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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维权] 谢谢大家,在DISPUTE中,我赢了!被一个洋人Motel给整了, [打印本页]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1 00:43:37     标题: [维权] 谢谢大家,在DISPUTE中,我赢了!被一个洋人Motel给整了,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刚刚收到National Bank 给我的电话,说在跟那个The Executive Motel的Dispute中,我赢了!!!
那个坏女人从我帐户里随意拿走的200多块钱已经退我的帐户.

National Bank staff 跟我说那个Motel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她没有权利在没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从我account里拿走钱,作为对任何damage的赔偿;并且,她任何的damage都是有Insurance Cover了的.

所以,事情很明了,这就是那个The executive motel的女人在整我们留学生..
所以请大家以后一定注意了,住进那种Motel之前都最好检查一下,免得被他们逮着机会害我们!!

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谢谢谢谢!!~





我跟朋友去TAUPO滑雪,住在一家叫THE EXECUTIVE MOTEL的地方.住了两天晚,第一天晚上(28号)我们在吃饭的时候,我就有发现房间的小圆桌玻璃的下面有一条大概10厘米的痕迹,但我考虑到这家MOTEL也不是多高的CLASS,就没有多想.然后我们于30号早上10点CHECK OUT.
  
  那个MOTEL一个叫COILIN的女的,今天中午12:25给我打电话,我MISS了她的电话,她在留言信箱就说桌子玻璃坏了,让我打过去.然后6分钟之后,她就把$259块钱从我CREDIT CARD里拿走了(因为BOOK的时候她要了我的CREDIT CARD的NO.)当我回给她电话的时候,她居然半天都没提到已经从我卡里拿走了钱!!!我当时就跟她说我们没有弄坏东西,告诉她那个桌子本来就有一点问题,或者是CLEANER弄坏的.什么都不好使.她就一口咬定是我们弄坏的.还说我住进去的时候签了一张纸,上面是说不管有任何DAMAGE我都要用CREDIT CARD来付(说真的,我签的时候都没注意到,我以为就只是一张关于证明我们到了的纸)
  
  真的觉得很委屈,整件事太多疑点了:
1.是我们根本就没有CHECK房间的东西之前就拿了那个FORM给我签.
2.是她在我们都CHECK OUT 26小时以后才来电话跟我说桌子有问题,按照她说的她天天都检查的话,为什么会这样?!
3.我第一天晚上就发现了玻璃有问题,她的CLEANER为什么没在第二天早上就发现问题,如果他们天天检查的话!?
4.虽然我签了那张纸,但是她在根本没有知会我的情况下,拿走那么大笔钱,而且连个什么RECEIPT都没有,简直让人觉得愤慨!!

  我已经联系了银行跟警察,如果有必要我会上法庭跟她打官司...

写出来此篇是真的觉得心里难受,很受委屈,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们被那个洋人整了!!

也希望大家出游的时候,一定小心,不要发生此类问题!!

对了,那个MOTEL的地址是:  
114 LAKE TERRACE, TAUPO 

名字叫: THE EXECUTIVE MOTEL

[ 本帖最后由 suellenfly 于 2006-10-27 13:12 编辑 ]
作者: Europe    时间: 2006-8-1 01:13:29     标题: 我的建议

快打电话给银行,取消这个不公平交易,让他们不要支持钱给这个MOTEL。你就说这个MOTEL违反约定乱收费,立即就这样做!!!越快越好,信用卡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取消不公平交易。
作者: Scofield    时间: 2006-8-1 01:15:44

私自转credit card是要有法律责任的!!!必须告知你,才能转的!!
明显的霸王条款,,,
找tv1的fair Go!!!!!!!!!!!!!!!!!!!
作者: 熊熊特工队    时间: 2006-8-1 01:21:23

LZ你碰到典型的KIWI BITCH了,死告到底!!
作者: YYZYIP    时间: 2006-8-1 01:30:12

You don't need to worry about that.. because she cannot charge you anything.. you already checked out about 26 hours.. support after you left.. they should have housekeeping people clean the room immediately.. so any problem they will let you know once they found out.. 26 hours.. that is not fair.. i believe your case is alright.. they will not allow to charge you.. i work in hotel industry... i know that..
作者: 韩城攻略    时间: 2006-8-1 09:24:02

搂主好可怜,出去玩为了开心,这样真的会留下阴影的。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1 09:26:46

原帖由 Europe 于 2006-8-1 00:13 发表
快打电话给银行,取消这个不公平交易,让他们不要支持钱给这个MOTEL。你就说这个MOTEL违反约定乱收费,立即就这样做!!!越快越好,信用卡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取消不公平交易。



谢谢你的建议..我已经打过去银行了,他们说现在不能取消这个交易,只能让我填DISPUTE FORM,然后再看怎么办...不过谢谢你啊~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1 09:29:55

原帖由 Scofield 于 2006-8-1 00:15 发表
私自转credit card是要有法律责任的!!!必须告知你,才能转的!!
明显的霸王条款,,,
找tv1的fair Go!!!!!!!!!!!!!!!!!!!



对啊,她根本就没有告诉我,就把钱转走了!
她说她给我签的东西上有要承担任何损坏的责任,但是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连个INVOICE都没有,就把钱转走了!
太霸道了!
我今天去警察局咨询,有必要的话,我会找媒体的!

谢谢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1 09:31:05

原帖由 熊熊特工队 于 2006-8-1 00:21 发表
LZ你碰到典型的KIWI BITCH了,死告到底!!



我一定会告的!!
那个女的简直翻脸比翻书还快!
去住的时候表现得可友好了,可是现在那态度,完全就是一个TOUGH!!!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1 09:32:29

原帖由 YYZYIP 于 2006-8-1 00:30 发表
You don't need to worry about that.. because she cannot charge you anything.. you already checked out about 26 hours.. support after you left.. they should have housekeeping people clean the room i ...



谢谢你的意见,我会抓住这一点向他们讨公道的!
谢谢
作者: Europe    时间: 2006-8-1 17:47:34     标题: 我支持你的做法:不成找FAIR GO

他们故意在你离开后OVER CHARGE你的信用卡,你先把银行表给填了,并且写:I did not authorize them to charge me anything else except of the accmodation fees. They overcharged me after we left the motle and they did not have evidence that we should be over-charged ! If anything is damaged , they must let us know immediately however they only called us after we have left there. We in fact have not damaged anything and their behavior is unacceptable as they charged me illegally.
作者: 浅草凝    时间: 2006-8-1 22:20:54

lZ问题发展到什么情况了?知会一声..
明摆的欺负我们留学生嘛!!!支持LZ告她!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1 22:56:27

原帖由 Europe 于 2006-8-1 16:47 发表
他们故意在你离开后OVER CHARGE你的信用卡,你先把银行表给填了,并且写:I did not authorize them to charge me anything else except of the accmodation fees. They overcharged me after we left the motle  ...




对,你写的很正确,我也是这么认为的,那个KIWI女人就是知道我们是从AKL去的,才在我们CHECK OUT 26小时以后才打电话来.并且直接用我的卡付了那桌子的钱.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1 23:05:21

原帖由 浅草凝 于 2006-8-1 21:20 发表
lZ问题发展到什么情况了?知会一声..
明摆的欺负我们留学生嘛!!!支持LZ告她!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
那个洋人女的口口声声说我SIGN了那个REGISTRATION FORM.她很阴险的把这么一行字放在那张纸的下面(今天我让她给我FAX过来了)
"Note: All damage to the motel buildings, furnishings or utensils will be repaired or relpaced at Guest's Cost"

我把这个讲给警察听,警察说这对我们是有利的.因为那个女人在让我知道这个事情之前,就把我的钱拿走了.按那个女人所说,她是有权利拿走钱的,因为任何的DAMAGE都从我CREDIT CARD上扣,说我有同意.但是从上面那段话看来,根本就没有这个意思.就算她要CHARGE我钱,至少也应该让我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者发个INVOICE给我,我才PAY给她.而不是象她这样,随便就先把钱拿走..

警察建议我现在立马联系银行把钱拿回来.我今天下午去银行写了3大篇去DISPUTE这个东西,我一定要把钱拿回来.而且不止,拿回来后我还会去告她...
作者: Scofield    时间: 2006-8-2 02:45:31

支持LZ维权行为!!!!!!!
作者: YYZYIP    时间: 2006-8-2 03:02:13

你应该打回电话给那个motel.. 然后问他们,为什麽过了26个小时后才打电话给你们,现在这个季节应该是旺季,他们的房间应该不会有空着,在你们走了后,他们应该马上有人去打扫, 如果有问题他们也应该早就通知你了。你可以问他们,为什麽你们确定是我们弄坏的?为什麽不是我们之前住的人呢?housekeeping每天都有人检查房间吗?report的evident?  我在酒店做了这麽多年, 这种问题我们不是没有遇过,但是客人走了才发现的, 我们是没有权利在别人的信用卡上划钱走的。 你确定你和银行的人说得很清楚了吗?你和他们说酒店是过了26小时后才打电话给你的吗?
在这里我很难和你讲清楚, 你留下电话给我吧。。或打我的电话。。 021-916691 。。 我在帮你问问我的同行。。 看看他们是怎样讲的。。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2 09:34:08

原帖由 YYZYIP 于 2006-8-2 02:02 发表
你应该打回电话给那个motel.. 然后问他们,为什麽过了26个小时后才打电话给你们,现在这个季节应该是旺季,他们的房间应该不会有空着,在你们走了后,他们应该马上有人去打扫, 如果有问题他们也应该早就通知你了 ...



我有打过回去给她,问她很有可能是别人,也告诉她我不知道在这26个小时里发生了什么,或者有没有人住进去.但是那个KIWI女的态度相当的强硬,她就一口咬定是我们做的,不会有别人,她的CLEANER也不会,因为她说她们天天CHECK房间,我们住进去之前是好的,我们走了就是坏的!!!然后说因为我SIGN了那个FORM,那个FORM上面说她是有权利从我CREDIT CARD里拿钱走的!

但是从FAX过来的那张纸看来,事实并不是这样,那纸上并没有写可以从CREDIT CARD拿走钱,只是说GUEST要承担这个费用.在我完全不知情,连张INVOICE都没有的情况下,她就拿走我的钱,我认为她违法.警察都说,这对我们有利. 

我已经把这些理由全写进昨天银行的DISPUTE FORM了.应该会有用的!!
过两天让我休息休息之后,我会去COURT咨询如何告她的事!
这两天为这个心烦,好累搞得我...

心里就是觉得委屈,咽不下这口气!!

所以一定会跟她抗争到底!!

谢谢你们的支持~

[ 本帖最后由 suellenfly 于 2006-8-2 08:37 编辑 ]
作者: Europe    时间: 2006-8-2 10:08:27     标题: 楼主保重,这种事情你完全占优先的,白白被人拿了钱不应该。我们支持你

我碰到过不讲礼的洋人,只怕是英语不好的人也就算了。我就偏不,他们不讲道理我也就不讲道理,他们要乱说乱污陷我,我就让他们知道我也不是好欺负的。这件事情明明楼主有理在先,而且他们是先拿钱,后寄单——连警察现在也这么说,所以这259元是可以拿得回来的。259元,说实在的,都够买个机票去澳大利亚玩了,凭什么他们说怎么扣就怎么扣呀?新西兰还有个“商业委员会”,专门就对付这些不法商人的,连TELECOME,AIR NZ都不是他们的对手。给商业委员会COMPLAIN才好。哪位网友知道这个委员会的网站和电话?保证灵。如果真是你们弄坏桌子,付了钱就完事。问题就是,你们没做过,他们还要这样栽脏嫁祸,那就太无理和太下流了。
作者: Europe    时间: 2006-8-2 10:10:35     标题: 补充一点:最希望这件事情的结果是

结果是他们最后要退钱给你不说,还要赔偿金才对:楼主的时间,精力以及被他们不合法的把钱给拿走了——简直和抢有什么区别?
作者: 星海浮沉    时间: 2006-8-2 16:20:13

LZ 看起来可能赢不了
你不该签那张东西的
你当初没有看清楚
再说    现在是死无对证
作者: toto515    时间: 2006-8-2 17:26:11

打官司的话lz会赢。。。

如果有证人的话就更好啦。。即使你签了那个东西。你可以说她没有跟你解释清楚或者你在不明白的情况下签的。。。

而且都过了26个小时啦。。。没有证据是你弄坏的。。。。
作者: 香草布丁    时间: 2006-8-2 17:38:31

告他们!!!!!!!!!!!!!!!!!!!!!!!!!!!!!
作者: lemonvv    时间: 2006-8-2 18:28: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Europe    时间: 2006-8-2 18:59:08     标题: 除了告她以外,我们网友们能不能想想有没其它更省精力的办法?

希望大家出出主意,光是说告,那是最后一步。
作者: 蝌蚪猪    时间: 2006-8-2 19:21:10

支持LZ, 也许这就是他们的一个陷阱也说不定呢。希望LZ坚持到底, 把钱拿回来!!!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2 23:24:21

原帖由 YYZYIP 于 2006-8-2 02:02 发表
你应该打回电话给那个motel.. 然后问他们,为什麽过了26个小时后才打电话给你们,现在这个季节应该是旺季,他们的房间应该不会有空着,在你们走了后,他们应该马上有人去打扫, 如果有问题他们也应该早就通知你了 ...



可以麻烦你帮我咨询下你朋友,NZ的那些MOTEL ASSOCIATION的联系方式吗?我上网找过,没找到~
我要去那里投宿她!!!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2 23:27:45

原帖由 Europe 于 2006-8-2 09:08 发表
我碰到过不讲礼的洋人,只怕是英语不好的人也就算了。我就偏不,他们不讲道理我也就不讲道理,他们要乱说乱污陷我,我就让他们知道我也不是好欺负的。这件事情明明楼主有理在先,而且他们是先拿钱,后寄单——连警 ...



对,对,很对,谢谢你的支持~~~

我们没有做过,绝对没有,天地良心!!
她根本就是知道我们是AKL去的,所以26个小时后才打来,
你知道那个女的怎么污蔑我们吗?
她跟警察说,我们的房间很乱,到处是纸,是饼干,晕死,我们连饼干都没吃..
只是有一些关于旅游的资料的纸,我们放在一个CORNER那里了!这个也叫SO MESSY!!!

我绝对不会就这么放过她的..
只是请为有哪位朋友知道商业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能告诉下我吗?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2 23:30:49

原帖由 星海浮沉 于 2006-8-2 15:20 发表
LZ 看起来可能赢不了
你不该签那张东西的
你当初没有看清楚
再说    现在是死无对证



可是那纸上只是说
Note: All damage to the motel buildings, furnishings or utensils will be repaired or relpaced at Guest's Cost

并没有写明可以从我的CREDIT CARD里拿钱啊?!而且是在我完全不知道有这件事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我的钱,连个INVOICE都没有!!!就算这钱要算在我们头上,也是要通知了我们,就算要承担责任,也是让我们决定用什么方式付!!

并且,她是在26个小时之后打电话来的,有哪个地方是26个小时之后才来说什么东西损坏了要赔偿啊?!?!

这明摆着是在欺诈!!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2 23:32:14

原帖由 toto515 于 2006-8-2 16:26 发表
打官司的话lz会赢。。。

如果有证人的话就更好啦。。即使你签了那个东西。你可以说她没有跟你解释清楚或者你在不明白的情况下签的。。。

而且都过了26个小时啦。。。没有证据是你弄坏的。。。。



对,我朋友一起的,他们就是证人啦...
连警察都说对我们是有利的..警察建议我最重要的是先把钱要求银行给我要回来的!然后再告她什么的!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2 23:33:01

原帖由 蝌蚪猪 于 2006-8-2 18:21 发表
支持LZ, 也许这就是他们的一个陷阱也说不定呢。希望LZ坚持到底, 把钱拿回来!!!




我也认为那是个陷阱!!
作者: wahahako    时间: 2006-8-3 12:10:54

現在狀況如何? 那間我 4 年前住過還 ok , 第二次去就發現愈來愈爛了!!
作者: kll    时间: 2006-8-3 12:11:33

哈哈 我来支持你啦。。。 可怜啊  这个其实你都走了应该和你没关系
作者: 黑紫无念    时间: 2006-8-3 12:29:06

就算修个桌子也不用那么多钱啊。。他有RECEPT么。?而且桌子又不是你弄坏的。跟他上Tribunal写一封CLAIM的信告他。..这些人太黑了。...
作者: 2块钱    时间: 2006-8-3 12:57:38

这个MOTEL离我家开车3分钟

希望能帮上你什么忙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3 13:03:17

原帖由 wahahako 于 2006-8-3 11:10 发表
現在狀況如何? 那間我 4 年前住過還 ok , 第二次去就發現愈來愈爛了!!



刚才咨询了一下Citizen Advice Bureau,听完我讲诉后,他给了我一个Lawyer的电话去免费咨询.
问完Lawyer 后,她给我的建议是把整件事写出来,寄信给那家MOTEL的经理,告诉他在一定时间内把钱转回我的帐户.那个女人在CHECK OUT26个小时以后,才来说这事,并且不知会一声,就把钱拿走,他的做法是完全Unreasonable的.告诉他,如果不把钱转回来,那么就向媒体暴光此事.

如果他们仍然坚持,那么就上Tirbuenal去申诉,让他们再调查...

我跟我朋友都没有做过任何不该做的事,我会不协地努力,相信终究会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结果!!

谢谢支持跟关注!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3 13:04:27

原帖由 kll 于 2006-8-3 11:11 发表
哈哈 我来支持你啦。。。 可怜啊  这个其实你都走了应该和你没关系



哈哈..SUE动作还蛮快嘛~呵呵..

是啊,都26个小时了,谁说得清发生了什么啊?!简直就是诬蔑啊!!

谢谢支持~~我会抗争到底!!
让她知道我们留学生不是那么好惹的!!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3 13:08:05

原帖由 黑紫无念 于 2006-8-3 11:29 发表
就算修个桌子也不用那么多钱啊。。他有RECEPT么。?而且桌子又不是你弄坏的。跟他上Tribunal写一封CLAIM的信告他。..这些人太黑了。...



她是说那个桌子的玻璃坏了!
她是7月31号中午12点31分把钱直接拿走了,我根本都不知道,打电话给她,她也半点没有提到拿走钱了!就根本别说什么RECEIPT.一个INVOICE也没有!!

然后我让她8月1号把我入住之前签的那张纸FAX过来,她一起把修玻璃的RECEIPT发了过来,上面就是用我的卡直接付的.可是这有用吗?在根本没有知会我的情况下,就拿走我的钱!而且连警察都说她没有EVIDENCE去证明是我们弄的,都26个小时了啊!?!
那个女的根本就是在诬蔑我们!!

抗挣到底!!!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3 13:11:16

原帖由 2块钱 于 2006-8-3 11:57 发表
这个MOTEL离我家开车3分钟

希望能帮上你什么忙



我现在暂时还不知道呢...呵呵..就是不知道那家MOTEL的经理是不是就是那个女的,如果是那个女的,就根本没有写信给她的意义了.

要不你去帮我打探下,那家MOTEL有没有更高级的经理!

那个女的名字好象叫什么CORLIN什么的..

那家的地址是114 LAKE TERRACE
THE EXECUTIVE MOTEL..

谢谢!!
作者: 上房揭瓦    时间: 2006-8-3 14:36:01

一定要告他们,要不他们更嚣张
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
作者: supranz    时间: 2006-8-3 16:02:11

我在TAUPO住在湖边...........那间不错........


态度严重友善...................
作者: ABL    时间: 2006-8-3 17:20:58

电视曝光,电视曝光!!!!!!!!!!!
作者: R32    时间: 2006-8-3 17:26:20

114 LAKE TERRACE
THE EXECUTIVE MOTEL..

把这个地址发遍全sky,大家都来鄙视他。路过的时候都记得丢个石头进去。
作者: 不许放屁    时间: 2006-8-3 18:22:49

今天中午还和朋友说这里的法律问题呢

其实有时候我们就是想省点事情  但是洋人有时候做的太过分了
说真的   我们有的最多的就是时间 这里有很多Free的department可以去咨询   只是简简单单的打个电话 就可以知道结果的

象LZ说的直接划信用卡 这些都是不合法的  NND  有时候就是太惯这些洋人了!  天杀的
作者: 565656    时间: 2006-8-3 20:28:23

ask fair-go for help...you should be alright!!

unfair treatment for Chinese is unacceptable!!
作者: Europe    时间: 2006-8-4 01:06:30     标题: 楼主请告诉我,他们是在哪个城市呀???

还有,我有几点看法补充一下。你说让他们知道留学生不是好欺负的,我很赞成你的看法。现在就是有这种人(无论是KIWI还是华人),专门坑学生们。我很看不起这种人,感觉他们比不要脸还要过分。
另外,她居然拿了你的信用卡去付修桌子的钱,那她就犯了大错误了!你要知道,信用卡只有在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她一起把修玻璃的RECEIPT发了过来,上面就是用我的卡直接付的.",这足以证明她在非法使用你的信用卡,不仅如此,她完全可以将来再拿你的信用卡号做小动作!你一定不要怕她,一定要把这个证据复印,并且给银行看,告诉他们有人非法利用你的信用卡,支付了其它费用——你没有使用这个卡做这样一件事情。银行方面会再继续让你填什么表,填就填,一定要告诉银行,上面一没有你的密码,二没有你的签字,所以你没有使用信用卡做这件事情,卡号被这个女人盗用了。她就是和小偷没区别!
最后就是,你现在的处境我很明白。如果有法律方面的人可以帮助你了,那就最好,因为新西兰还是个讲法律的社会。她那么胡做非为,碰到洋人中国人都不会让她这样的。你一定要记下那个女人的全名,名字在法律上非常重要,否则你只有把这家MOTEL推上法庭。那位律师的建议是完全对的,你照他们的来。不然那个MOTEL名声扫地。众网友请一起努力,不光是声援你们,有机会有条件看看大家可以一起做点什么实事,来维护消费者与学生的利益!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4 01:14:38

谢谢支持...
我会按照律师建议的,发封信给她先,把我的理由全部陈述给她,如果她仍然坚持不还钱,那就上Tribuenal去申诉..然后暴光此事给媒体!
作者: 老子曾经18岁    时间: 2006-8-4 02:11:06

原帖由 Europe 于 2006-8-1 00:13 发表
快打电话给银行,取消这个不公平交易,让他们不要支持钱给这个MOTEL。你就说这个MOTEL违反约定乱收费,立即就这样做!!!越快越好,信用卡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取消不公平交易。



说的不错~~~~~
作者: Bo0Bo0    时间: 2006-8-4 14:45: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Vilo    时间: 2006-8-4 18:25:08

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地方,我住的地方的管理人员都很nice。去过taupo这么多次了,没住过你住的地方。

楼主以后张个心眼,我住motel也好,hotel也好,一定要求先看房子,然后才付钱。其实我看房子也不看有没有损坏,只好房间里面的装修满不满意(我跟男朋友对房子要求都很高,假如房子看起来我们觉得不好看就不要了)。但是它并不知道我看什么,所以只要我进去检查过了看过了,他就不敢随便charge我钱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4 23:16:11

原帖由 Vilo 于 2006-8-4 17:25 发表
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地方,我住的地方的管理人员都很nice。去过taupo这么多次了,没住过你住的地方。

楼主以后张个心眼,我住motel也好,hotel也好,一定要求先看房子,然后才付钱。其实我看房子也不看有没有损 ...



可是住什么地方不都是要BOOK的吗?
不过你的办法,是个好办法~呵呵
作者: Vilo    时间: 2006-8-4 23:26:47

原帖由 suellenfly 于 2006-8-4 22:16 发表



可是住什么地方不都是要BOOK的吗?
不过你的办法,是个好办法~呵呵

我们如果不直接过去找地方住,比如在旅游高峰期,就必须book,那就需要信用卡号码。但是如果不是高峰期,就不book,因为那样不仅贵,book的地方也不一定和心意。

楼上有位朋友有个地方说错了,虽然信用卡是不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但是信用卡是完全可以在没有签名和没有密码的情况下被扣钱的。如果你当初住进去的时候的确签了字,(不是指签卡,而是比如他们拿了什么纸上面有什么条件一类的让你签,那么那个就是你的授权),这样他们完全可以把你要付的费用直接从你的卡里扣掉。很多公司都是这样做的。包括我在budget租车,他们也是这样做的。我们去还车的时候把车钥匙放下就好了,什么都不用管。过几天我就会收到帐单说钱已经从卡里扣了。所以说你这种情况,只要你签了字,他们扣了这个钱并不算非法盗用。更何况当时你没进去看房子,真得挺说不清楚的。不过我还是支持你去找一下律师先,有点可能拿回钱总比放弃的好。
作者: woodapple    时间: 2006-8-4 23:49:21

这明摆着是欺侮人的 ,私自从个人信用卡里刷钱是不对的,一定要告这个kiwi。。。。。。。。让她知道,我们中国人也不是好欺负的。。。。。
作者: kll    时间: 2006-8-5 05:43:26

再次把你顶上去。。。。。。。。。。。。。。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5 12:07:04

原帖由 Vilo 于 2006-8-4 22:26 发表

我们如果不直接过去找地方住,比如在旅游高峰期,就必须book,那就需要信用卡号码。但是如果不是高峰期,就不book,因为那样不仅贵,book的地方也不一定和心意。

楼上有位朋友有个地方说错了,虽然信用卡是不 ...




是,没错,她有给我一张Registration From,那上面是有说如果有任何Damage要算在Guest's cost,但是并没有授权她可以直接从我credit card扣钱啊!我咨询过律师,律师都说她算是unreasonable的Charge.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5 12:10:30

原帖由 woodapple 于 2006-8-4 22:49 发表
这明摆着是欺侮人的 ,私自从个人信用卡里刷钱是不对的,一定要告这个kiwi。。。。。。。。让她知道,我们中国人也不是好欺负的。。。。。



一定一定...
一定让她认识到什么是真正地中国人,
咱们留学生不是他们媒体报道的那种肆意挥霍,不把钱当钱,不把事儿当事儿的人!
也绝对不是随意就可以被他们欺负,诬蔑了的!

虽然我在这里还什么身份地位都没有,但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谢谢大家的支持!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5 12:11:28

原帖由 kll 于 2006-8-5 04:43 发表
再次把你顶上去。。。。。。。。。。。。。。



谢谢,谢谢支持~~
作者: 可酷美颜网    时间: 2006-8-5 12:42:06

cancel your current credit card now, and get new number in case they give your credit card details to others (eg: islanders). Ask you bank explain your case, apply a Chargeback.
作者: 蒙查    时间: 2006-8-5 14:32:17

支持支持!!!对信用卡越来越没有信心了!
作者: BeyondParadise    时间: 2006-8-5 15:37:48

我觉得这家酒店赢不了,因为然合同上写的是旅客pays damages to furnitures但是
1 她没有证据furniture在住进之前没有损坏
2 她没有证据证明你的却有损坏那个桌子
3 她没有证据证明你走的时候桌子是损坏的
4 她在告知你桌子有损坏之前便挪用信用卡的资金
作者: lovewinnie    时间: 2006-8-5 15:44:11

我幾年前住過

我記得owner是一對老年的夫婦!!

他們很變態.超級凶,而且我們走的時候也被收了cleaning fees..這個應該是包括在房費的!!!

他們真的很cheap......我覺得LZ應該寫一封信,說出整件事情的經過!然後讓律師幫你出一封律師信!!!這種事情警察是不管的.只有律師可以幫你

我昨天剛從Taupo回來呢...因為原來經歷過這個破motel.我們這次就沒住他們家

並且記得以後訂房子之類的,絕對不要給credit card的資料.給駕照就可以了
作者: leofion    时间: 2006-8-5 15:49:19

去银行 取消 转账就行了。 之前 我去玩酒店也多收我的钱了。 我用的就是这招。。 如果他想要钱 就要要他告你好了。死洋人 坏着呢
作者: ぁ落日の梦    时间: 2006-8-5 17:33:16

一个桌子不会有多少钱,但这事太气人了,一定斗争到底,打官司当然要先找律师,他们收费可高了,小心为妙,别再多花钱了,有没有别的办法,比如上报写点什么,让当地所有人知道他们的行为,楼主,我们支持你!!!!
作者: Julio4Love    时间: 2006-8-6 11:32:43

坚决支持楼主!这洋人太可恶,我越看帖子越生气。。。
作者: mikeli    时间: 2006-8-6 15:37:58

这是纽西兰消费者事务部网站http://www.consumeraffairs.govt.nz/consumerinfo/complaining.html里面有介绍,如何有效投诉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6 15:39:14

原帖由 BeyondParadise 于 2006-8-5 14:37 发表
我觉得这家酒店赢不了,因为然合同上写的是旅客pays damages to furnitures但是
1 她没有证据furniture在住进之前没有损坏
2 她没有证据证明你的却有损坏那个桌子
3 她没有证据证明你走的时候桌子是损坏的
4  ...



分析得太好了..谢谢你..我会把这几句写在我申诉庭那个纸上递上去~~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6 15:52:07

原帖由 lovewinnie 于 2006-8-5 14:44 发表
我幾年前住過

我記得owner是一對老年的夫婦!!

他們很變態.超級凶,而且我們走的時候也被收了cleaning fees..這個應該是包括在房費的!!!

他們真的很cheap......我覺得LZ應該寫一封信,說出整件事情的經過!然 ...



如果owner是一对老年夫妇的话...说不能那个恶妇就是owner, 不过我还是会按照律师的建议,先发信给她.然后再上Tribunal申诉的...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6 15:52:49

原帖由 ぁ落日の梦 于 2006-8-5 16:33 发表
一个桌子不会有多少钱,但这事太气人了,一定斗争到底,打官司当然要先找律师,他们收费可高了,小心为妙,别再多花钱了,有没有别的办法,比如上报写点什么,让当地所有人知道他们的行为,楼主,我们支持你!!!!



我已经问过律师.她不建议我请律师...
直接上TRIBUNAL...
作者: HORIZON    时间: 2006-8-6 21:50:39

上Tribuenal去申诉..然后暴光此事给媒体!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7 00:02:28

原帖由 HORIZON 于 2006-8-6 20:50 发表
上Tribuenal去申诉..然后暴光此事给媒体!



我已经把发给MOTEL的信写好了,准备明天就寄,按照律师说的,给他10天的时间,如果他不照办,那就暴光,然后上TRIBUNAL!!!
作者: 千献哲    时间: 2006-8-7 01:10:42

快把我给气死了,,,强烈支持楼主!!!!!我们会时刻关注事情发展得!!!!!!!!!!!!!!!!!!!!!
作者: 律政士    时间: 2006-8-7 01:50:45     标题: dont worry

its not your fault. take money back and ask bank to cancell the money trade to them. and find policeman go to make clearly and find lawyer,
anyway,some bad people used that way to make money from chinese students,

      you will win!!!
作者: 猪呀飞    时间: 2006-8-7 13:24:52

一定要告他们,要不他们更嚣张
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
作者: 食饱饱等臭臭    时间: 2006-8-7 18:02:47

`住之前如果检查清楚不就没有事了吧.......一个很好的例子
作者: 莱纳纳    时间: 2006-8-8 03:15:42

MM加油哦,时刻关注这件事的进展~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8 14:28:42

原帖由 千献哲 于 2006-8-7 00:10 发表
快把我给气死了,,,强烈支持楼主!!!!!我们会时刻关注事情发展得!!!!!!!!!!!!!!!!!!!!!



呵呵..谢谢你的支持~
我跟我朋友都认为这个是场持久战...这里办事效率低..急不得.慢慢来..
我昨天已经把信寄给MOTEL了..从8号开始的十天以内,她不给回复.那我就采取行动!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8 14:31:09

原帖由 律政士 于 2006-8-7 00:50 发表
its not your fault. take money back and ask bank to cancell the money trade to them. and find policeman go to make clearly and find lawyer,
anyway,some bad people used that way to make money from  ...



这些我都做了..
警察方面是说不是CRIMINAL的CASE,但是至少我已经通知过警察了..
律师方面是说不值得请律师,直接上TRIBUNAL就可以了..

不过谢谢你~.~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8 14:31:59

原帖由 猪呀飞 于 2006-8-7 12:24 发表
一定要告他们,要不他们更嚣张
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



对!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不要让他们觉得我们留学生什么都不懂!~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8 14:35:40

原帖由 食饱饱等臭臭 于 2006-8-7 17:02 发表
`住之前如果检查清楚不就没有事了吧.......一个很好的例子



其实说真的,那个玻璃下面的一条线是真的不容易被发现了..而且玻璃是茶色的..
我其他的两个朋友就根本都没发现那个玻璃下有这么一道痕迹!

有的事情真的很难防范得到,特别是别人存心要阴你,
不过我还是建议大家以后住MOTEL在CHECK IN 之前还是先把房间仔细检查一次~~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8-8 14:45:08

原帖由 莱纳纳 于 2006-8-8 02:15 发表
MM加油哦,时刻关注这件事的进展~



谢谢你的支持...
我会尽全力的~~
作者: Europe    时间: 2006-8-8 15:18:42     标题: 祝你好运!无论成不成都要COMPLAIN一下他们才对。

祝你好运!无论成不成都要COMPLAIN一下他们才对。
作者: 千献哲    时间: 2006-8-8 20:40:20

原帖由 suellenfly 于 2006-8-8 13:31 发表



这些我都做了..
警察方面是说不是CRIMINAL的CASE,但是至少我已经通知过警察了..
律师方面是说不值得请律师,直接上TRIBUNAL就可以了..

不过谢谢你~.~


时刻关注中.........................
作者: SYRUP    时间: 2006-8-9 01:33: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千献哲    时间: 2006-8-24 23:41:25

事情进行的如何了??
作者: 樱之幻舞    时间: 2006-8-25 09:31:16

全力支持楼主...B4 KIWI 垃圾
作者: 镏金岁月    时间: 2006-8-25 14:19:49

怎么样了?怎么没信了?难道不了了之了?????
作者: wenroudewo    时间: 2006-9-1 06:40:57

原帖由 Europe 于 2006-8-1 00:13 发表
快打电话给银行,取消这个不公平交易,让他们不要支持钱给这个MOTEL。你就说这个MOTEL违反约定乱收费,立即就这样做!!!越快越好,信用卡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取消不公平交易。



支持你的观点!~
信用卡有这点好处,呵呵
作者: 新人类    时间: 2006-9-1 12:05:09

原帖由 星海浮沉 于 2006-8-2 11:20 发表
LZ 看起来可能赢不了
你不该签那张东西的
你当初没有看清楚
再说    现在是死无对证

没知识....楼主肯定能赢..
作者: 新人类    时间: 2006-9-1 12:18:07

一定要告他们,要不他们更嚣张
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
作者: 新人类    时间: 2006-9-1 15:42:19

楼主一定要为我们中国同胞出一口气这些SB KIWI就知道过桥抽板.
作者: 新人类    时间: 2006-9-1 15:43:09

楼主最近有什么消息马上发过来,我们都很希望知道结果和背后支持你.
作者: Albert2006    时间: 2006-9-3 13:24:37

Telephone our Contact Centre during office hours on 0800 94 3600,
Write to us at Contact Centre, PO Box 2351, Wellington, or
Email us at [email protected]

LZ this is the contact detail of commerce commssion, 

complaint the breach of fair trading act to the commision, they will protect you.

give the commission the motel's name and contact deatail, and request them to investigate.

Good Luck
作者: Albert2006    时间: 2006-9-3 13:27:14

if you don't have time, just tell me the deatail, I can camplaint this matter to the commission for you, hurry up take you action, the more perople involved in the better for your case!!!!!!!!!!!!!!!!!!!!!!!!!
作者: smiledan21    时间: 2006-9-4 03:48:57

LZ你就跟他说,证据在哪,你也可以验伤,看看那是多久以前弄换的,弄死那个死KIWI,不老实就要往死里弄,弄到他不再装B为止!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9-4 11:30:11

谢谢大家
谢谢大家..
最近是真的很忙..学习也很忙..但是这件事我是肯定不可能就算了的..

我有打给银行,银行说在处理的过程当中..
等我下周放了假,就去TRIBUNAL申诉这个事情..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9-4 11:32:23

原帖由 Albert2006 于 2006-9-3 12:24 发表
Telephone our Contact Centre during office hours on 0800 94 3600,
Write to us at Contact Centre, PO Box 2351, Wellington, or
Email us at [email protected]

LZ this is the co ...



谢谢你的帮助...
我等下打去问问先.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9-4 11:48:22

刚给这个COMMERCE COMMISION打完电话,那个STAFF说对他们要调查一个MOTEL需要很多人都投诉她才可以..
对这个MOTEL现在只有我一个INDIVADUAL的投诉,所以他们不管..
他建议我还是直接去TRIBUNAL...
作者: 新人类    时间: 2006-9-4 16:08:42

原帖由 suellenfly 于 2006-9-4 06:48 发表
刚给这个COMMERCE COMMISION打完电话,那个STAFF说对他们要调查一个MOTEL需要很多人都投诉她才可以..
对这个MOTEL现在只有我一个INDIVADUAL的投诉,所以他们不管. ...

那你直接去吧,不要管那么多了.
作者: NZCONZ    时间: 2006-9-20 10:47:33

支持你告他!!!!!!!!!!
作者: 释怀    时间: 2006-9-20 13:13:04

不知道现在事情结果怎么样了~

严重的支持LZ~

这帮鸟人欺人太甚了~
作者: suellenfly    时间: 2006-9-20 17:14:29

谢谢支持...
我仍然没有放弃..NATIONAL BANK有发信给我,说我的CASE在调查当中,他们已经联系过那个MOTEL,现在等MOTEL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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