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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手了,你还继续为他(她)办PR吗? [打印本页]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2:41:32     标题: 分手了,你还继续为他(她)办PR吗?

如题
在申请过程中(一般申请都需要半年到1年半),你们分手了,你还愿意继
续帮他(她)办理PR吗?还是会隐瞒移民官,继续办理,帮助他(她)拿到身份?






能否说说你们的故事?
作者: CZ007    时间: 2012-6-8 12:44:50

那要看实际情况。是我对不起她,还是她对不起我。
沙花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2-6-8 12:47:36

CZ007 发表于 2012-6-8 12:44
那要看实际情况。是我对不起她,还是她对不起我。
沙花

支持。。。

我也这么想。。。

我对不起她/他 那就顺其自然拉。。。

她/他对不起我 那就坚决告诉移民官我们分手了。。。

如果没有第三者的问题。。。

如果是他/她自己提出来分手的 我也会告诉移民官我们分手了。。。

如果是我和他/她提出来分手 并且是因为我知道他/她只是为了身份和我一起 我也会坚决告诉移民官我们分手了。。。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2:48:58

CZ007 发表于 2012-6-8 12:44
那要看实际情况。是我对不起她,还是她对不起我。
沙花

没有谁对不起谁,彼此都对对方忠诚,只是觉得不合适了,撑不下去了就分手了。
作者: CZ007    时间: 2012-6-8 12:51:49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8 12:48
没有谁对不起谁,彼此都对对方忠诚,只是觉得不合适了,撑不下去了就分手了。

在爱的世界里不可能存在第三种情况。
那你是纸上谈兵,或自我麻醉。
作者: CZ007    时间: 2012-6-8 12:52:42

本帖最后由 CZ007 于 2012-6-8 12:55 编辑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2-6-8 12:47
支持。。。

我也这么想。。。


小野猫的态度就是我的态度。

你的总结性发言,越来越炉火纯青了!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2:56:21

CZ007 发表于 2012-6-8 12:51
在爱的世界里不可能存在第三种情况。
那你是纸上谈兵,或自我麻醉。

只是说起来是挺长的故事,反正没有对不起的情况发生,这算不算第三种情况,我也说不上来。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2:58:23

CZ007 发表于 2012-6-8 12:52
小野猫的态度就是我的态度。

你的总结性发言,越来越炉火纯青了!

俺们离题了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2-6-8 13:04:46

如果分手按条例需要告诉移民官,那你就说咯。。。要不然就顺其自然吧
作者: zheng_xiao    时间: 2012-6-8 13:05:21

還是支持一樓的
作者: Ci@Ci    时间: 2012-6-8 13:08:28

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再说咯!!!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2-6-8 13:32:14

CZ007 发表于 2012-6-8 12:51
在爱的世界里不可能存在第三种情况。
那你是纸上谈兵,或自我麻醉。

绝对的正解!!

而且lz没有说明情况问了也是白问~没有答案的..
作者: elvis123    时间: 2012-6-8 13:34:11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2-6-8 12:47
支持。。。

我也这么想。。。

yes i agree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3:35:38

LJCalvin 发表于 2012-6-8 13:32
绝对的正解!!

而且lz没有说明情况问了也是白问~没有答案的..

就是不想说太清楚,反正不是出轨或者有外遇,没有第三者也没有第四者
作者: CZ007    时间: 2012-6-8 13:37:53

LJCalvin 发表于 2012-6-8 13:32
绝对的正解!!

而且lz没有说明情况问了也是白问~没有答案的..

对了!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它牵涉到人的良心问题。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2-6-8 13:39:24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8 13:35
就是不想说太清楚,反正不是出轨或者有外遇,没有第三者也没有第四者

问题是你不说太清楚就自己看着办咯
你不说清楚别人也不清楚情况~答了也帮不到你
作者: BOBO55    时间: 2012-6-8 13:40:58

你歉疚对方, 你就帮办, 算是补偿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3:47:03

LJCalvin 发表于 2012-6-8 13:39
问题是你不说太清楚就自己看着办咯
你不说清楚别人也不清楚情况~答了也帮不到你

答案已经有了,只是好奇大家会怎么做。
作者: 2的路上有我    时间: 2012-6-8 13:54:20

我不会说。。。YY下我告诉移民官后他拿不到身份我心里也不会很舒服。。即使是他伤害了你的感情我还是认为人心本善。。有舍才有德。。 但是如果移民官主动问我的话我也不会撒谎。。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2-6-8 13:55:45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8 13:47
答案已经有了,只是好奇大家会怎么做。

问题是你没有实际情况~ 别人说了也跟你情况不同~有意义么........................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4:01:08

LJCalvin 发表于 2012-6-8 13:55
问题是你没有实际情况~ 别人说了也跟你情况不同~有意义么........................

有。那我加问一句,你要是再谈恋爱了,你还愿意继续给你的EX办吗?BTW,快到尾声了。
作者: 假装多好    时间: 2012-6-8 14:11:01

取决于如果取消担保下次是不是要等五年
如果反正也不能担保别人了 就顺水推舟吧  特别是只是两个人的事情的时候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2-6-8 14:11:36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8 14:01
有。那我加问一句,你要是再谈恋爱了,你还愿意继续给你的EX办吗?BTW,快到尾声了。

那还不是回到到一楼啊话.....看是我对不起她,还是她对不起我咯......
作者: kobemvp    时间: 2012-6-8 14:19:10

分手直接跟移民官说。。。。
他对不起我?没啥商量,必须说
我对不起他?对你没感情了,必须说。
作者: 紗莉夜    时间: 2012-6-8 14:20:52

當然跟移民官說阿
誰也不欠誰
幹麻要幫他辦? 
作者: LL330    时间: 2012-6-8 14:24:30

当然是不要啊。凭什么啊?楼主要记住一辈子只能担保2次哦。都已经分手还担保条毛啊,你只要想想你帮他/她担保啦,他/她以后就会帮他/她的另一半担保,但他/她的另一半不是你,还有他/她令一半的父母。你一人付出他/她全家升天啦,还是3思吧。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2-6-8 14:26:05

其实很多人想得还是,如果我不cancel 对方的申请,那么下一次遇到很合适的人,要担保就需要再等5年了。

是内疚或是良心更重要呢,还是实际的利益更要紧呢?
作者: elvis123    时间: 2012-6-8 14:33:41

AMICUS_LAW 发表于 2012-6-8 14:26
其实很多人想得还是,如果我不cancel 对方的申请,那么下一次遇到很合适的人,要担保就需要再等5年了。

...

大律师,PR一辈子只能担保两次吗? 法律上真的是这么规定的吗?
作者: integra-r    时间: 2012-6-8 15:29:04

CZ007 发表于 2012-6-8 12:51
在爱的世界里不可能存在第三种情况。
那你是纸上谈兵,或自我麻醉。

精辟
作者: integra-r    时间: 2012-6-8 15:29:26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2-6-8 12:47
支持。。。

我也这么想。。。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5:45:34

LJCalvin 发表于 2012-6-8 14:11
那还不是回到到一楼啊话.....看是我对不起她,还是她对不起我咯......

俺都说了没有谁对不起谁。。。干嘛分手就是谁对不起谁呢?
可能1个人不再爱一个人了,爱消耗尽了,就不愿意再耗下去了,一段感情的过程中,我相信双方都有付出。例如女人付出了她的青春和身体,男人也照顾她,给她关怀和爱,满足她的愿望,然后走到一个点上,发现再也不能为对方付出来,不如不要耽误,不然只为了曾经在一起过就要付一辈子的责任吗?
所以,感情上,没有谁对不起谁,都是你情我愿的。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5:48:21

kobemvp 发表于 2012-6-8 14:19
分手直接跟移民官说。。。。
他对不起我?没啥商量,必须说
我对不起他?对你没感情了,必须说。

不知道怎么说,觉得你说得很好,但真这样子还是会哀伤的,“没有感情了”,人真的必须得忘情,忘记旧情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5:48:50

kobemvp 发表于 2012-6-8 14:19
分手直接跟移民官说。。。。
他对不起我?没啥商量,必须说
我对不起他?对你没感情了,必须说。

BTW 照片很漂亮!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2-6-8 15:52:13

CZ007 发表于 2012-6-8 12:52
小野猫的态度就是我的态度。

你的总结性发言,越来越炉火纯青了!



谢谢007哥哥表扬。。。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2-6-8 16:08:17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8 15:45
俺都说了没有谁对不起谁。。。干嘛分手就是谁对不起谁呢?
可能1个人不再爱一个人了,爱消耗尽了,就不愿 ...

"在爱的世界里不可能存在第三种情况。
那你是纸上谈兵,或自我麻醉。"
借用这个精辟.....

然后说~我真没遇见过第三种情况的.....木有办法给意见.....
作者: purplejj    时间: 2012-6-8 16:19:25

要是不存在谁对不起谁,只是单纯的感情淡了,你两就应该谈一谈,问问对方是否还需要你帮他,或是你内心的真实想法,还愿不愿意再帮他,因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看你自己啦~~
作者: kobemvp    时间: 2012-6-8 16:23:55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8 15:48
不知道怎么说,觉得你说得很好,但真这样子还是会哀伤的,“没有感情了”,人真的必须得忘情,忘记旧情

分手的时候,被担保一方就应该想到这个。继续担保你,是念你原来的好。不担保你,也合情合理。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2-6-8 16:23:58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8 15:45
俺都说了没有谁对不起谁。。。干嘛分手就是谁对不起谁呢?
可能1个人不再爱一个人了,爱消耗尽了,就不愿 ...

在感情里面再理智的人也不可能像你所描述那种爱情。。。

因为即便再不爱这个人 只要相处过。。。

当某一天他说要离开自己。。。

你也会觉得曾经属于自己的东西要走了 内心也会无比难受。。。

不是因为爱 也不是因为不爱 是因为习惯。。。
作者: kobemvp    时间: 2012-6-8 16:24:19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8 15:48
BTW 照片很漂亮!

哈 多谢。。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2-6-8 16:24:48

其实你既然问了,就是你心里已经不想帮他办了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7:01:56

purplejj 发表于 2012-6-8 16:19
要是不存在谁对不起谁,只是单纯的感情淡了,你两就应该谈一谈,问问对方是否还需要你帮他,或是你内心的真 ...

very good!!
作者: 柠檬小镯    时间: 2012-6-8 17:02:45

万一你5年内又碰到一个可以过一辈子需要你办PR的女生呢,LZ三思啊,别到了将来后悔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7:02:58

kobemvp 发表于 2012-6-8 16:24
哈 多谢。。

再问一下,这个是你啊?
作者: purplejj    时间: 2012-6-8 17:32:35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8 17:01
very good!!

难道是想一起了???
作者: kobemvp    时间: 2012-6-8 18:19:34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8 17:02
再问一下,这个是你啊?

。。。必然不是啊。 宋茜那个是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6-8 18:31:48

那还办鸡毛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8:36:13

purplejj 发表于 2012-6-8 17:32
难道是想一起了???

不是,我没想到你想到的,但看来这是很好的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18:39:56

kobemvp 发表于 2012-6-8 18:19
。。。必然不是啊。 宋茜那个是

喔。。。喔。。呵呵。。。。
作者: Thomas9999    时间: 2012-6-8 19:47:32

必须告诉移民局'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21:43:34

Thomas9999 发表于 2012-6-8 19:47
必须告诉移民局'

为什么是必须?
作者: jjochn    时间: 2012-6-8 22:08:11

无论谁对不起谁,只要继续办,就欺骗了移民官,是违法行为。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8 22:24:49

jjochn 发表于 2012-6-8 22:08
无论谁对不起谁,只要继续办,就欺骗了移民官,是违法行为。

但不说就不知道啊。
作者: onetreehill1    时间: 2012-6-8 22:31:06

不告诉移民局,这个是违法行为,万一查到,小心LZ你的PR也要被取消,不是开玩笑的事,慎重!
作者: ﹍蕝蝂尐丫頭"    时间: 2012-6-8 23:22:03

批下来还要你俩一起去移民局面试呢,,lz自己想清楚咯,,,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2-6-8 23:33:25

其他人要你说了你又问为什么要说
那你直接说白了你想我们跟你说你去继续帮她办不就好拉
作者: amazinggrace    时间: 2012-6-9 00:53:05

情况改变了而不通知移民官, 那就违反了移民法, 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不是简单的办不办的问题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9 02:07:53

onetreehill1 发表于 2012-6-8 22:31
不告诉移民局,这个是违法行为,万一查到,小心LZ你的PR也要被取消,不是开玩笑的事,慎重!

好的,知道了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9 02:09:15

﹍蕝蝂尐丫頭" 发表于 2012-6-8 23:22
批下来还要你俩一起去移民局面试呢,,lz自己想清楚咯,,,

不一定会面试吧~~~不过其实不是我要办,是跟我关系密切的朋友;{:7_365:}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9 02:10:13

LJCalvin 发表于 2012-6-8 23:33
其他人要你说了你又问为什么要说
那你直接说白了你想我们跟你说你去继续帮她办不就好拉

我是好想知道大家的观点,因为我想想其实也是俩难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9 02:12:07

amazinggrace 发表于 2012-6-9 00:53
情况改变了而不通知移民官, 那就违反了移民法, 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不是简单的办不办的问题

因此究竟大家会怎么做呢?waiting for the result~~~
假如说了以后,移民官是否立刻withdraw application呢?当事人假如实际情况分手了半年以上再通知CO,会如何呢?。。。。。。。
作者: Thomas9999    时间: 2012-6-9 09:15:56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8 21:43
为什么是必须?

因为担保是5年一次,且只有2次机会
是愿意和自己真正相守终身的人在一起,还是要为你EX作出牺牲
担保的目的是让有R的一方可以和自己的爱人生活在一起
如果分开了还继续
那么下一个真正生活在一起的人出现了如果没R 该怎么办?
虽然现在很多人假办也好,怎么也罢,
但是当事人作为对自己负责,对自己以后的生活负责
我觉得必须要告诉移民局取消担保
作者: 谋杀爱情的天使    时间: 2012-6-9 09:49:13

CZ007 发表于 2012-6-8 12:44
那要看实际情况。是我对不起她,还是她对不起我。
沙花

赞同'''''''''
作者: CZ007    时间: 2012-6-9 09:58:32

谋杀爱情的天使 发表于 2012-6-9 09:49
赞同'''''''''

我是来看回复的,很多人赞同:要看实际情况,是我对不起她;还是她对不起我。

说明大多数人还是把良心放在第一位,因此:

有些事合理不合法,有些事合法不合理。
作者: 武夫的眉筆    时间: 2012-6-9 10:00: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ulia.katherine    时间: 2012-6-9 10:05:18

如果是给朋友的建议,我想,我也是不希望朋友傻傻的帮EX 办。
但是,如果是我个人的想法,我想,如果有这么一天,我会帮他办。
当然,我的想法比较傻,
1. 我只会因为真爱而谈恋爱, 所以, 我这辈子能够爱的人也不会超过两个吧。
2. 他离开我, 一是因为自己没有选好, 二是因为自己没有做好, 这两个原因都是自己的错。
3. PR 这东西,没有的时候都想要, 但我想等我真有了, 也不过如此吧。
作者: 狂风暴雨    时间: 2012-6-9 10:26:43

呵呵,互相担保不同与共同申请,以后很麻烦的。现实生活中就有例子,女方出轨,男方因为年纪小加上比较善良,继续帮忙担保了几周直至贴纸完成。后来女的结婚生孩子了,全家就是靠这个担保来的PR轻松出入境,她男人本来就是学生签;担保她的男的就惨了,回国结婚之后,老婆担保不过来,从当时开始要等足足3年半,而且一辈子就这最后一次了,真是折腾。
作者: ftshenglong    时间: 2012-6-9 10:31:39

要你等5年的话~最好不要~
作者: hsinhsin0914    时间: 2012-6-9 11:47:44

得看分手的原因...但繼續幫他辦的可能性不高丫!!
作者: 若只如初见    时间: 2012-6-9 12:27:56

彼此都有过美好的回忆,而且照LZ说的,也没什么小三小四骗吃骗喝的,能帮就帮吧。。
作者: CZ007    时间: 2012-6-9 12:58:45

不讲良心,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哪。

和你睡了这么长时间,又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

不办,相信以后你都没个好觉睡。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9 22:04:29

julia.katherine 发表于 2012-6-9 10:05
如果是给朋友的建议,我想,我也是不希望朋友傻傻的帮EX 办。
但是,如果是我个人的想法,我想,如果有这么 ...

有了也要好好珍惜,毕竟得来不易,而且在这边生活的话的确有很多好处,每当受到这种“恩惠”时就会想起感恩。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9 22:05:52

武夫的眉筆 发表于 2012-6-9 10:00
如果你不是被他害了騙了,我覺得還是幫幫他吧

5555~~~~不愿意~~~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9 22:06:36

CZ007 发表于 2012-6-9 12:58
不讲良心,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哪。

和你睡了这么长时间,又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

会吗?试试看
作者: tgrand4ever    时间: 2012-6-9 22:06: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兰加绿雨后晴天    时间: 2012-6-9 22:07:07

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很难说。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9 22:07:09

若只如初见 发表于 2012-6-9 12:27
彼此都有过美好的回忆,而且照LZ说的,也没什么小三小四骗吃骗喝的,能帮就帮吧。。

我的观点是没必要
作者: 壁画    时间: 2012-6-9 22:07:44

不能办,万一你很快又遇到你心目中的那个他而他又没PR那样你后男朋友会怎么想?
作者: 兰加绿雨后晴天    时间: 2012-6-9 22:07:48

一切从心。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9 22:09:14

兰加绿雨后晴天 发表于 2012-6-9 22:07
一切从心。

那我得问我朋友的心如何了
作者: 壁画    时间: 2012-6-9 22:11:16

办了就碉堡了,话说一个男人要PR靠女人算怎么回事啊?如果那个男主角是我,我还是希望帮我办
作者: 兰加绿雨后晴天    时间: 2012-6-9 22:13:09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9 22:09
那我得问我朋友的心如何了

是啰,这种事,事到临头,自然有主意了。哈哈,对我是这样的啦。
作者: yoyo_wu_83    时间: 2012-6-9 22:22:31

壁画 发表于 2012-6-9 22:11
办了就碉堡了,话说一个男人要PR靠女人算怎么回事啊?如果那个男主角是我,我还是希望帮我办

呵呵,你真搞笑。
我不是主角啦,我是配色而已,小配角。
作者: 壁画    时间: 2012-6-9 22:25:41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9 22:22
呵呵,你真搞笑。
我不是主角啦,我是配色而已,小配角。

不过我真的是怀疑你,叫你朋友先不要帮他办,后面还有千千万万的吊丝在排队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6-9 22:50:14

真人真事。。。

我和我第二任男朋友交往了要 2 年吧,我是 NZ Citizen 他是留學生,交往過程他說我有 student allowance 又有打工一周有 $300 左右的收入,他不能拿 student allowance 打工也只有 $160 左右一周(打週末而已,一到五上課)兩個人租了間兩房一廳的房子,其中一間是大房(可放張雙人床,書桌,有 bulid in 的衣櫃)另一間是小房(沒有衣櫃,只能放個小小的櫃子放衣服,放張單人床,和一張書桌就沒空間了)房租 $200 一周包水電。

他說他東西多(畢竟留學生嘛,我東西本來就少,而且大部份東西也在自己家里,我出奧克蘭讀大學所以不住家裡)所以要大房間,照理說 flat 的話大房間 $120-$130; 小房間 $70-$80,他說不想跟父母要錢,說我一周有 $300 他只有 $160 希望我們還是一人 $100 當時我想也沒想就答應了,畢竟我這個人對朋友非常大方,更何況是男朋友呢?兩個人在一起何必爲了幾十塊斤斤計較?

後來出去買菜等等他也說先用我的,我想也沒想就同意了,反正兩個人在一起我也不想去計較那麼多,先用我的就用,用完了,再用他的也 ok, 後來因為考試來了,我把工作辭了,放假期間 student allowance 也停了,我賬上的錢也花的差不多=$0.00 完全沒錢,他倒好了,一點不順他得意就來,冰箱的東西我買的不准動,一吵架就把我反鎖在門外,大半夜的一個人在路上回不了家,幾天沒飯吃,還好是朋友收留我。

後來才知道他只是要辦 PR 才和我在一起,分手后我是可以直接毀了的,但是我沒有,照樣幫他拿到了 PR,幾個月前在三原色還看到他,根本就和陌生人一班。。。

覺得自己很傻。。。。但是好聚好散吧。。。。畢竟是他欠我,我不欠他。。。。相信好人有好報,人在做天在看。。。。
作者: 若只如初见    时间: 2012-6-14 21:57:06

yoyo_wu_83 发表于 2012-6-9 22:07
我的观点是没必要

这个没有对错,只是每个人的想法和感悟不一样,只要自己想好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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