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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罚近100万纽币 [打印本页]

作者: MANKIWI    时间: 昨天 16:35     标题: 罚近100万纽币

奥克兰华人中介夫妻违法为外国人买房 被罚近100万纽币
https://news.skykiwi.com/na/zh/2025-10-02/535234.shtml

2025年9月1日,新西兰高等法院对一起涉及多名个人及公司违反2005年《海外投资法》的案件作出判决。奥克兰一名房地产经纪人及其丈夫因违反外国买家禁令,在未申请批准的情况下为外国人购买三处住宅物业,被新西兰高等法院裁定违法,并被处以巨额罚款——个人和公司罚款总计达到97万纽币。

案件原告为新西兰土地信息局(LINZ),作为监管机构,负责执行《海外投资法》,被告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欧阳瑾(音,Jin Ouyang)、其丈夫谢杰(音,Jie Xie)、以及三家公司——New Life Group (NZ) Ltd、Hermosa Casa Ltd及Bella Casa (NZ) Ltd。

根据法庭裁决,这起案件涉及欧阳瑾与母亲购置Burton Street住宅、谢杰与外籍投资者联合投资两处住宅。

2019年1月,欧阳瑾与母亲欧阳丽萍(音,Liping Ouyang,居住在上海)达成协议,由欧阳瑾本人名义购买奥克兰Grafton区16 Burton Street的一套公寓,母亲提供全部购房资金。该公寓属于敏感土地,欧阳丽萍为中国公民,属于“海外人士”,欧阳瑾为其关联人。欧阳瑾承认在未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完成交易,违反《海外投资法》第42及43条。

2019年,谢杰与香港投资客Ling Ngai Lok达成联合投资协议,通过谢杰控股的公司购买住宅开发项目。其中:

位于Norman Lesser Drive的房产:Hermosa Casa公司在2019年10月购入整套住宅(含房屋),2022年1月出售时获利350万纽币,其中部分收益用于谢家自住房购买。

位于Codrington Crescent的房产:Bella Casa公司持有的也是整套住宅或住宅开发项目用地,目前在进行住宅开发(可能包括翻建或新建多套住宅)。

上述交易均未获得《海外投资法》规定的监管批准,谢杰、欧阳瑾及相关公司均承认故意或鲁莽违反该法。

高等法院根据《海外投资法》第48条及相关案例,参考交易金额、行为性质及是否存在经济收益等因素,对各被告裁定如下罚款:

——欧阳瑾:67,500纽币
——谢杰:157,500纽币
——New Life Group (NZ) Ltd:37,500纽币
——Hermosa Casa Ltd:709,100纽币(相当于Norman Lesser Drive物业资本增值的一半)
——Bella Casa (NZ) Ltd的罚款将待Codrington Crescent物业出售后再行评估。

法院指出,欧阳瑾和谢杰均有专业经验,知晓法规,却未寻求法律意见即完成交易,构成鲁莽行为,罚款具有震慑作用。New Life公司作为短期持有方,被判适度罚款;Hermosa Casa公司因获利显著,被判处高额罚款,不予折扣。

根据《海外投资法》第47条,法院同时作出以下房产处置命令:

——欧阳瑾需自行出售Burton Street物业,销售款项用于支付罚款及诉讼费用,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Bella Casa公司需出售Codrington Crescent物业,销售款项将用于评估其罚款。双方需聘请注册评估师与持牌房地产经纪人,且不得出售给被告关联人。

法院判令被告支付12,478纽币的法律费用给LINZ,并保留Bella Casa未来罚款相关费用的裁定权。

主持庭审的MacGillivray J法官指出,罚款旨在震慑其他潜在违规者,确保《海外投资法》的严格执行,并强调海外投资涉及敏感土地,必须依法获得监管批准。

作者: 专玩狗头    时间: 17 小时前

Hermosa Casa Ltd:709,100纽币(相当于Norman Lesser Drive物业资本增值的一半)

那另一半为啥不罚呢?还是说海外买家可以留一半利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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