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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dddddddddddddddddddddd [打印本页]

作者: Davidstoppa    时间: 2012-8-16 17:15:47     标题: dddddddddddddddddddddd

本帖最后由 Davidstoppa 于 2014-4-22 19:03 编辑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dw    时间: 2012-8-24 19:23:00

这好像不是法律问题吧,是个私人间的公平交易的问题呀
作者: 艾美斯律师所    时间: 2012-8-26 13:36:15

本帖最后由 艾美斯律师所 于 2012-8-26 14:23 编辑
律师,请问和房客签约的时候只写了电费超过了一定钱,就要share电费。
但是房客现在很不自觉,一直用heater,而且他们就是摆在房间用,对没有用的房客很不公平。可以让他检查我们没有用的房间,证明我们是没用的多余的都让他们付吗?
那请问下次租房的时候可以说要是有heater都放在仓库, 然后超出的电费再一起share吗?
问题比较多,麻烦 ,谢谢回答


您好,谢谢您的质询

要是您们签署的合同是写,电费: 超过$x 金额电费就要share,而share要是没有再define,那合理的解释是大家都得平分多出的开支,而不是莫人的单独责任。另外,要是没有独立的power meter reader, 很难证明他个人的使用量,还会有很多其他的因素。

建议跟房客沟通。以后的合同也可以再补充。

如有需要欢迎致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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