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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感觉纽西兰华人的感情又被第二个李老太耍了 [打印本页]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4:01:38     标题: 感觉纽西兰华人的感情又被第二个李老太耍了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3:32 编辑

被狗咬伤的华人老太家人发的贴,隐瞒各种不利自己的事实不说,漏洞百出不说,我只看到一句话,基本可以断定这又是一起李老太事件。

”自認倒楣沒事 希望不要有下個受害者“

如果华人老太真的觉得自己有理有冤屈,怎么可能会“自认倒霉”,然后说一句“不希望有下个受害者”这样虚了吧唧的话然后隐匿了?新西兰是法制国家,法院是给正义者开的,只有理亏者才害怕法院,看老太家人上网发帖申诉,一定是冤屈的不得了,但为什么又不愿意提告呢?

老太家人的帖子内容,除了在讲自己的故事外,就是在指责洋人媒体种族歧视,然后自己却不提告或者投诉洋人媒体,还是自认倒霉的匿了,连自己讲的故事都拿不出证据来支撑,有何资格指责别人不报道呢?我敢说假如老太家人一纸诉状把房主告上法院,法官宣判房主故意放狗咬人,种族歧视,洋人媒体敢不报道?如果那个时候再不报道的话,再投诉洋人媒体种族歧视不迟。

老太讲的故事,连很多华人网友都说服不了,漏洞百出,故意隐瞒各种细节,明显根本不是真的找网友来伸冤的,而仅仅是要煽动网友舆论,给自己表达不满的,而其实,连他们自己都知道自己理亏,上法院都肯定赢不了的。既然连自己都觉得上法院赢不了,我们这些网友还有什么义务做什么呢?

现在已经知道的华人老太隐瞒关键细节
1,该领地为私人领地。既然老太学过三个月的英语就能听懂arrogant ,那么标牌上的private property没理由不懂,arrogant可是六级英语,private可是中国初高中的英语,而事发地是私人领地的事实,是一个当过人口普查员的网友爆料的,爆料内容与洋人媒体所述相符,并经过老太家人默认。
2,房主主动救治被咬的老太,并开车送家等等。这也是洋人媒体所述,并经过老太家人默认

现在已经知道的关键疑点
1,老太家人声明屋主是“故意”放狗,而现在为止拿出来的支持这一论点的证据只有“发生过eye contact”,我以正常人的思维,无法想象eye contact和故意放狗有何必然联系和因果关系,想必同样也很难说服法官吧。反而在法庭上,屋主完全可以以自己主动救治老太的行为,来证明自己并非故意,而这点完全符合逻辑因果关系。
2,老太家人声明屋主是种族歧视,而到现在为止,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此案涉及种族歧视,即使老太所讲全部为真,屋主并没有说任何涉及种族特征的辱骂词汇,也并没有证据证明屋主专挑特定种族下手(比如在这里还有很多华人被咬等等)。所以不明白老太家人是如何得出的这个结论,或许掺有种族歧视成分进来,更有利于博得同情。
可见被咬老太家属发的帖子内容,故意隐瞒有利于屋主不利于自己的细节,明显只是想博得网友同情,而非真正让网友断案,而事实上,网友需要了解事实真相,才可能同情冤屈的一方。这和当时的李老太案几乎如出一辙。

忠言劝告被咬老太的家人,你们想获取网友同情的心情可以理解,你们本是被害人,本来是值得同情的弱者一方,在阐述案情时故意隐瞒不利自己的细节,反而会起到反作用,让本来同情你们的同胞厌恶你们。连你的同胞都不同情你们了,你们还指望洋人的媒体帮你们宣传你们的一面之词吗?

看了我的这篇的,如果有什么不爽或者不同意的地方,欢迎老太家人尽快将屋主提告,让判决书洗净你们的冤屈,以正视听,到时候不仅华人同情你们,洋人媒体也不敢不报道,不会不同情的。如果自己还有理亏,那就继续匿了吧,闹剧就此结束。
作者: 瀫纹漾月    时间: 2013-7-24 14:03:56

真相帝啊。。。。
作者: joyjoyjoy    时间: 2013-7-24 14:05:23

不发表,,,拿分走人。。。。。。。。。。
作者: stimmt    时间: 2013-7-24 14:05:36

个人认为,我们只是旁观者, 真正的事实只有狗,狗主人和被咬人知道, 我们也尽量不要指手指吧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4:23:19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3:28 编辑
stimmt 发表于 2013-7-24 13:05
个人认为,我们只是旁观者, 真正的事实只有狗,狗主人和被咬人知道, 我们也尽量不要指手指吧

真正的事实是可以推断出来的,如果只有当事人知道就无法知道真相的话,我想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案件都破不了了,这个世界也没有侦探或者刑侦警察存在了。


只要受害人提告,律师,法官们会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寻找到更多蛛丝马迹和细节,来推断真正的事实真相是故意还是过失,如果推断出是故意,才会继续寻找蛛丝马迹,推断是否种族歧视。这些事实都需要客观的调查来完成,而不是一面之词。杀人犯也会一面之词说自己没杀人,但是各种蛛丝马迹还是会证明他的罪行并判刑
作者: astra    时间: 2013-7-24 14:24:27

Every story has three sides: his, hers, and the truth.
作者: 假装多好    时间: 2013-7-24 14:24:35

旁观者 还是不多说了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4:30:14

假装多好 发表于 2013-7-24 13:24
旁观者 还是不多说了

旁观者的确说不出来什么,但是旁观者应该鼓励当事人提告,寻求司法公正,不是吗?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4:33:16

astra 发表于 2013-7-24 13:24
Every story has three sides: his, hers, and the truth.

正解,正因为如此,人类才需要司法机构的存在,just use it
作者: 坏小孩'    时间: 2013-7-24 14:35:11

被咬的又是个中国老太?怎么又是中国老太呢?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3-7-24 14:38:08

坏小孩' 发表于 2013-7-24 13:35
被咬的又是个中国老太?怎么又是中国老太呢?

被咬的当然不只有“中国老太”,只不过中国老太都很喜欢打“英语不好”+“种族歧视”牌。
作者: 寒夜霜深    时间: 2013-7-24 14:55:08

被忽悠的只是部分华人而已
作者: 坏小孩'    时间: 2013-7-24 14:57:52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3-7-24 13:38
被咬的当然不只有“中国老太”,只不过中国老太都很喜欢打“英语不好”+“种族歧视”牌。

一般遇到这种事情,我都不太过多的发表言论了,原事主第一次发帖子的时候,我就看到了,觉得还是静观其变比较好。
作者: sosew    时间: 2013-7-24 15:09:28

中国老太为什么这么" 皮",满街乱窜
作者: naught    时间: 2013-7-24 15:27:15

我想不用过于指责原帖LZ吧。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受到惊吓后/家人受伤后,我想你也不可能把当时事情发生的经过都叙述的那么完整,尽管受害者陈述的时候"缺斤少两"了,但她毕竟是受害者,肯定是要说自己受委屈的地方。。。就是希望大家都互相理解,不要过多指责谁谁撒谎了。

受害者的心里当然是觉得为什么我跟你有眼神交流了,而且我又没敌意,你问都不问,这只狗就无缘无故的冲上来咬我。确实,洋人老太是不是故意的谁也不知道?但是受害者的心里可能觉得我不是当地人,她看到了我还让狗咬我,为什么呢?受害者又不是第一次走这里,如果是第一次肯定不知道这条路能通到她家或是别的地方,也不用提到看到过别的慢跑者和骑车的。。。

关于打官司,中国人中有多少人喜欢去打官司赢取自己应得的?有些人为了一口气去打打官司,不怕时间长,但是我相信大多数人是不喜欢的。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5:35:44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4:42 编辑
naught 发表于 2013-7-24 14:27
我想不用过于指责原帖LZ吧。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受到惊吓后/家人受伤后,我想你也不可能把当时事 ...

不用跟我来这套,说什么这件事情发生在我身上,首先,我就不会擅闯别人的私人领地,其次,我会把关键证据摆出来,证明对方的确是“故意”放狗。然后,假如我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我不会捏造事实抹黑对方并煽动种族来为自己谋取私利

以上3点都是智商正常的文明市民应该做到的事情,我不会像老太那样没有教养没有法制观念的,所以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不要拿什么眼神交流来做对方故意放狗的可笑依据,狗是看家护院的,你在人家门口,狗有责任保护主人,主人在室内,如果是忘了栓狗,是无法控制狗的,眼神交流只能证明主人看到了你,觉得你可能不是敌人,但狗不会这么想。主人如果忘记拴狗,也不会想到要控制好狗,谈何“故意”?你有看到狗主人吹口哨命令狗来咬人吗?你以为狗跟主人是心灵感应可以遥控的啊?另外告诉你,在私人领地,即使狗没有拴好,也不算错,跟公共场合不一样。
作者: naught    时间: 2013-7-24 15:42:54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7-24 14:35
不用跟我来这套,说什么这件事情发生在我身上,首先,我就不会擅闯别人的私人领地,其次,我会把关键证据 ...

我说的是如果,不发生在你身上,总会发生在别人的父母身上,不是所有中国来的父母都那么守规矩,不会勿闯到如此大的房子里。

原贴LZ说,眼神交流三十秒过后,狗跑出来袭击人的,是不是故意的无法判断,所以他们不想打官司,只是他们自己认为的故意,我能理解她们,但不一定是事实而已,不用那么苛刻吧我觉得。
作者: JJ-Creative    时间: 2013-7-24 15: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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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5:45:39

sosew 发表于 2013-7-24 14:09
中国老太为什么这么" 皮",满街乱窜

满街乱窜只能说明法制观念薄弱,这倒不可恶,可恶的是用谎言煽动民族矛盾来谋取私利的行为
作者: jamesyingfan    时间: 2013-7-24 15:51:14

只想知道怎么处理那畜生?
作者: JJ-Creative    时间: 2013-7-24 15:51: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5:58:00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4:59 编辑
naught 发表于 2013-7-24 14:42
我说的是如果,不发生在你身上,总会发生在别人的父母身上,不是所有中国来的父母都那么守规矩,不会勿闯 ...

还是那句话,既然没有证据表明屋主是故意,自然更没有接下来的种族歧视判定,那么老太家人是怎么到处宣扬屋主是“放狗”的(注意中文的“放”,是主观故意的词)?是怎么到处宣扬屋主种族歧视的?

没有证据就乱指责,不是抹黑是什么?故意隐瞒不利自己的细节,不是撒谎是什么?跑华人论坛来哭哭啼啼大喊种族歧视,不是煽动民族情绪是什么?不就是想多拿赔款,不是谋取私利是什么?


记住我这么说,是基于老太家人截至目前提供的所有细节所说的,要是不服气,可以进一步给网友或者法官提供新证据。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6:00:58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5:01 编辑
naught 发表于 2013-7-24 14:42
我说的是如果,不发生在你身上,总会发生在别人的父母身上,不是所有中国来的父母都那么守规矩,不会勿闯 ...

并且我说的很清楚,如果是不幸发生在我身上或者是我家人身上,我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或者种族歧视,我不会跑来哭哭啼啼说是对方故意和种族歧视的,记住,撒谎只能起反作用
作者: naught    时间: 2013-7-24 16:01:22

我用虚词是因为我也不知道事实是什么,我只能猜测,有人觉得自己已经推测出事实,我是不能同意的,毕竟我们不在现场和身在其中的。我只是能理解受害者为什么要这么做而已,理解万岁。。。
作者: 游客    时间: 2013-7-24 16:01:36

这么大的地方,又没有全围栏栏起来,这么有攻击性的狗平时肯定是要一直栓着的.如果不栓,狗跑出去怎么办,有小朋友不小心走进去怎么办.
所以我觉得这次应该是故意放出来的.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6:03:35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5:04 编辑
naught 发表于 2013-7-24 15:01
我用虚词是因为我也不知道事实是什么,我只能猜测,有人觉得自己已经推测出事实,我是不能同意的,毕竟我们 ...

你不同意网友的推断,你可以据理力争,你主观上不愿意接受而没有推理和论据的支撑,这样是没用的。分析事实不是信教,你愿意相信就存在,你不愿意相信就不存在的,要拿出道理和证据,懂吗,你得要说服的是法官,不是围观的老头老太太们,懂吗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6:07:18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5:10 编辑
游客 发表于 2013-7-24 15:01
这么大的地方,又没有全围栏栏起来,这么有攻击性的狗平时肯定是要一直栓着的.如果不栓,狗跑出去怎么办,有小朋 ...

解释不通,完全无法排除屋主是忘记拴狗造成的意外,需要有证据证明是屋主故意放狗,并且同时排除屋主忘记拴狗。所以才建议老太提告,借用先进侦测工具来断案,测谎仪什么的都用上,就看老太敢不敢提告了
作者: naught    时间: 2013-7-24 16:12:34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7-24 15:03
你不同意网友的推断,你可以据理力争,你主观上不愿意接受而没有推理和论据的支撑,这样是没用的。分析事 ...

道理和证据,现在也只是从原贴的字里行间和部分新闻里推测出来的。。。

希望吧,推理帝,我还是希望原贴LZ没过多的歪曲事实。。。
作者: 游客    时间: 2013-7-24 16:13:31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7-24 15:07
解释不通,完全无法排除屋主是忘记拴狗造成的意外

这么狡辩就没有意思了吧,还可以说栓了,是狗自己挣脱的呢.
正好这么巧,正好有人经过的这天忘记栓? 还是每天都忘记栓?还是故意"忘记"栓?
话说回来,如果真的是忘记栓的话,那屋主就是需要付主要责任了.

我估计屋主也不是故意放狗出来咬人,也许只是放出来吓吓她,没想到会咬人,所以才有了后面的帮助受伤的华人老太.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6:21:00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5:27 编辑
游客 发表于 2013-7-24 15:13
这么狡辩就没有意思了吧,还可以说栓了,是狗自己挣脱的呢.
正好这么巧,正好有人经过的这天忘记栓? 还是每 ...


巧合的事情发生几率小,不等于完全没几率。如果是经常有人在这里被咬,你再说故意不迟。
话说回来,这里是私人领地,不是公共场合,不拴狗的责任远比在公共场合不拴狗小的多,谁让你跑到了私人领地了呢?我解开狗链子让他在家玩还不让了吗?养过狗没你?

你说我狡辩,却没有证据证明?你说我狡辩这句话,本身就是无理的攻击而已,在法庭上,你会被法官批评的,等你有了确凿证据证明屋主故意放狗,再说我是狡辩不迟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6:23:57

naught 发表于 2013-7-24 15:12
道理和证据,现在也只是从原贴的字里行间和部分新闻里推测出来的。。。

希望吧,推理帝,我还是希望原 ...

等原帖的楼主拿出来关键的可以证明对方是“故意”放狗的证据,你再来说原帖没有歪曲事实吧。
作者: naught    时间: 2013-7-24 16:37:14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7-24 15:23
等原帖的楼主拿出来关键的可以证明对方是“故意”放狗的证据,你再来说原帖没有歪曲事实吧。

其实我更愿意相信像"游客"所说的 -  "我估计屋主也不是故意放狗出来咬人,也许只是放出来吓吓她,没想到会咬人,所以才有了后面的帮助受伤的华人老太"。。。
作者: integra-r    时间: 2013-7-24 17:00:22

坏小孩' 发表于 2013-7-24 13:57
一般遇到这种事情,我都不太过多的发表言论了,原事主第一次发帖子的时候,我就看到了,觉得还是静观其变 ...

+1...,不少这种贴
作者: 翁塞.行.在路上    时间: 2013-7-24 17:08:42

JJ-Creative 发表于 2013-7-24 14:44
我觉得LZ说的没错   在情在理
现在事情的point在于放狗这个词,这个词完全决定了这个事件的性质

“无谓的博取大家的同情心是非常可耻的”-----说的难听点这种行为就是欺骗大家!
作者: jojototo    时间: 2013-7-24 17:09:30

warborough ave 底端往山上走的這條路中間有排樹分隔 這條往山頂路右邊還有很多房子 有些房子好像有租客 所以租客的車子停在warborough ave, 所以很多時候他們把車停在路邊 然後走回山上的家  

所以當你看到有人走上山 他們是走這條山路右邊回家並不是散步   這條山路左邊也就是洋人老太太家很少有人走的 這條上山的路基本就是條很長的私人drive way up to the hill
作者: JJ-Creative    时间: 2013-7-24 17: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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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3-7-24 17:20:40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7-24 15:21
巧合的事情发生几率小,不等于完全没几率。如果是经常有人在这里被咬,你再说故意不迟。
话说回来,这 ...

挺你这个,我的狗在自家院子里显然是不拴的,更不要说在自己屋子里了。。。
作者: 无色咖啡    时间: 2013-7-24 17:37:10

起诉是不可能的,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一场官司下来要脱一层皮。而且,又不是什么重伤,更何况acc一定会负责医药费的。这样的伤,就算申请误工或者精神什么的,也不是大的赔偿,最终就是律师赚钱,而且还浪费精力。但是,我不太相信洋人老太会说出arrogant这类的词,或者是种族歧视了,必定她的狗伤人在先。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7:38:27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6:42 编辑
naught 发表于 2013-7-24 15:37
其实我更愿意相信像"游客"所说的 -  "我估计屋主也不是故意放狗出来咬人,也许只是放出来吓吓她,没想到 ...

你愿意相信什么是你的事情,无法决定客观发生的事实。客观发生的事实,是可以根据证据推断出来的,不幸的是没有证据表明屋主是“故意”放狗,所以按照目前的证据,只能推断出屋主并无故意放狗,对屋主种族歧视的指控也毫无根据了。你可以把现存的证据提交给任何学法律的人士或者法官,看看能不能得出屋主故意放狗的结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7-24 17:39:08

无色咖啡 发表于 2013-7-24 16:37
起诉是不可能的,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一场官司下来要脱一层皮。而且,又不是什么重伤,更何况acc一定会负责医 ...

我是奇怪华人老太怎么听懂这个词arrogant, 却看不到是private property
作者: naught    时间: 2013-7-24 17:47:29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7-24 16:38
你愿意相信什么是你的事情,无法决定客观发生的事实。客观发生的事实,是可以根据证据推断出来的,不幸的 ...

你推断的毕竟是你推断的,不是事实。

我没觉得她骗取了我的感情,我只是觉得同情她而已,更没有要上街头游行的冲动。。。

因为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在现场,相信你也应该不在吧!
作者: charlie    时间: 2013-7-24 17:50:28

一石激起千层浪,lz,那位老太太亲口骗您了么?至于你那么气愤?当时情况如何不是光凭你的推测就能重现的。就不能大度的接纳被咬老太?毕竟被咬伤了,要赔偿也是正常的。
作者: Deadalus    时间: 2013-7-24 17:54: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8:27:12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7:27 编辑
naught 发表于 2013-7-24 16:47
你推断的毕竟是你推断的,不是事实。

我没觉得她骗取了我的感情,我只是觉得同情她而已,更没有要上街 ...

谁都不在现场,但是她说的话谁都看到了。她说的内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洋人老太是故意放狗,你既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怎么会说洋人老太故意放狗呢?说说看,是什么让你得出洋人老太是故意放狗的结论的?恩?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8:32:09

charlie 发表于 2013-7-24 16:50
一石激起千层浪,lz,那位老太太亲口骗您了么?至于你那么气愤?当时情况如何不是光凭你的推测就能重现的。 ...

她派人发在华人论坛,目的是什么?故意隐瞒关键细节,目的又是什么?南京老太只讹诈一个人,为什么全国的网民都在气愤?懂什么叫社会吗?

赔偿是肯定会拿到的,因为新西兰的小偷到主人家偷东西受伤了,主人都得要赔偿。能拿到赔偿,不等于合理,懂吗?
作者: 游客    时间: 2013-7-24 18:37:41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7-24 15:21
巧合的事情发生几率小,不等于完全没几率。如果是经常有人在这里被咬,你再说故意不迟。
话说回来,这 ...

谁都没有看到事实真相.谁都不可能有证据,只能靠推测.但你只凭自己的主观意愿选择性的相信与不相信某些推测, 明知道不可能有证据,还狡辩要人家提供证据,这还有什么意思呢?
作者: 游客    时间: 2013-7-24 18:40:31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7-24 16:38
你愿意相信什么是你的事情,无法决定客观发生的事实。客观发生的事实,是可以根据证据推断出来的,不幸的 ...

哈哈,笑死了,自己还说"客观发生的事实,是可以根据证据推断出来的",我根据有人说"狗是一直栓着的",推断这次是故意放出来的,你又不愿意相信,还要狡辩证据证据.
作者: Q11    时间: 2013-7-24 18:43:34

第二个李老太..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8:44:08

游客 发表于 2013-7-24 17:37
谁都没有看到事实真相.谁都不可能有证据,只能靠推测.但你只凭自己的主观意愿选择性的相信与不相信某些推测 ...

法盲啊,懂什么叫谁主张谁举证吗?既然敢在华人论坛上公开喊是屋主故意“放狗”,就得要拿出故意放狗的证据,拿不出来,就算你污蔑,懂法律吗?恩?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8:46:14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7:51 编辑
游客 发表于 2013-7-24 17:40
哈哈,笑死了,自己还说"客观发生的事实,是可以根据证据推断出来的",我根据有人说"狗是一直栓着的",推断这 ...

你看你说的话吧:“我根据有人说”

张三李四说的也成了你的“根据”了?这个说狗一直拴着的,是当事人吗?还说我不愿意相信?哈哈哈

再说了,狗一直拴着,就肯定事发当日是拴着了?你一直身体健康,这辈子就不得病了?你一直三思而后行,一辈子就不犯错了?狗一直拴着,就能肯定这狗一辈子就拴着了?你瞧你那逻辑。

在自家地盘,不栓狗相当正常,我都问过,你养过狗吗?谁家狗主人在自家带狗还拴的死死的绝对不松链子?那样的狗不出几年就抑郁而死了好不好?
作者: 游客    时间: 2013-7-24 19:18:19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7-24 17:46
你看你说的话吧:“我根据有人说”

张三李四说的也成了你的“根据”了?这个说狗一直拴着的,是当事人 ...

我只是推测而已,我又没说我一定是对的.
现在的事实就是人家的手被咬成那样,有照片,狗一直栓着是另一个和你一样反对华人老太的做调查的人在贴子里说的,那人去过那里好多次,而且在好几个贴子里说了不止一次狗是一直栓着的,这些都是事实,都是存在的事实,这就是证据,你懂吗?你的眼睛看到了吗?给了你证据,你又不看,你有眼睛吗???还是选择性失明???照你这样狡辩,任何证据都可以被推翻,人证可以说是窜通的,物证可以说是造出来的,那就永远都没有证据了.自己法盲还装着很懂的样子.人家都已经被咬成那样了,你还要揪着人家当初的一句气话不放有意思吗,你还算是人吗?还有同情心吗?
这事没发生在你身上,你自己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你自己被咬,说不定会说出什么更污蔑人的话来.

最后提醒你一句,狗即使在自家地盘不栓,也要在主人的掌控之内
给你这个法盲普及一下法律!
The obligations imposed on dog owners by this Act require every owner of a dog—
(b) to ensure that the dog is kept under control at all times:

懒得再跟你烦,到此为止,不会再回应你任何狡辩.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19:41:44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8:50 编辑
游客 发表于 2013-7-24 18:18
我只是推测而已,我又没说我一定是对的.
现在的事实就是人家的手被咬成那样,有照片,狗一直栓着是另一个和 ...

呵呵,手被咬成那样,固然值得同情,但不等于就可以随便污蔑别人是故意放狗,我原帖说的很清楚,谁要是不服气,就去鼓励被咬的人上法庭,跟旁观人在网上斗嘴有什么用?能换更多赔偿吗?

手被咬就可以随便不拿证据的诬陷人了吗?你适应法制社会吗?你谷歌出来的一条条文,就以为可以说明老太是故意放狗咬人了?看清楚我说的原文了吗?我说在家不栓狗就完全没责任了吗?我说的是在家不栓狗的责任,比在公共场合不栓的责任小,懂中文吗?

“这事没发生在你身上,你自己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你自己被咬,说不定会说出什么更污蔑人的话来.”
这句话你是什么意思?意思是你这么激动的跟人狡辩,是因为事情发生在了你身上了?你是受害人的家人吧?开这么多马甲给自己狡辩是什么意思?你又是怎么证明如果被咬的是我,我就一定会污蔑人的?你以为别人都跟你和被咬老太太家人一样没素质吗?你说“污蔑人”,你是默认华人老太污蔑人了?既然你都承认了华人老太污蔑,还跟我辩论什么?呵呵



就你的这点狡辩功夫还跟我辩论?记住哥一句话,没有论据的论点,永远都是废话和谎言,随便一戳就破,根本不用什么辩论技巧。
作者: Lens    时间: 2013-7-24 19:44:42

stimmt 发表于 2013-7-24 13:05
个人认为,我们只是旁观者, 真正的事实只有狗,狗主人和被咬人知道, 我们也尽量不要指手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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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11    时间: 2013-7-24 19:48:11

本帖最后由 Q11 于 2013-7-24 18:57 编辑

以前那个李老太是有个skykiwi和936电台的名律师先发帖,之后那个坏小孩在笫一时间把它转帖至istars后大力掀起民族支援和炒作...当时我挺身而出大力质疑,他们找李老太上节目给她自说自话的谎言机会,在爱屎它网站辩输了就删帖禁言,这就是他们936爱屎它网站的素质...
作者: 包不同    时间: 2013-7-24 19:48:16

naught 发表于 2013-7-24 14:27
我想不用过于指责原帖LZ吧。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受到惊吓后/家人受伤后,我想你也不可能把当时事 ...

叙述不完整和故意避重就轻故意歪曲事实是两回事
作者: naught    时间: 2013-7-24 20:02:08

如果站在一个受害者的角度上,在这短短的三十秒内,眼神交流过,狗跑过来了咬了人(是不是放的狗只有屋主自己知道吧?),所以受害者“主观”的认为洋人老太是故意放狗咬她的,我能理解,但不能确定是不是事实。。。她原帖那样说了,我也能理解,受害者肯定是带有一定情绪的,但是你们没必要上纲上线吧,说人挑动民族情绪。。。我想我们更多应该给予的是同情和关心,人家打不打官司什么的是人家自己的事情。。。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20:24:53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9:29 编辑
naught 发表于 2013-7-24 19:02
如果站在一个受害者的角度上,在这短短的三十秒内,眼神交流过,狗跑过来了咬了人(是不是放的狗只有屋主自 ...

带情绪就可以不用证据的说屋主故意放狗了?故意放狗是判定其是否种族歧视的关键,污蔑屋主故意放狗,不就是为了要污蔑屋主种族歧视嘛,而被咬的老太家属放在华人论坛,不就是要利用种族歧视的话题煽动民族情绪来给自己牟利嘛

这种鬼把戏,李老太的刚用过,你以为说一句带情绪,就可以理解了?是不是马路上谁要是踩了你脚,你就可以带情绪的杀了对方了?可以理解?

被狗咬了心里不爽,带情绪在论坛就算是破口大骂狗主人王八蛋,都可以理解,网友都可以跟你一起骂狗主人。避重就轻撒谎说其种族歧视还发到华人论坛,可不仅仅是对狗主人发泄了吧,同时还欺骗华人同胞的感情,企图利用华人同胞的民族情绪来给自己多捞赔偿而已。你以为一句带情绪,就可以说得过去了?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3-7-24 20:26:57

本帖最后由 purpleapple 于 2013-7-24 19:31 编辑
naught 发表于 2013-7-24 19:02
如果站在一个受害者的角度上,在这短短的三十秒内,眼神交流过,狗跑过来了咬了人(是不是放的狗只有屋主自 ...

这样的描述简简单单带情绪就可以解释了么?这不是特地来挑民族矛盾的 ?

洋人老太婆看到華人在Margot St 上 near Mamukau Rd EPSOM 奧克蘭 放大狗出來追 咬傷華人 她說她抱歉但是那是她的property

怕狗的 帶孩子老人的 路過Margot St Epsom千萬要小心!!!!只希望大家也警惕身在人家的地上 難免會遇到這樣的"不平等對待" 也希望洋人老太婆 洋人警察 媒體 對得起良心 
作者: naught    时间: 2013-7-24 20:38:09

我觉得你俩太愤怒了,哈哈~~可能受害者觉得警察处理的太草率,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都给放了,有点气愤吧,所以才发的贴。。。

当我看贴的时候,我没有被她挑动起来啊,因为我不知道是不是事实,只是觉得可怜外加同情。。。如果有人被挑动起来了, 那说明他们在不知道真相的时候就开始愤怒了,是不可取的。。。
作者: Q11    时间: 2013-7-24 20:45:49

naught 发表于 2013-7-24 19:38
我觉得你俩太愤怒了,哈哈~~可能受害者觉得警察处理的太草率,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都给放了,有点气愤吧, ...

笫一时间我也是同情支持,当事人最终泠净下来是必要的。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20:45:57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19:48 编辑
naught 发表于 2013-7-24 19:38
我觉得你俩太愤怒了,哈哈~~可能受害者觉得警察处理的太草率,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都给放了,有点气愤吧, ...

你要知道李老太事件的影响,从电视新闻到报纸到广播那段时间都是连篇累牍的报,结果呢,发现同情李老太的人都是被利用民族情绪的工具。现在这个老太又开始来这一手了,又是故意隐瞒细节来欺骗网友成为她的舆论工具。知道这次事情发生之后为什么那么多网友要问这问那吗?就是要避免盲目的成为老太的工具,结果果不其然,至今都得不到正面的答复,全都是避重就轻的岔开话题,外加煽动感情,这套不管用了。

要想打民族牌,首先得说服民族内部不是吗?要是不屑跟华人同胞公布关键证据,那还在网上发帖求安慰干啥?直接找法官呐。又不找法官,又不公布关键证据,这不是在无理取闹是什么?
作者: 瑶妖    时间: 2013-7-24 22:26:06

其实我想知道李老太那个是怎么回事
作者: 游客    时间: 2013-7-24 23:29:51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7-24 18:41
呵呵,手被咬成那样,固然值得同情,但不等于就可以随便污蔑别人是故意放狗,我原帖说的很清楚,谁要是不 ...

看你原文???笑话,请问你有原文吗?每个帖子都发了以后又编辑过了n遍了,自己说的话都要推翻自己n次,改来改去的.还辩论呢,辩论可以给你这样改来改去吗?
再次回应你只是为了澄清个事实,我跟事主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只是看不惯你这种人,真正犯错的人不说,在这里揪着人家的一点小错不放.你睁大眼睛看看我的号什么时候注册的,如果我这个号是小号的话,那这个论坛就没有大号了. 你这就是污蔑!
我自始自终都没有说过华人老太没有污蔑,只是说了我的推测而已,我只是推测狗是被故意放出来的,你可以看我的原文,我的都是原文,没一个跟你一样改来改去的!既然你说华人老太污蔑人家,那你拿出证据来啊,"谁主张谁举证",你现在需要证明那个狗不是主人故意放出来的啊,你拿不出证据来,你就是在污蔑人家!你就是在污蔑人!
这样跟你自己没关系的事,你就污蔑这么多人,如果真发生了跟你有关的事情,那你岂不是污蔑人家的更厉害,这就是证明!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4 23:35:49

本帖最后由 留园魔王 于 2013-7-24 22:36 编辑
游客 发表于 2013-7-24 22:29
看你原文???笑话,请问你有原文吗?每个帖子都发了以后又编辑过了n遍了,自己说的话都要推翻自己n次,改来改去 ...

呵呵,我改贴只是改一些打字错误,并且都是发帖后马上改的,不影响你回帖,你不用找这些小毛病来企图无理抢三分。


你既然要我举证说老太污蔑房主,很好,老太家人的帖子还放在那里,那个帖子就是证据。老太污蔑房主的证据就是,她没有拿出房主故意放狗的证据。懂?哈哈我最喜欢收拾无理抢三分的可悲玩意了。

还有,你不是说你不回贴了吗?怎么说话跟那啥似的?恩?
作者: 隔壁大老李    时间: 2013-7-24 23:44:02

个人觉得,屋主放狗出来的可能性是有的,但不好证明。即使让狗出来本意应该也不是让狗咬人,而是为了吓人、驱赶。通常,如果不是受过攻击训练的狗,不会一上来就咬的,常规的情况是近身狂吠,逼退对方。很可能的情况是:被咬方作出了比较剧烈的肢体动作,例如挥动手臂驱赶,大声吼叫,让狗明显感到受到攻击并狂怒进而扑咬进攻。
作者: JUNGLEXIA    时间: 2013-7-24 23:49:32

那她去别人的PRIVATE PROPERTY 干嘛呢
作者: 趴趴小熊    时间: 2013-7-25 00:02:52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7-24 14:35
不用跟我来这套,说什么这件事情发生在我身上,首先,我就不会擅闯别人的私人领地,其次,我会把关键证据 ...

没分儿了,回复一下,说的太好了。气不过啊,真讨厌说什么这是没有发生在你身上这样的言论。。。任何受过高等教育(或者没受过但是懂道理的人)都会根据事情的真像寻求适当的帮助。有这个闲工夫粉饰自己的错误,早都得到应有的赔偿或者道歉了。哎。
作者: Janurary    时间: 2013-7-25 01:41:50

看到大家都说李老太,我就好奇问下到底李老太是什么事?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5 15:47:24

真NMBD累啊看原帖楼主说话,还NMBD是post graduate?艺术系毕业的?看你说话就是在看抽象画啊!

台湾人是不是都是这个德行?只会打感情牌,只会信愿意相信的,毫无理性理智?你们的选票政治把你们毒害成这个脑残样?跟正常人没法沟通了吧?

就问你一些细节,不知道就说不知道,知道就赶快说,还非要说网友没有爱,不愿意绕过重点相信你的鬼话,顾左右而言他,神神叨叨祥林嫂似的,把脑袋整理成圆形再来跟网友讲故事好不好?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5 16:09:04

30秒eye contact就凭这点 就不想多说了 和一个陌生人搞30秒的eye contact 够可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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