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人生如梦-颜 于 2019-8-4 21:43 编辑
去年之前,只要拿到新西兰PR(永久居留签证)满5年的中国公民,中国护照到期了想要换新版中国护照的时候,总会被要求提供一份“未入籍证明”。
“未入籍证明”由新西兰内政部开出,主要是为了证明申请人未加入新西兰国籍,确保申请人没有同时拿着两本护照。
因为,中国不支持双重国籍。
而“未入籍证明”开起来也很麻烦,要申请、邮寄,好几个工作日才能下来。
如今,中国驻新西兰使领馆发布重要通知——
《关于驻新西兰使领馆进一步简化护照旅行证申请要求及材料的通知》
全文如下: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驻新西兰使领馆推出一系列改进服务、加强监管的措施,不断提升旅新中国公民办证体验。为了更好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更好地为海外中国公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中国驻新西兰使领馆本着简政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放宽、简化护照旅行证申请要求及材料。具体调整安排如下:
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等,应申请旅行证)外,驻新西兰使领馆原则上受理各类在新已持有中国护照公民的护照换补发申请。
二、取消原“自取得新西兰居民签证(Resident Visa)满5年者,提交新西兰内政部出具的未加入新西兰国籍证明(Denial of Citizenship)”的办证要求。届时,所有护照申请人原则上只需填写并提交《国籍状况声明书》即可。
三、护照换补发申请人除按现规定提交“新西兰有效居留类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外,亦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选择以下任一材料予以替代:电费(燃气)等账单、银行对账单、家庭宽带或固定电话缴费证明、住房租赁合同、个人所得税(IRD)缴税信函。
四、取消原“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旅行证业务,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如父母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旅行证”的要求,简化为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证照,只需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即可。
以上调整安排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驻新西兰使领馆网站办证须知亦做同步更新。请广大护照旅行证申请人来馆前仔细阅读相关须知内容,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通过《通知》的第二条可见,取得新西兰PR满5年者,一般情况下来说,可不用提供“未入籍证明”了!取而代之的,只需填写并提交《国籍状况声明书》即可。
这对于广大护照换新的华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不用再去准备那份相当麻烦的“未入籍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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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状况声明书
《国籍状况声明书》其实是一页A4纸,上面写明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笫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第十七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阅读清楚这些法律规定,并填写好自己的资料后签字,《国籍状况声明书》就算是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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