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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非常生气(公布名字) [打印本页]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1 17:33:38     标题: 我非常生气(公布名字)

本帖最后由 ourskyo 于 2010-10-27 20:26 编辑

事情大概是在一年多前。
我一个所谓的朋友和我住一起的。
某天,他和他的朋友去路上玩甩尾被警察抓了 吊销驾照
好了他驾照没了。
某天,他被警察拦了,警察问他拿驾照,说没有。然后把我生日名字报给警察了。
一个月后,罚单寄到家。我问他怎么回事,连道歉都没一个 拿罚单去交了 草
到了一月份的时候,我回国了。他估计又被警察拦了,再次报了我的名字生日地址。
好了 这下人家可好了 吃完罚单也不告诉我 直接回国不回来了。
到了今天,我才收到法庭的信。说我欠了警察一百八十多。。
我真是倒霉。遇人不淑 遇到一个这种贱人 妈的

此人叫毛孩,是车版的元老都知道这个人是谁
作者: 迷途NZ    时间: 2010-10-21 17:39:07

你也太 傻B 了吧,,,你不知道 个人 资料不能透露给别人知道的吗?不能怪人,
作者: wwdww    时间: 2010-10-21 17:45:24

汗..还有那么贱的人,那真的不能称做"朋友了",真是败类...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1 17:48:29

你也太 傻B 了吧,,,你不知道 个人 资料不能透露给别人知道的吗?不能怪人,
迷途NZ 发表于 2010-10-21 18:39

这位朋友 请看清楚贴。
我和那人一起住的 他会不知道我生日地址和名字吗?
作者: 一个人一辈子    时间: 2010-10-21 17:50:23

你也太 傻B 了吧,,,你不知道 个人 资料不能透露给别人知道的吗?不能怪人,
迷途NZ 发表于 2010-10-21 06:39 PM


读完了lz的贴 看到搂主交了这么一个败类朋友 有点生气毕竟都是华人  这么做多不好
在看完你的回帖我操 你绝对和那个败类有的一拼  你是不是认为那个人做的很好啊
作者: 凍檸賓BN    时间: 2010-10-21 17:52:26

遇人不淑.....这种人也太什么了吧.......同情中....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1 17:57:31

这个都不是钱的问题。
最主要是还要去法庭解释。
搞得我现在不能出境 气死我了
幸好不是在我飞那天才知道不能出境
作者: wes30025    时间: 2010-10-21 18:22:51

败类是哪人?详细资料说出来,让大家好好鄙视一下这种垃圾...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1 18:27:22

河南人 之前也上sky的
作者: hare    时间: 2010-10-21 19:09:51

can you explain to the police bro?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1 19:14:36

要去法庭解释啊
作者: 928938    时间: 2010-10-21 19:16:28

佢点会知你生日日期同licence号码?如果佢讲唔出正确生日日期同licence号码差佬都唔会放佢走.
作者: MISS_PIGGY    时间: 2010-10-21 19:21:34

不过如果是你回国的日子,他犯的事情的话,应该很好解释吧,给警察看你护照出境和入境日期是不是就可以了?
Lz 好运。
作者: MISS_PIGGY    时间: 2010-10-21 19:22:05

不过如果是你回国的日子,他犯的事情的话,应该很好解释吧,给警察看你护照出境和入境日期是不是就可以了?
Lz 好运。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1 19:24:31

佢点会知你生日日期同licence号码?如果佢讲唔出正确生日日期同licence号码差佬都唔会放佢走.
928938 发表于 2010-10-21 20:16

佢应该唔知我licence no。
但系次次讲我生日同地址都可以过关 可能系我比较衰褂
作者: 928938    时间: 2010-10-21 19:33:16

佢应该唔知我licence no。
但系次次讲我生日同地址都可以过关 可能系我比较衰褂
ourskyo 发表于 2010-10-21 20:24

你唯有自认黑仔啦,破财挡灾咯......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1 19:34:20

你唯有自认黑仔啦,破财挡灾咯......
928938 发表于 2010-10-21 20:33

好火!!!!!!!!!
作者: ddjdss    时间: 2010-10-21 19:36: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928938    时间: 2010-10-21 19:38:38

好火!!!!!!!!!
ourskyo 发表于 2010-10-21 20:34

揾个地方去下火
作者: 178654837    时间: 2010-10-21 19:42:41

楼上大哥们,给个普通话行不,小弟不懂广东话。。
作者: 乐乐1988    时间: 2010-10-21 19:51:29

读完了lz的贴 看到搂主交了这么一个败类朋友 有点生气毕竟都是华人  这么做多不好
在看完你的回帖我操 你绝对和那个败类有的一拼  你是不是认为那个人做的很好啊
一个人一辈子 发表于 2010-10-21 18:50

哥也知道你资料。。怎么办啊。。下回哥被警察栏。。看来可以放你资料了。。。。。。
作者: 一个人一辈子    时间: 2010-10-21 20:34:20

哥也知道你资料。。怎么办啊。。下回哥被警察栏。。看来可以放你资料了。。。。。。
乐乐1988 发表于 2010-10-21 08:51 PM


你要能把握驾照背下来 我就服了你了 lol
作者: wung.021    时间: 2010-10-21 21:45:44

交友不慎,带眼识人
作者: CJS_POWER    时间: 2010-10-21 21:46:25

事情大概是在一年多前。
我一个所谓的朋友和我住一起的。
某天,他和他的朋友去路上玩甩尾被警察抓了 吊销驾照
好了他驾照没了。
某天,他被警察拦了,警察问他拿驾照,说没有。然后把我生日名字报给警察了。
一 ...
ourskyo 发表于 2010-10-21 18:33
哎悲剧,不过方便也告诉我一下吗
作者: 中纽--Kenny    时间: 2010-10-21 21:47:29

这样都可以?下次报点已经回国了的人名字和出生年月,那不是都不用罚了?
作者: 太原后生    时间: 2010-10-21 21:48:41

交友不慎。同情一下。。。
作者: 小Divo    时间: 2010-10-21 21:52:16

不会吧~跟别人不能说自己有驾照啊~要不别人就该冒用了~
作者: 冬夜的星空    时间: 2010-10-22 02:25:55

家下先知道BZ系广东人,平时收埋晒嘎
作者: CJS_POWER    时间: 2010-10-22 02:41:10

你宜家先知啊。。。。
作者: ore    时间: 2010-10-22 07:10:45

后果严重吗?。。。。。。。。。。。
作者: 卖电器    时间: 2010-10-22 07:21:32

那些个一见面就哥们的,你得防点!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2 16:56:07

后果严重吗?。。。。。。。。。。。
ore 发表于 2010-10-22 08:10

我当时不在新西兰。我有出入境记录
今天拿去法庭交了 等待结果
不然就得交罚款咯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2 16:56:42

哎悲剧,不过方便也告诉我一下吗
CJS_POWER 发表于 2010-10-21 22:46

你见过的 呵呵 问sky9最清楚 以前我们一群人住一起的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2 16:56:54

家下先知道BZ系广东人,平时收埋晒嘎
冬夜的星空 发表于 2010-10-22 03:25

低调。。。!冷静
作者: 迷途NZ    时间: 2010-10-22 17:27:05

公布  贱人 名字吧,,
作者: 迷途NZ    时间: 2010-10-22 17:30:50

能够 清楚知道你 个人资料 噶人。哩个 所谓噶朋友   心机好重,今日你知道距为人 算你好彩,,若果 有什么 大事,,再盗用你名字 资料 你果阵  先 湿热,就算 同埋一齐住  个人资料 都唔米 乱讲比人听噶嘛,,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7 19:03:11

up
作者: k-one    时间: 2010-10-27 19:16:39

你个贱人朋友已经触犯左法律啦 上庭见啦 一定要告距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7 19:20:41

翻佐中国 告条毛咩
作者: lemon_tea    时间: 2010-10-27 19:23:01

到了一月份的时候,我回国了。他估计又被警察拦了,再次报了我的名字生日地址。

那你可以去解释。。把你离境的签证页也带上。。解释说有人冒用你的名字。。
那么罚单你是不用交的。。
因为那段时间你根本不在nz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7 19:25:58

我已经交到法庭去了 等待答复
交不交钱都不无所谓 主要是气!!
作者: ankn    时间: 2010-10-27 19:57:48

晕 同情下。。

梨叔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作者: 册那    时间: 2010-10-27 20:02:05

不会吧,是他啊。。。
作者: blairxu1983    时间: 2010-10-27 20:13:23

小人 弹道!!!!!!!!!!!!
作者: 928938    时间: 2010-10-27 21:33:42

以前賣sti v10好平果個?
作者: lijitao28    时间: 2010-10-27 21:52:05

这种人都有,呃.........
作者: 123113694john    时间: 2010-10-27 22:02:36

太黑仔了你   good luck啦
作者: clown_fish    时间: 2010-10-27 23:04:23

解释清楚最重要了 生气不值得啦 应该没事的。。。



不会吧,是他啊。。。
册那 发表于 2010-10-27 21:02


你最近都忙什么啊?
作者: $ZERO$    时间: 2010-10-27 23:11:58

你也太 傻B 了吧,,,你不知道 个人 资料不能透露给别人知道的吗?不能怪人,
迷途NZ 发表于 2010-10-21 18:39

发现你这人从来回帖都是很2很2很2那种。。。
作者: rois    时间: 2010-10-27 23:20:47

OH册那熊吉弄完全路道粗!!
作者: 册那    时间: 2010-10-27 23:34:42

解释清楚最重要了 生气不值得啦 应该没事的。。。





你最近都忙什么啊?
clown_fish 发表于 2010-10-28 00:04


哈哈,瞎忙忙,小猫哥电话没变吧?
作者: davis1    时间: 2010-10-28 01:01:27

SB 一个。傻逼应该去死!!!!!!!!!!!
作者: sunray    时间: 2010-10-28 14:30:37

DOB可以这么用啊 太贱了!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8 17:09:28

以前賣sti v10好平果個?
928938 发表于 2010-10-27 22:33

yes
作者: Calvin_Chan    时间: 2010-10-28 18:40:29

咁都得?!

咁撲街都有既~
作者: 迷途NZ    时间: 2010-10-28 18:47:42

50# $ZERO$ 我得罪你吖,得罪你唔好意思咯。锦 你个人资料 你唔米随便 到处同人讲系米吖?
作者: CWF895    时间: 2010-10-28 20:01:26

人渣啊。。
作者: 一叶の秋    时间: 2010-10-28 20:10:32

遇到这种事儿 只能冷处理了 lz 没办法。。。。背后一枪的事儿 不好防啊
作者: ef7    时间: 2010-10-28 20:58:28

唔该晒,睇左你既贴,我今晚背晒我最憎既人既DOB,通街FUCK差老,跟住主动报距既生日地址~~OH YEAH~~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8 21:44:49

唔该晒,睇左你既贴,我今晚背晒我最憎既人既DOB,通街FUCK差老,跟住主动报距既生日地址~~OH YEAH~~
ef7 发表于 2010-10-28 21:58

哈哈  真系好野。。
作者: ☆小♂昕☆    时间: 2010-10-28 22:06:08

我觉得很有必要借你的licence看一下了,可以的话复印一下吧~倒霉孩子
作者: 心无止境    时间: 2010-10-28 23:14:57

操~真TM什么人都有!为什么我认识的河南人都很厚道呢?~!
作者: Civic_R    时间: 2010-10-29 00:04:17

这和哪里人有毛关系。。。。。。。。
作者: 夜越黑,梦违背    时间: 2010-10-29 00:27:03

牛B。。。。。。。。
作者: ore    时间: 2010-10-29 07:44:24

小毛孩子做小毛事。。。
作者: sweet_dude    时间: 2010-10-29 15:53:31

我有一哥们帮人背了六千的罚款,然后那人不回来了,找了律师搞了半天,罚款不用我那哥们交了,可是花了三千多律师费.找那人要又不给,太悲剧了.
只能说楼主心眼太好了吧,这种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绝对不能跟他妥协的,直接报警.
作者: cony_jm    时间: 2010-10-29 18:37:08

唉,人在异乡还被老乡欺负,真是没天理啊
作者: gzgg    时间: 2010-10-29 18:50:56

。。。。。。。。。。。。。。。。。。。。。。。。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9 19:31:11

我觉得很有必要借你的licence看一下了,可以的话复印一下吧~倒霉孩子
☆小♂昕☆ 发表于 2010-10-28 23:06

我以为你人间蒸发了
作者: ourskyo    时间: 2010-10-29 19:32:09

我有一哥们帮人背了六千的罚款,然后那人不回来了,找了律师搞了半天,罚款不用我那哥们交了,可是花了三千多律师费.找那人要又不给,太悲剧了.
只能说楼主心眼太好了吧,这种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绝对不能跟他妥 ...
sweet_dude 发表于 2010-10-29 16:53

第一次发生这事的时候 想着大家住一起
他也刚被吊销驾照 没办法 所以无所谓了
怎么都想不到他是这么贱的人 还有第二次 唉
作者: 无糖咖啡    时间: 2010-10-30 08:33:11

真的需要带显微镜看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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