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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人想一起自杀的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完蛋了    时间: 2010-4-24 15:48:10     标题: 有人想一起自杀的吗??

有人想要自杀吗??想组个自杀群,一起自杀,有兴趣的留下联络方法
作者: 丶失身人面瘦.    时间: 2010-4-24 15:51:18

樓主一路走好.
作者: 云枫    时间: 2010-4-24 15:54:33

我什么都没看到
作者: andyling    时间: 2010-4-24 15:56:02

90 后。。....
作者: SwiiT    时间: 2010-4-24 15:56:12

不送了~~这样的帖应该被和谐掉
作者: hjp320    时间: 2010-4-24 15:57:56

.................慢走,不送。
作者: 丶失身人面瘦.    时间: 2010-4-24 16:01:33

LZ需要得到安慰嗎?
本人提供最優質的安慰服務.
任何方法皆可(包括打,罵,咬,抓,刨,啃).
只要您願意.
價位:
罵: $5/per 罵,
咬: $10/ per 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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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 $25/per 啃.
打: $50/per 打.

*注: 過後請賠償醫藥費,
可免費接送至任何場地行刑.
作者: SwiiT    时间: 2010-4-24 16:05:55

LZ长的还挺嫩的说 ~这么早下去可惜了~
作者: happyday1468    时间: 2010-4-24 16:06:11

祝樓主路上好走

不送了~~~~阿門
作者: 飘一季心情    时间: 2010-4-24 16:10:12

第十四层枉死地狱,这里处分的是自杀者,固然不会火烧冰冻,但是直接踹入大牢,永世不得为人
作者: 抓狗    时间: 2010-4-24 16:11:28

群号是多少啊》?

看你长的不错,我进去安慰安慰你。
走的话也要留下点什么再走
作者: 丶失身人面瘦.    时间: 2010-4-24 16:12:46

樓上的你還是人麼?
人家才多大點兒,
不能吃獨食!
作者: 野牛    时间: 2010-4-24 16:15:13

太嫩了,估计不好吃吧
作者: yuyu.love    时间: 2010-4-24 16:16:54

其实我很想.!
作者: 抓狗    时间: 2010-4-24 16:18:11

樓上的你還是人麼?
人家才多大點兒,
不能吃獨食!
丶失身人面瘦. 发表于 2010-4-24 16:12


我只是真诚的想帮她啊
作者: 丶失身人面瘦.    时间: 2010-4-24 16:20:45

我只是真诚的想帮她啊
抓狗 发表于 2010-4-24 16:18

大家都想啊,
你肯定偷偷給人家站內短信了吧.
作者: 丶失身人面瘦.    时间: 2010-4-24 16:21:09

太嫩了,估计不好吃吧
野牛 发表于 2010-4-24 16:15

老牛想吃嫩草!?
作者: 抓狗    时间: 2010-4-24 16:22:40

大家都想啊,
你肯定偷偷給人家站內短信了吧.
丶失身人面瘦. 发表于 2010-4-24 16:20


没有!帮就光明正大的帮!没别的意思,起码是暂时没有
作者: 丶失身人面瘦.    时间: 2010-4-24 16:24:42

没有!帮就光明正大的帮!没别的意思,起码是暂时没有
抓狗 发表于 2010-4-24 16:22

你如此緊張的解釋中已經透露出你內心邪惡的想法.
作者: 孤单背影    时间: 2010-4-24 16:31:20

LZ需要得到安慰嗎?
本人提供最優質的安慰服務.
任何方法皆可(包括打,罵,咬,抓,刨,啃).
只要您願意.
價位:
罵: $5/per 罵,
咬: $10/ per 咬,
抓: $15/per 抓,
刨: $20/per 刨,
啃: $25/per 啃.
打: $50/per ...
丶失身人面瘦. 发表于 2010-4-24 16:01



     价格合理,记得还税。
作者: 丶失身人面瘦.    时间: 2010-4-24 16:33:46

     价格合理,记得还税。
孤单背影 发表于 2010-4-24 16:31

你要麼?
稅號留下.
作者: 孤单背影    时间: 2010-4-24 16:39:17

你要麼?
稅號留下.
丶失身人面瘦. 发表于 2010-4-24 16:33



     生活那么美好,  我就需要钱。
作者: 明月朱砂    时间: 2010-4-24 16:50:18

本帖最后由 明月朱砂 于 2010-4-24 16:56 编辑
第十四层枉死地狱,这里处分的是自杀者,固然不会火烧冰冻,但是直接踹入大牢,永世不得为人
飘一季心情 发表于 2010-4-24 16:10


恩,而且一直重复死,死上个万八千回,直到生死簿上该你死的那个岁数。之后再发到该去的地方,非常之过瘾!
作者: 哇靠!    时间: 2010-4-24 16:52:51

记住哦,千万不要选择在浴缸里
{:6_304:}
作者: 同学    时间: 2010-4-24 17:04:02

新人类,新ID,还是今天的...
太可惜了

寒冷的天气最适合这种火贴了
作者: 丶失身人面瘦.    时间: 2010-4-24 17:10:24

一日,一母牛在吃草,突然公牛跑过来,慌张的对母牛说:“快跑,楼主来了!”母牛很奇怪,问:“为什么楼主来了就要跑?”公牛解释到:“楼主,很爱吹牛B。”不得了,母牛拔腿就跑,公牛跟在后面,母牛很奇怪,问:“你为什么你也要跑呢?”公牛:“楼主不光喜欢吹牛B,还喜欢扯蛋。”
作者: D.beaR    时间: 2010-4-24 17:14:55

  26# 丶失身人面瘦. 路过,强贴留名。

人才!
作者: raysk    时间: 2010-4-24 17:19: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wiiT    时间: 2010-4-24 17:24:08

扯蛋是亮点
作者: 飘一季心情    时间: 2010-4-24 17:30:43

恩,而且一直重复死,死上个万八千回,直到生死簿上该你死的那个岁数。之后再发到该去的地方,非常之过瘾!
明月朱砂 发表于 2010-4-24 16:50



对。
作者: fallrainsboy    时间: 2010-4-24 17:37:18

太懦弱!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
自杀,对得起谁?只能是那帮做寿衣的,做棺材的/......
伤心的就是父母......
作者: 完蛋了    时间: 2010-4-24 18:08:32

只不过觉得生活太无趣,想想人生存确实没什么意义。长大读书打工结婚生病死亡,然后呢??要不然像某些人对地球做些贡献,还不是一样死去,死后什么意识都没有,谁还理你们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要不还要相信有鬼魂??以前生活还有个伴, 真心相爱,现在的人得到你的身体爽了就散。看着世界各地灾难不停发生,我不敢说2012是世界末日,但世界末日不是会不会发生的问题,是时间问题罢了。我只想找些想自杀的人一起来,没兴趣的人就别回复
作者: 藍鼠    时间: 2010-4-24 18:29:42

自殺過了  沒死... 後來就不想了...
後來嘛..發現活著也不錯...時間會沖淡一切
作者: 失落的小白    时间: 2010-4-24 18:51:14

不是什麽生活無趣..
是lz你放不低你的所謂愛情吧...
問問你自己到底是真的想死.
還是因為愛不到而想死..
作者: Devourment    时间: 2010-4-24 18:59:25

LZ,撸一管完了躺床上睡一会儿,明天你就没这想法了。
作者: dennisguo    时间: 2010-4-24 19:19:16

啥玩意啊,是日本变态假装中国人拉着中国人一起死啊,如果是中国人你可别害这的中国同胞啊!实在是缺德啊!不过这帖子挺水,也是个办法。哈哈!
作者: Veronica_小八    时间: 2010-4-24 19:28:00

95后的吧?

不然说不出来这样的,想死早死了,还用发帖来找人组织自杀?

那么想死就赶紧的,在这说的功夫都够你上吊了.
作者: hzwahf    时间: 2010-4-24 19:33: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uki-lin    时间: 2010-4-24 19:37:12

Lz Love life~~~~~~~
世界上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和人值得你留下的!
作者: lijsbeyond    时间: 2010-4-24 19:43:35

组团自杀?太时尚了,接受不了,真是后浪推前浪,宁愿牛比的死,不要卑微着活
作者: 孤单背影    时间: 2010-4-24 19:44:44

只不过觉得生活太无趣,想想人生存确实没什么意义。长大读书打工结婚生病死亡,然后呢??要不然像某些人对地球做些贡献,还不是一样死去,死后什么意识都没有,谁还理你们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要不还要相信有鬼 ...
完蛋了 发表于 2010-4-24 18:08


  自己想死还找人陪你啊,  真够狠
作者: sportfighter    时间: 2010-4-24 20:19:16

32# 完蛋了
LZ一定是环保主义者吧?一定是坚定的自然保护拥护者,所以以身殉道,为地球节约资源,可谓‘死的光荣’了!当对生的恐惧大于死的威胁时,死又何妨!
如果能在遗嘱中签定捐献器官给‘还要痛苦的活’的人,你就真是善莫大焉。至少你的好会被人记住。
再如果能向傅雷遗言一样把生后事交代得连几分钱都‘清清楚楚’,那你的死一定会流芳千古了。
与上诉描写的LZ比,我们都是太渺小的小人物,还没能看透红尘,还眷恋人世,如果你不介意把漂亮眼睛捐给我,我一定好好善用此妙目,免得我路过好几次看了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这末年轻想死还要来几个伴?’
作者: LArc~en~Ciel    时间: 2010-4-24 21:01:51

LZ是传说中的2000后?
作者: Leyla    时间: 2010-4-24 21:04:23

这种垃圾   早点死吧,浪费粮食!!!!!!!!!!!!!
作者: LArc~en~Ciel    时间: 2010-4-24 21:10:50

只不过觉得生活太无趣,想想人生存确实没什么意义。长大读书打工结婚生病死亡,然后呢??要不然像某些人对地球做些贡献,还不是一样死去,死后什么意识都没有,谁还理你们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要不还要相信有鬼 ...
完蛋了 发表于 24-4-2010 06:08 PM


你自杀之前,把遗嘱写好,所有遗产全部给我吧
每年今日我给我烧足够你在那个世界用的
作者: 抓狗    时间: 2010-4-24 21:14:08

只不过觉得生活太无趣,想想人生存确实没什么意义。长大读书打工结婚生病死亡,然后呢??要不然像某些人对地球做些贡献,还不是一样死去,死后什么意识都没有,谁还理你们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要不还要相信有鬼 ...
完蛋了 发表于 2010-4-24 18:08



LZ说说具体怎么集体自杀啊?跳楼?吃药?

以前生活还有个伴, 真心相爱,现在的人得到你的身体爽了就散
这个是什么意思啊?什么叫以前有个伴?现在没了?
“得到你的身体爽了就散”….这话说的

你现在都要自杀了,肯定没人再想得到你的身体了…..
作者: Lostprophets    时间: 2010-4-24 21:14:15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这么多人说风凉话...哎...
不过楼主你最好也想清楚, 不怕不能死,就怕死不了...那你会更痛苦
而你也别来拉别人一块死
楼主你三思吧
作者: 云枫    时间: 2010-4-24 21:17:33

LZ啥时候走?我们集体围观
作者: 抓狗    时间: 2010-4-24 21:20:32

LZ啥时候走?我们集体围观
云枫 发表于 2010-4-24 21:17


就是啊,新西兰这地方你要是死在个偏僻的地方可真没准三年五载的没人知道。你超生都难
作者: ~晓Can~    时间: 2010-4-24 21:33:51

学那个自杀贴吧,静静的走,个把月再别人发现,死后也能出名了。
作者: 抓狗    时间: 2010-4-24 21:39:57

学那个自杀贴吧,静静的走,个把月再别人发现,死后也能出名了。
~晓Can~ 发表于 2010-4-24 21:33


可别可别,那样的话那条大街都不会有人走了
作者: jeffalert    时间: 2010-4-24 21:41:12

只不过觉得生活太无趣,想想人生存确实没什么意义。长大读书打工结婚生病死亡,然后呢??要不然像某些人对地球做些贡献,还不是一样死去,死后什么意识都没有,谁还理你们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要不还要相信有鬼 ...
完蛋了 发表于 2010-4-24 18:08


别人在爽你身体的时候 难道你不爽么

90后脑残。。。
作者: 抓狗    时间: 2010-4-24 21:50:21

才发现这个是个新号啊,今天才注册的….就来这娱乐我们了

再说LZ你连个群号什么的都没留,让人家怎么加入?
作者: 野牛    时间: 2010-4-24 21:51:26

世界这么精彩,你能活的这么无趣,挺有毅力的
作者: 苏新    时间: 2010-4-24 21:55:10

给她发个浴缸自杀的传送门,LZ你觉得直接泡成那样如何,如果行,在NZ浴缸很多哦
作者: KING-OF-HIGH佬    时间: 2010-4-24 22:01:33

曾經有個朋友是專賣那種不痛就可以死亡的藥
(其實死的時候很痛,因為都是先付錢嘛,又不試怎麼知道痛不痛啊,一顆藥一萬塊,一次必須買3顆)
就這樣人死的時候好痛好痛,因為是假的嘛
所以就是說千萬不要上當啊,意思就是說千萬不要自殺啊
作者: KATE-M    时间: 2010-4-25 02:55:40

记住哦,千万不要选择在浴缸里
{:6_304:}
哇靠! 发表于 2010-4-24 16:52
刚说要忘记了。。。又想起来了{:7_366:}
作者: erxingqianli    时间: 2010-4-25 05:28:31

别说的这么悬乎行不行····· 照你意思···就这有很多那个东西了???                49# 抓狗
作者: erxingqianli    时间: 2010-4-25 05:29:03

我已经鼓动人,把那帖子再发一遍               57# KATE-M
作者: erxingqianli    时间: 2010-4-25 05:30:19

精辟················         52# jeffalert
作者: lisanguo123456    时间: 2010-4-25 06:03:26

本帖最后由 lisanguo123456 于 2010-4-25 06:35 编辑

想看  “自杀女”照片的 看65楼
作者: 抓狗    时间: 2010-4-25 06:09:55

http://i43.tinypic.com/2db4hl1.jpg;funk;    ;funk;    ;funk;    ;funk;    ;funk;   ;funk;   ;funk;   ;funk;   ;funk;   ;funk;   ;funk;   ;funk;   ;funk;   ;funk;   ;funk;
lisanguo123456 发表于 2010-4-25 06:03


万恶啊你
作者: lisanguo123456    时间: 2010-4-25 06:12:21

本帖最后由 lisanguo123456 于 2010-4-25 06:19 编辑
万恶啊你
抓狗 发表于 2010-4-25 06:09
;lol;                            。
作者: 烦恼的棒槌    时间: 2010-4-25 06:29:55

本帖最后由 烦恼的棒槌 于 2010-4-25 06:58 编辑

自杀死  挺废物的!
一个字“靠”, 3天内LZ你丫要不自杀 ,你都婊子养的。
作者: lisanguo123456    时间: 2010-4-25 06:34:11

http://www.1982810.com/html/kongbutupian/2010/0316/14739.html            我一直搞不明白她是怎么挂掉的  谁可以分析下     跟她脖子上的绳子有关系吗
作者: 烦恼的棒槌    时间: 2010-4-25 06:53:05

本帖最后由 烦恼的棒槌 于 2010-4-25 07:00 编辑

你知道 我哥们以前是检察院的,把一个双规的腐败官员关在租用的招待所,要求这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结果第二天嫌疑犯死了。
你知道怎么死的的吗?都不敢相信 把鞋带固定的窗户上把自己吊死的,下面的腿还是圈着的。你可以想想他当时求死的欲望和毅力有多么大。知道距离不够,硬是圈着腿,活生生的把自己吊死了。
作者: VIP88    时间: 2010-4-25 07:43:59

你也太脆弱了。。。。。。。。。。。。。
作者: ksblkgu    时间: 2010-4-25 09:22:36

1# 完蛋了

lz一路走好,别害别人!你死还顺道拉上一个,小心 千刀万剐 下油锅
作者: qyo2    时间: 2010-4-25 11:52:44

自杀做什么?生活多美好 呀 ??
作者: KING-OF-HIGH佬    时间: 2010-4-25 13:46:40

美好的生活...啦啦啦
作者: sassygirl33    时间: 2010-4-25 15:48:00

赶快和谐这个贴吧  孩子不大 想法还挺多
作者: lisanguo123456    时间: 2010-4-25 17:07:13

都怪我发那个自杀贴,让那么多人想放弃自己的生命。
作者: vessalica    时间: 2010-4-25 17:20:39

多好的创意~~~~~~~~~~~~~~~~~~~
作者: KATE-M    时间: 2010-4-25 19:43:55

我已经鼓动人,把那帖子再发一遍               57# KATE-M
erxingqianli 发表于 2010-4-25 05:29
{:6_304:} {:6_304:}
作者: hahaha123456789    时间: 2010-4-26 14:08:13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活着吧孩子,看楼上的回复多有意思。。。
作者: SNOWNOWHERE    时间: 2010-4-26 15:26:09

先看看那个自杀贴, 吃饱了撑的!!鄙视一下
作者: 威震海    时间: 2010-4-26 15:54:54

楼主咋没说群号是多少呢
作者: annashao    时间: 2010-4-26 22:29:09

想看  “自杀女”照片的 看65楼
lisanguo123456 发表于 2010-4-25 06:03


三国,难道是你的EX 女友?哈哈哈哈哈
作者: lisanguo123456    时间: 2010-4-26 22:34:17

三国,难道是你的EX 女友?哈哈哈哈哈
annashao 发表于 2010-4-26 22:29

作者: SwiiT    时间: 2010-4-26 22:35:13

群号LZ已经秘密发给PM她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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