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enry_si 于 2009-8-13 08:30 发表 半年以内都屬正常。
原帖由 學會īě遺忘 于 2009-8-13 10:16 发表 半年~ 太夸张了,不知道可不可以催催啊
原帖由 cutecuteapple 于 2009-8-13 15:20 发表 半年? 国内当时就可以拿了
你說的“國内”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吧?可是這個帖很明顯是在討論新西蘭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原帖由 浪客剑心 于 2009-8-13 14:20 发表 绝招:自己到minister of justice申请,然后给移民官寄过去
原帖由 學會īě遺忘 于 2009-8-15 11:47 发表 真不晓得,申请移民需要这个就算了,为什么申请个OPEN工签也被要求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