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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认了七年之痒 [打印本页]

作者: aniang    时间: 2012-4-27 03:25:25     标题: 我认了七年之痒

收到律师信了,是孩子爸爸委托律师发来的. 七年前是他欢天喜地找法院公证结婚,今天还是他冷血无情找律师来谈分居. 躲避终究还是要面对了.  哀莫过于心死.
幸福是一样的, 不幸是各不相同. 只有自己知道七年的婚姻都经历了什么. 热吵到冷战... 还是逃不掉这七年之劫. 我和他都很累. 对彼此都是伤害. 因为孩子的原因,我一直都是下不了决心分手.尽管这个念头在我心头已经近一年了.
我知道今天我和他的决定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了. 谈分开分歧也就是孩子和房子了. 他希望孩子共同抚养,一人看两周.我觉得孩子还是需要一个稳定家的概念.尽管这个家已经不完整了. 我想我自己带,也问过律师.他说妈妈一般都可以拿到抚养权.何况我有正当工作.但是我很怕自己日后受不了,辛苦带了一周,周末他接过去尽个所谓父亲的责任,好吃好喝外加好外的一伺候. 孩子在回到我这里.会觉得妈妈一天到晚管东管西,还是爸爸好. 我也和他谈过,想带孩子回国去. 他又不同意.
实际上我们的共同财产就是现在住的房子.他父母当年给我们结婚付的首期,后来他们也住进来.而且是我们一直在付房贷, 水电煤费. 日常开销. 我也咨询过一位律师,他说只要结婚在一起3年以上,就是共同财产.房子是卖掉后,付完银行贷款,都是对半分的.
现在到这一步了,就是需要找个好一点,有经验的律师.有兄弟姐妹可以推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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