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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药家鑫案二审已立案 四点上诉理由公开 [打印本页]

作者: shot    时间: 2011-5-14 11:33:05     标题: 药家鑫案二审已立案 四点上诉理由公开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记者 李婧)药家鑫案于今年4月22日一审宣判,4月28日药家鑫在上诉书上签字。今天上午,记者从此案被害人代理人张显处了解到药家鑫有四点上诉理由。  张显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受害人家属还没有拿到上诉状,不过他还是在法院找到了上诉状,看到了上诉内容。
  上诉状显示,药家鑫上诉理由具体为: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此案已于5月5日立案。
  张显告诉记者,受害人一方不认可自首情节。“案发后,公安机关已经对药家鑫进行了传唤,而且公安机关当时已经掌握了监控录像,保险公司也检查了车里的血迹。但是当天把他给放了。第二天他才到公安机关‘自首’。我们希望法院不要回避这些细节。”
  张显说,因为被害人张妙的家属没有上诉,所以法院告知张妙的家人已经不是案件当事人,至今也没有给他们上诉状。“对此我们是有意见的。今天下午,我们将去法院问清楚,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到上诉状副本。毕竟二审是一审的延续。”


药家鑫~~~说自己是激情瞬间做案~~~让哥又想起了甩饼歌
作者: 泡椒猴头_    时间: 2011-5-14 11:35:12

瞬间作案尼玛勒个B的药家鑫
赶紧去死你妈的吧
作者: shji026    时间: 2011-5-14 11:36:34

如果这个都能翻案,我就真的吐血了。什么社会啊,还有没有公理啊!
作者: shot    时间: 2011-5-14 11:37:04

药家鑫近视~~眼神不好也是理由~~~我擦~~~天理~~还有木有
作者: 泡椒猴头_    时间: 2011-5-14 11:37:44

尼玛了个b的  丢西安人
作者: shot    时间: 2011-5-14 11:38:42

再顶一下牛逼的药8刀
作者: 戒指    时间: 2011-5-14 11:56:02

什么时候出结果啊??
作者: shot    时间: 2011-5-14 11:57:05

什么时候出结果啊??
戒指 发表于 2011-5-14 10:56
小马甲成熟时,就有结果了
作者: 戒指    时间: 2011-5-14 12:00:14

小马甲成熟时,就有结果了
shot 发表于 2011-5-14 10:57 AM


懒得培养了 起码现在发帖不用验证码了~ 先用这个~~~
作者: shot    时间: 2011-5-14 12:01:18

懒得培养了 起码现在发帖不用验证码了~ 先用这个~~~
戒指 发表于 2011-5-14 11:00
做人要有恒心,和耐力~~~~你要像本帖主人公多多学习
作者: 戒指    时间: 2011-5-14 12:06:02

做人要有恒心,和耐力~~~~你要像本帖主人公多多学习
shot 发表于 2011-5-14 11:01 AM


我真没你那么能灌水...
作者: shot    时间: 2011-5-14 12:08:53

我真没你那么能灌水...
戒指 发表于 2011-5-14 11:06
我让你学药家鑫坚持不懈上诉的毅力
作者: 小夜good    时间: 2011-5-14 13:53: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同学    时间: 2011-5-14 14:16:25

最可怜的是的他父母
作者: 天津警备区    时间: 2011-5-14 18:53:48

这小子必须枪毙,否则天理难容!
作者: 小拖泥    时间: 2011-5-14 19:04:19

怎么还不死~!
作者: 带刺の玫瑰    时间: 2011-5-14 19:06:54

初犯、偶犯还想培养他成惯犯不成,这个驴师真恶心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1-5-14 19:10:11

律师其实没什么错,这就是他们的职业,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问题是如果这鸟蛋B理由真的能翻案或者保了这小子的命,那社会就真的没9了
作者: Devourment    时间: 2011-5-14 20:39:04

药家鑫近视~~眼神不好也是理由~~~我擦~~~天理~~还有木有
shot 发表于 2011-5-14 10:37



身为律师你总得找点理由,这是职业道德
你不可能作为辩护律师什么都不说就等着让丫判死刑
作者: shot    时间: 2011-5-14 20:48:08

律师其实没什么错,这就是他们的职业,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问题是如果这鸟蛋B理由真的能翻案或者保了这小子的命,那社会就真的没9了
Clark1129 发表于 2011-5-14 18:10
我觉得最后会改成死缓~~~反正人是死不了~~~~李刚他儿子就是例子
作者: 泡椒猴头_    时间: 2011-5-15 11:33:42

监狱里待了几天那惨不忍睹的样子啊
作者: shot    时间: 2011-5-15 11:51:05

监狱里待了几天那惨不忍睹的样子啊
泡椒猴头_ 发表于 2011-5-15 10:33
这b还在看守所里唱传奇呢~~~~~~牛逼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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