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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突然怀旧一下,怀念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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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eSuede
时间:
2009-8-23 21:56:49
标题:
突然怀旧一下,怀念童话
除去附庸风雅的长篇巨著,我最喜欢的书可能就是童话了。
很奇怪,我讨厌科幻,奇幻,魔幻or whatever和现实世界不同的。但是我喜欢童话,也许这是因为我从来没有一种想把自己代入成英雄角色的念头,倒是有一种想在在现实生活交虚拟朋友的念头;或者因为我一直崇尚的是正义与爱,而只有童话才能给我这种感觉。。比起来科幻费尽口舌才让你弄明白这个东西是存在的,我更宁愿盲目相信纽约时代广场有一只会演奏的蟋蟀,相信着我可以用布头弄出来一只会陪我说话的小人,相信着每只猫都有自己的流浪史。
也许这就是思绪简单人的想法把。
一想到童话,我就想谢谢我的表哥。表哥比我大8,9岁,家里有着数不完的书籍与杂志,小时候的我把去表哥家当成过年一般,因为那就意味着我可以在他的房间带上一天,随心所欲的看我喜欢看的书。几乎每次从表哥家回来,我都是看得晕头转向的,眼睛发花,而脑子里还想着刚才的故事情节。
表哥所处的年代,被我称为“爵士时代”,因为在我看来,这就如同美国20-30年代的黄金时期一样。这个时代所出版的书籍杂志都是极为好看珍贵的,有许多现在已经彻底绝了版或者十分少见了。例如怀特的“夏洛的网”。就拿那个时代的杂志来说,小朋友,学与玩,小猕猴智力世界,少年科学画报,儿童文学等等等等。这些杂志的质量都是现在难以比拟的,而这些杂志上恰巧有数不尽的好童话。
我还记得当时的小朋友连载着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这是我第一部着迷的长篇童话。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头发扎成小便,满脸雀斑名字叫“皮皮”女孩的故事。这个女孩当初是我的偶像,我一直梦想着自己可以向皮皮那样,有数不尽的钱,力大无比,生活自理,生活中出现的一切问题都被她变成一种游戏轻松地解决,同时爸爸还是某地的一个国王,但是从来不在自己身边。这可能是所有小孩的梦想。(弗洛伊德认为:小孩在恐惧父母离去的时候,同时又急切的盼望自己一人生活。)最喜欢的皮皮的一点就是她能随心所欲的捉弄大人而不用担心后果,她能致学校于不顾而和朋友们去历险。那是一个与我们这个世故的成人世界完全不同的世界,对我是陌生的,但让我充满了向往之情。林格伦的语言风趣幽默充满想象力,而且她深深懂得孩子的敏感神经,她的每一句话没一个字都让孩子回味不已。这就是她为什么被称为语言大师的原因。
皮皮的历险是一种带有反叛色彩的历险,而这种反叛就是我们一直下意识拥有的,只不过社会家庭学校的严厉的无条件服从式教育压抑了这种意识.皮皮的故事就好像射穿云层阳光,七彩斑斓的彩虹,它是敏感神经的安慰剂,而每个人的童年都需要这种滋润。
如果每记错的话,小朋友还出了皮皮的连环画版本。那让我在脑海里深深刻下了皮皮的样子:头发扎成小便,满脸雀斑,穿着一只硕大无比的靴子以及长及膝盖的红袜子。
林格轮在2002年1月去世,享年94岁。在为她送葬的一天,无数的瑞典人自发的出来,跟在拉着她棺椁的那匹马后。他们都曾经和我一样,是皮皮的忠实读者。虽然皮皮不会长大,不会衰老,不会故去。而林格伦会。但是林格伦却和皮皮一样,永远的居住在那个五颜六色的世界中。
在表哥家印象最深的童话书就属怀特的童话了。感谢表哥,这些书的中文译本自80年代初昙花一现后,就此绝版了,唯有存下来的只有79年的版本。
厄普代克曾有这样一句评论:拥有怀特书的人是幸运的。而我就是这样的幸运者。
怀特是我最喜欢的童话作家。他不同于林格伦,他创造的全是可爱至极的动物形象。而我是一个极端的动物爱好者,我爱一切动物(当然最好腿的数目不要多于四只)所以怀特的童话是我最喜欢的,而且是永生不忘的。
夏洛的网是怀特最好的一本书,我这样认为。里面不仅有形形色色个性鲜明的动物,而且里面所蕴含着丰富的意义,包括爱,有情,生与死。
我在这部书中体会到了无数个第一次。第一次感到友情的伟大,第一次感到生命的平等,第一次感到死亡的悲哀,第一次感到诺言的意义。
每次看到夏洛的死,心里总是酸酸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童话故事的主角死去。怀特这一招很狠,当每个人都看到威伯胜利还欢欣的时候,他就把夏洛弄死了。这就好像美好的大团圆结局却突然变成悲剧,这是无法让人接受的。我至今还能感受到怀特用他简略而又冷静的笔调描写夏洛之死时候的情景,还能想起夏洛死前说的“再见”。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就如同威伯一样,只能低声的哭泣而无法为她做什么。在看完全书的接下来几天里,我的枕头始终都是湿的,因为我在梦中总能看见夏洛最后挥舞着脚在道别。
当夏洛的孩子们在微薄的照看下出世,我霎时间明白,原来夏洛没有死。500多个小蜘蛛就如同他们妈妈一样善良,欢快。这种充满了轮回观念的结局是美妙的。因为他告诉孩子们:故事没有讲完,相反,故事会更多更多。。
表哥家的另一本怀特的书就是哑巴天鹅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夏洛的网那么忧伤,相反充满了浪漫色彩。这本书是讲述着一只不会发音的天鹅的故事,讲述他如何努力奋斗,如何获得爱情,如何追寻自由。
如果说,《夏洛的网》是写给女孩或追求真诚者的故事,《小老鼠斯图亚特》是写给被社会盘剥之前的大男孩看的,那么这本《天鹅的喇叭》就是写给成熟的孩子和成人们看的故事。路易斯就是长大了的威伯和斯图亚特,萨姆就是不死的夏洛。
这本书充满着成人寓言的色彩,无论是奋斗,爱情,自幼这些成语给孩子们看都是不合适的。孩子门过多只是卓迷于路易斯挂满全身,丁丁当当的家响,却没有理会术中深切的含义。事实上,这本书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缩影。书中出现的一切地点,人物(包括那些形形色色追求个人利益的人)是那样的熟悉,就好像发生在身边一样。哑巴天鹅的故事反映这是一只天鹅的奋斗史,而这只天鹅可以变为我们任何一个人。
书中的一个线索很有意思“还债”,路易斯想尽办法要还清父亲——老天鹅所欠下的债。公园管理员曾经问它:“你是只天鹅,只要啃点水草,喝点湖水就得了,何必每天卖着力气工作还债呢。”路易斯说:“因为天鹅有天鹅的荣誉。”天鹅有天鹅的荣誉,这句话我记住了一辈子。
除了怀特,美国的另一个作家塞尔登的蟋蟀奇遇记也是我最喜爱的童话书。里面最喜欢的角色当然是那只大猫,觉得他好可爱。尤其是跟着广播唱歌剧的时候,“喵,喵”。他还和老鼠是好朋友,老鼠可以无所谓的纠着大猫的胡子玩。这种特殊的关系与书中冷漠的人际关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猫和老鼠可以成为好朋友,人呢?”这部都市童话结尾在了蟋蟀因为想念家乡而放弃了大城市的荣华富贵,这又和书中人们的利欲熏心起了鲜明反差。从三只可爱的动物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塞尔顿对于资本主义社会友情与金钱含蓄的批评与善意的希望。
我不知道有人读过孙幼军的小布头奇遇记没有,我说的不是新版的,而是第一版。其实我很喜欢旧版的这本书,一切看起来那么亲切。比如所有的孩子都坐着一辆黄包车上幼儿园,然后在一起吃饺子,开联欢会。这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可望不可及的。有人说现在人们的距离越来越近,其实我说现在人们的距离越来越远。当你翻开这些旧版读物时,你会完全被里面火一般的创作热情以及那个时代的纯真可爱所感动。在新版的小布头里。孙幼军说很多东西看上去过时了。。。其实这些东西没有过时,只不过我们提不起精神去重新面对了。当所有人都一窝蜂的冲像美女作家,木子美一流的时候,这个社会还有原来的可爱么?
现在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们,真应该读读小布头奇遇记。至少这本书是真诚的。
还有不少旧版中国童话,有一本忘了名字了,似乎是哈巴狗历险记?讲的是一只布做的中国小狗飘洋过海来到了美国。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我记得这只狗还死在了一次美国罢工运动中-_-)这本书现在看起来是十分可爱的。当小狗再次飘洋过海回到国内的时候,那种场面好像张扬的第二次握手中描写的那种激动心情一样。不过这次周总理没有迎接。。
到了后来,我开始看表姐的书了。(因为表哥停止买童话书了)表姐定了很多的杂志,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儿童文学。说起来儿童文学,我要着重说一下。儿童文学我认为是十分帮的文学刊物。现在多年不看了不清楚了。不过70-80年代的儿童文学实在不错。在打倒四人帮后,儿童文学出现了很多反思类作品,接下来儿童文学和台湾的文学界走得比较近,在风格上越来越成熟化,甚至我拿到书本都在怀疑是不是拿的儿童文学。这个时期的小说,散文较多。但是童话不是没有。记得清楚地有周锐,郭楚海等。
记得我去年回到家中的时候,我试图再次翻出那些书柜最低,占满灰尘的书,但是我找不见他们了。我问妈妈:我的那些童话书呢?妈妈说,给了别人的小孩了。
霎时间,我感到很失落,因为我的童年,也就集中在那些书里了。当我从小被灌以成人的思想标准,从小被磨掉了童稚的时候,只有这些书在告诉我我始终还是孩子。童年就如同走过一条没有感觉的路,当3岁就已经苍老的我在上面漫无边际的行走,童话就好像指引我路标而当我知道这些书离开我了后,再看镜子,原来里面依旧漂亮的人却突然显得苍老了许多。
也许我真应该忘掉童话了。
作者:
lipin
时间:
2009-8-23 22:02:54
标题:
回复 1# TheSuede 的帖子
童话也是我的最爱。。。特讨厌科幻!
作者:
TheSuede
时间:
2009-8-23 22:05:58
一般像我这么幼稚,思绪简单的估计都喜欢童话。是现实生活的一种逃避吧
作者:
阿斯巴甜
时间:
2009-8-23 22:09:23
皮皮鲁和鲁西西,很经典的郑氏中国童话
作者:
ddnn
时间:
2009-8-23 22:47:45
童话给人一种简单,轻松的感觉,在现在的生活中有时候就需要这种感觉吧~
作者:
小弟
时间:
2009-8-23 22:50:44
楼主也太有文采了吧
作者:
小彤子
时间:
2009-8-23 23:06:22
小时候也是童话迷......
皮皮也是我的最爱之一,小时候老梦想能吃面包果............
作者:
yumiko_娜娜
时间:
2010-12-2 21:38:02
顶歌姬,看电影,电影双周刊的特约撰稿人!!!!!
作者:
suzisuzi
时间:
2010-12-2 21:46:37
怎么今天顶他这篇的这么多,算了坟挖的很深啊
不过肌哥喜欢被肯定他的辛苦劳作啊
作者:
TheSuede
时间:
2010-12-2 21:52:18
我擦。。。这坟挖的。。。。。
作者:
Hareford
时间:
2010-12-2 21:56:55
标题:
突然怀旧一下,怀念童话
看书的爱好跟肌哥正相反。
- 發送自我的 iPod touch 大板凳應用
作者:
小拖泥
时间:
2010-12-2 22:15:17
夏洛的网 大爱啊!
作者:
lazy甜
时间:
2010-12-2 22:22:35
看标题。。我还以为肌哥说 的是 光良的 童话呢。
还想这不应该啊,肌哥的品位咋可能那么普通呢
作者:
phybox
时间:
2010-12-3 00:07:39
我看的第一步超长篇童话故事是少年版西游记,然后在班联欢会上大讲女儿国历险记之人种的故事,那时候是小学3年级
作者:
MaxPower
时间:
2010-12-3 00:11:14
挖的死不瞑目啊
作者:
outsider2009
时间:
2010-12-3 14:43:21
有人看过《小飞人卡尔》吗?也是长篇的,德国的,超喜欢!!!
作者:
sportfighter
时间:
2010-12-3 17:00:38
喜欢童话的人可以很容易在NZ呆下来:简单,纯真,留一份童心和同情心看世界。
喜欢玄幻科幻可能更喜欢大都市的热闹繁华和变化多端?
作者:
烟花三月下米粥
时间:
2010-12-3 17:33:07
怀念我哪狡猾的列那狐
作者:
VIP88
时间:
2010-12-3 19:09:52
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
作者:
莱纳纳
时间:
2010-12-3 19:18:44
最近肌哥很感慨啊。
作者:
vessalica
时间:
2010-12-3 19:29:15
如同,喜欢郑渊洁,却不喜欢童话故事
因为知道,那是可出而不可及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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