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2010年6月28日在nz递交团聚移民申请的,我是主申请 之后 我就一直留在nz,我老公 因为旅游签到期 今年 1 月18日 回了中国,移民局要求 补材料,并要求写信说明 这段时间内 我和老公是怎样 保持联络感情的,要有 ... 收藏快乐126 发表于 2011-8-9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