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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说说亲身经历的汽车事故裁判庭的“那点事” [打印本页]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19 22:56:47     标题: 说说亲身经历的汽车事故裁判庭的“那点事”

本帖最后由 COKEKING 于 2013-9-20 00:32 编辑

今天经历一个车事故的审判,已被dispute tribunal 判输,已经同意结案。

借此我简单叙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吧。在我慢慢的向后倒车时,他们认为我的4WD后备胎擦了他的前bonnet, 在裁判官宣布审判结果后,我提出了几点疑问是:(事实上这些疑问我在陈述的时候已经说明,但是她当时没有给我直观的、客观的判罚依据)先上张图看看吧


其实我的问题并不是重在如何修理,收多少钱,而是后来我返回来做的所有调查,收集的证据显示,我的车不应该是唯一造成事故的原因。

1.因为我车备胎高于他车前盖凹陷处至少有10厘米的差距,他们说由于路面稍微有点倾斜的原因,我的车有可能稍微会向下沉,可是如果一辆车要下沉10厘米,有几个因素,一是很快的速度倒车突然停下来,由于惯性的原因车会向下沉,二,只有是减震器完全报废,车才会在那么慢的速度下下降10厘米,或者也许根本不会。否则我的车根据测量的高度来说,我的备胎完全不在他车前盖受伤的高度。这些都是比较有技术性的调查结果,但是裁判官说以他的经验来判断是有可能的,但是对于我问他汽车避震器,弹簧在受到不同程度的作用力的时的最大行程等问题时,裁判官甚至不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及工作原理。。。。

2. 根据常识,备胎是橡胶做的,前盖是金属做的,他车前盖有两条明显的凹痕,但是两条凹痕中间是鼓起的,而且还掉了漆,这应该是被两个如此形状坚硬的物体所导致的,我承认备胎在一定冲击力下会导致金属前盖的凹陷,可我当时是非常慢的速度,大概2到3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而且如果备胎碰撞,那应该是整个接触面的凹陷而不是两条明显的凹痕,还有在我当时拍的照片上,我的备胎完全没有任何痕迹显示会导致这样的伤害。而且在上庭之前我找了一个八宝粥的罐子做了示范,分别用截面是长而有棱角的木头和顿而平的硬物及一块类似备胎截面的橡胶去挤压铁罐,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正好应正了我说法,而且也应正了“常识”。。。

3. 从侧面看可以知道,他的前盖上的伤害在他的前保险杠之后,如果我的备胎能把他的前盖撞凹,那我的后保险杠应该第一时间撞到他的前保险杠,但是从当时拍的照片来看,我们俩车的前后保险杠完全没有任何损伤。。

还有当时他们在电话询问保险公司的事故调查员时,我当时也提出了几个技术性的问题,但是他们给出的答案模棱两可,只是说有可能有可能。我也提供了委托我们公司的VTNZ的同事根据我拍摄的照片做了事故的鉴定结果,但是我感觉仲裁员十分采纳他们的意见而完全没有考虑我的。综上所述,仲裁的这让我很难接受,对于我提出的问题,裁判官过多的只是以她自己的"经验"来给我解答,但从我来说,她完全没有直观和客观的回答我的问题。

再说说维修费用的事情,法庭给我的答案是那家指定的修车厂认为所有的配件因为更换比维修更加的容易及便宜,但是我提供的三分报价单最贵的只是这个价格的三分之一还不到,而且都是出自正规、大型、专业的洋人钣金修车行。我的疑问是,难道这些修车厂都是在胡说吗?东西既然可以修而且更便宜,为什么一定要更换? 事后我向裁判官说,我十分庆幸对方保险公司没把车送回澳洲原厂去修,或者直接陪一辆新车给原告,否则我要赔偿的金额就大了去了。。。。
我的工作也是做车检的,虽然不能说我提供的意见和证据是100%正确,但我相信也是基于客观事实的。最不满意的是我询问是否有机会申请重新审理,仲裁员直接说如果申请重审审理的还是她,问题是否答应赔钱,不答应他可以要求法庭查扣我的私人财产来还钱,所以当时没办法,我只好答应。。。。

我个人认为,法庭应该是个注重讲证据的地方,我提供的证据有理有据有节,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判罚结果,挺纠结的。。。周围的朋友说,保险公司有强大的法律团队做后盾,裁判官草率了事只是为了节省时间避免麻烦,只要不出什么大的、太露骨的不公审判的错误就行了。虽然我从本意上不愿意去这么相信,但从判罚结果来看,不得不使我我有这样的猜测。。。而且朋友奉劝我以后杀了人,及时手上还拿着血粼粼的刀,在法官没有宣布你有罪的之前,打死也不能认罪。。。。

赔偿的金额不多,但实在是太过的难以接受裁判官给我的答案,请问还有反转的余地吗?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3-9-19 22:58:31

媒体坐第一排。。。。。沙发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3-9-19 23:03:02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3-9-19 22:58
媒体坐第一排。。。。。沙发

中秋快乐。。。。。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3-9-19 23:04:56

本帖最后由 留下足迹 于 2013-9-19 23:05 编辑
ilmaro 发表于 2013-9-19 23:03
中秋快乐。。。。。


哇。。。。亲啊,这激动的泪花。。。不由自主哇。。。。。哈哈哈哈。。。。中秋节快乐!天天开心!替我多吃一个月饼吧。。。我这里没有气氛哇。。。
作者: oplwy    时间: 2013-9-19 23:05:09

这个很专业,表示看不懂
作者: hj_win_1    时间: 2013-9-19 23:05:50

卡座,看各位高人解答。看这描述感觉新西兰也好黑啊。。。裁判官好不专业。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3-9-19 23:06:13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3-9-19 23:04
哇。。。。亲啊,这激动的泪花。。。不由自主哇。。。。。哈哈哈哈。。。。中秋节快乐!天天开心!替我 ...

哈哈,好的,我帮你多吃一个。。。。
作者: Conax    时间: 2013-9-19 23:12:49

經歷過
不再相信 dispute tribunal
這種小審判的裁判判案時憑感覺多過憑證據
因為他們知識有限,常常給了證據也不明白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19 23:15:59

本帖最后由 COKEKING 于 2013-9-19 23:29 编辑
hj_win_1 发表于 2013-9-19 23:05
卡座,看各位高人解答。看这描述感觉新西兰也好黑啊。。。裁判官好不专业。

裁判官好不专业,这点您说对了,裁判管不一定需要具有专业的法律背景,有可能是太平绅士,有可能是房产中介,也有可能是某个有名望的人,等等等等。。。。。

上周我去JURY SERVICE,我也纳闷了两天,你说说如果陪审团选出来裁决的人都是什么农民啊养猪喂鸡扫马路的什么的人,我很难相信案件会得到专业及公平的裁决。。。。问了身边的很多人,哪的人都有,但至今也没有得到一个能让我接受的答案。。。。。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19 23:17:55

Conax 发表于 2013-9-19 23:12
經歷過
不再相信 dispute tribunal
這種小審判的裁判判案時憑感覺多過憑證據

原来也有相似经历的朋友呀。。。
作者: huiyeee    时间: 2013-9-19 23:20:05

能要求回现场案件重演吗?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19 23:27:55

本帖最后由 COKEKING 于 2013-9-19 23:28 编辑
huiyeee 发表于 2013-9-19 23:20
能要求回现场案件重演吗?

裁判官连我提供的证据都不接受,我觉的她肯定不接受案件重演,况且这个事情发生在今年的 三月初,直到7月初我才接到保险公司的索赔电话,现在都9月中了,况且现在我车已经卖了,不可能案件重演了,比较庆幸的是我在事发的时候拍了照片作为证据
作者: humanbe    时间: 2013-9-19 23:28:59

有保险公司操心呢,何必自己跑,都不够时间的浪费的钱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19 23:30:34

humanbe 发表于 2013-9-19 23:28
有保险公司操心呢,何必自己跑,都不够时间的浪费的钱

保险公司是对方的,我当时没有买保险。。。。
作者: Randy@NZ    时间: 2013-9-19 23:38:52

这个。。。貌似没什么可能是备胎砸出来的
作者: Olga    时间: 2013-9-19 23:47:47

裁判官知識有限!见識有限!

还有的是原告或被告或两者都是他妈的“贱种”, 没有一句真话。
作者: ahker534    时间: 2013-9-19 23:54:35

“经验”这种东西是不可靠的,怎么用来作为评判的证据呢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19 23:56:14

Randy@NZ 发表于 2013-9-19 23:38
这个。。。貌似没什么可能是备胎砸出来的

可是裁判官这么觉得。。。。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19 23:56:55

Olga 发表于 2013-9-19 23:47
裁判官知識有限!见識有限!

还有的是原告或被告或两者都是他妈的“贱种”, 没有一句真话。

感谢你的理解,虽然我不能那么说,但是就如我帖子里所说的,他们的答案不能让我接受。。。。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19 23:58:34

本帖最后由 COKEKING 于 2013-9-20 00:01 编辑
ahker534 发表于 2013-9-19 23:54
“经验”这种东西是不可靠的,怎么用来作为评判的证据呢

我也很纳闷,例如果我做了那么多的调查取证,A4纸都打印了100多页。。。。对方只带了一张我当时误认为是我造成伤害的一张纸条,剩下的就靠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了。。。。
作者: Olga    时间: 2013-9-20 00:00:24

“请问还有反转的余地吗?“
28 天内提上诉。 可以以tribunal decision 没有提到的但对你有利的观点来提出上诉。Good luck!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20 00:05:14

本帖最后由 COKEKING 于 2013-9-20 00:07 编辑
Olga 发表于 2013-9-20 00:00
“请问还有反转的余地吗?“
28 天内提上诉。 可以以tribunal decision 没有提到的但对你有利的观点来提出 ...

首先感谢你的意见。
裁判官说的很直白,审理的人还会是她,她还是会做同样的处理的。。。。事实上我的这些问题在庭上我都提出过了,但是她没能给我一个专业且能令人信服的答案,而都是以她的“经验”来判断的,但对于我的一些专业的问题来说,她又会以跟这里讨论的问题无关来回答。。。。

有时候真的感觉他们就是一伙的。。。。
作者: Randy@NZ    时间: 2013-9-20 00:12:01

COKEKING 发表于 2013-9-19 23:56
可是裁判官这么觉得。。。。

可能他觉得你的备胎是从拖拉机上拆下来的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20 10:33:32

Randy@NZ 发表于 2013-9-20 00:12
可能他觉得你的备胎是从拖拉机上拆下来的

裁判官最后宣判的时候,引自她的原话,十分自信的说她100%认为对方车上的损坏是由于我车的备胎造成的。。。

100%意味着什么?难道我提出的问题根本不值得一看?本来一个小时的审判时间,40分钟不到就结束了。。。
作者: Randy@NZ    时间: 2013-9-20 10:34:43

COKEKING 发表于 2013-9-20 10:33
裁判官最后宣判的时候,引自她的原话,十分自信的说她100%认为对方车上的损坏是由于我车的备胎造成的。。 ...

话说这个真的不能上诉么?
作者: awesome.possum    时间: 2013-9-20 12:22:49

那楼主当时有没有倒车,是楼主倒了车但是觉得没有碰到那辆车,还是你根本没在它前面倒车他莫名前盖上多了个坑?你当时拍照是出于什么原因?对方人在车里么?
作者: jamesyingfan    时间: 2013-9-20 14:35:41

同情LZ,既然没有多少钱,就算啦!当是捐给弱智了。记得一定买保险。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20 15:22:38

本帖最后由 COKEKING 于 2013-9-20 15:26 编辑
awesome.possum 发表于 2013-9-20 12:22
那楼主当时有没有倒车,是楼主倒了车但是觉得没有碰到那辆车,还是你根本没在它前面倒车他莫名前盖上多了个 ...


怪我没说清楚,我当时倒车停车,我看到他车在我后面了,所以很慢的一点一点王后挪。。。他车里当时也没人。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20 15:25:24

本帖最后由 COKEKING 于 2013-9-20 15:27 编辑
jamesyingfan 发表于 2013-9-20 14:35
同情LZ,既然没有多少钱,就算啦!当是捐给弱智了。记得一定买保险。


您说的是,其实钱真不是主要的,事实上在我给对方留了条后,到他联系我,我都十分愿意的去帮她把车修好的,但车主执意要走保险。。。我比较计较的是这个裁判官的审判方式和判罚结果。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3-9-20 15:52:39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在汽车上装前后两个摄像头的原因。
一旦撞车,如责任在他则可帮我获利;如责任在我则可帮我自卫。
ps:再加买全保险。
无敌了。
都是被车版各种血淋淋的教训给吓的。。

楼主不服可以走court上诉啊,tribunal算个鸟?上了court司法人员素质要比tribunal高一些。
还有,当时你为啥要写个confession给对方?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20 16:45:17

netghost1861 发表于 2013-9-20 15:52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在汽车上装前后两个摄像头的原因。
一旦撞车,如责任在他则可帮我获利;如责任在我则可帮 ...

哎,我当时也没在意,光觉得不好意思了,都是邻居的,怕影响邻里关系。况且那点伤我修好也没多少钱,所以我就给留了张条。。。
作者: provenco    时间: 2013-9-20 16:57:02

COKEKING 发表于 2013-9-20 00:05
首先感谢你的意见。
裁判官说的很直白,审理的人还会是她,她还是会做同样的处理的。。。。事实上我的这 ...

到这主要是看你想要争气还是想要省事了。要省事就交钱。要这口气那就是另说了。
作者: vickiliu1974    时间: 2013-9-20 17:01:48

COKEKING 发表于 2013-9-20 15:25
您说的是,其实钱真不是主要的,事实上在我给对方留了条后,到他联系我,我都十分愿意的去帮她把车修好 ...

既然你留个条,就给人把柄。民事法庭为什么判你输。就是你留这个条。在法理上你已经站不住脚。在西方国家千万不要说你错了。除非是被人家现场抓住。既然你留了个条,去打官司就先输一截。的确民事法庭不是专业分析碰车的,只管扯皮的

至于为什么要走保险。很简单。买了保险,就要享受服务。是我也走保险。不是每个人都有精力去和没保险的人讨价还价,叽叽歪歪。把事交给保险公司,扯皮拉筋的事别人帮你搞定,多舒服。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20 19:50:47

本帖最后由 COKEKING 于 2013-9-20 19:53 编辑
vickiliu1974 发表于 2013-9-20 17:01
既然你留个条,就给人把柄。民事法庭为什么判你输。就是你留这个条。在法理上你已经站不住脚。在西方国家 ...

感谢你的意见,我留的纸条也许只是我当时的错误判断,而且我后面搜集的材料都已经很有力的推翻了我当时的错误判断了,这都不是我的主观意见,而都是有客观事实为依据的。

如此说来,民事法庭的目的并不在于要找出事情的真相、做出公平的裁决,而是看谁有理,即使是歪理,谁喊的大声,或者谁嘴皮子厉害。专业的分析及证据都不予考虑。。。。请问这样做公平吗?法庭的作用和目的是啥?为了简单草率了事而随便做个决定吗?

至于保险公司,我也可以推断,车本身就有伤痕了,只不过是借这次机会把受伤的地方全部换新啊,那我真的应该庆幸保险公司没直接赔一辆新车而让我买单。。。。

现在想想,我真应该按照朋友说的,告诉裁判官我当时在梦游,我还没睡醒,我不是太清楚我自己在干什么。。。。我不是再狡辩,而是觉得这样的结果太过违背了公平的原则。。。
作者: Inni    时间: 2013-9-21 14:04:52

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elmonz    时间: 2013-9-21 14:06:13

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jlk111    时间: 2013-9-21 14:07:13

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acedon    时间: 2013-9-21 14:08:42

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acedon    时间: 2013-9-21 15:09:54

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acedon    时间: 2013-9-21 15:10:23

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会员    时间: 2013-9-21 17:07:53

COKEKING 发表于 2013-9-20 19:50
感谢你的意见,我留的纸条也许只是我当时的错误判断,而且我后面搜集的材料都已经很有力的推翻了我当时的 ...

看来你确实过高的寄托于这边的民事法院的专业能力了。
说白了,这边的民事法院就是两个人在菜市场抢剩菜然后吵起来了,闹到民事法院,最后有个人来为事情如何解决做个判断,就完了。民事法庭的officer不可能对任何方面都具备专业知识,其实就连这边的高法法官也没有,但是高法的法官有权利指派这方面专家去调查,他会参考专家的报告,但是民事的才多少经费啊?还要调查证据,再找证人,做专业的碰撞测试等等,这些根本不可能啦。
我看了你写的内容,看得出之前为了这个案子,你是做了不少的准备工作的,但是准备材料太多了,好像100多页纸,别说一个小时结案了,就算让officer把它读完时间都不够,他可能会好好看吗?看了其中一页就不错了。
而且那种撞痕一看就不是备胎撞的,这么窄的撞痕又不是轮毂弄得,对方说是车胎弄得,那除非你的备胎是几寸的婴儿推车的车胎,这一看就知道officer根本就没听你在开庭的时候说的什么,而且这种案子officer在开始之前就已经有了裁定的结果。开庭只是走个过场而已。
这次你吃亏是吃亏在不了解民事法庭的审理模式。首先,你是当事人,而且有签字证明过你承认是你撞的,现在反悔了,所以从审理前你就把自己放在了非常不利的位置,让officer从第一印象上就不相信你说的了。
其次,不管你是不是这方面的专家,由于你是当事人,你做出的推断不论多么符合事实,人家也不会参考的,因为你这次的身份很敏感,所以哪怕你随便找个开修车行的技师朋友作为你的surpoter跟你一起去,然后让他把你写的这些作为他的判断念出来,都比你自己在那说要强得多。
最后,officer的回答已经证明他对你已经有很大的误解了,在花时间花精力去跟法院的officer上诉,辩论,其实你只是想还你清白,但是对于officer来说,你是要证明他是错的。而且这种民事法庭又很难很难找律师代表你,所以别再想这件事了,只会让你更伤神,更生气,还不会有任何好的回报,再争下去没有任何的意义了,就当交了一次学费看清了这些小officer的真面目和真水平,也就当作值得了。
作者: COKEKING    时间: 2013-9-21 20:14:53

本帖最后由 COKEKING 于 2013-9-21 20:31 编辑
会员 发表于 2013-9-21 17:07
看来你确实过高的寄托于这边的民事法院的专业能力了。
说白了,这边的民事法院就是两个人在菜市场抢剩菜 ...

感谢你的留言,看完你的意见之后,我就一句话,说的太贴切了。。。

100多页纸包括照片,一些例如减震杆的工作原理,vehicle inspector的reference, 我的解释材料等等。至于inspector的reference,我提供了两个不同公司的,我比较有把握的说,对于一个没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裁判官来说,看了这些东西,都能引导她去做出客观的判断了。但是后来,得到的就是我最不满意的那句, 她说她100%相信是我的责任。。。这不等于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但是个人认为,以我的案件为例,既然这样的裁判庭制度有着那么多的负面因素,为什么还能继续存在那么久呢?判案的法官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个人认为这就是在开玩笑。。。
各位朋友切记,以后犯了啥事,千万别说是你干的,我这次是深刻领教过了。。。。

那天开庭前那个裁判官手舞足蹈边唱边跳的进来,对每一个人都说了一遍“我要结婚了,我要结婚了。。。。”搞得我们每个人都莫名其妙的,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
作者: vickiliu1974    时间: 2013-9-21 22:16:53

COKEKING 发表于 2013-9-21 20:14
感谢你的留言,看完你的意见之后,我就一句话,说的太贴切了。。。

100多页纸包括照片,一些例如减 ...

民事法庭其实是一个不错的制度,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争议时。个人权益可以得到法律适当的保护,同时也免去了繁琐的法律程序和高昂的费用,当然不可能每个人都得到满意的结果。但就我个人来说,我去过两次。一次也是因为人家撞我,二次是租房纠纷。两次我都赢了。

你这个case的确有争议,但你吃亏在你留了那个条。证明你倒车时的确撞了别人一下。如果保险公司和车主都一口咬定车被撞之前没有任何损害。你写的100页纸甚至1000页纸不是你撞的再专业也是苍白无力的。因为什么都有可能,因为车都可以开到大树上,那些驾驶者也超过了一般常理和专业

反而除非你能证明那个撞痕在你碰之前就有的,才有可能有胜算。这就是西方人或洋人的逻辑。这不能说是错的,只是看一件事时不同的方向,officer就是基于这个逻辑。

除非你有当时倒车的录像,录像里清楚的显示你倒车撞向他车时之前,那个mark已经存在。在没有后视drive cam的情况下你是无能为力

最后还是记得买保险,这次就当拿钱买教训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3-9-21 22:36:48

COKEKING 发表于 2013-9-20 15:25
您说的是,其实钱真不是主要的,事实上在我给对方留了条后,到他联系我,我都十分愿意的去帮她把车修好 ...

如果我有保险,你倒车撞了我的车,你说不走保险私了。但走不走保险是我决定,如果我害怕私了后你不给我修好,我坚决走保险,你奈我什么何?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3-9-21 22:40:38

netghost1861 发表于 2013-9-20 15:52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在汽车上装前后两个摄像头的原因。
一旦撞车,如责任在他则可帮我获利;如责任在我则可帮 ...
当时你为啥要写个当时你为啥要写个confession给对方?真是莫名其妙。给对方?真是莫名其妙。

或者LZ根本不知道“confession”是什么,可能认了罪,LZ自己也不知道,难怪tribunal会这样判

这样LZ上诉也没用
作者: 会员    时间: 2013-9-22 09:23:13

COKEKING 发表于 2013-9-21 20:14
感谢你的留言,看完你的意见之后,我就一句话,说的太贴切了。。。

100多页纸包括照片,一些例如减 ...

就当花钱买次经验了。
希望你从这次事情当中学到一些东西,来弥补自己以后的不足。
作者: nzrover    时间: 2013-9-22 21:51:27

本帖最后由 nzrover 于 2013-9-22 21:53 编辑

买保险吧。 不然根本不用浪费这么多精力。 还不如把精力放在多赚点钱上。  如果不用上班,又不缺钱,再加上一根筋,倒是可以和保险公司还有裁判官斗一斗,就只当给自己找个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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