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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婚姻法寒了多少女人的心(转)普法在4楼 (较长。) [打印本页]

作者: 戒指    时间: 2011-8-18 02:22:27     标题: 新婚姻法寒了多少女人的心(转)普法在4楼 (较长。)

本帖最后由 戒指 于 2011-8-18 01:33 编辑

2011年8月12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解读新婚姻法19条解释正式出台从13号开始实施,身边大量女性朋友看后惊呼:这19条解释处处针对女性保护男方,女性地位和安全无从保护,社会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了?男性则看来后大呼:我的生育权凭啥得不到保障?

此贴观点只代表一般法定夫妻关系,至于2奶,小三,骗婚等不在此贴讨论之列!



其中“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妻子可自行决定堕胎不侵丈夫生育权”,“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归个人”,“拒绝做亲子鉴定视为出轨”这几条解释条条都跟炸弹一样具有轰动性。总体来讲,婚前财产倒是与国际接轨了。但是国外夫妻离婚时,要保证弱势方的生活水准不会比婚内下降。这一条估计永远都不会接轨。


  当我看到新婚姻法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气愤,第二反应是觉得悲哀,第三反应是狂笑中国竟然有本事倒退到1000年前。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妇女权利的保障,像这些国家的离婚成本是非常之高的。离婚后,男方不单要支付巨额离婚费,还要每个月付给前妻赡养费和小孩抚养费。像日本,男方的工资都是直接打到女方所开银行卡号上的,如果离婚。房产和孩子都是归女方所有。每个有良知的国家都在竭力为保护妇女权利而不断完善法律。因为所有发达国家都信奉一点,对妇女权利的充分保障是一个民族强大和优秀的基础和根源,因为孩子的第一个教师就是母亲。因为他们知道,妇女在社会生存环境的安定程度,可以影响甚至决定下一代的总体发展。

  可是,当我看中国这样的法律的时候,除了倒退和悲剧4个字,我没有别的词语了。一个丝毫不符合国情的法律就这样冠冕堂皇的产生了。我想全世界的女人都要为中国女人流一把怜悯之泪了。

  婚姻是一种保障,一种维系,一种相濡以沫。如果结婚前是各归各,结婚后依旧各归各,离婚了更是各归各。那还用结婚做什么。如果说房子是目前离婚后闹的最凶的问题。难道这样的规定出台后,就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答案,典型一刀切。悲哀,悲剧,无耻。都不足以形容这样的存在。既然这样,那反正结不结婚,状态一样。那相什么濡以什么沫。谈一辈子爱不更自在。散买卖,即散交情。

  那哪个没房子的女人还敢生孩子啊。等下刚生了。男人出轨了,那不得抱着孩子睡大街啊。。因为中国“法棍”说了啊,房子不是你丫的。大街上睡去。 如果一个女人有点底子还不怕。但是那些没底子的女人呢?那真离婚,带个孩子。怎么生活?而且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女人没底子,那按中国的法律,孩子就会判给男方的可能性非常之大。而现在又都只有个把小孩,那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女人生活还有什么盼头?不说财产没了。青春没了。前途没了。连自己身上掉下肉都不能归自己所有。这不是把人逼上绝路。是什么?法律如果是用来一刀切的,那还要法律做什么。 倒退到如此无知地部,除了悲嚎,还能说什么。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信不信。妇女相对而言还是社会的相对弱势群体。一个连弱势群体都不能好好保护,甚至还把这个群体往绝路逼得环境,只能说堕落到无药可救了。就算是打战,就算是杀红了眼的残酷军队,他们都知道一点,不要把炮弹往有女人和孩子的地方打。

  新《婚姻法》对女性的保护已经不复存在。社会已经逼迫的女人不得不自己去创造,不得不自己去奋斗。不管是现实案例,还是法律依据,都在逼迫女人成为一个大女人。所以说,大女人是逼出来的。届时,还有谁敢去做家庭主妇呢?
作者: 戒指    时间: 2011-8-18 02:22:53

伤心的沙发...
作者: lzh47    时间: 2011-8-18 02:26:48

你能给哥先普法一下吗?
那法讲啥了都?
作者: 戒指    时间: 2011-8-18 02:32:49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已于8月13日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关于房子: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最高法院全文公布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21个条文涵盖了房子、孩子、票子、“小三”等若干婚姻新问题的处理。

  “意见稿”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首次做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

  房子一直都被不少老百姓视为结婚的物质保障,“有了房才有结婚的可能。”不过,目前年轻人的收入和房价不成正比,而做父母的往往会帮着子女买房子。问题就来了,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有份没?

  从目前流行的财产赠与公证就能看出大家的诸多疑惑。

  “意见稿“第八条对此做了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

  关于房产的交易无所不在。

  “意见稿”考虑到了夫妻间赠与房产的行为。第七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张承凤律师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称,这一条是对物权法和合同法的双重肯定。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权利变动也要登记为标准,而合同法对经过公证的合同也给予特别的效力。就是说,丈夫送给老婆的房,未过户前是可以反悔的,只要这个赠与没有经过公证。

  关于孩子:可证明非亲生,拒做亲子鉴定即推定默认

  “意见稿”第三条规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生不生孩子,是两个人的问题。不过两个人的意见不统一,该怎么办?

  “意见稿”给出的答案是生不生孩子主动权在女方,不过男方可以选择和女方离婚。“意见稿“第十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张承凤律师认为,根据生育的特点来看,这样的规定是合适的。男方为生育付出的时间是很短暂的,而女方却要为此怀胎10月,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当然男方确实觉得受不了,法律也给了选择,可以以此为由离婚。

  关于小三:给小三的分手费,老婆有权要回来

  婚外情一直是婚姻的致命伤。从“第三者“到“二奶”再到“小三”,这些词语大家想必已不陌生。之前婚姻法有规定,在离婚时无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如果没有走到离婚这一步,为保护婚姻、对付小三,“意见稿”也给出了法律的硬性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按此规定,对于“分手费”,以是否已实际交付来分情况处理,如果已经给付了,包养一方是不能反悔的,反悔了法院也不会支持;如果只是承诺了或写了协议,但并没有给付,“小三”想打官司要回“分手费”,一样不能得到支持。但是,张承凤律师指出,“分手费”“来源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的另一方是有权通过起诉要回财产的。具体如何来处理,法院必须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夺。至于要考虑哪些情况,“意见稿“没有明确规定。

  其他规定:离婚协议在未经登记之前可以反悔

  第十五条当事人为登记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反悔,另一方主张按该协议内容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分割。

  损害赔偿只适用于无过错方

  第十九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人,应当是婚姻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夫妻双方都有该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的,人民法院对任何一方当事人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均不予支持。

  关于票子:夫举债想让妻一起还,拿证据来

  社会经济往来十分复杂,特别是结了婚的男子去借债,到底是老公来还呢还是夫妻一起还?“意见稿“第十八条明确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

  张承凤律师说,司法解释还照顾另一种新的情况,就是婚内夫妻间的借债行为。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借款的一方可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的一半。

  也就是说,老公也可以向老婆借钱,不过离婚时这笔账是要算清楚的,“还一半”。

  同时,“意见稿”也照顾到了老年人婚姻的问题。

  第十四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作者: 戒指    时间: 2011-8-18 02:33:40

本帖最后由 戒指 于 2011-8-18 01:34 编辑
你能给哥先普法一下吗?
那法讲啥了都?
lzh47 发表于 2011-8-18 01:26 AM


在你的楼下。
作者: MaxPower    时间: 2011-8-18 02:36:48

这类案例闹的。。。唉
作者: 戒指    时间: 2011-8-18 02:38:48

“夫妻共同财产”差不多已经变成过去式了...
作者: 00001    时间: 2011-8-18 07:38:33

新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定义的更加实质了~~~~
作者: 送你一枚钻戒    时间: 2011-8-18 08:12:43

哥没觉得有啥不对啊!还是比较公平公正啊~~~
作者: 六月飞雪    时间: 2011-8-18 09:32:01

我觉得这样很公平啊! 减低了男人的结婚压力
昨天看电视上采访了很多人,大部分人都不能接受,不能接受的都是女人她妈{:7_366:}
人家婚前自己苦来的钱买的房子或者是父母大半辈子积蓄给孩子买的房子凭什么一结婚了就要算成你的呀?
想要分一杯羹至少你也要出一份力吧,‘夫妻共同财产’自然是要共同挣来的才能算是共同财产啊!
婚姻法改的好!
作者: asasu    时间: 2011-8-18 09:42:21

行~
還是不如跟美國這樣
結婚前先簽下協議書
說好大家將來離婚後
財產如何分配 < --- 這個挺有意思! (感情講到這, 那就真是太有趣了)

不過怎麼說
我都還認為 女性為男人生小孩
已經好痛苦, 她們不賺錢 就是為了留多點時間來教小孩~(大部份女性)

我猜她們也很想去上班呀~
不過無奈地男人照顧小孩, 實左是太不細心
女生看到急死喇~~ 又怎樣能放心呢

所以女性如果也出來賺錢~ (才叫付出的話)
那留在家裡 幫男人照顧和教育小孩, 就不值一分錢嗎?
這樣就太不講道理嘞~  

呵呵~~ 我也覺得自己說挺好的~~哈哈!!
作者: MaxPower    时间: 2011-8-18 11:49:44

我觉得这样很公平啊! 减低了男人的结婚压力
昨天看电视上采访了很多人,大部分人都不能接受,不能接受的都是女人她妈{:7_366:}
人家婚前自己苦来的钱买的房子或者是父母大半辈子积蓄给孩子买的房子凭什么一结婚了就 ...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1-8-18 08:32 AM



这是小六还是小六回的?
作者: shot    时间: 2011-8-18 11:51:37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作者: 猫猫女巫    时间: 2011-8-18 12:03:13

我觉得挺好的啊。
我是女的
作者: 奧迪丫頭    时间: 2011-8-18 12:20:16

我覺得這個挺好的,徹底的要那些想靠男人的一些女人死心了。。。。
作者: 猫猫女巫    时间: 2011-8-18 12:21:29

Ls的,你应该反过来说。。。。。。
作者: 奧迪丫頭    时间: 2011-8-18 12:26:16

Ls的,你应该反过来说。。。。。。
猫猫女巫 发表于 2011-8-18 11:21

不管怎麼樣,我都贊成簽訂婚前協議,把財產之類的都說清楚了,親兄弟還明算賬呢。
作者: 米娃娃    时间: 2011-8-18 12:31:03

女的也并不是都是想要财产 是想要安全感 也并不是不相信自己老公 而是现在的很多人没有道德观念 真的老公出轨女人该怎么办?想想蜗居里的宋思鸣他老婆 你不觉得她很无奈 很渴念吗 自己省吃简用 低调的经营一个家最后得到什么结果 哎 谁没年轻过呀
作者: 奧迪丫頭    时间: 2011-8-18 12:37:10

女的也并不是都是想要财产 是想要安全感 也并不是不相信自己老公 而是现在的很多人没有道德观念 真的老公出轨女人该怎么办?想想蜗居里的宋思鸣他老婆 你不觉得她很无奈 很渴念吗 自己省吃简用 低调的经营一个家最后 ...
米娃娃 发表于 2011-8-18 11:31

我覺得現在女人想要安全感還是要靠自己,也就是說離開男人,自己一樣會活的精彩。蝸居我也看過,總之,我要是她,在發現老公出軌後,肯定離婚,他一分錢我都不會要。


女人經濟獨立,她就不需要男人給她安全感。
作者: UV15    时间: 2011-8-18 12:37:42

这样是不是更多人结婚或者离婚更要考虑感情而不是金钱;
中国国情是很多年青一代结婚买房都是靠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很多案例结婚后短期就离婚。父母的资产本身就不应该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简短说:以后结婚,或者离婚应该更多考虑的是感情;而不是金钱。婚姻稳定,家庭稳定才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
作者: ECHO7888    时间: 2011-8-18 12:56:35

我覺得現在女人想要安全感還是要靠自己,也就是說離開男人,自己一樣會活的精彩。蝸居我也看過,總之,我要是她,在發現老公出軌後,肯定離婚,他一分錢我都不會要。


女人經濟獨立,她就不需要男人給她安全感 ...
奧迪丫頭 发表于 2011-8-18 11:37


十几年的婚姻,不是那么容易说离就离的。
相爱的两个人已经从最初的爱情转变为亲人了,虽然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十几年的共同生活已经互相融合了,此时离婚就像从身上割肉一样,疼啊。(电视剧里看来的)
更何况还有孩子,考虑过离婚对他们的伤害吗?
当然这只是对那些婚姻幸福的家庭而言。如果夫妻之间没那么深得感情,什么都分得很清,油跟水似的,随时准备分开的,另当别论。
作者: 米娃娃    时间: 2011-8-18 13:00:01

我覺得現在女人想要安全感還是要靠自己,也就是說離開男人,自己一樣會活的精彩。蝸居我也看過,總之,我要是她,在發現老公出軌後,肯定離婚,他一分錢我都不會要。


女人經濟獨立,她就不需要男人給她安全感 ...
奧迪丫頭 发表于 2011-8-18 11:37


二十年的夫妻 到最后根本不是钱的事咯
作者: gsy110    时间: 2011-8-18 13:00:47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儿媳没份
父母给女儿买的房子,女婿也没份阿
不觉得是特别针对女性的条款,国内很多靠女人上位的男人,少奋斗几年的那些人也应该不爽这个条款吧?
再说了2个人相爱,其实双方父母的付出都是为了孩子们好
如果两个人不爱了,要这些有的没的又如何?我们也不稀罕
我觉得这个条款很好的保护了爱情,让人们真正因为爱情才结婚,而不是为了其它的
作者: 米娃娃    时间: 2011-8-18 13:01:43

十几年的婚姻,不是那么容易说离就离的。
相爱的两个人已经从最初的爱情转变为亲人了,虽然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十几年的共同生活已经互相融合了,此时离婚就像从身上割肉一样,疼啊。(电视剧里看来的) ...
ECHO7888 发表于 2011-8-18 11:56

+1    。。。。。。。。。。。。
作者: left4dead    时间: 2011-8-18 13:04:16

中国女人现在倒退的利害,根本不值得人尊重。一边什么都不干,花着男人的钱一边喊公平。人家外国女的从来不花男人钱的,跟韩国,日本,kiwi女的约会都是aa。
作者: gsy110    时间: 2011-8-18 13:05:29

女的也并不是都是想要财产 是想要安全感 也并不是不相信自己老公 而是现在的很多人没有道德观念 真的老公出轨女人该怎么办?想想蜗居里的宋思鸣他老婆 你不觉得她很无奈 很渴念吗 自己省吃简用 低调的经营一个家最后 ...
米娃娃 发表于 2011-8-18 11:31
蜗居里他老婆不是没钱,不是不舍得花,而是因为她老公的身份和这个钱的敏感性所以不能花得很明显而已。其实她有的是钱,在外面到处放高利贷不是吗?都放到海藻她姐那去了。她老公当年就是靠着岳父上位的。
作者: 米娃娃    时间: 2011-8-18 13:12:11

蜗居里他老婆不是没钱,不是不舍得花,而是因为她老公的身份和这个钱的敏感性所以不能花得很明显而已。其实她有的是钱,在外面到处放高利贷不是吗?都放到海藻她姐那去了。她老公当年就是靠着岳父上位的。
gsy110 发表于 2011-8-18 12:05


对呀 有钱为了老公不能花 当初她嫁的不过也是个穷小子 经营了20年的婚姻 到最后老公喜欢年轻的了 你觉得她想要那些钱吗
作者: 媽咪媽咪魔    时间: 2011-8-18 13:40:57

我觉的婚姻法最应该加的一条就是,婚内出轨(俗称通奸)离婚,一切利益归另一方(没通奸的)。出轨不论男女,一律鄙视!!!
发送自我的iPhone天维网应用。
作者: 点点妈    时间: 2011-8-18 14:03:31

Ls的,你应该反过来说。。。。。。
猫猫女巫 发表于 2011-8-18 11:21


幺妹,你很幽默
作者: 点点妈    时间: 2011-8-18 14:05:51

中国女人现在倒退的利害,根本不值得人尊重。一边什么都不干,花着男人的钱一边喊公平。人家外国女的从来不花男人钱的,跟韩国,日本,kiwi女的约会都是aa。
left4dead 发表于 2011-8-18 12:04



KIWI女人就是啥也不干,也有国家养着,中国女人要啥都不干,谁养?
当然,女人自尊自立是关键。学习KIWI,真没有啥坏处。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
作者: lzh47    时间: 2011-8-18 14:07:06

好多字啊。。。
唉。。
翻个页吧。。
作者: 点点妈    时间: 2011-8-18 14:14:52

我晕,你抢我的翻页
作者: lzh47    时间: 2011-8-18 14:16:07

我晕,你抢我的翻页
点点妈 发表于 2011-8-18 13:14

翻页不是抢滴。。。{:8_385:}
作者: asasu    时间: 2011-8-18 14:37:02

我覺得 建立一個家和信任 是要用很長的時間來建立
可惜現在的道德就真的~~唉!!!

破壞一日就搞掂~~
真的值得嗎?

有點離題, 呵呵

女人是要獨立起來
把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
更正~ 好讓男人覺得自己會賺錢就好強的觀念 調正一下
打擊大男人行為 ... 這樣男人就很難會出軌嘞~ 哈哈

言論有點太篇急嘞!! {:8_392:}
作者: 点点妈    时间: 2011-8-18 14:38:41

女人要独立了,男人又该说女人不小鸟了
作者: asasu    时间: 2011-8-18 14:49:19

但是 9 成 男人 太獨立
又會變成 過份大男人
唉 男人啊 就是自專心太強
都是傳統害的 {:8_390:}
作者: ivy陈    时间: 2011-8-18 14:55:19

说白了 女人要有自己的资产的 房子钱分清楚才能更好的谈感情
其实这样也好  国内好些靠嫁人来咸鱼翻身的女人一旦离婚就没戏了
结婚前有房的 就算离婚了 房子还是自己的 挺好的
作者: shot    时间: 2011-8-18 15:03:15

这个婚姻法是不是那些所谓的孔雀男也要倒霉了,啊哈哈哈
作者: YY_8233    时间: 2011-8-18 17:24:17

我觉的婚姻法最应该加的一条就是,婚内出轨(俗称通奸)离婚,一切利益归另一方(没通奸的)。出轨不论男女,一律鄙视!!!
发送自我的iPhone天维网应用。
媽咪媽咪魔 发表于 2011-8-18 12:40

+++++++++++1
作者: YY_8233    时间: 2011-8-18 17:27:30

中国女人现在倒退的利害,根本不值得人尊重。一边什么都不干,花着男人的钱一边喊公平。人家外国女的从来不花男人钱的,跟韩国,日本,kiwi女的约会都是aa。
left4dead 发表于 2011-8-18 12:04

什么叫中国女人?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不觉得中国女人什么都不干的很多,大多数已婚的中国女人也是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的,反而日本和韩国的女人一旦结婚就不工作,在家做全职主妇的比较多。
作者: dkgrace    时间: 2011-8-18 19:19:45

法律从来都不是保护弱者的
作者: allench    时间: 2011-8-18 21:28:12

挺好挺公平的。

房子基本上都是结婚的时候买的,一起出钱才是公平的。
作者: 懒猫散步    时间: 2011-8-18 21:42:31

对此法律没什么感觉,
这种东西关键看2个人感情吧, 男人/女人, 如果不想给, 有什么多方法可以做财产公证或者转移财产.
想给的话怎么都能给......
作者: sunzhenhua    时间: 2011-8-18 22:12:35

法律告诉大家以后要门当户对   要有阶级观念   结婚前看看成分   贫农就别找中农  谁也不图谁就完了被  社会这么复杂  弱势群体这个概念太广阔  你要觉得自己弱就别找比自己强太多的啊。。。
作者: chunchun    时间: 2011-8-19 00:34:50

觉得还算公平吧,确实做人家媳妇或者女婿的都没有资格伸手要人家给自己儿子或者闺女买的房子。

有一点不是很明白,如果婚前比如说男方贷款首期,婚后由两人共同承担了还贷,离婚后房子归谁呢?

另外我觉得女人在家看孩子,把后勤做好,其实也是一份职业,同样需要尊重以及保护。我们很多中国人的思想总觉得只有挣钱才是付出,其他形式的都不算,我觉得不是很合适。

老一代的观念不一定能够接受新的婚姻政策,前段时间婆婆还因为她要给儿子汇钱,我说直接放他自己账户下而跟我生气了,说是我们老一代人的思想都认为一切都分你的我的那是给离婚埋下种子。就是想的离婚了。 其实我挺不开心的,我和他都没有认为这种行为背后的意思,不过婆婆是这样想的。其实挺无奈的,我觉得我们在国外9年了,思想怎么能跟在国内的时候一样呢?而且这样的介入我的婚姻我觉得不好。容易使我和老公产生矛盾。但是老一代人的思想很难改变。
作者: TheSuede    时间: 2011-8-19 00:36:19

说实话丈母娘都哭了

我觉得两个人一起买房子挺好的
作者: chunchun    时间: 2011-8-19 00:43:52

还有一个传统思想,婆婆家照顾媳妇,让媳妇有房子住,那么婆婆公公老了以后媳妇就需要替儿子照顾他们。算是一种潜规则。我想很多现在的人都觉得那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了,也是美德,但是这也并不影响它的实质意义。

但问题是现在都是独生子了,作为闺女,需要照顾的不只是公公婆婆了,而且随着国内风气越变越坏,让离婚率也越来越高,这些社会问题都影响了这个婚姻法的出台。

但另外一个问题就来了,如果房子儿媳妇都拿不到了,那么她们还会觉得要义务的照顾老去的公公婆婆吗? 我觉得他们可能会更愿意照顾自己的父母。在不久的将来这也会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吧。
作者: 姚小盒    时间: 2011-8-19 00:50:33

我也觉得挺公平的。

别什么都跟西方神马的比。西方一个男人平均一生还几十个性伴侣呢。
作者: 麦子乔乔    时间: 2011-8-19 11:35:25

中国法律always protects强势群体的利益
作者: 爱的使者    时间: 2011-8-19 11:43:29

我个人认为,这新婚法是针对一些以侵占他人其财产为目的的婚姻。至于两人相爱,互相信任的婚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现在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太没责任心了,太没信誉了,也太没人性了。
不知道爱不爱对方,也不知道对方爱不爱他(她)就同居。
很多结婚就要对方的家长买这买那才能结婚,自己对对方都没有信任感,
就更防着对方。简直就是在做交易。
婚姻是一男一女,一生一世。
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的人就不配结婚。
作者: UV15    时间: 2011-8-19 11:48:11

别什么都跟西方神马的比。西方一个男人平均一生还几十个性伴侣呢。
姚小盒 发表于 2011-8-18 23:50


羡慕嫉妒恨
作者: 等雪的晴子    时间: 2011-8-19 11:59:59

女性在这个社会上就是弱势啊,这个婚姻法太保护男人的利益而让女人没有安全感了,不是说嫁老公是图他家的钱或者房子,而且婚后也是一起还的贷款啊。很多结婚的时候男方父母是提供了房子首付也就十几二十万,可是女方家也提供了装修钱嫁妆钱或者一辆车,这也不是小数目啊。如果男方买房女方装修其实两家出的钱都差不多,最后房子判给了男方,女方家岂不是亏大发了。现在社会这么乱,好的时候在一起,没准说翻脸就翻脸,更何况小三这么泛滥,最后女人的结局就是房子老公孩子青春一个都没有,反而自己净身出户了吗?
作者: 媽咪媽咪魔    时间: 2011-8-19 14:07:49

我也觉得挺公平的。

别什么都跟西方神马的比。西方一个男人平均一生还几十个性伴侣呢。姚小盒 发表于 2011-08-18 23:50
你羡慕了...?
发送自我的iPhone天维网应用。
作者: evelyn    时间: 2011-8-19 14:16:48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法律,心里就有种不好受的感觉~

难道女人在家带孩子整理后勤应该算是另外一种工作另外一种对家里的付出,大家都出去挣钱了教育孩子和整理家里的时间也就少了。

当然后来想想,这样也挺好的,也不怕将来大家为了房子争来争去了,但是我觉得这个法律根本不成熟。

只是随随便便说什么之前谁买的房离婚就归谁,那中间的还款怎么算啊?根本和国外的法律没有得比,一点都不详细。

再说了,我觉得有这个的法律也应该再加一条。。。婚内出轨(俗称通奸)离婚,一切利益归另一方(没通奸的)。出轨不论男女。。

我觉得这样才是真的保护到现在的婚姻。。。

这样的法律出台只会给那些有钱又想出轨的人壮了胆。。。

ps:以上纯属个人意见啊。。。。
作者: evelyn    时间: 2011-8-19 14:17:24

女性在这个社会上就是弱势啊,这个婚姻法太保护男人的利益而让女人没有安全感了,不是说嫁老公是图他家的钱或者房子,而且婚后也是一起还的贷款啊。很多结婚的时候男方父母是提供了房子首付也就十几二十万,可是女方 ...
等雪的晴子 发表于 2011-8-19 10:59



说得好。。。。
作者: 金矿宝宝    时间: 2011-8-20 19:58:43

我不认为这个有什么问题,主要是根据中国的道德日下,很多女人靠骗婚和带有目的交朋友来搞房子和财产.
看了太多去法院打官司的案子,根本都没法判.
女人不是一直要和男人平等吗?
作者: Devourment    时间: 2011-8-20 19:59:48

此法律将全国上亿丈母娘斩于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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