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天维网社区

标题: 就事论事的看待撞马案 [打印本页]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6 11:41:38     标题: 就事论事的看待撞马案

就事论事是我们讨论问题的基本原则之一,此帖只欢迎愿意遵守此原则认真讨论的人。

对此案我的看法一直没变:警方的指控和法官的判决在我看来是公平公正的。

就事论事的说,此案重点是司机没有按照交规驾驶,这才是导致此严重事故的直接原因。
女记者骑马逆行是事实,但这对结果影响不大,即使当时马不是逆行或是马根本就站着没动,司机驾车近距离高速通过仍可能惊吓到马从而导致事故。相反如果司机正确按照交规要求进行了减速和避让,即使马突然发疯逆行冲上车道主动撞车也不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所以司机的不小心驾驶的罪名是必然成立的。此罪名覆盖范围极广,连雨天开车路滑失控撞到路边的围栏都算。

此案量刑较同类案件更重的原因主要是司机在事发后的冷漠和拒不认错导致,警方甚至考虑过是否需要指控更严重的危险驾驶。至于女记者利用媒体炒作是事实,但谁也无法证明法官的判决有受其影响,而且说不定起了反作用都未可知,至少法官并没有如女记者希望的按照最高量刑标准来判决,而就此案而言完全是可以的。

另外关于女记者丈夫打人的事情是发生在事故之后的,与此案无关,所以法官不提是很正常的,更别说警方已经处理过了。若司机认为警方处理不公,可以去申诉甚至控告,这就是另外的案子了。


作者: wudidzwj    时间: 2017-4-6 11:41:55

就事论事的沙发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6 11:51:09

中国人从来不会就事论事,只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如果只剩下我族类了,那就是非我血脉,其心必异。
作者: autonomae    时间: 2017-4-6 11:53:05

跟贴表示支持楼主。我的观点跟你基本一致。

作者: bintoo    时间: 2017-4-6 11:54:54

沒什麽叫“公平”的, 所謂公平只掌握在有能力有資源的人手上, 在未審理前就已經被媒體大肆污染的前提下, 還沒有送去坐牢, 已經算走上大運了。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6 12:05:07

世界根本就不存在公平
条文只是给有权有势有钱的人们玩耍的工具

作者: 趴趴小熊    时间: 2017-4-6 12:05:09

先撇开“受害人”,那位记者的媒体煽动力。作为吃瓜群众,大家没有看到警方关于现场的调查报告,比如撞击发生地点(离中线,离左边马路的距离),警方/砖家做出的预测(当时的车速度,刹车点等等)。另,完整的证人、警方及被告的证词我们也没有看到,看到的不过是媒体报道的只言片语。也就是说,我们看这个事情完全是片段化的再加上自己的主观臆断。
结论,很难就事论事。
作者: mimisa    时间: 2017-4-6 12:06:46

法庭确认了当时的行车速度了吗?
作者: maggieminmin    时间: 2017-4-6 12:16:03

就事论事,我真看不懂此次判罚

对于骑马的人交规是如下规定的。

我想知道在nz如果一个人横穿马路被撞死,司机有错么?

减速避让,减少到多少算减速?避让到什么程度叫避让? 这个判罚我真是没看懂,与其罚这么多钱,为什么不请个大律师帮他辩护?

https://www.nzta.govt.nz/resourc ... n-for-horse-riders/

Safety rules for horse riders

Always wear a safety hat while riding. Otherwise, a fall from your horse could result in a head injury.
Ride your horse on the left-hand side of the road and as far to the left as possible.
Keep your horse on the side of the road whenever you can, but don't ride on footpaths, lawns or gardens.
Don't ride more than two abreast.
Don't ride on the right of any moving vehicle.
If you're leading another animal while riding, always keep it on your left, away from the traffic.
If you're riding a horse or leading animals at night, wear reflective clothing and carry a torch.
作者: Bearonrun    时间: 2017-4-6 12:19:36

Careless driving 是肯定的。
不过此次几乎没有第三方证据披露,很不寻常。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6 12:24:14

maggieminmin 发表于 2017-4-6 12:16
就事论事,我真看不懂此次判罚

对于骑马的人交规是如下规定的。
我想知道在nz如果一个人横穿马路被撞死,司机有错么?

减速避让,减少到多少算减速?避让到什么程度叫避让?


针对上面几位对车速和避让距离的疑问,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交规没写具体的避让速度和避让距离,因为这些在不同的情况下是不一样的,但基本原则就是减速和避让到你认为安全为止,如果你不确定就应该停下来。所以如果你在路上撞到行人或骑自行车的人或马,基本上“不小心驾驶”这个罪名是跑不掉的,除非你能证明在当时的情况下你根本来不及反应也根本没有任何过错或是无论你如何做都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
作者: ken454    时间: 2017-4-6 12:26:40

不公平,因为觉得“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这一条在公布的信息中没有体现。而马和车相撞的原因更没有提及。

法官只是说他危险驾驶,哪里危险了。仅仅是马和车相撞造成马匹死亡人受伤就是危险驾驶吗?
没有减速避让,更是只有结论没有原因。减速多少算减速,避开多远叫避让。
如果判决书说,减速到40算减速,被告车速是45左右。或者说离开马1米算避让,而被告车直接撞向了马。如果有类似的内容,那么算是公平。
作者: xiha13    时间: 2017-4-6 12:28:57

bintoo 发表于 2017-4-6 10:54
沒什麽叫“公平”的, 所謂公平只掌握在有能力有資源的人手上, 在未審理前就已經被媒體大肆污染的前提下, ...

我也觉得,怎么不说女记者妨碍司法公正?
作者: ken454    时间: 2017-4-6 12:30:58

seanz3 发表于 2017-4-6 12:24
针对上面几位对车速和避让距离的疑问,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交规没写具体的避让速度和避让距离,因为这 ...

大概在10年前,奥克兰倒霉路上发生过汽车把行人撞死的案件。行人没有走斑马线,车速经过警察使用警车反复测试,无法认定超过60,所以最后结论是59公里每小时(限速50)。
案件的判决结果是司机无责。
作者: xiha13    时间: 2017-4-6 12:33:28

ken454 发表于 2017-4-6 11:30
大概在10年前,奥克兰倒霉路上发生过汽车把行人撞死的案件。行人没有走斑马线,车速经过警察使用警车反复 ...

说到底就是皮肤颜色问题。
作者: 插一脚    时间: 2017-4-6 12:34:38

找个最好的律师 +1
作者: 近猪者痴    时间: 2017-4-6 12:35:21

seanz3 发表于 2017-4-6 12:24
针对上面几位对车速和避让距离的疑问,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交规没写具体的避让速度和避让距离,因为这 ...

有一点我不太懂,这骑马是可以逆行的吗?
作者: ken454    时间: 2017-4-6 12:35:55

近猪者痴 发表于 2017-4-6 12:35
有一点我不太懂,这骑马是可以逆行的吗?

当然不可以了,是违章。
作者: Bearonrun    时间: 2017-4-6 12:37:21

近猪者痴 发表于 2017-4-6 11:35
有一点我不太懂,这骑马是可以逆行的吗?

不可以,但如果汽车撞上了逆行的马,还是司机Careless driving.
作者: 近猪者痴    时间: 2017-4-6 12:38:13

看了下骑马规则
Ride your horse on the left-hand side of the road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这个东西在新西兰估计是个笑话,对待小偷等等
作者: oplwy    时间: 2017-4-6 12:42:52

马最好别上公路。这种牲口容易受惊
作者: 近猪者痴    时间: 2017-4-6 12:43:35

Bearonrun 发表于 2017-4-6 12:37
不可以,但如果汽车撞上了逆行的马,还是司机Careless driving.

这件事我觉得媒体导向很可怕,听936,不少人揪着说司机在车上等了5分钟才下来,下来后先看看自己的车
作者: snowlight    时间: 2017-4-6 12:51:17

楼主分析的有点道理,但是我还是觉的不公平,既然女记者也违反交通规则那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就像中国,开车人承担80%,骑马人承担20%,这类判罚才是公平合理。

你说“即使当时马不是逆行或是马根本就站着没动,司机驾车近距离高速通过仍可能惊吓到马从而导致事故。相反如果司机正确按照交规要求进行了减速和避让,即使马突然发疯逆行冲上车道主动撞车也不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所以司机的不小心驾驶的罪名是必然成立的。” 那我也可以这么理解:如果这个马不逆行,这个车祸根本不会发生,是马先逆行才有这个事件发生的,所以马逆行才是罪魁祸首。当然,这个理解是不合适的,正确的是,一码归一码,谁都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才对。这个事件,我觉得大家最生气的是,这个女记者利用自己职业,大肆片面的渲染这个事件,对自己的错只字不提,并且有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嫌疑。
作者: wudidzwj    时间: 2017-4-6 12:56:28

oplwy 发表于 2017-4-6 11:42
马最好别上公路。这种牲口容易受惊

同意 要骑还是骑个温顺点的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6 12:57:46

wudidzwj 发表于 2017-4-6 12:56
同意 要骑还是骑个温顺点的

你拿块红布出来试试
作者: wudidzwj    时间: 2017-4-6 13:11:08

LJCalvin 发表于 2017-4-6 11:57
你拿块红布出来试试

我靠 那估计该发疯把别人的车撞死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6 13:14:53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4-6 12:19 编辑

我也觉得,要是司机和司机的朋友说的是真的,受了那么多委屈和不公平待遇,可以另外立案告记者造谣生事,defamation, 其丈夫暴力伤人 assult,以及投诉相关警察恶意误导(司机和朋友貌似提过被人打了之后之所以选择庭外和解都是警察施压和误导的缘故?),妨碍执法公正。

但就驾驶这个问题,报导上提出有两个第三方目击证人都说是司机没有合理减速避让,冲过去撞了马伤了人,你让法官怎么判?只听司机的一己之言,完全忽视证人,控方和警方基本一致的证词?证据比较硬的时候,只是判careless driving,还碰上个愣头青死不认账,法官不火也是难。


作者: skysadness    时间: 2017-4-6 13:16:25

之前几年大量舆论渲染游客驾驶水平差的新闻功不可没 。  不要说种族歧视,但是游客身份不懂交规,是有被“游客歧视”的可能,与肤色无关。

我认为舆论确实左右了判决,毕竟这是陪审团制度的国家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6 13:18:21

近猪者痴 发表于 2017-4-6 11:43
这件事我觉得媒体导向很可怕,听936,不少人揪着说司机在车上等了5分钟才下来,下来后先看看自己的车 ...

这都不算事儿。
我记得有篇报导上说,记者说司机毫无人性。她被撞伤到救护车来的40多分钟内,司机都不曾来问过她们情况(她和她女儿),提供帮助,只是关心他的车。。。。。。
不知到底有多真实。。。。。。如果是真的,说实在的,这司机也是活该了。
如果只是前几分钟,我觉得挺能理解,可能是惊呆吓傻了;也很可能是他自己说的英语不好,怕说不清帮倒忙了,于是忙着打电话找熟人帮忙报警叫救护车。可是40多分钟。。。。。。?真心说不过去了。


作者: fallrainsboy    时间: 2017-4-6 14:13:25

wudidzwj 发表于 2017-4-6 12:56
同意 要骑还是骑个温顺点的

开红车的惨了!!!!
作者: snowlight    时间: 2017-4-6 14:34:30

ken454 发表于 2017-4-6 11:30
大概在10年前,奥克兰倒霉路上发生过汽车把行人撞死的案件。行人没有走斑马线,车速经过警察使用警车反复 ...

这个案件很多证据都是人证,虽然都是第三者,可是人的眼睛毕竟不是机器,不能保证,还有角度问题,和心里是否有偏见都会影响到证词的,所以人的证词是最不可靠的。但是这个案子毕竟是个小案子,是一匹马死了,不是人死了,所以警察不会去做那些物理性技术性很强的鉴定,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6 15:02:07

ken454 发表于 2017-4-6 12:30
大概在10年前,奥克兰倒霉路上发生过汽车把行人撞死的案件。行人没有走斑马线,车速经过警察使用警车反复 ...
大概在10年前,奥克兰倒霉路上发生过汽车把行人撞死的案件。行人没有走斑马线,车速经过警察使用警车反复测试,无法认定超过60,所以最后结论是59公里每小时(限速50)。
案件的判决结果是司机无责。


这个案例我不了解细节,不过若是行人突然从路边停的车后面窜出来,司机根本没有反映时间的话,只要司机没超速的确是无责。但若司机有足够时间减速和避让但没做到就不行了。

同样若此案突然跑到车道上被撞的不是马而是成人的话,司机说不定也没罪。因为作为司机,你应该知道马是可能会被吓到后做出无法预料的动作。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6 15:05:58

skysadness 发表于 2017-4-6 13:16
之前几年大量舆论渲染游客驾驶水平差的新闻功不可没 。  不要说种族歧视,但是游客身份不懂交规,是有被“ ...
之前几年大量舆论渲染游客驾驶水平差的新闻功不可没 。  不要说种族歧视,但是游客身份不懂交规,是有被“游客歧视”的可能,与肤色无关。

我认为舆论确实左右了判决,毕竟这是陪审团制度的国家


游客不懂交规造成的事故实在很多,所以我也赞成对于来自交规有差异的国家的游客,若要驾车必须先通过理论考试。另外这种小案子是不需要陪审团的,不然法律成本太高,这都是在花纳税人的钱啊。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6 15:14:53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6 13:18
这都不算事儿。
我记得有篇报导上说,记者说司机毫无人性。她被撞伤到救护车来的40多分钟内,司机都不曾 ...

这个报道只是片面报道, 当时出现车祸之后女记者老公上来就把司机打一顿了,你说当时那种情况在加上语言不通司机怎么办? 所以说洋人发的文章从来没有把整件事情叙述完整过, 只是摘取他们觉得有利的点来进行报道。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6 15:21:23

LJCalvin 发表于 2017-4-6 11:05
世界根本就不存在公平
条文只是给有权有势有钱的人们玩耍的工具

妈的,今天分儿加光了
“条文只是给有权有势有钱的人们玩耍的工具”
这句话太精辟了
我在监督版的法制,被人诟病就是规则制定者玩耍的工具


其实,有时候我一直想,中国人的奴性很重,你跟它讲法制,它跟你讲感情,你跟它讲感情,它跟你耍无赖,你跟它耍无赖,它说你是流氓
很多时候,我发现中国人(大多数吧,不是所有人),你就直接上去打脸,然后大声说:跪下!
10有8,9个人的比例真的会跪下并且道歉!
可悲啊,可怜啊~
呵呵~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7-4-6 15:21:3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6 13:18
这都不算事儿。
我记得有篇报导上说,记者说司机毫无人性。她被撞伤到救护车来的40多分钟内,司机都不曾 ...

如果一群人围着伤者。。司机不去帮忙也不是不可能。。曾经目睹一场车祸。。一个小男孩从路边突然冲出被一辆车撞倒。。因为街道比较繁忙所以很多人过去帮忙。。当时小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还以为他那个啥了。。结果后来开始抽搐。。慢慢就醒了。。全程司机站在旁边抱着头。。一点忙都没有帮。。他能帮什么呢。。小孩子的朋友还要给他喂水都被我们拦住了。。不是救护人员还是最好不要瞎折腾。。。

作者: wudidzwj    时间: 2017-4-6 15:26:36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6 14:21
妈的,今天分儿加光了
“条文只是给有权有势有钱的人们玩耍的工具”
这句话太精辟了

谢谢老爷 也给了我1分噢耶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6 15:27:56

wudidzwj 发表于 2017-4-6 14:26
谢谢老爷 也给了我1分噢耶

我他妈的就是最近太忙
不过你的帖子我都有看
实在没功夫回复
除了匿名那个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6 15:28:48

寂寞的季节 发表于 2017-4-6 14:14
这个报道只是片面报道, 当时出现车祸之后女记者老公上来就把司机打一顿了,你说当时那种情况在加上语言 ...

所以我们很多人是支持你们追责的。譬如另立案,针对记者的诽谤造谣,对你们名声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损害,以及精神上的负担。以及其丈夫的恶意伤人,和伤人案期间,你们受到的各个方面的压力和欺凌,造成不公平的结局以及你们被威胁和误导的让步,告他们。或者找英文好的有点关系的人(如果律师给力,律师是最好的选择),在主流社会媒体上曝光这件事的另一个方面,引起公众注视和反思。

但你目前揪住歧视这个话题不放,又没说出什么之所以然,都只是很主观的你觉得。还抓着中立或者合理阐述不同观点的网友乱撕的做法,说实在的,对你们没用,对我们吃瓜群众来说,印象也很不好。本来站在你们这边的,也开始觉得不以为然了。
反倒是伤者一方,虽然让人觉得可能有矫情和煽情的嫌疑,但毕竟报导上还是提出了有两个第三方证人证明受害人的说法,反而与司机的说法完全不吻合。大多数证人口径一致下,说实在的,你硬说法官判得武断,完全不管司机说是马撞车,减速让行了,那是不合理的。换做你是法官,你会怎么想怎么判?忽视大多数证人证词,只专注相信肇事司机一人的话?


作者: hkw516    时间: 2017-4-6 15:29: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6 15:33:13

lychee 发表于 2017-4-6 14:21
如果一群人围着伤者。。司机不去帮忙也不是不可能。。曾经目睹一场车祸。。一个小男孩从路边突然冲出被一 ...

所以了,客观情况很重要。
目前披露的证据不足,新闻描述很主观,造成我们吃瓜群众表示小抓狂。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6 15:33:23

hkw516 发表于 2017-4-6 14:29
你什么时候光说不练了

是~
现在也练
只不过不跟傻逼们操练了
现在我自我修炼


以前能对喷对骂
现在要收着点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6 15:33:37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6 15:21
妈的,今天分儿加光了
“条文只是给有权有势有钱的人们玩耍的工具”
这句话太精辟了

老爷说好的仨分呢?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6 15:36:17

LJCalvin 发表于 2017-4-6 14:33
老爷说好的仨分呢?

去你大爷的
您是我的亲大爷成了吧
我什么时候答应你3分啦~
你们就天天诈我吧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啊~


你等着,我叫野猫姑奶奶收拾你们!
作者: hkw516    时间: 2017-4-6 15:40: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rambo238    时间: 2017-4-6 15:41:30

咳!最可怜的是匹马,没有做错任何事,就没了。
作者: hkw516    时间: 2017-4-6 15:41: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6 15:44:13

hkw516 发表于 2017-4-6 14:41
对啊,猫呢

很久没有给我加分了

嚓~
看见没
现在FLM版又划给野猫和我了
BOSS们太抠,我们的分竟然不是按版面来给的,竟然所有的版主每天分都一样,野猫和我一堆版也就那点分
悲催死了
最近分极度不够用啊
你就别那么矜持啦
今天加给老爷吧~

作者: hkw516    时间: 2017-4-6 15:50: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6 15:50:46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6 15:36
去你大爷的
您是我的亲大爷成了吧
我什么时候答应你3分啦~

我不敲也不诈。。。。
就老爷您差我仨分而已。。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6 15:52:16

LJCalvin 发表于 2017-4-6 14:50
我不敲也不诈。。。。
就老爷您差我仨分而已。。



都欺负我,都欺负我~
我去找女神去~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6 15:59:30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6 15:52
都欺负我,都欺负我~
我去找女神去~

找女神她也会让老爷您补仨给我的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6 16:05:29

LJCalvin 发表于 2017-4-6 14:59
找女神她也会让老爷您补仨给我的

得了吧
我的女神摸着良心从来不管我要分的~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6 16:10:58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6 16:05
得了吧
我的女神摸着良心从来不管我要分的~

她不要。。所以让老爷您给我嘛。。。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6 16:14:48

LJCalvin 发表于 2017-4-6 15:10
她不要。。所以让老爷您给我嘛。。。


你是坏人~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6 16:16:25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6 16:14
你是坏人~

谢老爷。。这一分就当着利息。。仨以后补上吧。。。
对了。。我是坏银不是坏人。。。
作者: wudidzwj    时间: 2017-4-6 16:28:16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6 14:27
我他妈的就是最近太忙
不过你的帖子我都有看
实在没功夫回复

啊啊 老爷忙的话1定要注意森体 多喝点2锅头多喝点咖灰吧
作者: 梦醉仙楼    时间: 2017-4-6 18:42:5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6 10:51
中国人从来不会就事论事,只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如果只剩下我族类了,那就是非我血脉,其心必异。 ...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7-4-6 18:44:52

我个人时觉得楼主说得蛮中肯的,跟我的想法,几乎一致呗。。

对的,开车没用真正控制车速,是事实!那么女记者最后在这个事后,借机发挥,确实存在夸张性点了。。当然这一切事态的演变,跟这驾车人当时的行为所引出的导火线是有密切关系的。。。要是当初的积极配合。。。也许各个环节就不会那么糟糕了。。。那男人打人,也是因为驾驶人的行为所激化的了。。。。这些细节都没用必要回避的呗。。。。好吧,就就事论事这些吧。。。处理的方法,有时候也不能以天朝的那套思维方式哦。。。就比如说,在指定条例的时候,为啥希望驾车的人,看到动物要减速。。那就是因为,相对来说,人做为比一般动物更具有控制行为能力吧。。。。

734

作者: Lens    时间: 2017-4-6 20:12:5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6 13:18
这都不算事儿。
我记得有篇报导上说,记者说司机毫无人性。她被撞伤到救护车来的40多分钟内,司机都不曾 ...

估计都已经被女记者的老公打傻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6 20:14:49

rambo238 发表于 2017-4-6 15:41
咳!最可怜的是匹马,没有做错任何事,就没了。

它就是错在太胆小了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6 20:31:08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7-4-6 18:44
我个人时觉得楼主说得蛮中肯的,跟我的想法,几乎一致呗。。

对的,开车没用真正控制车速,是事实!那么女 ...
为啥希望驾车的人,看到动物要减速。。那就是因为,相对来说,人做为比一般动物更具有控制行为能力吧


这个说的非常有道理,不同的行为能力个体承担不同的责任,应该比我认为的行为后果的区别更接近真相。
作者: hotban    时间: 2017-4-7 13:39: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7 14:35:33

hotban 发表于 2017-4-7 12:39
老爺的「女神」?

一把年紀,還有幻想⋯⋯ 你好嗨犀利

少废话
3分还不够封上你的嘴~

作者: lala80    时间: 2017-4-7 14:47:32

目前得到的信息都是碎片化的。 但对LZ的结论有些不明白,求解答:
1为什么骑马逆行对结果影响不大? 如果按照交规,马屁股会冲着汽车驶来的方向吧,也就是说马应该看不到后面的车子对吗;而如果逆行,则马会直接看到冲向他的车子,哪种情况更容易使马受惊呢?另外,有人说马受惊后,不会撞车,只会掉头,往反方向跑,因此说马撞车是不可能的,但是那么短的时间,又是在转弯处, 路据说也很窄的情况下,指望一匹马完成掉头,我觉得很难, 可能因为掉头的想法,将身子打横后便被撞上, 或是因为它掉头的想法, 反而将身体更多的暴露给了迎面驶来的汽车也有可能啊?
2.LZ说“司机高速”驾驶,这里的高速到底有没有报道大概是多少?因为马路上的高速、低速都应该参照限速吧,他超速了吗?
3.据说,司机因为看到了骑马的人穿着反光背心,所以误以为是警察, 所以在发生事故后短路个几分钟, 似乎也有情可原
反正所听到的后续报道多半都是记者和她女儿的个人感受,在描述事件的来龙去脉上,一点帮助都没有,为什么身为记者的她不能透露多一点的细节呢?比如来个事件还原、事件重演之类更直观的报道呢?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7 15:26:07

lala80 发表于 2017-4-7 14:47
目前得到的信息都是碎片化的。 但对LZ的结论有些不明白,求解答:
1为什么骑马逆行对结果影响不大? 如果按 ...

1  逆行的结果影响我们认为大不大不重要,重点是法官是怎么认为的。而且经过讨论,我也更倾向于认为更重要的是不同行为能力个体应该承担不同责任,而不是简单的行为结果。
2  高速通过并不等于是在说司机超速,只是根据撞击的结果来看,车速是较快的。至于多快算快,根据我对交规的理解,这个没有固定的标准,但在此例中,既然撞到了马就足以证明你太快。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7-4-7 15:31:37

本帖最后由 留下足迹 于 2017-4-7 14:33 编辑

楼上65楼的第一个问题吧,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你说马受惊的状态下哦。。。这个你要清楚的知道,马可是有缰绳的吧。。。马要离去,首先要做的是,就掀马背吧,也就是报到中所叙述的。。女主人被甩下的这个动作哎,要是缰绳都在手里的话,一般马还不至于可以,直接自己就进入你在回帖里所说的,什么转身等一系列的。。感觉还是有点不那么符合马本身的,动物对事物的应变反应吧。。你觉得捏?


那么说要减速到什么程度。。其实真的要是具体,那个我只能说。。估计就是在以下25-30吧,跟修马路时,那个车速指示牌差不多吧。。(但绝对不可能是那个驾车人的速度的。。不然,不太可能马会受到如此重创的哦,偶是老司机啦!哈哈哈哈)甚至应该再往下控制吧、反正就是不能惊动动物的前提下。。毕竟这个国家是高级农村呗。

最后一点,这样的借口,有点牵强了吧。。。警察那可是有警察的服装不是嘛。。。你如此近距离的。。这样的狡辩的,还真的让人反感呗,所以得到这样的事态后果,真心是,自食其果罢了。。。

1061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7 15:53:17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7-4-7 15:31
楼上65楼的第一个问题吧,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你说马受惊的状态下哦。。。这个你要清楚的知道,马可是有缰 ...

车速的问题其实在此案中也不是很重要,我的观点和“Bearonrun”一致,在此案中,只要撞到了马还有人受伤,则这个罪名基本是跑不掉的,唯一我能想到的例外是在车已经停住的情况下,马失控冲过来主动撞了车。


作者: zwanything    时间: 2017-4-7 16:45:09

为啥大家只讨论马,不讨论马的驾驭者呢?马逆行完全是因为骑马者的错误行为,况且骑马者应该会开车吧。。。 我不知道本案的判罚是否合理,只是大家讨论仅仅是针对马与司机,有点觉得不合适,至少还得加入骑马者的因素吧。难道是马自己在马路上晃悠??“骑手”在追马?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7 16:49:02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7 14:35
少废话
3分还不够封上你的嘴~

老爷。。昨天欠的那仨分呢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7 17:43:28

LJCalvin 发表于 2017-4-7 15:49
老爷。。昨天欠的那仨分呢

得了吧你~
昨天已经有你1分了
3分根本没地方来
提议无效
撤回~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7 17:55:58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7 17:43
得了吧你~
昨天已经有你1分了
3分根本没地方来

老爷别辣么吝啬嘛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7 17:58:46

LJCalvin 发表于 2017-4-7 16:55
老爷别辣么吝啬嘛

对呀
不吝啬就天天被人诈喽
人善被人欺,马山被人骑呀~

作者: wudidzwj    时间: 2017-4-7 18:00:06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7 16:58
对呀
不吝啬就天天被人诈喽
人善被人欺,马山被人骑呀~

老爷 我发现你打错别字啦 也给我加1分吧啊啊啊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7 18:00:44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7 17:58
对呀
不吝啬就天天被人诈喽
人善被人欺,马山被人骑呀~

老爷你那叫乐善好施。。。。。。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7 18:01:10

wudidzwj 发表于 2017-4-7 17:00
老爷 我发现你打错别字啦 也给我加1分吧啊啊啊

我他妈天天打错别字
你要看哪天我回帖没错错别字儿了,那肯定不是我~
而且
老爷我从来不改!~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7 18:09:13

LJCalvin 发表于 2017-4-7 17:00
老爷你那叫乐善好施。。。。。。

你打错字了!
老爷是
“乐嬗好湿”~才对



作者: wudidzwj    时间: 2017-4-7 18:13:41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7 17:01
我他妈天天打错别字
你要看哪天我回帖没错错别字儿了,那肯定不是我~
而且

嘿 谢谢老爷赏分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7-4-7 18:19:19

本帖最后由 留下足迹 于 2017-4-7 17:24 编辑

马是逆行,是事实来着。。但马是在车道外前行的吧。。而且马的速度,没有达到策马奔腾的样子哦,也就是慢速溜达的恒速吧。。。个人感觉在这个事上。。因为是驾车人的车速和技术上的问题。。估计就是太擦着左边线开。。完全没有采用,可以借一下靠右的,靠近中心线点呗。。。也就是不用那么靠近那马的吧。。想必,这就是那一瞬间所导致,马儿觉得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才举起前腿。。驾车人为此,一时不知所措,就把握不了那车方向盘了。。失控后,车子撞向马了呗。。。总不能说马在你的车道上了吧。。相信那骑马的,不会把自己的这生命开玩笑的吧。。。再说白了,为何人家沿路骑马不是嘛。。应该遇到不少和此驾车人同方向的汽车了吧。。。人家估计就是采用向右偏的方法,避免了。。而此驾车者,来自国内,对这些路面驾驶技术的处理,就很难说明白了呗。。。素不知,原则上,要尽量与动物保持距离呗。。。

1195

作者: hotban    时间: 2017-4-7 22:37: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7 22:44:19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7-4-7 18:19
马是逆行,是事实来着。。但马是在车道外前行的吧。。而且马的速度,没有达到策马奔腾的样子哦,也就是慢速 ...

突然想到在道路白线外面算不算在路上呢?如果不算的话。。。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7-4-8 00:22:12

本帖最后由 留下足迹 于 2017-4-7 23:35 编辑

ennnnnnnn......你指马还是汽车呀?我个人觉得,开车的,在正常的行驶下,不该出左面的那根白线的。。。那么骑马的人,也不会傻到,去迎面占那个车道啊。。。我记得那事不是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吧,是类似于那种open road上发生的吧。。。估计这条路嘛。。骑马的人,是时常出没的地方。。那么一般本地人都应该知道,见到牛羊马啥的,在路上,都要减速和保持距离的呀。。这点想必我们这些生活在大农村多年的人,都已经习惯了吧。。但这不,恰恰是祖国来的同胞,短期的,怎么会了解那么多捏。。。就因为之前没有这样的机会。。那么当然就不是很清楚如果处理这样路面的驾驶技巧了吧。。原因估计就是靠得太近。。才会让那马本能的。。。这不,就乱套了。。说实在的,真要是马惹的祸,先上来踹他的车的。。。他要是觉得绝对的把握的没有错的话,他不应该一直躲在车里不出来啊。。,做为人,没错的话,在这么惊吓下,一般都会出来狂吼几下吧。。而他却选择迟迟不出车吧。。。这点,估计就是惹毛了那个女记者了。。。本来出事故的,哪怕对方受伤,你做为司机,只要积极配合一下,你有保险的,你怕啥?人送医院都不需要你承担任何费用的不是吗?现在搞成这样,还得掏那个钱。。觉得真的当时就应该积极配合叫车送人去医院啊。。。反正,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感觉吧。。。都是国内的那套给坑的自己呦,你说我说的有没有道理呀?本来撞了就撞了。。交保险公司不就得了,其他就让人赶紧来救人去医院啊。。。人家女记者估计气就气在这个点上吧。。。这些是我自己推算的。。。

1313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7-4-8 01:09:36

seanz3 发表于 2017-4-7 22:44
突然想到在道路白线外面算不算在路上呢?如果不算的话。。。

那条路白线外基本没什么地方的。。马又很大。。不可能完全走在白线以外的。。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8 17:05:03

lychee 发表于 2017-4-8 01:09
那条路白线外基本没什么地方的。。马又很大。。不可能完全走在白线以外的。。 ...

只是假设。因为若不算Road的话,在上面可能就不存在遵守Road Code的问题。

另外从现场的照片来看,事故一侧白线外面基本就是草地了,另外一侧看起来是排水沟,所以要骑马还真只能在这侧骑。
road.png


图片附件: road.png (2017-4-8 17:04:39, 35.09 KB) / 下载次数 0
http://bbs.skytrade.co.nz/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YxMjk5MnxiZTFjNjcyOXwxNzU5MjAzNTczfDB8MA%3D%3D


作者: allench    时间: 2017-4-8 17:32:33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6 11:51
中国人从来不会就事论事,只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如果只剩下我族类了,那就是非我血脉,其心必异。 ...

中国人要是有这么团结就好了,可惜你说的跟事实完全相反。。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7-4-8 17:40:59

那么按照你上面的照片,另一边是小河的话,那么应该可以把这个右边的草坪道,可以做为双向道?坡度对马来说不是问题吧,我都开过四个轮子的越野车捏。。应该比四轮越野车稳吧。不至于有那个很明显的侧骑。。还有其他照片不?
作者: allench    时间: 2017-4-8 17:47:46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7-4-7 18:19
马是逆行,是事实来着。。但马是在车道外前行的吧。。而且马的速度,没有达到策马奔腾的样子哦,也就是慢速 ...

马是在车道内逆行的(当然不是正中间),这个新闻都有说的,而且看那个路的图片也能说明不可能在马路外骑马,太窄了。

开车的有问题是肯定的了,但是我个人认为,不能让他负全责,原因呢:

1,骑马逆行,“受害者”违反了交通规则,也是导致这个事故的原因之一
2,NZ政府没有让他考个交规的理论考试,或者让他上个课也行。。拿着翻译件就能合法上路?我个人觉得NZ政府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至于本案的判决,我觉得他的careless driving法官没有判错。。但是那个2万多纽币是应该还给ACC的,而不是给女记者。
作者: allench    时间: 2017-4-8 17:51:42

让我不爽的是,媒体经常把海外游客的“驾驶技术”问题放大,特别是中国人。。。

可是他们不想想看,是谁造成的?NZ政府根本就不作为,如果你要是加上一个理论考试,那还会有这么多问题?摆明是想赚钱,又要让中国游客来背锅,其心可诛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8 18:10:3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4-8 17:32 编辑
allench 发表于 2017-4-8 16:51
让我不爽的是,媒体经常把海外游客的“驾驶技术”问题放大,特别是中国人。。。

可是他们不想想看,是谁造 ...
至于本案的判决,我觉得他的careless driving法官没有判错。。但是那个2万多纽币是应该还给ACC的,而不是给女记者。

举双手赞成,她又不是完全无辜(逆行恐怕还在白线内占用马路的逆行)医药误工费ACC都包了,赢了官司也就可以了,凭什么上万赔偿给她本人?不带这么浪费纳税人的钱的。

至于交规。。。说实在的,就这个问题上来说,考了估计也没用。
我也是正规考了交规,LRF一步步过来的,分数都不错,考试也几乎都是0错顺利通过,开车也很小心。但这件事一出来时我就很感兴趣的缘故是,碰见这种情况,法规交规之下我也不知道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马能逆行吗?还占用公路?万一马惊了,踩过来,或者不小心碰上,算谁的?猫猫狗狗小动物跑出来撞了又怎么算?交规跟字典似的,字里行间都看到还能记住也不现实。而且交规也不是什么都写,有些是含混的。关于动物什么的,我是真心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自行车还好说,毕竟还能以常理推算,动物会受惊,也不懂交规和人之常情,万一有啥人力无法控制的情况怎么算,又应该怎么处理呢?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8 18:13:52

allench 发表于 2017-4-8 17:51
让我不爽的是,媒体经常把海外游客的“驾驶技术”问题放大,特别是中国人。。。

可是他们不想想看,是谁造 ...

政府这点的确不对,搞不懂他们咋想的,理论考试也就15分钟左右而已,但对本地人和对游客的安全都很有帮助。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8 18:18:17

找到一个女记者腿部的照片,是蛮吓人的,要再严重点或处理的不好真可能会截肢。
leg.jpg


图片附件: leg.jpg (2017-4-8 18:17:59, 26.79 KB) / 下载次数 0
http://bbs.skytrade.co.nz/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YxMzA0N3w1YzZjNTAzY3wxNzU5MjAzNTczfDB8MA%3D%3D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7-4-8 18:30:31

allench 发表于 2017-4-8 16:47
马是在车道内逆行的(当然不是正中间),这个新闻都有说的,而且看那个路的图片也能说明不可能在马路外骑 ...

嗯,我是看了最初的那个驾车人的朋友发的贴,,印象中是这种马路上发生的事。。但最后木有再关心。。。今天才看到此楼主提供的照片的。。。嗯,确实比我想象中要窄点了。。但我目测吧。还真的。。也不能肯定马不能在外围行走。所以很想看当时现场车子和马的更多照片捏。。。既然你一直跟踪此案的。。你的说法,我觉得可以的。。。但我觉得,整个事件,最终激化的是应该当事驾车人,一时不肯离开车,不积极参与救人吧。。那钱估计就是要求赔偿这精神上受到打击吧。。。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7-4-8 18:32:27

seanz3 发表于 2017-4-8 17:05
只是假设。因为若不算Road的话,在上面可能就不存在遵守Road Code的问题。

另外从现场的照片来看,事故 ...

只能在这侧骑么?马是可以在路上走的。靠的越左越好。而不是不能在路上走 。不逆行就不能上路么?还是她一定要给自己找借口。。
若是路况如此不便于骑马那为什么一定要冒险出来骑了。。在自己农场跑两圈不是更好?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8 18:33:3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8 18:10
举双手赞成,她又不是完全无辜(逆行恐怕还在白线内占用马路的逆行)医药误工费ACC都包了,赢了官司也就 ...
举双手赞成,她又不是完全无辜(逆行恐怕还在白线内占用马路的逆行)医药误工费ACC都包了,赢了官司也就可以了,凭什么上万赔偿给她本人?不带这么浪费纳税人的钱的。
这个得问法官才行,不过有说法是大概有2w多是马的费用,没找到官方的说明,不清楚细节。

至于交规。。。说实在的,就这个问题上来说,考了估计也没用。
我也是正规考了交规,LRF一步步过来的,分数都不错,考试也几乎都是0错顺利通过,开车也很小心。但这件事一出来时我就很感兴趣的缘故是,碰见这种情况,法规交规之下我也不知道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马能逆行吗?还占用公路?万一马惊了,踩过来,或者不小心碰上,算谁的?猫猫狗狗小动物跑出来撞了又怎么算?交规跟字典似的,也不是什么都写有些是含混的。关于动物什么的,我是真心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自行车还好说,毕竟还能以常理推算,动物会受惊,也不懂交规和人之常情,万一有啥人力无法控制的情况怎么算,又应该怎么处理呢?
这个说明你对交规学习的还不透,交规说的很清楚了,尽量慢尽量远,若有需要甚至要求你停下来,按照我的理解,只要你没停下来,即便马冲过来撞了你你都有错。我们就把马当成不懂事的小孩处理就差不多了。另外自行车我们也得离远一点,不够宽一定别试图超车,不然万一超过时对方突然摔倒在你车轮下就完蛋了。我们慢一点最多就浪费点时间,但事故一旦发生对方就可能重伤甚至死亡,所以不管对方是否有错,我们都还是应该尽量远尽量慢小心为上。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7-4-8 18:42:1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8 18:10
举双手赞成,她又不是完全无辜(逆行恐怕还在白线内占用马路的逆行)医药误工费ACC都包了,赢了官司也就 ...

考full的时候没有学过hazard么。。。defensive driving course里会包含。。。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7-4-8 18:42:45

本帖最后由 留下足迹 于 2017-4-8 17:44 编辑
allench 发表于 2017-4-8 16:47
马是在车道内逆行的(当然不是正中间),这个新闻都有说的,而且看那个路的图片也能说明不可能在马路外骑 ...

其实我个人想想,感觉还是车速问题啊。。。你看这路是笔直的吧,骑马人,不论是逆行还是顺行。。。你都避免不了一定要大大减速啊。。。。再说我又看了一下那个照片,那个中介是白色线哦。。你要是有经济的,都可以借那个对面那个车道啊。。。还是经验不足呗。。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8 18:45:37

lychee 发表于 2017-4-8 18:32
只能在这侧骑么?马是可以在路上走的。
  • Ride your horse on the left-hand side of the road and as f ...

  • 要让我选我也肯定选这侧,这样万一有紧急情况我可以避让到旁边的草地去。这样来看我更能理解双方的想法了:女记者以为司机一定会避让到对面车道去,因为平时大家都是这样的;而司机认为女记者应该避让到路边去,因为这是车道,或者认为自己可以安全通过。都是得理不让人的主,结果双方都悲剧了。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7-4-8 18:52:34

    seanz3 发表于 2017-4-8 18:45
    要让我选我也肯定选这侧,这样万一有紧急情况我可以避让到旁边的草地去。这样来看我更能理解双方的想法了 ...

    所以说如果她不逆行就没有这回事了。。要是司机看到她顺路行肯定不会以为她会避开。。自然而然自己就会借道。。而马也不会被突然出现的汽车吓到。。因为马是很敏感的动物。先不说自己受惊。若是骑马的受到惊吓。。很快马就会感受到加倍受惊。。是不是汽车撞马这时候都不重要。。马受惊后即使是专业训马师也需要时间才能控制住。。更何况这种业余的。。
    作者: seanz3    时间: 2017-4-8 19:01:46

    lychee 发表于 2017-4-8 18:52
    所以说如果她不逆行就没有这回事了。。要是司机看到她顺路行肯定不会以为她会避开。。自然而然自己就会借 ...

    你这个就纯属你自己的猜测了,没法证明,我就不认为司机一定会避开,也不认为马一定不会被后面来的车惊吓到。从结果来看法官也不这样认为。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7-4-8 19:03:45

    seanz3 发表于 2017-4-8 17:45
    要让我选我也肯定选这侧,这样万一有紧急情况我可以避让到旁边的草地去。这样来看我更能理解双方的想法了 ...

    这个哦。。应这么理解的吧。。有水的一面,是没有像草地一面的一侧有更多的空间的,真要顺路,基本就是一路骑车就不用走了。。估计就是排长队了不是嘛。。那么才会采用现在的有草地的一面,这样,至少可以利用绝大部分的草地区域吧。这个想必应该能理解的吧。。。那么占有一点本身的公路车道,这样总得来说,就不会影响开车人的正常行车速度吧。。无非就是在遇到马是,自己应变一下车道,就可以避免这种死磕本车道的思路吧。。。。当然,在跟相遇马之前。。速度控制在30码,估计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了呗。。。




    欢迎光临 新西兰天维网社区 (http://bbs.skytrade.co.nz/)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