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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dddddddddddddddddddd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7-16 01:28:44     标题: 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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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7-7-16 01:30:50

应该是误杀吧,没事的,大不了蹲几年后被遣返。回国更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7-16 01: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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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7-7-16 01:32:57


作者: 寒夜霜深    时间: 2017-7-16 01:33:56

這種之前沒有積怨,臨時起意的殺人一般不會判一級謀殺,最多二級,很可能誤殺。

放心好了
作者: 桜の栞    时间: 2017-7-16 01:35:31

沒事, mt eden那家聽說挺舒服的, 獨立房, 地熱, 獨立廁所, 三餐有人照顧, 還有morning tea和afternoon tea, 然後中間有休閒活動, 五星級的享受, 最主要的是有人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7-16 01:35:41

他们先挑衅你的,找个律师,这是激情伤人/杀人,你不是主要责任人,属于对方故意激怒你。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7-16 01:36:06

如果你是受到威胁了,为了躲避一边的人,没看到另外的人是不是算自卫啊,直接去警察局自首吧。要是撞了人跑掉等警察找到你那罪是不是更大了

作者: 不將就    时间: 2017-7-16 01:36:16

如果他們記下你車牌報警的話,加上尖叫女作為witness 可能有麻煩喲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7-7-16 01:38:28

你就说想要开车回家。。天黑没看到他在你车前面所以撞到。。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7-16 01:42:31

那几个货应该是喝大了

不过,LZ你这个篓子捅的大了点,PR不是入籍,严重性质会取消

现在你要回忆并且确认几个问题

1. 当时路上有没有监控摄像,有没有证人能够证明对方有严重挑衅行为

2. 你有没有真的撞到人,如果真是碰到了你应该有感觉,因为惊吓也会导致尖叫

3. 如果撞到了,对方伤势如何,你有没有下车查看(目测是没有)

4. 对方如果报警并且记下了你的车牌号,就准备请律师吧,这种案件别听那几个不正经的回复,故意杀人可能不至于,蓄意伤害是绝对的,而且也属于重罪,和你拿多少年PR没关系

5.  如果侥幸,当时对方喝大了,又没有人记住你的车牌号,又没有监控拍到,那就吸取个教训,当时你哪怕下来和他们对骂或者打起来都不会有什么事,当时最正确的就是录像拍照报警,冲动会闯大祸
作者: 顺风小超    时间: 2017-7-16 01:44:02

吓人。。。。。。。。。。。。。。。。。。。。。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7-16 01:45:42

补充,别怕花钱,一定要请最好的律师,别找那种随便混个牌照的三脚猫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7-16 01: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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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wlSolution    时间: 2017-7-16 01:46:53

额......  这个..............                         是真的吗
作者: chrisfakewen    时间: 2017-7-16 01:47:58

这个。。。真不是在开玩笑吗?
我等明天的新闻看看
作者: 不將就    时间: 2017-7-16 01:48:12

希望喝多了,酒醒後都忘記了自己被撞過吧 就怕尖叫女多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7-16 01: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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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7-16 01:52:49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7-16 00:46
如果对方没事就是不是没事

如果没事,他们可能会不计较,因为毕竟他们再贱也知道自己犯贱在先,人没伤就被吓唬一下,就不会有什么大事,而且有个对你比较有利的情况就是如果有监控录像,就可以证明他们是横在你前面故意挡你的路,记着你要咬死自己不是故意想撞他,是他挡在路上阻碍你正常行驶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7-7-16 01:53:18

2017年7月15日23时许,有过路司机和目击者们向警方报称,“city某一段靠近马路东道沿边,有一女子浑身是血倒在路边,生死不明,旁边有辆损坏的汽車。
接到报警后,奧市分局米高積遜警長赶到现场,初步判断为一起交通事故。此后,紐西蘭警察總長也到达现场,经进一步勘查,死者身上有多处锐器伤,係被撞伤后遭毒手。警方当晚随即成立由刑侦大队、交警大队组成的专案组。
7月16日凌晨1点,经受害者家属辨认,受害者身份得到确认,係奧村的16岁女子麥當娜,開肇事者正第一時間在sky上發帖求助,有關進一步詳情,請繼續留言八卦及亂作報導。
作者: chrisfakewen    时间: 2017-7-16 01:53:37

在什么位置?用不用派几个热心网友去现场勘查情况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7-16 01:55:43

本帖最后由 Clark1129 于 2017-7-16 00:57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7-16 00:46
如果对方没事就是不是没事

还有就是如果问你为什么突然加速,就说对方人多,疑似酗酒或者嗑药(这点一定要说),并且已经有暴力行为(砸你的后车镜,这个也必须说)你感觉对方情绪属于失控状态会给你造成人身伤害,你出于害怕和紧张才加速想逃跑,总之一定要把自己描述成受害者和弱势一方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7-16 01: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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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7-16 01:57:06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7-16 00:56
一个酒吧门前 应该挺多目击者

那应该就是喝大了,看我22楼回复

如果不是撞到人,应该没什么事,从酒吧里出来的,有几个还是状态清醒的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7-16 01:59:47

masterq 发表于 2017-7-16 00:53
2017年7月15日23时许,有过路司机和目击者们向警方报称,“city某一段靠近马路东道沿边,有一女子浑身是血 ...

你太坏了,吓死人不偿命啊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7-7-16 02:00:44

Clark1129 发表于 2017-7-16 00:59
你太坏了,吓死人不偿命啊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7-7-16 02:01:03

本帖最后由 爱国爱港 于 2017-7-16 01:03 编辑
不將就 发表于 2017-7-16 00:36
如果他們記下你車牌報警的話,加上尖叫女作為witness 可能有麻煩喲

这个witness会给LZ很大的麻烦,因为她不一定见到LZ撞人之前,LZ是受到挑衅和威胁了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7-7-16 02:02:1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7-16 00:36
如果你是受到威胁了,为了躲避一边的人,没看到另外的人是不是算自卫啊,直接去警察局自首吧。要是撞了人跑 ...

还是LZ先请律师,让律师代言比较好

但是你什么要匿名?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7-7-16 02:02:3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7-16 00:35
他们先挑衅你的,找个律师,这是激情伤人/杀人,你不是主要责任人,属于对方故意激怒你。 ...

你的意见很好,但是你什么要匿名?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7-7-16 02:04:21

爱国爱港 发表于 2017-7-16 01:02
还是LZ先请律师,让律师代言比较好

但是你什么要匿名?


作者: MSSA    时间: 2017-7-16 02:04:49

一口咬定对方四个威胁你砸你车要把你拽下来,你感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准备逃跑不小心撞到他的。
记者看看有没有监控。没有监控要死也不说是你故意撞的。从你描述的看着几个傻逼该被狠揍一顿
作者: 顺风小超    时间: 2017-7-16 02:05:23

楼主要不要先自首啊。。可能遇上醉鬼了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7-7-16 02:06:32

不將就 发表于 2017-7-16 00:48
希望喝多了,酒醒後都忘記了自己被撞過吧 就怕尖叫女多事。。。

帮助警方当目击证人是公民的义务哦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7-7-16 02:07:20

顺风小超 发表于 2017-7-16 01:05
楼主要不要先自首啊。。可能遇上醉鬼了


作者: yakitori    时间: 2017-7-16 02:09:05

你们好天真哦,一个做了这么牛逼事的人,属于逃逸,还会在网上寻求帮助?这不是自己暴露给警察?楼主消遣下大家吧,哈哈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7-7-16 02:10:02

本帖最后由 爱国爱港 于 2017-7-16 01:13 编辑
masterq 发表于 2017-7-16 01:04

你说对了,这种事可大可小,不单是电影剧情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7-16 02: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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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7-7-16 02:15:03

樓主刪帖,畏罪潛逃了。



作者: yakitori    时间: 2017-7-16 02:15:55

masterq 发表于 2017-7-16 01:15
樓主刪帖,畏罪潛逃了。

我这刚刚给他提醒了是吗
作者: 435792    时间: 2017-7-16 02:16:04

MSSA 发表于 2017-7-16 01:04
一口咬定对方四个威胁你砸你车要把你拽下来,你感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准备逃跑不小心撞到他的。
记者看看有 ...

我想知道,这个帖子如果被发现了是不是就是最强力的证据啊,,,,,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7-7-16 02:20:09

435792 发表于 2017-7-16 01:16
我想知道,这个帖子如果被发现了是不是就是最强力的证据啊,,,,,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7-7-16 02:20:35

顺风小超 发表于 2017-7-16 01:05
楼主要不要先自首啊。。可能遇上醉鬼了

自首是早晚的事,如果有人记下LZ的车牌给了警方,然后警方去逮捕LZ,这样是非常不好

问题是现在才是星期日,奥克兰哪里有大律师(barrister)现在上班哦

我看LZ需要找barrister,不是普通律师(lawyer/solicitor)。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7-7-16 02:22:11

爱国爱港 发表于 2017-7-16 01:20
自首是早晚的事,如果有人记下LZ的车牌给了警方,然后警方去逮捕LZ,这样是非常不好

问题是现在才是星期 ...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7-7-16 02:22:26

435792 发表于 2017-7-16 01:16
我想知道,这个帖子如果被发现了是不是就是最强力的证据啊,,,,,

哪里是证据,全是中文,又不是有网友亲眼目击事件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7-7-16 02:22:36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7-7-16 02:25:07

masterq 发表于 2017-7-16 01:22

这里是纽西兰,不是香港
作者: 435792    时间: 2017-7-16 02:30:06

爱国爱港 发表于 2017-7-16 01:22
哪里是证据,全是中文,又不是有网友亲眼目击事件

之前有一个华人在中文报纸上打中文广告商婚,然后被移民局查了,报纸那个广告以及电话就是证据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7-7-16 02:46:06

435792 发表于 2017-7-16 01:30
之前有一个华人在中文报纸上打中文广告商婚,然后被移民局查了,报纸那个广告以及电话就是证据 ...

那是移民局,你这样打广告肯定是移民局打商婚的证据啦

现在是伤人案,除非有网友拍片拍下LZ撞人,把片摆在这里,这个才是警方需要的真实证据
作者: hkw516    时间: 2017-7-16 08: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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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urotour    时间: 2017-7-16 09:11:20

貌似有大事件发生哦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7-7-16 10:11:27

eurotour 发表于 2017-7-16 08:11
貌似有大事件发生哦

嗯,很大的事。可能今天就会上新闻了
作者: ilovesoymilk    时间: 2017-7-16 10:16:08

谁截屏了啊?什么状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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