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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mmt有感 [打印本页]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0:29:03     标题: 关于mmt有感

今天终于把大概所有的mmt帖子都看完了。

个人觉得,既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了,清盘程序了。就好好走法律途径吧。

要不我个人感觉,真的就是在引导舆论。sky不是法院。双方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如何辨别。

帖子大部分都是煽情为主,或者部分的截图。事实真相到底是什么,谁也不知道。

我不支持任何一方,我只觉得,这个事很像炒作。其实直接去法院就好了。没有必要又游行又闹的。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0:30:31

顺便补充一下,去不起,告不起。真的不是理由。人不能爱讲法律讲法律,不讲法律就煽情。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0:31:21

非喜勿喷。。个人看法而已。非雇主或者员工的托。这事和我没半毛钱关系
作者: tom_shen    时间: 2014-5-14 10:42:26

同意LZ的说法。
作者: robysscn    时间: 2014-5-14 10:44:08

有道理。支持
作者: TVBS    时间: 2014-5-14 10:45:35

说得很对,不过也很自然会被那些人给当“老板”或者“老板朋友”或者“老板请来水军”化了。。祝好运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0:50:29

TVBS 发表于 2014-5-14 10:45
说得很对,不过也很自然会被那些人给当“老板”或者“老板朋友”或者“老板请来水军”化了。。祝好运

....无所谓了。哈哈,发表一下个人看法。其实我真的是越看越觉得在煽情。。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4-5-14 10:59:53

法律无外乎情理
我们虽然在法律健全的社会和国家
但是依然有人利用法律来获利
法律从某个方面来讲并不是保护弱势群体,而是保护懂得和善于利用法律的群体(通常这个群体要有钱可以购买这种服务)
另外说,反正最近天维也没什么新鲜事,看看当个乐子不挺好嘛。
没必要讨论的,看看就好~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1:03:30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4-5-14 10:59
法律无外乎情理
我们虽然在法律健全的社会和国家
但是依然有人利用法律来获利

其实我特别不能理解。你说的。法律肯定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不可能不是。

就其中一个摸奶姐回帖说的。法盲不法盲的问题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4-5-14 11:11:50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5-14 11:03
其实我特别不能理解。你说的。法律肯定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不可能不是。

就其中一个摸奶姐回帖说的。法 ...

谁告诉你法律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呵呵
法律在建立时打的口号都是保护弱势群体的
但是,法律在执行过程中都是不保护弱势群体的(这个不以你在中国还是新西兰甚至美国而转移)
因为法律越健全,对法律运用的知识和要求就越高,而穷人弱势群体通畅是无法购买这种高端的法律服务的

又说多了,一会又要挨骂啦。。
不说啦
水贴去啦
你也别瞎琢磨啦,浪费这时间不如去LOL啊LOL几把呢。。。嘿嘿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1:13:01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4-5-14 11:11
谁告诉你法律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呵呵
法律在建立时打的口号都是保护弱势群体的
但是,法律在执行过程中 ...

community law service....回答完毕
作者: karissah    时间: 2014-5-14 11:15:18

赞成~

不过lz小心被当成老板的老婆老公爸爸妈妈女儿儿子姨妈姑爹等等等等等。。。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1:53:01

karissah 发表于 2014-5-14 11:15
赞成~

不过lz小心被当成老板的老婆老公爸爸妈妈女儿儿子姨妈姑爹等等等等等。。。

哈哈哈。。喜当爹?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5-14 11:56:15

估计会越闹越僵,人都是这样,这么一闹,应该没有和平收场的可能了。要不就是被反咬一口,要不就是两败俱伤。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2:02:21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5-14 11:56
估计会越闹越僵,人都是这样,这么一闹,应该没有和平收场的可能了。要不就是被反咬一口,要不就是两败俱伤 ...

感觉和当年,那个老太太摔倒的事有一拼。不知道小老鼠还记得不。

最后事实和网上说的完全相反
作者: 皮皮蛋蛋    时间: 2014-5-14 12:17:13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5-14 11:56
估计会越闹越僵,人都是这样,这么一闹,应该没有和平收场的可能了。要不就是被反咬一口,要不就是两败俱伤 ...

好像律师版发帖子,律师说本来想大家商量解决,可能没那么多钱但也会赔钱。。。结果最后大概老板怒了,不愿意协商了。。。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5-14 12:17:53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5-14 12:02
感觉和当年,那个老太太摔倒的事有一拼。不知道小老鼠还记得不。

最后事实和网上说的完全相反

忘了,其实这事也是,过一段时间,人们就会忘记的。生意照做。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5-14 12:24:20

皮皮蛋蛋 发表于 2014-5-14 12:17
好像律师版发帖子,律师说本来想大家商量解决,可能没那么多钱但也会赔钱。。。结果最后大概老板怒了,不 ...

换成谁都会不爽吧?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2:33:55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5-14 11:03
其实我特别不能理解。你说的。法律肯定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不可能不是。

就其中一个摸奶姐回帖说的。法 ...

哈哈哈哈哈哈。。。。是说我对吧,。。哈哈哈。。。是的,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的。谢谢你能看懂我那些回帖和理解了。。单靠他们这些人在某人的煽情下,其实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的,反而到实实在在的给某人利用,打了一个漂亮的广告罢了,因为某人根本就知道,现在的结局。。就根本。。。就不属于她说的那个领域的问题了,人家都走的是清盘路线了。。某人一直在装。。无非就是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罢了。。

嗯。。你这个帖子,说出了我心中想说的全部了。。。。姐顶你的贴。。。分今天没有到,回头补你啊。。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2:39:30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5-14 12:02
感觉和当年,那个老太太摔倒的事有一拼。不知道小老鼠还记得不。

最后事实和网上说的完全相反

对的,当初也就是我。。。一个人在网上跟他们说理来着,我的分析,最后,证明没有任何错呀。。就是里面还有故事的嘞。。。算了,很多事,不理智的去看待。。。你也别指望人家咋想的了。。对我来说,该说的就说了。。。听不听进去,是人家的事。。。我也无所谓说我啥的嘞。。我只实话实说罢了。。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2:40:50

karissah 发表于 2014-5-14 11:15
赞成~

不过lz小心被当成老板的老婆老公爸爸妈妈女儿儿子姨妈姑爹等等等等等。。。

哈哈哈哈哈哈哈。。。是哦,这几天,我都当过一回老板娘嘞。。。。。哈哈哈哈。。。蛮搞笑的嘞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5-14 12:41:23

皮皮蛋蛋 发表于 2014-5-14 12:17
好像律师版发帖子,律师说本来想大家商量解决,可能没那么多钱但也会赔钱。。。结果最后大概老板怒了,不 ...

现在是什么情况了?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2:47:36

oplwy 发表于 2014-5-14 12:41
现在是什么情况了?

其实情况么。。。你去看看这个网友说的实在话呀。。真的这种话比较合理的哇。。。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 ... &fromuid=305710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2:49:24

本帖最后由 留下足迹 于 2014-5-14 12:49 编辑

嘿嘿嘿。。。楼主。。你也榜上有名喽。。。。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30824

你说这思维咋整出来的么。。。。。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4-5-14 12:50:48

讲法是对的。

法是人定的,自然也会改变。今天你看到的保护劳工的法律也是好多次工人运动包括示威游行争取来的。

所以游行示威也是对的。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4-5-14 12:59:32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2:33
哈哈哈哈哈哈。。。。是说我对吧,。。哈哈哈。。。是的,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的。谢谢你能看懂我那些回帖 ...

你好叻呀~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3:01:20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4-5-14 12:50
讲法是对的。

法是人定的,自然也会改变。今天你看到的保护劳工的法律也是好多次工人运动包括示威游行争 ...

那也得从一开始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改善的吧。。。。总不能一开始就谈好的价格。。然后反悔了。。难道你没有权利说NO吗?这个好像也讲不过去的吧,。。要是违法,其实这2者都有份的吧。。。这样惩罚双方。给后人作为一个警示,我到觉得是蛮有效的嘞。。。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3:11:34

masterq 发表于 2014-5-14 12:59
你好叻呀~

哦,对了,贴图帝,我看到你在其他贴里写的东西了。。哈哈哈哈。。。我来安慰你一下哦。。

嗯。。可以吧。。我这不说有理说理么。。。看了几天,真心法盲不少哇。。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4-5-14 13:16:44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3:11
哦,对了,贴图帝,我看到你在其他贴里写的东西了。。哈哈哈哈。。。我来安慰你一下哦。。

嗯。。可以 ...

是我就坐他门口哭…在这发真心没用…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4-5-14 13:21:15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3:01
那也得从一开始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改善的吧。。。。总不能一开始就谈好的价格。。然后反悔了。。 ...

关于这个工资很多人都误解了。
最低工资是对雇主的要求,不是对雇员的。雇主必须支付。
雇员当然可以拿少点,那是他的权力,但是他同样有权力把没按最低工资给够的部分要回来。只要还在诉讼时效之内。
雇员的风险在于,公司倒闭,那就啥也拿不到。
雇主的风险在于,雇主一直在违法。他可以把公司关掉,但产生一个问题:他当时是如报税的?因为他肯定要做假账才能做平。
所以雇员不光要闹,还要大闹,只有引起关注,才可能,取得进展。
公民有结社,示威游行的自由噢!
作者: ershadao    时间: 2014-5-14 13:22:09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 ... &extra=page%3D1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4-5-14 13:29:15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3:11
哦,对了,贴图帝,我看到你在其他贴里写的东西了。。哈哈哈哈。。。我来安慰你一下哦。。

嗯。。可以 ...

這是09年的事了,打了二年官司,我們這些打工仔還是输了,所以mmt這件事除了同情和起哄一下之外,誰是得益者,誰在从中抽水占便宜,明眼人一看就明.
作者: LOST_NZ    时间: 2014-5-14 13:30:34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4-5-14 13:21
关于这个工资很多人都误解了。
最低工资是对雇主的要求,不是对雇员的。雇主必须支付。
雇员当然可以拿 ...

新西兰的很多小商家,比如餐馆阿,网吧,小零售行业,能有多少完全按照劳工法来给各种LEAVE。
本来这是个潜规则,一般雇佣双方都默认这个潜规则的。
现在平衡被打破,雇员以打破潜规则,摆上台面宣传来出招。
雇主就胸闷了,这个潜规则拿到台面上来讲对他是件很不利的事情。
就找律师,搞清盘来接招。

你这个就是第3招了,要去查雇主的账,这个需要雇员有一定的能量,驱动媒体,驱动政府部门去实施。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4-5-14 13:33:44

本帖最后由 masterq 于 2014-5-14 13:36 编辑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3:34:54

本帖最后由 留下足迹 于 2014-5-14 13:38 编辑
lychee 发表于 2014-5-14 13:16
是我就坐他门口哭…在这发真心没用…


现在根本不是你们想想的呀。。。因为老板绝对可以叫警察的哦。。属于骚扰人家正常生活的好不?人家走法律程序了。。你就不可以这么做了。。这个就像有人欠你钱,对不?判下来,每个星期给你还10刀的,你就不可以自己去他家搬电视机和其他生活用品的呀。。。唉,你们真的要好好学习一下法律的哦,对宗教啥的,我还真的没有啥研究的嘞。。但这方面我是比较清楚的哇,爱好方面不同哦。。。。总之,到头来都会跟你说走法律程序的哇。。不然结果也就那么一个。。你自己放不下的话,。有奈何?人家FLG是有人维持生活的。。。你这到哪里,跟别人不是断章取义的说,要从一开始说起的话,我想听的人也会觉得。。你为啥不一开始就发生问题,拒绝捏,这个根本不是啥弱者不弱者的问题吧,这个是你们双方私下妥协的好吧,你既然愿意给人剥削了,那就要做好被剥削的思想准备吧。。不然的话,说老板怎么怎么不好,那么你自己去做老板呀,我这个可是说的大实话哇。。。你如果自己没有这个能耐的话,那也就是说,你也就是这个命了。。。不是吗?而且自己都不懂法的情况下,给人钻空子了。。也只能自己买教训了吧,这不是很合理的么?这个在法律上,又不可能得到啥的了。。。在情感上说,你可以得到同情啥的,你可以指责对方老板黑心的,但有一点要明白呀,鸡蛋无缝的,苍蝇能有钻的机会吗?这就是基本道理吧。。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4-5-14 13:36:17

LOST_NZ 发表于 2014-5-14 13:30
新西兰的很多小商家,比如餐馆阿,网吧,小零售行业,能有多少完全按照劳工法来给各种LEAVE。
本来这是个 ...

问题是,5块也好10块也好,他按时给了不就完了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5-14 13:46:16

听说MMT一直都是给法定最低工资的,也有holiday PAY,对之前发的贴有关注,但是也有很多疑问,终于看见了一个比较中肯的贴了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3:47:56

masterq 发表于 2014-5-14 13:29
這是09年的事了,打了二年官司,我們這些打工仔還是输了,所以mmt這件事除了同情和起哄一下之外,誰是得益者 ...

嗯。。。你这话。。我很明了的。。。我也就看后,觉得跟一帮根本不懂一个申请“清盘” 的店法律程序的。。真心是对牛弹琴罢了。。。我也喝喝咖啡,饭后谈资吧。。。总之,一切也没有啥好怨人家的,本身自己就是一开始没有按法规走。。。而且现在孩子不懂法的跟法对着干,我只想哼哼了。。。
作者: LOST_NZ    时间: 2014-5-14 13:49:22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4-5-14 13:36
问题是,5块也好10块也好,他按时给了不就完了吗!

那问题又是,这些LEAVE,或者工资少给点,一样有很多人愿意干,不然也没有这个潜规则了。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3:51:36

本帖最后由 留下足迹 于 2014-5-14 13:53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5-14 13:46
听说MMT一直都是给法定最低工资的,也有holiday PAY,对之前发的贴有关注,但是也有很多疑问,终于看见了一 ...


呦。。。总算有中肯的爆料了。。。。我说么,中间一点有鬼哇,不讲事实的话,最终还是会给人对这些人感到厌恶的嘞。。。。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5-14 13:52:14

LOST_NZ 发表于 2014-5-14 13:30
新西兰的很多小商家,比如餐馆阿,网吧,小零售行业,能有多少完全按照劳工法来给各种LEAVE。
本来这是个 ...

大家局外人眼睛都擦得很亮.那些年轻雇员们在此次事件中属于弱势群体,但是弱势群体也不是没有头脑,也应该清楚有个别人在里面搀和是有特殊目的性的.但是已经处于弱势,有目的性的搀和造势好过完全没人给出主意.至于什么免费咨询说得这么高调,原因太明显不过,就是一个胜算的问题,胜算高的case从来也没说过什么免费代理.而此次的事件,目前雇主一方走的是正常法律程序,有限责任公司搞清盘,破产了没钱了还怎么偿还债务?除非能拿到更多有力的证据证明雇主恶意转移了公司资产,否则对于中介机构反正搞不赢的话也拿不到好处,还不如做敞亮一点,宣称是提供义务帮助.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3:56:1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5-14 13:52
大家局外人眼睛都擦得很亮.那些年轻雇员们在此次事件中属于弱势群体,但是弱势群体也不是没有头脑,也应该清 ...

这个说法,是归纳的精辟的!目前雇主一方走的是正常法律程序,有限责任公司搞清盘,破产了没钱了还怎么偿还债务?除非能拿到更多有力的证据证明雇主恶意转移了公司资产,否则对于中介机构反正搞不赢的话也拿不到好处,还不如做敞亮一点,宣称是提供义务帮助.。。。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4-5-14 13:57:21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3:47
嗯。。。你这话。。我很明了的。。。我也就看后,觉得跟一帮根本不懂一个申请“清盘” 的店法律程序的。。 ...

图片帝那个官司不太一样,他们是雇佣关系不明确,最终输在无法确定他们起诉的那家是他们的雇主。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3:59:55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5-14 12:17
忘了,其实这事也是,过一段时间,人们就会忘记的。生意照做。

哈哈,是的。。。。。。。
作者: 里瓦尔多    时间: 2014-5-14 14:00:37

支持维权!~~~~~~~~~~~~~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4:00:49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2:33
哈哈哈哈哈哈。。。。是说我对吧,。。哈哈哈。。。是的,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的。谢谢你能看懂我那些回帖 ...

哈哈哈,我这个人直
作者: karissah    时间: 2014-5-14 14:01:21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2:40
哈哈哈哈哈哈哈。。。是哦,这几天,我都当过一回老板娘嘞。。。。。哈哈哈哈。。。蛮搞笑的嘞

哈哈 我看你在那贴里孤身奋斗。。。太英勇啦足迹姐

话说这贴好呀。。这几天难得的营养贴呀,比较中肯的网友都敢露面说话啦~ 就是不知道啥时候又被喷而已啦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4:02:12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2:49
嘿嘿嘿。。。楼主。。你也榜上有名喽。。。。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3082 ...

发现了,果断上榜,哈哈哈。。。我觉得现在这样闹,根本就是无赖行为了。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4:05:10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3:34
现在根本不是你们想想的呀。。。因为老板绝对可以叫警察的哦。。属于骚扰人家正常生活的好不?人家走法 ...

鸡蛋无缝的,苍蝇能有钻的机会吗?。。。顶!!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4:09:22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4-5-14 13:57
图片帝那个官司不太一样,他们是雇佣关系不明确,最终输在无法确定他们起诉的那家是他们的雇主。

噢噢噢噢。。。我还没有看他给的那个连线了。。不过,说实话哦,我捏,还是比较赞同你的那些说法了,都将心比心吧。。做老板也有老板的难处,做伙计,有伙计的难处。。对不?你们如果一定要强硬的放上台面上解决的话,那么都把事实说出来了,别一棍子把老板说的一个钱都不是的,不然,你干嘛还跟着人家打工呀。。剥削不剥削,这个词语看你是站在那个点说话的么,按我不打工的,也不做老板的角色,我要说了,老板不赚钱的,那干嘛来着。。就养你家的吗?这个不现实的吧。。。人家用脑子赚钱。你这方面木有细胞,就不要说人家的不事了,说真的,如果哪天你自己成为老板了,我可以说,照样跟老板的一样思路的,这里没有啥万恶的旧社会的,你控制不了别人,至少你可以掌控你自己的吧。。难道不给人打工,就没有其他的捷径了,这个也未必吧,这只是个借口而已吧。。对不?其他我也不想说了,上面版主的个人见解我是蛮赞同的了,不能这么跟老板结账的吧,这个华人圈的潜规则的存在,你拿到法律上去说,你也真好意思让网友们站你这一边啊?没有那么傻的吧。。。我看哦,只有在将心比心的基础上,谈吧,不然做老板的真的不需要鸟这些认得,因为根本就没有诚意的么,。。你们自己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这个合理吗?呵呵呵
作者: LOST_NZ    时间: 2014-5-14 14:09:2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5-14 13:52
大家局外人眼睛都擦得很亮.那些年轻雇员们在此次事件中属于弱势群体,但是弱势群体也不是没有头脑,也应该清 ...

就这件事情上,有个人帮他们出出主意不是什么坏事。
至于动机么,我同意你说的,反正看着就犯恶心,天天像红卫兵似的大字报喊口号。
红卫兵那是被洗脑了,这位的商业头脑不是一般的清爽。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4:14:33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5-14 14:00
哈哈哈,我这个人直

哈哈哈哈。。。我比你更直哦。。。这个。。在屎盖上,都家喻户晓了吧,嘎嘎嘎。。不过,我还是蛮喜欢你这样的性格的。。。没必要煽情扇啥情的。。。我特别的讨厌那样的手法。。什么玩意么。。。!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4:18:27

karissah 发表于 2014-5-14 14:01
哈哈 我看你在那贴里孤身奋斗。。。太英勇啦足迹姐

话说这贴好呀。。这几天难得的营养贴呀,比较中肯的 ...

是的,我最讨厌那些匿名的。。。。啥玩意么,有理说理么。。又啥见不得阳光的。。那不成我足迹姐还会爱、懒上他们吗?真心搞笑,都是些什么借口呀。。。。论坛么。。你说了,就要做好不同意见的看法,对不?况且这帮人,根本就不懂法的人,怪不得,到现在还在给人玩,都不知道哇。。。以为钱是这么喷出来的吗?笑话吗?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5-14 14:23:07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4:14
哈哈哈哈。。。我比你更直哦。。。这个。。在屎盖上,都家喻户晓了吧,嘎嘎嘎。。不过,我还是蛮喜欢你这 ...

哈哈,握爪。。。。。。。。。
作者: jerry7670    时间: 2014-5-14 14:28:15

我希望摸摸茶的奶茶以后能做的好喝一点
作者: karissah    时间: 2014-5-14 14:37:05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4:18
是的,我最讨厌那些匿名的。。。。啥玩意么,有理说理么。。又啥见不得阳光的。。那不成我足迹姐还会爱、 ...

忠言逆耳嘛~~ 其實明白人都知道他們沒戲了, 給點中肯意見吧, 就會被噴被罵.... 話說你都被人肉啦.. 太恐怖了那些人!! 你說有事好好說嘛對吧, 幹嘛沒事拿別人家人說事兒...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吧...你懂的....

我也匿名發過幾次中肯意見還有自己微薄的法律知識呀, 結果我好好說吧,無緣無故被罵了無數遍sb..好吧我錯了.... 我很膽小的啊... 我只是學生傷不起呀..
然後大律師們在自己的板塊裏也被x姐侮辱了一遍呀.... 連大律師是啥都不知道我就覺得好笑啦.. 怎麼說也是專業人士.. 這些都不懂呀..

好吧這幾天看這些貼都給鬱悶的...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4-5-14 14:39:00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4:09
噢噢噢噢。。。我还没有看他给的那个连线了。。不过,说实话哦,我捏,还是比较赞同你的那些说法了,都将 ...

你打字太快,跟不上了!

这个对老板是公平的,因为他要挑战法律的硬性规定。
这个我倒从来不喜欢用道德类的词语去描述。法律的规定就在那里了,他现在是胜了一步!
也许后来他运气好。也许不。
其实呢,如果老板听得进意见呢,还是挨个协商一下,比较好。
作者: LOST_NZ    时间: 2014-5-14 14:42:00

karissah 发表于 2014-5-14 14:37
忠言逆耳嘛~~ 其實明白人都知道他們沒戲了, 給點中肯意見吧, 就會被噴被罵.... 話說你都被人肉啦.. 太恐怖 ...

那个律师板块的帖子5月姨纯属没事找事的挑衅,那可是人家自己花钱打广告的板块。
律师涵养算不错了,只是不厚道的对她笑笑。
作者: LOST_NZ    时间: 2014-5-14 14:48:19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4-5-14 14:39
你打字太快,跟不上了!

这个对老板是公平的,因为他要挑战法律的硬性规定。

话说回来,这次这么个闹法目前来看还是有点效果,引起不少人关注了。
目前店家也出来表过态了,虽说不痛不痒。
不闹那真的是啥都拿不到,现在至少还有点希望。
老板多少要权衡下舆论的力量能损失多少GOOD WILL和欠的工资孰轻孰重。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5:02:52

karissah 发表于 2014-5-14 14:37
忠言逆耳嘛~~ 其實明白人都知道他們沒戲了, 給點中肯意見吧, 就會被噴被罵.... 話說你都被人肉啦.. 太恐怖 ...

哈哈哈哈哈。。。看这些人的表演,真心无语嘞。。你还是在回帖里给买SB是吧,你去看看我的回帖里,给人减分,内容是SB 喽,哈哈哈。。我真心想对这人说,真傻B可不是你以这种方式鉴定的哦。。。姐就不鸟你的那些减分。。姐照样把该说的话,说出来。。。至少姐从来在论坛上发帖和回帖,从来就不没有一次匿名的。。。瞧你们这些匿名喷我的怂样。。。有这“天才”份的,干嘛不去法庭跟老板去辩论呀。。别跟我说没钱哦,这10W+在后面等着你们捏,有种的到法庭上要回来,一帮法盲的主。。没啥可怜的,这些所谓的可怜人背后,就是这个德行罢了。。。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5:15:57

本帖最后由 留下足迹 于 2014-5-14 15:17 编辑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4-5-14 14:39
你打字太快,跟不上了!

这个对老板是公平的,因为他要挑战法律的硬性规定。


哦,你是手机打字呀,你下载一个搜狗输入法,那里有语音的转成文字的。。你试试吧,挺管用的嘞。。。

嗯。。。你说的也是哎。。不过,我个人感觉,老板不会那么笨的说不给工资的呀,因为这法律上是行不通的,是不可以那么说的哦。。他如果说半个字,就是真傻了。。。他唯一可以玩的是,就是等清盘了。。等清盘后的资金去还,这样就已经拦截更多的亏损了。。这个是合法的途径,。。结果是啥样的,你也不得拿他怎样了。。说实在的,如果他现在出来另外给钱,那说明还真的不错的了,这也谈不上啥其他店的影响了。。因为你都已经走破产的这一步了,没有利益冲突的人,会管这其他的事呀,都已经句号了哎。。我们现实生活中,不是老听到这家倒闭了,那家也倒闭了,不就是家常便饭的事么。。。破产了,都在网上可以随便看的呀。。
作者: 飘飘欲仙    时间: 2014-5-14 16:00:23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4-5-14 11:11
谁告诉你法律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呵呵
法律在建立时打的口号都是保护弱势群体的
但是,法律在执行过程中 ...

正解~~~!!!!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5-14 17:50:11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2:47
其实情况么。。。你去看看这个网友说的实在话呀。。真的这种话比较合理的哇。。。
http://bbs.skykiwi.c ...

看来都僵了。 我就关注一下结局吧 哈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7:57:50

oplwy 发表于 2014-5-14 17:50
看来都僵了。 我就关注一下结局吧 哈

哦,那个帖子你看了没有啊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 ... &fromuid=305710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5-14 17:59:36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7:57
哦,那个帖子你看了没有啊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630974&p ...

哦。。。开新贴了!。我去瞧瞧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8:00:58

oplwy 发表于 2014-5-14 17:59
哦。。。开新贴了!。我去瞧瞧

感觉这几天,你蛮磨叽的哦。。。哈哈哈哈哈。。。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5-14 18:02:18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8:00
感觉这几天,你蛮磨叽的哦。。。哈哈哈哈哈。。。

哎。。。都是被我家小祖宗闹的。
作者: 长寿花    时间: 2014-5-14 18:02:35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2:33
哈哈哈哈哈哈。。。。是说我对吧,。。哈哈哈。。。是的,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的。谢谢你能看懂我那些回帖 ...

我也跟帖子很久了,留下足迹,你是momotea 老板请来的水军吧。。。。我天涯在天涯千年潜水,知道你这种的人太多了,一看就是水军,或者就是老板本人。。。哈哈哈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18:04:48

长寿花 发表于 2014-5-14 18:02
我也跟帖子很久了,留下足迹,你是momotea 老板请来的水军吧。。。。我天涯在天涯千年潜水,知道你这种的 ...

嗯。。再看看啊。。。还像啥了?
作者: 长寿花    时间: 2014-5-14 18:08:43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3:34
现在根本不是你们想想的呀。。。因为老板绝对可以叫警察的哦。。属于骚扰人家正常生活的好不?人家走法 ...

哇噻,摸奶姐,你好油菜花。。。。文笔也要,这么长篇。。膜拜
作者: 黑B男    时间: 2014-5-14 19:21:55

长寿花 发表于 2014-5-14 18:02
我也跟帖子很久了,留下足迹,你是momotea 老板请来的水军吧。。。。我天涯在天涯千年潜水,知道你这种的 ...

俺也潜水天涯  n年了。握爪
作者: 长寿花    时间: 2014-5-14 19:24:44

黑B男 发表于 2014-5-14 19:21
俺也潜水天涯  n年了。握爪

握抓。。。。。。。你觉得谁是水军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5-14 19:25:05

长寿花 发表于 2014-5-14 19:24
握抓。。。。。。。你觉得谁是水军


作者: jsmith2    时间: 2014-5-14 19:27:47

LOST_NZ 发表于 2014-5-14 13:30
新西兰的很多小商家,比如餐馆阿,网吧,小零售行业,能有多少完全按照劳工法来给各种LEAVE。
本来这是个 ...

本来就不应该有什么潜规则,潜规则是规避法律监管,具体点就是犯法的规则。

现在见光了,打破了,对社会形响非常正面。直面异议说得对,有道理的,怕什么把事情闹大 ??
作者: 长寿花    时间: 2014-5-14 19:28:07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5-14 19:25

我也觉得我挺像的,不过,支持你们管理员查ID啊,,,不是你们一查就知道了吗?嘿嘿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5-14 19:28:54

长寿花 发表于 2014-5-14 19:28
我也觉得我挺像的,不过,支持你们管理员查ID啊,,,不是你们一查就知道了吗?嘿嘿

我可没那么大的权限,也没那么无聊。。。哈哈
作者: 长寿花    时间: 2014-5-14 19:31:47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5-14 19:28
我可没那么大的权限,也没那么无聊。。。哈哈

不过无所谓这些啦,主要我比较哎八卦的人。。。新西兰太无聊啦,不然谁盯着 论坛看啊,,,最近身边朋友都在说这个momotea      看来是火了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5-14 19:33:04

长寿花 发表于 2014-5-14 19:31
不过无所谓这些啦,主要我比较哎八卦的人。。。新西兰太无聊啦,不然谁盯着 论坛看啊,,,最近身边朋友都 ...

要说8卦,你肯定没有我8卦
作者: 长寿花    时间: 2014-5-14 19:33:51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5-14 19:33
要说8卦,你肯定没有我8卦

我觉得也是,因为我跟帖子,也看着你一路跟帖子,哈哈哈哈
作者: 黑B男    时间: 2014-5-14 19:37:41

长寿花 发表于 2014-5-14 19:24
握抓。。。。。。。你觉得谁是水军

不予置品,继续潜天涯去了
作者: 长寿花    时间: 2014-5-14 19:39:30

黑B男 发表于 2014-5-14 19:37
不予置品,继续潜天涯去了

一起走吧,这里太无聊了,,,,momotea 我是不会去了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4-5-14 19:49:19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13:34
现在根本不是你们想想的呀。。。因为老板绝对可以叫警察的哦。。属于骚扰人家正常生活的好不?人家走法 ...

哎…这种事我们局外人也不好说啊……不过要是我我就坐他门口哭…好过在这发……
这老板也真是…有钱请律师就把工资能发就发了吧…发不了就诚恳的道个歉大家好说好商量… 好过把多年的招牌砸了吧……
像我们店一些客人回来退衣服…按理说没收据我完全可以不退…但我们都酌情给换换什么的……原则性规则当然不能破坏…但是法理不外乎人情…就算这几个员工被法律惩罚了…哪怕就是进了监狱…那他mmt的招牌也还是毁啦…两败俱伤…
作者: LOST_NZ    时间: 2014-5-14 19:51:06

本帖最后由 LOST_NZ 于 2014-5-14 19:51 编辑
lychee 发表于 2014-5-14 19:49
哎…这种事我们局外人也不好说啊……不过要是我我就坐他门口哭…好过在这发……
这老板也真是…有钱请律 ...

劳资纠纷应该对生意影响不会很大,过一段时间大家喜欢去的还是会去。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4-5-14 19:58:50

LOST_NZ 发表于 2014-5-14 19:51
劳资纠纷应该对生意影响不会很大,过一段时间大家喜欢去的还是会去。

嘿嘿…我是不会去…反正以前也没去过…

对生意没影响也要确定这些人不会再闹了才行啊…话说你又背黑锅了?
作者: 可爱的小猪猪    时间: 2014-5-14 20:00:46

楼主说得挺对。
作者: LOST_NZ    时间: 2014-5-14 20:05:27

本帖最后由 LOST_NZ 于 2014-5-14 20:05 编辑
lychee 发表于 2014-5-14 19:58
嘿嘿…我是不会去…反正以前也没去过…

对生意没影响也要确定这些人不会再闹了才行啊…话说你又背黑锅 ...

我一直都不知道CITY有家MMT,其实到现在也不知道在哪里。
没啥黑锅吧,其实主要是很多人分不清OFFICE管理员和普通网友管理员的关系。觉得bz和管理员就是代表SKY了。
这个也正常,偶也是当了BZ后才明白的。
作者: prayer914    时间: 2014-5-14 20:11:33

就算公司再怎么欠工资, 欠多少也好, 也是公司欠啊, DIRECTOR拍拍屁股走人, 你拿别人也没办法。你怎么告, 也是告公司啊, 告了法院判公司欠你几百万也好, 你能咋办, 就只是去清盘师那里交个表格告诉他你是公司的债主而已。 公司都清盘了, 还有个GSA, 就算清盘师能清回点钱, 也要按照法律次序来分, 可惜员工可不是排第一的。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20:23:25

本帖最后由 留下足迹 于 2014-5-14 20:25 编辑
lychee 发表于 2014-5-14 19:49
哎…这种事我们局外人也不好说啊……不过要是我我就坐他门口哭…好过在这发……
这老板也真是…有钱请律 ...


哎。哎。。哎。。这新帖你去看了木有呀。。。有人爆料嘞。。我个人觉得很多的情节,是比较可信性的嘞。。如果是按匿名说的那样哦,是我,我也是绝对走清盘的哇。。。因为做人,还真的要看场合的吧,有时候吧,还真的差不多就行了,何必把老板逼到这个份上,。。想想真心不值得吧。。。你看看,到现在,其实老板根本就不需要出来啰嗦的了。。根本按这些人这么搞法,至于死地的,就清盘最佳的选择,一身轻嘞。。搞啥搞了,有时候,讲道德,是相互的吧,人家老板有难的时候,真的不能这么做的呀,。。。唉。。我又啰嗦了。。。。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4-5-14 20:34:37

LOST_NZ 发表于 2014-5-14 20:05
我一直都不知道CITY有家MMT,其实到现在也不知道在哪里。
没啥黑锅吧,其实主要是很多人分不清OFFICE管理 ...

哦……就最近老看你被点名……其实想想都知道怎么回事…Clark更惨……费半天劲都澄清不明白………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4-5-14 20:46:38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4-5-14 20:23
哎。哎。。哎。。这新帖你去看了木有呀。。。有人爆料嘞。。我个人觉得很多的情节,是比较可信性的嘞。 ...

唉…这事…该信谁都不知道… …交给主来定夺是非对错了………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20:53:43

prayer914 发表于 2014-5-14 20:11
就算公司再怎么欠工资, 欠多少也好, 也是公司欠啊, DIRECTOR拍拍屁股走人, 你拿别人也没办法。你怎么告 ...

哎,对了,你这第一句话,说得正确滴了!赞一个!说明你懂里面的道道的哇。。。唉,其他贴中。。有人非要说人。。我觉得真心懒得说啥了,都不懂的这个真正定义的人啊。。不跟他们啰嗦了。。费神!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4-5-14 21:11:13

lychee 发表于 2014-5-14 20:46
唉…这事…该信谁都不知道… …交给主来定夺是非对错了………

对的。

荔枝中,糯米糍不错。

哈哈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4-5-14 21:14:57

prayer914 发表于 2014-5-14 20:11
就算公司再怎么欠工资, 欠多少也好, 也是公司欠啊, DIRECTOR拍拍屁股走人, 你拿别人也没办法。你怎么告 ...

你这个说法有个前提:公司没有违法。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4-5-14 21:23:44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4-5-14 21:11
对的。

荔枝中,糯米糍不错。

本来吧…我是持中立态度的…这咱也不是当事人…具体怎样也不知道…刚开始的时候我也没怎么看贴:…当时忙着跟教徒找真理呢……

不过看到sky说要他们实名注册就觉得…唉…为虎作伥啊…人家老板都放狠话了…你还要人家实名…那不是羊入虎口嘛……人家都没钱发了…还搞这么绝………唉…这年头生意不好做就别给自己折腾了………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4-5-14 21:28:18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4-5-14 21:14
你这个说法有个前提:公司没有违法。

公司是合法欠薪的说………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4-5-14 21:41:45

本帖最后由 留下足迹 于 2014-5-14 22:02 编辑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4-5-14 21:14
你这个说法有个前提:公司没有违法。


唉。违不违法。。还真的不是他们几个和你我网友们定的哦。。。我支持打官司额。。。搞大点吧!

嗯,顺便说一下,你的脑袋蛮好使的,有的想法,不得不佩服的。。思路比较清楚的。。。到底是有经历的人哇。。。

哦,对了,前一段时间不是洋人电视台也跟踪亚洲老板印度人对员工的每小时支付低于法律规定的,不是也没有啥结果么,只是报道一下,这个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啊。。后来怎么捏,人家店还是开着吧。。。所以这种事情,不是你在这里说是违法了,就一定是了,那也得上法庭定的吧。。木有人起诉也是白搭哦。。。现在叫口号的人一大片哇。。嘿嘿嘿。。。
作者: Luciferqi    时间: 2014-5-14 21:54:11

支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即使不可能有绝对正义和绝对公平,但是走法律途径至少能有相对正义和相对公平,更基本的一点是,走法律途径至少能保证相对客观和相对全面。作为网络论坛,能抓住眼球的注定是偏激的,极端的,煽情的,或者是选择性的意见或者信息,同时人往往不自觉的会把自己放在道德审判者或者法官的位置上,故很多东西都没有实际意义和不足采信了。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4-5-14 21:55:38

Luciferqi 发表于 2014-5-14 21:54
支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即使不可能有绝对正义和绝对公平,但是走法律途径至少能有相对正义和相对公平,更 ...

这真心是法律漏洞的说………
作者: Luciferqi    时间: 2014-5-14 22:08:18

lychee 发表于 2014-5-14 21:55
这真心是法律漏洞的说………

我只是说觉得法律途径相对合理和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而已。如果真有过硬的证据,使之成为新的判例也为可知,这当中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但是主次需要有分寸。因为媒体并无决定性作用且滥用媒体很有可能走到法律的对立面而已。

况且,法律本身也是为了限制和制约“丛林法则”而制定的。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不走法律途径,按“丛林法则”,“赢者通吃”么?或者干脆“五十米内硬功夫,刺刀见红”?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4-5-14 22:10:49

Luciferqi 发表于 2014-5-14 22:08
我只是说觉得法律途径相对合理和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而已。如果真有过硬的证据,使之成为新的判例也为可知, ...

唉…本身就没戏了……也就能道德谴责下了……

主要人家本来就弱者了…这sky还锁贴……既然都发了部分员工的陈述…为毛不发事件当事人的陈述……匪夷所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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