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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王教练和小呆他父母练车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candyKK    时间: 2012-4-11 13:22:20     标题: 关于王教练和小呆他父母练车事件

           今天看了帖子,分别是小呆的,和2011兔宝宝的帖子,我出来说明下当时的情况。

         因为当时只有我一个人在场,
         发生争执的原因是因为时间问题,因为小呆爸爸下周要考路考,觉得开的不是很完美的,想增加时间多练。当他们结束完练车的时候,小呆的母亲就说学的时间少,然后,王教练就把学员时间表给他看,每个学员时间不一样,第一个学员是2个小时,小呆的母亲就有点气,就这样发生了争执,然后小呆过来了,看见了自己母亲在与别人争执,也就一起争执了。
         
          在这过程中,小呆扔了一次拖鞋,还踹了车一脚,我也不知道车有什么坑,等我知道有坑的时候,是第二天我上课的时候。坑的事,我可以肯定坑不是老师的脚造成的,因为教练脚的宽度比坑的宽度要大。所以我可以确定这个不是教练造成的,至于是不是小呆造成的,可能要经过对比才知道。事情经过就这些,就是因为时间问题。
         
          但是我个人觉得,王教练还是比较认真负责的,因为我不是从什么报纸啊,什么电视啊,什么网址知道他的,我是一个朋友介绍的,他们一群人都是王教练教的,所以我觉得还不错。
            
            至于其他时候发生的事,我也不在场,我也不清楚。
   
作者: 2011兔宝宝    时间: 2012-4-11 13:38:45

谢谢你客观的叙述你所看到的事实!
作者: 冬夜的星空    时间: 2012-4-11 13:38:52

沙发是我的,证人出现了,等后续
作者: h37l    时间: 2012-4-11 13:38:57

那个帖子也很长啊,看的有点累
作者: candyKK    时间: 2012-4-11 13:40:49

冬夜的星空 发表于 2012-4-11 12:38
沙发是我的,证人出现了,等后续

其实这个还有什么呢?不就是觉得时间不够吗?我这个觉得我的时间是足够了,别人的我也不清楚
作者: Wendy-Jack    时间: 2012-4-11 13:47:43

新手上路·?
作者: candyKK    时间: 2012-4-11 13:48:55

Wendy-Jack 发表于 2012-4-11 12:47
新手上路·?

我不玩这个还不行,什么都要等级啊。
作者: 冬夜的星空    时间: 2012-4-11 13:49:36

candyKK 发表于 2012-4-11 12:40
其实这个还有什么呢?不就是觉得时间不够吗?我这个觉得我的时间是足够了,别人的我也不清楚

这件事间接证明怀孕了,脾气就是臭,要小心伺候
作者: 2011兔宝宝    时间: 2012-4-11 16:00:36

请大家看看当时的实际情况。这是中立的叙述当时发生的情况。我不得已发帖回应捍卫我的尊严和名誉。多谢大家。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1 16:15:32

本帖最后由 netghost1861 于 2012-4-11 15:16 编辑

"我可以肯定坑不是老师的脚造成的,因为教练脚的宽度比坑的宽度要大"

这句话是绝对靠不住的。脚的宽度和坑的宽度根本无必然关系。我即使用车上去轻轻一撞,也可以留个20cm的坑,而车子宽度有180cm呢。没必然联系的,车体铁板坑的宽度取决于用力大小。不是泥土,多大脚留多大坑。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1 16:19:08

本帖最后由 netghost1861 于 2012-4-11 15:22 编辑

我就想知道一共练了多久。王教练说第一次有2小时,而小呆说不足一小时,好像才半小时左右。大部分时间被教练安排别的事情诸如接人、等人、给别人练……浪费了。而且说的详详细细,王教练也并没多做辩驳,貌似真是如此。我想是不是每次练习都是这样大打折扣的,实际远远不如教练所声称的时间。

假如时间是足的,那这个教练可以请。假如是不足的,虚报时间的,或者同一段时间同时算在好几个人头上,那这样的教练不能请。

至于坑不坑的问题那无关紧要,那没典型性。
作者: 2011兔宝宝    时间: 2012-4-11 19:01:59

netghost1861 发表于 2012-4-11 15:19
我就想知道一共练了多久。王教练说第一次有2小时,而小呆说不足一小时,好像才半小时左右。大部分时间被教练 ...

列出的时间就是学员实际练车的时间,每个学员都有详细的记录,接送和同车都不计时,因为现在考全照是路面20分钟,因此一些模拟都是按此安排,我不想就莫些细节做回应,现在这个纠纷已经进入相关部门,所以再次讨论就没什么意义,大家都不是专家,所做解释和疑问有事让我哭笑不得,带学生怎么带外人不适合评论的,今天下午在西区还过了一个全照,而且是一次过,一共带了3次。有关纠纷的结论慢慢会出分晓,请耐心等候!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1 19:36:58

2011兔宝宝 发表于 2012-4-11 18:01
列出的时间就是学员实际练车的时间,每个学员都有详细的记录,接送和同车都不计时,因为现在考全照是路面 ...

我完全同意 netghost1861 的说法!每个学员都有详细记录,接送和同车都不计时?你确定吗?你出示证据,不是我小看你,你就是拿出记录来,也会是多人重叠时间的吧?你是按时取酬的,你会把接送不算?我不敢相信!我们的疑问你解说不了那才是真的!让你哭笑不得?不适合外人评论?你别忘记了,你带的全是外人!你实在是没话可说了是吧?就会耍籁了吧?你非常不可信。这就是结论。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1 19:38:02

我懒得再回应你,你已无话可说了,只会狡辩了。。。。。。。新手上路那位,我并不相信你好吧。。。。。。谢谢参与。。。。。。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1 19:38:26

我懒得再回应你,你已无话可说了,只会狡辩了。。。。。。。新手上路那位,我并不相信你好吧。。。。。。谢谢参与。。。。。。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1 19:39:35

我懒得再回应你,你已无话可说了,只会狡辩了。。。。。。。新手上路那位,我并不相信你好吧。。。。。。谢谢参与。。。。。。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1 19:39:58

我懒得再回应你,你已无话可说了,只会狡辩了。。。。。。。新手上路那位,我并不相信你好吧。。。。。。谢谢参与。。。。。。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1 19:40:35

我懒得再回应你,你已无话可说了,只会狡辩了。。。。。。。新手上路那位,我并不相信你好吧。。。。。。谢谢参与。。。。。。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1 19:41:26

我懒得再回应你,你已无话可说了,只会狡辩了。。。。。。。新手上路那位,我并不相信你好吧。。。。。。谢谢参与。。。。。。
作者: 2011兔宝宝    时间: 2012-4-11 19:48:02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不是目击者,和争议双方都不认识,却凭着网络上一个帖子就一边倒,不分是非黑白评论个没完,累不累?
作者: 小呆    时间: 2012-4-11 20:27:00

已经有媒体记者找我全面曝光此事,也正在和其他的受害者联系!!。 王教练,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   这次给你一个深刻的教训!以后好好做人吧!!!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1 20:33:29

小呆我支持你,给他个教训吧,让他知道教练不是好当的,要负责任的!为了利益给人就开那么一点点车,什么玩意儿。。。。。

PS,版主别生气,我网速不好,刷了很多次一直没发出去,结果是发出去了,所以重复了,不好意思。
作者: candyKK    时间: 2012-4-11 20:38:22

ilmaro 发表于 2012-4-11 18:41
我懒得再回应你,你已无话可说了,只会狡辩了。。。。。。。新手上路那位,我并不相信你好吧。。。。。。谢 ...

懒得回应,那为什么要到我这刷屏呢?如果辩解是狡辩,那你呢?按照你的说法:辩解就是狡辩,然后不让我买说,你一个人单方面说你的看法是吗?你作为一个旁观者,事情都不怎么清楚,就在发表言论。
   我新手上路,skykiwi的等级也要评论吗?我才来不久,又不是经常上来看网站,还有等级不能说明什么。如果你不相信,你干嘛进来看帖啊?你直接看到新手上路就不看了呗,干嘛全都看完?
作者: 月下夜想曲    时间: 2012-4-11 20:42:28

为什么上个小号来发呢?
作者: candyKK    时间: 2012-4-11 20:43:18

netghost1861 发表于 2012-4-11 15:15
"我可以肯定坑不是老师的脚造成的,因为教练脚的宽度比坑的宽度要大"

这句话是绝对靠不住的。脚的宽度和 ...

关于坑的事情,什么力度与脚的宽度和车体铁板之间的关系可以由警方去调查。
但小呆确实是踹了一脚车门,这是不可否认的
作者: candyKK    时间: 2012-4-11 20:51:21

月下夜想曲 发表于 2012-4-11 19:42
为什么上个小号来发呢?

拜托,谁小号啊?新手上路怎么了,评价一个帖子就看帖主的等级吗?谁不是从新手上路一步步等级升上去的。难道你一上来就是本站元老?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1 20:52:14

我网速不好,所以发了多条,你该看到我的PS了,这我就不解说了。
我只想说,一双穿着拖鞋的脚,一脚如何把门踢出坑来?这个坑还居然能比对于大小不是教练的?你是想说坑小吗?那我直接告诉你,车门会大平面下凹是可能的,但是一个坑,呵呵,你让这儿的人来说说,那是可能的吗?我直接告诉你,坑越小,越不可能,好不好?你以为车门是用脚模泥做的?很没有常识,所以你的话不可信,可以吗?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传上来照片,如果真实,请传上来,让大家看看嘛。这世界上,自有公论。
作者: 小呆    时间: 2012-4-11 20:58:29

这位"证人"。到时面对媒体的时候你也出来露个脸!! !  重在参与!     一定要出来"作证"哦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1 21:06:28

candyKK 发表于 2012-4-11 19:43
关于坑的事情,什么力度与脚的宽度和车体铁板之间的关系可以由警方去调查。
但小呆确实是踹了一脚车门, ...

对,交由警方调查,如果他们肯调查的话。

不要在这里主观臆测结论,误导群众。
作者: candyKK    时间: 2012-4-11 21:15:27

ilmaro 发表于 2012-4-11 19:52
我网速不好,所以发了多条,你该看到我的PS了,这我就不解说了。
我只想说,一双穿着拖鞋的脚,一脚如何把 ...

你的PS刚才看到了。那个坑的事还是让警察去研究吧,我们都无法说明,我只是说了当时的事情经过,我没有偏袒哪方的意思。如果警察找我,我也还是会一样说出当时事情的经过。
作者: candyKK    时间: 2012-4-11 21:16:21

小呆 发表于 2012-4-11 19:58
这位"证人"。到时面对媒体的时候你也出来露个脸!! !  重在参与!     一定要出来"作证"哦

恩,可以。
作者: Thomas9999    时间: 2012-4-11 21:28:15

个人觉得生气归生气,但是还是要冷静,别动手,踢车踢人都不好,还有教练,别打擦边球,对一就对一,一个约完再一个,我最烦预约时间1 点一个人1点05一个人,还说一对一,一个人就5分钟时间啊!~那叫一对一嘛,良心啊!!
作者: 2011兔宝宝    时间: 2012-4-11 21:33:03

ilmaro 发表于 2012-4-11 18:36
我完全同意 netghost1861 的说法!每个学员都有详细记录,接送和同车都不计时?你确定吗?你出示证据,不 ...

我真的是不明白,你到底是什么角色呢?砖家?还是警察?还是法官?就是一个旁观者而已,你可以破案?还是可以给出合理的答案?
回答你:接送和同车都不算时间,也绝对没有时间重叠的问题,你不信?那是你的自由。你要解释疑问,我有必要跟你解释吗?你关注的程度简直是无法理解。如果狗咬你,你就一定要再咬狗吗?我有不理你的权利!你以为你是谁呀?你太过分了!
请不要再跟我提什么问题,我没有义务花宝贵的时间和你磨一些跟你没关系的问题。
谢绝你提问!不回答不代表认可。懂了吗?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1 23:40:11

本帖最后由 netghost1861 于 2012-4-11 22:45 编辑
ilmaro 发表于 2012-4-11 18:36
我完全同意 netghost1861 的说法!每个学员都有详细记录,接送和同车都不计时?你确定吗?你出示证据,不 ...

他非要说第一次满2个小时的话,我也没辙。但是凭王教练回答问题的口气和精确度、凭小呆控诉他的口气和描写精确度、以及我的经验和直觉判断,王教练所记载的练习时间是有极大水分的。我不是当事人我没证据,但我就是不信。

不管你们信不信 我反正不信。

一个消费者,孕妇,会在得到了她被承诺过的东西以后如此主动地、愤怒地、不惜动粗地控诉商家吗?我毕生都没见过这种人。这根本不符合常理!吃点小亏尚且忍气吞声是所有中国人共同的特点。小呆如此反应,必然是吃了大亏!

而作为商家,尤其是华人车教练,在练车时间这种说不清的事情上缺斤短两、一车同时n用,搞猫腻,太正常不过了。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1 23:56:31

netghost1861 发表于 2012-4-11 22:40
他非要说第一次满2个小时的话,我也没辙。但是凭王教练回答问题的口气和精确度、凭小呆控诉他的口气和描写 ...

呵呵,你看看他那副嘴脸,实在是可笑的很。算了,他说的对,狗咬我,我不和狗计较。让小呆去处理吧,相信他得不到什么。
作者: 寒夜霜深    时间: 2012-4-12 00:13:36

新手上路=欲盖弥彰

Over
作者: 2011兔宝宝    时间: 2012-4-12 00:28:16

netghost1861 发表于 2012-4-11 22:40
他非要说第一次满2个小时的话,我也没辙。但是凭王教练回答问题的口气和精确度、凭小呆控诉他的口气和描写 ...

不少人总是认为,闹得越凶的就是吃了亏的,所以,小呆就使劲闹,先发制人,歪曲事实博同情,很快大家

就会发现,你们都被她欺骗了,事情本来不是那样的。以前这种例子还少吗?

纠纷发生在培训进行中,小呆原来没吃亏,隔一天本来是要带她爸爸路考的,还有考前模拟,是因为她中途

挑起了事端,导致后面的事情无法进行,同时还把车踢了,又一次扩大了事态,现在又把事件放到网上胡说

一番,煽动不明真相的网友攻击我,质询我,多可笑,心胸狭窄的小人之举!

BY THE WAY,吃点小亏尚且忍气吞声是所有中国人共同的特点,错,这不是所有中

国人的特点。中国也有一句老古话:恶人先告状!
作者: tomy1234    时间: 2012-4-12 00:33:29

ilmaro 发表于 2012-4-11 18:38
我懒得再回应你,你已无话可说了,只会狡辩了。。。。。。。新手上路那位,我并不相信你好吧。。。。。。谢 ...

我顶你~~~
作者: tomy1234    时间: 2012-4-12 00:33:54

LZ呀你就是个马甲,来让哥把你给掀了,嗯!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2 00:47:06

2011兔宝宝 发表于 2012-4-11 23:28
不少人总是认为,闹得越凶的就是吃了亏的,所以,小呆就使劲闹,先发制人,歪曲事实博同情,很快大家

...

我觉得“挑起事端”以后的事情统统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个事端为啥会被挑起。你有没有克扣她爸练车时间。这才是事端引起的根本、最初因素。

在这一点上,小呆的描述比你的有说服力的多的多。她较为精准的描述了你浪费她爸练车时间的项目和时长,而你只是一句话带过,并且声称有些细节不便透露。为啥不便透露?掩盖越多越令人怀疑,欲盖弥彰。

看看你的“记录”:
3月13日11:15-13:15(2小时)
3月19日12:00-12:30(30分钟)
3月21日11:30-11:45(15分钟)
3月28日11:30-12:00(30分钟)
4月1日11:00-11:30(30分钟)4月6日定好11:45练车,家中无人,未练成,没算时间。
4月8日进行了补练14:00-14:30(30分钟)。

一看就是假的。至少是精确度低的数据。甚至是伪造的。因为时间数字全都是整5整10,没有一个零头。神仙才能把时间控制的这么精准。

反正我是不信的。

另外,中国人是'恶人先告状'的例子多,还是“吃亏不大算了算了”的例子多,有疑义?发个投票试试不?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2 00:58:17

netghost1861 发表于 2012-4-11 23:47
我觉得“挑起事端”以后的事情统统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个事端为啥会被挑起。你有没有克扣她爸练车时间。 ...

和他理论已无必要。就算他的时间是准确的,他也不可否认车上多人,没让人家爸爸好好开车。除了第一次的2小时,试用下面四次充其量也就是能过几个路口?见识几种车况?15分钟???真亏他想得出来啊,人家一天就等他来车上车玩15分钟啊?
我相信,NZVA对于持牌教练的教学一定是有要求的,这种15分钟的练车能有效果吗?小呆就算没说真话,把这教练的时间表往那儿一交,我看他的牌也得被收了吧?15分钟还称之为费心血了,试用他这15分钟还能费什么心血?荒唐之极啊。
就算换他自己所说六节课制,那也该上全吧?人家六节课没上全,他有什么资格让人家再交费才能练车?人家要求多练一会儿有啥不对的?不打自招啊!
我房东就是中文电台的,他再不老实我就试试,准备他名字上电台。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2 01:02:23

tomy1234 发表于 2012-4-11 23:33
我顶你~~~

哈哈哈,兄弟,我看这位要赶上驴男了。又快被人肉了,又逼我出手了,真是。。。。
作者: 375743157    时间: 2012-4-12 01:08:45

最近大家火气都很重啊。。。。 消消气   
我有个疑问??小呆是个位孕妇,然后她是穿拖鞋,这踢一个坑,那脚趾吃得消的啊,搞不好会脱臼
作者: hare    时间: 2012-4-12 01:14:36

好了好了,大家冷靜一下停一停,想一想吧.畢竟車版也不適宜用作罵戰的平台.請勿再繼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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