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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Holiday Pay [打印本页]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7 天前 标题: 关于Holiday Pay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3:41 编辑
我们公司都是contractor,他们的holiday pay都是加在hourly rate里面的。
最近唯一一个wage worker离职,需要付他的holiday pay。
他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
搞不明白了,请问大家专业人士。他的pay slip 上面写的是:
'Annual holidays (current balance) 4.00 weeks (160.00 hours)'
'Annual holidays (estimated leave in advance) 1 weeks (40 hours)‘
所以他认为我们应该付他五周的holiday pay。我其实也是他这样理解的, 每年四周的holiday pay,他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应该是4+1周。
但是我们的会计和payroll agent都说应该是四周。
payroll people的解释是: the estimated leave in advance is not included as that is the leave that they can use if they have a negative leave balance. It is not added on the caculation.
会计不是这样解释的但是也是说只需要付四周,不需要付这一周的。
我现在还是不明白,但是因为这个人准备找律师要告我们,我还是想弄明白些,请问有专业人士可以帮我解释一下吗?谢谢!
补充:
会计帮我做的final pay,他的final pay slip包括:
Ordinary Hours
Annual Holidays ( final pay) - 1 week (40.00 huors)
Holiday Pay 8% ( final pay)
&
kiwi saver employer contribution 3%
作者: 红衣主教 时间: 7 天前
他工作以来没有请过假的话就应该5周,如果他的年假的balance能cover在termination后的public holiday,那么public holiday也要另付的。
作者: 红衣主教 时间: 7 天前
Estimated leave in advance 是accrued leave?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7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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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红衣主教 时间: 7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4 18:37 
请问你说的请假是请的什么假?如果是hoilday pay比如年底假期已经用了三周算请假吗? ...
请annual leave啊,holiday pay是扣除已经用过的annual leave
作者: c.liu 时间: 7 天前
是5周
可能是你的paye软件太老了吧,几十年前的payroll是每年4周,现在的软件都是工作一天算一天的holiday pay
你的payroll agent水平还不如我一个普通人民?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7 天前
c.liu 发表于 2025-10-14 19:12 
是5周
可能是你的paye软件太老了吧,几十年前的payroll是每年4周,现在的软件都是工作一天算一天的holiday ...
是随时更新的。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7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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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H. 时间: 7 天前
先统计下这个员工在过去的一年三个月是否有请了年假。如果有,请从这五周扣去。如果没有,就是大概要付5周,约等于这1年三3月的税前工资的8%。 理论上年假是要满一年才可以享受,所以你的系统显示已经due 4 weeks . 另外的三个月,属于新的一年,未满12个月,假设他还没离职,理论上只要公司不同意,他没法提前请这一周的带薪年假,但这三个月他已经累计了一周的年假权利( accrued balance - estimate hours),只是还没到享受的时间。他现在离职了,公司就必须把这一周结算了。p.s. 你的会计和agent水平有些令人担忧。
作者: szqfifty 时间: 7 天前
你是老板,若想付5周的话,想必会计拦不住吧。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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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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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jianjia 时间: 6 天前
annual leave in advance是参考而已,第一年度做满了12个月,获得annual leave资格,付4周年假。但第二年度只干了3个月没满12个月就不是annual leave的算法,我认为是按holiday pay 8%给他。会计和payroll人说只给这4周,而3个月积累的holiday pay不用给,我感觉是你们3方存在沟通问题,比如是否和会计说离职final pay。员工请假和没工作也给normal hour全薪是否作为holiday pay被会计给扣除了,但员工又不认可。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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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ase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Lease 于 2025-10-15 11:11 编辑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5 09:15 
holiday pay 8% 已经给了,会计帮忙processed final pay有包括这个一年三个月的8%。
因为他经常给我老公抱 ...
如果最后三个月的8%已经包含在 final pay的话, 那你们付给他的应该就没错了. 只是你们之间的沟通有问题, 一般 final pay要和员工交代清楚, 这final pay里包括:
Normal Pay: $X,XXX
Holiday Pay: $X,XXX(this includes 4-weeks annual leave+8% of gross earnings of last three months).
所以你现在需要做的是和这个员工书面沟通清楚,由于现在已经有了纠纷, 那么最好在沟通时附上 authoritative reference which are relevant sections of "Holidays Act 2003". 针对你的情况, 相应的sections are:
1. Section 16: "(1) After the end of each completed 12 months of continuous employment, an employee is entitled to not less than 4 weeks’ paid annual holidays". 即他工作满12个月享有4周的带薪假期.
2. Section 25: "(2) An employer must pay the employee 8% of the employee’s gross earnings since the employee last became entitled to the annual holidays". 即雇主需向员工支付其自上一个年假周年日至今的税前总收入的 8%. 他在上一个年假周年(12个月)之后又工作了三个月, 那么Holiday Pay还含有8%的这三个月的税前总工资.
这样跟他解释后, 如果他还要告你的话, 那就让他去告吧, 反正他也告不赢.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2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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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61874939 时间: 6 天前
你老公是有什么把柄在他手里么。。
请这么个大爹来工作白嫖工资薅羊毛。。
还要告你。。。确定是熟人?
给你老公上一课什么叫人性丑陋。
这钱值我觉得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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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lynn168 时间: 6 天前
楼主:Holiday Pay 和 Annual Leave 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的员工是合同工,每年有工资的8%的 Holiday Pay。
作者: Lease 时间: 6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5 11:57 
谢谢你的解答!
Normal Pay: $X,XXX
如果你已经付了他一年三个月的8%, 还再给了他4周的 annual leave, 那实际上你已经多付了他 holiday pay了.
你不想麻烦的话, 那就再给他一周的pay,那这事就结束了.
至于给你老公的wake up call, 我想没必要了, 因为这员工跟你们这样闹, 应该已经给了他足够的wake up call了. 没必要再进一步了.
作者: 新西兰阿拉丁 时间: 6 天前
红衣主教 发表于 2025-10-14 17:16 
他工作以来没有请过假的话就应该5周,如果他的年假的balance能cover在termination后的public holiday,那么 ...
你应该是搞错了,终止雇用合同、结算剩余年假,不需要支付年假余额可 cover 的离职后公共假期工资
根据新西兰《假期条例 2003》第19条(年假支付的计算)和第20条(离职时的年假支付),如果员工在离职时有未使用的年假余额,雇主需要按员工的正常工资支付这些未使用的年假。这包括将年假用来补偿公共假期的情况。具体来说,如果员工离职后,有公共假期落在其休假期间,公共假期工资可以从年假余额中支付
你的说法不准确。如果年假余额足够覆盖公共假期,通常情况下,公共假期工资会从年假余额中支付,而不需要单独支付。其实一般情况下员工离职后最后的应付工资和剩余年假都一起结算完了,并不存在是否 cover
作者: 新西兰阿拉丁 时间: 6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4 19:47 
这个我就不知道他有没有请假了,因为我当时极力反对他来上班,公司有大半年时间人多活少本来是不应该再雇 ...
如果员工没有上班、也没有有证据的请假(任何假)、雇主发了工资,那就是没有休假的上班并授薪的证明,如果整个在职期间都没有请假证据并有发工资,那年假就必须按整个在职期间计算。PAYE 系统就能自动算出积累了多少年假,为什么需要纠结4周还是5周?显示多少周就付多少周,不能少
作者: 新西兰阿拉丁 时间: 6 天前
M.H. 发表于 2025-10-14 22:25 
先统计下这个员工在过去的一年三个月是否有请了年假。如果有,请从这五周扣去。如果没有,就是大概要付5周 ...
你对年假的12个月的理解不对。只需要在入职的第12个月开始可以使用积累的年假(也要看公司政策是否允许提前使用,但雇主不能要求推迟使用),这首个12个月开始,员工可以自由使用其不断累积的年假余额,不存在第二年要再等满12个月再用年假这回事
作者: 新西兰阿拉丁 时间: 6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5 00:31 
做final pay的时候我有问会计和payroll agent的,他们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帮我做的。我最初理解跟这个员工是 ...
“自己掏钱给他付薪水”,没有走公司账户就没有证据支付了工资,私人账户支付跟雇佣关系和雇主责任无关,这是你给自己挖的最低级的最大的坑!如果他告你没有按合同付完工资(走公司账、证据成立的),那你必须得再付一次私人付的部分,并且你不但没有完全支付工资违法、还有走私账现金支付工资逃个税的行为是要重罚/上黑名单/坐牢的
你连员工工作了没、请假了没都没有出勤记录,还这样付工资,你不死谁死
作者: 新西兰阿拉丁 时间: 6 天前
chenjianjia 发表于 2025-10-15 03:21 
annual leave in advance是参考而已,第一年度做满了12个月,获得annual leave资格,付4周年假。但第二年度 ...
你可能了解得不够啊,虽然热心帮忙出建议,但错误的信息很容易误导别人了。你说“付4周年假。但第二年度只干了3个月没满12个月就不是annual leave的算法,我认为是按holiday pay 8%给他” 是完全不对的,你说3个月不用付是完全违法的,并且离职结算,全部剩余年假都是按8%结算的,系统自动就会算金额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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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ase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Lease 于 2025-10-15 13:41 编辑
新西兰阿拉丁 发表于 2025-10-15 13:31 
“自己掏钱给他付薪水”,没有走公司账户就没有证据支付了工资,私人账户支付跟雇佣关系和雇主责任无关, ...
“自己掏钱给他付薪水”,未必就一定是没有走公司账户,有可能是公司资金不够,把自己个人账户里的钱打进公司账户给员工发工资.
退一步说, 即使就用个人账户里给员工发工资, 只要正常缴纳 PAYE, 在IRD的记录清楚,给了员工正常的 payslip, 那就完全没问题, 因为在这里做生意可以使用 out of pocket.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5 13:57 编辑
新西兰阿拉丁 发表于 2025-10-15 13:31 
“自己掏钱给他付薪水”,没有走公司账户就没有证据支付了工资,私人账户支付跟雇佣关系和雇主责任无关, ...
走的公司账户,这部分是正规合法的。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5 13:57 编辑
..........................
作者: 三 笑爷 时间: 6 天前
看了主教和阿拉丁的发言我头都痛了。又这又那的,会计这行饭真不好吃。
隔行如隔山,专业性的建议咱是给不上了。不过新马可奉劝一下先生,business is business,别再掺杂过多的私人交情在内,一牵涉利益关系连朋友也没得做了。
最后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找人建议考虑一下华人,绝没这么多屁事。
作者: paulwood 时间: 6 天前
给他一星期好了,律师费可能会比那一星期贵。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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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我们的雇佣合同也过时了,请问是找律师update起草合同吗?大家有推荐的吗?
作者: Lease 时间: 6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5 14:16 
我们的雇佣合同也过时了,请问是找律师update起草合同吗?大家有推荐的吗? ...
https://eab.business.govt.nz/emp ... builder/startscreen
这不用找律师, 自己可以在这个政府网站上 build. 这网站上是及时更新的.
作者: 三 笑爷 时间: 6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5 14:15 
我对财务一窍不通,所以基本上都是让我们的会计处理。
唉,你当我没有给他说吗?好话坏话能吵的都吵了, ...
我好几年前都是2k一年的会计费,后来三夫人找了另一个$500,再后来夫人说干脆连五佰也得省,要我学。现在都自己报的。很多事情都是边做边学,看看你什么时候也能省出个pay冤大神的M。
不开玩笑了。说句公道话,新马生在这事上的确犯了普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 好面子。不过新马也不必过多指责了,他其实内心已很懊恼没告诉你而已。家是讲理的地方,也是讲爱的地方。得学会容错。这些年谁都不容易,就1个W不到的事别搞得关系太紧张。心情实在不好了,就拉上一家子出去吃顿好的花花M以毒攻毒冲冲喜。一顿解决不了的那就
千万可别来两顿。给个温暖的拥抱男人便会一瞬间幡然顿悟。All the best.
作者: chenjianjia 时间: 6 天前
新西兰阿拉丁 发表于 2025-10-15 13:36 
你可能了解得不够啊,虽然热心帮忙出建议,但错误的信息很容易误导别人了。你说“付4周年假。但第二年度 ...
我是引用楼主说的只给4周,3个月的不给是因为沟通导致的,不是我说应该不给,这确实是违法的所以才说是他们可能是存在沟通问题。我的理解就是应该给4周+3个月收入的8%,不是4周+1周,第二年度不满12个月就离职那么estimate leave in advance就是无效信息了。而楼主和员工的矛盾点就在于员工的错误概念认为就是4周+1周的钱,这个钱和4周+3月的8%有差距,加上沟通问题可能造成员工认为第二年度的3个月没给。至于你说的按照一年3个月就是15个月的8%给,这个我感觉不大对吧,payslip已经提到的4周annual leave了,而且我们也不知道合同具体怎么写的,希望你能讲解下,我学习学习。
作者: 新西兰阿拉丁 时间: 6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5 13:38 
并不是纠结,而是pay slip系统显出来的就是我一楼写的那样
平时付pay的时候把他当朋友处理的,最后他离职 ...
【我就再支持你一下,你认真看这个回复哈:】
你说的 “只是我们付给了他年底三周holiday pay(双方有两天holiday pay的出入,他说他用了2周零三天的假,但是我老公说给了他三周的pay,相当于两天double pay了),再加上他借款的deduction,我不会做这个final pay,请教payroll 和会计,他们二人都认为是应该付4周+8%,最后是会计帮我调整的数据做的final pay”
我觉得你非常混乱,一会不确定给他几周年假 Pay、一会说已付3周、一会说他没休过年假、一会又说他用了2周零三天。我觉得你需要自己先捋清楚是怎样的事实、到离职日剩下多少年假要结算,可以将这个事实再跟你的顾问复查一次
看起来会计算的4周跟你说的有很大差异,既不是一年三个月服务期没用过年假额度余额(肯定不止4周的,年假是从第一天开始工作自动累计到最后一天、期间减除用了的年假)、也不是你说的付过和用过年假的余额,极有可能你没有捋清楚、因此复核的人也无法算准确。如果用Payroll 软件,连算都不用算,根本不是事,你什么管理都没做,搞成了一件复杂的事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并且双方都确认,那就是:一年三个月服务期 = 15个月 =等于5周的年假(25工作天有薪年假)(粗算 20天一年/12个月X15个月=25天年假) - 已用2周3天(13天) - 已付3周(15天) = -3 (多付了3天)
但是如果你的工资系统里那 “已用2周3天(13天)” 做的是正常出勤工资、他也不承认用了有薪年假的话,那你不能单方视为他休了年假,因为 payslip 上显示的是没有用过年假的余额,这种情况下,13 - 3(多付的)=10天 你应付的年假
而你说付了的3周,如果也没有请假单、也没做进工资系统里,那么Payslip 一样也没有减除年假余额、会显示他的剩余年假是5周、有权结算5周年假 Pay
如果你上面2点都中了,恭喜你,你是一定要付5周的,除非你有证据去证明他用了2周零3天、你付了3周年假,否则,你就省掉律师费吧,你去哪里都必定是输的,就跟借钱出去没有证据一样道理。考勤记录、请假证据和Payroll 没做好(是基本没做),得自己付出代价
作者: willchain 时间: 6 天前
如果出的固定合同,对方没有书面的年假记录,那么雇主有义务给雇员安排足时的工作量,如果是在没有工作,要求雇员休假销扣年假也需要有沟通记录、员工休假记录这些作为凭据。
根据楼主的描述,无非是人情和法理之间的纠结,放在一起理不清。做生意做企业还是要公私分明,毕竟不是搞慈善......
简而言之,其实很简单要付给离职员工的Holiday Pay,就是 (已产生年假享有额度(这个case看确实是5周)小时数 - 员工在职期间已休年假小时数) X 员工时薪。
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没理清的就是员工已休年假的认定情况,其它都是牢骚而已.....
作者: chenjianjia 时间: 6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5 13:38 
并不是纠结,而是pay slip系统显出来的就是我一楼写的那样
平时付pay的时候把他当朋友处理的,最后他离职 ...
"请教payroll 和会计,他们二人都认为是应该付4周+8%",我个人觉得他们算的4周+8%(应该是说第二年的3个月收入的8%)是正确的。你的员工对annual leave in advance的概念认知错误,当然你起初也有这个认知错误,加上沟通障碍,导致这个误会去告你。
作者: Lease 时间: 6 天前
chenjianjia 发表于 2025-10-15 16:32 
"请教payroll 和会计,他们二人都认为是应该付4周+8%",我个人觉得他们算的4周+8%(应该是说第二年的3个月 ...
我是觉得楼主自己比较糊涂, 她在顶楼说“会计和payroll agent查了payroll 历史记录后都说应该是四周", 而在26楼又说“请教payroll 和会计,他们二人都认为是应该付4周+8%”。 前后不一致.
但其实4周+8%显然是对的, 并且由会计 process final pay, 那在支付金额上应该是对的. 但因为雇佣双方都比较糊涂, 所以就多出事来了. 再加上这本身也不单纯是个算账的问题, 还涉及到小家庭矛盾, 就更复杂了.
作者: 新西兰阿拉丁 时间: 6 天前
chenjianjia 发表于 2025-10-15 15:37 
我是引用楼主说的只给4周,3个月的不给是因为沟通导致的,不是我说应该不给,这确实是违法的所以才说是他 ...
你回的这个还是全部不对呀,你把几个关键词的关系搞混了,年假余额的结算不存在区分哪个部分8%、也不存在第二年要等12个月才能用年假 或 年假结算方式不一样
直接按8%结算,适用于 Casual 合同 的 IRD Pay-As-You-Go 模式 工资+Holiday pay (即年假,当期工资周期应得的年假 = 当期工资的8%)一起支付、不累积年假
只有永久合同的员工才积累年假、离职时有余额可结算
新西兰的 Holidays Act 2003 里,年假的结算方式是这样的:
第 21条(1)
在支付年假工资时,雇主必须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中的一种:
- 根据员工普通工资计算年假支付(即按照每周或每天的固定工资)。
- 根据员工在过去12个月内的平均周薪计算年假支付。
第 21条(2)
如果员工的工资存在波动,雇主应使用过去12个月的收入计算年假支付。
作者: 新西兰阿拉丁 时间: 6 天前
Lease 发表于 2025-10-15 16:43 
我是觉得楼主自己比较糊涂, 她在顶楼说“会计和payroll agent查了payroll 历史记录后都说应该是四周", ...
你说的“4周+8%”,是错误的
作者: Lease 时间: 6 天前
新西兰阿拉丁 发表于 2025-10-15 17:23 
你说的“4周+8%”,是错误的
请参看我在15楼的回复, 依据也是Holiday Act 2003.
坦率的说: 楼主比较糊涂, 她自己搞不清员工之前是否 take 过 annual leave. 但根据最后会计和payroll agent一致的说法是要付“4周+8%”. 那么两个专业人士应该是按照员工没有take 过 annual leave来算的.
这样员工的 Holiday pay=4 weeks annual leave +8% of gross earings of last three months, 有什么不对?
作者: jackwang 时间: 6 天前
为了一周holiday pay 没必要费这么大劲。如果有争议, 直接付了就得了。对方律师函,可以直接扔进垃圾桶不予理会。但对方投诉到劳工部,来了调查员,那就麻烦大了。首先要雇主提供所有相关用工记录,和沟通记录而且都有限期。结果先不论, 就这块儿,花的时间,精力不是一周holiday pay 那点钱能cover的。我所接触到的华人雇主,很少有把用工记录,和雇佣合同当回事的。平时都是哥哥姐姐的相称, 一旦员工投诉,举证责任在雇主,来证明自己合规,合法。
作者: 红衣主教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红衣主教 于 2025-10-15 19:54 编辑
新西兰阿拉丁 发表于 2025-10-15 13:08 
你应该是搞错了,终止雇用合同、结算剩余年假,不需要支付年假余额可 cover 的离职后公共假期工资
根据 ...
Public holidays are not paid after your final date of employment, unless the public holiday falls within the annual leave period that is paid out as if you were on leave.
https://www.employment.govt.nz/pay-and-hours/pay-and-wages/final-pay#scroll-to-4
建议你看看官网的example
作者: 红衣主教 时间: 6 天前
8%的根据其实就是4周/52周,如果这个人每周固定薪水,没有加班和奖金,没有请年假,最终pay out还是5周,你可以把8%那部分解释给他听。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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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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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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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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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ase 时间: 6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5 20:03 
这些有没有take的假都是我老公和他之间的糊涂帐,说不清,所以我一概忽略。毕竟是我们没有专业做好。但是 ...
那现在的纠纷到底是什么呢? 是你一开始说的4周还是5周的holiday pay, 还是“holiday pay已付3周还是两周零三天”?
Sorry you make me really confused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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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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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Lease 发表于 2025-10-15 14:21 
https://eab.business.govt.nz/employmentagreementbuilder/startscreen
这不用找律师, 自己可以在这个 ...
多谢多谢,我们研究一下
作者: Lease 时间: 6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5 20:46 
纠纷是4周还是5周的holiday pay的问题
那这就很简单了, 回到我给你的在15楼的回复:holiday pay=4-weeks annual leave+8% of gross earnings of last three months. 这是实实在在有法律依据的. 就这一点无论他怎么闹都赢不了.
而且说实话,8% of gross earnings of last three months 几乎就等于一周的税前工资(只要他是每周固定工资数目). 这人真的是吃饱了撑的, 这么点破事还要闹.
作者: chenjianjia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chenjianjia 于 2025-10-15 21:02 编辑
新西兰阿拉丁 发表于 2025-10-15 17:19 
你回的这个还是全部不对呀,你把几个关键词的关系搞混了,年假余额的结算不存在区分哪个部分8%、也不存在 ...
如果那员工是casual,那我赞同你说的只走pay as you go,全部按照8%。问题是你怎么得知他是casual而不是一年以上的fixed term。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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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6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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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wang 时间: 6 天前
很少有律师会接一周holiday pay dispute 的cases, 除非是实在闲的没事干。雇佣法律师一般爱接 underpayment, unfair dismissal, 尤其是给雇主的口袋罪:personal grievance。这些赔偿都是5 位数起跳。对方只发邮件,不接电话,已经进入收集证据阶段。估计多半进劳工部 mediation 解决。
作者: Davidlong 时间: 6 天前
由衷的建议你花小钱解决问题,等到了ERA,付出的更多,多一周,多几周都是值得的~
现在这些动不动就告雇主的太多了,零成本。雇主只能躲,斗不过的
作者: Davidlong 时间: 6 天前
由衷的建议你花小钱解决问题,等到了ERA,付出的更多,多一周,多几周都是值得的~
现在这些动不动就告雇主的太多了,零成本。雇主只能躲,斗不过的
作者: Davidlong 时间: 6 天前
刚看到上面有人给你建议8%的,这个一般适用于casual的,pay as you go, full-time这样计算虽然大差不差,但是不正规,一旦雇员不同意,后果更麻烦,一样说你没有给他annual leave。8%建议你找会计问,但是帮你尽快解决的方式就是多付他一点算了,从花费的时间,精神压力,家庭压力,包含各种因素考虑,不值得,还没计算你要找律师或者对方告你,你需要律师去response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5 天前
Davidlong 发表于 2025-10-15 23:27 
刚看到上面有人给你建议8%的,这个一般适用于casual的,pay as you go, full-time这样计算虽然大差不差,但 ...
他的是full time,我的payroll system上面自动算的8%。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5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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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wang 时间: 5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6 10:29 
他的personal grievance就是觉得我们给他的工作非常的low class,虽然rate是supervisor/经理级别的,但是 ...
哈哈! 对方果然加了PG (personal grievance)这条。你的帖子里更多地讲述了作为雇主方的感受,但这恰恰是劳工部,以及ERA,和雇佣法庭不感兴趣的地方。新西兰雇佣法是为保护雇员设置的, 更多地考虑雇员的感受,这也是PG 的重点。有了PG 这个投诉点,肯定不是一周holiday pay 能了事的。你现在能做的事,赶紧补齐所有他的工时记录,要和 pay slips 吻合。你要是第一次被员工投诉的话,然后尽量在mediation 阶段结束,就不会被罚款,和上黑名单。另外,见到劳工部的investigator时,一定要态度谦卑,无条件配合调查。少谈自己的委屈,多拿证据 to Convince the complaint (or allegation) is baseless.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5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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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wang 时间: 5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6 12:30 
没有,他没加,还在等他律师信阶段,这都周四了
我是看了你的回复,想到他不开心提离职的理由 ...
如果光是一周holiday pay 那点破事儿, 多半不会接到律师函,大可能是他的代理人发的信。 雇佣关系代理人advocator 不用有执照的律师,因为九成以上的cases 都在ERA 为止,上雇佣法庭的极少。我知道华人圈有两个嫁老外的华人大姐在弄这个儿, 应为看她们姓, 都是欧后裔, 一见面才知道是华姐,哈哈! 有一个胖的英语特broken, 且还带attitude。对方不接你老公电话,你可以主动engage mediation 劳工部的。寻求早点了解此事。还有,如果对方不是新西兰居民,你家的麻烦性质就不一样了。
作者: 心镜 时间: 5 天前
Under New Zealand’s Holidays Act 2003, once an employee completes 12 months’ continuous service, they become entitled to four weeks’ paid annual holidays. On termination, you must pay any unused entitled annual holidays at the higher of ordinary weekly pay or average weekly earnings.
For the extra three months after the anniversary, the Act does not grant a “fifth week”. Instead, it requires a cash amount equal to 8% of gross earnings earned since the last annual-leave anniversary date, less any amounts already paid for leave taken in advance or on a pay-as-you-go basis.
The payslip line “Annual holidays (estimated leave in advance)” is a borrowing mechanism, not an extra entitlement. If any leave was taken in advance, it is set off in the final-pay calculation and is not added on top.
So the usual lawful outcome here is: four weeks of unused entitled annual holidays (paid at the higher of ordinary weekly pay or average weekly earnings), plus 8% of gross earnings since the last anniversary, minus any leave-in-advance or pay-as-you-go already paid. That is not an automatic fifth week.
To lock this down, check the employment agreement for any entitlement above the statutory minimum, and pull payroll for (1) the unused entitled leave balance, (2) any leave-in-advance entries since the last anniversary, and (3) gross earnings for the 8% calculation.
作者: tianya 时间: 5 天前
如果是有疑问两边说的有出入还没有记录,直接多付一周前完事,有啥纠结的,毕竟大头都付了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5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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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wang 时间: 5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6 19:04 
天维不是有个网友May是advocator,也是洋人姓。之前经常在论坛很活跃
他不接我老公电话,事情具体怎样他 ...
1, 他是华人吗? 2, 他是有定居签吗?,3,建议你们主动engage mediation, 没有任何费用。 如实备案,且对方拒绝沟通。4,你提及的advocator, 我见过,应为有保密协议,到此为止。
作者: jackwang 时间: 5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6 19:04 
天维不是有个网友May是advocator,也是洋人姓。之前经常在论坛很活跃
他不接我老公电话,事情具体怎样他 ...
“最近公司也是忙疯了,那人离开的时候公司开始忙起来,现在人手不够。他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来,现在在我们最需要人手的时候离开,也是服气了,估计真是上辈子欠他的他来讨债” 这些都是irrelevant。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5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9 16:02 编辑
chenjianjia 发表于 2025-10-15 15:37 
我是引用楼主说的只给4周,3个月的不给是因为沟通导致的,不是我说应该不给,这确实是违法的所以才说是他 ...
昨天太匆忙了没有仔细理解大家的回复
刚才把他的final pay slip找出来了,他的final pay slip包括:
Ordinary Hours
Annual Holidays ( final pay) - 1 week (40.00 hours)
Holiday Pay 8% ( final pay)
&
kiwi saver employer contribution 3%
这样算一下,8%的final pay 应该是大家说的最后三个月的。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5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9 16:02 编辑
Lease 发表于 2025-10-15 20:55 
那这就很简单了, 回到我给你的在15楼的回复:holiday pay=4-weeks annual leave+8% of gross earnings o ...
我刚才翻出他的final pay slip了,他的final pay slip包括:
Ordinary Hours
Annual Holidays ( final pay) - 1 week (40.00 huors)
Holiday Pay 8% ( final pay)
&
kiwi saver employer contribution 3%
但是他只盯着倒数第二周的payslip上的信息看,我也被他带偏了:
'Annual holidays (current balance) 4.00 weeks (160.00 hours)'
'Annual holidays (estimated leave in advance) 1 weeks (40 hours)‘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5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2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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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wang 时间: 5 天前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10-16 20:07 
是的这些都是不相干的信息,我只是发发牢骚,我甚至不恨这个人,问题归根结底出在我老公身上。
...
如果两口子貌合神离,三观不合,还是早点分开吧, 人生苦短,身心自由,有个soul mate 最佳。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5 天前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25-10-16 20:32 编辑
jackwang 发表于 2025-10-16 20:16 
如果两口子貌合神离,三观不合,还是早点分开吧, 人生苦短,身心自由,有个soul mate 最佳。 ...
哈哈,这么多年一直是soul mate的,一起创业一起成家立业,现在才发现男人私下小九九还挺多的,不像女人一心为家庭,确实挺灰心
作者: M.H. 时间: 4 天前
新西兰阿拉丁 发表于 2025-10-15 13:25 
你对年假的12个月的理解不对。只需要在入职的第12个月开始可以使用积累的年假(也要看公司政策是否允许提 ...
要不是我自己研究过employement act 也跟专业人士请教过,我都怀疑自己信了你。 https://www.legislation.govt.nz/ ... test/DLM236874.html
After the end of each completed 12 months of continuous employment, an employee is entitled to not less than 4 weeks’ paid annual holidays. 这个条款写得很清楚, after the end of each completed 12 months- 是each 而不是first. 假设这是一个员工工作的第二年,并已用完了第一年的四周年假,第二年的12个月还未干满,但也累计了2周的年假, 理论上公司是可以拒绝他提前请这两周的。当然,实操中,未干满一年,或者干满了一年,正常的公司,只要已经累计了带薪年假的,不管所谓的entitlment 到期没,不与工作冲突的,都会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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