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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路走错了,奔跑又有什么用呢? [打印本页]

作者: 0221356587    时间: 2014-6-23 01:25:20     标题: 路走错了,奔跑又有什么用呢?

本帖最后由 0221356587 于 2014-6-23 08:30 编辑

路走错了,奔跑又有什么用呢?


    2014年6月22日在FML论坛上看到网友“592rmb”的帖子,题目是《如果你想帮我,请给我这个帖子评个负分,让我的心灵得到救赎。》

    原帖如下:

“这件事情,已经在我心里憋了快一年了。

2013年,什么都没干,全心准备自己的婚礼,出来十几年了,对自己,对爱人,对家人都应该有个交代,当时预计的是在新西兰举行婚礼之后,在妻子家乡呆一个礼拜,举行婚礼,在自己的家乡举行呆一个礼拜,再举行一个婚礼。"

妻子家乡举行完婚礼后,我自己先回家准备自己家里的婚礼,当时距离自己的婚礼日期还有七天,回到家里的时候就知道姥姥病的很严重,只不过婚期很短,有很多事情还要我亲自筹备,姥姥又在另外一个城市,心里想,等忙完婚礼再去探望,婚礼后第二天,我和妻子又去欧洲度蜜月,一去又是半个月,就在我回家后才得知姥姥就在我回去前一天去世了。当时我就崩溃了。姥姥八十多岁了,多年来受病魔折磨,其实走了也是一种解脱,就在我2012年回国的时候,我还去伺候姥姥几个礼拜,喂水喂饭,端屎端尿,可以说姥姥的去世时预料之中。但是我还是无法原谅自己,姥姥的十个外孙之中,除了我妹妹就最疼我了,我本来有可能在姥姥走之前,见到她最后一面,但是我没有,我无法原谅我的自私!"

斯人已逝,我在怎么悔恨,也无法再让时光重来,我无法原谅我自己,意志消沉,被医院确诊为轻度抑郁症,加植物神经紊乱,我在国内呆了几个月治病,没有明显的缓解,在这大半年中,我每天都在凌晨两点准时醒来,再也无法入眠,眼睁睁的到天亮,我怕见人,怕见光,每天都生活在没有见姥姥最后一面的自责之中,我无法原谅我自己,每天都在问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了自己的婚礼就没有去探望一下姥姥,每一天都是煎熬,医院的药物对我基本没有效果,真的是太痛苦了,一直到今天,到现在凌晨一点多,我一点睡意都没有,闭上眼睛都是姥姥的音容笑貌,想起我出国的这十几年来为数不多的几次她见到我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回来吧,外国再好,也没啥亲戚,你在外国多孤单啊,哪有家里好啊。”姥姥是东北人,普通话不标准,见人就骄傲的说,我外孙子可有出息了,在“闹克兰”。想想我就泪流满面!

我在国内治了几个月病,没有太大的进展,和妻子又回到了NZ,自己在床上又躺了两个月,宛如行尸走肉,每天都无法入睡,体重减了30斤,原本在结婚前就准备开始的两个项目因此搁浅,会到NZ在床上躺了两个月后,我找了一份工作,体力活,最低工资,很累,我已经7年没有打过工了,我希望用这样一种形式救赎我自己,让我赎罪,让我心灵得到慰藉,让生活回到正轨,但是我始终无法做到,我换了手机号码,QQ,微信,我不想让我的朋友找到,我不想让他们看到消沉的我。我不想让任何人安慰我,道理我都懂,但是我就是无法做到。

熟悉我这个ID的人,应该都知道我是一个比较重感情的东北爷们。我是个金庸迷,可能一般的人没有注意到金庸小说书剑恩仇录里面的一个细节,乾隆在给陈家洛的玉佩上面有一句话叫“情深不寿”,我以前一直无法理解这四个字,现在,我越来越理解这四个字的含义了。

写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明两点,一是尽孝要趁早,你身边有很多爱你的人,有很多人值得你去珍惜,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爱情如是,亲情亦如是!二是,请大家在我发帖子之后在帖子下面的评分上给我评饿个负分,或者是回帖骂我一顿,让我心灵得到救赎。谢谢!”


   读完网友“592rmb”长长的贴文,我似乎只看到他反复写了两个字:痛悔。

   我也看到了诸多网友或鼓励、或开导,或刺激,其用意无非都是希望网友“592rmb”能振作起来。


    除了本篇贴文外,尽管我没有读过他的任何作品,从网友“592rmb”的行文及目的来看,  原帖主以前是一位很擅长激励和鼓舞他人的人。既便是现在这种状态,原帖主对自己的言行或心理的认知和判断都是非常清楚的。所以,我们的鼓舞、激励,或者劝解,对原帖主改变现在的状态来说 都是没有意义的,更不用说给他多少“负分”了。


      只是,对于原帖主目前选择通过“劳其心志”的方式让自己的内心获得救赎,我希望对网友“592rmb”谈点个人的看法。如有不到之处,敬请谅解。

    “救赎”是一个宗教词汇,它是指在人生而有之的原罪条件下,通过信仰和努力除去原罪。在各种宗教理论中都有关于救赎的概念。最著名的救赎观念是基督教中的“因信称义”而使原罪得以赦免。

     我相信,原帖主绝非信仰宗教的人,你使用“救赎”这个词汇的目的,仅仅是希望寻找某种方式能让自己放下因未能在姥姥过世前见最后一面的痛悔的心态。目前原帖主选择的是让自己重新回到7年前的辛劳中,期冀能借助身心的疲惫,减轻或消除内心的痛悔心情。

     这不禁让我想起古希腊关于“安泰俄斯”的神话。

    安泰俄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巨人。根据神话,安泰俄斯是大地女神盖亚和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居住于利比亚。安泰俄斯有一个天赋就是:只要保持与大地的接触,他就能从他母亲那里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

    依据网友“592rmb”的陈述,十几年来支撑他的“大地母亲”就是亲人的荣耀、肯定及自己百折不挠的努力。对
网友“592rmb”而言,与其说错失见姥姥最后一面的机会而让自己痛悔和迷失,不如说那位始终让自己产生无穷精神力量的姥姥离开了,也带走了让自己引以为傲的精神动力。

    在网友“592rmb”痛悔不已的时候,我的脑海会涌现出一位默默流泪的身影,很遗憾,这个身影并不是网友“592rmb”,而是你的新婚妻子。

    原帖主过去应该是一位很擅长对他人鼓励和帮助的人,任何一种做人或做事的道理,原帖主都懂。正因为如此,我才会很遗憾,网友“592rmb”现在的状态对于你的新婚妻子而言,又是何等的痛入骨髓!

    无论
网友“592rmb”至亲至爱的家人经历怎样的不幸或悲苦,但你的新婚妻子是无辜的,不该因此而丧失丈夫的爱,不该每天面对你的消沉度日。如果说你的至亲是你的精神支柱的话,您又何尝不是你妻子的精神支柱和内心依靠呢?网友“592rmb”一年来低迷的生活状态,不也摧毁了你妻子的精神支柱了吗?


     其实,你是在用自己的过失惩罚你无辜的新婚妻子及你们现在的生活。

     换句话说,网友“592rmb”一年来并不是在拯救自己的心灵,而是借助一个错失,进而制造了另一段冤孽。进一步地说,网友“592rmb”选择的救赎之路是错误的,既便奔跑又有什么用呢?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生老病死是人间常态。此类道理,网友“592rmb”都明白。面对人生的不完美,如果非要向逝去的过往追求完美,宁肯抱残守缺,也要试图留下已经消逝的过去,其结局只可能是兔缺乌沈,无非拿自己的过去惩罚现在的你而已。

    你姥姥在你新婚之际悄然离去,我们既便不去考证是否是“喜丧”的问题,如其说是缺憾,不如说是“大成若缺”。

    “大成若缺”典自《道德经》的四十五章。原文是“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

     换一个角度来说,几千年前的老子也是在告诉我们,先人的缺憾需要我们活在今天的人用未来去心平气和的弥补。这不正昭示着我们每一个人一生正确的救赎之路吗?即,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都是为了缺憾而活着的,而绝非为了完美,更不会说那些已经消失在时间里的“完美无缺”了。


     人的一生说到底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人生一切的意义、责任或价值,都需要我们透过人生无数的“缺憾”去赋予,而绝非借助人生的“缺憾”去惩罚我们活着的人,无论是你的至亲,还是你自己。

     如果因为你近一年的消沉而导致爱情、亲情、事业的丧失,就不要再让自己活在痛悔的当下,更不需要在佛祖面前或在内心的煎熬中苦苦再跑几千年。放下心中的一切,努力为活着的人、陪伴你的人、把你当做精神支柱的人做一切的弥补,全力的追回因为你的低迷和消沉而失去的人或事,更要追回你逝去但本该属于你及你们的快乐时光。

     只有你的路是正确的,一切的奔跑或苦难才是有意义和价值的。也只有这样的奔跑或苦难,才是你姥姥的在天之灵希望看到并为之骄傲的。
因为, 在梦中,你姥姥还会对身边的人说:“我外孙子可有出息了,在'闹克兰'”。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4-6-23 06:11:04

哇。。。
叫我说点什么呢。。。。。。。。。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6-23 06:11:48

条条大路通罗马
作者: quad5    时间: 2014-6-23 08:30:18

义气之人, 感情就看得重。
作者: 可遇工作室    时间: 2014-6-23 08:34: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根本英俊    时间: 2014-6-23 08:36:30

在原贴回,别开贴卖广告
作者: 0221356587    时间: 2014-6-23 08:39:03

本帖最后由 0221356587 于 2014-6-24 01:08 编辑
quad5 发表于 2014-6-23 08:30
义气之人, 感情就看得重。

中国造汉字是很传神的。以“”为例,它是由两个“”的各自一半构成的。如果左边一半的代表的是逝去的话,右边一半的代表的就是活着的人。

那么,中间的一点代表的就是我们的心。

合在一起,“义”的含义就是:要把内心放在已经逝去的人与活着的人中间,心平气和的看待人世间的生离死别,在两者之间找到人生的意义、价值和责任。这就是顶天立地的“”。其价值与生于天地之间的“”,一样的伟大和尊崇。

以上纯属个人见解。
作者: 萍水难相逢    时间: 2014-6-23 12:34:06

0221356587 发表于 2014-6-23 08:39
中国造汉字是很传神的。以“义”为例,它是由两个“人”的各自一半构成的。如果左边一半的人代表的是逝去 ...

拜托,不要瞎解字可不可以。。。以前的义字是这样写的吗?
作者: 0221356587    时间: 2014-6-23 12:52:09

本帖最后由 0221356587 于 2014-6-23 12:57 编辑

萍姐呀,我加了"如果",至于那么认真吗?筒体字也可以解字呀
作者: Rubiebabie    时间: 2014-6-23 12:55:17

萍水难相逢 发表于 2014-6-23 12:34
拜托,不要瞎解字可不可以。。。以前的义字是这样写的吗?

根據古惑仔的劇情
義的意思是:"我是羔羊"

作者: 0221356587    时间: 2014-6-23 12:59:34

只要符合古惑片的剧情,解的好呀
作者: naturearia    时间: 2014-6-23 14:06:42

写的不错。。。
与其缅怀过去,不如珍惜眼前人,能在一起都是缘。。。
作者: muyue    时间: 2014-6-23 14:12:25

最近好多分析贴!
作者: 萍水难相逢    时间: 2014-6-23 20:43:30

0221356587 发表于 2014-6-23 12:52
萍姐呀,我加了"如果",至于那么认真吗?筒体字也可以解字呀

中国造汉字是很传神的。以“义”为例,它是由两个“人”的各自一半构成的。

你的如果太迟了,太远了。。。。

你知道我是男的,你却喊我萍姐。。。其实,你喊我萍妈我都不在乎。。。爱怎么喊就怎么喊,你说是就是,是又怎样?。。。你的那点心思,对我不起作用。。。

只是你应该明白,你可是露头露脸的人物啊。。。估计这几年餐馆赚了点钱,有点小骚,到这个论坛来想沽个名钓个誉。。。其实呢,这个我可以理解,谁偶尔不壮志凌云一会呢?。。。只是,别晕了头,忘了自己还是个普通的老百姓,有时候,就不要强作解人。。。我口中已经留德了。。

知道多少个网友在看吗?知道多少个食客在想吗?。。。。人,有时候如其文。。。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4-6-23 21:52:59

中国人对道德的追求是很宽泛的,
否则夸父追日的故事,也不会传承至今
作者: 0221356587    时间: 2014-6-23 22:07:11

萍水难相逢 发表于 2014-6-23 20:43
中国造汉字是很传神的。以“义”为例,它是由两个“人”的各自一半构成的。

你的如果太迟了,太远了。 ...

不会吧,这么多的。。。。。。
作者: 0221356587    时间: 2014-6-23 22:25:57

如有得罪之处,还请谅解!
但你对我恐怕还是误解太多了。
这一点我很意外。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4-6-23 22:28:46

你非得每次新开一个贴,往原来楼主伤口上撒把盐?
作者: 游客    时间: 2014-6-23 22:38:25

根本英俊 发表于 2014-6-23 08:36
在原贴回,别开贴卖广告

这个是楼主的惯用伎俩,我已经发现好多次了,基本目的就是卖广告,不过每次都写的不错还可以,文笔不错,应该去教小学生写作文,开餐馆浪费了,哈哈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6-23 22:42:56

游客 发表于 2014-6-23 22:38
这个是楼主的惯用伎俩,我已经发现好多次了,基本目的就是卖广告,不过每次都写的不错还可以,文笔不错,应该去 ...

啥广告?
作者: 游客    时间: 2014-6-23 22:45:32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6-23 22:42
啥广告?

楼主每次到FML来发个和FML根本没关系的长篇大论,不就是为了卖他签名里面的广告嘛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4-6-23 22:47:41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6-23 22:42
啥广告?

你总是挺坏的!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6-23 22:48:42

游客 发表于 2014-6-23 22:45
楼主每次到FML来发个和FML根本没关系的长篇大论,不就是为了卖他签名里面的广告嘛

这么大费周章?“神马情况?”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字数还刚刚好。。。哈哈
作者: 0221356587    时间: 2014-6-24 00:10:02

本帖最后由 0221356587 于 2014-6-24 00:18 编辑
萍水难相逢 发表于 2014-6-23 20:43
中国造汉字是很传神的。以“义”为例,它是由两个“人”的各自一半构成的。

你的如果太迟了,太远了。 ...

尊敬的“萍水难相逢”网友:

     刚看到您的回帖时,我正在店里忙完,抽空休息一下,顺便看看新闻或登陆论坛。只是手机回复不方便,加之餐厅活比较杂,总也腾不出时间,所以只能简单的回复一下。

     首先很感谢您的回复。因为在我的印象中,您比较少回复我的帖子。在我的印象中有为数不多的几次。其中一份回帖给我的印象很深刻,就是在我当时处于暴怒状态的时候,你回复我。中国人常说“交浅勿言深”,但你的规劝却比较深,所以,我当时做了一个较长的贴文回复您。也是在那时候开始,我把你当做朋友看待。

      其次,我读过你写的很多帖子,比如近期的《在刀客和逃客之间,我劝你,不要做侠客》等,都很好。因为读过您的帖子,所以知道您“经常锻炼、身高1.75、体重85公斤”等信息,自然就知道您是男性。称呼您“萍姐”完全是一种朋友间开玩笑的口吻。看到你为此而有怒气,真的很抱歉。因为在网上,我时常与朋友开些玩笑,问问家常、聊聊生活等。如您觉得有冒昧之处,还请您谅解。

       另外,对于您在有些生气的状态下对我说的一些话,我不会介意。既便是生活中的朋友之间还会因为一些误会或认知上的差异有些口角等,更何况我们是在网上交往的朋友,彼此在生活中都没有接触过的情况下,对彼此有这样或那样的认识,都很正常。我仅仅想说明的是,我没有您想象的那样是一个“露头露脸的人物”,也不是“这几年开餐馆赚了些钱”,或者 “来论坛来想沽个名钓个誉”。我真的就是苦哈哈的一个很普通的开餐馆的。在新西兰当老板,什么活都要做,什么累都要受,起早贪黑未必能赚什么钱。因为工作和生活辛苦,所以在闲暇的时候上上论坛、发发帖子,聊以舒缓压力。无论你信不信,真的就是仅此而已。我喜欢写东西纯粹是过去的工作习惯。所以,我感觉您还是误解我了。

      最后,你一再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不要强作解人”等等。看来我的一些话语让您不舒服了。如果是这样,向您致歉。其实呢,我真的把论坛当做小老百姓聊天或文字表达的地方,有些什么创意的东西随心随笔就表达出来,可能您对论坛的文字方面看的更重一些。我接受您的批评和提醒。

      另外呢,关于我的这份贴文,您可能还有误解的地方,或许您或其他网友(包括版主)认为我的一些措辞有些不厚道。

      事实上,写这篇贴文,我是认真读过原帖主的贴文的。原帖主以实际网名的方式发帖,从其贴文的文字来看,他希望网友能通过负面评价的方式,让他从麻木、消沉的状态中恢复过来,所以原帖主才会说“请大家在我发帖子之后在帖子下面的评分上给我评饿个负分,或者是回帖骂我一顿,让我心灵得到救赎。谢谢!”。这是我整个行文尺度的由来。

       其实呢,我和你们大家一样,都希望原帖主能振作起来,可能很多网友针对原帖主的“言”发表看法,我尝试从“心”的角度阐述观点。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仅仅是视角不同。我猜测,可能还有不少的网友误解我的这份贴文。

        再说,从原帖主的状态而言,原帖主对自己的状态有非常清楚的认识,一切关于生活中的道理,原帖主都懂。如果我们从生活的道理方面劝解或鼓励原帖主,或许他比我们大家知道的更多、更清楚。原帖主之所以要换掉手机等通讯工具是因为不想让过去的朋友看到他现在这副消沉、低迷的样子,因为原帖主过去都是扮演鼓舞人、激励人的角色的。这就如同与人打乒乓球,对方正手本来就是强势,如果我们还是强攻对方的正手,恐怕不会有效。所以我才换了一个角度,从他的新婚妻子及他重视的姥姥的话入手,希望能帮助到原帖主。这就是我的整篇行文的基本思路。

       不知道我对您的解释或说明,能否消除或减少您或其他网友(包括版主)对我的误解。

       还是那句话,如有得罪之处,还请您或各位网友谅解!因为那确实是我无心,更是无意的。

作者: 0221356587    时间: 2014-6-24 00:42:03

本帖最后由 0221356587 于 2014-6-24 07:52 编辑
susie77 发表于 2014-6-23 22:28
你非得每次新开一个贴,往原来楼主伤口上撒把盐?

尊敬的“susie77 ”版主大人:

      您提出的“开新帖”与“伤口撒盐”纯属两个不相关的问题,我不明白您为什么要合在一起表达。

       关于“开新帖”的问题。

       我不止一次的问过您,能否发分析贴或评论贴,您都说没有问题。但是,每一次我真的发了,您又要顺带指责一下。我也向您多次解释过,我发的是分析贴,与回帖一样,没有高低贵贱的区别,但又不同于回帖,属于个人的一般评论。我知道您或许是出于对我的保护,不希望引起太多的争议。可是,我的贴文真的没有蓄意制造争议的地方,无论你信或不信。

       关于“伤口撒盐”的问题。

        我的每一份贴文都是认真阅读过原帖主的贴文的,包括这一篇。我选择的行文尺度都是原帖主贴文许可的。或许您需要每天看许多的贴文或回复,没有注意这一点。在原帖文中,原帖主说“请大家在我发帖子之后在帖子下面的评分上给我评饿个负分,或者是回帖骂我一顿,让我心灵得到救赎。谢谢!”。原帖主的本意希望借助大家的负面评价,能让自己从麻木、低迷的状态中恢复过来。我与您或大家一样,仅仅希望能帮到原帖主,仅仅是选择行文的角度不同而已。我不知道您从哪里看到我撒盐了?

      我还是那句话,如果我有什么不当之处,随时接受您的指正。

      以上行文如有什么言语不当之处,您权且当做玩笑话,敬请谅解。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4-6-24 11:02:18

你当然有发帖的权利了,所以我才说是“没问题”嘛。

只是原楼主发帖是忏悔来的,跟帖回复就好了,何必开新帖,批判别人的痛呢。

还是那句话,发帖是你的自由。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6-24 11:04:00

susie77 发表于 2014-6-24 11:02
你当然有发帖的权利了,所以我才说是“没问题”嘛。

只是原楼主发帖是忏悔来的,跟帖回复就好了,何必开 ...

尊敬的“susie77 ”版主大人,你好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4-6-24 11:05:09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6-24 11:04
尊敬的“susie77 ”版主大人,你好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6-24 11:06:42

LZ多口说句。。。

审美也会有疲劳的。。。

天天这样不跟帖 光开贴子。。。

一开始 大家还觉得新鲜 大家还觉得看着也有点道理。。。

越看越觉得疲劳了。。。

越看越觉得对你只剩负面感觉了。。。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6-24 11:08:57

很多回复或者观点已经无关乎LZ你写什么了。。。

关乎的是对于LZ你这个人的 本能 厌烦。。。

LZ自己学心理学 不会连这点都不懂吧???

还是只是视而不见而已???
作者: bintoo    时间: 2014-6-24 11:10:58

其实语言是”贵精不贵多“, 有时候长篇大论, 过度地引经据典,只会起反效果而已.

当然, 如果这是LZ发泄现实生活压力的一个方式, 那也無可厚非的, 只是觉得, 你可以做得更好.
作者: KateOo^_^oO    时间: 2014-6-24 11:16:07

对于这个问题 我也一直很好奇 请教一下

既然目的是"仅仅希望能帮到原帖主" 那么不在原帖跟帖回复 而总是选择另开新帖 请问这是怎样的心理特征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6-24 11:18:12

KateOo^_^oO 发表于 2014-6-24 11:16
对于这个问题 我也一直很好奇 请教一下

既然目的是"仅仅希望能帮到原帖主" 那么不在原帖跟帖回复 而总是 ...

引人瞩目。。。

有时还能浑水摸鱼得到高亮或者精华待遇。。。

个人感觉。。。
作者: 0221356587    时间: 2014-6-24 13:16:50

是吗?
。。。。。。
作者: 0221356587    时间: 2014-6-24 13:31:46

不回贴的罪过很大呀
作者: bintoo    时间: 2014-6-24 13:33:36

0221356587 发表于 2014-6-24 13:16
是吗?
。。。。。。

明显是啦,哎,才华不是用来卖弄的,书读得再多,只会引用也只是别人的学问而已,何况,名人名句名著等,大家google一下就什么都出来啦,卖弄文化在科技时代基本是没成本的,关键是能消化,再用自己间而精的说话说出来,才是你的智慧。
作者: 0221356587    时间: 2014-6-24 13:46:24

还有吗?
一起都说完,大家都舒心一些。
FML本来就是倾诉之地,如其闷在心里,不如痛快的说说。
我不怪,也不会恼。
作者: KateOo^_^oO    时间: 2014-6-24 14:42:58

本帖最后由 KateOo^_^oO 于 2015-8-4 12:33 编辑
0221356587 发表于 2014-6-24 13:46
还有吗?
一起都说完,大家都舒心一些。
FML本来就是倾诉之地,如其闷在心里,不如痛快的说说。
...                        
作者: 0221356587    时间: 2014-6-24 15:02:33

kate呀,原因在我的开贴与原贴的时间上。这与特征没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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