因为在此之前我用萤姐教的方法不断催旺他的运势,尤其是在承天过了他的公司之后。所以每次跟我上床之后,他都一定会遇到好事。他还以为是自己摆的风水阵很厉害,我只不过是他的贵人而已。其实,要不是我在他开公司时帮他催运,他的公司早就倒闭了。

    我利用楚凡对我的信任,偷听他讲电话,偷看他公司的机密资料,并且把所有收集到信息都告诉承天。承天就利用这些信息,暗中策划如何谋取他的公司。

    大概是在五、六年前左右吧,承天已经掌握了公司里的所有客户资源,有足够的能力另起炉灶。而且我听到楚凡在电话里跟客户说,正准备进口的那批钢材,实际数量比向海关申报的要多得多,只要小心处理就能省掉一大笔关税。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承天,他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就花钱疏通关系,不但向海关揭发楚凡逃税,而且还把事情闹大。

    其实,楚凡犯的并不算多大的罪,本来只要多花点钱就能没事,不过因为承天在暗中搞鬼,所以最后还是得坐九个月牢。

    楚凡坐牢后,承天就马上另起炉灶开了间新公司,并且把楚凡公司里能挖走的全部都挖过来。在短短九个月的时间里,楚凡的公司就被他挖得只剩下一个空壳。

    楚凡坐完牢后有找过我,不过我却没敢见他,只是跟他通过一次电话。我在电话里告诉他,我跟承天的事情,我本以为他会对我破口大骂,但事实上他并没有责怪我,只是问了我一句:“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楚凡要比承天更爱我,可惜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可能再回头了,所以我就跟他说:“没有,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你。”或许在之前,我的确没有爱过楚凡,但从这一刻开始,我却对他泛起了爱意。可惜为时已晚,既然不能跟他在一起,那就何必再要他为我而感到牵挂呢?

    承天在挖空楚凡的公司后,新公司的生意渐渐走上轨道,也赚不了不少钱,可是他虽然嘴巴上说爱我,但却从来没提及过要跟我结婚。不过我也不在乎名分,而且萤姐的经历让我知道,我是不能放弃小姐这份工作,因为不能经常跟不同的男人上床,我就会像萤姐那样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衰老。我现在的实际年龄,我想我不说,你们大概也能猜到。如果我不再做小姐,那么现在拥有的年轻外貌马上就会失去,到时候承天还会愿意跟我一起吗?

    所以,我并不希望承天娶我,只要能继续保持着现在这种关系,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然而,我越来越觉得承天根本不爱我,因为他为了公司的生意,经常会让我去应酬他的客户或者高官,甚至让我跟他们上床。他跟楚凡完全不同,楚凡一看见我跟别人亲热就会很生气,而且他却毫无感觉,甚至亲手把我送到别人的怀中。

    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在承天心目中只是一个**,是一件为他招揽生意的工具,他根本不爱我。我有点后悔当初选择了他,而不是楚凡。

    虽然我心里知道承天不爱我,不过女人就是这么笨,总存在着不切实际的幻想,认为承天会永远留在我身边。现在回想起来,也觉得自己可笑。

    现在的承天已经不再是当年的纯情小男生,会因为跟我上过一次床,就把我当成女朋友,还为了我殴打自己的老师。现在的他只不过把我当成一件工具,或者一份礼物。

    大概是两个月前吧,我知道他准备跟一个生意伙伴的女儿结婚。这也是应该的,他都二十八岁了,是时候成家立室。要结婚当然得找个正经的女孩,那女孩跟他是门当户对,身家清白,我这个下贱的**那能跟她比呢?所以,我也很知情识趣,在知道他要结婚之后,就没有主动找他。还向他暗示,我不介意他跟别的女人结婚,只要他有空多些来找我就好了。

    然而,他并不是像我这么想,他不但打算跟别的女人结婚,而且还想脱掉我这个包袱。

    他最近跟交警厅的牛厅长谈新高速公路的事情,建高速公路要用上大量钢材,如果这些钢材向他的公司购买,那么他就能赚取巨额的差价。然而,向谁购买钢材这事,就全凭牛厅长一句话,所以他百般讨好牛厅长,已经不只一次把我送到对方怀中。

    牛厅长虽然已经有五十岁了,但也是个老色鬼。他很喜欢我,多次提出要我做他的情妇,不过都被我拒绝了。而承天却很想我答应牛厅长的要求,已经向我暗示过好几次,不过我都只当作没听见就算了。

    承天出事那一晚,他又再向我提起牛厅长的事,这次他还说如果我答应了,就给我一百万。我跟他一起这么久,他很清楚我是个怎样的人,我从来不缺钱,也从来不在乎钱,但这一晚他竟然向我开出价钱。

    我终于都死心了,这个男人根本不爱我,在他眼中我只不过是个用钱就能打发的**。爱的反面就是恨,当初我因为爱他,可以出卖另一个爱我的人,现在也能因为恨他而把他杀死!就像十五年前,我把南哥的精气吸光那样……

    爱之深,恨之切。世人总以为**人尽可夫,所以在**中就不可能存在爱情。然而,在**当中却存在着不少像阮静这样,敢爱敢恨,毫不在乎名分,只求在爱人心中占有一度之地的人。她的爱情是纯洁的,没有任何瑕疵,可惜她选错了爱的对象,最终走上了这条不归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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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吸精公主 尾声
    一

    把案子处理完之后,我去了一趟清莲观,把阮静的事情告诉薛楚凡。他听后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话:“怪不得,怪不得,当初我只是用一晚时间看师傅给我的经书,第二天就自作聪明地回公司摆风水阵,起始我还以为自己天赋异禀,误打误撞也能摆出一个招财进宝的风水阵。但跟师傅学道之后,我渐渐就发觉自己当时摆的风水阵纰漏百出,应该不会起任何作用,更不可能使我耗尽一生的运气。

    “这些年来我想来想去,就只想到我当时之所以会事事如意,应该是因为遇到了百合。百合拥有一副旺夫益子的面相,会给跟她有过夫妻之实的人带来好运。不过,就算是这样也只是会让她的男人运气稍微好一点,绝不可能把一生的运气都耗尽。所以,我想可能是当初我摆风水阵时犯了某些禁忌,才会导致后来的恶果。没想到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现在你知道一切了,你会恨她吗?毕竟是她毁掉你的一生。”我说这话时,特别注意了一下他的表情。

    他稍皱了一下眉头,但很快就舒展开,回复一贯笑眯眯的面容:“嗯,如果你早两、三年前告诉我这些事,我一定恨她。但现在我就不会恨她了。你别看我现在这里静修,只过着简单而平淡的生活,跟以往的花天酒地无法相比,但我却十分喜欢现在的生活。说起来,我还得感谢她呢?要不是她,我也不可能成为师傅的徒弟,在这里专心学道。”

    数年前的薛楚凡为了**与家人反目,为了金钱拿钢管到表弟的公司兴师问罪,但此时此刻他的言谈举止皆流露出与世无争的洒脱,就像他的道号“忘恨”一样,忘记了所有仇恨,抛开了一切的烦恼。

    难道这就是道家的智慧吗?一种能化解仇恨、解除烦恼的智慧,一种能使昔日放荡不羁的浪子回归简朴生活的智慧。

    或许,“大道无为”便是如此。

    二

    “竟然会有这样的事!这个叫阮静的**能在床上把男人的精气吸光?”梁厅长在听过梁政的汇报后,目瞪口呆了好一会才说出这句话。

    梁政似乎对身为自己上司的哥哥露出惊诧的表情感到很满意,狡黠的笑着:“如果你不相信,可以亲自试验一下,我不会跟大嫂说的。”

    厅长看着档案上阮静的照片,心里略有些许心动,还真的有一点牡丹花下死的冲动。但他终究是浸淫官场二十余载老狐狸,当然知道这是绝对不能做的事情,于是笑道说:“别开玩笑了,狡兔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是我教你的。还是说回这宗案子吧,你打算怎么样处理这个女的?”

    “这还不好办吗?她本来是香港人,又在香港犯了类似的凶案,把她引导回香港,让香港的同胞操心好了。”梁政摆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

    “这样也好,她怎么说也是个香港人,不走法院的程序恐怕不行。而且要是她闹起来,我们也不好办……那就按你的意思,把她交给香港的警方处理吧!”厅长把档案合上后,又从堆积如山的档案中翻出其中一个,并将其递给对方,表情从刚才的轻松突然变得非常严肃:“理南学院出了多宗命案,死者皆为男性,死后均被割掉生殖,而且死状都非常诡异。”

    梁政接过档案,稍微翻阅后,陷在肉脸中的小眼猛然睁到最大,随即更便露出爱恨交缠的笑容,“有意思,有意思,这宗案子一定非常有意思!”他激动得双手也略为抖颤,而让他如此激动的原因就在于档案上的一行字――死者皆被不知名利器刺死,且全身血液被抽干,如同干尸!

    这宗案子与两年前的古剑连环杀人案太相似了,或许是同一凶徒所为,梁政为等这个洗雪前耻的机会足足等了两年。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宗案子里,或许能发现与失踪两年之久的小相有关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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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引子一

    “大师,怎么我们家老是出事啊?我老婆昨天从楼梯摔下来,把骨头给摔断了。我儿子也是经常生病,这次发烧都吊了一个星期点滴也没有好转。而我也是经常犯头痛,打针吃药一点效果都没有,我们家到底是惹到什么脏东西了?”一名三十余岁的中年男人焦急地询问身前那位一脸风尘的老者。

    老者沉思不语,掐着指头似乎是在推算些什么,良久之后摇头叹息,语气沉重地回答:“你的确是惹到不干净的东西,不过这都是因为你作孽太深的缘故,现在你们一家正是受孽债所困。化解孽债并非易事,而且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解燃眉之急只能以灵符镇压这些可怜的冤魂,使她们暂时不能胡作非为。”

    男人闻言马上转忧为喜:“好的好的,大师,你快用灵符帮我一把吧,我的儿子还在发烧呢!”

    老者略现犹豫之色,但在男人一再催促下,终究是无奈地摇了下头,当即从其细小但沉甸甸的包袱里,取出朱砂、毛笔及黄纸,集中精神挥笔疾书。虽然他不消片刻即把灵符画好,但却像花耗费了大量精力,露出极其疲倦的神色。他轻闭双目深呼吸一口气,稍微作调息后拿起刚画好的灵符,语气严肃地对男人说:“此灵符能力有限,只能镇压冤魂一个月,之后她们就会再次出来作祟。”

    男人刚刚才展露出的欢颜,因老者这句话立刻消失,忧心忡忡问道:“那、那有什么方法能免除后患呢?”

    “这些冤魂冤气极重,已经到了无法化解的地步,只能用以暴易暴、以邪镇邪的方法来镇压……”老者说着就没有说下去。

    “以暴易暴、以邪镇邪……”男人喃喃念道,似乎并不明白当中的意思,焦急地追问:“具体该怎么做才行啊?”

    “这些冤魂的冤气如此深重,只能以上古神器才能将她们长久镇压。”老者说着无奈摇头,叹息一声又道:“但是上古神器乃可遇不可求之物,能否获得只能看机缘,强求不来的。”

    “大师,你一定要帮我啊,花多少钱我也不在乎,只要我一家平安无事就行了。”男人说着竟然跪下来捉住老者的脚,语带哽咽地恳求对方:“大师,我求你了!我是死是活也不重要,但儿子可是我们夫妇的命根啊!你一定要想办法帮我们……”

    老者慌忙把男人扶起:“男儿膝下有黄金,你先起来再说。”

    “大师,你肯定我们了吗?”男人脸上愁容未减,硬是跪着不肯起来。

    “起来再说,起来再说。”老者好不容易才让男人站起来,叹息一声又道:“虽然你所做的事有违天理,损尽阴德,但你我有隔世之缘,能帮上的忙我都会尽量帮忙。只是找寻神器并非易事……”他思索片刻又道:“这样吧,我现在先用灵符把冤魂镇压,然后立刻出发去寻找神器。不管寻获与否,每月都回来一次更换灵符,直到得获神器,为你们一家解除后患为止。”

    “好的好的,只要能解决这事,一切都听从大师的。至于酬劳方面……”男人欲言又止,显然是想让对方先开口。

    老者无奈一笑:“我只是看在你前世有恩于我的分上,才出手帮你,又岂会收取分文报酬呢?只求此事得到解决,你今后就不要再做如此阴损之事,多为自己修德积福便行了。”

    “一定一定。”男人虽然嘴巴上爽快答应,但心里别有盘算:放着这么赚钱的生意不做,难道要我们全家讨饭去?先答应你,等事情解决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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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引子二

    静夜,月满高悬,繁星黯然失色。

    夜幕下的理南学院幽静且神秘,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平静的小湖上,犹如于湖面洒下一把银砂,给宁静的校园带来几分诗意。

    湖边的草地旁,路灯照射不到的地方有张长椅,一对学生模样的男女正坐在长椅上窃窃私语。

    “你真的喜欢我吗?”虽然没有路灯的照明,但借助皎洁的月色,不能难发现女生那略带稚气的脸颊呈现出绯红之色,心中的羞涩尽表于人前。

    “你当然喜欢你了,你不相信吗?”男生脸上带上着淫秽的笑容,不过他背向明月,所以女生并知道自己心中所系的是个登徒浪子,只看见一个帅气十足的脸容轮廓,并为此而脸红心跳。

    男生缓缓地往已到手的猎物身上*,他的双眼虽然处于阴影之中,但仍能闪烁出让人心动的光芒,仿佛在向对方诉说:“我爱你……”

    “你想干嘛?”女生略显惊慌地,因为此刻对方已经把她搂入怀中,并缓缓地把帅气的脸庞*过来。

    “你说呢?”男生突然捧住女生的脸,在对方还没来得及惊叫之前就用灼热的双唇封住对她的嘴巴。

    女生作出矜持的反抗,但这种反抗在此刻却是那么无力。片刻之后,她便不再挣扎,身体犹如正在融化的软雪糕一般,依偎在对方胸膛,任由对方贪婪地吮取口中津液。

    然而,男生并未满足于此,他继续有技巧地与对方接吻,双手似有若无地在对方软香温玉的娇躯上摸索,并在不经意这间把手伸进对方上衣之内。

    “不要……全文字小誇閱譞,盡在ωар.16κ.CN(16κ.СN.文.學網”当胸围被解下的一刹那,女生惊惶地作出反抗,但这只是为了表现自己的矜持而已。男生再次狡黠地用灼热的双唇让她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受欲望支配的双手排除万难,直达玉峰之巅。

    形如竹笋般的少女酥胸,使男生爱不释手,玉峰上的草莓对他来说更如同宝物。眼见昏暗的湖边四下无人,他便大胆起来,在对方无力的抵抗下,将其矜持的外衣完全脱下来。

    “不要……会让人看见的……”半推半就地被对方脱掉上衣后,女生的脸色便羞红得有如晚霞一般,双手护胸一头扎进对方怀中,希望从中得到保护。然而,她并没有想过,温暖的胸膛才是万劫不复的堕落深渊。

    受欲望支配的男生,在脱掉对方上衣的同时,也脱掉自己的伪装。双唇离开对方柔滑的樱唇后,便沿着脖子一直往下游走,最终停留于双峰之间不断地左右穿梭。他的双手也没闲下来,一手紧紧地抱住对方柔软的躯体,另一只则再次以似有若无的手法轻抚对方外露于短裙之外的**,渐渐地、缓慢地向摸索,探索那神秘的生命起源之地……

    “不要在这里,会被人看见的……”女生最后的防线已经被解除,初尝禁果的欲望虽然使她暂时忘却堕落的后果,但羞耻的感觉仍让她不愿意在这开放的地方一尝云雨。

    “我们到那边的草丛里做吧!在那里没有人会看见。”心急火燎的男生,把已经半裸的猎物抱起,快步流星地走向茂密的草丛,以求尽快宣泄体内的焚身**。

    然而,当到达僻静而隐蔽的野合之地后,两人心中灼热的欲望之火便于瞬间熄灭,取而代之的是心胆俱裂的恐惧。因为,他们在茂密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具尸体,一具枯干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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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一章 草丛干尸(上)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

    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家传户晓的《木兰辞》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不但也一样能做,而且还能做得比男人更好。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虽然建国以后随着社会发展,女性的地位得到大大提高,但根深蒂固的古老思想仍难以根除。纵使男女平等的口号已经叫几十年,但大多数父母还是为了得到一个能继后香灯的男孩而煞费心机。

    广东有句俗语说得好,“生仔好听,生囡好命”。意思就是生个儿子虽然能继后香灯,但只不过是说起来好听,能赚个彩头而已。生个女儿虽然不像生儿子那么有面子,但女儿大多都比较孝顺父母,晚年有女儿照料,自然比生儿子要好命得多。这句俗语虽然有些许酸葡萄的味道,但无可否认,事实的确如此。孝顺的父母的男性不是没有,但与女性相比,的确是少得可怜。

    说了这么多闲话,差点忘记自我介绍,我叫慕申羽,是一名刑警,一名神秘的刑警。其实,我本人并没有任何神秘之处,但我所隶属的“诡案组”却非常神秘。顾名思义,“诡案组”是专门负责调查诡秘案件的特别小组,而今次我们要调查的是一宗与男女有关的诡异案件,这宗案件就发生在建校才四年的理南学院……

    一大早,老大就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还向我摆出一副很“诡秘”的表情。他表面上是一脸严肃,但嘴角却不时往翘,感觉就像是脸部抽筋了。我很少能看到他这种表情,只有遇到天大的好事才会这样,我忽然有种不祥预感。

    “理南大学近期发现了多宗凶案,案中死者的死状都很诡异……”老大把一个档案抛到我面前,嘴角又不自觉地往上翘了一下。

    “那天不死人啊……”我没好气地翻开档案,但稍微翻看后就立刻跳起来叫道:“死者皆全身血液被抽干,如同干尸……这宗案子的情况怎么跟两年案子那么相似?”

    “你也觉得很相似吧!”老大狡黠地笑着,“或许,在这宗案子里能找到有关小相下落的线索。”

    “小相……”这个久违而又熟识的名字让我略感激动。两年了,自从两年前那宗诡异的古剑连环杀人案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小相,他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在这两年间音讯全无。

    小相的母亲体弱多病,在他孩童时期就已经不在人世,父亲也因积劳成疾在他刚上大学的时候便撒手人寰,只留下年幼的妹妹见华跟他相依为命。也许,因为年少时便要担起家庭重担的缘故,他的思想要比同龄人成熟得多,我从没听见他为自己命途多舛而抱怨,他总是勇于向命运挑战。

    小相曾经跟我说起年少时的事情,求学时期的他,聪颖、帅气、幽默,是大多数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艳史也足以成书。但是,父亲的离世使家庭的经济重担提前压在他的肩头上,为了家庭、为了生活、为了学业,他的课余时间基本上都被兼职所占据。不过以兼职的微薄收入,就不眠不休也只能勉强应付兄妹两人的日常生活开支,至于学费就力有不逮了。

    眼见哥哥每天如此辛苦地工作,独力支撑家庭的开支,当妹妹的又岂能袖手旁观呢?所以年幼的相见华也想学他那样一边上学,一边兼职养家。他当然不会让自己最疼爱的妹妹去做那些又脏又累的童工活,为此他作出一个沉重的决定——出卖色相。虽然对男性来说出卖色相也不见得有多大损失,不过面子上终究是说过不去,可是面对家中的困境,他也只能豁出去。当然,这一切都是在妹妹不知情的前提下进行的。

    小相就读的大学不是什么名校,富姐并不多,不过用心去找还是能找到的。与他同读大一的富姐中,有一个名叫陆影霞,样子挺不错的,要是瘦上二十公斤的话绝对是个大美人。以此女一米六三的身高,超过七十五公斤的体重,恐怕在大多数人眼中也是地震龙级的庞然大物,更何况当时的小相是与终日与**为伴。不过,此地震龙已经是为数不多的富姐中,比较能让人接受的一个。

    不可否认小相泡妞是有一手的,从他能追到悦桐这个大美人就可见一斑。他跟我说,从向陆富姐发动攻势,到几乎被她在床上压断骨头,只是花了个把星期而已。一个月之后,陆富姐更是已经到对他死心塌地,非君不嫁的地步。就这样,他的大学时代便于小白脸的阴影下渡过,期间不但他的所有花费都被陆富姐包起,就连妹妹见华的所有开支也给包上了。由此可见,他还真是个当小白脸的人材。

    然而,大学的恋爱就像看电影一样,不管电影有多好看,灯一亮就得散场了。大学毕业后陆富姐就出国留学,两人从开始的电话联系,渐渐变成后来的电子邮件往来,两三个月后便是音讯全无了。虽然在经济上失去了富姐的支持,但小相是个能干的人,毕业后就凭自身的实力当上了刑警,并且表现出色屡破奇案。我也因为跟他搭档而叨光,一度跟他双双被称为刑侦新人王……

    “发呆够了没有!”被老大一吼,我就从回忆中回到现实。

    我尴尬地笑了笑:“你看这份档案时,大概也跟我一样吧!”

    “我的事要你管!本书转载手%%打%%文学网wαр.16κ.сΝ”老大瞪了我一眼,随即吼道:“还不快去调查!”

    老大表面上虽然不太在意小相的事情,不过我知道他跟我一样,都很想尽快获悉小相的下落。所以,我被他轰出办公室后,我就立刻跟蓁蓁前往理南学院调查,希望能从这宗案子里找到与小相下落有关的线索。

    我们一来到理南学院就看见一个劲地抽烟的阿杨,他这人就是这样,遇到可怕的事情时就会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看见我们就上前给我抛了根烟,露出牵强的笑容对蓁蓁说:“吃过早餐没有,没吃就先吃点东西,不然我怕你待会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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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一章 草丛干尸(下)

    我把香烟点上后,便打趣地问他:“你怎么不问我吃过没,怕我要你请客吗?”

    “你这小子高兴也来不及呢,还会吃不下吗?”他瞥了我一眼又说:“我想你已经看过报告了吧,这次的案子跟两年前那宗很相似,你应该不会忘记那宗案子。

    “你认为呢?”我没好气的回答:“我可就是为了那宗案子被调到反扒队当了两年苦力,能忘记吗?”

    “你没忘记就最好,我不用跟你解释太多了,你们跟我过来吧!”他说着就带我们去案发现场,并在途中简略地向我们讲述本案的大概情况——

    这所理南学院是一所新建的大学,建校至今只不过是四年的时间。因为是没什么名气的新校,所以来这里读书的学生要么就是成绩好,但穷得叮当响的农村学子;要么就有成绩差得没谱,但钱包饱满的纨绔子弟。正因为校内的学生贫富差距悬殊,所以经常都会出乱子,不过之前那些都是小打小闹,而这一次却是出了人命,而且还是连续出了五条人命。

    第一次出事是三个月前,死者被发现倒卧在教学楼后的小山坡上。第二名死者于早上被发现倒在课室里,第三名是在停车栅,第四名是教学楼通往天台的楼梯间,而昨晚出事的则在湖边的草丛里。五名死者皆为男性,死后衣衫不整,前四名死者的致死伤是胸口或脖子等地方挨上一刀,除第一名死者除外,其他三名死者都是只有一个致命伤口。最不可思议的是,这四名死者都是在死后不足二十四小时内被发现,但他们竟然都变得像干尸一样……

    此时我们已经来到湖边,这里环境很优美也很宁静,本应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可惜现在这里却有一具让人畏惧的尸体。尸体躲在茂密的草丛中,因为草长及膝,所以需要走近才能看见。

    我们到达时,流年已经在检验尸体了,跟他打个招呼后,我就站在他身旁仔细观察尸体的情况。尸体看上去就像一具风干多时的干尸,脸部表情尤其让人感到可怕,在这张扭曲的脸上,我能看见死者在死亡前所感到的痛苦与绝望。虽然从尸体的枯干程度看来,应该是经历了漫长的岁月,但是其身上的衣服却是崭新,而且款式也很新颖,应该是最近才买的,与它主人干瘪的身体格格不入。

    尸体的胸口有明显的刀伤,应该是被刺穿心脏致死。但奇怪的是,衣服上竟然没沾有一点血迹,仿佛刺进胸膛的并非锋利的刀刃,而是吸力强劲的吸管,在刺穿皮肉的瞬间便已经把死者体内的所有血液抽干。

    死者上身的衣服相当零乱,下身则更加不堪入目,优质的西裤及内裤一同退到膝盖之下,私密之处尽露于人前。他那本应是值得骄傲的器官,现在却如同枯干的小树枝,丑陋无比。我突然感到有股酸性液体从胃里涌上胸口,差点没吐出来,怪不得阿杨说看了会吃不下东西。我当刑警这些年,多恶心的尸体也有见过,眼前这一具虽然并不是最恶心的,但却是最让我感到的心寒的,我想没有那个男人看见那“小树枝”会不觉得害怕。

    我本以为蓁蓁看一眼就会不想再看,可是没想到她竟然很仔细地观察,而且还不时偷偷地瞄上我一眼。我注意到她老是瞄着尸体下身的“小树枝”,她应该不会想让我也有一根同样的“小树枝”吧?心念至此,不由浑身哆嗦起来。

    在等待流年验尸的过程中,阿杨带来了一对学生模样的男女,并告诉我是他们发现死者的,于是我便把他们带到一旁,向他们询问情况。这两个学生,男的叫江胜华,大三学生;女的叫袁芃,是大一新生。他们的态度较为亲昵,女生一直牵着男生的手,应该是情侣关系。因为女生比较害羞,所以我向男生询问他们发现尸体时的情况。

    “昨晚还真是把我们吓死了……”江胜华露出心有余悸的神色,身体稍微颤抖地对我们说:“昨晚,我们上完晚自修就一起来这里散步,并坐在湖边的长椅上聊了一会。之后,我们就走到草丛这里来……本书转载手~~打文学网wαр.16κ.сΝ”

    “这个位置晚上应该很暗吧,你们走到这里来干嘛?”蓁蓁边东张西望,边问这个不解风情的问题。

    袁芃闻言脸色立刻就红起来,牢牢地抓住男友的手臂,头低得大概只能看见自己的双脚。江胜华也露出尴尬的笑容,没有给予直接的回答,只是嘿嘿一笑。

    蓁蓁没明白他的意思,似乎想继续追问。为免她丢人现眼,我只好在她耳边小声说:“他们三更半夜到这里溜达,除了亲热还能做什么?”经我这一说,她的脸马上就红了。

    在现在这种尴尬气氛下,想让证人毫无保留地把昨晚的情况说出来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叫蓁蓁带袁芃到一旁问话,而我则继续询问江胜华。我这个主意本来是挺好的,可是袁芃这小女生却并不乐意接受,久久不愿放开男友的手臂,不过最后还是跟蓁蓁到一旁去。

    待她们走远后,我才开口询问江胜华:“你们走过来就发现死者了?”

    “嗯。”江胜华点了下,脸色稍微苍白,似乎回想起可怕的事情,良久才开口向我讲述昨晚的情况。也许因为只有我们两人的关系,他面对我这个大男人,说起话来要比刚才放松得多——

    昨晚真的把我们吓坏了,当时我抱着小芃从长椅那边走过来,本想在这里把她放下,可是当我走近时,却发现好像有个人躺在这里。这里晚上虽然比较僻静,但也经常会有人来这里偷吃的,所以看见有人在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这个地方已经有人在了,我就想换个地方,但是我突然又觉得很奇怪,因为会来这里的都是两个人一起来,应该不会有人那么无聊一个人躺在这里,所以不禁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昨晚的月色比较明亮,所以就算路灯没能照到这里,也不会太过昏暗。不过当时刚好有一朵浮云飘过,所以我没能看清楚那人的情况,只能看见草丛中有一个人影。人总是有好奇心的,越是看不清楚就越想看过明白,不过当时……你应该能猜到我们当时的情况吧!我想在那时候,没什么能比我们正准备做的事更重要,于是我就想抱小芃去找个没有人地方。

    可是,就在我想离开的时候,遮挡月光的浮云飘走了,周围顿时明亮起来。那时候,小芃……小芃身上没穿多少衣服,所以一亮起来,她就紧紧地抱着我,怕被人看见她的身体。我当然也不想她被人吃豆腐,于是就想马上抱她离开,可是我又好奇是个怎样的怪人躺在草丛里,所以就忍不住瞥了一眼。

    不看还好,一看就吓得我叫出来了,躺在草丛里的竟然是一具枯干的尸体……

    从江胜华的叙述中,我并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因为他只是发现尸体,并没有看见案发过程。袁芃的情况也是一样,蓁蓁从她口中得到信息与江胜华大同小异。既然他们没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那么我们只能从死者身上找线索。

    此时流年已经完成了初步的尸检,于是我便上前给他发了根烟,询问死者的情况。他把烟点燃后,狠狠地抽了几口才说:“死者的情况跟两年前那宗案子几乎是一模一样……或许,你该到市博物馆找一下倪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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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二章 上古异剑(上)

    在理南学院内接连发生诡异的凶案,案中的受害者于死后皆离奇地变成了干尸。我本想从在最近一次发现干尸的一对情侣口中套取线索,可是他们的口供却对调查没有实质的帮助。他们没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我好只把希望寄托于死者身上。

    我给刚为死者都做完尸检的流年发了根烟,并询问死者的情况,他把烟点上狠狠地抽了几口才回答:“死者的情况跟两年前那宗案子几乎是一模一样,看似是被利器刺伤致死,但实际上并没有伤及要害,真正的死因是严重失血。不过,你们应该能看见,现场没什么任何血迹……”他示意我们观察死者周围的地方,的确没能看见那怕一滴血迹。

    死者躺在草丛中,如果是因为过度失血致死,那么周围的杂草及泥土必定会沾上血迹。而要清除这些血迹,唯一的方法就是把杂草及泥土铲走,但这里的一切都保存很十分完好,不像曾经被人“大兴土木”过。

    “会不会是这里并非凶案的第一现场?”蓁蓁这个假设不是全无道理,不过她忽然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细节。

    “你看这里。”流年牵强地对蓁蓁笑了笑,指着死者的上衣示意她看。死者的上衣破了一个洞,从形状判断应该是被刀剑之类的利器刺破的,跟他胸前的伤口相对应。也就是说,凶手是隔着衣服把凶器刺进死者体内。

    “这有什么特别啊?”蓁蓁并未察觉当中的奥妙。

    我跟流年对视,一同无奈地耸耸肩,然后就给她解释:“死者的衣服没有血迹,这说明死者在遇害时根本没有鲜血从伤口流出体外。”

    “怎么可能?”蓁蓁一脸惊诧之色,片刻才继续道:“他不是因为失血过多才变成现在这样吗?怎么会没有血流出来呢?”

    “因为死者在遇害的瞬间,全身的血液就被烧掉了,就像两年前那宗案子那样。”我无奈苦笑。两年前的古剑连环杀人宗,死者的情况跟本案如出一辙,都是仿佛在被刺伤的瞬间,全身的血液在瞬间被抽干。

    “烧掉?怎么可能,死者不像被火烧过啊!”蓁蓁面露惊讶之色,似乎对此感到匪夷所思。

    我正想向她解释“烧掉”的意思时,流年指着死者的伤口跟我说:“或许,你该到市博物馆找一下倪雪儿。”

    “为什么?”我不解问道。

    他把烟抽完才回答:“死者情况跟两年前那宗案子很相似,所以我以为关键就在于凶器。两年前的案子,虽然没能抓到凶手,但已经证实了凶器就是博物馆被盗的古剑。”

    我点了下头:“嗯,当时你也有参与验尸工作,关于凶器方面的事情你比我更清楚。”

    “没错,我对案情虽然没你那么了解,但尸体却能告诉我凶器的详细情况,所以……”他顿了顿才继续说:“所以我能肯定,这次的凶器绝对不是两年前那把古剑!”

    全文字版小说阅读,更新,更快,尽在手打文学网,电脑站:ωωω.$dxsw.com手机站:wàp.$dxsw.com支持文学,支持手打!“什么?” 我大感愕然。虽然这一次与两年前的案子有很大差别,但死者诡异的死状却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我几乎肯定凶器就是那一把可怕的古剑,但流年却给予我一个否定的答案。

    流年再次指着死者的伤口,对我解释道:“博物馆被盗的是一把唐剑,虽然已经年代久远,但保存得十分好,剑刃依然异常锋利。死于这把唐剑剑刃之下的人,伤口十分平整,而且伤口也很深。但是,这名死者的伤口就完全不同,不但伤口浅,而且参差不齐。所以,我能肯定凶器不是两年前那把古剑。”

    “那凶器会是什么?”我的思想稍微出现混乱,竟然向流年问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

    他牵强地笑着:“这就是我叫你去找倪雪儿的原因。从死者的伤口判断,我以为凶器应该是一把形状较为特别的匕首,她或许能为你提供一些线索。”

    “唉,我可不想去找那个啰嗦的欧巴桑啊!”一想起倪雪儿我就觉得头痛了。

    流年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去不去找她是你的事情,我能做的就是替你翻查一下之前四名死者的尸检报告,以进一步确认我的推断。”虽然此案至今已经出现了五名死者,不过因为之前校方及当地派出所一直把此事压下来,所以直到现在才交由我们处理。因此,之前的四名死者都是由当地的法医进行尸检。

    要我去找倪雪儿,我心里是千百万个不愿意,可是我又不得不去找她,因为此刻除了她之外,我还真想不到还有谁能为我提供线索。因此,我只好跟蓁蓁到市博物馆走一趟。

    今天不是周末,也不是免费开放日,所以市博物馆挺冷清的,我们进来时连鬼影也没看见一个。其实就算是周末这里也不见得有多少人,现在的人大多都只对新鲜的事物感兴趣,而对于祖宗留下来文化瑰宝却不屑一顾。不知道是否为了营造文化氛围,博物馆里的光线较为昏暗,虽然是大白天,但这里还是像间鬼屋似的。也不知道设计师是怎么想的,文化气息我可没感觉到,但背脊发凉的感觉倒是很强烈。

    在展览厅没有看见雪儿,想她应该是在办公室里,于是就直接去那里找她。然而,当我想叫蓁蓁跟我过去的时候,却发现她正看着一件展览品发呆。那是一部旧式的木制打谷机,虽然有些历史价值,但我不认为她会对此感兴趣,于是就问她看着这部打谷机干嘛?

    她指着打谷机后面说:“那个假人做得很逼真耶,跟真人一样。”

    我往她所以指的方向看,果然看见有有一个假人坐在打谷机后面,并且背*着打谷机。乍眼一看还是栩栩如生,不过再仔细看就不禁感到奇怪,因为这假人身上穿的是一套白领装,跟这台来自农村的打谷机格格不入。我正想道出心中疑惑时,她竟然上前去摸那假人的头发,还惊奇的说:“头发也跟真的一样……”

    蓁蓁的话还没说完,那假人就突然全身弹动了一下,并发出让人心惊胆跳的尖叫。在这寂静无声的展览厅里,这声尖叫犹如午夜惊雷,吓得我差点连心脏也跳出来。蓁蓁当然也好不到那里,吓得跌坐在地,随即连滚带爬地溜到我身后。她牢牢地抓住我的手臂,身体不住地颤抖,连说话也结巴起来:“会动……她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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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二章 上古异剑(下)

    我虽然也很害怕,但总不能在蓁蓁面前尿裤子吧,只好强作镇定地站在她前面,小声跟她说:“别怕,静观其变。”我这么说,其实只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本来想先跑出去再说,可是双腿有点软,大概跑不动了。

    那疑似假人的物体挣扎似的动了几下后,就喃喃自语地说:“我怎么在这里睡着了……”随即慌乱地上爬行,双手不停在地板上摸索,像是在找某样东西,并向我们这边爬过来。

    长生天啊!我想我们遇到的不是什么诡异的假人,而是那个我最不想见,但这次却是专程来找她的笨蛋——倪雪儿。

    她发现我们后,马上又再尖叫一声:“你、你们是什么人,博物馆都已经关门了,你们是怎么进来的?进来干什么?是不是想偷东西?”

    我从她身旁捡起一副可能有二两重的近视眼镜,交到她手上后,没好气地对她说:“醒醒吧,同志,到站了!”

    她戴上眼镜看清楚我是谁后,先是一愣随即就对着我傻笑:“咦!你不是阿慕吗?你怎么会来这里?”她说着发现我身后的蓁蓁,马上就惊奇的说:“哇,你女朋友真漂亮,怎么不介绍我认识呢?”

    “你有给机会我介绍吗?”我没好气地回答。也许觉得我的回答较为暧昧吧,蓁蓁的脸色马上就红起来了,连忙跳出澄清:“我是他同事,不是他女朋友。”

    经历过让人心惊胆跳的见面后,雪儿就打算带我们到办公室详谈,途中不断地跟我们唠唠叨叨。一会说博物馆里的工作很忙,忙得让她坐在打谷机反面睡着了,一会又说自己很喜欢博物馆的工作,再怎么辛苦也没所谓。反正在到达办公室之前,她的嘴巴也没停过。

    到了办公室后,雪儿似乎也没有闭嘴的意思,还是继续唠唠叨叨。蓁蓁在进办公室之前还小声问我,为什么会跟流年说雪儿是个欧巴桑,害她还以为雪儿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没想到原来是个年龄跟她差不多的女生。我并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不过我想现在她应该明白我为何会说雪儿是个欧巴桑。

    我好不容易才能逮住雪儿说话的空档,立刻就向她道明来意:“理南学院出了多宗凶案,死者的死状跟两年前那宗案子很相似,因此我怀疑杀害死者的凶器就是博物馆被窃的古剑。可是流年却说这次的凶器并不是一把剑,应该是一把形容较为特别的匕首,所以我想请问你,是不是有一把性质跟被窃的古剑相似的匕首。”

    “匕首……”雪儿傻呼呼地把双手伸到头顶,用食指在脑袋上画圆。蓁蓁疑惑地问她干嘛?她傻笑着回答:“据说这样能加速脑部血液循环,想东西会容易一些。”

    “真的吗?”蓁蓁这次问的是我。

    我以蔑视的眼神瞥了她一眼:“你不会是相信吧?她大概是小时候动画片看多了。”

    蓁蓁被我说得不再吭声,而雪儿则完全无视我的嘲讽,闭上双目继续在脑袋上画圆。或许她的方法还真的有点效果,没过多久她就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嘿嘿笑道:“我想到了,我记得之前被窃的唐剑,应该一共有三把。”

    “三把?”听她这么说,我不禁略感惊讶,印象中在两年前她并没有向我提及此事,于是便问道:“之前怎么没听你说过?”

    “你之前有问过我吗?手~~打小说wαр.s-d-x-s-w.com整理”她理直气壮地回答。

    仔细一想,之前我的确没问过这个问题。不过之前有问没问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另外两把剑中是否有一把是形状特别的匕首。我道出心中的疑问,希望她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然而,她的回答却让我感到失望:“没有,三把都是长剑,另外两把的款式跟被盗那把是一样的,只是花纹有不同而已。”

    虽然她没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但我并没因此感到气馁,继续问她有关这三把古剑的事情。“其实,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之前都有跟你说过。我再详细跟你说一遍好了。”她说着又再在脑袋上画圆,良久之后才给予我详细的回答——

    据说唐太宗在晚年时得到一把巨大无比的异剑,被这把异剑所伤的人全身的血液会立刻被其吸干。他本来想把这把可怕的异剑销毁,免得为祸人间,但太史令李淳风却劝说他把异剑一分为三,精铸成三把镇邪宝剑。还说有了三把宝剑,就能保李氏江山千秋万代,他听信李淳风献言,命其亲自监制这三把宝剑。

    李淳风找来当时最好的铸剑工匠,把重达百斤的异剑精铸成三把唐剑,分别起名为:天道之剑“乾捭”、地道之剑“坤阖”以及人道之剑“仁孝”。镇邪宝剑铸成之后,他就跟唐太宗说宝剑需开光之后才能发挥作用,而开光的方法就是以宝剑屠杀大恶之人,而且每把宝剑得杀九九八十一人。

    一次过要杀二百多人,这种事现在听起来可能会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不过,对于贵为天子的唐太宗来说,这只是一件很简单的小事,当即就命李淳风从犯下死罪的囚犯中挑选大恶之人为宝剑开光。

    说来也奇怪,虽然一次杀掉二、三百个死囚并不算什么大事,但怎么说这三把宝剑也关系到大唐江山,绝对是一件需要记录在册的事情。可是,正史对此竟然没有任何记载,只是在野史中稍有提及。

    据野史所载,唐太宗铸剑的目的是为了巩固江山,这三把剑分别能保李氏江山九九八十一年,三把就加在一起就能保二百四十三年。说来也巧,野史上说这三把剑是在648年铸成的,而梁王朱温篡位致使唐朝灭亡是907年。如果扣除武则天自立为武周皇帝的十六年,刚好就是二百四十三年。

    唐朝灭亡之后,这三把唐剑就失落于民间,其中一把在北宋年间落到一名富商手中,后被当作陪葬品埋藏于墓穴之里,近年才被考古队挖掘出来,这把剑就是我们博物馆被窃的“坤阖”。至于“乾捭”和“仁孝”,自从唐灭之后,所有史书包正史及野史,甚至民间传说都没有任何关于它们的记载,近年也没有发现它们的踪迹。我想它们要么就是被人找到了但偷运到境外,要么就是还躺在地下等待被人发现……

    雪儿提供的资料对本案的调查似乎没有什么作用,毕竟资料中的重点,在两年前我就已经听她说过,而另外两把唐剑跟本案的凶器又有明显的区别。不过,在她的叙述中,我发现了一个问题,于是便问道:“你说唐太宗得到异剑重达百斤,但博物馆被窃的唐剑应该只有两、三斤重,三把加起来也不超过十斤,那么剩下那九十斤去那里了?”

    她想了一会才回答:“我不知道耶,野史上只说李淳风把异剑精铸成三把唐剑,那剩下的九十斤就没有提及过。不过,野史上还说异剑是一把年代久远的古剑,唐朝的年代久远,在现能说得上是‘上古’了。”

    “上古异剑……”我喃喃念着,心想李淳风除了把这把巨大的上古异剑铸成三把唐剑之外,会不会还多铸一把匕首给自己防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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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三章 本末倒置(上)

    为调查理南学院发生的凶案,凶徒所使用的凶器是否跟两年前那案子有关,我跟蓁蓁到市博物馆找啰嗦的“欧巴桑”倪雪儿。从雪儿口中得知道博物馆被窃的古剑原来是由一把巨大的上古异剑分铸而成,而且一共有三把,但另外两把自唐灭之后就不知所踪。

    然而,根据野史记载这把上古异剑重达百斤,分铸成三把唐剑后,应该还有大概金属剩余。而流年说本次凶案的凶器应该是一把匕首,因为我怀疑李淳风当年铸剑之时,是否用剩余的金属私下铸造了其它武器,譬如给自己铸造了一把匕首。

    我把这个假设告诉雪儿,问她是否有这个可能。她托了托鼻梁上那副镜片厚得能当防弹玻璃用的近视眼镜,认真地思考着,良久之后突然作恍然大悟状:“我不知道耶,史书上没有任何记载。”

    长生天啊!这一刻我真有掐死这个书呆子的冲动。

    离开市博物馆后,我一直在想两年前那宗案子。现年前,雪儿就跟我说过古剑是用八十一名恶贯满盈的死囚的生命开光,因此古剑充满怨念。当时我就是因为这一点而怀疑使用古剑杀人的凶徒,极有可能是受到剑中的怨灵支配而行凶。就算是今天,我也没有否定这个想法,甚至认为理南学院的凶案很可能也是因为古剑中的怨灵作祟。可是从死者的伤口判断,凶器并非这三把古剑的其中之一,而是一把形状特别的匕首。难道,这次的案子跟两年前那宗没有什么何关联?

    就在我为寻找小相的希望幻灭而感到失落时,流年给我打来了电话:“阿慕,我已经看过其他四名死者的验尸报告,你有时间就来法医处走一趟。”反正我正为没有线索而心烦,不妨过去看看他有什么发现。

    来到法医处后,我向流年讲述从雪儿口中得到信息,他随后就把五名死者的验尸报告及他们的背景资料一同拿给我看。五名死者的背景十分相似,都是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的纨绔子弟。而他们的验尸报告也大致相同,除了第一名死者吴浩较为特别,身上有多处伤口之外,其他死者的情况也什么两样,都是只有一个伤口。

    “这次的案子的确跟两年前那宗的情况很相似……”流年略皱眉头,迟疑片刻又继续道:“死者的体内的血液似乎是在被凶器所伤的时候,于瞬间全部被‘燃烧’ 掉。”

    “到底是怎么烧掉到,尸体不像有被燃烧的痕迹。”蓁蓁已经第两次问这个问题了。

    流年露出牵强的笑容:“或许,让阿慕给你解释,你会比较容易明白。”他把问题抛我,我只好简单地给蓁蓁讲述我们之前的发现——

    在两年前的古剑连环杀人案中,我跟小相一开始也为这个问题而烦恼,因为死者体内的血液完全消失,但凶案现场却没能找到那怕一滴血迹。在询问雪儿有关古剑的来历后,我们一度怀疑这把古剑拥有不可思议的吸血能力。不过,后来在小相的坚持下,我们终于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古剑在出土时,为了研究其成份,考古队经过在剑身表面磨取了少量的金属粉末作研究用途。唐代最好的刀剑大多是用印度乌兹钢,以百炼钢工艺打造。然而研究结果显示,古剑虽然是以百炼钢工艺铸造,但主要成分竟然是铜!不过除了铜之外,还有微量锡、镍、镁、铝、锌、硅……等等其它金属,在这众多成份之中,考古队还发现了一种未知的金属。

    我们觉得古剑之所以能“吸血”,可能是跟这种未知金属有关,还好当时古剑虽然被盗,但从剑身上磨取的金属粉末还在,于是我们就拿了些金属粉末给悦桐做实验。

    我们想测试一下,这些金属粉末是否具备“吸血”能力,于是就滴了几滴鸡血上去。结果让我们很失望,因为鸡血滴在粉末上一点反应也没有。经过这次测试后,我想问题应该是出在古剑上,而不是这种未知的奇怪金属,于是就打算放弃测试,把调查的重点放在追查古剑的下落上。但小相却并不是这么想,他继续跟悦桐拿这些金属粉末做实验,试过鸡血就用鸭血、猪血、羊血、狗血,最后甚至用人血。

    我本来还叫他们别浪费时间,因为不同动物的血液虽然并非完全相同,但主要成分相差无几,继续做测试结果也是一样。但是当小相划破自己的指头,把鲜血滴到粉末上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原来是错的。

    小相把自己的鲜血滴进放在极少量金属粉末的玻璃器皿的时候,我本以为这次会跟之前那些测试一样,不会出现任何变化。但在当鲜血滴落器皿之中与粉末接触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发现了。就在两者接触的那一刹那,鲜血就像燃烧起来一样,虽然没有出现火焰那么夸张,但却如同落在灯烧红的铁块上那样于瞬间蒸发,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完全消失了。我把器皿放在显微镜下看,竟然也没能发现任何血迹,只是在金属粉末的表面上发现少量已经失去了水分的细胞组织。

    之后,小相又做了一次实验,抽了约20毫升鲜血出来倒进装金属粉末的玻璃器皿里。之前因为血液太少,所以没能看清楚,但这次却能清楚看见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鲜血倒进器皿之后,马上就像烧开似的不断地翻腾,而且明显地减少,只是三两秒的时间就已经见底了。要知道器皿内的粉末少得让我担心打个喷嚏就会全部吹走,跟20毫升鲜血相比,实在是少得可怜。而且当我想再次把器皿放在显微镜下观察时,发现原来冰冷的玻璃器皿竟然带有些许温热,所以除了“燃烧”之外,我实在想不到别的形容词……

    “你在显微镜里有什么发现吗?”我刚说完,蓁蓁就发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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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22:27:4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三章 本末倒置(下)


    我无奈地推开双手回答:“还是一样,只发现少量失去了水分的细胞组织,不过比较前一次要多就是了。”顿了顿又说:“数量如此少的金属粉末也能在瞬间把血液 ‘燃烧’得几乎不留痕迹,你想想如果整把剑的话,会是怎样的效果?”

    蓁蓁马上作出回应:“整个人的血都会被燃烧掉?”

    我点了下头:“嗯,就像现在这宗案子的五名死者那样。”

    “所以你才会一口咬定这两案子有关联?”她再次发问,我亦再次点头称是。

    “虽然在两宗案子中,死者的情况都非常相似,但看过之前四名死者的验尸报告后,我就肯定地回答你,这两宗案子中的凶器绝不相同。如果事实正如雪儿所以说,古剑虽然有三把,但三把的形状都是差不多的话,那么这两宗案子的似乎之处可以只是巧合,实际并没有关联。”流年肯定的语气再次给予我沉重的打击。他翻开本案第一名死者吴浩的验尸报告,指着报告中的照片给我详细地解释:“你看这名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除了肚子上的伤口外,其它的伤口明显是在血液被‘烧’掉后,胡乱地砍上去的。从这些不平整的伤口能够看出,凶器绝对是一把拥有锯齿状尖端的匕首,而不是一把唐剑。”

    流年把报告交到我手上,让我仔细看清楚报告中的照片,片刻后就问道:“你想到什么?”

    我皱着眉头思索片刻,虽然已经想到流年想说什么,但我并没有急于回答,而且把报告递给蓁蓁并问道:“五名死者中,除第一名死者外,其余四名都是只有一个伤口,你认为是怎么回事?”

    我本以为她得想好一会儿,但她看了一眼就说:“人都死了砍那么多刀,凶手应该跟这名死者有深仇大恨吧!”

    流年笑了笑没说话,我则无奈地她解释:“如果凶手是因为跟这名死者有深仇大恨才杀人,那么他既然已经报仇了,干嘛还要杀害其他四名死者?如果其他四名死者也跟他有仇,为何他又不多给他们几刀?”

    面对我这两个疑问,蓁蓁虽然没能想出反驳的理由,但她却似乎有些许不服,不忿反问我:“那你又知道凶手为何只在第一名死者身上划那么多刀吗?”

    “因为那是他第一次!”我不怀好意地看着她,顿顿又说:“你第一次不会紧张吗?”

    “什、什么紧张不紧张啊!”她的脸红了,并回避我的眼神。

    我和流年一同大笑,在她不知就里了好一会儿之后才笑道:“我是问你,如果你是凶手,第一次杀人不会觉得紧张吗?”

    她的脸红突然由红变黑,我想要不是流年在旁,她肯定会恼羞成怒踹我一脚。她虽然没有踹我,但我还是能从她的语气中感觉到火药味:“要是杀别人我可能会紧张,但杀你就肯定不会!”说着还狠狠地盯着我,我真怕她会扑过来掐我脖子。

    我被她盯得心里发毛,马上就继续解释以分散她的注意:“她之所以会在第一名死者身上乱砍那么多刀,除了因为第一次杀人感到紧张之外,还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手中的凶器能一下子就至人于死地,她害怕一刀没能杀死对方所以才会在死者身上乱砍。而在之后,她知道一刀就能杀死对方,那就没必要浪费力气了。也就是说,她是初次犯案,不可能跟两年前的案子有关。”得出这个结论,我心中多少也有些无奈。

    “嗯。”流年点了下头,“凶手所用的凶器虽然跟博物馆失窃的古剑具有相同的特性,但这一点似乎只是巧合,两者并没有实质的关联。我想凶手大概是意外地获得一把奇特的匕首,并把它用作凶器。”

    “那他是怎样得到这把匕首呢?是在别的博物馆里偷取,还是自己从地里挖出来,难道它跟两年前的案子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就在我跟流年为这些问题烦恼不已的时候,蓁蓁突然大叫一声,把我们从沉思中拉来现实,我问她抽到那条筋了,干嘛实然叫那么大声。

    她白了我一眼反问道:“你们的脑袋才抽筋呢!干嘛老是在凶器的问题上绕圈,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找出凶手,之后才是凶器啊!找到凶手后再找凶器,不是更省事吗?但你们却本末倒置,就是一个劲地找与凶器有关的资料。”

    一言惊醒梦中人,我跟流年因为急于追寻小相的下落,在这宗案子上都钻了牛角尖,一开始就在凶器的问题上绕圈,反而忽略了找出凶手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给蓁蓁这一说,我跟流年都不由露出尴尬的笑容,随即便开始重新讨论本案的线索。五名死者皆为理南学院的学生,而且都是在校园内遇害,那么凶手极有可能也是学院里的学生或者教职人员。而且死者均为纨绔子弟,凶手行凶的动机或许与仇富心态有关,又或者像早前那个马姓的大学生那样,因为贫困和受歧视而杀人。理南学院的学生中,贫富差距那么大,这个可能性并不低。

    不管怎么说,再次到理南学院走一趟准没错,在那里我们必定能找到一些线索。然而,我万万没想到在找到线索之前,我竟然会在那里遇到两个人,两个与小相有着密切关系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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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22:28:47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四章 神憎鬼厌(上)

    跟蓁蓁再次来到理南学院,并在五名死者被发现的地点逐一进行调查,希望能从中发现线索。之前四名死者被发现的地点——教学楼后的小山坡、课室、停车栅、楼梯间,因为当时没有得到重视,在现场留下的痕迹早就已经受到破坏,所以我们没有找到任何有线索。而发现第五名死者的湖边草丛,我们前不久才去过,也没能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我们除了发现这五个地方在某些时候,尤其是晚上都是人迹罕至之外,就没有其它发现。不过,如果我是凶手,我也不会找个人多的地方下手,也就是说这个发现并没无用处。

    在现场没能找到蛛丝马迹,只好寄望于死者身上了。于是,我们就根据校方提供的资料,到第一名死者吴浩的班级里,打算找他的同学了解情况,看看他是否跟别人有过节或者争执。然而,在我们前往他的班级途中,竟然遇到了一个熟人。

    吴浩就读的大一7班在教学楼三楼,上楼梯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一股蔷薇花香,往上一看就看见一个熟识的身影,不由冲口而出:“那不是悦桐的屁股?”走在前面的人闻言回过头来,果然就是桂美人。

    “哎哟,你怎么凭屁股来认人啊,怪不得蓁蓁说你是大色狼。”悦桐向我们走来,并暧昧地瞥了我一眼。我知道她肯定是不怀好意的,果然随即就感觉到身旁有一股杀气传来,蓁蓁似乎又吃醋了。

    为免被悦桐继续闹下去,我立刻就问她:“这里发生的案子又不是你负责取证,你来这里干嘛?”

    “不是我负责我就不能来吗?”悦桐暧昧地看着我,似乎想继续戏弄我,马上又说:“这里对我们来说,可是个有着重要意义的地方哦,你不会忘记了吧!”

    我还真想不起这间学校对我们有什么“重要意义”,因为在接手这宗案子之前,我根本就从没踏足过这里。不过蓁蓁肯定不是这么想,我好像看见她的头顶已经在冒烟了,我得赶紧解除这种危险状态,要不然她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把我踹下楼梯。于是我便对悦桐说:“我之前从来没来过这里,要不是为了调查这次的案子,或许这辈子也不会来。我实在想不起这里对我有什么重要意义。”我没像悦桐那像说“对我们”,而是故意说“对我”,目的是为了跟她划清界线。虽然我对她是有好感,但此刻我更在意蓁蓁的感受。

    “唉,你们这些男人都是没良心的,自己说过的话转过头就全忘掉了。”悦桐还想继续在蓁蓁面前耍我,摆出一副受委屈的可怜模样,拉着蓁蓁的手眼泛泪光地对她说:“蓁蓁,你可要当心了,阿慕两年前还拍着胸口跟我说,要照顾那个对我们很重要的人,不但要把她抚养**,还要给她一切最好的,绝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她。可是,可是现在他竟然说什么都想不起了,这种忘恩负义的负心汉能托付终身吗?”

    我真想对悦桐说,“你不去拍电影,绝对是演艺界的一大损失。”然而此时此刻,就算我怎样否认,蓁蓁似乎都不会相信,我只好想办法让悦桐自己露出马脚,于是我便跟她说:“我在这学院里连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你怎么说得像我们有个私生子在这里读书似的。就算我真的和你生了个私生子,也不可能已经到了能上大学的程度吧!”

    我本以为这样就能把悦桐镇住,使她不能再瞎扯下去,可是她竟然说:“我现在就带你去见她,看你这负心汉见到她后还有什么话可说!”她说罢还真的要带我们上楼,就像确有其事一样,可我却实在想不到有那个认识的人会出现在这学院里。

    悦桐要带我们去的地方竟然恰巧就是吴浩所在的班级,在进入课室的前一刻,我实在想不到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在进入课室之后我就知道了。仔细回想,她刚才所说的话虽然似乎是在戏弄我,但实际上她并没有撒谎,我的确是个“负心汉”,因为在这课室里确实有一名少女是我曾经说过要照顾,但之后却没有做到。

    此刻,这名少女正坐在课室里安静地看书,她的面色稍微苍白,让人觉得她像是大病初愈。然而,这一脸病容并没有掩盖她的秀丽,只令人为她而感到怜悯。看着她独自看书的样子,我突然感受到一份莫名的孤独与落寞。我的确是有负于她,这两年来我不但没有兑现当初的诺言好好的照顾她,甚至连她进了这所学院念书也不知道。心念至此,不由有种抬不起头的感觉,我实在是愧对我的好搭档好兄弟了。

    “悦桐姐,你来了!”少女看见了悦桐就放下手中的书本,站起来准备走过来,然而当她发现我就在悦桐身旁时,马上就露出惊喜的神色:“申羽哥,你也来了!”说着便加快脚步向我们走来。

    “她是谁啊?”蓁蓁略带醋意地小声询问。

    “她叫见华,是小相的妹妹。”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突然有种百感交杂的感觉。两年前,小相失踪的时候,面对孤苦无依的见华以及彷徨无靠的悦桐我许下诺言,承诺在找到小相之前会好好照顾见华,不但会把她抚养**,而且还会给她一切最好的东西,更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她。

    然而,就在我说了这话不久之后,就接连遭受两个沉重的打击,先是小娜向我提出分手,继而因为跟老大坚持要继续调查古剑连环杀人案以及小相的下落,而双双被调离刑侦局。当时我的心情可说是低落到极点,被调到反扒队后几乎每天都像行尸走肉一般,当然就没心情去理会见华了。虽然后来我渐渐恢复过来,但已经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没跟见华和悦桐联系,也就不好意思去找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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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22:29:2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四章 神憎鬼厌(下)

    被调到诡案组后,虽然再次跟悦桐经常接触,也很想去探望见华,了解她的近况。可是,自从再次跟老大做事后,我就连睡觉的时间也没有,别说探望她了,就连母亲也已经好几次打电话给我,说快记不清我是长什么样子。所以,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都没有跟她见面,一次也没有。

    两年不见,见华虽然仍旧是那么秀丽,脸色仍是像以前那样不太好,不过她显然要比之前成熟了。也许是因为没有小相的照顾,事事要自己亲力亲为的缘故吧,要知道她以前可是最会向小相撒娇的。而小相亦把她当作掌上明珠,放在手上怕丢,含在口里怕化。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进刑侦局没多久所发生的那件事,当时老大本来要带我和小相去开一个很重要的会议,并打算在会议中向上任厅长表扬我们早前破获大案一事。然而,在这宗案子中,小相的功劳是最大的,我只不过是叨他的光而已。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见华的班主任突然打电话给他,说见华在学校里晕倒了,叫他马上到学校走一趟。其实,当时他大可以让悦桐替他到学校照顾见华,但他一挂掉电话就简单地把情况告诉我,然后就像长了翅膀似的一头往学校里扑。结果老大只好在会议上把所有功劳都推给我,我因此稀里糊涂地获得跟他相同的称号——刑侦新人王!

    如果这一次他不是错过了这个会议,他应该可以升职加薪,不过他对此却并不在意,他当时跟我说:“小华的一条头发也比厅长位置重要十倍。”由此可见,见华在他心目的地位有多重要。其实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他们兄妹相依为命多年,就算换转是我,或许也会跟他一样。毕竟,与功名利禄相比,亲情要珍贵得多。

    “申羽哥,你很久也没来看我耶。”见华娇柔的声线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看见她已经长得亭亭玉立,不由往她头上摸了一下,随即笑道:“嗯,已经有两年没见过你了,现在都已经长大了,可以去找男朋友喽!”

    “是啊,我本来还想找申羽哥做男朋友呢,可惜你现在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只记得去拍拖,都不来看我。”她嘟起嘴,用责怪般的眼神看着我,我只好尴尬地跟她打哈哈:“我那有女朋友啊,现在还是孤家寡人呢!”

    “你骗人,悦桐姐说你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她说着瞄了瞄蓁蓁几眼,小声地问:“这个就是你女朋友吧?”

    我心虚地把她拉到课室外的走廊,小声回答:“别听悦桐瞎说,人家可没说过要做我女朋友。”说罢回头瞄了蓁蓁两眼,她似乎听见了,脸色突然红起来。

    “你心里想人家做你女朋友是不是?”见华这小丫头大概是从悦桐身上学到不少东西,竟然还会戏弄我。

    继续跟她扯下去,肯定对我没什么好处,还是快转移话题比较好,于是我便问:“你们班上是不是有一个叫吴浩的男生?”

    “是啊!”她点了下头又说:“不过他已经很久没来上课了,听说好像出事了,难道是真的?”

    校方的保密工作做得很不错嘛,人都死了三个月了,居然还能把事情捂盖住。我虽然没想过要向见华隐瞒些什么,但我可不想把她吓坏,毕竟她只是个小女生而已,而她的同学又死得如此诡异。所以,我并不打算告诉她实情,只是含糊地说:“嗯,我们现在还在调查,他的情况并不是太清楚,所以想问一下你,他是个怎样的人?”

    “他啊,平时挺让人讨厌的,总以为自己有钱就很了不起。而且还挺花心的,之前还追过我呢……”见华稍微想了一下,就向我诉说吴浩平日的事迹——

    他是在学院附近的县区里出生的,但现在拿的却是加拿大的护照。听说是他说,他父亲早些年开诊所赚了很多钱,多得花几辈子也花不完,所以就全家移民到加拿大。他在加拿大住了几年,觉得不习惯就一个人回来上大学。

    他平时老是跟别人在国外怎样好怎样好,国内怎么差怎么差,我可听得耳朵都长茧了。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国外的月亮是不是比国内圆,他竟然很认真的地想了一会后,竟然跟我说:“国外的月亮的确是比较圆!你没看过不知道,国外的空气非常好,晚上要是没有云,抬头就能看见漫天繁星。要是在秋天的时候就算没有月亮,走夜路也不用带手电筒,因为星光很明亮,视野很清晰。有月亮的时候,我们跟邻居在花园里BBQ也不用开灯。那像国内,一年到晚天空都像铺了层灰似的,月亮还能勉强看见,星星么,能看见十来颗就已经说明没有近视了。”他把国外说得像天堂一样,我还真不明白他干嘛要回来?

    他还很看不起人,总喜欢说“你们这些国内的土包子”之类的话,感觉好像他能混到个外国国籍就很了不起似的,完全忘记了自己本来也是个“国内的土包子”。让人觉得好笑的是,他虽然在国外生活了几年,但他的英语可真是差得让人笑掉牙,每次英语测验不及格不说,就连日常的口语也蹩脚得让人忍不住笑出来。可是,他却以为自己的英文很好,平时说话经常蹦出几个不咸不淡的英文。而且竟然还敢说教我,说我跟他学个把月就能到国外跟老外沟通。我还怀疑他在加拿大时,活动范围是不是只限于唐人街……

    听见华这么说,吴浩这人挺招人讨厌的,说不定凶手的杀人动机与此有关,于是我便问见华,有谁跟他有过节。见华想了一下就跟我说起一件发生在去年的事情——

    其实,我刚才说这些也不算什么,最多只让人觉得他比较拽,他还有更多让人讨厌的事情。我想我们班大概没有谁跟他没有过节,他得罪的人肯定要比他认识的人还要多。不过,我最有印象的是他去年跟小坚几乎打起来那件事。

    当时是冬天,天气挺冷的,小坚的女朋友亲手织了条雪白的围巾寄给他,他当天就系在脖子上向班里的同学炫耀一番,还特地跟吴浩说:“我这围巾是手工做的,是有钱也买不到的。”

    你知道吴浩当时怎么做吗?他先是问小坚:“你这围巾会掉毛吗?”

    小坚说:“当然不会,我女朋友可是用最好的毛线织的,那会掉毛。”

    “真的不会掉毛?”吴浩用怀疑的口吻问了好几次,在得到小坚理直气壮地回答后,他就喃喃自语地说:“看来应该是不会掉毛……”说着竟然扯着围巾一端擤鼻涕。

    小坚当时差点被他气疯,几乎要跟他大打出手。不过,快要打起来的时候老师就来了,把他们俩都叫到了教员室。本来这次只是他在惹是生非,但是他家里有钱,又拿外国护照,所以老师偏袒他,最后竟然要小坚写检讨,反正他却一点事也没有……

    想不到吴浩是个如此神憎鬼厌的人,如果我是小坚肯定会想办法报仇……或许,我该跟小坚聊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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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五章 情场初哥(上)

    向见华了解吴浩的情况后,我认为一位名叫小坚的学生略有嫌疑,有必要找他问话。就在我想向见华询问小坚的详细情况时,突然有个女生向我们走过来,笑盈盈地跟见华说:“小华,这帅哥不会是你的男朋友吧!”

    “才不是呢,他是我哥的朋友。”见华上前亲热地拉着女生的手,并给我们互作介绍:“这位是申羽哥,这位是我的同学兼室友小菁。”这个叫小菁的女生长得也算不错,不过跟见华完全是两种类型,后者给人清纯秀丽的感觉,而她带有些许豪放的艳丽。

    “你找我有事吗?”见华问。

    “也没什么,只是想跟你说一声,我今晚可能会晚一点回寝室。”小菁看了一下手表,“不跟你说了,我约了人要先走喽,今晚记得别锁门哦!”她说罢便准备离开。

    见华似乎还有话要跟她说,想拉住她但却没拉着,只好叫道:“你又想翘课了,待会可是钟老师的课耶,他每次都会点名的。还有,放学后你还去话剧社吗?”

    “待会你帮我报到一下吧,话剧社方面,你干脆帮我退社好了。”小菁抛下这句话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见华跺了下脚,对着已消失于楼梯间的身影抱怨道:“又是这样,每次翘课都让我帮她报到,早晚会被老师发现。”

    “你这室友经常逃课吗?”虽然小相非常疼爱见华这个妹妹,但对她的管教可绝不宽松,很怪想像她竟然会跟小菁这种经常逃课的坏学生有着亲密的来往。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不是这样的。可是从这个学期开始,就突然变得这么爱玩了。不但老是翘课,而且还经常都很晚才回宿舍。上个学期还是她带我进话剧社的,但这个学期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近半个月几乎一次也没去过,师姐她们对她的意见可大了。”见华对小菁似乎也颇有微言。

    小菁是好是坏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能让见华学坏,要不然小相回来后,不把我掐死才怪。所以,我就语重心长地跟她说:“你可别被她带坏了。”

    她调皮地笑了笑:“这个你大可放心,要是我天天翘课,悦桐姐才不会放过我呢!”

    “见华的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反正这两年你没理过她,她还是过得好好的。”悦桐跟蓁蓁不知道何时走到我们身旁,她还以蔑视眼神白了我一眼。

    我还差点把悦桐给忘了,她现在能算得上是见华的监护人了,有她照顾见华,我就用不着瞎操心了,还是先做好自己事情好了。于是,我就让见华带我们去找小坚。

    小坚就在课室里跟同学侃大山,见华本想上前把他叫过来,可是走到他跟前时,身体竟然变得摇摇欲坠。从我这个角度只能看见她的背景,所以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听见小坚突然发出一声惊叫:“血啊!”随即整个课室里的学生的骚动起来。

    见华摇晃了几下就像快要倒下来,幸好蓁蓁反应及时,一个箭步冲上前把她扶住,我跟悦桐随即上前查看。刚走到她身前,我就看见一抹鲜红,鲜血在她稍显苍白的脸上勾画出一副美丽,但却让人感到怜悯的图画,犹如雪地里绽放的玫瑰——她流鼻血了!

    悦桐连忙取出纸巾,跟蓁蓁一起帮见华止血。把血止住后,蓁蓁就使劲地掐她的人中,想把她弄醒。就在我们为了弄醒见华而急得手忙脚乱的时候,那几个刚才跟小坚侃大山的男生也乱成一团,因为小坚不知为何也晕倒过去。

    “这家伙到底是春鸽还是纯爷们啊,怎么每次看见小华流鼻血都会晕倒!”“他可不是看见小华流鼻血才会晕倒,而是一见血就会晕过去。”“就是嘛,上个学期我打篮球时擦伤了膝盖,才流了那么一点血,他一看见就晕死了……”班上的同学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

    蓁蓁掐了好一会儿终于把见华弄醒了,立刻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怎么无缘无故就流那么多鼻血,而且还晕倒了?”

    “这里人多,空气混浊是,我们先送她回宿舍再说。”我跟蓁蓁扶起见华,并让悦桐带我们到她的寝室。

    把见华送到寝室后,悦桐说她留下来照顾见华就行了,让我们继续去调查案子。我想有她照顾见华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就跟蓁蓁离开了宿舍。

    “见华怎么会突然就晕倒啊?还有她真的是小相的妹妹吗?他们两个的年龄相差很多耶。”刚踏出宿舍大门,蓁蓁就接连问了我两个问题。

    “见华的身体一向都不太好。”我点上根烟,徐徐作答:“我听小相说过,见华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所以身体一向都很虚弱,经常都会像刚才那样晕倒。而且,她每一次晕倒都有可能不会再醒过来。”

    “所以小相才会这么疼爱她吧!”蓁蓁似乎也对见华起了怜悯之心。

    “也许是吧,越是脆弱的花朵就越会惹人怜爱。”虽然我在家里是老幺,但我想没有那个当哥哥的,会不疼爱自己的妹妹,更何况是一个随时都会离开人世的妹妹。

    “那他们的年龄又是怎么回事?我没记得错的话,你好像说过小相已经有二十七岁了,见华现在才上大一,应该只有十九岁左右吧!两兄妹相差八年这么多,这也太奇怪了吧!”蓁蓁追问第二个问题。

    “其实,他们不是亲生兄妹,见华本来是个孤儿,是小相在街上把她抱回来的。”我吐了口烟才向蓁蓁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

    小相曾经跟我说过,他跟第一次见到见华是在他八岁那年春节的时候,当时他的父母还健在。那天是大年初一,他们一家三口到亲友家拜年,回家的途中经过一条较为偏僻的小路,而就在这时候他们听见一阵虚弱的婴儿哭声从路边的巷子里传出来,于是他们就走进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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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五章 情场初哥(下)

    走进污水横流的阴暗巷子,使人觉得格外的湿冷,然而在这让人不愿意多待一分钟的地方,竟然有一个不足三个月大的女婴躺于襁褓之中虚弱但顽强地挣扎着。年幼的小相看女婴那弱不禁风的模样,不由心生怜悯,忍不住把她抱起。虽然会把身上的新衣裳弄污,但他还是紧紧地抱着女婴,用自己的体温来给予对方温暖。女婴本来还哭个不停,但当小相把她抱入怀中之后,她就立刻止住了哭泣,安静地待在小相怀里睡着了。

    后来,他们就把这个女婴带到派出所,希望能找到她的家人,可是半个月过去了,派出所方面依然没有任何消息。在这半个月里,女婴就住在小相家中,可能是日久生情吧,虽然当时小相家里并不算富裕,但他的父母最终还是决定收养这个女婴。

    见华这个名字其实是小相取的,“华”的本义是花,他说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像觉得她像一朵在寒风中颤抖的娇艳花朵,所以当父母说要帮她取名的时候,他就提出要叫她做“见华”。

    见华刚到小相家的时候,虽然比较瘦弱,但她软绵绵水漾漾的可爱模样,怎么瞧就怎么惹人疼,实在很难理解她的父母为何会抛弃她。不过,小相他们没过多久就知道原因了。见华平时通常都会很安静,但那一天却哭过不停,而且脸色也不对劲,所以小相的父母就带她的医院做检查。不检查还好,一检查就发现她原来患有先天性的心脏,而且她的情况还很特殊,不可能根治的,只能通过药物暂时控制情况。最可怕的是,谁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撒手于人世。也许,这就是她亲生父母抛弃她的原因。

    知道见华的病情后,小相的父母曾经想过抛弃她,但当他们谈及此事时,小相却紧紧地抱着见华跟他们说:“见华是我妹妹,你们可以抛弃她,但我不能。我一定会用尽所有办法,让她在今后的每一天里都过得开心快活,那怕就只有一天……”或许他的父母被这句话感动了,或许是他的父母没能拗得过他,反正最后见华还是留下来了。

    然而,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在见华三岁的时候,小相的母亲病逝了。从这时候开始,才十一岁的小相就得代替母亲的角色照顾见华。可以这么说,见华是小相一手带大的,所以他们的感情非常深厚……

    “想不到小相原来是个如此重情重义的人,现在像他这样的人已经很少见了。\\”听完我的叙述后,蓁蓁不由感叹。

    “所以我才会把他当作兄弟。”我无奈苦笑。

    蓁蓁不屑地白了我一眼:“把人家的妹妹丢下不管,还敢说当人家是兄弟。”

    “这个嘛……”我一时语塞,顿感无地自容,在见华的事情上,我实在是愧对这位兄弟了。

    “我们现在要去找小坚吗?”还好,蓁蓁没有继续挖苦我。

    “我想没这个必要了,他不可能是凶手。”

    “为什么?”蓁蓁瞪大双眼,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我没好气地给她解释:“你认为一个见血就晕的人,会是杀人凶手吗?而且还是连续杀害了五名死者的凶手。如果小坚是在杀人之后才见血就晕,那么他很可能是装的,但刚才我听他的同学说,他在上个学期,也就是凶案发生之前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你还觉得他会有可能是凶手吗?”

    “听你这么说,他应该不会是凶手耶……”她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又说:“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到那里调查呢?”

    “继续向死者的同学了解他们的情况吧!”除了这个方法,我还真没能想到别的办法。

    五名死者分别来的不同的班级,从在大一到大四都有,我跟蓁蓁逐一到他们的班级中了解情况。综合从死者同学口中得来的信息,我们得到五名死者的一些共通点:

    一、纨绔子弟,父母或官或商,花钱从不手软;

    二、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很了不起;

    三、喜欢炫耀,经常购买新潮玩物,以此来炫耀自己的家财,并以奚落别人无力购买为乐;

    四、个性张扬,爱出风头,都进过话剧社,在校内小有名气。

    五、注重外表,全身上下除了自己本人这外全是名牌。

    除了这五点之外,我还发现另外四名死者都是校内著名的花花公子,女朋友多得要排编号,所以我觉得凶手行凶的动机或许是为了一个情字。但是,见华之前并没有跟我说过吴浩艳史,难道她是不好意思跟我说?为了证实这个猜测,我本来打算跟蓁蓁再次到吴浩班级询问他的同学,可是我们有这个打算的时间已经是很晚了,晚自修早就已经结束,而我又不想打扰见华休息,所以只好等明天再说。

    正准备离开时候,在学院门口遇见一对举止亲密的男女,男的我并不认识,但女则是见华的同学小菁。虽然我对这个小菁没多少好感,但她也是吴浩的同学,所以我上前跟她打招呼,并询问是否方便聊几句。

    “耶,方便就不太方便了,不过你们是小华的朋友,我总得给小华一点面子。”她说罢跟男朋友小声说了几句,对方就略显失望地离开了。

    我们跟小菁来到学院的餐厅里坐下后,就开始向询问有关吴浩的事情:“吴浩有女朋友吗?”

    她突然露出惊愕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才讪讪笑道:“你这么问还差点把我吓倒了,他之前曾经追过我跟小华呢。”

    “你跟他的关系……”我疑惑的问。

    “没有啦,我才不会跟他这种人交往。”笑着向我们摆手摇头。

    “那见华呢?”这也是我关心的问题。

    “小华才没有理他。他是先追小华的,还跟着我们进了话剧社,小华没理他,他就来追我,真是讨厌死了。”她的眼神中带有不屑之色。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虽然我听见华说过吴浩十分惹人讨厌,但那只是她一家之言。

    “他啊,老是在别人面前装情圣,其实只不过是个初哥而已,想追我还差远呢!”她露出娇媚的笑容,仿佛正在向我们说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男性会把自己的情史当作战绩,女生亦会视裙下之臣为炫耀的筹码,我想她就是这种人了。

    “他没跟女生交往过吗?”我又问。

    “没有,我能肯定。”她的语气十分肯定,仿佛在说一件自己非常了解的事。

    “他跟你说过?”

    “才没有呢!”她又再娇媚地笑了笑:“像他这种男人最要脸了,那会承认自己没跟女生交往过。”

    “那你为什么就能肯定他没有呢?”蓁蓁突然好奇地插话。

    “怎么说呢……”小菁双手捧着脸,想了一会才说:“是经验吧,反正我就觉得他不曾跟女生交往过。如果他是情场老手,才不会整天跟别人唠叨自己在国外怎么泡洋妞。”

    “他在学院里真的没有跟任何女生交往过?”吴浩在国外的事情对我并说一点也不重要,我只想知道他在学院里发生的事。

    “没有,他国外有没有女朋友,我还不敢百分百肯定,但他在学院里就肯定没有女朋友。”

    她虽然并非确切知道吴浩是否有跟女生交往,但按照她的说法,至少能肯定吴浩在这间学院里并没有女朋友。那就奇怪了,为何之后四名死http://bbs.skykiwi.com/frame.php ... e%3D4%23pid22213978者都是情场老手,唯独吴浩是个初哥?难道其它四人都是花花公子,只不过是个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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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22:30:54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六章 学院寻宝(上)

    因为吴浩并非花花公子,所以凶手为情而行凶的可能性并不大了。既然不是为情,那么仇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毕竟五名死者来自不同的班级,而且根据我们的了解,他们互相之间并不认识,但他们都是在学院里小有名气的名人,也许树大招风惹来仇富者的嫉妒。

    虽然对凶手的动机稍有头绪,但要靠着这点头绪找出凶手就好比大海捞针,也不知道该从何找起。在苦无计策的情况下,我跟蓁蓁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在学院里溜达。然而,在理南学院里溜达了近一个星期后,唯一的收获似乎就只有……

    “申羽哥、蓁蓁姐,你们又来了。”见华轻挥着手向我们走来,看来今天又得请她吃饭了,不过这样也好,就算是这两年没有照顾她的补偿。

    我们三人一起朝餐厅走去,边走我就边想老大那张可怕的脸。这个星期天天往这里钻,但却一点线索也没找到,老大都快把我的皮也给扒下来了。要不是我把见华抬出,他肯定会把这宗案子交由雪晴来调查,抓住我去些干体力活。

    “那个走路一拐一拐的欧吉桑是学院里的人吗?怎么我每天都看见他在附近溜达。”正跟见华聊着闲话的蓁蓁,突然指着远处问道。

    “应该不是吧,看他也不像老师啊!不过我也见过他很多次了,近三四个月他好像每天都会来学院。”见华面露疑惑的神色。

    我顺着蓁蓁所指的方向望去,那里有一个五十岁左右,左脚不太灵活的老男人正在东张西望,似乎是在找人。虽然我也记起这几天经常能看见这个欧吉桑,不过脑海正被老大那张杀人狂般的大脸占据,所以并没有多想,只是随意地说:“他看样子应该是学生的家长吧!”

    “家长怎么可能每天都来学院找孩子啊!”蓁蓁认真地说。

    我还是随意地回答:“你说得也有道理,不过人家做什么似乎跟我们没有关系,除非他做的是犯法的事情。我们还是先干活好自己的事吧!”

    “我们都在这里溜达了一个星期了,该问的人都问过,该调查的地方都调查过了,还有什么事要干?”蓁蓁一脸不悦地盯着我。

    “嗯,我们还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办。”我严肃道。

    “是什么事啊!”蓁蓁一听就来劲了。

    我极其严肃地说:“吃饭!”

    “去死吧你!”蓁蓁把我踹了,就在见华面前把我踹得趴下,一点面子也不给。

    还好,见华不像她那么没良心,关切地把我扶起来,边为我拍去身上的灰尘,边抱不平般说:“蓁蓁姐,你也太过分了,怎么能这样对申羽哥呢!耍花枪也不能这么使劲嘛!”蓁蓁本来似乎还想说我该打之类的话,不过听见华的后半句,脸色马上就红了,把头扭到旁边一声不吭。

    在学院的餐厅里吃过味道一般的午饭后,见华就回课室准备上课,而我和蓁蓁则继续在学院里溜达,希望能寻找到任何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然而,今天似乎又是白费劲了,因为直到跟见华吃完晚饭,我们还是什么也没发现。看来只能用守株待兔的方式,等待凶手再次犯案了。

    跟蓁蓁在学院里呆到晚上十一时多,几乎连所有偏僻的地方都溜达过一圈了,凶手没找着,野鸳鸯倒是碰见一大堆,有好几对还正在做着活塞运动。要是我一个人来还没什么,当作看现场表演也不错,可是蓁蓁就在我身旁,尴尬是免不了的。可惜上次没能帮她完成女人的脱变,要不然我们或许能向这些野鸳鸯学习一下。

    都已经一个星期了,还是没有收获,我琢磨着是否该把这宗案子交给雪晴调查,反正现在能做的就只有守株待兔而已。正为此而烦恼时,蓁蓁突然说:“没想到这里到了晚上原来这么漂亮。”原来不知不觉间,我们来到了第五名死者的出事地点附近。

    宁静的小湖在朦胧的月色下,仿佛蒙着银色面纱的少女,给人既纯净而又神秘的感觉。在这夜阑人静的时分,于湖边欣赏月下美景,多少能让人感受到一股浪漫气息。我就为此而略感陶醉,不由轻佻起来,暂时忘记了之前被蓁蓁暴打的经历,右手悄然地伸到她腰间,突然把她搂入怀中。

    “你干嘛!”她的语气虽然稍带怒意,但并没有挣脱我的怀抱,而且脸色绯红,双眼更是不敢与我直视。

    “你说呢?”此刻四下无人,当然是我想干嘛就干嘛了。

    然而,正当我准备给她情深一吻的时候,她却突然用力地推开我,以如蚊子般的声音羞涩地说:“那边有人。”唉,真是好事多磨!我刚才还在想,这里鬼影也没一只,是个下手的好地方,谁知道居然会突然有人蹦出来。

    被人坏了好事,心里不禁无名火起,真想把这坏事的人痛殴一顿。然而当我看清楚对方是谁时,这个念头马上就打消了,小声地跟蓁蓁说:“这个跛子不就是白天那个欧吉桑?”虽然对方身处的位置路灯照射不到,但借助朦胧的月色,我还是勉强能看到他的样子,并认出他就是整天在学院里溜达的老男人。

    欧吉桑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一把小锄头,向着曾经发生凶案的草丛走去,并不时往四处张望。为免被他发现,我赶紧把蓁蓁拉到一棵大树后,小声地跟她说:“这欧吉桑到底想干嘛呢,半夜三更鬼鬼祟祟的,还带着把小锄头。”

    “他不会是来寻宝吧!”蓁蓁的声音很小,而且很柔弱,跟平日截然不同。

    我本来双眼正紧盯着欧吉桑的一举一动,但听见她这种反常的声调,不禁就回过头来看着她。当我把转过来时,不由心中一慌,原来我刚才一时情急把蓁蓁按在树杆上,并用自己的身体把她压住,怪不得胸前的感觉那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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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六章 学院寻宝(下)

    此刻,蓁蓁娇俏的脸庞的就在我眼前不足十厘米处,我能感受她呼出的气息是如此的灼热。她的心脏急速跳动,我能从胸前传来的感觉知道,她此时是多么的心慌意乱。花前月下、良辰美景、伊人在怀,可谓万事具备,只缺情深一吻。她大概也知道这一吻是跑不掉的,没有任何的的挣扎,乖乖地闭上双眼等待我滋润她的双唇……

    可是,就在准备吻向蓁蓁的樱唇时,手机居然响起来了!

    手机铃声响起,蓁蓁立刻如从梦中惊醒般把我推开,羞涩的转过身,不敢与我正视。刚才的浪漫氛围,因为这个来电而消失得无影无踪。长生天啊,我怎么就这么命苦,接连被人坏我好事。我本想还指望凭借这一吻再次把我们之间的距离拉近,现在恐怕要泡汤了。

    一股怒气直冲脑门,我立刻把手机掏出,转过头来看看是那个杀千刀打来的电话。不看还好,一看就几乎气爆了,竟然是伟哥这猥琐男打来的,他该不会又拉肚子去到医院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吧!

    “找我干嘛!”我平时对这厮就不会用上好语气,现在更恨不得把他杀了,所以一开口就像对待仇人那般。

    “慕老弟,别每次听电话都像我准备跟你借钱那样嘛,我这回可是给你带来了好消息。”伟哥的开场白总是那么让人讨厌。

    “有话直说,我现在可忙着,没空听你废话!”要是他现在就在我身边,我倒有空跟他来一场美式摔角。

    “别这样嘛,我真的是给你带来了好消息,你可知道我为了这事花了多少功夫,装了多少回孙子……”这厮又准备跟我邀功了。

    我可不想听他那没完没了的废话,于是就对着电话低吼:“你丫有话就直说,再废话我明天就让雪晴把你的小鸡鸡枪毙!”

    “别别别,我说就是了。”这厮不给他一点颜色看看,他就不知道花为什么那样红。

    “还不快说,等着我办的事可多着。”我再次不耐烦地催促。

    “好了好了,现在就说。”他慌忙答应,随即就说:“你之前不是叫我在网上找一下有关那把叫“坤阖”的古剑的资料吗?我已经找到了。”

    “找到了?”没想到他这次真的是给我带来好消息,怒意马上全消,连忙追问:“你找到了些什么资料,快告诉我。”

    “这个嘛,我明天再告诉你好了。”他突然变得支支吾吾。

    “为什么要等到明天,你现在说不就行了?”我大感不解,有什么不能在电话里说呢?

    “你明天来到办公室自然就会知道。小说整理发布于ωωω.ㄧбk.cn”这厮说罢就挂线了。

    伟哥到底想耍什么花样呢?他是那种守不住秘密的人,平时让他找什么资料,他通常是一找到就马上通知我,最多就是在说之前邀功一番。可是,这次他竟然没有立刻告诉我,而要等到明天,难道这内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虽然我对伟哥为何不肯马上就把得到资料告诉感到十分好奇,但此刻我对蓁蓁更感到兴趣,所以挂掉电话后,我就立刻盘算着如何再次制造气氛,以便能一亲香泽。可是,当我回过头时却发现蓁蓁正探头出树外,往不远处的草丛张望。我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发现那个坏我好事的欧吉桑正在用小锄头在草丛中东挖西挖,看样子就真的像是在寻宝。

    蓁蓁突然回过头来看我,发现我已经挂掉电话就轻声跟我说:“他好像在找什么东西耶,我们要不要过去把他抓住。”

    我皱了下眉头:“他的确是很奇怪,但他只不过是在挖坑而已,我们总不能以破坏草地的罪名把他抓住吧!”

    “那我们就这样不管他吗?我直觉觉得他应该跟这宗案子有关。”她露出肯定的神眼,我想她应该十分相信自己的直觉。

    虽然调查案件是不依靠直觉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但这个欧吉桑的确很可疑。据见华说他大概在三个月前,也就是第一死者吴浩死亡前后,开始在学院里出现,而且他几乎每天都会在学院里溜达。他看样子不像是学院里的教职员工,如果是学生家长的话,又不可能每天都会过来找孩子,难道他真的是来寻宝的?他会不会跟吴浩等人的死有关呢?看来有必要调查一下他。

    翌日一早,我本来打算回诡案组跟蓁蓁会合,然后就去调查那个可疑的欧吉桑,可是我刚进门就闻过浓烈的“火药味”。办公室里除了我的三位女同事之外,还多了一位不速之客。他是个三十来岁,衣着简朴但相貌俊朗的陌生男人,正气定神闲地坐在雪睛的办公桌前喝茶,不过站在他对面的雪晴却正用手枪指着他的脑袋,冷漠的脸庞上略现怒意。

    眼前的画面实在太让人震惊了,我需要找个人来告诉我到底发现了什么事。我一把抓住缩成一团的喵喵,问她这男人是从那里来的,她口齿不清地回答: “伟、伟哥带他来的……”我往周围看了看,没发现伟哥的身影,就问她这猥琐男跑那里去了?她指着伟哥的办公桌说:“就在那里……”

    我走伟哥的办公桌前,把这个猥琐男从桌底下揪出来,问他到底发现了什么事?他讪讪笑道:“没什么,只是雪晴跟我的朋友有些小误会而已。”

    雪晴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能让她拔枪指着对方脑袋的事情,绝对不会是芝麻绿豆的小事。所以,我能肯定这个“误会”一定很深,于是就揪着伟哥的衣领,恶狠狠地跟他说:“你不想和你的朋友一起脑袋开花的话,最好就老老实实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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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七章 三才镇武(上)

    一大早回到诡案组就看见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办公室里来一个陌生男人,而雪晴竟然用手枪指着他的脑袋。喵喵说他是伟哥带来的,所以我就把伟哥从桌底下揪出来,问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之前帮过我们好几次的灵异论坛管理员,你还记得吧!他就是了……”我还以为这管理员是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没想到他竟然是个年纪只比我大几岁的中年人,之前我还觉得奇怪,一个老头子怎么懂得在网上建论坛呢!然而,当伟哥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细细道来后,我更是对他另眼相看——

    我在网上帮你找那三把唐剑的资料,可是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到任何相差的资料,我想除了专门研究唐代历史的考古学家之外,应该没有谁会知道这世上曾经有三把这样的唐剑。因为你说那三把唐剑是李淳风监铸的,而他又是个出名的道士,所以我想管理员应该会略知一二吧,于是就打电话给他了。

    我昨晚在电话里跟他说起唐剑的事,没想到他竟然说这事他知道得很清楚,我让他告诉我详细情况,可是他却向我提出一个要求。他说帮我们好几次,也就只跟我通过电话,连我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而且我之前有跟他说过我们诡案组的情况,他对组里其他组员很感兴趣,想过来看看。我想我们组虽然算是个秘密单位,但也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所以就带他来了。我本以为只不过是带他过来看看而已,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想到他到来后竟然会跟雪晴闹起来了。

    其实,他刚到来的时候并没有跟大家闹不愉快,他挺健谈的,跟蓁蓁、喵喵都很聊得来,还给她们看相呢!他说蓁蓁正处于蜜运之中,对象就是她身边的人,而且很可能是她的同事,害得她脸都红了,一句话也不敢说。

    而喵喵呢,他说喜欢她的人不是没有,只是她自己太糊涂,很多机会都白白错过了。不过也没关系,反正以后还会有其他追求者出现,随缘就行了。

    他跟蓁蓁和喵喵看过相后,就问雪晴要不要也来看相。雪晴说不信这东西,不需要他看相,但他却硬是要给雪晴看。我们咋说也是有求于人,所以我就劝雪晴顺一下他的意思。雪晴虽然不太愿意,不过最后还是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没想到之后他们竟然就闹起来。

    他看过雪晴的双手的掌纹后,就笑着对她说:“你外表虽然冷若冰霜,但内心其实是热情如火。你之所以如此冷漠是因为曾经受到伤害,你想以此来保持自己,使自己不再受伤。能令女人受到最大伤害的只有男人,我想你受到的伤害是来自一个你曾经深爱的男人,而能配得起你的男人必定智勇双全,所以伤害你的人名字中应该带有“文”、“武”二字。”他就只是说了这么多,雪晴就突然拔出手机来指着他的脑袋了……

    雪晴怎么突然发飙呢?难道她被对方说中了痛处?看来以后得注意名字中带有“文”、“武”二字的男人,印象中我有几个认识的人名字中都带有这两个字。

    正想着是不是该把老大祭出来收拾这个烂摊子时,那个罪魁祸首已经悠闲地把茶喝完了,对着能使他脑袋开花的枪口,从容笑道:“把枪放下吧,你用枪指着我这么久,手不酸吗?”

    我还真佩服他的胆色,在枪口之下还能镇定自若,要是我就算表面不露声息,背后也肯定汗湿一大片。伟哥肯定就更不堪了,不过他还算是有点人性,虽然没敢出声,但一个劲地向对方挤眉弄眼,示意对方不要再惹怒雪晴。

    然而,这男人似乎对指着自己脑袋的手枪毫不在乎,平静地对雪晴说:“你不会开枪的,我知道你一定不会。从你的掌相能够看出,你是一个严守纪律的人,或许你能容许自己一时情绪失控,但绝对不能容许自己因此而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所以你不对我开枪,在没有得到上级命令的情况下,不会对任何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市民开枪。”

    雪晴冷漠的脸上露出了诧异的神色,但很快又回复了冷漠,一言不发地把手枪收起,然后悄然无声退到墙角,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这男人还真不简单,他似乎能知道雪晴心中想什么,难道他的相术真的这么准?准确到能随意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的地步?

    “我想你应该就是慕申羽吧,小韦有跟我说过你的事情,果然闻名不如见面,单从面相就能看出你是个能干的刑警。”他笑着向我走过来,并作自我介绍: “鄙人沐阁璋,自幼就喜欢钻研各种奇闻异事,或许在我的知识范畴内有你需要的资料。”

    “沐师傅过奖了,不过我的确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我请他坐下,让喵喵给他倒茶,并给递上一根烟。

    他婉拒我递上的香烟,悠闲地坐下来,喝了口茶才开口:“你们所以说的唐剑,其实是唐太史令李淳风亲自委托铸剑名师铸造的‘三才镇武剑’!”

    “三才镇武剑?”这个名字我从未听闻,雪儿也没有向我提及过。雪儿是个蛀书虫,她不知道的事情,在史籍中应该就没能找到。而他能说出这个名字,肯定知道一些雪儿不知道,或者说是史籍上没有记载的事情。所以,我马上就追问:“能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们吗?”

    “可以,但有条件。”他露出不怀好意思的笑容:“有道是‘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我都是已经帮过你们好几次了,你们是不是应该有点表示呢?”

    老是要别人为自己做事但又不给报酬,在道义上的确是说不过去,所以我便笑道:“这也很合理,我可以向上级申请给你发些津贴,要是批下来的数目较少,我自己掏腰包也行。当然太高的价钱,我可给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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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七章 三才镇武(下)

    “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广厦千间,夜眠七尺。钱财我倒不在乎,反正我现在还没到无米下锅的地步,而且我要求的条件对你们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甚至可以说是举手之劳。”虽然他是这么说,但看着他那狡黠的笑容,我觉得事情绝对不会这么简单。他该不会想做了违法的事情,想让我们帮忙疏通关系吧!虽然这对我们来说的确不难,但我想在场的所有人除了伟哥,没有谁会愿意做这种事。

    就在我为他将会提出的条件而担忧时,他暧昧地瞥了雪晴一眼:“我的条件是,请原小姐给我按摩一下肩膀。”这句话一出除了雪晴外,在场所有人都差点没摔倒在地。

    “什么?你要雪晴帮你按摩?”我想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嗯,这个要求不算过份,而且你们也能办到。”他又再暧昧地看着雪晴,我突然觉得他是头大色狼。蓁蓁大概跟我的想法一样,以鄙视的目光往他全身上下扫射,不过她很快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她不会是认为我也是一丘之貉吧?

    他这个要求看似不难,如果是要我或许其他人为他按摩,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是雪晴的话,我可不敢肯定她是否愿意。但不管怎么我还是必须碰碰运气,硬着头皮走到雪晴身前,讪笑道:“雪晴,你能不能给沐师傅按摩一下肩膀?”

    “是命令?”雪晴的回答很冷漠,毫无感情可谈,单从表情及语气根本不能判断她是否愿意。不过,我跟她的职位是相同的,原则上我没有权力向她下达命令,而在此之前我也没有命令过她做任何事。她既然说出这话,那么可以肯定她并没有打算拒绝这个要求,只是想找个不让自己感到尴尬的台阶而已。

    既然已经知道雪晴的心意,我当然就不会笨到把她的台阶搬走,立刻答道:“是,这是命令。”她闻言便一言不发地走到沐师傅身后,真的认真地帮他按摩。

    雪晴似乎懂得一些按摩的技巧,沐师傅在她的纤手按压下,惬意地闭上双眼,露出一副陶醉的表情。

    “沐师傅,我们已经满足你的要求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们有关那三把唐剑的事情吧!据我所知……”我把从雪儿口中得知道消息告诉他,并提出疑问:“我最想知道的就是,根据野史记载这三把唐剑是由一把重达百斤的上古异剑铸而成,但这三把唐剑加起来不会超过十斤,另外那九十斤那里去呢?是否被做成了其它兵器?”

    “那里只有三把,一共是二十一把才对!”他闭着双眼,一边享受雪晴的按摩,一边告诉我们有关“三才镇武剑”的历史——

    这事得从唐太宗晚年说起,当时民间忽然流传着“唐三世后,女主武王”的预言,说唐朝开国三代以后,将会有一个姓武的女王代替李家统治天下。后来就传到宫廷里,李世民听了觉得很难受,于就是秘密传召太史令李淳风入宫,问他到底有没有这回事。

    李淳风跟他说:“臣夜观天象,发现有太白经天,这意味着有女主要兴起。我经过一番推算,发现这个女人已经在陛下的宫里,是陛下的眷属。不出三十年她就要取代陛下,代掌陛下的大好河山,而且还要诛杀李唐皇室的子孙。”

    李世民听后大为紧张,既然预言和天象一致,便把心一横恶狠狠地说:“宁可错杀三千,不可使一人漏网。我要在宫里头清理清理,凡是姓武的、跟武沾边的我们都杀了。”

    李淳风说:“这可不大好啊,有一句话叫‘王者不死’。上天既然派这么一个人下来,当然就会保护她,陛下要杀她恐怕并不容易。而且陛下如此大开杀戒,肯定会殃及众多无辜,上天是会怪罪的。退一步说,就算陛下真的把她杀了,上天的意思如果没有改变,还会再派一个人来。这个人我刚才说了,是陛下的眷属,已经在陛下的宫里了,现在是个成年人,三十年后就是老年人。老年人心地比较仁慈,可能对陛下的子孙还会留有余地,但陛下现在把她杀了,上天又派一个新人下来,那么这个人三十年之后可是年轻人啊!年轻人心狠手辣,对陛下的子孙恐怕会毫不留情,还请陛下三思!”

    虽然天意难违,但李世民那会甘心把李氏江山让给外姓人呢?于就问李淳风是否有对应之策。李淳风说:“天意如此,要逆天而行是不可取的,只能推迟她登基的时日。这样她就没有多少时间诛杀陛下的子孙,陛下的江山也就有继后的可能了。”

    李世民听后稍微安心一点,立刻命令李淳风不管用什么方法也要把姓武女王的登基日子推迟,而且这事必须秘密进行。

    李淳风说:“拖延之法只有一个,就是用铸造三把‘三才镇武剑’把武姓女王的王者之气镇压下来,而要铸造这三把宝剑得以一把上古神剑为原料。虽然我已经算出上古神剑所在的大概位置,但要将其搜寻出来恐怕得动用大量士兵,难以暗中进行,只能掩人耳目。”

    李世民问:“那该如何掩人耳目?”手机轻松阅读:wàp.1⑹κ.cn文字版首发

    李淳风说:“这还不简单,陛下大可说微臣夜观天象得知有一妖剑即将出世,并得知道其所在,为免其祸害一方,必须赶在其出世之前将销毁,所以得动用大量士兵搜寻。寻得神剑之后,微臣再说其虽然为妖剑,但有得其法亦有定国安邦之效,便可名正言顺地铸造‘三才镇武剑’。”

    得李世民答应后,李淳风就指点军队去搜寻神剑。他要找的这把神剑其实也是大有来头的。该剑乃三皇五帝时期,蚩尤所铸造的天下间第一把金属武器,名曰“兵主”,剑长八尺,重逾百斤,能吸活人鲜血……

    (蓁蓁突然问道:“蚩尤的武器不是蚩尤刀吗?怎么你却说是兵主了,而且还说是把剑?”)

    李小姐,你应该是在小说里看到有关“蚩尤刀”的说法吧!我劝你以后还是别看这种小孩子写的书了,这种书只会误人子弟。

    南宋孝宗时代,学者罗泌所著的《路史?后纪四》中注引了战国时期赵国史书《世本》:“蚩尤作五兵:剑、戈、矛、戟、夷矛。”这里说明了三皇五帝时期只有剑、戈、矛、戟、夷矛五种兵器,根本就没有后世的“刀”,那又何来所谓的“蚩尤刀”呢?你在小说里看到的蚩尤刀,其实只是一些历史课没上好的小孩子,对应“轩辕剑”瞎掰出来的。

    实际情况是,当时蚩尤在庐山脚下发现了铜矿,并于矿中发现吸血异石,便以异石及铜矿铸造出可怕的兵主。这把两三米长的吸血巨剑,使还是以木头为主要武器的轩辕黄帝吃尽苦头,所以他也想仿照蚩尤铸造一把巨剑,可是一来他的族群没有相应的冶炼技术,二来他也不像蚩尤那样力大无穷,就算巨剑铸造出来了也拿不起。无奈之下,只好退而求其次,仿照兵主铸造出一把小号长剑,也就是后世所称的“轩辕剑”。

    跟兵主相比,轩辕剑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你们能想像拿水果刀的人能跟拿杀猪刀的拼吗?不过,黄帝不像蚩尤那样只有一身蛮力,他懂得运用兵法战术,所以最终取得了胜利。要是他们俩单挑,蚩尤一剑砍下来,黄帝不是被砍开两截就是被拍成肉碎了。

    历史上之所以对威力强大的兵主鲜有记载,而对没多大实用性的轩辕剑不吝笔墨,无非是因为蚩尤是异族,而编写史书的大多都是汉人。成王败寇的道理,我想应该你们明白……

    “成王败寇的道理我们是明白,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跟我们说这些。蚩尤的历史跟三才镇武剑有什么关系吗?”我听了好一会儿,除也知道三才镇武剑是用蚩尤使用过的巨剑兵主铸造之外,实在不知道这三把剑还跟蚩尤有什么关系。

    沐师傅爽朗地大笑几声:“其实没什么关系,只是一时兴起跑题了,我继续给你们说三才镇武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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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八章 哈欠念力(上)

    在沐师傅口中得知,我们想了解的那三把唐剑原来叫“三才镇武剑”,然而他给我们解说这三把剑的来历时,竟然说起蚩尤跟黄帝的历史。不过他自己也发现跑题了,于是继续给我们说讲述三才镇武剑的历史——

    三才镇武剑,顾名思义就是以天、地、人三才之力,镇压武姓女王的王者之气,将其气焰压下来了,登基之期自会因此而推迟,那么李氏子孙就能得以活命。

    而铸造这三把剑是很讲究了,不但要以上古神剑为基础,还得以活人性命来开光才能起效。之所以要这样做,其原理就是以暴易暴,取神剑兵主之霸气,配以总共二百四十三名穷凶极恶的死囚之暴戾,才得成“乾捭”、“坤阖”、“仁孝”这三把宝剑。

    然而,铸剑并非难事,难就难于如何保剑。李淳风当时是太史令,除了掌管天文历法之外,还负责记录史册,他当然不会把此事的真相记载在史书中,要不然待女王得势时,第一个要杀的恐怕就是他。他甚至连铸剑一事,也不敢在史册中提及。

    史册方面虽然好办,但女王当时便是后宫眷属,或多或少也会对此略有耳闻。要是让她找到这三把宝剑,并将其毁掉,那么就前功尽弃了。李淳风当然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所以他除了用兵主铸造出三才镇武剑外,还另外铸造出十八把伪剑。

    你们可别以为兵主重达百斤,而三才镇武剑每把才两三斤,所以要铸造三四十也不成问题。兵主虽然剑身巨大,但经历了不下三千年的风霜,早就已经变成了破铜烂铁了。而且蚩尤族群的冶炼技术虽然在三皇五帝时是最好的,但跟后世相比还是差远了,剑身中含有大量杂质,所以将其精铸成三才镇武剑后,所剩的余料并不多。

    李淳风为了掩人耳目,就命铸剑工匠用余料混合其它金属,再铸造出十八把伪剑。这些伪剑在外观上跟三才镇武剑一模一样,更重要的是它们内含兵主的余料,也拥有吸血的特性,只是相比之下要弱很多。而且知道此事的人并不多,亲眼见过三才镇武剑的人更是凤毛麟角,所以要瞒天过海绝非难事。

    他把这三真十八假的宝剑分别埋葬在七个剑冢之内,每个剑冢的位置都极其隐藏,而且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准确位置。处理好剑冢一事后,李世民还是不太安心,于是就叫他推算一下大唐的国运,看自己的江山是否能留给子孙后代。他领命后就找上他的师傅袁天罡,一同为大唐推算国运。不推还好,一推上了瘾,一发不可收,竟推算到唐后中国两千多年的国运,直到袁天罡推他的背说:“天机不可再泄,还是回去休息吧!”这就是《推背图》第六十象所说的事情,《推背图》也是因为这一下推背而得名。

    唐太宗死后,武则天就开始活跃于皇宫之中,随后更得势成为了天后。这时她就已经有“女主武王”之意,欲吞占李氏江山,可惜她屡次想称王都受到阻碍,总是棋差一着。她招来幕僚细想原因,其中有人提出也许与当年李淳风铸造的三把定国安邦剑有关,于是她就下令赶快找出这三把宝剑。然而,宝剑的下落只有李淳风才知道,但他此时已经仙游了,所以要找出宝剑的下落并不容易。

    本来武则天在这个时候就可以登基称帝,可就是因为三才镇武剑的原因硬是拖延了十多年。在这十多年间,为了寻找这三把宝剑,她不知道动用了多少人力物力,后来甚至下令制造铜匦(铜制的小箱子),置于洛阳宫城之前。史书说铜匦是用来接纳臣下表疏,并且能让任何人通过铜匦告密,但实际上主要目的是为了收集有关宝剑下落的情报。

    虽然要在全国范围内找三把宝剑,有如大海捞针,但武则天毕竟是天命所归的女天子,在毁掉六个伪剑冢后,终究让她找到真正的剑冢,并且把其中一把宝剑“仁孝”折断。宝剑一断,三才镇武之效就消失了,武则天终于能登上王位,成为我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武则天成为皇帝之后,延续了李淳风当年的谎言,说三才镇武剑是定国安邦之物,遂收藏于宫中,直到唐灭之后才流落民间……

    从沐师傅的叙述中,我发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就是其中一把宝剑被折断了,于是便追问他这把名叫“仁孝”的宝剑,如今身在何方?

    “天晓得,除了市博物馆失窃的坤阖之外,自唐灭至今都没什么任何关于这三把宝剑的文献记载。”他说着笑了笑,又说:“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宗凶案中的凶器肯定就是只有半截的仁孝!”

    根据死者身上的伤口判断,凶器应该是一把尖端不平整的匕首,如果仁孝正如他所言是一把断剑,那么极有可能就是本案的凶器。如此说来……我想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不过我还有一个疑问需要沐师傅给答案:“三才镇武剑是以活人性命来开光,每一把都背负着八十一条人命,那么是否会因为杀人太多而附有怨气,或者说……这三把古剑里会不会有‘鬼’!”

    “哈哈哈……”沐师傅仰天大笑,好一会儿后才反问我一句:小说整理发布于ωωω.ㄧбk.cn“你以为什么是‘鬼’?‘鬼’又是什么?”

    他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我一时间也想不到该如何回答他。还好,伟哥阴阳怪气地替我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死了,阴魄不散就会变成鬼,一到晚上就会在人间随处飘荡,寻找替身……”他说着向喵喵做了个恶心的鬼脸,吓得喵喵尖叫着躲到蓁蓁身后。

    “你也是这么想?”沐师傅笑着问我。虽然伟哥说得夸张了些,不过我的意思也是差不多,所以就向他点了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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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八章 哈欠念力(下)

    “我可不是这么想。”他惬意地伸了个腰,很夸张地仰天打了个哈欠,然后轻拍还在为他按摩的雪晴:“原小姐,谢了!让你按摩真舒服,希望你以后还会为我按摩。”雪晴没有答话,停下手来就一声不吭地退到墙角,从她脸上冷漠的表情,实在难以揣摸她的心意。

    雪睛走开后,他就又打了个哈欠,然后才说:“人们常说的‘鬼’,只不过是一种幻想产物,就像神魔仙妖那样,是世人对未知事物的一种敬畏表现。不过,这并不是说世上没有‘鬼’的存在,只是‘鬼’的存在跟人们想像中的不一样。”

    “那你以为鬼是什么?”我对这个话题很觉兴趣,因为我想他一定能给我一个与众不同的解释。

    他不知道是否有点累,还是雪晴的按摩实在太舒服了,竟然又再打了一个哈欠。而且依然是那么夸张,像是怕我们没看见似的,缓缓地伸展双臂,嘴巴张得能放下我的拳头。他打完这个惬意的哈欠后才又再开口:“所谓的‘鬼’,其实是一种念力的表现。念力并非‘鬼’的专利,实事刚好相反,但凡拥有生命的事物,那怕是一只老鼠也拥有念力,当然与人相比,老鼠的念力要低得多。人在活着的时候才会拥有念力,正常来说,人死了念力就会随之消失。不过……”看来他真是的累了,说着说着又打起哈欠来,而且还一连打好几个,打完了又再继续说:“不过,如果人在濒死的一刻,大脑被某种强烈的负面情感所占据,譬如愤怒、悲伤、惊吓、恐惧、内疚,甚至是失望,那么这种负面情绪很可能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念力。这股念力在它的创造者死后一段很长的时间里也不会消失,甚至会影响到其它人,这就是所谓的‘鬼’。”

    “或许,我举个例子,你们会容易点明白,哈……”他说着又打起哈欠来了,还是那么夸张。然而,他刚才打完哈欠,我马上就听见另一个哈欠声响起,原来喵喵也打哈欠了。我本来对他的解释很感兴趣,而且现在是早上,本应不会觉得困倦,但看见他哈欠连连,不知不觉间也感到些许睏意,于是就点了根烟提神。伟哥看见我点烟,也来跟我蹭烟抽,看样子他也好像有点睏意。

    看见我们略现睏意,沐师傅狡黠地笑了笑继续说:“你们做刑警的,应该经常会听到有关交通黑点的传闻吧!某些路段特别容易发生交通意外,这除了地形等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念力!当司机遇到交通意外时,在那电光石火的一刹那,惊吓、恐惧、彷徨、痛苦……所以负面情绪都充斥于脑海之中,因此极有可能形成强大的念力。这种念力非常可怕,因为它会在一段很长的时间内凝聚于意外现场,并且影响到其他经过这个地方的人。”

    刚被他说的事情挑起了好奇心,正兴致勃勃地仔细聆听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可是他突然又再打起了惬意的哈欠。我再次感到睏意袭来,原来的兴致一下子就消失了,便问他是不是觉得累了,如果想休息,可以迟些再跟我们说这个话题。

    “没事,没事,我们继续……”他又再露出狡黠的笑容继续说:“出事司机留下的念力,虽然非常可怕,但并不是像小说或者电影那样,半夜有只浑身鲜血的厉鬼满街跑那么夸张。这种念力对路人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它的可怕之处在于会引发更多的交通意外。

    “有驾驶经验的人都知道,开车是一件很费神的事情,如果一个开了一整天车的司机,在身心疲倦的情况下驾车途经一处凝聚了念力的交通黑点,那么他极有可能会出意外。因为他在这个时候,精神处于疲倦状态,极容易受到念力的影响。当然,我所说的影响并不是说他会看到有只鬼在前方飞过,而是突然间感受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感觉。譬如,突然觉得背脊发凉,又或者无缘无故觉得很害怕。这些感觉会使他在刹那间走神,如果是在康庄大道,走神一会儿也没什么关系,但是在地势崎岖的交通黑点,这一刹那就足以取他性命。”

    “这就是念力的可怕之处?”他所说的念力,虽然虚无飘渺,但似乎又是确有其事。

    “这还不算,哈……”他又再打起哈欠来。

    看着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打哈欠,我越来越觉得困倦,不由自主地跟着他打了个哈欠。我一打哈欠,他就哈哈大笑:“哈哈……你终于都打哈欠了!”

    我不明白他为何会取笑我打哈欠,如果打哈欠也值得取笑,那么他接连的打哈欠不是更加可笑吗?然而,他似乎另有想法,面对我疑惑的眼神,只是继续狡黠地笑着:“你有没有发觉,除了原小姐之外,你的同事们都打哈欠了,先是乐小姐,接着是小韦,然后就是李小姐,现在连你都打哈欠了。”

    刚才只留意到他不住地打哈欠,他不说我还真没注意到其他人也有打哈欠,但仔细一想,又好像的确有这回事。不过,就算我们都打哈欠了,那又能说明什么?

    我把心中的想法说出来,他就笑道:“这证明了念力的可怕。”

    “这跟念力又有什么关系呢?”蓁蓁不解问道。

    他笑着回答:“刚才我跟你们解释了这么久,你们可能仍然会觉得念力是虚无飘渺的事物。但我现在跟你们说,其实我刚才不断打哈欠并不是因为我犯困,而是我在主动地向你们施加念力。所以,你们在一开始时虽然都很有精神,但在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施加念力后,就开始打起哈欠来了。”他翘起二郎腿,露出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继续说:“念力其实是一种很常见的事物,把哈欠‘传染’给别人是念力其中一种常见的表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有更多机会体现念力可怕之处,譬如一些运动员,我们经常会听到他们在训练时能做出很好的成绩,但到真正比赛时却只能成绩一般。大多数人以为是压力的原因,没错,的确是压力使他们不能达到最佳表现,但问题在于压力的来源。

    “他们之所以会感到有压力,最主要的原因是来自观众,不管是现场的观众,还是电视机前的观众。在多不声数的观众当中,肯定会有人想某名运动员获得胜利,同时也会想其他参赛者失败。这些观众每一个人都是一股念力,无数念力会集在一起便会成为一股强大力量,当这股力量全压在运动员身上时,你们认为他那还会有好的表现吗?”

    “那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在全世界观众的念力下,不就全都没有好表现吗?”蓁蓁这个问题也是我心中所想。

    “这就是原小姐没有打哈欠的原因。”他得意洋洋地笑着解释:“念力可以是矛,也可以是盾,当持矛的一方念力强大时,盾就会被刺破;而当持盾一方念力强大时,矛就会折断。”

    听过他的解释后,我对念力的存在已经没有多少怀疑,但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说念力能维持一段很长的时间,到底能维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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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九章 真相初露(上)


    “‘鬼’是活人在死前一刻所留下的念力,也就是说‘鬼’是来源于活人,而并非世人所理解的那样,人在死后才会变成‘鬼’。其实所有活人都拥有念力,不过活人的念力是不稳定的,会随着人的情绪变化而改变。‘鬼’的形成是源自人在死前一刻的负面情绪,所凝聚的念力相对稳定,这就是其可怕之处。倘若活人能够意志坚定,那么也能凝聚到强大的念力,只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说白了,‘鬼’只是念力的一种表现,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会造成可怕的后果,但若以平常心看待其实并不可怕,最起码于我而言原小姐的****要比‘鬼’可怕得多。如果硬是要说世间上真的有‘鬼’,那么所有活人都是‘鬼’!”沐师傅用这段话来总结他对 “鬼”的解释。

    我对他的解释并没有太多怀疑,因为他已经用打哈欠来证明了念力的存在,所以我想不到怀疑他的理由。不过,我心中还有个疑问需要他给我答案,于是便问道: “你刚才说念力能存在一段很长的时间,到底能存在多久?一个月、一年、十年,还是一百年?”

    “你这个问题问得好。”他面露微笑从容作答:“念力分很多种,有的只能维持一瞬间,就像我刚才所说由众多观众所凝聚的念力。有的能维持几年,甚至几十年,例如人在死前所留下的念力。”

    听到这个答案,我心中大感失望,不过我还是怀着一丝幻想,再问他一次:“那有没有一种念力能维持上千年的。”

    “有!”他给予我精神一振的回答,并于随后作出解释:“念力有多种表现方式,如果是物件作为媒介的话,那么在这件物件被销毁之前,念力也不会轻易消失。常见的例子就是文字或者画像,虽然年代久远会使凝聚于这些物件上的念力减弱,但并不会消失。那怕是经历了一百年,甚至几百年,只要物件仍然存在,凝聚于物件上的念力就不会消失。”

    “那凝聚于三才镇武剑上的念力,现在还会存在吗?”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一定仍然存在!”他给予这个我肯定的答案后,狡黠地笑了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当年李淳风之所以要用八十一名穷凶极恶的死囚的性命来开光,就是想以愤怒、怨恨等负面情绪来凝聚强大的念力,并用以暴易暴的方式来压制武则天的王者之气。为了能把武则天登基的时间尽量推迟,他想尽办法让凝聚于宝剑中的念力维持得更持久。虽然经历了千百年的岁月,而且仁孝在武则天登基之前就已经补折断,因而威力大减,但我相信它余威犹存。如果它落在原小姐手上,也许不有什么问题,但倘若落在意志不坚的人手上……”他说着往伟哥和喵喵瞥了一眼,又继续说:“那么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落在意志不坚的人手上会怎么样?”蓁蓁面露寒色。

    沐师傅突然收起了笑容,严肃地说:“三才镇武剑是以愤怒、怨恨等负面情绪来凝聚念力,如果落在意志不坚的人手上,那么此人必定会因为受到念力的影响,而引发出内心的阴暗面,从而产生愤怒、厌世、嗜杀等情绪。最严重的后果是,他会因为压抑不住内心的嗜杀情绪而随意地杀人。”

    “啊!”蓁蓁突然叫了一声,似乎是想到些什么,急忙跟我说:“你记得那个经常在学院里溜达的跛脚欧吉桑吗?”

    我笑着回答:“你也想到了,他很可能就是凶手……”随后,我就把自己的推测说出来:“这个欧吉桑很可能是个寻宝者,他通过某种途径获悉断成两截的仁孝被埋藏在理南学院之内,所以就整天在学院里溜达,寻找这把价值连城的古剑。他很可能已经找到了仁孝的其中一截,并带着这半截古剑,继续在学院里寻找另外半截。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因为受到凝聚于仁孝剑身上的念力影响,心生愤怒、厌世、嗜杀等负面情绪,他因为压抑不住这些负面情绪,所以就将无辜的死者杀害。”

    “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去把那个欧吉桑抓回来!”蓁蓁说着就抓住我的手,想拉我走。

    虽然现在已经几乎能肯定欧吉桑就是凶手,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沐师傅,于是让蓁蓁稍等一下,向他询问:“你为何对三才镇武剑的事情知道得这么清楚?雪儿这蛀书虫几乎看遍了所有相关的正史及野史,但她所以知道还是远不及你。”

    “哈哈!我想我也是时候走了,以后有麻烦尽管找我,说不定我能帮上忙。不过,我可不是义务帮忙哦,要我帮忙得劳烦原小姐再给我按摩才行。哈哈……”沐师傅边打哈哈边往门外走,显然是想回避我的问题。虽然我对他为何会知道这些事情感到很好奇,但他既然不愿意说出来,自然有他的原因,我当然也不会失礼地继续追问,毕竟以后还有很多事情会需要他帮忙。

    因为出门前被老大叫去处理另一宗案子,所以我和蓁蓁来到理南学院的时候,已经是晚饭时间了,于是我们就叫上见华一起吃饭。跟见华在餐厅里吃饭时,我发觉她有点心不在焉,经常把手机掏出来查看,于是就问她是不是发生什么事?她不无担忧的说:“小菁不知道那里去了,今天整天都没有去上课,打她手机又没能打通,发短信也没回。”

    “她平时不也是经常翘课去玩吗?她这种人会照顾自己的,没什么好担心的。”蓁蓁安慰道。

    “你们误会她了,她其实不是你们想象中那么坏,之前她的成绩比我好多了……”见华显然已经无心用膳,把筷子放下轻声叹息,徐徐向我们讲述有关小菁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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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九章 真相初露(下)


    小菁家里很穷,她的父母是农民,没什么文化,又只有她这个女儿,所以就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零点看书她也明白自己不多念书,以后就只能像父母那样靠种田养猪为生,又或者像她的小学同学那样,到小工厂里出卖劳力换取微薄的收入。如果只是照顾自己,这样或许还勉强凑合,但她的父母不但没有社保,就连医保、养老保什么保都也没有。而且他们也没有积蓄,到了不能再下田干活的时候,就连一日两餐也成问题。为了能让父母有一个安逸的晚年,她很努力念书,希望将来至少能在经济上照顾父母。

    她中学时成绩很好,高考的成绩达到一本线,并且收到重点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可是她的父母根本没有钱给她交学费。本以为大学的梦想要幻灭了,她这辈子极其量只能像她那些初中还没念完的同学那样,到小工厂里打工,节衣缩食地把微薄的收入寄回家里,让父母的生活稍微好过一点。

    也许,是上天可怜她吧,就在她已经准备好行李,打算跟同乡外出打工时,突然收到理南学院寄来的录取通知书。理南学院是新校,每年都会招收一些成绩优异的新生,不但可以减免学费,而且还给这些新生发奖学金。而这封录取通知书除了通知她,已经被学院录取之外,还说她是其中一位奖学金的受惠者。

    她就是因为获得奖学金才能入读大学,虽然理南学院没什么名气,但好歹也是大学,只要努力学习,金子总是会发光的。她刚来到学院的时候,的确很用功念书,每次临考她都能拿第一。不过,自从上个学期末发生了那件事开始,她就没心思念书了,整天都出去玩。成绩从原来的全班第一,渐渐划落到中下游……

    “是什么事使她变成现在这样呢?”蓁蓁好奇地问。零点看书

    见华轻轻摇头:“这个不能说。”

    “为什么不能说,告诉我嘛!”蓁蓁求知欲还蛮强的,实然拉着见华的手,仿佛得不到答案就不肯放手似的。

    “真的不能说,我答应过小菁,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见华面有难色。

    “我又不会到处乱说,你就告诉我吧!”蓁蓁摆出一副不肯罢休的架势。

    见华只好向我求救:“申羽哥……”

    “蓁蓁,你就放过她吧!她可学十足她哥的脾气,答应别人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就算你给她用上十大酷刑,她也不会告诉你的。”虽然我也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事使小菁自甘堕落,但我很清楚见华的性格,她答应过小菁不跟任何人说这件事,她就一定不会说。所以,我不会做徒劳无功的事情。

    蓁蓁知道见华不会满足她的好奇心之后,十分漏气,把头扭到一边一声不吭。见华大概以为她生气了,连忙去哄她:“蓁蓁姐,你别生气嘛,我真的答应了小菁不能说。你别生气嘛……”

    她被见华哄了一会儿后,突然哧的一声笑出来:“骗你的啦,我才没有生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嘛。”

    见华知道她没有生气后,马上笑逐颜开地跟她黏在一块,并问道:“蓁蓁姐,那你的原则又是什么呢?”

    “我啊,当然是维持公义,警恶惩奸了。我之所以要当警察,就是为了把所有坏人都抓住,尤其是那些道貌岸然的大色狼!”她说着瞥了我一眼,似乎是在含沙射影。

    饭后,我跟蓁蓁就开始在学院里找那个可疑的跛脚欧吉桑。之前没想找他的时候,老是看见他在学院里面溜达,可现在想要找他却没看见他的踪影。“他该不会是已经找到了另一截古剑了吧?”这句话是蓁蓁在快十一点的时候说的,希望不会真的被她的乌鸦嘴说中。

    翻遍整个学院后,我们再次来到宁静的小湖旁,本以为又有机会可以跟蓁蓁拉近距离,没想到竟然又有人坏我好事了。正当我想温柔地搂住蓁蓁的小蛮腰时,她突然停下脚步,小声地跟我说:“你听见没有?”

    “听见什么?”虽然我的听力不错,但此刻我的全部心思只集中在蓁蓁身上,并没有发现特别的声音。

    “你仔细听听,好像有人在吵架。”她说罢就闭上又目认真聆听。

    我也学她那样闭着眼睛,聆听周围的微细声音。深夜的小湖旁非常宁静,只能偶尔听见一两声虫鸣,但当我仔细聆听后却发现的确像她所说的那样,好像有人在附近吵架。争吵的地点也许跟我们的位置有点距离,虽然能感受到言语中的激昂语气,但却声音非常微细。不过,认真分辨后,还是能听出争吵的双方是一男一女。

    男女吵架,最常见的就是发生在情侣身上,而且这里在学院范围之内,听见这种吵架声本是很平常的事情,并没有值得特别注意的地方。然而,蓁蓁却说:“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吵架声很可疑,我们过去看看。”

    要是平时我肯定不会搭理她,不过于这夜阑人静的时候,在这偏僻的小湖旁出现的男女,肯定不会是来温习功课吧,现在过去说不定能大饱眼福。欣赏“人体艺术” 还是次要,重要的是看过后,在这种“浪漫”氛围下,绝对是个下手的好机会。所以,我就假装不耐烦地跟她循声寻找那对可能在野合过程起了争执的男女。

    在湖边的草丛旁有一片小树林,虽然不大但因为附近没有路灯,所以让人觉得十分阴森。吵架声就是从这片小树林里传出来的。我跟蓁蓁蹑手蹑脚地走向小树林,走得越近吵架声就越清楚,而且越听越觉得女生的声音似曾相识。难道,是我认识的人?在这学院里,我只认识见华而已。

    我带着疑问跟蓁蓁走进小树林,这里没有路灯,朦胧的月色也被树上的枝叶阻挡,所以相当昏暗。在这昏暗的树林中有一对男女相对而立,虽然我没能看清楚他们的相貌,但还能看见他们并非我想像中那样没穿衣服,而是穿戴整齐。正当我为此而感到失望之际,就听见一把男人的声音,以愤怒的语气咆哮:“你别跟我装蒜了,所有事情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神器就在你手上!”

    “你神经病,我不知道你在胡说什么。”女生的回应也是怒气冲冲。

    男人所说的神器到底是什么回事呢?难道就是断剑仁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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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章 诡秘往事(上)

    跟蓁蓁再次到理南学院溜达,不过这一次我们不再是守株待兔,而是主动出击,寻觅那个可疑的跛脚欧吉桑。可是,我们没想要找他的时候,他老是在我们眼前晃来荡去,现在想找他却找了半天也不见人影。蓁蓁说他可能已经找到了另一截古剑,所以才没有再在学院里出现。虽然我并不愿意相信她的猜测,但这个可能性还真不少。

    所以,当我们来湖边时,我已经没有再想那个跛子了,心里只是琢磨着怎么跟蓁蓁拉近距离。然而,正当我准备开始行动时,却被一阵从不远处的小树林里传来的吵架声搞砸了。蓁蓁说她直觉觉得这吵架声有可疑,虽然我并不这么以为,但还是跟她一起蹑手蹑脚地走向小树林。

    在昏暗的小树林里,我看见一男一女在对峙,男的冲对方怒吼:“你别跟我装蒜了,所有事情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神器就在你手上!”虽然没能看清楚相貌,但从声音判断,这男人应该是个上了年纪的中年人。

    他所说的神器该不会就是本案的凶器――断剑仁孝吧?或者我们继续听下去会有意外收获。

    “你神经病,我不知道你在胡说什么。”女生怒气冲冲地作出回应。

    “你不用否认了,我知道所有人都是你杀的!”男生上前抓住对方的手。

    女生使劲地把他的手甩开,怒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儿子的事也不关我事,我也没有你想要的东西!”说罢转身就走。首发

    “我们走着瞧,我一定有办法让你把神器拿出来的。”男人冲着远去的背影大吼后,就准备离开小树林,而且还是向我们这儿走过来。从他一拐一拐的步姿,我马上就能肯定他就是我们找了老半天的欧吉桑!

    蓁蓁大概也已经认出他了,一个箭步扑上前把他抓住,并把他的手往后拐将他制服。他一面惊惶地大叫:“干嘛了?干嘛了?想求财吗?我把钱都给你就是了,别伤害我!”

    蓁蓁的举动还真不是一般的鲁莽,欧吉桑肯定是把她当成打劫的。我只好立刻上前出示警员证,并表明身份:“我们是警察,我们怀疑你跟近期发生的案子有关,现在要带你回警局接受调查。”

    “你们想要钱,我给就是了,只要不打我就行了。我的钱包就在裤袋里,你们自己来掏,钱都可以给你们,但证件要还我。拿完钱就快点放了我吧,我不会报警的,只求你们不要伤害我,我的手快被扭断了……”他以求饶的神色看着我,敢情把我们当作假扮警察的劫匪了。这也难怪他的,这里光线昏暗,他根本没能分辨出警员证跟银行卡有什么区别。就算他能看清楚,蓁蓁这架势也足以让人深信我们是劫匪,而不是警察。

    我也懒跟他解释太多,因为现在要解释也不见得能说得清楚,所以我用了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他带到警局。

    回到警局之后,他终于相信我们是警察,而不是想打劫他的劫匪,惊惶的脸容也随之变成迷茫,并连连询问我们带他回来干嘛?我没有马上回答他,而是先问他的名字及年龄。

    “我叫吴宇,今年四十七岁。”他刚回答完我的问题,马上又再追问:“我又没有犯事,你们到底抓我回来干嘛啊?”

    “我们为什么抓住你,你自己心中有数,你最好老老实实地给我们交代一切!”蓁蓁狠狠地瞪着他,吓得他缩成一团怯弱地说:“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我也没犯过事……”

    蓁蓁使劲地拍了一下桌子,冲他怒吼:“那你整天在理南学院溜达干嘛!”

    “我、我到那里找人。”他的双眼没有焦点,并且刻意回避我们的目光,显然是心中有鬼,不妨让蓁蓁继续吓唬一下他。虽然我并不指望蓁蓁能从他口中套取到一些关键性的线索,但人在慌乱的情况下是最容易出错的。等蓁蓁把他吓慌了,我再向他套取线索就省力多了。

    “你到学院里找什么人!”蓁蓁又再冲他大吼。

    “找、找……”他没能说出找谁,支支吾吾了好一会儿后却反问蓁蓁:“你们到底抓住我回来干嘛啊?”

    “理南学院最近发了多宗凶案,我们怀疑你就是凶手。”蓁蓁凶巴巴地瞪着他,而他则目瞪口呆地看着蓁蓁,呆了一会才慌忙地分辩:“你们搞错了,我不是凶手,不是我,不是我。要我杀一个人我也不敢,更何况是五个……”

    他终于说漏嘴了,我就是等这一刻,冷漠地跟他说:“你怎么知道是五个,这宗案子校方及派出所封锁了消息,外人不可能知道。除非……”我指着他,加重了语气:“除非你就是凶手!”

    虽然我指出了他的漏洞,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我意料中的惊慌,反正露出悲伤的神色,心情沉重地说:“你们真的搞错了,我儿子也是其中一名遇害者,我怎么可能是凶手呢?”

    “什么?”我跟蓁蓁一同叫起来,随即向他询问:“你儿子叫什么名字。”

    “吴浩,就是第一名遇害者,他遇害的时候,我还在加拿大。我移民到加拿大已经很多年了,这是我的枫叶卡……”他从钱包中取出一张印有枫叶卡图案的身份证,上面有他的相片及名字的拼音。

    这张枫叶卡做工挺仔细的,质量不比我国的二代身份证差。虽然看上去不像是假证,但现在的假证做得也挺专业的,而且我也不会分辨枫叶卡的真伪。他似乎发现我对他的枫叶卡有所怀疑,马上就把一本中国护照掏出来递给我。护照的真伪我还能分辨,这本护照是真的,而且上面的出入境记录显示,他的确是在吴浩遇害之后才入境。也就是说,他不可能是凶手,最起码他不会是杀死吴浩的凶手。

    我正因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感到迷茫之际,蓁蓁突然小声地问了我一个很弱智的问题:“他怎么有加拿大的身份证,又有中国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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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章 诡秘往事(下)


    为免她丢人现眼,我把她拉到一旁才跟她解释:“中国虽然不承认双国籍,但加拿大承认。所以他移民到加拿大后,加拿大zf不会强逼他取消原来的国籍。”她似懂非懂地点了下头后就没有再说话了。

    我没再理会蓁蓁,回过头来以安慰的语气跟刚失去儿子的吴宇说:“对于你儿子的死,我们深表遗憾。不过,我们还是需要知道,你为何会整天在理南学院里走动。还有刚才跟你在树林跟什么人起争执,你跟她有什么过节,你所说的神器又是什么回事?”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如果你有时间听我唠叨,我可以慢慢告诉你……”随后,他就向我讲述他那段带有诡秘色彩的过去——

    我本来就住在理南学院附近的一个小县区,年轻时在县里的医院做了几年保安。我在医院里跟一位叫张采的护士特别谈得来,后来我们就结婚了。

    根据当地的政策,我们只能生一个孩子,我们农村人有那个不想有个儿子继后香灯呢?我也不能例外,如果能多生几个倒没所谓,但只能生一个,当然就一定得生个儿子了。阿采的想法也跟我一样,一定要为我生个儿子,所以我们从一结婚就已经开始为生儿子作打算了。

    虽然怀上的是男是女,我们不能决定,但我们能决定是否生下来。还好,我们是在医院里工作,等阿采怀上三、四个月的时候,找熟人照个B超就能知道是男还是女。如果是男的当然就最好了,就算是女的也不要紧,流掉后等上半年,待阿采的身体恢复过来再怀一胎就是了。

    我们当时都在医院里做事,本以为找熟人照个B超并不难,大不了就是塞个红包。可是当阿采怀上三个多月的时候,上面突然有文件下来,规定B超室的医生如果给别人鉴定胎儿的性别,就要立刻下岗,而且举报违规的医生还会有奖励。文件一下来,B超室的医生都不敢再给别人鉴定胎儿是男是女,我给他们塞红包,他们谁也不敢要,大概是怕我会举报他们。后来好说歹说,终于有一个平时跟我比较聊得来的医生点了头,答应偷偷为阿采照B超。当然为了让他帮这个忙,我可给他塞了不少钱。

    照过B超后,发现阿采怀的原来是个女儿,我们只好又去求人偷偷把胎儿流掉。过了半年后,阿采又怀上了,可是又是个女儿,直到第三次才怀上个儿子。这一胎就是我们唯一的儿子小浩。为了能生个儿子,我们可没少花钱,不过花钱倒是次要,东奔西走地去求人才是最辛苦的事情。

    经历这件事之后,我突然有个想法。我们两夫妻都在医院里做事,让人帮忙辨别胎儿是男还是女也得大费周章,那外面的人不就更难了。而且,现在所有人都是只能生一胎,每天想给B超室那几个医生塞红包的人多得要排队。如果我能帮这些人做B超,那还用愁他们不把钱给我口袋里送。

    有了这个想法后,我就托人找门路,买了一台从市里的医院淘汰下来的二手B超机。别看我当时买的是一台老掉牙的旧款B超机,为了这台机子,我可向亲戚借了不少钱,而且也找了不少人,拉了不少关系才买到。

    小浩还没出生的时候,我就已经到处拉关系了,可到我把B超机弄到手的时候,他都已经一岁多了。我把他交给父母照顾,然后跟阿采在家里给别人照B超。本来,我们是偷偷摸摸地做这事,只在下班的时候才给熟人照B超。后来,熟人又介绍熟人过来,渐渐地来找我们的人就越来越多了。而且我们照几次B超就能顶医院里的一个月工资,所以我们就干脆把医院的工作辞掉,专心在家给别人照B超。

    照B超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我们只要能看到胎儿的生殖器就能知道是男还是女,随便找个人也能做得来。不用像医院里的医生那样,因为要找出病因,所以需要有一定的医学知识。这活儿虽然简单,但却非常赚钱,因为当时县里除了医院就只有我们才能照B超。医院里的医生因为怕被人举报,所以不敢收陌生人的红包,我们就不一样,虽然开始时还只是通过熟人介绍,但到了后来就来者不拒。

    虽然光给孕妇照B超也能让我们赚钱很多钱,不过人总是贪婪的,我们也不例外,肯定会想赚到更多的钱。很多孕妇发现自己怀上的是女儿后,就会想办法流掉,可是当时要流掉胎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像照B超那样到处得求人送红包。阿采是卫校毕业的,引产对她来说是种简单的活儿,所以我们干脆把这活儿也包揽。

    要是连人流也做上,就算是开黑诊所了,我家虽然有地方,但我可不想在家里做这种生意。于是我就在外面租了间出租房,而且还专门挑位置比较隐蔽的,因为这样就不容易被卫生部门发现。我们的顾客大多都是朋友介绍的,就算开到山沟里不愁没人找上门,所以地点有多隐蔽也没关系。

    至于做人流的工具,并不需要像B超机那样大费周章,直接到医药公司买回来就是。医药公司的管理不像医院那么严格,只要你手上有钱,想买什么都能买得到。那怕是安定之类的非处方药,甚至是引产用的吸引器,只要你肯付钱,打单的人问也不问就会把单子打出来,让你到仓库找仓管员提货就是了。

    把工具都准备好后,我和阿采就分工合作,我负责照B超,她就在隔壁的房间做人流。我们开了这间黑诊所之后,生意明显比之前好多了,经常忙得连停下来吃饭的时间也没有。不过这也值得,你别看我们只不过是开着间连招牌也没有的黑诊所,一个月起码也能赚个十万八万。几年下来,我们的银行存款就超过七位数。可是,钱虽然赚不了不少,但是自从我们做了这门生意后,家里老是出事,尤其是我们的儿子小浩。

    小浩在一岁之前,身体一直很好,从没生过病。可是自从我们做了这门生意,他的身体就开始出问题了,经常会无缘无故地发烧,怎么打针吃药都没有效果,非得熬上三五天才会莫名其妙地好过来。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我们遇到一位名叫叶真的高人之前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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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一章 远走他乡(上)


    把可疑的跛脚欧巴桑抓回警局审问,发现他竟然是其中一名死者吴浩的父亲吴宇。当我们询问他为何整天在理南学院走动,以及与谁在树林里争执时,他竟然向我们讲述他的往事——

    遇到一位名叫叶真的高人之前,我家里老是出事,不但倒霉的事情接踵而来,而且我们还经常生病。更要命的是,我们的病都是莫名其妙的,怎么打针吃药都治不好,但过了几天却会不治而愈。尤其是我们的儿子小浩,他老是发烧,经常是接连打几天点滴都没有效果,但再过几天又会无缘无故地退烧。

    我们两夫妻倒是还能熬得住,可是小浩当时还小,那能受得了呢?我们都很害怕这个得来不易的儿子会夭折,所以想尽所有办法也要把他保住。附近有什么儿科专家教授,反正能叫上名的,我们都带他去看过遍了,但大部分医生都说他只是身体孱弱了一些,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阿采自己也是个护士,虽然没有医生懂得那么多,但多少也知道一二。她也有跟我说过,小浩的身体不像出了问题,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老是会发烧。听她这么说,我就怀疑我们一家是不是中邪了。其实,我们一家三口的情况都很相似,我跟阿采经常会遇到一些倒霉的事情,偶尔还会有些莫名其妙的病痛,而小浩则经常无缘无故地发烧。

    我想我们家可能是撞到些不干净的东西,于是就到处找跳大神之类的灵媒帮忙。为了这事,我们花了不少冤枉钱,可是问题始终都没有得到解决,家里还是经常出事,小浩还是隔三差五就会发烧。

    有一次,小浩发烧烧得特别厉害,都快四十度了,跑了四、五间医院,打了一个星期点滴也没能退烧,我想这次他肯定是熬不过去了。阿采也好不到那里,无缘无故地从楼梯上摔下来,把骨头给摔断了。而我也是经常犯头痛,每次发作都是痛得想死,打针吃药一点效果都没有。

    我当时觉得,这世上最让痛苦的就是不知道因由的病痛,而最让人心烦意乱的就是家人生病。当这两种事情同时发生,而且还持续了好些日子的时候,那简直就是一种最残酷的折磨。

    就在我为此感到万念俱灰的时候,有一位风尘仆仆的老人突然来到我家门前。我本以为他只不过是个讨饭的,就随便塞他几块钱打发他走。可是,他并没有接过我的钱,反而跟我说:“我是来帮你的,你近几年是否厄运连连?”

    我当时很奇怪,我又不认识他,他为什么会说来帮我呢?而且他怎么还知道我家里经常出事?如果是在之前,我肯定会想他一定是个骗子,从别人口中知道我家的情况后,就想来找我骗钱。不过,当时小浩的高烧一直没能退下来,都已经快要不行了,我们几乎到了病急乱投医的地步,所以什么也没想就请了他进屋。还好,我当时没有把他赶走,要不然小浩的性命肯定不能保下来了。

    我把他请进屋后,我就跟他说明了我们家的情况,还告诉他小浩快要不行了。

    “你们夫妇作孽太深,祸及儿女了……”他掐了一会指头后告诉我,我们一家之所以会老是出事,是因为我们这几年经常为别人做人流,作孽太深以致受孽债所困。

    他跟我说,凡为善而人知之,则为阳善。为善而人不知,则为阴德。阳善享世名,阴德天报之。堕胎是极损阴德的的事情,不管是胎儿的父母,还是施行手术的医者,都会大损阴德。损阴德虽然不像损阳善那样立竿见影,但上天自会降下报应,只是早晚的差别而已。

    胎儿降生本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倘若因为人为阻碍而未能降临人世就会产生怨气,称之为“婴怨”。婴怨不但会困扰胎儿的父母,还会滋扰施行手术的医者。一般而言,若怨气不重,不论是父母或医者都会得到“日感轻疾、夜做噩梦”的报应。婴怨虽然不会自行消退,但只要多为善举弥补阴德,自会不治而愈。可是,你们这几年来每天都在为别人施行手术,每天都在自损阴德,以致婴怨积累,已经到了无法化解的地步,当然会招来厄运连连,百疾缠身也不足为奇,没损性命已经是万幸了。

    听他这么说,我魂儿都被吓得飞出来了,连忙问他有什么方法能化解。他说婴怨太深无法化解,只能用以暴易暴、以邪镇邪的方式镇压。他给我画了一道灵符,说是能镇压婴怨。不过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只能镇压一个月,之后就得更换一道新的灵符。要把怨气长久地镇压住,必需寻找一把杀孽深重,并且附有大凶之魂的上古神器,以神器的霸气强行把婴怨压下去,使其不能再骚扰我们一家。

    他让我把那些流出来的死胎全部烧成灰,装到一个用来装先人骸骨的宝塔里。这些死胎其实是可以卖钱,而且价钱也不低,不过为了小浩,我当然不会在意这点钱。把死胎烧掉装好后,他就念经作法,往宝塔里装了一些人形的纸符,说是用来代替之前被我卖掉的死胎。之后就用灵符把宝塔的盖子封好了。

    他把宝塔封好后,我马上就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一直困扰我的头痛突然减轻了不少。不过,小浩的高烧还没能退下来,于是我就问他是不是还有什么做漏了?他叫我先别紧张,凡事都有一个过程,说着就从包袱里取出几根白色的植物根茎,点燃后就走到小浩床前。我问他那是什么,他说是灯芯草。

    我本以为他只是像那些神婆那样,只是拿这几根灯芯草在小浩身上绕两圈,但他竟然拿这几根冒着火的灯芯草,逐根往小浩脸上不同的位置点上去!

    小浩被灼得嚎啕大哭,我和阿采也吓了一大跳。不过,小浩哭了一会儿后就安静下来了,面色也比之前好看了一些。我摸了下他的额头,虽然还在发烧,但明显没有之前那么烫,大概过了个把小时之后,烧就全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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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一章 远走他乡(下)


    三者小浩退烧之后,我就想答谢这位帮忙我们的老人,而这时候我才想起我连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跟他一阵寒暄之后,我才知道他名叫叶真,是一名四处云游的术士。他说我上辈子有恩于他,所以他才会帮我,而且不收分文。

    虽然他答应每个月都会帮我换灵符,但我真的被吓怕了,要是他遇到什么事情来晚了,我们一家又会被婴怨弄得鸡犬不宁。我和阿采倒是还能撑一会儿,但小浩可撑不了,要是又再高烧不退,难保不会出大问题。所以,我就脆下来哀求他帮忙,尽快找一件神器来镇压婴怨。

    他对我摇头叹息:“神器乃可遇不可求之物,我只能尽力而为,至于能否寻获得看缘分……”随后,他一再劝说我以后不要再为别人做人流,因为这样会使婴怨越积越深,假以时日单凭灵符的力量恐怕镇压不住。

    他刚把小浩从鬼门关里拉回来,要是别的事情我肯定会对他言听计从,但这可是我全家吃饭的生意,那能说不做就不做呢?所以,我表面上答应他不再给别人做人流,但他离开后,我们还是照样做这种数钱数到手软的生意。人就是这么奇怪,当自己及家人受病痛困扰时,总想着钱再多也不及身体康健,甚至为了治病不惜散尽家财。可是,当身体好起来的时候,又想要赚很多很多的钱。

    叶真大师没有食言,每个月都会来我家一趟,给那个装着死胎骨灰的宝塔更换灵符。他每次到来都会问我诊所的事情,问我还有没有给别人做人流。我怕跟他说实话,他就会不再帮我更换灵符,所以我一直都是跟他说没再做人流,只是给别人照B超。他对我很信任,没怎么怀疑过我,只是语重心沉地跟我说:“种恶因得恶果,虽然你们没有直接施行手术,但为别人辨别胎儿的性别,最终还是扼杀新生命的降生。这样做也是有损阴德的,同样会为你一家招来厄运。”

    后来,他帮我在家里挂了个八卦,还在窗户上贴了些纸符,说是能帮我们家抵挡怨气。说实话,现在回想起来,我感觉自已真的很对不起他。他这么帮我,这么信任我,但我不但没听他的话,而且还骗他。也许是报应吧,就在他快要找到神器的时候,我们家就出事了。

    那一天,我跟阿采如常地给别人照B超做人流,一切就跟我们平时所做的没两样。不过很不幸,那次的人流手术出了问题,孕妇在手术过程中因为大出血死了。我们的诊所没有牌照,我们两夫妇也没有医生资格,要是闹到派出所肯定会惹到大麻烦。不过,有钱能使鬼推磨,我以前在医院工作时也见过不少这种情况,大不了就是多赔点钱把这事私了,只要没闹到派出所去,就不会出大问题。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对方虽然没有到派出所闹,但结果却比这更糟糕。

    那名孕妇的丈夫是个粗人,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死在我们的诊所后,没有打算抓我们到派出所,也没打算要我们赔钱。当然,他也不会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他要我们赔,但不是赔钱而是赔命。他带了一帮人冲进诊所,见东西就砸,见人就打。我的左脚就是那时候给他们打断的,阿采更是活活被他们打死了……

    阿采死后没多久,叶真大师就再次来访,而且这次他还带来了一把只有半截残旧的古剑,这就是他寻找多时的神器。本来他为我带来能镇压婴怨的神器,我应该感到非常高兴,可是我实在高兴不起来,因为当时我的双眼已经被仇恨所蒙蔽。老婆刚刚被人打死了,自己的腿也被打断了,你们能想像我当时有多愤怒吗?要是我还能走动,必定带上两砍刀去找那帮人拼了。

    我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叶真大师,问他有没办法能帮我报仇,我甚至口不择言地跟他说:“你不是说我上辈子有恩于你吗,现在就是你报因的好机会,你一定要帮我报仇!”

    他听完我的话后就摇头叹息:“现在的恶果,其实是你们夫妇一手造成的,你要是还想迁怒于他人,只会为自己带来更多恶孽……”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之所以落得如此下场,错不在那帮凶徒,而是错在自己的贪婪。如果我听从他的劝告,不再给别人做人流就不会弄得家破人亡。

    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我终于意识到恶有恶报的道理,做损阴德的事情早晚会得到报应的。为了不让我跟阿采犯下的过错累及小浩,我不再想报仇的事,而是诚心诚意地请求叶真大师帮我镇压婴怨。他没有因为我对他的瞒骗而推却我的请求,而是一如既往地帮助我。

    他让我把黑诊所里留下的死胎全部烧掉,然后就像之前那样把骨灰和凑数的纸人装进原来那个宝塔里。随后,给我喝了碗宁神茶,他帮我做了场法事,然后让我找个偏僻的地方把宝塔埋掉,并一再叮嘱我要把神器压在宝塔上面。

    把所有事情都办妥后,他就跟我说:“这把残剑虽然其貌不扬,但实乃喋血无数的上古神器,具有凶邪霸道之灵性,乃大凶之物。常人占之,轻则性情暴戾,重则持剑滥杀无辜。不过,此剑虽为大凶之物,但亦有其大善之处。以其镇压婴怨,若不受外力阻碍至少能起百年之效。”

    虽然他说如无意外,古剑起码能镇压婴怨一百年以上。不过,阿采的死可把我吓怕了,正所谓“不怕一万,最怕万一”,如果真的有什么意外,我害怕遭殃会是小浩。为了小浩的安全,我决定带着小浩搬到别到地方。反正阿采都已经死了,而我的父母有其他兄弟姐妹照顾,我走了也没太多牵挂。

    我想反正是要走,不如走远一点,走得越远就越安全。当时我银行里有几百万的存款,足够以投资移民的方式移民到加拿大,于是我就带着小浩远走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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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二章 引蛇出洞(上)


    “到了加拿大之后,我就开了间餐馆……”吴宇继续向我们诉说他的往事——

    我念完初中后,就没有再念书了,没多少文化,连二十六个字母也不全认识,英语就只会说“虾佬”。我本以为到了加拿大之后,会因为不会英语而为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可是到步后我才发现原来一句英语也不会,对生活其实没有多大影响,不会粤语反而更麻烦。

    我刚到那里的时候,因为什么都不懂,所以就向当地的华人移民服务机构求助。可是帮忙我的社工只会说粤语,我们都听不懂对方说什么,最后竟然要一个会说国粤语的当地西人帮我们做翻译,这事后来经常被我们当作笑话。

    虽然到现在我还不太会说粤语,但基本上能听得明白,所以对生活的影响不大。不过,我虽然渐渐习惯了当地的生活,但小浩却一直都没能习惯,直到快上完中学还是老向我抱怨这不好那不好,尤其是经常说周围的人都对他很不友善。我还听他的班主任说,班里的同学都不太喜欢他。

    老实说我觉得在加拿大,不管是华人还是西人都比国内要友善得多,最起码我的汽车在路上坏了,路过的司机肯定会下车问我要不要帮忙,那怕他正在赶时间。在国内这种事不是没有,但恐怕不多见。所以我想,不是别人对他不友善,而是他不懂得交际。阿采死得早,这孩子是我一手带大的,他的脾气我很清楚,我这当爸的也觉得他很不好相处,更何况是别人。

    那边的学校跟国内不一样,不会只重视学生的成绩,反而更重视学生的家庭及成长。他的班主任专门找了几个人跟我一起谈过这事,其中竟然还有个心理专家。专家说他母亲早死,而我对他又过分溺爱,所以养成了他自私、自卑但又霸道的性格。还建议我尝试让他过独立的生活,不能让他过分依赖我,否则不利于他的成长。

    西人做事的方式跟我们很不一样,我们总是想把儿女留在身边,但他们却喜欢让孩子自己照顾自己。虽然我很想把小浩留在身边,但是专家所说也有道理,我不可能让他一辈子待在我身边,因为我总有一天会老,总有一天会死掉。所以他上完中学后,我就想让他到其它省份升读大学。

    可是,我当问他想到那里上大学时,他竟然说想回国内上大学,而且他选择的大学还是在我们家乡附近。开始的时候我是十分反对的,可是他却很坚持,说国外的人都不友善,一定要回国内上大学,不然就不上大学。我拗不过他就只好答应了,反正叶真大师说神器能镇压婴怨百年以上,而到现在才过了十来年,所以我想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唉……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这话说得没错,做了坏事终究是会有报应的,再怎么躲也躲不过。春节时小浩还回加拿大跟我一起过,当时他还生龙活虎地跟我在家门前铲雪,没想到才过了个把月,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具满身遍布伤痕的干瘪尸体……

    从吴宇的叙述中,我发现了不少有价值的线索,但也有不少疑问。譬如校方对此事实行严密的消息封锁,其他四名死者的家长均尚未得知儿子的死信,为何远在加拿大的他却会这么快就知道?我就此对他表示质疑,他叹息道:“为了培养小浩的独立能力,我听从心理专家的建议,尽量不跟他联系。不过,虽然我们很少通电话,但并不代表我完全不知道他的情况。因为他是用我的附属卡,所以我能查到他的每一笔消费,我就是靠着这些消费记录来猜测他在国内的情况。当发现他三天也没用过附属卡时,我就给他打电话,打他租住的房子没人接听,打他手机也一直关机。我觉得很不对劲,就打学院的电话,向他班主任了解情况,可是对方却一再支吾其词。这时我意识到肯定是出事了,于是就马上坐飞机过来。没想到到步之后,我见到的只是他的尸体……”他的双眼隐隐泛起泪光。

    “你终日在学院里是为了找出凶手,为儿子报仇?”我问。

    他轻轻摇头:“我的确是在找凶手,不过我只是想为自己赎罪。”

    “赎罪?为什么要赎罪呢?”蓁蓁好奇地问。

    他苦笑着说:“可能你们不会相信,其实我真的没有想过要为小浩报仇,因为我心里明白,真正害死他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我这个父亲。都怪我当年财迷心窍种下了恶因,现在才致使他为我承受恶果,所以真正害死他的人是我。”

    “这也不能怪你啊,你不用太过自责。”蓁蓁安慰道。

    “不是,你们不明白当中的因果,小浩的确是被我害死的。”强忍的泪水终于从他那沧桑的双眼中涌出。

    “凶手所用的凶器,就是你当年用来镇压婴怨的古剑?”我想我已经明白他所说的因果了。

    他惊诧地看着我,徐徐点了下头:“没错,小浩就是被我埋下的神器杀死的。”

    “你为何如此肯定?”我又问。

    他无奈苦笑:“当年我埋下神器和宝塔时,理南学院还没兴建,而为了培养小浩的独立能力,我让他自己选择学校。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他所选择的学校竟然就建在我埋藏宝塔的地方。报应,一切都是报应,苍天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曾经作孽的罪人……”

    虽然他神情哀伤,但我必需向他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于是提出疑问:“虽然学院建在你埋藏古剑的地方,但这并不代表凶手就一定是用它来杀人,你凭什么认定凶器就是你埋藏的古剑呢?”

    “就凭小浩干瘪的尸体……”他说完这句后,花了点时间来平复心情,然后才向我们讲述当中的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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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22:38:53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二章 引蛇出洞(下)


    叶真大师施法镇压婴怨时,跟我说必需用活人的鲜血才能激发神器的灵性。他本来打算用自己的血,不过他当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怕他会受不了,所以就提议用自己的血。他也知道自己力有不逮,就跟我说血不用太多,让剑身沾上一点就行了。我以为他的意思是用神器割开皮肤,使剑身沾上一点血,于是就把神器拿起准备割自己的手腕。可是,他突然很慌张地把神器抢过去,心有余悸地跟我说:“你差点就没命了。”

    我见他如此紧张,便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向我解释道:“这神器并非寻常之物,不但带有魔性,而且沾血即活。刚才你若用它划破肌肤,不消片刻它就会把你全身的血液吸光,不留一滴。如此一来,你还能活吗?”听他把眼前这把其貌不扬的古剑说得如此神奇,我心里只是半信半疑,不过片刻之后我就完全相信了。

    我听从他的吩咐,到厨房拿来了菜刀,划破手腕流出一碗鲜血交给他。他把鲜血倒在神器上,我本以为鲜血会沿着剑身流到地上,可是实际上鲜血在沾上剑身的那一刻就瞬间消失了,像是落在烧得快要融化的铁条上那样,一沾上剑身就立刻蒸发,根本没能流到地上去。

    他跟我说,要是我刚才直接用神器割破手腕,我全身的血液瞬间就会被它吸光,马上变成一具干瘪的干尸……

    “所以,你看见儿子的尸体后,马上就肯定他是被你当年埋下的神器杀害的?”他的叙述已经给我答案,我这只是想确认一下。

    他点了下头:“没错,当我看见小浩的尸体时,我就知道他是被我害死的。而且,我还知道陆续会有人被神器杀死。”

    “为何这么说?”我又问。

    “当年叶真大师跟我说,神器具有魔性,如果使用不当是会使人迷失心智。开始时我还不太相信他的说法,但当他把我的鲜血倒在神器上时,我就完全相信了。因为在那一刻,突然有大量零碎的记忆片段在我脑海中涌现,我还莫名其妙感到烦躁和愤怒,甚至有一种想杀人的冲动,不过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他告诉我,血液能承载记忆,附在神器上那些恶灵的零碎记忆会使我性情大变,甚至占据我的思想。他在事前给我喝宁神茶,就是为了保住我的心智。”他顿了顿又继续说:“他还告诉我,神器的魔性极深,就算自身的血液没有落在神器之上,单是长期留在身边也很容易受其魔性操纵。所以,一路上他都得以灵符把神器的魔性封印,要不然还没到我家,他就会失去常性到处杀人。”

    我想我已经明白这宗案子的来龙去脉了,吴宇当年所埋的古剑被凶手意外发现,凶手因为不知道古剑的厉害,所以被其操控并在学院里随意杀人。而吴宇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终日在学院里溜达,以求找出凶手。倘若事实果真如此,那么我就能猜到凶手是谁了,于是便问道:“跟你在树林里起争执的女生就是凶手?”

    吴宇略感愕然地看着我,沉默片刻后用力地点了下头:“没错,就是她。经过这些日子的调查,我能肯定神器就在她手上,而且她已经被神器的魔性所操纵。”

    “她是学院里的学生?叫什么名字?”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然而,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他竟然不肯给我答案:“我暂时不能告诉你们。”

    “为什么?难道你不想将她绳之以法,还儿子一个公道吗?”蓁蓁突然激动地揪着他的衣领,把他从椅子上揪起来。

    “想,当然想了!我不但要还小浩一个公道,而且还要为自己赎罪。”他的神情也很激动。

    蓁蓁冲他大吼:“那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们,凶手是谁?”

    “我不是不想告诉你们,只是暂时不能跟你们说。”他说着渐渐低下头来。

    “你可知道,我们晚一刻抓到凶手,就有可能多一个受害者!难道你还想让她杀更多人,好等你的儿子在黄泉路上多几个伴儿?”蓁蓁用力地摇了他几下。

    他猛然抬起头:“没有,我没有这么想。”

    “那你为什么不能现在就告诉我们?”蓁蓁还是那么激动。

    “我现在不能说,反正我现在不能说……”他再次低下头不断重复类似的话。

    我们花了整晚时间也没能让吴宇说出凶手是谁,无奈之下只好放他离去,谁叫他拿有外国国籍,我们不可能长时间拘留他。不过这样也好,反正把他关起来也不见得会有什么线索,还不如来一招引蛇出洞,我就不怕他不会再次跟凶手见面。只要跟着他,早晚能抓到凶手。

    跟蓁蓁整晚也没有合眼,早餐还没来得及吃就得跟在吴宇屁股后面跑,这可真是命苦啊!要不是雪晴得处理别的案子,我才不想干这份苦差,要知道跟踪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而且还是跟踪一个欧吉桑。我们跟了他老半天的时间,除了得知他住在理南学院附近的酒店外就没有别的发现,因为他一直呆在房间里似乎是在睡觉。长生天啊,我也很想睡觉,真想在他隔壁开个房间休息一会儿,可惜蓁蓁却强烈反对我这个提议:“谁知道你这大色狼会不会做出奇怪的事!”无奈之下,只好待在走廊的尽头等他出来。

    吴宇一觉睡到中午才起床,我们悄悄跟着他后面,期间我不小心踢倒了一个垃圾桶,还好他似乎没有发现我们。他离开酒店后,走进一间便利店买香烟和火机,之前并没有发现他有抽烟的习惯,应该是因为心情烦乱所以才想抽烟吧!接着,他便向学院的方向走,在学院门外进了一间快餐店。

    此时正值午饭时间,快餐店里有很多学生就餐,但总算还有几个空位。不过很奇怪,明明还有别的位置可以选择,可他却偏偏要坐到洗手间旁边的位置上。因为店里人山人海,他并不容易发现我们,而且我们连早餐也没吃,所以就干脆悄悄地混进去,找了个能监视他的位置,边盯着他边吃饭。

    他吃完饭后上了趟洗手间,然后就坐在原来位置上似乎是在等人。我发现他从厕所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根已经点上的香烟,但是他坐下来后却一口也没有抽过,只是不时瞄上几眼。我觉得他这个举动很可疑,但一时间又想不到有那里不对劲。

    正当我琢磨着当中的玄机时,洗手间里突然传出一阵慌乱的惊叫,一名全身湿漉漉的男学生随即从里面冲出来破口大骂。他的朋友都走过来问他发现了什么事,他说男洗手间里消防喷淋头无缘无故地喷水出来,使他全身都湿透了。说着还掏出手机、MP3等物查看,发现都因为沾水而失灵,当即大呼经理过来。

    快餐店的经理刚走过来了解情况,就被这群男生围起来要求赔偿。经理没有立刻答应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一起起哄使场面乱作一团,还引来了其他客人的围观。扰攘多时后,一额汗水的经理终于把这帮学生摆平,其他客人也就各自散去。然而在这曲终人散之时,我却发现吴宇不见了,他大概是趁刚才混乱的时候的偷偷溜走了。

    难道,他知道我们在跟踪他,故意甩掉我们?他为何要甩掉我们呢?他刚才奇怪的举动跟消防喷淋头失灵又是否有关系呢?

    我们这招引蛇出洞似乎没把蛇引出来,反而让蛇头跑了。我开始怀疑吴宇是否真的是想为自己犯下的过错赎罪,或许他才是真正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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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22:39:1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三章 生日礼物(上)


    跟蓁蓁冲出快餐店门外,放眼四望连吴宇的影子也没看见,他肯定是有预谋地甩掉我们。大概是我刚才在酒店踢倒垃圾桶时被他发现了,虽然那时他装作若无其事,但从他一连串怪异的举动看来,当时他就已经开始盘算怎么样甩掉我们。

    我把心中所想告诉蓁蓁,可她却以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他是神仙吗?怎么可能预知洗手间的喷淋头会无缘无故地喷水出来?”

    “我们回去看看或许会有发现,反正现在也不知道他跑那里去了。”说罢我就跟她一同返回快餐店。

    我们进入男洗手间时,喷淋头已经没有喷水,但地板湿漉漉的,有一名店员正在拖地。他说洗手间要清理一下,暂时不能使用,叫我先到外面等待,还疑惑地看着蓁蓁,大概是在想怎么会有个女的跑进来。当我向他出示警员证,并表示我们是来调查的,他就没有再多言(语)继续拖地,只是不时偷瞄我们两眼,大概是在想怎么喷淋头失灵也会有警察来调查吧!

    洗手间里其中一格的积水特别多,我想失灵的喷淋头就在这一格。果然当我把视线上移就看见马桶正上方有一个喷淋头,而且原来应该嵌在中间的汞合金玻璃栓不见了,在地上我还发现一个已经被泡得稀烂的烟头。

    “你们的消防设备很久没检查吧?不然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喷水出来了。”蓁蓁询问正在拖地的店员。

    “这个我不太清楚,你们去问经理吧!”店员略显慌张,可能以为我们是来调查消防设备的。不过,他随即又补充一句:“我们这家店才开了半年多,所有东西都是新的。”

    “嗯,你们的设备没问题,是有人故意打来喷淋头的。”我蹲下认真辨认烟头的牌子。

    “是刚才被淋湿的男学生吗?他想敲诈这家店?”蓁蓁问道。

    “不是,是吴宇干的。”我边说边踩着马桶往上爬,查看喷淋头的情况。

    “可是当时他在外面啊,怎么可能把喷淋头弄开呢?”她露出不解的神色。

    “他比我们想像中要狡猾得多,你看这里……”我指着喷淋头的内侧,“这个位置有燃烧痕迹,但不太明显,应该是烟头弄成的。还有你看这个烟头。”我从马桶上走下来,指着泡得稀烂的烟头继续说:“这个烟头跟他刚才买的烟是同一个牌子。”

    “你的意思是,他把烟头放到喷淋头上去?”她还没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不是烟头,是整根烟!”我点了两根烟,一根自己抽着,另一根侧交给她。

    她皱眉道:“你把烟给我干嘛?”

    我手上的烟抽了两口再交给她,并问道:“这两根烟有什么分别?”

    她疑惑地看了一会:“没啥分别,就是这根被你抽过,短一点点。”

    我笑道:“所以他从洗手间出来时,手上的烟虽然点上,但一口也没抽过。”

    “他把香烟当时钟来用?”她终于想明白了。

    吴宇上洗手间时,同时点了两根烟,一根塞在喷淋头的缝隙里,一根自己拿着当作计时器用。这样他就能知道喷淋头的汞合金玻璃栓,大概在什么时候会被香烟烫得爆裂。这间快餐店人山人海,一旦喷淋头喷水出来,肯定会有人遭殃,并且会引起混乱。而混乱必定会分散我们的注意力,他就是利用我们短暂分神跑掉。

    之前我只是把吴宇当作一个普通的欧吉桑看待,现在不得不对他改观,因为他的智商并不低。虽然他是吴浩的父亲,但此刻亦不能排除他就是凶手。或许吴浩的确不是他杀的,但他有可能杀害了其他受害者。

    “现在该怎么办?”走出快餐店时,蓁蓁问我。

    我摊开双手耸肩道:“还能怎么办,到学院里走走碰碰运气呗!难道你认为打他手机,他会告诉你现在在那里吗?”

    她白了我一眼后,就跟我一起到学院溜达,希望能够找到吴宇。然而,他既然有心甩掉我们,又怎么会轻易让我们找到,直到天色全黑的时候,我们还是一无所获。正当我琢磨着是否该叫阿杨带些伙计来帮忙时,手机突然响起,屏幕显示出一个既陌生但又让人兴奋的号码——是吴宇打来的电话。

    “您好,慕先生,你们还在学院附近吗?”他客气的开场白让我觉得他不怀好意。

    不过,从他巧妙地逃脱我们的跟踪开始,我就不觉得他是善男信女。聪明人之间的对话无需过于转弯抹角,于是我便直说:“你现在在那里?”

    “你们很快就会见到我的,我就在教学楼后面的小山坡上,也就是小浩遇害的地方,你们之前应该已经来过吧?”原来他躲藏在小山坡上,怪不得我们找了半天也找不到他。

    “你在那里干嘛?”这是一个多余的问题,因为他在那里干嘛跟我们并没有什么关系,我们的目的只是把他找出来。不过,现在天色已全黑,他又躲藏在如此僻静的地方,动机让人怀疑。

    “你们马上过来,我会告诉你们凶手是谁。”他的语气很冷漠,让人觉得暗藏杀机。

    我并没有为他愿意透露是谁而感到兴奋,因为他回避了我的问题,于是便我冷漠地问道:“昨晚你打死也不肯告诉我们凶手是谁,为何现在却想说了?”

    “你们来了自然就会知道。”他说罢就挂线了。

    我越来越觉得他可疑了,之前打死也不肯说的事,现在却主动要告诉我们,摆明就是一场鸿门宴。然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就算明知是危险我们都必须走一趟。希望断剑“仁孝”不是在他手上,要不然我们这一趟可说是凶险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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