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1和2都是雞肋,不值。包括iphone,真後悔了 奧迪丫頭 发表于 2011-9-5 12:26
你全买了??鸡肋的话,也别浪费了,丢给尼玛吧 shot 发表于 2011-9-5 12:32
都丢给尼玛,尼玛承受的了那个分量么? 4个蹄儿够用? UV15 发表于 2011-9-5 12:41
那也比你这五指不分叉的机器猫强,啊哈哈哈哈哈 shot 发表于 2011-9-5 12:42
哥凭的是高科技;尼玛就知道吃草 UV15 发表于 2011-9-5 12:45
shot 发表于 2011-9-5 12:50
我想买,但老爸研究了半天跟我说,APPLE那东西不能用USB, 没有扩展槽,不能加内存,而且是自己系统,比较讨厌. 不实用, 还有个电池的问题, 将来电池怎么换的问题 . 我纠结啊. 他叫我考虑其它的品牌, 像三星的平板 ... joyce2003 发表于 2011-9-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