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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6万没了,华人又何苦为难华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奔跑的春风    时间: 4 天前     标题: 8.6万没了,华人又何苦为难华人?

https://news.skykiwi.com/na/zh/2026-01-25/542353.shtml

皇后镇一家中式面馆因非法收取“工作介绍费”、长期低薪超时用工,被裁定向一名前员工支付总计约8.6万纽币赔偿。


No.8 Noodle Bar面馆。来源:Google

新西兰就业关系局(ERA)近日裁定,皇后镇Mr Noodles餐厅(位于Frankton,以No.8 Noodle Bar名义营业)在雇佣中国籍员工Chaoliang Zhang期间,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行为,最终迫使员工在身心压力下辞职,构成不公正解雇。

根据裁决书,Zhang于2023年8月抵达新西兰后开始为Mr Noodles工作。其住宿安排在由雇主支付费用的背包客旅舍内。

但在入职前,他被要求支付3700纽币作为“获得工作的费用”,该笔款项被转给了餐厅董事Xiaoling Peng的姐姐。ERA认定,这笔费用属于非法就业中介费(unlawful premium)。

ERA成员Peter van Keulen指出,Zhang的工作时长严重超标:每天工作4至12小时不等,经常从餐厅开门工作到关门,多数情况下每周工作7天,缺乏正常休息时间和休假。

即便将住宿费用因素考虑在内,雇主仍未按法定标准支付最低工资、公共假期工资和年假工资。

“我没有任何理由怀疑Zhang先生记录的工时和收入情况。”van Keulen在裁决中表示。

长期高强度劳动与持续少付工资,令Zhang承受巨大精神压力。他于2024年4月辞职。

ERA认为,在此背景下,该辞职应被视为由雇主行为导致的解雇,且属于不公正解雇。

Zhang向ERA表示,自己在工作期间感到“孤立无援”,并因经济问题和工作压力而陷入严重焦虑。

裁决书写道:“他形容当时的处境是毫无希望。”


综合考虑案件情况,ERA裁定Mr Noodles向张朝亮支付——

1.8万纽币:精神损害赔偿;

3700纽币:返还非法收取的“工作费”;

6.28万纽币:拖欠工资;

2250纽币:部分维权成本补偿;

总额约8.6万纽币。

ERA在裁决中指出:“在Zhang先生受雇期间,他长期超时工作、缺乏休息,且经常连续工作多日,而雇主并未就其全部劳动支付合法报酬。”

值得注意的是,Mr Noodles方面未出席2025年9月举行的调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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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lesonline    时间: 前天 06:12

没有任何罚款吗,应该起码一天5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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