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98567
- 热情
- 33735
- 人气
- 40525
- 主题
- 71
- 帖子
- 12992
- 精华
- 4
- 积分
- 43962
- 分享
- 0
- 记录
- 0
- 相册
- 0
- 好友
- 202
- 日志
- 0
- 在线时间
- 29241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6-11-23
- 阅读权限
- 30
- 最后登录
- 2024-11-23
升级 19.81% - UID
- 98567
- 热情
- 33735
- 人气
- 40525
- 主题
- 71
- 帖子
- 12992
- 精华
- 4
- 积分
- 43962
- 阅读权限
- 30
- 注册时间
- 2006-11-23
|
不錯 就在 plan change 78 出台當日 這是另一個同一天出台的UP政策修改文件 (其實這系列的plan changes原來還有幾個 78, 79, 80 一直到84 其他就是保護樹木名冊 /法定古蹟的新建議 還是一樣 文件太多 還沒時間看) 也不知道Auckland Council 在同一天一次過放這麼多還要是涉及重大修改的又是只有一個月諮詢期的政策文件安的是什麼心 大概讓人應接不暇 每個文件就不會有太多反對意見吧
如果說plan change 78 的MDRS大家已經有點心理準備 大不了就是失望於4個房子或者以上不能使用 然後Single House zone/Mixed Housing Suburban竟然沒消失卻變成郊區的小zones 而由新 Low Denisty Residential Zone 取而代之 以致那些奇怪的3m 花槽 垃圾桶要怎樣放的條文外(這些尚未生效) 那 plan change 79 則更是殺人一個措手不及和極具顛覆性的改革 它扭轉了房產開發上在交通設施方面一向只是私人汽車以主的政策 例如以往開發一般只需要提供多少個停車位配合多少米車道就夠 但有留意這幾年政府在這方面的各種大動作的 大概都知道從今年二月開始全新西蘭其實所有城市的土地開發都已經不再需要提供停車位了 而就是因為不用停車位 大家本來可能以為就更多地可供發展了 (至少中央政府那幫腦進水的政客搞這個原意也是這樣 以為多些地可以建房樓價就下來了) 可其實也不然 不提供停車位那怎樣通往在後面的房子呢 不行車也要行人吧? 這個plan change 79 就是用來處理這些問題了 當然也包括他們最愛的自行車 當中一樣是洋洋灑灑 但可以簡介以下主要部分:
- 行人道(規定如果開發不做停車位/車道的 需要提供至少1.8m 寬的行人道) 不只要求寬度 修例對行人道的各種設計有更詳細的規定 例如連行人道也要做passing bay (本來車道才有) 讓行人甚至自行車可以通過 例如坡度 到若干位置需要有讓人能停停的休息空間...也加了步道照明的具體要求
- 自行車車位的硬性要求 (以往一般只是大型住宅開發和辦公室才有的規定 現在的是任何不提供汽車停車位的住宅開發都必須按提供符合標準的自行車停車空間 例如一個房子一個 當然這在空間佔用方面和停車位比較什麼都不是)
- 將建築法裡的殘疾人停車位放到規劃守則裡 (可能因為building code 本身就是按停車位數目來定的 所以現在既然沒有停車位要求了 大概就加上去吧)
- 要求大型開發(10個房子以上)提供上下貨到loading bay 也需要提供足夠空間來讓中/重型汽車(搬家具/快遞/救護車/消防車等)能進入和倒車
- 要是開發提供停車位的話 規定每個停車位必須附帶相關充電裝置以供電動車使用 配合電動車的普及發展 (個人比較欣賞這個) 其實覺得在2016年UP出台時就應該有 雖然規定語句有點簡單和語焉不詳 只叫人看相關技術文件 也不知道如何在申請文件中顯示合規
總括而言 這是一次從汽車轉到所謂綠色交通的重大改革 讓私人開發需要顧及住客步行與自行車(walking and cycling) 的出行需求 同時比較實在的生活其他需要的交通要求 也相信會大力鼓勵電動車的發展(以後家家戶戶只要做停車位的都要有充電設備 這肯定對推廣電動車有極大幫助) 但同樣會不會對開發更難 又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和PC 78一樣 現在文件也在諮詢期中 期限也是一個月 有興趣的可以打開看看和提供建議:
PC 79: Amendments to the transport provisions (aucklandcouncil.govt.nz)
|
-
1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