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 我住在小区 有一个车不怎么用一直停在VISITOR PARKING 有半年了 昨天管理员下午找我老婆说了以下 说停这不行 要尽快移走 因为我晚上有考试 还在复习很着急没弄 今天中午上万课回来 车就给拖走了 结果花了460刀的拖车钱 我就找管理员 他说因为我没有马上挪走 但是我老婆没听到他说马上挪 而是尽快 。请问下这样的CASE有必要找律师么?管理员的做法是不是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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