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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打印本页]

作者: 北京天安门爱我    时间: 2010-9-30 12:21:30     标题: ??/????????????????????/

本帖最后由 北京天安门爱我 于 2010-12-14 13:02 编辑

???????????????????/
作者: la_ka    时间: 2010-9-30 12:28:10

能还手吗。。。。。。。。捡起板砖往死里干
作者: 好人LUCY    时间: 2010-9-30 12:31:06

捡起板砖往死里干=======正确!!!见红为止!!!!!!!
作者: 北京天安门爱我    时间: 2010-9-30 12:33:55

中国人该出手时就出手, 不要怕这怕那。毕竟是傻鸟们先动的手, 你反击属于正当防卫。警察不会把你怎么地的。
作者: 137    时间: 2010-9-30 12:47:59

咋就没有候选者提出管管这帮警察呢

说实话,nz的警察该管管了,连kiwi们都这么说。

把警察管好了,治安自然就上去了。百姓都安居了,自然就乐业了。

连治安都不行,别的都是扯的。

跟akl比比,都淡定了
作者: SwiiT    时间: 2010-9-30 12:56:12

1.法律处罚力度需要跟进
2.所有主路增加摄像头
3.媒体表示强烈谴责
4.随身携带相机或手机 第一时间拍照录影留证
作者: fallrainsboy    时间: 2010-9-30 12:57:14

3个人一起的么?不还手???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饭我,我再弱小,我也要还击!
作者: 烟花三月下米粥    时间: 2010-9-30 13:21:56

老人也不放过?狗日的
作者: SwiiT    时间: 2010-9-30 13:23:21

在谴责这类事件的同时 我们最先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去避免

傻B找事的无处不在 今天你碰到了 明天我也有可能碰到

举个例子 半夜走在街上 迎面一帮喝醉了的SB KIWI~
1.迎面走上去和他们擦肩而过(不被吊的概率太低了)
2.换道才是最理智的行动 (他们傻B不代表你傻B)
做人要灵活一点 和傻B较劲没意义的 如果你换道了他们也换道 那就很明显了 这个时候你应该跑~而不是继续迎上去。

在外面混要有分析能力 首先你被他们打了 他们得到的处罚和你受的伤害是不成正比的 必然是被打的亏、

所以不要只看眼前的 ~分析完后果在做行动。

走到哪干什么事都多留点心
作者: porkpie    时间: 2010-9-30 13: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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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烟花三月下米粥    时间: 2010-9-30 13:25:21

在谴责这类事件的同时 我们最先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去避免

傻B找事的无处不在 今天你碰到了 明天我也有可能碰到

举个例子 半夜走在街上 迎面一帮喝醉了的SB KIWI~
1.迎面走上去和他们擦肩而过(不被吊的概率太低 ...
SwiiT 发表于 2010-9-30 13:23
没错。
也希望晚上开车的男筒子们四处看着点,要是发现有同胞受难抓紧时间报警伸出援手
作者: dkgrace    时间: 2010-9-30 13:26:17

不光是华人吧,其实很多老外也有同样的感觉和遭遇
作者: SwiiT    时间: 2010-9-30 13:29:48

本帖最后由 SwiiT 于 2010-9-30 13:34 编辑
没错。
也希望晚上开车的男筒子们四处看着点,要是发现有同胞受难抓紧时间报警伸出援手
烟花三月下米粥 发表于 2010-9-30 13:25

嗯~~

多长点眼力见儿~不要成为傻B们的发泄工具。

还有一点就是目的要明确~

[size=13.8889px]出来逛街也好 干什么也好


[size=13.8889px]不是为了来治这帮SB KIWI的~他们有警察去治~


[size=13.8889px]用不着你管  尽量避免才是王道。
作者: MaxPower    时间: 2010-9-30 13:31:54

出门带家伙
作者: 混口饭    时间: 2010-9-30 13:36:05

晚上别出去最好了,另外三个人要团结,把一个人往死里打绝对可以吓住SB Kiwi
作者: porkpie    时间: 2010-9-30 13: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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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eronica_小八    时间: 2010-9-30 13:47:12

遇到我屎给他打出来,不知道还手阿 ?自行车的爷爷,你举起自行车使劲砸阿。

中国留学生也不是没手没脚阿,还手阿,随手摸到啥就用啥打。!

欠抽。
作者: Juliakitty    时间: 2010-9-30 14:05:09

本帖最后由 Juliakitty 于 2010-9-30 14:10 编辑

Swiit是对的,要灵活应对
2,3,4楼还有楼上说拿砖头砸的,不要以为正当防卫就没事了,当心给你个防卫过度
人家开店的被抢,拿棍子打坏人还要被抓。
毕竟是人权国家,罪犯也是人,也有权利。
开始我也不理解,现在想通了。
这跟我们中国喜欢“一棒子打死”比其实是一种进步。
过去我们谁谁要是做了什么坏事,这个人一辈子就完了,这是不对的

这里是详情:
http://www.skykiwi.com/article/grzl/hjq/2009-05-21/602.shtml

P.S. 看了楼上这么多TX要打人的回复,觉得我们天朝教育有问题啊
作者: porkpie    时间: 2010-9-30 14: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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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rkpie    时间: 2010-9-30 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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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liakitty    时间: 2010-9-30 14:16:56

本帖最后由 Juliakitty 于 2010-9-30 14:36 编辑

20# porkpie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这下面是美国的, 也是合理使用武力,不合理的也是要上法庭的, 并且除了2个州其他的州都有“逃跑义务”,如果你能跑没跑而使用武力,你就有事了:

http://en.wikipedia.org/wiki/Self-defense_%28United_States%29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defense of self-defense allows a person to use reasonable force in his or her own defense or the defense of others (see the theoretical background for why this is allowed).
While the definitions vary from state to state, the general rule makes an important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use of non-deadly and deadly force. A person may use non-deadly force to prevent imminent injury, however a person may not use deadly force unless that person is in reasonable fear of serious injury or death. Some states also include a duty to retreat (exceptions include Louisiana and Florida: see stand-your-ground law), when deadly force may only be used if the person is unable to safely retreat. A person is generally not obligated to retreat if in one's own home (for example, a person doesn't have to retreat from the living room to the kitchen, then to the bedroom, then to the bathroom) in what has been called the castle exception (from the expression "A man's home is his castle").
作者: UV15    时间: 2010-9-30 14:41:41

本帖最后由 UV15 于 2010-9-30 14:44 编辑

个人观点,不管啥时候啥情况,不能吃眼前亏。
再有理,被打死了还有个屁用。就算我防卫过当,打死了欺负我的人也比被别人打死的好。法律是吃饱了,穿带整齐的时候用的,不是你快要被别人打死的时候用的。
作者: fallrainsboy    时间: 2010-9-30 14:42:06

很多不讲道理的!
匪徒冲进我家,我不能打他,只能制服!比我壮的怎么制服?
而且我的家是我的私人财产......唉!
人权:也好也不好!!
作者: 懒猫散步    时间: 2010-9-30 14:46:59

恩,,估计我也会忍不住还手.......
作者: 懒猫散步    时间: 2010-9-30 14:47:47

TMD 一定要还手,,,还往死里打!!
作者: 家穷人丑1米49    时间: 2010-9-30 15:16:21

兄弟姐妹,我们用7号鸡蛋砸死他们!
作者: 小天    时间: 2010-9-30 15:23:52

你还手警察就告然后说你是华人黑帮.........还是挨打好... 省事...
作者: roaddog    时间: 2010-9-30 15: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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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天    时间: 2010-9-30 15:56:33

21# Juliakitty

重点在什么是合理的武力(reasonable force)了....别人推你你可以推会去....别人拿棒子打你你可以把对方棒子抢过来打回去....如果你自己准备跟棒子打对方回去...那就有可能违法..变意图(intent)...

别人抢你,你不行拿枪射他....因为没有正当理由....除非别人抢你让你感觉有生命危险,然后也许...但如何是生命危险的情况..你必须是当证明...

美国自卫法这方面已算是权威了......新西兰政府就是不希望这方面跟美国一样所以很保守的.....

.
作者: UV15    时间: 2010-9-30 15:56:35

你还手警察就告然后说你是华人黑帮.........还是挨打好... 省事...
小天 发表于 2010-9-30 15:23


打死了更省事儿。哈哈哈。

临死前爬到church corner的墓地那,连车费都省了。
作者: 小天    时间: 2010-9-30 16:08:49

30# UV15


这有点像的生化危机情节......半死的人向墓地爬......ha
作者: 苏新    时间: 2010-9-30 16:28:56

本帖最后由 苏新 于 2010-9-30 16:30 编辑

老爷爷惨点。为什么3学生大晚上街上晃荡????10点多了,起码应该早就回家了。或者起码也开车啊。这么晚在街上,尤其周五,喝多的人很多,肯定不安全
作者: alluva    时间: 2010-9-30 16:29:55

无缘无故被人打了能做到不还手的有几个??反正我是做不到。不要求你去故意伤人,但是最少防卫是必须的,该打还是要打,尤其是打这帮SB鸟人。
作者: AAGIRL@CHCH    时间: 2010-9-30 16:36:58

Swiit是对的,要灵活应对
2,3,4楼还有楼上说拿砖头砸的,不要以为正当防卫就没事了,当心给你个防卫过度
人家开店的被抢,拿棍子打坏人还要被抓。
毕竟是人权国家,罪犯也是人,也有权利。
开始我也不理解,现在想 ...
Juliakitty 发表于 2010-9-30 14:05

同意!有道理!
作者: outsider2009    时间: 2010-9-30 16:43:55

能还手吗。。。。。。。。捡起板砖往死里干
la_ka 发表于 2010-9-30 12:28


这里板砖还真不好找。。。
作者: porkpie    时间: 2010-9-30 16: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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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rkpie    时间: 2010-9-30 16: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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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ccnz    时间: 2010-9-30 17:04:39

他先动的手,我们就在摄像头下面,他没话说,警察问他要不要告,他不敢告
porkpie 发表于 2010-9-30 16:54 [/quote]
这点很重要的,大晚上的去哪里找证人啊,我在单位如果出了什么情况特别是遇到哪些不讲理的或是长得不像是好人的我就找个有摄像头的地方。丫的,他要动手我就跟他对着干,2次了,第二天店里的人就像看电影一样看我怎么正当防卫的。
我是支持动手的,但是第一要自己有理,对方先动手的。第二要有人给你证明是你有理的,没有人证明找个有摄像头的地方,该干什么大家都知道了,还有搞定了以后不要忘了打111,给他召救护车
作者: outsider2009    时间: 2010-9-30 17:26:41

如果那些打人的KIWI没有受到合理的惩罚,华人可以去游行抗议啊。

还手是不合法的,游行抗议是合法的。

问题是,大家去吗?
作者: 江云飞    时间: 2010-9-30 17:42:35

Swiit是对的,要灵活应对
2,3,4楼还有楼上说拿砖头砸的,不要以为正当防卫就没事了,当心给你个防卫过度
人家开店的被抢,拿棍子打坏人还要被抓。
毕竟是人权国家,罪犯也是人,也有权利。
开始我也不理解,现在想 ...
Juliakitty 发表于 2010-9-30 14:05

居然理解了!奇迹啊

被抢的店主防卫被抓,完全是因为警察不想担责任,而是让司法部门去裁定。警察部受到的舆论压力很大的。而且店主后来都是没事被放了。
作者: vessalica    时间: 2010-9-30 18:01:29

避免是王道

当感觉有危险的时候,要自我保护

如果自己反抗不过,那就赶紧跑吧,没什么懦夫不懦夫的

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小天    时间: 2010-9-30 18:07:14

40# 江云飞

我是有听说十年多前有越南鱼ñ芯片老板在店里被光头党抢结果那老板直接拿刀劈对方后来官司打赢了.....

老人跟女人赢的机率大....年轻华人学生做......就会被警察贴上黑帮闹事标签........
那几个在警察局做事的华人也应该跟他上级反映一下现在华人圈大家不满的问题....
不要只会穿着制服在路上走好像他等级又比我们这些小市民高一样.......
看运气吧........
作者: qKENp    时间: 2010-9-30 20:10:22

5# 137
非常 支持


ps:不要带刀反抗,打不过就跑,或叫人帮忙。官司打不好等着进去吧。

鸡巴鸟国法律规定不可以携带刀,就他妈的美工刀也算刀,带必须有正当理由,自我防卫不算理由。。。
作者: qKENp    时间: 2010-9-30 20:13:57

如果有游行 我报名。

一定举个牌子 叫 整顿警察
作者: jimmy@nz    时间: 2010-9-30 20:37:47

不知道美国人被打了,美国使馆和新西兰政府会怎样。
咱们大使馆会出面吗?表示一下重视也好呀。有认识大使馆的人能反映下吗?
作者: qqo007    时间: 2010-9-30 20: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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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P88    时间: 2010-9-30 20:50:00

acc..............
作者: 阿丽美    时间: 2010-9-30 22:30:20

晕死~应该随身携带美工刀吧,否则意图太明显了,对自己也不利吧,带着美工刀就说自己裁裁纸弄弄树枝比较好吧。。。
作者: 送你一枚钻戒    时间: 2010-9-30 22:59:46

靠,被人K还讲人权的朋友,哥没你那么蛋定。。。被人K肯定照死里还手的!真正的懂法律讲人权的是绝对不会半夜上街打人的。。。
作者: Juliakitty    时间: 2010-10-1 00:18:26

本帖最后由 Juliakitty 于 2010-10-1 00:19 编辑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小kiwi没素质不能成为我们也没素质的理由,
我就是不同意以暴制暴,  使用暴力是野蛮人的行为, 仅此而已.
至于遇上了, 至少可以跑, 边跑边打111, 或者大声呼救.

当然我理解被人欺负要K人的冲动, 想年轻时(大约9年前)也在city打过架. 平时还有练双节棍.(那个时候chch比现在乱, 有个送毒的台湾妹还住过我家,.....)
总之现在还是奉劝各位同学尽量克制, 打架吃亏的是自己.

(P.S.借老婆的号发帖, 我老婆不打架,  )
作者: sunmarty    时间: 2010-10-1 00:22:01

估计碰到喝多的或是脑子出问题的KIWI....感觉还好吧...是有部分KIWI很SB
作者: 小天    时间: 2010-10-1 10:37:24

50# Juliakitty

'那个时候chch比现在乱....'

好奇有多乱阿?............还有送毒的台湾妹勒
作者: Juliakitty    时间: 2010-10-1 12:31:21

本帖最后由 Juliakitty 于 2010-10-1 12:41 编辑

现在我就随便讲讲,当然那个时候的故事非常多,随着时间的渐渐久远,开始有了些传奇色彩,比如什么”七仙女”啥的, 以后有兴致再瞎掰一下,过去这么多年了,当故事说即便当事人看到,只要没有真名真姓也就没啥了吧?

记得10年前, 那时候还没sky, 留学网站就是个"灰色的天空", 网站主题是以硬件和计算机为主, 那个时候大陆过来的留学生群体还不像现在这么壮大,  但是00-02也正好算是个留学潮, 过来不少人. 几所著名的语言学校那个时候红的不得了, 比如什么维多利亚语言学要曾一度达到上千人的规模, 学校, 中介, 甚至帮人联系homestay的公司都非常赚钱, 甚至本人跟几个哥们都曾做过这生意. 来的人多了, 就什么鸟都有, 比如那时情杀和谋杀比现在就多多了, 就那cashmere山上风景特好的地方, 其实就死了不止一个留学生.

最早的时候,Chch的台湾人多于大陆人, 所以我们过来的时候就知道有个叫"台湾帮“的,头头叫”沃伦“, 其实也不是台湾人,是个光头kiwi,据说早年在台湾混过黑道,后来回新西兰自立门户,该帮以搞定身份为引诱,吸引各路亚洲留学生为其送大麻,结果当然是没有身份反而被遣送。 现在新西兰警察这么警觉黑帮,也是有鉴于从前。chch曾有段时间,只要是有亚洲背景的k厅,餐馆都有帮派的影子,比如那啥啥”the old place“,
好在这段时间没有持续很久,说明人家警察还是做事的,那时我有个房客台湾妹就是送毒的,已经给人家警察报到过很多次了,那时每月底我家电话单上都是一串111。后来此女向我借1500刀说是应急,说第二天就还,flat里每人给了几百,第二天早上起来她的房间已经人去楼空。这是本人在纽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con..

当然chch乱的时候,AKL就更那啥了, 那个时候都有个哥唱得好,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听过或者记得?
回忆一下吧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mQr0Ab1bwY
作者: outsider2009    时间: 2010-10-1 13:35:51

不知道美国人被打了,美国使馆和新西兰政府会怎样。
咱们大使馆会出面吗?表示一下重视也好呀。有认识大使馆的人能反映下吗?
jimmy@nz 发表于 2010-9-30 20:37


哈哈,你想多了
作者: suyingji    时间: 2010-10-1 13:37:22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作者: outsider2009    时间: 2010-10-1 13:38:57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小kiwi没素质不能成为我们也没素质的理由,
我就是不同意以暴制暴,  使用暴力是野蛮人的行为, 仅此而已.
至于遇上了, 至少可以跑, 边跑边打111, 或者大声呼救.

当然我理解被人欺负要K人的 ...
Juliakitty 发表于 2010-10-1 00:18


说得好!

以暴制暴就好像狗咬了你一口你也去咬狗一口。正确的方法是,把它送去做人道毁灭。
作者: UV15    时间: 2010-10-1 13:52:24

本帖最后由 UV15 于 2010-10-1 13:57 编辑
现在我就随便讲讲,当然那个时候的故事非常多,随着时间的渐渐久远,开始有了些传奇色彩,比如什么”七仙女”啥的, 以后有兴致再瞎掰一下,过去这么多年了,当故事说即便当事人看到,只要没有真名真姓也就没啥了吧?
...
Juliakitty 发表于 2010-10-1 12:31

看来那个时候都是去“灰色的天空“上论坛。

city还没有那么乱了,我那时候天天在city混的。只是偶尔的去帮”大哥“打工去赌场打打老虎机。楼上楼下20台机器全做我们的人。
后来我犯错误了,眼睁睁看着一对儿老外早上8点多中了9万多的大彩。
当时打机的人,如果帮老板中了大彩可以分到2000的彩。不过人人心里都希望自己不要中,因为私下里都是说一辈子的彩头是有限的,中了彩也是帮老板中的,自己的运气就没了。
作者: Juliakitty    时间: 2010-10-1 14:02:42

57# UV15

机器猫真可爱
作者: UV15    时间: 2010-10-1 14:11:25

57# UV15

机器猫真可爱
Juliakitty 发表于 2010-10-1 14:02


我是不是一不小心曝光了行业内幕了?

靠,不会被追杀吧?!
作者: 飞狗在天    时间: 2010-10-1 15:37:32

我是想问那些KIWI知道这三个人是中国人么 还是见了黑头发的就打?如果是黑头发的话你就是欺负亚洲人了
作者: UV15    时间: 2010-10-1 16:20:48

KIWI见了亚洲人第一反应就是Chinese.

他们印度人也打。
作者: 几度惊鸿    时间: 2010-10-1 19:37:34

MLGB的...没碰见我...不然弄死丫的...这帮鸟kiwi就是欠抽...逮住一个往死里打..我还就不信了剩下的几个不跑...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看到sb kiwi打架的...2边人就是搞个偷袭..打一下赶紧就跑...怂成TM了...上去一个断子绝孙脚如果当时地上啥都没有请脱掉你的鞋子...女士的高跟鞋最好..使劲往丫头上抽...丫不是光头么...把丫头从白色打到红色为止....草...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拿鞋打丫的也不算凶器...往死里抽...只要丫喝酒了...挑事你把丫往死里打上了法院一点事都没有....摆脱各位自称懂法的同胞们..有点常识...如果丫酒后闹事..不管怎么样法官都不会向着他们的...法律永远在我们这边...
作者: dennisguo    时间: 2010-10-1 23:35:52

情况不对就先跑,实在是不爽就在后面儿跟逼到家门口,拿衣服从后面套逼尅kiwi脑袋上你就打吧!可劲的打小逼怪鸟!!!
作者: 幸运娃娃    时间: 2010-10-2 01:29:44

太嚣张了!!
作者: anna228    时间: 2010-10-2 03:32:28

本帖最后由 anna228 于 2010-10-2 04:05 编辑
捡起板砖往死里干=======正确!!!见红为止!!!!!!!
好人LUCY 发表于 2010-9-30 12:31

板砖这不好找的,其实最好的武器不是刀呀棍呀,因为不太现实能够随时带在身边,而且也违法,根据在国内的经验钥匙就足够了,把钥匙攥在拳头缝里,不用打脸,打在身上任何部分都够受的,但是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避免伤人太重,而且每个人都随身携带,也不算凶器,隐蔽性也强。。。一点小经验,给大家分享分享。。。
作者: Adagio    时间: 2010-10-2 04:10:24

如果真跟kiwi拼命的话
他们应该很耸
作者: 小弟    时间: 2010-10-3 17:23:46

我们中国人怎么能让老外欺负啊要是我就往死里打,打完就跑他们谁知道我们是谁啊。`
作者: 天津警备区    时间: 2010-10-3 21:43:05

本帖最后由 天津警备区 于 2010-10-3 21:44 编辑

经常听到有人举例说“狗咬你一口,你是否也要回咬它一口?”我想说的是,“你未必没想过... 只是你知道你咬不过它”。你与其咬它一口,不如踢它一脚来的更实际。或者采取人道毁灭的办法。你惩罚它的办法有很多。你肯定会采用你最擅长,而它又办不到的方法。但是,你还是惩罚了它。让他得到了应有的报应。老天都有因果报应的说法。何况我们凡夫呢?!
避免这种罪案发生的最好的办法,当然还是预防在先。但是,巧妙的运用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该出手时就出手!
作者: hzwahf    时间: 2010-10-3 21: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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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津警备区    时间: 2010-10-3 21:57:37

说个题外话,不敢说和现在的社会治安有没有直接关系。但是,现在CHCH手枪和步枪俱乐部,申请入会的人数在直线上升。已经到了爆棚的程度。这是为什么捏?
作者: 守望者    时间: 2010-10-3 22:03:58

当初我兄弟和人打架被人捅了几刀之后在病床上睁开眼第一句话就和我说活着真好,我顿时什么都明白了
作者: everest    时间: 2010-10-3 22:21:38

支持jimmy chen,代表华人发出声音。
作者: 卓宏    时间: 2010-10-3 22:58:46

这帮鸟kiwi就是欠抽
作者: 我的2010    时间: 2010-10-3 23:45:33

毕竟不是拍电影,一个打几十个(李连杰)量力而行,能跑就跑,别误了自己前程...
作者: MaxPower    时间: 2010-10-4 02:07:16

说个题外话,不敢说和现在的社会治安有没有直接关系。但是,现在CHCH手枪和步枪俱乐部,申请入会的人数在直线上升。已经到了爆棚的程度。这是为什么捏?
天津警备区 发表于 2010-10-3 09:57 PM



小马哥的时代即将来临

新西兰翻版 新新上海滩
作者: llss    时间: 2010-10-4 19:44:58

ai.....有点担心,以后不敢自己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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